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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税率

时间:2017-12-13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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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税率 第一篇_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1、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1)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2)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3、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4、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按规定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房产税的税率】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企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房产税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

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

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将税额幅度提高两倍;二是将征税对象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开征土地使用税,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体系,巩固分税制财政体制;有利于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上缴时:

借: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国、地税税种分类

具体国、地税的征收税种划分如下:

一、国税负责征收的税种:

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和征管范围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

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的税率】

5.出口产品退税;

6.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7.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8.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9.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0.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1.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12.车辆购置税;

13.燃油税(暂未开征);

14.中央税、共享税的滞、补、罚收入;

15.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二、地税负责征收的税种:

(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屠宰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筵席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房产税的税率 第二篇_房产税税率表

房产税税率表

时间: 2010-3-16 18:44:22 来源: 徽商会计网 作者:richkj 点击次数: 875

关键词:

注:房产税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 :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从租计税 :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 : 应纳税额=【房产税的税率】

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适用于内资企业和个人,房产税的计算依据采用从价计税和从租计税,具体税率如下:

注: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

1、从价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从租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城市房地产税

城市房地产税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个人, 计算依据采用从价计税和从租计税,具体税率如下:

注: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公式为:

1、从价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从租计税

3、个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8%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的税率 第三篇_首套房或免征房产税 二套房税率不会超过3%

首套房或免征房产税 二套房税率不会超过3% 从今年3月1日起,国土部正式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权证,计划在今年内全国都要实现新不动产权证的使用。与之配套的是新的不动产登记簿、新的登记规则等。一句话,不动产登记全面提速。

全国引发热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百姓普遍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意味着房产全国联网,一联网就能查清房产,会引发房产税等一系列连续政策。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记者,不动产登记加速,的确有利于摸清楼市底细。 “不动产登记是房产税施行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不能说不动产登记出台就一定会推出房产税。”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当然,有了不动产登记,就对于房产税的征收搭建了可操作性的基础条件。

如果对房产税理解更深刻一点,其实是否房地产全国联网对征收都不重要。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表示,不动产登记并不是为了推进房产税做准备,有没有跨省的不动产登记、房产信息是否全国联网,与房产税的出台都没有必然联系。郝如玉表示,由于房产税是地方税,征收也是用来充实地方财政,倾向于以省为单位征收,因此只要本省内部统筹协调即可。

房地产税改革不是收房产税

已卸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的贾康,今年带着自己的一本新书《房地产税离我们并不远》上了两会。因为其机构背景的原因,贾康也被认为是最近几年在房地产税方面最为接近官方态度的学者。这本指向性很明确的书名让大家感受到了房产税渐进的步伐。

房产税从2011年在沪、渝试点以来一直未扩大试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房产税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但对于百姓而言,要想弄清楚自己未来交多少税,首先要区分房地产税和房产税,一字只差,内涵和外延都有重大区别。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政府所谓的房地产税改革,是将涉及房地产的11个税种进行重新整合、归顺一级重新设计。而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一字之差,改革从一个税种上升到与房地产相关的一系列税种。而百姓关心的,还是自己房子以后要交多少税。

贾康透露,“我国征收房产税的方向已经锁定,唯一不确定的就是征税时间表。从我作为研究者的角度观察,按照中央的部署,改革的重点要在2016年底之前做出来,房地产税立法肯定是要动真格的。我认为,房地产税立法最迟不能拖过2017年的两会。”如果再考虑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行速度,最早2018年房产税落地。

到底几套房征税?

如果征不征没有争论的意义,征税也没有技术上的障碍,向谁征、征多少成了最大的讨论话题。

贾康认为,中国的房地产税制度不能照搬美国的模式。任何人的第一套房都可以免税,至于第三、第四套房子征税的税率,也不太可能像之前传的那样采取递进原则,更有可能是固定税率。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认为,如果按照“首套免税、二套优惠、三套征税”的做法,将会对居民的行为和心理产生不良导向。但按人均面积征收也存在缺点,对于在全国多地有住房的人,如何平衡一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的征收标准也是问题。房产税要兼顾公平,但如果每套房屋都征收也不现实。个人倾向于小切口的改革,针对少部分人征收。

全国政协委员、星河湾集团董事长黄文仔认为,房产税应从比较低的税率开始征收,而且应该按照人头统筹考虑,如果只对新增房屋收税不公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行(601988,股吧)监事梅兴保则建议,一般家庭自有住房和有多套房的家庭应该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要因地制宜。

学者李稻葵则建议挑选地区推行房产税,比如房地产有上涨空间的地区,意义在于给地方政府比较稳定的、可以和百姓形成良性互动的税种,交给最基层的政府使用,直接用于业主住房大环境的改善,诸如治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环境治理。

房产税试点不扩围

对于目前的征收思路,部分意见完全是拍脑袋想法。在几年之前,房产税在重庆和上海进行了试点,但从目前来看,试点的成功并不明显。至少在目前阶段,已经没有当局再提及试点要扩围的说法。

【房产税的税率】

上海的试点方案,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为0.6%。重庆版房产税的三个征收主体为: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对于在重庆无户口、无

工作、无投资的“三无人员”在重庆所购房产,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要征收房产税。

自两地试点以来,对于试点效果的争论从未间断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曾表示,两个试点在房地产调控、收入分配优化方面已经产生了正面效果,二者的切入点都比较柔和,并且“无疑已带来了资源配置的优化效应”。

但也有观点认为,沪渝两地房产税征收最大的效果是给地方政府增加了一些税收,但在抑制房价上涨方面却未能如期。上海某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表示,沪渝房产税试点时,楼市环境已面临较大的房价上涨压力,虽然官方并没有将此类政策目标表述为打压房价,但从民众角度来看,是希望此类政策能够压制房价上涨。而实际情况是,房价依然有明显上涨态势,尤其是上海。

对试点的效果产生如此大的评价分歧,其主要原因就是参照目标。房产税试点成功与否,到底是以地方增收为主要目标,还是以抑制房价大幅上涨、实现更健康的房产市场为目标。

比较可能的征收倾向

从记者各方面的了解,对房产税的征收也有一些初步的轮廓,一是第一套房免征的可能性很大;第二套房有可能从轻征收;一二线城市税负可能大于三四线城市;高档房征收可能性很大;为了避免百姓税负不至于过分沉重,税率超过3%的可能性非常小。

从这几点来看,房产税不太可能让工薪阶层交不起税,自然富裕阶层也不会因为房产税发生财富大逆转。至于房价是否会受影响,基本上不会。因为目前我国影响房价的因素比较多,贷款政策,限购政策,城镇化进程等。增加房产税因素,长期来看会让房价的博弈变量更多,但不是决定性因素。

贾康认为,“中国现在实际城镇化水平还不到40%,以后要一路走高到70%-80%才能相对稳定,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并不可能改变中心区域不动产价格上扬曲线的大模样”。学者李稻葵的观点则认为依赖房产税来调控房价只能是杯水车薪,房产税的比例应该是低于1%,短期内也不可能成为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

房产税的税率 第四篇_房产税计算方法实例

房产税计算方法实例

一、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房产税的税率】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举例说明:

1、某企业2009年固定资产帐簿上记载房屋原值为50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2006年应交多少房产税?答:该企业2006年应缴纳房产税=500万元×(1-30%)×1.2%=4.2万元

2、某企业2006年7月份购入一房屋用于办公,价值为100万元。请计算此房屋2009年应交纳的房产税是多少?答:2006年该企业购入房屋应纳的房产税=100×(1-30%)×1.2%×5/12=0.35万元

3、甲企业一办公楼的房屋原值为500万元,建筑面积为3000㎡。2009年1月1日,甲企业将办公楼的一部分出租给乙企业,出租面积为600㎡,租金为20万元,租赁期限为一年,该企业于6月1日一次性取得全部租金,则甲企业2006年全年应纳的房产税为多少万元?

答:出租部分房产税=20万元×12%=2.4万元

自用部分房产税=500万元×(1-30%)×1.2%×(3000-600)/3000=3.36万元。 2006年全年应纳房产税=2.4万元+3.36万元=5.76万元 房屋租赁企业房产税=房屋租赁收入*12%(每月)房屋自用企业房产税=房屋原值*70%*1.2%(每年)

房产税有两种情况:

1、房屋出租:用于居住的按租金收入缴4%房产税,用于经营的按租金收入缴12%房产税;

2、自有房产:按原值的70%*1.2%缴纳.

房产税的税率 第五篇_2016税务人员学习党的“十八大”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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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员学习党的“十八大”心得

——税制改革的趋势和我们应着手的准备

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及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我为我们党和国家在过去五年取得的辉煌成就感到骄傲,对我们国家的未来充满希望和期待,也深感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肩负责任之重大。通过学习,明白了我们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什么要坚持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了以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目标。

学习“十八大”后有很多体会,但感触最大的是认识到了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只有加大改革才能发展中国,只有深入改革才能持续党的领导。在“十八大”报告中共有85处提到“改革”,足见改革的重要性。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和党的管理体制改革等各个方面,我不能面面俱到,只能就自己熟悉的税制改革方面谈谈学习后的心得,也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十八大”报告中关于财税改革的内容是:“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虽然短短不到100字,但其中的信息量还是很大,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税制改革的重点是要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增强地方财力,建立公平的税收制度。当然,[第一课件]要准确把握税制改革的重点和趋势,还需要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学习“十八大”中释放的种种信号。下面我就结合自己的专业和工作实际,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

一、结构性减税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明年税政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什么是结构性减税?结构性减税着眼于减税,税负总体水平减少。但强调有选择的减税,通过税制结构内部的优化,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

至于为什么要减税,我以xx为例进行说明。2016年xx全市GDp是x亿元,位居全省第二,但人均GDp只有x美元,处于全省末位。2016年xx市财政收入为x亿,占GDp的比重为x%,这也就是xx市去年的宏观税负。但这只是我国特色的中口径宏观税负,因为我国除了税收,还有预算内收费、预算外收费、制度外收费。据原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计算,我国各种制度外收费就占GDp的比例为x%。照此,xx市2016年真正的宏观税负是在x%以上。世界银行报告认为,人均GDp低于x美元的地区为低收入地区,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x%;人均GDp为x—x美元的地区为中下等收入地区,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x%。xx市2016年人均GDp为x美元,相对应的合理的宏观税负就应该是x%。因此2016年我市的宏观税负至少高出合理水平x个百分点。中外历史都证明,苛政的后果是民不聊生,民不聊生就容易演绎“惊心动魄的财政史”。

实际上,“民富,则君不独贫;民贫,则君不能富。”美国经济学家拉佛告诉我们:提高税率,政府能多征到税,但当税率提高到某个点后,如果继续上升,税收收入不仅不会继续增加,反而会开始下降。因为超过这个限度,人们可支配的收入水平就会下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纳税的热情就会降低,偷逃税的动机就会增强;企业也会因利润下滑而减少投资,甚至不堪重负而倒闭,接下来,政府税基缩小,能征收的税也就减少。这就是著名的“拉弗曲线”表达的税收学原理。

结构性减税可以促进个人和企业增加可支配收入,从而扩大消费和投资,创造就业机会,有利于培养税基,增加税源,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的改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xx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鼓励类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时会欢欣鼓舞、奔走相告了。

在结构性调整中,国税系统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可能表现为增加税收。xx企业所得税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是中央给我们的一份厚礼,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们接下来的当务之急,一是制定一个符合xx实际的《鼓励类产业目录》,以期得到中央的批准。二是在明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该项税收优惠。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财政部长谢旭人在《经济日报》上发表文章,对党的十八大报告进行解读时表示:“结合增值税立法,稳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最终实现货物与劳务税制的统一,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刚结束的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2016年将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抓紧研究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试点的方案,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相比增值税,营业税是一种比较粗糙而落后的税种,计税方法简单,重复征税严重。目前,我国选取了已经纳入增值税进项抵扣的交通运输业和与制造业关系密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在上海、北京、浙江、深圳等12个省市进行营改增试点。同时,营改增是目前最大的一项结构性减税政策,今年营改增带来的减税额度约为500亿元。而据税务总局测算,改革向全国扩围后带来的减税总规模将超千亿。

这次试点地区范围,对江西很不利。江西周边省份,包括广东、福建、浙江、安徽和湖北,以及稍微远一点的深圳、江苏、上海都在试点范围。由于增值税是“上征下抵”,试点地区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征税以后,可以到非试点地区抵扣,而非试点地区是不能开票去试点地区抵扣的,非试点地区税收就会流向试点地区。再加上营改增是减税政策,试点行业在非试点地区的税负高于试点地区,这又会导致非试点地区的企业迁往试点地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南京召开的“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传出消息,明年将扩大试点行业范围,铁路运输、邮电通信、建筑安装等也将纳入试点范围。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会上指出,营改增不仅是结构性减税,更是财税制度的重大创新。根据国务院规定,已要求全国推广“营改增”,有参会人士透露,这一时间表会在2016年“两会”期间明确。由此可推测,我省明年实施营改增的可能性非常大。

“营改增”是我们今后一段时间税制改革的大事,也必定是货劳科的重点工作,而且不会是一项轻松的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成功的人很多时候不是比别人聪明,而是走在别人前面。当别人还没觉悟到时,你已经先走一步,当别人反应过来,你已经成为专家。所以我们早在今年10月就订购了营改增工作手册,在工作之余进行研读。如果我们xx想在明年实施营改增工作中走在全省的前列,那么现在就应该着手准备,相关领导、部门和工作人员都要提前订阅相关手册书籍,研究相关文件,关注事态的最新进展。

三、构建地方税体系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构建地方税体系”。谢旭人表示,“要将财产行为类有关税收作为地方税体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加地方税收收入。”目前我国的地方税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涉及土地、房产等的财产行为税。目前房产税正在上海和重庆等地改革试点,明年可能将扩大全国范围征收,但最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在圆桌论坛“财税改革破冰收入分配”上表示,房产税的试点没有,也不可能实现目的,建议停止房产税。所以前景又陷入扑朔迷离。最经有消息称深圳或将试点开征遗产税。地方税另一个重要的税种是即将开征的环境税,财政部部长助理郑晓松11月透露,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资源税也将改革,从价计征是资源税改革趋势,水资源将纳入征税范围。此外,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也已明确提出,明年将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联动改革,取消印花税,与城建税合并为城乡建设税。

“十八大”报告中同时提到,“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很明显这是要增加地方财力,要增加地方财力就必须增加地方税权,因此构建地方税体系就必须改革当前中央和地方的税权结构,谢旭人表示:“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培育地方支柱税源。中央集中管理中央税、共享税的立法权、税种开征停征权、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等,以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对于一般地方税税种,在中央统一立法的基础上,赋予省级人民政府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并允许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实施办法。”

构建地方税体系和赋予地方政府部分税权,似乎与国税系统无关,但将眼光放长一点,我们还是应有所准备。第一,新增的税种由谁征收还不一定。比如环境税,如果中央认为环境税的开征和征管兹事体大,就有可能划归国税负责征收。第二,如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地税机构合并,那所有的地方税的征收都是我们的职责了。所以我们可能面临两大挑战,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一是新税种的征管带来新领域、新业务的学习。第二是地方政府税权扩大后,如何与地方政府协调关系。正如这次营改增改革,如果对营业税一无所知,那工作肯定做不好;如果不能与地方政府协调好关系,那进展肯定不顺利。

四、部门机构改革

“十八大”报告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中提出,“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大部制改革的目的,是要解决政府部门机构重叠、职权交叉、政出多门的矛盾,以提高行政效率。明年政府换届,始于2016年的大部制改革肯定会加快推进。有知名人士透露,明年至少会启动两项改革:水利部与农业部合并,组建大农业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体育总局并入文化部。如果真如此,那么国家税务总局并入财政部,国、地税机构合并,那也就是可以预见的了。有消息透露税务总局曾召集过地税相关人员就此问题进行过研讨。

虽然还没有正式的文件,但讨论稿肯定是有的,传闻也不会空穴来风。税务人员自己也很清楚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道理,国地税合并肯定是大势所趋。机构合并,部分税务人员就要分流,能者上,庸者下,没有人能保证国税人员不动,只分流地税人员。所以,如果国税干部的领导力不如地税干部的领导力,那我们就要被领导;如果我们的业务不如地税人员娴熟,那我们就等着分流。对于这问题,我发现国税干部很有自我优越感,认为自己是中央的干部,天生的贵族血统,可以养尊处优。而地税干部则充满着危机感和紧迫感,个个奋发图强,从每年通过注税考试的人数地税都是国税的2-3倍就可以看出。我很担心,一旦国地税合并,后果会是怎样?纵使不合并,我们与地税的差距也会越拉越大。

五、征管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机关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时强调,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积极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总局在今年7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改革的目标是,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具体来说就是要努力做到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即“两提高、两降低”。采取的措施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分析监控工作、纳税评估工作、税务稽查工作、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建设、税务组织体系建设、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评价机制。

xx局长多次指出,税收征管改革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既涉及到完善税收征管程序、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健全征管法律制度等工作,也需要研究建立纳税人满意度、税法遵从度和税收流失率、征纳成本等评价体系。

征管改革的关键因素是人,据统计,2016年,全国x万在职税务人员中,拥有博士学位的仅为x人,拥有硕士学位的约x万人。而且拥有高学位的人员,相当多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并不在税源管理一线。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相当数量在国家税务总局。仅有大学专科、中专、高中技校职高、初中学历的人员数量合计高达x万多人,占全国税务人员的x%。这样的人才队伍结构严重掣肘改革的进展。

我们需要通过公务员考录、遴选、重点引进和事业人员招聘等多种途径,补充急需紧缺人才。要将专业化人才培养与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相结合,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工作,争取将税务系统纳入国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同时,要加快人才培养,鼓励税务人员参加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培养选拔一批风险分析、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纳税服务、执法督察和信息技术等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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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税率 第六篇_2016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第1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应由合同双方谁付?

对于很多朋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该谁交付、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解答如下:

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税负由物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法规文号: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

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租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税局去缴纳。

三、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如何计算?

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

2、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

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四、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分几次扣除?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一次性交纳。

##第2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

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

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贴印花税?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对已办理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印花税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适用于偶然发生且税务机关未核定税种进行的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

(3)按期汇总缴纳法。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4)代扣代缴法。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缴纳印花税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采用该种方法的,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选择印花税进行申报。

房屋租赁要交纳下列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所缴纳税费比率:

1、营业税,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1%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4%收取。

6、个人所得税,按计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时,N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时,N为租金的20%。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第3篇:设备租赁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融资租赁设备: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随着环保意识的加强,市场对环保设备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大,近期,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份大额的环保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该公司购买废气处理设备并将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四年后该设备归承租方所有。“这份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会计小徐面对这项新业务有点拿捏不准,于是来到了税务机关咨询。

税务工作人员听了他的介绍后耐心的解释,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30号]第四条的规定,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但是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不是银监会批准设立、领取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不符合借款合同印花税的主体资格,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借款合同,但不涉及借款合同印花税的缴纳问题。

与此同时,税务人员还提醒小徐,融资租赁合同结束之后,承租企业往往会购买租赁的设备,再次签订一个购销合同,对于这部分内容,双方应当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三。

房产税的税率 第七篇_2015退税申请报告

第1篇:退税申请报告

____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处):

我单位下列出口货物(见所附明细表)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申报退税,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5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151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568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延期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申报,请予批准。

企业(公章)

申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退税申请报告

____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我单位下列出口货物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申报退税,现根据、和的有关规定,申请延期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申报,请予批准。

附:出口退税延期申报明细表

企业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地税退税申请报告

地税局领导:

2015年1月31日,我公司会计给客户开出一张地税技术服务发票,开票金额59300元,共交贵局税费合计3380、1元(其中营业税2965元,城市建设税207、55元,教育费附加88、95元,营业税附征59、3元,其它专项59、3元),发票开出后,客户根据合同要求坚决不同意接收按地税技术服务开出的发票,要求我公司按国税产品销售类普通“增zhí shuì”发票开出。

为了满足客户要求,收回资金,我公司在3月份按客户要求重新开出该项产品增zhí shuì发票,已上缴经开区国税局增zhí shuì,使本项业务发生重复缴税现象。

由于贵阳经开区国税局在2015年4月18日已给我公司下发新的税务登记证,将本公司营业税转为“营改增”增zhí shuì征收(),故本公司今后将不再产业营业税种。【房产税的税率】

因此特向贵局申请退回已缴纳该笔业务的2965元营业税。其它附加税种共计415、1元在后期税收业务中抵扣。

敬请贵局解决支持并批准为盼!

申请公司:

申请日期:

地税申请退税程序

(一)审批范围

1、各区地方税务局(包括蛇口地方税务局,下同)

(1)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政策性退税;

(2)各区地方税务局工作过失造成的误征退税;

(3)征管范围内因纳税人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税目税率错误等失误造成的退税;

(4)征管范围内企业所得税(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下同)汇算清缴退税;

(5)委托代征单位征收税款后纳税人申请退还已经在委托代征单位多缴纳的税款的退税和跨区从事建筑安装劳务或开发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人申请退还当年度在工程或项目所在地征管税务局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和代征的各项税款的退税;

(6)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2、稽查局(包括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稽查局,下同)

(1)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政策性退税;

(2)征管范围内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3)征管范围内因纳税人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税目税率错误等失误造成的退税;

(4)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5)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

(二)政策性退税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ZS052);

2、纳税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3、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4、税务机关批准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批文的原件、复印件或批准申请人购买国产设备抵扣税款批复的原件、复印件;

5、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底(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5月底)之前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纳税人报关的会计决算报表、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年终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四)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税务局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应退税的,在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一式两份)时通知纳税人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连同《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如下有关文书资料到本税务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申请办理退税。

纳税人应向税收宣传窗口提供的有关文书资料:

1、《税务处理决定书》原件、复印件;

2、已缴纳税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3、《退税申请审批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五)误征退税

纳税人应向征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六)纳税人因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科目税率错误等失误申请退税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0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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