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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

时间:2018-01-17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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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 第一篇_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试卷

(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姓 名: 得 分: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50分)

1、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 补偿制度 。

3、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 国务院 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

4、 十分珍惜 和 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 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5、临时用地土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2 年。

6、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面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7、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 宅基地 。

8、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 原用途 给予补偿。

9、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面附属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0、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 30 倍。

11、 宅基地 和 自留地 、 自留山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12、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取土等。

13、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14、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请判断下列说法的正确或错误,认为正确的打"√ ",认为错误的打"×"。)

(×)1.农民宅基地应经村委会审查,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2.公民个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 3.我国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4、某村民到外地做生意急需资金,将住宅连同宅基地卖给他人。2年后,改村民又返乡,因无房居住,再向土管所申请住宅地,土管所考虑到该防房实际困难,又安排了一处宅基地给该户。

(√)5、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三、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B )倍。

A. 4-6 B. 6-10 C. 8-10 D. 4-7

2、按照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 A )负责。

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B. 土地登记代理事务所

C.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

D.A和B均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C )倍。

A、15 B、30 C、4-6 D、6-10

4、农村居民建住宅申请用地时,对( D )的,政府不予批准。

A、使用原有宅基地 B、使用村内空闲地

C、使用村内废弃地 D、出租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

5、国有企业破产或出售的,企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以( A )方式处置。

A、出让 B、授权经营 C、保留划拨土地 D、以上都不对

6、某农户因分家、分户的需要,在自家承包的一般农田上申请住宅用地100平方米,需要经( B )批准。

A、乡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7、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可以临时使用国有土地。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B)年。

A、1 B、2 C、3 D、5

8、土地登记以( B )行政区为基本单位。

A、镇级 B、县级 C、市级 D、省级

9、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区定界的基本单位是( B )。

A、村 B、乡(镇) C、县(市) D、省(自治区、直辖市)

10、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依法应由( C )处理。

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B、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乡级以上人民政府

11、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 B )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1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 B )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A、满一年 B、满二年 C、满三年 D、满四年

13、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物业或渔业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使用,但使用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C )。

A、15年 B、30年 C、50年 D、60年

14、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先取得( A )。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房屋所有权证

C、开工许可证 D、土地开发权证书

15、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A)起生效。

A、土地变更登记之日 B、土地实际占用之日

C、土地交付之日 D、换发土地权利证书之日

1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 B )。

A、10年 B、15年 C、20年 D、50年

17、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应定期调整,其调整的时间间隔是( D )。

A、1年 B、5年 C、3年 D、6年

18、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C)内全额支付。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 D )。

A、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B、征用土地的成本

C、土地开发收益 D、平均土地纯收益

20、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或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下列哪项所指的机构批准? ( C )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C.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土地管理法 第二篇_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变迁史(1986-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变迁史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1988年修改:

一、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二条增加两款,作为第四款、第五款: “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二、第四十条修改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三、第四十七条修改为:“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第五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法律规定,在耕地上挖土、控沙、采石、采矿等,严重毁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的,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五、第五十二条修改为:“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增加第二款:“受到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拒绝、阻碍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1998年修改

一、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二条增加两款,作为第四款、第五款:

“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二、第四十条修改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三、第四十七条修改为:“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第五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法律规定,在耕地上挖土、挖沙、采石、采矿等,严重毁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的,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五、第五十二条修改为:“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增加第二款:“受到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拒绝、阻碍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4修订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第四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中的“征用”修改为“征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土地管理法 第三篇_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 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 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 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 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 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丑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上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改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第六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八条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各该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在部门编制,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有关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

第十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需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建设用地区和禁止开垦区等;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

土地分类和划定土地利用区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规划目标;

(二) 规划期限;

(三) 规划范围;

(四) 地块用途;

(五) 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

第十二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原编制机关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涉及修改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通知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二) 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三) 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

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土地权属;

(二) 土地利用现状;

(三) 土地条件。

地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调查规程;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等级评定标准,对土地等级进行评定。地方土地等级评定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窜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6年调整1次。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十六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耕地,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负责开垦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第十七条 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第十八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土地整理方案,井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土地整理。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可以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土地整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者共同承担。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十九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第二十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二)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三)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有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 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汀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 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

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四) 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土地管理法 第四篇_土地管理法试题题目

土地管理基础

老题目,有空看一下哈~~ 答案在后面

一. 判断题(共20题,题号1~20,每题1分。请判断下列说法的正确或错误,并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涂黑,认为正确的涂"√ ",认为错误的涂"×".答题错误倒扣1分,本题总得分最多扣至0分)

1.土地供求关系是指土地经济供给与人们对某些土地用途需求之间的关系。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是指为防止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实施的最低基准地 价。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4.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决定了土地市场不是实物交易意义上的市场。

5.农民宅基地应经村委会审查,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6.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必须共同申请土地登记。

7.出让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土地资源是指在一定技术条件和一定时间内可为人类利用的土地,因此一定区域内的土地资源就是该区域内的全部土地。

9.国有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其土地使用权作价折算的股本额不得低于审核确认的土地使用权作价总额。

10.承租人转让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

11.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时,以收到抵押登记申请先后为序办理抵押登记和实现抵押权。

12.地下资源,埋藏物,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13.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后,原集体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该国有土地的,应当持有关文件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4.公民个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15.我国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16.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17.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投资开发和利用的土地不得出租。

18.土地整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

19.乡(镇)村企业用地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并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0.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单项选择题 (共80题,题号21~100 , 每题0.5分。每题A.B.C.D四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案对应的字母涂黑。选错不得分,不倒扣分)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倍。

A. 4~6 B. 6~10 C. 8~10 D. 4~7

22.关于农用地开发,下列提法中最准确的是( )

A.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未利用地通过工程的,生物的或综合的措施,使其成为可利用农地的过程

B.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未利用地通过工程的或综合的措施,提高土地利用强度的过程

C.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中低产田通过工程的,生物的或综合的措施,提高土

地利用效益的过程

D.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中低产田通过综合的措施,使其成为可利用土地的过程

23.按照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 )负责。

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B. 土地登记代理事务所

C.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

D.A和B均可 24、把土地资源分为平原、盆地、丘陵、高原、山地的依据是( )。

A、地形特征 B、利用特征 C、植被特征 D、气候特征

25、以下土地用途中,不属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中一级类土地用途的是( )。

A、耕地 B、牧草地 C、交通用地 D、特殊用地

26、土地的自然供给量是指( )。

A、地球表面积

B、地球表面的陆地面积

C、适宜于人类生产生活及动植物生长的土地面积

D、除了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利用的永久冰盖地、干旱沙漠地、岩石、沼泽地和高寒地等土地以外的陆地面积

27、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所指的报酬递减是指( )递减。

A、土地总报酬 B、土地边际报酬 C、土地临界报酬 D、土地平均报酬

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倍。

A、15 B、30 C、4~6 D、6~10

29、建筑地段地租的显著特点之一是( )占绝对优势。

A、级差地租 B、绝对地租 C、经济地租 D、垄断地租

30、征用50公顷集体未利用地,需报( )审批。

A、国务院 B、省级人民政府 C、市人民政府 D、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1、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必须经( )批准方可征用。

A、县级人民政府 B、市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32、土地的供给按其性质可分为( )。

A、弹性供给和无弹性供给 B、划拨和出让

C、有限供给和无限供给 D、自然供给和经济供给

33、某块土地在利用中所用资本和劳动的变量投入成本与其收益相等的点正是该宗地的( )。

A、集约边际 B、粗放边际 C、无租边际 D.、增租边际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教育、利技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

A、40年 B、50年 C、60年 D、70年

35、农村居民建住宅申请用地时,对( )的,政府不予批准。

A、使用原有宅基地 B、使用村内空闲地

C、使用村内废弃地 D、出租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

36、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必须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 )日之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A、10 B、15 C、30 D、60

37、下列税种中,属于资源税类的为( )。

A、城镇土地使用税 B、土地增值税 C、房产税 D、营业税

38、国有企业破产或出售的,企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以( )方式处置。

A、出让 B、授权经营 C、保留划拨土地 D、以上都不对

39、某农户因分家、分户的需要,在自家承包的一般农田上申请住宅用地100平方米,需要经( )批准。

A、乡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40、我国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由( )负责。

A、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B、政府房屋行政主管部门

C、政府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D、政府人事主管部门

41、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出租的,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应( )。

A、由房屋所有权人与国家按约定比例分配

B、上缴国家

C、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租赁人按约不定期比例分配

D、全部归房屋所有权人

42、对国有企业改革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下列( )经批准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

A、国有企业破产 B、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

C、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 D、外资企业兼并国有企业

43、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采用( )。

A、累进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D、四级定额税率

44、由土地肥沃程度和土地区位差异所形成的地租称为( )。

A、级差地租I B、级差地租Ⅱ C、绝对地租 D、垄断地租

45、农业资本有机构成( )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是绝对地租形成的条件。

A、低于 B、高于 C、等于 D、不低于

46、编制和实施( )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

A、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B、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C、国土规划 D、城市规划

47、地籍按功能可分为( )。

A、初始地籍、日常地籍 B、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

C、城镇地籍、农村地籍 D、常规地籍、数字地籍

48、初始土地登记工作可分为五个阶段,其中最基本的环节是( )。

A、申报 B、权属审核

C、地籍调查 D、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49、省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 )总量不减少。

A、耕地 B、农用地 C、建设用地 D、未利用地

5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 )人民政府批准。

A、县级 B、市级

C、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市级 D、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级

51、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其用地规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的建设用地规模。

A、应小于 B、不得小于 C、不得大于 D、应等于

52、在地籍管理工作中,土地条件调查包括( )。

A、土地自然要素调查和社会经济条件调查

B、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长地籍调查

C、土地权属调查和地价调查

D、气候调查、地形调查和植被调查

53、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采取( )方式处置。

A、出让或者租赁 B、保留划拨用地

C、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 D、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

54、国有企业改制中,不需要进行地价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处置主式为( )。

A、国有土地使用权让 B、国有土地使用权租租赁

C、保留划拨用地方式 D、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55、申请境外上市的公司净资产应不少于( )。

A、1亿元人民币 B、2亿元人民币

C、4亿元人民币 D、10亿元人民币【土地管理法】

56、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可以临时使用国有土地。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 )年。

A、1 B、2 C、3 D、5

57、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给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权归( )所有。

A、原承租人 B、第三人

C、原承租人和第三人共有 D、原承租人和第三人协商

58、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划拨土地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 )。

土地管理法 第五篇_2016年湖南普法学习土地管理法章节答案

土地管理法章节答案

序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生效时间是(

单选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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