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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分

时间:2017-12-19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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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分 第一篇_行政处分有哪些种类

行政处分有哪些种类?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受警告处分期间,可以晋升工资档次,但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2.记过、记大过。这是两种程度有所区别的行政处分。一般来说,记过、记大过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规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予警告处分过轻,给予降级处分过重的情况。

3.降级。作为一种行政处分,降级的含义是降低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级别分为十五级:一级为国务院总理;二至三级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至四级为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至五级为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至七级为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六至八级为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七至十级为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为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九至十二级为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为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四级为科员;十至十五级为办事员。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就是由原来的职务级别往下降,如由局级,降为处级;由处级降为科级等,同时,对公务员工资中的级别工资也要予以相应地降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工资主要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降级也要降低工资中的级别工资。受降级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4.撤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适合继续担任行政职务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受撤职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和级别,并不能晋升工资档次。

5.开除。开除是指受处分人不适合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国家机关取消其公务员资格令其离开的处分形式。开除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适用于公务员犯有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丧失了国家公务员的资格的情况。开除的行政处分不能解除。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国家公务员,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 受行政处分的影响。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行政处分 第二篇_各种行政处分对受处分人有何影响

各种行政处分对受处分人有何影响?

答:受处分的期间分别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给予降级处分,降低一个级别。如果本人级别为本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不再降低级别,根据有关规定降低级别工资档次;应给予降级处分的,如果本人级别工资为二十七级一档,可给予记大过处分。

给予撤职处分,撤销其现任职务,并在撤销职务的同时降低级别和工资;撤职时按降低一个以上(含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一般不得确定为领导职务。处分期满解除后,职务晋升按有关规定办理;撤职后根据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按照“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相应降低两个级别”确定新的级别,最低为二十七级;应给予撤职处分的,如果本人职务为办事员,可给予降级处分。

给予开除处分,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行政处分】【行政处分】

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行政处分 第三篇_行政处分通告

关于给予王绍淮行政处分的通告【行政处分】

员工王绍淮,系迈克实业工程部工程师。2011年3月25日该员工未经批准私自休假,并虚报工作动态。当日上午10:30该院报修,在所属主管多次督促下,方于下午2:00前往处理事故,严重耽误科室工作的开展,造成恶劣影响。该员工未经批准私自休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四条第12则。同时,其服务态度的恶劣,已造成不良影响。故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四条第7则,决定给予王绍淮行政警告一次,并扣除当月相应绩效,以观后效。

希望各位员工能引以为戒,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秉持以客为尊的理念。

特此通告。

四川迈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3-31

行政处分 第四篇_关于给予XXX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

平XXX[20XX]XX号

【行政处分】

关于给予XXX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

XXX,女/男,X族,XXX人,19XX年XX月出生,XXXX年XX月参加工作,现任职单位新城区社会事务局。

20XX年XX月XX日上午XX点XX分,纪委在我单位进行作风督查时,发现XXX同志看电视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六款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经XXXXXXX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给予XXX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在接到本处分决定后30日内向本机关提起复核。

【行政处分】

二〇XX年XX月XX日

行政处分 第五篇_2016撤销行政处分思想汇报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教育科学学院XX级xxx专业的学生,名字叫XX,学号是xxxX。

我由于在XX年X月X日在校外与同学吃饭时喝酒,犯下了比较严重的错误,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根据《XX》第X条第X款规定,给予我相应的记过处分。处分期已近一年,在这一年里,我认真反省,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得到了领导老师同学的帮助和关心。认识了错误,思想有了提高,学习也有了很大的进步,我的积极优异的表现得到了老师同学的肯定。按学校规定,及我在这一年里的优异表现,特此向学校领导申请取消处分。

在犯了错误之后,我找到了年级辅导员X老师认识错误,接受了老师的批评指正,X老师给予了引导,并希望我能在今后的学习中注意方式,方法,并注意思想的上进。我还找到学院党委副书记认识错误,书记并没批评我,希望我回去好好想想,以及看相关规定,认识所犯的错误,并鼓励我在今后做努力学习,做一个好学生。领导老师的引导和鼓励,让我在犯了错误之后,没有就此颓废,也没失去面对未来的勇气,我自信的抬起头,并告诉自己要走好以后的路。之后我还和系主任谈过,他也没有怎么批评我,而是鼓励我,希望我不要抱怨别人和环境,要勇敢的去面对错误,争取后面的做的更好,甚至努力去做出更出色的成绩来弥补这次错误。在与领导老师的交谈之后,我不仅认识到了我犯的错误,还懂得了我后面该怎么去做。事实上,这一年来,我也按老师们的希望在努力着,奋斗着。所做出的努力和表现也得到了老师同学的肯定。下面向学校领导说说我这一年来所做的努力。

首先,思想上,不断加强自己的修养,提升思想认识。与时俱进,了解社会发展动态,认识社会发展趋势。作为大学生,即将毕业的学生,就要了解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自己需要往那方面发展,如何能使自己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融合发展等。同时关心国家社会的时事,了解的方针政策。为将来为国家社会服务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其次,在实践上,根据社会需要,个人发展,努力学好各种专业知识,由于所学专业实践性比较强,就着重训练了自己的动手能力。经常上实验室做相关实验。并积极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并参加一些项目的工作。如,参加了《对外汉语》网络课程的开发建设,此项目获得了校多媒体教学软件大赛的二等奖以及,自治区软件大赛的一等奖。跟随老师到平南县朝阳初中系列学校给那里的老师培训电脑知识。参加了第三十五届校运动会的网上实时报道工作,主要负责摄影工作;参加了广西“二十一世纪园丁工程”结题会的全程跟踪摄影报道工作;参加了广西高校高等教育信息化论坛的全程摄影报道工作。在这些工作中,得到很大的锻炼,学会了技术,也学会了很多做事做人的道理。

自己的努力和出色表现也得到了老师的肯定,并得到了学院通报表扬。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同样很重要,所以平时也很注意理论的学习,除了课堂上听老师外,还通过上图书馆查阅资料,扩展理论知识。在学院刊物《教育与心理论坛》杂志上发表了论文。

同时,积极参加各种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活动。各种班会,团组织的活动都按时积极参加。并主动协助班委开展工作。在学院第三届田径运动会上获铅球二等奖,铁饼三等奖。并积极参加了校三十五届田径运动会的铅球比赛。参加了学院告别杯年级间的篮球赛。参加了学院组织的三人制篮球赛。一年来一直担任学院分团委办公室的助理岗位,工作认真负责,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热情解决同学的问题。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和肯定。平时乐于帮助同学。

以上是我在这一年来的主要表现,希望领导老师审查。并恳请学校领导老师准予取消处分。我将继续用我的优异表现回报领导、老师、家人、同学的关心和支持。

此致敬礼

学生:XXX

200X年X月X日

行政处分 第六篇_2016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报告

一、存在问题

(一)、法律用语的表述不严谨。

一是案卷封面的案由表述不规范。案由要反映案件的本质特征,它是案件分类、登计的依据。有的中队随意表述,当事人名称和卷内案由名称不统一,违法行为当事人名称和违法后果等表述很不规范。表述案件的案由时,当事人和违法事实描述的不概要、不全面。在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的自由裁量上有一定的随意性,部分案件有的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缺少集体讨论审查把关的记录。

二是文书中的书写用语不规范。有的中队在说明违法行为时,写成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有的中队口语化用语表述案件等。对违法事实的说明使用法律、法规、规章中条、款、项的用语未做到尽量详细。

(二)、笔录制作不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要求,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或者由其他人签名见证。从本次检查情况看,执法人员提问针对性不强,内容过于简单,部分笔录的修改处缺乏当事人的手印或签字确认;二是现场检查笔录或照片证据中,对现场记录不全面、不具体,特别是数码照片打印后没有得到当事人确认;有些笔录中执法人员签名由一人代签;有些笔录中当事人不签名时,没有见证或者注明原因;三是有些笔录内容不全,该填写的部分没有写完整;个别笔录的内容有涂改,但是没有改动人的签名。存在偏重采用调查(询问)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对证人证言等证据收集不够全面,缺乏证明力较强的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

(三)、执法案卷归档质量不高。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突出表现在:(1)卷内目录不规范。虽然一案一卷,但卷内材料编写页码、排列无序杂乱。(2)书写不工整。个别执法人员的书写潦草,字迹难以辨认。(3)案卷纸张不统一,目前我局案卷为A4纸、有其他类型的证据、证明、回执的未使用规范的粘贴纸张整理粘贴,看起来很不美观、不协调。(4)有些中队文书归档和装订未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案卷封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顺序、页码编写、案卷装订等不规范。

(四)、对签收法律文书人主体资格的认定有偏差。根据有关法律和证据规定,送达给单位(企业)的执法文书,应该由该单位(企业)盖章后具体签字人员签收,或者是法定代表人签收。倘若是一般自然人代签,则应要求企业出具相关的授权委托书,并附在案卷中。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理水平有待提高。本次检查中,我们发现有关部门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过于简单。比如在“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中仅仅用了几个字来说明一下案由,对于实施处罚的大量证据以及其证明的对象只字未提,这与《行政处罚法》第39条的要求有相当的差距。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和行政许可作出后、实施过程中和后续监管不到位,违法行为需要整改的,缺少整改情况记载和后续监督检查材料等。

二、今后要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局将高度重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案卷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队伍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来抓。要强化行政执法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案卷评查,以优秀卷宗为示范,做好推广工作,并以此为切入点,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水平。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各中队要结合案卷评查的结果,围绕《行政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要求,严格执行执法程序,正确适用法律程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执法中队要探索学习总结。向其他好的区、县学习、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文本制度,保障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在行政执法案卷中要体现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的同时,更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和权利,强化法制教育作用,切实做到处罚一个、教育整改一批。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和之后,应当对要求限期整改等处罚行为进行督促、监管、和回访,并要求违法行为人及时向行政机关提供整改结果,案卷必须要有整改情况记载。

(四)、认真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行政执法案卷不仅是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主要体现和载体,同时也是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重要依据。案卷文书制作质量的好坏,代表着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也关系到执法机关的形象、法律的威信。我局将根据省市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卷宗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卷宗制作的审核、指导、装订和归档工作。

今后,我局将加强对各中队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提高案卷文书制作质量,规范案卷,完善程序,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和依法办案水平。

行政处分 第七篇_2016办理行政处罚警告委托书

办理行政处罚警告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住址):

职 务:

委托事项: 办理( )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政许可事项。 委托权限: □代为提交、更正、补充盛情资料:

□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代为接受行政许可机关的询问并予以答复; □代为行使、履行与本许可事项相关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署的有关文书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2016年08月18日至2016年08月31日/该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完毕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的签字或公章)

办理行政处罚警告委托书 [篇2]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其作为我单位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

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行政许可

办理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办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

授权人:(盖章)

年 月

办理行政处罚警告委托书 [篇3]

委托人(名称/姓名): 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xx-xx

地址: xx-xxx-xxx-x 电话:xx-xxx-xx 受托人(名称/姓名):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若受托人为自然人应填写身份证号码) 地址: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 委托事项: 兹委托 xx-x同志负责向浙江省公安厅申请办理申请xx-xxx-xxx-xxx-xx相关事宜。

委托权限:(注:具体委托权限由委托人视情况决定,并在方框内画勾)

□ 代为提交、更正、补充申请材料;

□ 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 代为接受行政审批机关有关本许可事项的询问并予以答复; □ 代为行使、履行与本许可事项相关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署的有关文书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xx-xx年 xx 月 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该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完结止。(注:此处截止时间由委托人视情况决定)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盖章 : 盖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注:委托书后应附受托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委托人签名或公章)

办理行政处罚警告委托书 [篇4]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办理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中,作为我方的代理人。

委托权限:

委托期限:

【行政处分】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 1、本委托书供法人委托办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代理人用;

2、委托权限指:提出许可申请,申报许可材料、签署有关文书、参加听证会、签署相关协议、结算相关费用等可以全权委托,也可以部分委托;

3、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在提出许可申请时交办理机关。

行政处分 第八篇_2016煤炭局行政处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煤炭行政处罚行为,提高煤炭行政执法水平,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执法程序,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煤炭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按照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和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通过科学规范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权,促进煤炭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我省煤炭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规范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以煤炭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符合立法原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另行设定行政处罚种类;行政处罚档次的划分,不得超出或降低法定幅度。

(二)合理性原则。建立健全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使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公平公正原则。煤炭行政处罚行为要做到同等情况同等对待,防止和避免发生不同情况相同对待,或者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等随意处罚的现象。

(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在煤炭行政处罚过程中,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管理相对人法制观念,引导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分解工作任务。在2016年梳理全省煤炭行政处罚依据、编撰印发《省煤炭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的基础上,按照工作类别,分解起草细化煤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任务。局机关具有执法职能的4个执法处室和法律法规授权委托的直属单位(人事教育处、安全监管处、规划发展处、经济运行处和煤矿质监站)按照职责范围(见附表)负责牵头起草煤炭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草案。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协调汇总工作。

(二)细化行政处罚标准和应当遵循的具体原则。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按照下列要求,起草拟定科学、具体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作为全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依据:

1.煤炭、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种类的,要明确适用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具体条件。

2.煤炭、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幅度的,要根据违法事实、性质、主观动机、社会危害程度及后果等因素、情节对涉及有处罚幅度选择的行政处罚条款逐一进行细化,制定具体的处罚标准(一般不少于较轻、一般、较重三个等级)。

3.多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相同的违法行为和多个处罚标准的,应当分别细化制定具体的处罚标准;多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相同的违法行为和一个处罚标准的,可以合并使用一个处罚裁量标准。

4.对煤炭生产经营建设等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规定不予行政处罚:(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5.对煤炭生产经营建设等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诱骗、教唆实施煤炭违法行为的;(3)配合煤炭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查处煤炭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可以按最低限处罚。

6.对煤炭生产经营建设等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即可按较高的数额直至法定最高限处罚:(1)危及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造成危害后果的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2)一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3)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其违法行为呈持续状态的;(4)妨碍煤炭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暴力抗法等尚未构成犯罪的;(5)违背客观事实作虚假陈述的;(6)生产、销售的违法产品数量或金额较大的;(7)伪造证据,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证据的;(8)实施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明显的;(9)指使、胁迫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10)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经查证属实的;(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工作任务。负责牵头起草任务的5个执法处室、单位要抽调业务精、工作责任心强、执法经验丰富的有关人员组成起草工作组(指定一名同志为联系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全省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起草工作。

(二)起草处罚裁量标准草案和适用规则。承担起草任务的有关处室、单位要按照任务范围,结合违法行为的适用主体、违法情节、违法次数和数额、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在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和违法行为分类,制定细化处罚裁量标准草案,草案初稿完成后,各牵头处室、单位分别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修改,定稿后由局政策法规处进行汇总。《省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由政策法规处负责拟订。

(三)征求意见,审查论证。经政策法规处汇总,形成《省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分送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根据所征求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后,适时召开审查论证会,邀请省人大、省法制办等有关领导和法制、煤炭专家对《省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进行审查论证。在审查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修改稿,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四)审定公布。将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省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和《省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经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程序,通过省政府网、省煤炭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报送省政府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规范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起草过程中要学习借鉴中央有关部委、其他省市及我省试点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顺利进行。

(二)发扬民主,保证质量。牵头起草处室、单位在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市、县煤炭行政执法机构的意见,充分听取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三)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省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协调汇总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有关处室、单位要加强联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规范全省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0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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