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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合同书
甲方(合作人)湖南梅氏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 人 代 表: 梅景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432822197309077432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作人):__陈怀贞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510502196402290061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决定;就甲方公司“湖南梅氏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爱农生鲜直供连锁超市”项目由甲乙双方合作共同经营,双方形成合作关系。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_爱农生鲜直供连锁超市”_,甲方占有该公司的股份,按股份分配利润,并承担公司所有资金和业务所造成的风险责任。乙方占有该公司__55%_的股份,该股份为干股形式,干股以该公司所有开支费用、资金成本费用支出后,并由财务收支平衡为准,所得纯利润的百分比计算,
第二条: 管理模式
项目运作及管理由乙方全面主持组织公司管理、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工及财务管理工作; 并处理日常公司所有事务。甲方配合协助乙方工作。
第三条:资金及相关工商手续
1、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完善公司及项目工商相关手续,做好公司办公场地、办公用品及生产经营启动资金;
2、甲方为保证启动资金的顺利到位,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农业银行开立公司生产经营专用账户二个(收支分开;收入帐户由甲方负责),并按照前述约定将费用流动资金10000元(壹万元)以(转账、电汇、现金)方式注入支出专用账户(此帐户由乙方负责);乙方凭票据与财务充帐。收入帐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3、乙方有权使用费用流动资金,但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做好此项目的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
2、对乙方安排的工作应无条件执行与实施,如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对乙方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财务的使用、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有对乙方在经营管理和其它投资上的建议和表决权。
5、甲方不得以不正当形式干涉乙方的经营和公司财务的管理权;
6、甲方不得委派任何亲戚和朋友在公司工作或任职;
7、乙方的吃住、交通、通讯、办公场地、设施等及往返四川全程差旅费计入项目经营费用中给予报销;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主安排并组织指挥管理公司的货物采购、运输和销售、管理、等工作,审批年度投资、财务计划内各项经费的开支;
2、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行使甲方授予的经营管理职权;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对公司人员全部现场招聘,乙方在总经理任职期间有人事管理的自主权,有权聘任、解聘公司内部任何岗位的人员,但应将相关人事材料报甲方知情;
4、由乙方委任人员负责保管公司财务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鉴;
5、公司财务负责人亦由乙方招聘委任:财务负责人全面管理公司的财务工作,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和报表,管理公司账目,对乙方负责并报告工作;
6、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如需以甲方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同意;
8、乙方应于次月8日前据实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
9、财务应依法纳税,按时清偿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及时收回应收款;
10、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11、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个人不得从事与甲方相竞争或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12、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擅自公开或出让;
13、本协议期限届满三十日以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经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乙方方可结算离职。
14、乙方年休假期为30天(旅程时间不在计在内)。
第六条 业务运作
公司业务由乙方起草的发展方案进行实施,公司每一笔业务来往必须经由乙方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所有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 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由于是股东合作形式,所以不能支付工资,公司员工除外,除去各项费用后,以_
半年_净利润分红一次,具体时间从此协议签订日期开始,至半年度未,以此类推。
第八条: 经营期限
本合作公司经营期限为__5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或退出的,在期满前__30__天办理相关合作或者退出手续(协议)。
第九条:协议续约或退出
1、在协议期满时,甲乙双方都可选择续约或退出,但都需在协议期满前2月提出。
2、续约时协议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
3、协议期满时如双方任何一方需要退出时,对方都应无条件接受。
4、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均属双方所有。在公司对外清偿所有的债务后,固定资产可按当值折算给退出方,在结清退出方所有帐目后,未退出方则拥有项目全部资产股份。
第十条: 出现以下事项,合作终止:
(一) 合作期满
(二) 合作双方协商同意【公司合伙经营协议】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为一式两份,合作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作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作人): 年 月 日
乙方(合作人):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二、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三、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四、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
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地: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合 伙 协 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大写: ),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大写: ),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丙方:出资额为 元(大写: ),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
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
XXXX贸易有限公司
股东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 方: XXX 身份证:
电 话: XXXXX 住 址:
乙 方各位股东:
股东1: XXXXX 身份证:
电 话: 住 址: 股东2: XXXX 身份证:
电 话: 住 址: 股东3: XXXX 身份证:
电 话: 住 址: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相互信任、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就共同投资经营济南开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事宜,达成如下股东合作经营协议:
第二条、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各方实际出资额及所占比例以本股东合作经营协议为准,(工商登记出资金额仅供参考,不为实际出资额);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内部备案,便于遵守执行。
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乙方出资如下:
乙方:亓忠亮应缴出资额人民币:X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X %,(备注占济南开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XXX%;占济南菲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XXX%);实际出资额:
XXX万元 ;现金支付,还欠出资额XXX万元。今后从年度利润分红中弥补。
乙方:王继明应缴出资额人民币:X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X%,实际出资额:XXX万元 ;现金支付,还欠出资额XXX万元。今后从年度利润分红中弥补。
4、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XXXX。
5、公司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东风雪铁龙品牌汽车,
第三条、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的组织。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任何一方未征得股东会同意不得退股,不得对外出资、抵押、质押、赠与、转让、托管等;经股东会同意可以内部转让股份。
4、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公司董事会即可生效,经召开股东会选举甲方XXXX担任公司董事长,乙方XXXX担任公司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XXXX担任公司监事兼财务经理。XXXX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为公司最高领导人,对公司的发展、经营有最终的决策权。
2、为了明确各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股东各方分工如下:
(1)、董事长主要负责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安排董事拟定应由董事会负责拟定的提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业务经营、行政人力、设计策划、工商财务、各项资源、市场开发、业务洽谈、现场实施等方面的工作;
(3)、财务经理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负责 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 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等方面的工作。【公司合伙经营协议】
3、公司收入、支出等财务状况甲、乙双方必须向对方完全公开,所有的支出均由双方 签字方可生效。
4、甲、乙双方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另一方 有权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在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召开股东大会或公司会议全体表 决,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是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双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双方 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双方的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甲方有权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 金按照双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9、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及债权、债务承担
1、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甲、乙双方为公司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享有股份红利,承担公司债权、债务。
3、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度收入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纯利润,如果 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就不存在红利。
4、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纯利润的70%
5、甲、乙双方的待遇标准参考其投资比例以及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强度,召开股东会 商议制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退股,随意解除本合作协议;如有违反,一方可追究违者的责任,同时公司永不退还违者的股金,作为对违者的惩罚。
2、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3、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4、任何一方不得在公司以外经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协议解除或变更
1、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协议期限已满。
(2)、由于合理原因甲、乙双方同意将公司注销。
(3)、由于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2、出现以下情况须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股东股份变更。
(3)、由于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 10 年,即2015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合作经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备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纠纷可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解决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司盖章
签订地点:济南开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
姓名李登辉,性别男,年龄 身份证:
姓名 雷闯 ,性别男,年龄 身份证:
姓名 陈力 ,性别男,年龄 身份证:
姓名 王威 ,性别男,年龄 身份证: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创建、经营窗帘、墙纸、墙布、软包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三年,自2015年 1月1日起,至2018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1、合伙人李登辉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股权 %。
2、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股权 %。
3、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股权 %。
4、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股权 %。
5、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股权 %。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15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3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三年内不得提出撤股,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按经营状况予以返还。
第五条 合伙人的财务管理
1、合伙期限内,合伙财务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无权单方面占有或处置共有财务。
2、合伙财务管理:建立一合伙人共有帐户(银行卡),合伙人李登辉持卡,卡号: ,其他股东手机绑定此卡号,及时了解卡上帐目情况,日常性支出费用(不高于贰百元)由合伙人视情况需要自行处理,及时入帐;贰百至壹千元的支出由叁合伙人共同商议处理并及时入帐;壹千元及以上的支出需经所有合伙人协商同意批准后方可执行
3、财务收支要做到当天入账,日清月结,做到经营帐目和实际情况相符,经营帐目和银行存款帐目相符。
4、如有违反此财务管理制度给合伙人财务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要负全责。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按股权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平均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三年内不允许退伙,合同到期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必须取得所有合伙人认可,方可入伙;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公司合伙经营协议】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推举李登辉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整个公司的运作。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包括人、财、物);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
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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