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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帽和奢侈税

时间:2018-06-27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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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帽和奢侈税 第一篇_NBA规则大讲堂(薪金制度)

NBA规则大讲堂

第1章:工资帽奢侈税与薪水空间

第2章:顶薪伯德特例与各种中产

第3章:合同年限涨幅与提前续约

第4章:薪金对等交易与先签后换局

第5章:奖金与买断特赦相关规定

第6章:受限制自由球员以及新秀

第7章:其他规则

第1章:工资帽奢侈税与薪水空间 1.1:工资帽与奢侈税的概念

与足球联赛不同,NBA是一个没有升降级的封闭联赛,所以他们必须有相关规定来保持整个体系的“生态平衡”,让没钱的球队也有自己的生存空间,避免发生一个或者数个豪门包揽冠军的情况发生。总之一句话,在NBA花钱也要受到各种限制。

为了限制花钱,NBA引入工资帽和奢侈税两个概念。这是两个与球队薪水总额有关的数字,以2012-13赛季为例,工资帽为5800万美元,奢侈税为7030万美元。也就是说,一个球队的薪水总额达到5800万美元之后,将会达到工资帽,此时球队的引援等操作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达到7030万美元后,将会达到奢侈税,这时候球队的操作不仅受到更多的限制,而且还将接受罚款。

不过NBA的工资帽是软工资帽,达到工资帽之后操作仅仅是部分限制,还能够有一些操作让薪水总额超出工资帽。美国其他体育联盟有绝对不能超出的硬工资帽。选择软工资帽的好处是可以照顾市场需求和球迷情绪,比如说一个球队的当家球星在合同到期后想要留队,但球队薪水已经达到工资帽,如果硬工资帽的话他就无法留下来,软工资帽则可以。 工资帽和奢侈税这两个数字与篮球相关收入(BRI)有关系,工资帽是下赛季预期BRI的44.74%,奢侈税是预期BRI的53.51%。不过由于这两个数据使用的都是预期BRI,和实际情况会有所差别,所以需要根据上一个赛季的实际情况进行微调,达到整体上的比例平衡。 这几项数据的具体计算方法比较复杂不需要了解,只需要记住每年的7月10日前后联盟会公布新赛季的工资帽和奢侈税以及其他一些相关数据就行了。

1.2:劳资协议与停摆

劳资协议(英文缩写CBA)可以理解为写满规则的合同。NBA本身是一个商业联盟或者一个大公司,30个球队的老板是出钱的,球员则是拿钱的,这钱怎么出又怎么拿,有什么规则,这需要双方坐下来好好讨论。讨论并签订的合同就是劳资协议。劳是劳动的一方,指的是球员,资是出资的一方,指的是老板。劳资协议是NBA运营的基础,是NBA的“宪法”。本文的所有内容都涵盖在劳资协议的范畴内。

和所有合同一样,劳资协议也有他的有效期,快到期的时候双方就要坐下来重新讨论续约的问题。讨论成功,达成新的劳资协议,那么联盟就按照新的规则运行。讨论失败,双方

达不成一致,那老的协议到期之后,NBA就停摆了。停摆后双方继续谈判,直到签订新的劳资协议为止。

2005年劳资协议到期,但是双方分歧较小,在到期之前就达成续约,所以NBA无缝进入了下一个时代。2011年就不行了,双方分歧严重,7月1日到期之前没有达成新的协议,于是就停摆,直到12月8日才算达成新的协议,新赛季在12月底才开始。

现在运行的这个劳资协议就是2011年达成的,除了战争等不可抗力或者一方向法院起诉并且获胜等极端情况外,理论上会在2020-21赛季到期,但球员和老板两个方面都有权利在2016-17赛季结束后终止该协议(终止的决定需要在2016年12月15日前提交)。不管哪个方面决定终止,双方都会有一番新的恶战了。

1.3:球队总薪水和薪水空间的计算

在1.1小节中提到的工资帽和奢侈税都是为了限定球队总薪水而产生的概念,那么球队总薪水都包含哪些部分呢?首先能够想到的是,球队大名单上所有球员的工资,包括激活和非激活的,以及他们的签字费等,这些肯定都算。

其余的还有:赛季中期得到的球员,他的赛季总薪水全部算入工资总额中;买断球员的工资按照相关规定分摊入球队总额中;退役球员仍需要支付的工资;相关惩罚所占据的工资空间;已经提交但还未正式完成的操作所需要的工资空间;保留本队自由球员(比如伯德特例或者类似的规定)所需要的工资空间;向受限制自由球员开出邀请合同所占用的工资空间;未签约但也未释放的首轮秀所占用的工资空间;球队大名单低于12人后需要的“未满员工资(又叫虚拟底薪)”;未宣布放弃的中产特例、双年特例等特例,等等。

这里面,买断球员和退役球员所占用的工资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在第五章中将会逐条进行解释。已经提交但未正式完成的交易或签约,这个容易理解,比如说火箭用2000万签下了霍华德,虽然还没有正式审批通过(比如说正在体检),但也不能再拿这2000万去签约保罗了。向受限制自由球员开出邀请合同的工资同理,在该球员母队选择匹配或者不匹配前,也不能再用这部分空间来签约别的球员了。

首轮新秀的工资都是固定的,在签约之前就占据相应的工资额。不过以下特殊情况可以从工资总额内去除:球队和球员在新赛季开始前签订书面协议,该球员本赛季不加盟该球队;该球员和非NBA球队签订合同,那么在常规赛开始后,该球员工资从总额内去除,但下赛季7月1日也就是休赛期开始后又要回来重新占据空间。

伯德特例又叫做伯德条款,球队在超出工资帽的情况下能够用这个特例续约本队的自由球员,类似的还有早伯德特例和非伯德特例,球队想要保留这些特例,就需要占用一定的薪水空间。这项规定非常重要,将会在第二章中详细解释。

虚拟底薪是这样的,当一个球队低于12人的时候(包括合同期内的球员,还保留续约权的自由球员,开出的邀请合同,首轮新秀等等),那么规则就会虚拟一个“未满员”工资,金额相当于0年球龄球员的底薪合同,比如说11个人,就虚拟1个,10个人就虚拟2个,这都占据球队的工资空间。这一条仅限于休赛期。

所以一种极端情况就有了答案,如果一个球队所有人都成了自由球员,那么他们会有全部的薪水空间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们薪水上有着12个虚拟合同。【工资帽和奢侈税】

之所以是12人,是因为NBA规定一个球队至少要有13人,但使用空间意味着至少还要签约1人,所以这个数字去掉。这件事情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是:如果工资帽是6000万,球队现在11人占据5000万空间的话,虚拟底薪占据50万,那么就只能用950万签人。 那么,有什么是不计算入球队薪水总额中的呢?

赛季中期离开球队的球员工资;伤病导致结束篮球生涯的球员的工资;夏季联赛球员的工资;被特赦后的球员的工资;无薪禁赛球员被禁赛的那部分工资的50%不计算入奢侈税,但在计算工资空间的时候仍包含在内,比如说一个年薪1000万的球员禁赛半个赛季,那么禁赛部分的工资就是500万,50%就是250万,这些钱不用交奢侈税,但占据空间。

讲明白球队总薪水,那么薪水空间就很容易理解了。球队总薪水与工资帽的差距,就是薪水空间。比如说工资帽是5000万美元的话,球队计算入总额的薪水是3000万美元,那么他们的工资空间就是2000万美元。这些薪水空间就可以用来签约自由球员了。

1.4:超越奢侈税触发线后的惩罚

NBA是软工资帽,也就是说球队能够超出工资帽,但是在工资帽之上NBA又设定了一个奢侈税作为“双保险”,球队薪水总额达到和超过奢侈税的话,就会有更严格的限制,并且接受处罚。和工资帽一样,奢侈税也与篮球收入有关,是通过计算得来的,具体数额联盟会公布于众。

球队大名单是变化的,那么以什么时候作为缴纳奢侈税的标准呢?NBA规定,以常规赛最后一场为准,也就是说,如果球队在赛季中期将球员交易走了,那么他的薪水就不会被计入奢侈税之内。虽然都是薪水总额,但计算薪水空间时候和计算奢侈税时候还有一定差别的,

比如说那些未签约的首轮新秀,保留伯德权的自由球员所占用的工资,在计算奢侈税的时候都不含在内。

对于高于奢侈税的球队,联盟将会有罚款和限制操作等处罚措施,其中罚款是让人印象最深的一种。在之前的赛季中,罚款都是按照1:1进行的,相对来说比较温柔,但是从2013-14赛季开始,奢侈税处罚将会非常残酷。详细如下:

超出奢侈税线以上的部分,0-499万美元按照1.5:1征收,500-999万美元按照1.75:1征收,1000-1499万美元按照2.5:1征收,1500-1999万美元按照3.25:1征收。之后每增加500万美元,征收比例将增加0.5,举例来说,球队工资总额超过奢侈税2000-2499万美元的部分,那么征收比例将会是3.75:1。

累犯处罚:如果一个球队在任意4个赛季中的3个赛季支付奢侈税的话(从2011-12赛季开始计算),那么超出的1美元将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1美元。举例来说,如果该球队超过奢侈税500-999万美元的话,将会执行2.75:1的征收标准,而不是原来的1.75:1。

也就是说,在2014-15赛季,如果某个球队在2011-12至2013-14这连续三年内都缴纳奢侈税的话,那么这个赛季再缴纳奢侈税的话,就会按照累犯进行处理。从2015-16赛季往后,如果某个球队在之前4个赛季中有3个赛季缴纳奢侈税的话,再缴纳奢侈税就会按照累犯进行处理。

以上征收标准都是分段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超出999万美元的话,0-499的部分按照1.5:1征收,500-999万美元按照1.75:1征收,最后再相加。

这些缴纳的奢侈税去哪里了?有50%归联盟管理层支配,当然需要用在联盟相关的事情中,比如说建立利润共享系统等等,剩下的50%则是分发给那些没有缴纳奢侈税的球队。所以一个球队如果刚刚高于奢侈税的话,是最不划算的事情,比如说他们缴纳了20万美元奢侈税看似不多,但却少了可能几百万美元的分红(2012-13赛季是147万美元,2011年之前一般在400万美元上下)。

每年的7月10日联盟在公布新赛季工资帽和奢侈税的同时,也会公布上赛季缴纳奢侈税的球队名单和金额。

除了罚款之外,高于奢侈税的球队还受到那些限制呢?这里需要引入一个概念,英文叫做“apron”,国内译作“土豪线”,就是“奢侈税+400万美元”——以交易和签约后为准,相关规则都是以这个数字为标准的。

工资帽和奢侈税 第二篇_火箭14-15赛季工资条揭秘:魔兽2143万 总薪资69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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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新赛季日益临近,各路豪强休赛期运作也告一段落,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回顾一下各支球队的球员名单和薪资。以下是休斯敦火箭队的名单解析——

北京时间9月27日,火箭签约落选新秀阿基尔-米切尔,就此火箭队大名单上已经有20名球员。今年夏天,火箭送走了阿西克、林书豪,失去了帕森斯,苦追波什、安东尼和詹姆斯,但恐怖的三巨头未能实现。今夏火箭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在交易阿西克的三方交易中,得到了阿里扎。阿里扎将填补帕森斯留下的空缺,同时强悍的防守,也将缓解哈登的防守压力。此外,火箭还获得了潜力新星尼克-约翰逊和希腊球员帕帕尼古拉乌,以及老将贾森-特例。

火箭新赛季的目标仍是冲冠,霍华德作为球队第一高薪,新赛季薪水达到2143万美元、哈登1472万美元、阿里扎857万美元、特里585万美元、帕帕尼古拉乌479万美元。

火箭这套阵容总薪资为6906.7万美元。而新赛季的工资帽是6306.5万美元,奢侈税征收线定为7682.9万美元。除此之外,14-15赛季球队最低工资线是5675.9万美元。目前,火箭新赛季无需缴纳奢侈税。

(来源:)

工资帽和奢侈税 第三篇_规则大讲堂第七讲

规则大讲堂第七讲:裁退买断和特赦的薪水计算 第1页 :保障合同和非保障合同

上期回顾:在上一期的大讲堂中,我们介绍了与合同有关的一些细节的处理,比如说球员退役,伤病,去世,合同中牵涉到的奖金和签字费,国际球员的买断费用,以及球员的税收影响等等。 本期概括:本期大讲堂继续讲解合同相关的规则,包括非保障合同,裁退,买断,特赦,买断和特赦之后的认领和竞价,夏季合同等方面。

一,保障合同和非保障合同

在NBA的规则下,只有极少数情况需要签订全额保障的合同,其余的均可以双方协商。不过在实际操作中,NBA的主流合同还都是保障性的,尤其是对那些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将,非保障合同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边缘球员,比如说新兵或者濒临退役的老将,或者是长期合同的最后一年。

受到保障的只能是合同的最基本部分,比如说签字费和奖金不能在受保障的范围内。受保障的比例不能递增,比如说第一个赛季的保障比例为50%,接下来的保障金额就一定不能高于50%了。

关于保障条款的设置,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缺乏篮球技能,这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条款,只要觉得无法继续为球队效力就可以运用;2在合同期内去世;3伤病,指的是因受伤而无法继续为球队效力,这种伤病可以是比赛或者训练有关的,也可以是无关的;4精神问题导致无法为球队效力。【工资帽和奢侈税】

这几个条款是相互独立的,比如说一个合同可以设置为伤病之后合同依然保障,但是出现精神问题就不再保障。当然即使伤病问题是设定为保障的,也不包括那些联盟明确禁止的行为比如说跳伞,或者自杀,酗酒,吸毒等等,这种时候这个保障条款是无效的。

还有一些情况是部分保障的,并且保障金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化。比如说时间变化,托尼-帕克在2014-15赛季的合同,如果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买断的话,那么就只有350万美元是保障的,如果在这个时间不买断的话,那就转为全额保障的了。另外的例子还有,如果一个球员上个赛季打满了多少分钟,那么合同就是全额保障的,否则只是部分保障的等等。不过后面这种根据实际表现来决定保障金额的合同相对少一点。

关于保障合同,还有以下的规定:

1,先签后换的合同,第一个赛季在“缺乏篮球技能”方面的设定必须是全额保障的。

2,首轮新秀标准合同,在“缺乏篮球技能”方面必须是全额保障的,在“伤病”方面至少要有80%是保障的。

3,受限制球员的报价合同,在“缺乏篮球技能”和“伤病”两个方面必须是全额保障的。

4,符合阿里纳斯条款的受限制球员的邀请合同,在“缺乏篮球技能”和“伤病”两个方面必须是全额保障的。

需要说明的是,在每年的1月10日,所有的非保障合同都会变成本赛季剩余时间的保障合同,由于牵涉到裁退球员的48小时认领期问题,所以球队需要在每年的美国东部时间1月7日17点之前裁退该球员。当然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如果该球员处于合同的最后一年,双方协商也能够以0买断费用分手,这会在接下来买断部分详细讲解。

如果一个球员在1月10日之前受伤,然后又被球队裁退的话,那么他的薪水就是保障的,直到他复出打球或者赛季结束为止。不过,使用9号规定签约的夏季合同除外,具体见本讲第6部分。

二,裁退球员和认领

在NBA中经常出现裁退(waive)和买断(buyout)这两个词语。二者的主要区别是:裁退是球队单方面的动作,不需要球员同意,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接下来保障部分的工资;买断是双方的动作,球队和球员协商一个具体的金额,双方友好分手。这一条我们先来讲一下裁退。

一个球队裁退球员,从球员方面来说,需要等待一个48小时的认领期(含周末和节假日)。认领(claim),也有翻译作继承,指的是其他球队直接接收该球员和他剩余的合同。如果在这48小时之内没有人认领,那么该球员就会变成自由球员。

一个球队认领球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个:1球队有足够的薪水空间,2球队有满足该球员合同的伤病特例,并且该球员还不能处于合同的最后一年,3球队有至少满足该球员薪水的交易特例(TE),4该球员的合同是底薪。

如果多个球队认领同一个球员,那么成绩最差的球队优先。认领的球队需要向联盟办公室缴纳1000美元的费用。在球队认领该球员之后,这个球员和裁退他的球队将会没有任何的关系。

对于执行裁退的球队来说,他们宣布裁退之时立刻就可以获得一个名额来签约或者交易其他的球员,不需要等待48小时。

在实际操作中,认领的情况并不多见,因为他需要支付该球员的全额合同,大部分球员都是度过了48小时的认领期,变成了自由球员,这时候球队签约他的金额往往较小,甚至是底薪就可以完成了。 与裁退有关的规定还有:

1,裁退是不可逆的,不能今天宣布裁退,明天再收回这个决定。

2,每年3月1日之后裁退的球员,别的球队签约他之后,不能够进入季后赛大名单内。

3,被认领的球员,保留有他的早伯德特例,就像是被交易了一样,比如说林书豪。对于伯德特例,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通过特赦条款来裁退的,那么认领之后就保留,比如说阿泰斯特,如果不是特赦条款而是普通的裁退,那么认领之后就会变成早伯德特例。

4,如果一个球队通过交易得到了一名球员,并且随后就裁退了他,那么该球员想要和之前交易走他的那个球队签约,需要等到交易满一年,或者合同到期后的第一个7月1日才行。

5,买断可以视为裁员的一种,可以看做是先重新商定合同的保障金额,然后再进行裁员。

6,一个球队认领了被裁退的球员,如果发生在赛季中期的话,那么30天之内不能交易他,如果发生在休赛期的话,那么在新赛季开始的前30日之内不能交易他。

7,如果在7月1日冻结期到来之前裁退球员的话,那么48小时将会包含冻结期在内,球队可以在冻结期认领该球员。

三,裁退球员的薪水支付和占工资帽比例

先说薪水支付,这里面有一个概念叫做延期支付。延期支付分为两种,在2011年劳资协议制定前签订的合同,延期是球队和球员协商解决的,在新劳资协议之后签订的合同,延期是固定的规则,如下:

1,如果该球员是在7月1日到8月31日之间裁退的话,那么可以延期到他现有合同的2倍+1的年数。比如说,该球员合同还剩下2年,分别是1020万和1030万美元,那么他的合同可以延期到2*2+1=5年来支付,每年只需要支付2050/5=410万美元就行了。

2,如果该球员是在9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裁退的,那么本赛季正常支付,剩余的赛季按照2倍+1的策略来执行。还以上个合同为例,如果球队是在9月2日买断他的,那么在接下来这个赛季,球队将会支付1020万美元,而最后一年的1030万则会分为1*2+1=3年来支付,每年支付343.3万美元。

在工资帽的占用方面,如果是2011年劳资协议前签订的合同,那么只能延期支付,不能延期占用工资帽。2011年劳资协议后签订的合同,可以选择延期占用,也可以选择不延期占用。

如果选择延期占用的话,那么就按照实际支付的工资来占用工资帽,比如说前面第一条的那个例子,该球员占用工资帽的额度就是410万美元。但是这儿存在一个上限,如果一个球队所有延期支付的工资超过了该年度工资帽的15%,那么就将禁止延期占用工资帽。比如说工资帽是6000万美元的话,球队需要延期的工资在未来的任何赛季之和不能超过900万美元。

【工资帽和奢侈税】

还是以前面的为例,如果该球员还有另外一个球员延期后占用了490万的空间,那么其他人就不能进行延期了,因为已达900万的上限。同时,不能只延期部分薪水。

如果不能或者不选择延期占用工资帽的话,那么就按照实际的薪水来占用。这里面有一个特殊情况,那就是在比赛中期裁退的球员,他占用工资帽的比例需要采用保障金额和实际支付金额之中的大者。比如说一个球员的薪水是600万美元,其中300万美元是保障的,如果他在赛季经过1/3的时候被裁退,那么由于实际支付薪水是600*1/3=200万美元,低于保障部分的300万,所以就按照300万计算,如果他在赛季已经度过2/3时候被裁退,这个时候实际支付的薪水就是400万美元了,超过300万,那么就按照400万计算。

如果裁退球员的合同中包含选项怎么办?按照规则,ETO后面的赛季是算做合同期内的,选项则可以分为球员选项和球队选项。球队选项是不算在内的,但是球员选项是计算在内的。比如说费舍尔在2011-12赛季被火箭裁退(买断是裁退的一种),他的合同在2012年夏天有一个球员选项,那么就默认为执行了选项,除了2011-12赛季外,在2012-13赛季也继续占用火箭的工资帽。

裁退球员度过了认领期,变成了自由球员并且和别的球队签约了的话,那么裁退他的球队可以适当减少支付给他的薪水,并且占用的薪水空间也随之降低,这个概念可以“扣除”。这儿别的球队不仅仅指NBA,

海外球队比如说欧洲和中国联赛同样适用。扣除有上限,上限就是该球员新签约的薪水和一年球龄球员底薪差值的一半。当然也可以选择不扣除,这一般发生在买断中,下一部分详细介绍。

以阿泰斯特为例,他的特赦属于裁退的一种,而他没有被人认领,所以符合上一段的规定。他在成为自由球员后,和尼克斯签订了一份2年330万美元的合同,其中2013-14赛季的薪水是159.2万。按照规定,2013-14赛季的一年球龄底薪是78.9万,二者差额的一半是40.15万美元。所以湖人只需要支付给他772.7-40.2=732.5万即可,而阿泰斯特在2013-14赛季则可以得到159.2+732.5=891.7万美元。 四,球员的买断

如前所述,买断需要球员和球队进行协商,协商的结果是:1,球队裁退该球员;2,如果该球员无人认领的话,那么他的合同保障部分需要降低或者取消;3,如果该合同是在2011劳资协议前签订的话,那么剩余的薪水支付可以缩短或者延长;4,双方可以协商可以取消球队的“扣除”权。

逐条解释:第一条指的是买断的结果就是裁退,第二条,保障部分降低就意味着球队裁退他需要的费用更少,甚至为0(比如马刺0费用买断斯潘诺里斯),这也是买断的核心意义所在,因为如果保障部分不降低,那球队干嘛要和球员商量,直接裁退就行了。第三条可以参看之前的部分。

第四条是对球员有利的,比如说上面说的阿泰斯特,因为湖人扣除了40万美元,所以他在2013-14赛季只得到了892万美元。当然他是特赦,如果他是买断的话,可以和湖人协商让湖人放弃扣除的权利,这样他得到的薪水就会更多。

买断的实质是球员放弃一部分薪水,换来自由身,球队放弃一个球员的使用权,但减少了薪水支出并且腾出了名额。

这儿有一个细节。在之前的保障合同部分我们讲过,在每年的1月10日之后,所有的非保障合同都变成了本赛季保障,即使双方同意买断,球队也需要支付全额工资。虽然这是保护球员的经济利益,但是如果有球员在这之后被交易了(交易截止日一般是二月下旬)然后想要变成自由身怎么办?比如说1999-00赛季的约翰-斯塔克斯,他宁肯不要工资也要被买断。

最终联盟进行了仲裁,宣布如果一个球员在合同的最后一年,他在1月10日之后可以和球队实行0元买断,和平分手。除此之外,所有1月10日之后的买断和裁退,都要全额支付工资。

理论上退役的球员也可以买断,但是因为自由身对于退役球员没有意义,所以这种事情基本上不会发生。买断后的球员处理方式参考裁退。

五,特赦的相关规则

所谓特赦,指的是2011年新劳资协议签订后实行的一个特殊规则。该规则规定,一个球队可以选择裁退一名球员,称之为特赦,特赦后该球员的工资在计算工资帽和奢侈税的时候将从球队总薪水中去除,这样球队可以通过特赦来腾出薪水空间和避免奢侈税了。

特赦是裁退的一种特殊形式,可以理解为古代皇帝登基时候的大赦天下。不过这儿的皇帝登基变成了新劳资协议签订而已。在2005年签订劳资协议的时候也曾经有过特赦的规定,不过那次只能在2005年当年使用,并且计算入工资帽,但不计算入奢侈税。

每个球队的特赦指标只有一个,但是可以选择在2011-12到2015-16赛季前使用。除了2011-12赛季外,其余赛季的使用时间是冻结期结束后的7天之内。被特赦的球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那就是在2011年7月1日前就在该球队效力,并且在被特赦之前没有经历过交易、签约、提前续约、合同重新谈判等更改合同的情况。不过在2011年7月1日之前被裁退的球员,球队可以特赦他们剩余的部分工资。

目前联盟已经有20个球队使用了该特赦条款,剩余的10个球队中符合以上规定的球员也较少,所以整个联盟能够被特赦的球员大约只剩下了十几二十个左右。

被特赦的球员也有48小时的认领期,不过过程和普通的裁退不同,普通裁退只能全额认领,但被特赦的球员别的球队既可以全额认领,也可以用他原来薪水的一部分来认领,这被叫做竞价。竞价以1美元为单位。如果有不同的球队都来认领,那么价高者得到,所以全额认领处于优先的位置。如果不同球队出的价格相同(包括同时进行全额认领),那么战绩差的球队排名靠前,这和普通的裁员一样。

竞价类似于拍卖,有起拍价,取以下两个数值中较大的一个:所有保障赛季的底薪之和,所有保障赛季中非保障部分薪水之和。举例来说,如果球龄超过10年的球员剩余2年薪水,每年1000万,其中第一年全保障,第二年60%保障,那么他的起拍价就是400万美元,因为10年球龄的两年底薪也只有不到300万,低于非保障的400万。

参与竞价的球队需要有薪水空间,这和裁退的不同,裁退可以使用伤病特例或者底薪特例,特赦后必须是薪水空间。在参与竞价之时,必须已经腾出了薪水空间。腾空间的方法可以是裁掉非保障的球员,但不能通过交易。

认领成功后,球队需要支付的包括:1竞价的薪水,平均到每个保障赛季中(不考虑保障比例),2各种其他费用比如说交易保证金等,3,非保障赛季的薪水也需要全额支付。

特赦的球队支付该球员剩余的薪水,举例来说,尼克斯在2011年特赦了比卢普斯剩余的1年1420万美元的合同,快船以200万美元认领成功,那么尼克斯就只需要支付剩余的1220万美元。

被特赦球员的伯德特例和早伯德特例得以保留,不过在此后占据空间和续约金额的计算的时候,采取的是特赦前的工资,而不是竞价的工资。比如说一个工资是1000万美元的球员被特赦,被另外一个球队用200万美元认领,那么接下来计算他续约时候的一切数值,均按照1000万来处理。

被特赦的球员在他合同期内(包括选项和ETO)都不能回到原来的球队效力,认领该球员的球队,需要等到下个7月1日之后才能交易他,如果该球员被交易,那么得到他的球队被视为认领的球队。

球员认领后也可以再次被裁退或者买断,这时候薪水的分配按照双方实际支付的比例进行。举例来说,一个球员薪水1000万,50%保障,被特赦后另外一个球队以400万竞价成功,原球队支付剩余600万。如果新球队裁退他的话,那么这500万保障部分就按照4:6分配,原球队支付300万,新球队支付200万。不过,如果在认领前他只有60%保障,认领后度过了某个时间导致了100%保障,那么多出来的这40%将由新球队支付,和原球队无关。

如果一个球员被认领后决定0元买断自己的话,那么他买断的是原合同而不是新合同。比如说比卢普斯在快船时候,如果决定0元买断,那么他放弃的不是快船的200万美元,而是原来的1420万美元,尼克斯也不需要支付剩余的1220万美元了。

工资帽和奢侈税 第四篇_规则大讲堂第九期

规则大讲堂第九期:球队人数规定和交易截止日

上期回顾:上期主要介绍了两个话题,一个是受限制自由球员,包括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的资格,受限制自由球员签约的程序等,还有一个话题是关于首轮新秀的合同,签约之前占据的空间,选中之后不想加盟的话怎么处理等。

本期概括:这是规则大讲堂的倒数第二期,最后两期将会介绍一些比较琐碎的规则,本期的内容包括球队大名单的上限和下限,十天短合同,下放到发展联盟,交易截止日和七月冻结期,桌面下交易被发现后可能遭遇的惩罚,球队的禁赛和惩罚,药物(毒品、兴奋剂和大麻)相关的规定等等。 一,球队大名单相关规定:

NBA球队的大名单人数可以分为一般情况和临时情况两种,一般情况就是指大部分

时候的规定,临时情况则可以短暂的超越限制,但是需要短时间内恢复。这儿有个激活球员和非激活球员的概念,非激活球员又叫冷藏名单,就是本场比赛不能上场。

常规情况:人员上限在休赛期是20人,进入赛季之后则只能有15人。最低限制是13人,分为激活球员和非激活球员,可以是12个激活加上一个非激活,也可以13个都是激活。每场比赛至少要有8名球员可以上场。

特殊情况:先说下限,球队可以短暂的降到12个人,其中激活球员最少可以是11个人,但是在两周之内必须恢复到正常状况。上限可以提高到16个,如果一个球队有4名球员因为伤病缺席了三场以上的比赛,并且还将继续缺席下去,那么就可以向联盟发出申请,这个时候球队的非激活名单可以增加到4个,总名单则是16个。 非激活名单每场都可以改变,在跳球前60分钟最终确定。球员的非激活状态最少可以是1场。虽然每个球队最少可以只有13

人,不过对于联盟整体来说,平均每个球队的人数必须超过14人,否则将会被罚款。 除了激活和非激活名单,球队还有以下的名单:

禁赛名单:被球队自己禁赛的,前三场要放在激活或者非激活名单上,但是从第四场开始,必须放在禁赛名单上。被联盟禁赛的,前五场必须放在激活名单上,从第六场开始,必须放在禁赛名单上。

选秀名单:球队具有签约权的新秀有一个单独的名单。

自愿退役名单:如果球队和球员都同意的情况下,自愿退役的球员将会被放到这个名单中,这个名单中的球员不能被交易,如果在一年之内想要复出必须得到联盟老板委员会的一致同意(不能有任何反对票),球队得到的好处是该球员不能和其他球队签约。

二,十天短合同和发展联盟(NBDL)

10天短合同其实可以超过10天,因为规定是10天和3场比赛,所以如果10天内不足3场,那么就要打到第3场结束。每个赛季的1月5日之后可以签订10天短约,但是该合同不能持续到常规赛结束,也就是说,每年的第80场比赛或者常规赛结束前的10天就不能再签订10天短合同了。 每个球队每个赛季能够和一个球员签订两次10天短合同,可以连续也可以不连续。在第二个十天短合同结束后,球队想要再签约这名球员,只能签持续到赛季结束的合同了。10天短合同也有人员的限制,一个球队如果有13个激活球员,那么10天短约球员可以比非激活球员多一个,其他情况最多只能够和非激活球员人数相同。10天短合同的薪水是具体商定的,不过一般都是底薪,并且根据打球天数按比例计算。

【工资帽和奢侈税】

NBA发展联盟的缩写是NBDL,是NBA的次级联赛,NBA球队可以将球员下放到发展联盟,但只能同时下放两个。从2012-13赛季开始,每个球员的下放次数不受限制,球

龄在0到2年的球员可以随时下放,球龄在3年或者以上的需要得到球员的同意和联盟的批准才能够下放。

被下放的球员自动进入非激活名单,下放时间没有上限和下限,在被下放后球员需要在48小时内赴发展联盟球队报到,下放后球员继续领取NBA的薪水,但是在计算奖金的时候,他在发展联盟的数据不包含在内。NBA球队不能控制发展联盟球队对于球员的使用,这个决定权属于发展联盟球队的主教练。

三,交易截止日和七月冻结期

交易截止日的意思就是在这之后(直到赛季结束之前)所有的交易都被禁止,一般是该赛季的第17个星期四东部时间下午15点。一般都是在全明星结束后不久。这儿的赛季结束包括常规赛和季后赛,也就是说乐透区球队常规赛结束后就可以重新开始交易了,总决赛球队则需要等到夺冠或者对手夺冠才能重新开始。

工资帽和奢侈税 第五篇_NBA薪资制度的分析与研究

摘 要:从nba新劳资协议的角度出发,分析nba劳资双反产生纠纷的原因以及最终达成的协议对薪资制度的影响。结果表明,新劳资协议下球员在收入分成上面做出了让步,但是获得了更加自由的操作空间,在对限制球队烧钱行为的同时鼓励球队进行投入,完善的薪资制度能够维持nba联盟平衡、稳定的发展。

【工资帽和奢侈税】

关键词 nba 薪资 制度

一、nba薪资制度的原理

nba自其产生之日起就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联盟。随着体育市场化、商业化、产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之后,第四任总裁大卫?斯特恩把深埋在篮球产业中的商业价值充分的挖掘出来使得nba成为了全世界最具影响力的职业体育联盟。美国著名财经杂志《福布斯》自1998年开始每年都会对nba球队进行市值评估,2013年最新公布的榜单显示所有30支球队的总市值为152.71亿美元,其中排名第一的纽约尼克斯队总市值高达11亿美元。在所有运动员中,收入最高的是科比?布莱恩特(kobe bryant),其薪资和代言收入高达5,980万美元。科比在洛杉矶湖人队的工资是2,780万美元,高居所有nba球员之首。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可以被理解成为是一系列生产要素之间的一个契约。这个契约是在人力资本所有者和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共同缔结起来的。如果把nba中的每个球队都看成是一个企业的话,那么为球队提供资本的球队老板即是资本的拥有者,球员们相当于工人,他们可以拿到按合同所规定的工资,收益是确定的,不存在风险,球队的老板们承担着市场的风险,理所应当获得剩余价值的索取权。利润一般来说是不确定的,所以剩余索取者的收益是最难以得到保障的。在《福布斯》杂志的榜单上,共有22只nba球队的运营利润为正数,最高达8320万美元,最低为170万美元。也就是说仍然有8支球队“亏本”,其中亏损最多达1870万美元,最少也有50万美元。2011年球员作为劳方与老板组成的资方进行了新一轮的劳资谈判,围绕着利益分配的问题双方展开激烈辨斗,由于无法达成一致曾一度造成2011―2012赛季nba停摆。最后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新的劳资协议,使得nba能得以继续。

二、浅析新劳资协议

随着2011年nba劳资纠纷的落幕,平衡球员和老板利益分配的新劳资协议也应运而生。所谓劳资协议就是当员工代表或工会代表与单位行政部门或雇主之间,就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劳动关系的处理问题进行谈判,并达成一致时,双方达成的协议。新的劳资协议在许多地方都有新的规定。

在协议的长度方面,新的劳资协议为10年,其中在2017年双方都有权单方面决定跳出,相比2005年旧劳资协议的7年,2011年老板有权选择跳出,不仅增加了年限更使劳方有了更加灵活的应对措施。在双方分歧最大的收入分成方面,新劳资协议规定球员在这个赛季拿到51.15%。在接下来的赛季里面,除了作为基础的50% 收入以外,球员会得到(或者额外支付)联盟收入和预测收入之间差额的60.5%。球员总收入分别以49% 和51% 为上下限。另外,在球员收入的部分里面,占篮球相关收入的1%的资金由联盟保管并投入到球员退休基金里面去。相比2005年劳资协议的球员拿到57%的篮球相关收入,劳方在收入分成方面做出了很大的牺牲,正如之前所述,资方一方面需要承担市场的风险,一方面又要付给劳方工资所以理应拥有利润的索取权,既然双方能在这个点上达成一致,说明这51.15%是合理的。在球队总薪金方面,依然是实行软工资帽,最低总薪金由原来工资帽的75%变更为接下来的两个赛季里面,工资帽的85%,之后提升到90%。这一举措使得一些偏安一隅的小球队不得不加大投入,即提高了nba整体的竞争性也间接保障了球员合同的额度。在奢侈税方面,2005劳资协议规定,球队每高出奢侈税一美元,就要另外多付一美元。新劳资协议在处罚方面采用了逐级递增的方式,11/12 和12/13赛季,奢侈税不变。从那之后,奢侈税变成按每500万逐级递增。

具体的税额是:比奢侈线高500万以内:该部分以1:1.5征税比奢侈税高1000万以内但是500万以上:该部分以 1:1.75征税高1500万以内但是1000万以上:该部分以1:2.5征税高出1500万:该部分以1:3.25征税。如果一支球队在过去5年里面4次超过税线,则另外多增1美元的线 (也就是现在的奢侈税率变成了2.5, 2.75, 3.5 和4.25)。奢侈税收入的分配方面,新协议规定仅由奢侈税线下球队分得不超过奢侈税总收入的一半,剩余的部分由联盟所得。比旧协议的奢侈线下球队拿到奢侈税收入的1/30提高了小球队的奖励。财力雄厚的大老板在签下球员之前也要计算这价值不菲的奢侈税,这项举措能够进一步平衡球队之间的实力差距。在球员合同方面,新劳资协议缩短了球员最长合同年限,新秀球员和老将球员均由原来的最长续约5年缩短至4年,另外每队都可有一位新秀球员作为“顶薪指定球员”或者使用伯德条款签约的球员可以享受5年的最长续约。

三、新劳资协议对球队、球员薪资的影响

工资帽是nba薪资制度的核心内容,它规定了球队总工资的最高、最低限额,起到了限制某些球队不惜下重金打造豪华阵容的做法,起到了维持各个球队间实力平衡的作用。但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nba允许球队总工资超过工资帽的限额,主要有伯德、早伯德、中产、老将、双年、新秀、底薪等特例条款。球队补强阵容的主要手段是签约球员和交易球员,在球员交易时,球队总薪金超过奢侈税的球队按照送出球员工资的125%+10万美元薪水匹配,球队总薪金在工资帽以下的球队(要求在交易完成后不超过奢侈线)则能够匹配送出球员的150%+10万美元或者送出球员的100%+500万美元薪水,另球队每赛季的交易最多付出或者收入300万美元。当一个球员在交易并被裁掉后,于当赛季将不能回原队。

一般来说,球队会和队中符合长远计划的球员提前敲定新合约,任何球员到了第五个赛季,只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两次入选联盟最佳阵容;两次被票选为全明星先发球员;获得一次nba的mvp荣誉,既能得到一份起薪为工资帽30%的顶薪合约。这可以看做是对那些超级球星有利的规则,往往那些超级球星的合约都是价值不菲。多数球员在一份合约到期时会成为自由球员或受限制自由球员,自由球员可以和任意一只有薪金空间的球队签约。而受限制自由球员在得到报价后,母队匹配的时间由原来的7天改为3天,报价金额除了看其选秀顺位还要受是否是主力球员影响。虽然降低了球员合同长度和增长幅度,但是这样更有利于球队灵活操作,为后面续约的球员提供良好的薪金环境所以整体来说并没有使球员受到大的影响。为了避免一些所谓“垃圾合同”影响球队经营,新劳资协议规定每支球队可以裁掉一名球员,这名球员的薪水将不再像以往一样计算进球队薪水总额,这一举措让球队能甩掉那些饱受伤病侵袭却身背巨额合同的球员,极大的灵活了球队的操作空间,也打击了个别球员在获得高额合同后便“消极怠工”的不良行为。

四、nba薪金制度对cba的启示

我国cba联赛步入职业化的新时期,受关注程度达到新的高峰,高水平外援的加入使得竞技水平和观赏性大大提高,但是仍然暴露出了许多弊端。cba球队一般都有多个东家,管理较为混乱,各支球队广告招商由篮协统一管理,仅剩冠名权由球队支配,在各种内外部条件影响下全部cba17支球队中仅广东宏远一支球队实现营利,要改变现在的状况首先要引入先进管理模式。高水平的外援对球队的影响显而易见,各支球队纷纷陷入高新聘请nba球员的热潮。虽然篮协在2009年出台过一份《cba俱乐部球员和教练员工资总额控制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但是在各个球队的执行方面似乎成为了一纸空文,并未起到限制球员薪水的作用,虽然篮协规定了球员的工资标准,但是却没有对奖金加以硬性规定。为了使cba健康、持续的发展,主管部门必须借鉴好的管理经验来管理联赛和扼制各个球队滥发工资和奖金的现象,真正的做大、做好我们自己的联赛。

工资帽和奢侈税 第六篇_NBA新旧劳资合同区别对比

NBA新旧劳资合同区别对比

工资帽和奢侈税 第七篇_NBA薪酬体系介绍

卓越制度下的卓越

——NBA薪酬体系的成功

NBA是什么?是一个盈利性机构,是一个商业传奇,更是一个在卓越制度下创造了一个个神话的王国。它来制定规则,制定制度,最后,这让它走向了如今的辉煌。

一. NBA联盟管理制度

NBA联赛经营体制由俱乐部(Club)和“联盟(Association)”双重构成。

联盟和俱乐部的关系:各俱乐部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是公司;而联盟是一个非营利性的商业组织,联赛现在有29个俱乐部参加。联盟负责组织、推广、经营赛事,处理涉及俱乐部之间的公共事务。但是,无论赚多少钱都是联盟成员—29个俱乐部的,参加联盟的俱乐部共同为联盟支付管理费用和管理人员工资,仅此而已。 联盟:联盟是一个严密的契约,这个契约规定了联盟和俱乐部双重经营体制。俱乐部的公共产品、公共事务必须完全交给联盟管理。如果你不认可这个契约,你可以去别的地方玩。联盟会出版一个简称为CBA(目前使用的是1999年版本)的谈判指引,规定了涉及联盟一切有关人员(包括联盟、俱乐部、球员、球员工会、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一切谈判的基础。按这个指引谈判,双方的余地非常有限,不可能漫天要价、坐地还钱,非常节约交易成本。联盟经营收入包括转播费、联盟标志产品销售、联盟衍生产品开发(比如网络游戏、服装、玩具、食品、儿童用品、甚至餐厅和大巴)、全球推广活动如日本和中国赛事等。联盟收入的48.04% 用于返还给各俱乐部支付球员工资(2005-2006赛季以后这一标准将调至51%),另有一个固定比例用于联盟费用支出。 联盟有一个6人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但是,联盟总裁有很大的决定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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