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励志人生 > 哲理文章 > 河南律师现状

河南律师现状

时间:2014-07-15   来源:哲理文章   点击:

【www.gbppp.com--哲理文章】

河南律师现状(一):律师现状4

中国律师业总体发展状况

——关于不同区域律师发展的特点与策略

30年来,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日益壮大,并呈现出激烈的竞争态势。由于中国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律师业在全国市场和区域市场也呈现出不同的竞争特点。具体表现为:区域市场的全国性,全国市场的区域化,与此同时,国内市场的国际化初显端倪。

一、全国律师总体的竞争格局

从全国看,律师业的竞争主要表现在专业化、团队化、国际化、高端化和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公司化、品牌化等方面。以北京为龙头的处于优势地位的律师事务所,面对全国市场的“攻城掠地”已初显端倪。律师业的“跑马圈地”运动首先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展开,并有向中西部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蔓延之势。

总的来说,律师业的全国竞争以金融、证券、上市、兼并收购、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高端业务为主,传统业务为辅;区域市场的竞争则以传统业务为主,高端业务为辅。

从区域市场来看,经济发达地区正面临竞争的全国化。据2007年第七届全国律师论坛上披露的数据,一方面,全国各地的律师纷纷涌向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仅北京市律师的人数就已达1.5万人。北京、上海、广东以及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吸纳了全国律师人数近一半。北京市几乎1/3以上的律师来自于北京以外,上海律师中来自北方的律师数量比例可观,深圳本地律师则寥寥可数。另据不完全统计,这三个城市的律师业务收费占全国律师收费的2/3强。2006年,尽

管上海、广州、深圳三城市的律师业务收入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但北京一地的律师年业务收入就达到70亿元,几乎是三地的总和。 再看中西部地区的甘肃省,全省只有1000多名律师,年收费在5600万元左右;陕西省将近4000名律师,年收费不到1亿。经济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律师的区域竞争,依然为传统的诉讼业务及法律顾问业务,非诉业务相对不发达。由于经济相对落后,这些地区的律师外流现象非常严重。以甘肃省为例,现有律师1572名,近6年每年增加律师10人,而转至发达地区执业的律师有40余人。到2007年底为止,中西部地区尚有200多个行政县没有律师,律师人数和收入呈现低速度增长或相对停滞状态。

二、北京律师业的竞争特点及发展方向

资源的强势化、业务的高端化、服务的专业化、竞争的规模化、市场的国际化是北京律师业的五张王牌,依靠这些优势,北京律师在全国律师业的发展保持一枝独秀的领军地位。

1、资源的强势化。北京处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北京律师业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是其它地区的律师业所不具备的。

2、业务的高端化。由于有强大的资源优势,北京律师业对企业的改制、上市、收购、兼并以及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高端业务有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先机。

3、服务的专业化。市场资源在经过竞争和分配后,必然会走向专业化,北京因其独特的环境优势,比较容易产生和制造出专家,而专家服务更有利于提升律师服务的竞争力。

4、竞争的规模化。市场需求总是多元化的,竞争必然使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和规模化上有所选择,以专业化分工和协作为基础的规模化是最有力的竞争手段,无论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还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都必须要在规模上创造优势,才能形成强有力的竞争力。

5、市场的国际化。随着中国经济不断改革开放,外国的企业要走进来,中国的企业要走出去,国际化将成为一种必然,这也是北京律师业最具竞争力的方面。

当然,以上仅仅是北京律师业面向全国市场的优势和特点,但许多没有专业特长和资源背景的律师,尤其是一些从外地入京的律师或刚刚从事律师职业的人,生存与发展依然艰难,两极分化现象非常严重。从已有的统计数据看,2006年北京律师事务所收入最高的达到

3.6亿元,而最低的不足万元。

从长远发展来看,笔者认为北京律师业的发展和营销将呈现以下趋势:

1、北京律师业会继续以资源的强势化、业务的高端化、服务的专业化、竞争的规模化、市场的国际化向国际、国内市场纵深发展,在国内外设立分所或办事机构的道路上继续前行,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2、处于优势或强势地位的律师事务所将实施品牌化发展战略,在内部管理上将首先实行职业化管理、专门化营销。【河南律师现状】

3、为保证律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律师事务所将更加关注和重视人才的积累和培养。

4、传统业务和中低端业务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律师中两极分化现象将进一步加剧,生存竞争也将更趋白热化。为此,中小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只能立足本地市场,向专业化的精品所或规模化的综合所发展,律师个人服务的专业化或专门化现象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基于以上判断,笔者建议非北京院校的毕业生,或在学历和外语等方面没有竞争优势的外地律师,慎重选择到北京发展。【河南律师现状】

三、上海律师业的竞争特点及发展方向

笔者出生在江南,与上海有一定的亲缘、地缘关系,2006年曾经专门对上海律师业发展进行过考察,并撰写了《上海律师业体验性考察报告》。在对上海律师业的考察中,有几点让我感到意外和震惊。

1、上海律师事务所非“象”即“羊”

2006年,上海有律师事务所700多家,律师近7200人。3~9人的事务所432家,占律师事务所总数的63.34%,其中3人的事务所有77家;10~19人的事务所有176家,占总数的25.81%;超过30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有32家,占总数的4.69%。

2、上海本土的律师遭遇外地入沪律师的严重挑战

上海市有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所86家,律师总人数为744人,无论是律师事务所数量还是律师人数都占到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人数10%强,其中北京分所40家,律师人数446人。笔者在上海考察的几天时间里,接触到了山东、河南、河北、北京、东北三省、陕

西、内蒙古、新疆等北方地区的律师,了解到另外还有大量北方地区来的律师渗透到上海本地律师事务所中,人数暂时无法统计,估计外地律师入沪的比例不低于北京。笔者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上海的本土律师正遭遇外地律师军团的严重挑战,尤其是北方律师军团。

3、从业务层面上看,上海本地只有少数几家律师事务所从事金融、证券、上市等高端业务,而这些业务大量被北京开设的分所或北京的律师抢占,传统业务或中低端业务也同样面临外地入沪律师挤压。

4、上海部分本地律师观念保守、孤芳自赏、缺乏合作精神,这些缺陷严重阻碍了上海律师业的发展,同时也给了外地律师抢滩上海的机会。笔者认为,在挑战中上海律师需要整体上得到脱胎换骨的改变,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5、随着上海进一步开放,尤其是上海浦东的飞速发展,上海律师业还会受到来自国外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和挑战。

6、上海的人文特点可以给外地律师很好的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上海人“拎得清”和“爱面子”的文化传统,使上海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更倾向于寻求陌生律师的帮助,这样既可以不泄露个人隐私,也可以严格按规矩办事。正因为如此,上海律师的网络宣传和广告宣传的效果相对较好。

2007年,上海有律师8000多人,大约是北京律师的一半,业务收入30亿元左右,不到北京律师业务收入的一半。这与上海律师所依托的国际化大都市地位严重不符,也与上海在华东地区、长三角的

河南律师现状(二):律师收入分析

记郭新治在郑州轻工业学院法学院的讲座

在座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下午好!

首先跟大家简单做一下自我介绍,冕贵姓郭,郭新治,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兼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律顾问。很高兴能承蒙贵院的邀请有这个机会跟大家一起进行一些沟通和交流,我作为一名从业13年的职业律师,今天要跟大家探讨的主题就是律师职业的思索。

一、律师职业的认识。

也许律师这一职业对在座的学生来讲并不陌生,但是我相信也一定有一部分人并不真正了解律师职业,关于律师职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律师职业是金领,有的人认为律师职业也存在许多的问题,总之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不论怎样我认为律师职业是一种崇高的职业,原因如下:

1、律师从业人员有着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社会提供各种各样的法律服务;

2、律师职业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保障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3、律师职业对我国的立法建设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为我国法制的完善和健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律在不久的将来必将渗透到我国的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并涉及到民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律师职业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必将得到更大的壮大,我国将会涌现出众多的优秀律师,从而服务于我国社会方方面面!

二、分析律师职业的现状。

律师业是三大法律职业中竞争最为激烈的一个行业,其对于欲从事法律职业的新人来说充满了诱惑,因此,若踏入律师行业的大门,我们必须对我国律师业的发展现状有一些认识和了解。下面我的一些分析希望对欲从事律师行业的新人有所借鉴和帮助。

(一) 律师的收入和支出。

根据北京律协的统计,去年,北京地区律师行业收入超过50亿元,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和外省律师事务所驻北京分支机构业务收入已经占到了全国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中,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和外省律师事务所驻北京分支机构业务收入近42亿元,缴纳税款4.54亿元。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业务收入8.1亿元。此消息一出,媒体争相报道。要知道北京去年律师才八千多人,八千多人创收50亿,人均收入是多少?远远超过白领的收入,律师已经迈向金领阶层,成为令人向往的高收入

职业。但律师们不这样认为,他们说这只是表面现象,吃不饱的律师大有人在。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律师整体创收较高的还有深圳、上海、广州等沿海发达城市。去年,深圳3100名律师的总收入为10.6亿元,纳税额达9800万元,人均收入接近35万元。上海律协吕红兵会长说:“上海现已有律师七千多名,律师事务所650家,去年的业务收入24个亿,和北京有较大差距,跟香港律师更是无法相比。同样有七千多名律师的香港,年业务收入约在二百亿左右,是上海律师收入的十倍以上。上海要建立国际化大都市,在法律服务业方面还有很大差距。”

相比之下,西部地区的律师收入要低的多。陕西省2800名律师去年的总收入是9000万元,全省的收入还不如北京某些律师事务所的收入高。身处边远地区的律协会长更是担心,北京律师收入的披露会使更多的本地优秀律师流失。

律师的支出数额惊人

北京中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晋律师说,律师是一个高成本职业,实际收入不是简单的税后收入,还有大量的支出是外人所不知道的。那么,律师放到口袋的纯收入是多少呢?黄晋说:“应该扣除50%至60%的包括税收在内的各种成本,依我个人这几年的收支情况来看,律师实际所得的税后收入仅是营业额的30%-40%。”

律师的支出具体有哪些?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律师不愿意详细列出自己的业务支出,对收入也是不愿透露。因为其中的隐性支出和中介费用占据了很大一部分。隐性支出包括各种活动费用,也就是跑关系的成本。办案需要和有关机关沟通,不办案也需要维持关系,这都是支出。非诉案件的成本有时更高,要和公司董事会多名董事沟通后才可能揽下一个活儿。其次是中介费,律师获取案源大多不是直接从当事人手里接到的,而是通过朋友、同学、亲戚的介绍得来的。这就需要支付中介费,中介费是多少?这个是半透明的,一般不低于20%,最高达到80%。如果从律师事务所或合伙人那儿拿案源,律师的提成只有20%到30%,大部分收入是所里或合伙人的。从法院或有关司法机关拿案,律师能挣多少,可能只有自己知道。

律师事务所需缴纳的综合税率为12.5%,因为低于企业的税收,可能有一部分资金并非律师创收,而是因为其他原因,资金在律师所账上出入形成的流水,也记入了律师的业务收入。合伙律师的税收一般计入律师所,普通律师除了正常办案费用外,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合伙律师来说,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可能是最大的支出。北京君泰博华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孙志勇说:“以每天4元/平方米的一般标准计算,租赁一个500平方米的写字楼,一年的费用为73万元。这还只是租用普通的写字楼,地段好的还要贵得多,一般规模大点的事务所房屋租赁成本得上百万。京城近千家律师事务所,营业额能上千万的不超过100家。业务收入不高,合伙律师就面临着不赚钱还要交房租的局面。”

律师其他的费用还有年检费、会员费、宣传费和各种保险费。如果将以上各项费用合计,对于年收入10万元的律师来说,真正能装进自己腰包的在4万元左右。

律师行业存在贫富不均

律师的收入在中国的不同地区相差是悬殊的,律师的收入和执业所在地有很多关系,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律师的收入不可同日而语。律师的主营业务也影响律师的收入,涉外、房产、金融、证券行业的律师收入要远远高于从事劳动、民事类的律师。律师入行时间的长短、资历的深浅和律师的收入成正比,新律师和老律师收入因案源的多少而差别巨大。

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梅说:“目前,北京的律师行业竞争非常激烈,最差的律师生计都成问题,年薪3万元到5万元的不在少数,10万元的比较正常,上百万的只占少数。合伙人的收入相对较高,特别是收益好的事务所。”但据记者了解,刚入道的实习律师,有些是零案源,年薪3万也拿不到,挤公共汽车办案是普遍现象。

深圳律协原会长徐建介绍,深圳存在着高低两个20%的现象:一是20%的律师属于“富豪律师”,他们一年拿走律师市场总额的80%,人均年收入超过百万,其中收入最高的一年上千万;另外20%左右的律师,一年的收入在5万元以下。

美国-------律师的平均年收入8万多美元,而事务所的合股人平均年收入高达20.2万美元,超过美国总统的年薪。最贵的辩护律师每小时收费650美元。前50强律师事务所的平均年收入500万美元,最高年薪950万元左右。

英国------律师的平均年收入在40000英镑左右,律师最高年收入都在100万英镑以上,(据英国国家统计办公室和英国沃维克大学等机构的最新调查)

香港-------律师的平均年收入在21800港元,最高年薪1000万元以上,大学毕业生最高年薪57500元,最低年薪60000元。(香港城市大学刚刚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

【河南律师现状】

中国(上海)---律师的平均年业务收入在210000元人民币,律师的平均年薪在70000元,最高年薪100万元以上,最低年薪30000元。

分析意见:

香港律师的平均年收入为中国(上海)律师的平均年收入的3.7倍,英国律师为7.6倍,美国律师为10.4倍.

中国(上海)律师中高年薪的已经超过高香港律师的5倍,英国律师的2倍,和美国律师的平均年收入相同,但是与其最高年薪的相比,仅为其10%左右。

中国(上海)律师的平均年薪,已被国家列为中国高收入人群(年收入在6万元以上,就可列入高收入人群,这一标准是日前在武汉召开的全国个人所得税座谈会确定)。

(二) 律师的地位。

首先,说一下律师的政治地位。可以这样说,中国律师的政治地位比较低。我们可以这样作个比较。在西方国家,例如美国,律师在政治领域中的活动相当活跃,在历届的美国总统、议员中,有1/2以上的总统是律师出身,律师占参议员的人数有2/3,占众议员的人数有1/3,占州长人数的有1/3之多,有1/10的律师是各级政府的官员。这足可以说明律师在美国政治地位倍受重视与尊重。在我国,律师参与国家政治活动比较少,各级人大代表中,律师占的比例很少,政协中的律师代表也微乎其微,行政官员中律师出身的几乎没有。

其次,说一下律师的社会地位。西方国家,律师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律师可以担任法官或检察官。英国法院的重要职位都由大律师担任,法官从大律师中选任。在美国,只有在律师界中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表现杰出的律师,才有可能成为法官。加拿大律师法则规定:每一个获准在最高法院担任初级律师的律师协会会员均为加拿大自治领地的所有法院官员。

我国把律师机构称为社会中介组织,视律师为社会中介服务人员。由于我国经历了数千年的封建历史,“人治”思想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作为维护和完善民主法制化建设的律师制度,其重要意义在某种程度上不能为整个社会所重视。首先表现在司法机关的歧视。从理论上讲,虽然公、检、法、师这四位一体所追求的最终目的——“司法公正”是一致的,但是司法人员的官本位意识,对律师常常不屑一顾,你辩你的,我判我的现象是常有的事。律师应该准时到庭,而公诉人可以姗姗来迟,律师在发表辩护意见时常被法官打断,无法充分行使辩护权,在很多老百姓的认识中,庭审时律师的辩护形同虚设。其次,表现在有关部门的偏见。律师的服务领域是面向社会,在执业过程中难免要与有关部门打交道。譬如,律师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这是律师的一项法定权利,也是承办法律事务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手段。但是,有的行政部门却常常拒绝查证,说是只有公、检、法人员才能查,遇到这样的情况,律师就不得不通过各种社会关系找熟人找关系疏通。即便是有的部门允许律师查证,也要收取这费、那费。

第三,说一下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尽管《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作了修改,但是大多数律师认为这两部法律中有关律师执业的规定,体现了律师的诉讼地位不如以前了。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扩大了律师参与诉讼的范围,但侦查阶段律师的地位,法律却无规定,这给律师提前介入带来了诸多的麻烦,这是立法上值得商榷的地方。笔者认为,应该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地位。其一,世界各国法律以及国际公约大都赋予侦查阶段律师的地位为辩护律师。如日本刑诉法规定:“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聘请辩护人。”德国刑诉法规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可以在任何诉讼阶段选定辩护人。”1990年联合国第八届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的《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规定:“所有的人都有权请求由其选择一名律师协助保护和确立其权利,并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为其辩护。”我国政府参加了本届大会,并签署了这个文件公约。我国应该积极借鉴国际立法的先进经验,进行司法制度民主化、科学化改革。其二,侦查阶段存在着刑讯逼供、利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现象比较普遍,犯罪嫌疑人的合法

权益得不到保护。确定侦查阶段律师辩护人的地位,可以有效地针对违反程序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意见,监督制约侦查过程中的不合法行为,保障刑事诉讼的实体和程序都合法、公正。

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了律师享有调查取证权。但是法律上对律师取证规定极为严格:“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辩护律师经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由此可见,律师取证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lz/41906/

推荐访问: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