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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保护

时间:2015-11-12   来源:说说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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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保护(一):水源地保护方案

上庄镇水源地保护方案

为保障我镇饮水安全,确保群众喝上方便、干净、安全的自来水,特制定水源地保护实施方案如下:

一、严格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合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地下水开采井周围规定一定的水域或路域作为饮用水源保护区,竖立醒目的标志牌。清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水域的水面污染物。需移动取水口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范围要进行相应调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范围为:

(一)水井以每个水井为中心,半径1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为保护区。

(二)其它饮水安全工程保护区为取水点以上300米的范围。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水源保护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障饮用水清洁、卫生、安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二)禁止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水域排放污水;

(三)禁止堆放、填埋、倾倒、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等危险废物及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粪便、建设工程渣土和其他废弃物;

(四)禁止设立剧毒物品仓库、废物回收场、加工场和堆栈;

(五)禁止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

(六)禁止从事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的开山采石、采砂和围水造田的活动;

(七)禁止新建、扩建、改建规模化畜禽等动物养殖场、屠宰场;

(八)禁止使用炸药、有毒物品捕杀动物;

(九)禁止从事洗涤和其他可能污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的活动。

(十)法律、法规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的其他规定。

三、对现已存在的不符合规定的设施和生产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限期拆除或停用。

四、如果水源被破坏或者被污染的,应当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者负责治理恢复;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较重,将申请执法部门予以相应处罚。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的土地、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出租给他人从事本办法禁止的生产经营项目和活动。

六、成立工作小组,并安排专管人员进行巡逻查看,防止破坏水源地情况的发生。

上庄镇人民政府

水源地保护(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意见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意见

为切实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溧水县水资源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社会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控制性要素。全县14座镇级以上水厂,除洪蓝镇渔歌水厂、柘塘镇水厂在河道取水外,其余水厂均在中小型水库取水。目前,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的中小型水库水质为Ⅱ-Ⅲ类,尚能满足国家地表水饮用水质标准;饮用水水源地内河水质为Ⅲ-Ⅳ类,阶段性能满足国家地表水

饮用水质标准。近年来,由于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开发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开挖精养鱼池以及水库围网养殖、不当投饵等直接或间接破坏和污染水源的行为时有发生,加之农业面源污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有下降趋势,对全县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现水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二、明确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范围和目标要求

(一)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范围。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溧水县水资源管理办法》,划定我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水源地保护】

方便、中山、老鸦坝、卧龙、姚家、赭山头六座中型水库校核洪水位以下的库区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校核洪水位以上的1000米范围为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1000米以上汇水区域为准保护区。

【水源地保护】

作为饮用水源地的小型水库:汛限水位以下的整个水域为饮用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汛限水位以上的汇水区域为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石臼湖、新桥河、云鹤支河整个水域为饮用水源地二级

保护区,其汇水区域为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其他小型水库、天生桥河、秦淮河一、二、三干河为准保护区。【水源地保护】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自来水取水口100米半径内为特别禁区。

(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总体目标。根据省政府对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要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 2010年前须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 2010年前须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水质维持目前水质,逐步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要求。

在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排放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含汞、镉、铅、砷、硫、铬、氰化物等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化学制浆、制革、电镀、印制线路板、印染、染料、炼油、炼焦、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炼等建设项目;排放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有机毒物控制名录中确定的污染物;建设高尔夫球场、废物回收(加工)场和有毒有害物品仓库、堆栈,或者设置煤场、灰场、垃圾填埋场;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水源地保护】

的其他建设项目,或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除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规定的禁止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设置排污口;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其他建设项目;炸石、取土、采砂、放牧等破坏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行为;围垦河道和滩地,从事围网、网箱养殖,或者设置集中式畜禽饲养场、屠宰场;从事旅游等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除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规定的禁止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非自然的养殖;在滩地、堤坡种植农作物;设置生产生活垃圾、粪便、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所和转运站;进行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及其他活动。

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特别禁区内,除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规定的禁止行为外,禁止游泳、船舶停靠等一切有害水源水质的活动和行为。

鉴于卧龙水库、老鸦坝水库水域开发现状,其水源地的保护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

三、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各项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

1、严格项目审批。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不得审批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设施;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不得审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增加氮、磷等有污染的项目;在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不得审批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旅游宾馆、饭店、人造景观、娱乐设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建设局、国土局、市容局、卫生局、旅游局、农林局)

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农药对水源的污染。到2010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种植面积占食用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8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工商局、环保局、县开发区、林场、各镇政府)

3、实行自然养殖。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取缔规模畜禽养殖,在保护区水面实行自然养殖。2008年底前赭山头、姚家水库实行自然养殖,2009年在其他中型水库全面实施自然

水源地保护(三):饮用水源地宣传标语

饮用水源地宣传标语

1、保护饮用水水源,让百姓喝上干净水

2、为了百姓生命健康,请您保护饮用水源

3、保护饮用水源就是保护人类生命

4、保护饮用水源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

5、饮水关乎你我他,保护水源靠大家

6、保护饮用水源,造福遂昌人民

7、水源与生命时时相伴 环境与健康息息相关

8、保护水源 健康你我

9、保护饮用水源 共建生态文明

10、保障饮水安全 维护生命健康

11、保我一库清水 还你一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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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饮水安全 维护生命健康

2、关注小榄水道,呵护中山生命之水

3、水源与生命时时相伴 环境与健康息息相关

4、为了百姓生命健康,请您保护饮用水源

5、饮水关乎你我他,保护水源靠大家

6、保护饮用水源,造福遂昌人民

7、保护饮用水源就是保护人类生命

8、保护饮用水源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

9、保护中山水源地,共建生态新家园

10、保我一库清水 还你一生健康

11、保护河口生态湿地,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12、保护河口生态湿地,抵御咸潮侵蚀

13、保护水源 健康你我【水源地保护】

14、保护饮用水水源,让百姓喝上干净水

15、保护饮用水源 共建生态文明

水源地保护(四):2016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主任,各位领导:

大家好!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将******市水源地保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做以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市地下水及水源地基本情况

我市可开发利用的地下水包括三部分:一是浅层地下水,年补给量5.48亿立方米,可开采量5.21亿立方米;二是中深层地下水,年补给量6401万立方米,可开采量3851万立方米;三是岩溶地下水,由于特殊的水文地质条件,在******市城区一带拥有较为丰富的岩溶地下水,年补给量2.34亿立方米,可开采量2.2亿立方米。目前,全市地下水年补给总量8.46亿立方米,可开采量7.8亿立方米。

******市辖6县(市)4区和1个******新区,共有10个饮用水水源地,除******县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外,市城区及其余5个县(市)均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根据长期监测结果,全市9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县丹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Ⅱ类标准。目前,******市城区共有新城、峰林、太行、中站、中马5个水厂,管网长度879.22公里,日供水设计能力32.8万立方米,装备能力23.8万立方米,实际日供水15.7万立方米,担负着全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供水任务。2016年,******市城区地下水质量级别为良好(Ⅰ类),与上年相比,******市城区地下水水质级别不变,水质保持稳定。

我市作为******省政府批准的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转型发展全过程,作为改善地下水质量和保护水源地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城市水系建设,通过一系列水利工程的实施,到2016年,我市将形成贯穿城区东西总长达48公里的水体景观、南北总长达50公里的城市带状公园,初步建成城市水系,打造泛舟河上、人水相依的宜居之城,打造碧波荡漾、河清水秀的中原明珠,打造水在城中、城在水中的新******;加快建设北部山区绿色生态屏障等景观,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形成绿色生态网络体系。到2016年,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主要河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超过省定目标,大幅度改善水资源环境质量,为我市地下水质量及水源地保护提供坚强保障,使******的天更蓝、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和谐。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为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保护工作纳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市环境保护、水利、黄河河务等部门建立了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通报与沟通协作机制,确保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报送渠道畅通、应急处置及时。市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在水法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时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抓一方发展、保一方净土”的责任意识,增强企业“节能减排、循环发展”的理念,倡导群众“珍爱家园、保护环境”的行为,使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日益成为社会共识。

(二)坚持科学规划,实施整体推进。一是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市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加强水源地保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了******市水资源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评价、水资源配置、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等规划编制工作和******市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方案编制工作,为开展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2016年,省政府印发的《******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政办〔2016〕125号),将******市城区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为一级保护区,将******市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划定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将******市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划定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县、******县、******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于2016年1日上报省政府待批,各县(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正在开展。三是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2016年,我市制定了《******市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焦政办〔2016〕4号),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积极做好物资、设备等各项应急工作,强化水源水质动态监测和水情变化监测,建立水源地预警机制。各水厂分别建立了供水系统重大事故、防投毒、漏氯、停电等多项应急抢险预案,完善了水源地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一是认真落实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用水定额制度。近年来,全市共发放取水许可证500余套,审批水量2亿余立方米,2016年,共征收水资源费3600万元。二是开展市城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闭工作,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2016年以来,市城区共封闭自备井132眼,在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审批开凿新的自备井,全面实现集中供水。三是实施引水补源工程,增加地下水回补量。建设了******引黄补源生态治理工程和******县引黄续建配套工程,2016年,共引黄河水约3000万立方米。利用现有灌区回补地下水,如:广利灌区年引补源水量4000余万立方米,有效回补地下水。四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减少农业开采地下水量。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发展农业节水灌溉面积120.15千公顷,其中喷灌5.24千公顷,低压管灌73.55千公顷,渠道防渗40.02千公顷,微灌及其它节水灌溉面积1.34千公顷,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占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的74%,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年减少地下水开采2亿立方米以上。

(四)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水源地新污染产生。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在项目环评审批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和分级审批各项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新建各类建设项目。二是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验收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程序,项目验收后及时移交转入日常监管。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大力度的水源地环境执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有关环保手续,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水环境污染问题。四是开展水源地建设项目环保巡回服务和环保预评估。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上门咨询服务和预评估活动,对拟上项目提前把关,切实做好环保政策指导。2016年以来,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水源地建设项目120个。

(五)强化综合整治,提升达标水平。一是开展重点工业源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工业治理项目374个,关闭企业64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5项,搬迁污染企业12家,完成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9个。开展了大沙河上游清水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治理大沙河两岸企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保证大沙河水质安全。二是加强工业固废污染整治,严防废渣液渗漏污染地下水。对******电厂王掌河灰场提出了具体的整治任务,焦煤集团电冶分公司、******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工业固废排放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防止固废堆存引起地下水污染。三是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彻底排查与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整治影响饮用水质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和建设项目,确保饮用水安全。******市、******市和解放区三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56家养殖企业全部关闭搬迁到位。四是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建成12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49.5万吨,各县(市)均有污水处理厂;建成7座垃圾填埋场,日处理垃圾1665吨;建成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日处理医疗废物5吨。

(六)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水环境监管。一是建立“常规化明查、常态化暗访、反时差检查”环境监管制度,推行“责任化、精细化、规范化、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将所有区域和污染源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建立政府领导约谈机制。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约谈相关县(市)区主管领导。三是建立“区域限批、挂牌督办、黑名单”制度。对一些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工业企业,实行地方“区域限批”、实施工业企业“挂牌督办”或列入环保“黑名单”。四是开展工业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市环保部门每年对工业集聚区及周边村庄集中饮用地下水进行布点监测,调查地下水质量现状,掌握地下水变化趋势,适时开展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确保饮水安全。五是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2016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实行了以控制断面浓度为主要扣缴依据的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有力促进了河流水质大幅度改善,提高了各级政府和企业落实环保责任的积极性。

(七)强力推进南水北调替代地下水水源地建设。******市城区南水北调替代地下水水源地建设工程包括府城水厂和苏蔺水厂两个水厂建设、口门与两水厂的管网连接、水厂与城区管网之间连接等工程。设计日供水能力61万立方米,预计投资9.31亿元,建设用地330亩,供水范围以塔南路-解放路-民主北路为分界线,将全市分东西两个供水区域,供水面积140平方公里。目前,我市先期建设府城水厂一期,规模6.5万立方米/日,投资估算1.93亿元,今年5月底前完成勘察、测量、环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工作,2016年8月20日前完成施工、监理和设备招标工作,2016年7月完成主体施工,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水厂生产运行联合试车,正式供水。

(八)全面加强南水北调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管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在******市境内全长76.41公里,沿线有4个分水口门,分别向******市城区及******、******县、******县供水,年供水量2.69亿立方米,总干渠一级保护区面积16.54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255.52平方公里。一是下发了《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两侧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了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专项审核工作方案。二是建立了市县两级水源保护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工作。严格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扩建项目的审批关,确保保护区内不出现与文件相抵触的新建、扩建项目。三是针对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内已经出现的群众建造住房、养殖场等现象,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和清理力度,有效遏制了水源保护区内私搭乱建现象,建立了水源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安全。

【水源地保护】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市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人民群众期望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局部区域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由于我市南部平原区无地表水源,生产生活用水全靠地下水解决,造成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为严重,形成了地下水漏斗区,地下水位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以年均近30厘米的速度下降,为全省第二大地下水漏斗区。二是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市县城区部分道路雨污分流不到位,对河流和地下水水质造成一定影响。三是大部分农村污水收集、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县饮用水源来源为山西省晋城市丹河、白水河的河水以及青天河水库的泉水,目前晋城市来水水质时有超标,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由于我市属缺水地区,该水源地暂无更好的替代水源。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完成水资源管理指标方案编制工作,实施用水总量尤其是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对******市城区、******县、******县、******城区等南水北调受水区,在抓好配套工程建设同时,早规划,早布置,做好地下水限采和压采工作。积极推进小浪底北岸灌区、西霞院灌区、沁北引黄灌区、孤山水库、九渡水库以及其它水源工程建设,减少地下水开采并有效回补地下水。

(二)继续深化水源地污染整治。强力开展以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的“53120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即围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防控重金属”等5项(类)污染物总量削减,以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完成120项污染整治任务,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源地环境、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

(三)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市)集中处理,防止垃圾废液疏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对居住分散、经济条件差、边远地区的村庄,推广分散型、低成本、易管理的污水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五)更加严格落实环保要求。杜绝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产生污染的项目,严格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把环境准入关,将新建项目总量审核与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六)加强社会监督。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水源地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视察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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