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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社会募捐方案

时间:2015-08-11   来源:说说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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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社会募捐方案(一):计生工作方案

澧县洞市乡完全小学

二O一四年人口与计划生育

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澧教通[2014]10号《澧县教育局201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方案》,扎扎实实做好本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强领导,实行专人专抓,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际命(校长)

副组长:李纲(副校长)

专干:丁林(工会主席) 侯红霞(女工委员)

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学校的议事日程,学校行政会要有4次以上研究和讨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2、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为了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有序的开展,学校年初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任专干,是直接责任人,召开相应的工作会议,落实人口计生综合治理专题研究制度、定期督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与每一个教职工签订责任状,对育龄

妇女中特定对象实施包保责任制。

3、优质服务,科学管理, 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及家属进行生殖健康普查,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完成季度孕情监测,督促本单位育龄妇女及男职工配偶按照一孩上环为主、二孩以结扎为主的原则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严密监督本单位教职工婚外恋、婚外情产生的违法生育行为。 女教师请长假要进行检后外出,6个月以上要寄回孕检单,如有举报要回乡孕检。 运用微机管理综合治理相关资料。

4、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政策, 兑现教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年满 14周岁止);对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和农村符合生育政策生育的双女户家庭子女提供奖励或求助。

5、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6、开展“婚育新风进校园”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 组织开展为贫困女孩募捐活动。【计生社会募捐方案】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1、单位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按规定给单位一把手行政处分,当事人一律辞退。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①年内单位出现 1例违法生育的;

②在省、市、县组织的检查中出现明显差错,工作严重失误的。

③年度考核总分低于 86分的。

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单位一把手、分管负责人和专干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取消当年年终奖。

洞市乡完全小学

2014年2月25日

计生社会募捐方案(二):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业务主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卫生计生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捐赠是指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人)自愿无偿向卫生计生单位(以下简称受赠单位)提供资金、物资等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和帮助。

第四条 卫生计生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无偿;

(三)符合公益目的;

(四)非营利性;

(五)法人单位统一接受和管理;

(六)勤俭节约,注重实效;

(七)信息公开,强化监管。

【计生社会募捐方案】

第五条 卫生计生单位可以接受以下公益事业捐赠:

(一)用于医疗机构患者医疗救治费用减免;

(二)用于公众健康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

【计生社会募捐方案】

(三)用于卫生计生人员培训和培养;

(四)用于卫生计生领域学术活动;

(五)用于卫生计生领域科学研究;

(六)用于卫生计生机构公共设施设备建设;

(七)用于其他卫生计生公益性非营利活动。

第六条 卫生计生单位不得接受以下捐赠:

(一)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涉及商业营利性活动;

(三)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

(四)与本单位采购物品(服务)挂钩;

(五)附有与捐赠事项相关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行业数据及信息等权利和主张;

(六)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等标准和要求的物资;

(七)附带政治目的及其他意识形态倾向;

(八)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九)任何方式的索要、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十)承担政府监督执法任务机构,不得接受与监督执法工作有利害关系的捐赠。

第七条 卫生计生单位应当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管理作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或内部民主议事会议研究决策事项。

第八条 卫生计生单位应当明确承担捐赠组织协调管理的牵头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日常事务(以下简称捐赠管理部门)。

第九条 公益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经社会团体书面授权可以代表社会团体接受捐赠收入,不得自行接受捐赠收入。

第十条 捐赠人向卫生计生单位捐赠,应当由单位捐赠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卫生计生单位其他内部职能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得直接接受。

第二章 捐赠预评估【计生社会募捐方案】

第十一条 捐赠预评估是卫生计生单位收到捐赠人捐赠申请后,在接受捐赠前对捐赠项目开展的综合评估。卫生计生单位应当建立接受捐赠预评估制度。

第十二条 预评估重点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是否符合卫生计生单位职责、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领域;

(三)捐赠接受必要性;

(四)捐赠人背景、经营状况及其与本单位关系;

(五)捐赠实施可行性;

(六)捐赠用途是否涉及商业营利性活动;

(七)捐赠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

(八)捐赠方是否要求与捐赠事项相关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行业数据及信息等权利和主张;

(九)捐赠物资质量、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与要求等;

(十)是否附带政治目的及其他意识形态倾向;

(十一)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十二)卫生计生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卫生计生单位捐赠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单位财务、资产、审计等部门,以及相关业务部门,建立评估工作机制,及时对捐赠申请提出评估意见。

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及有关监管部门参与评估。 第十四条 捐赠预评估意见应当经卫生计生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或履行内部民主议事程序。

第十五条 卫生计生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或内部民主议事会议确定意见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捐赠人。

不予接受的捐赠,卫生计生单位应当向捐赠人解释和说明。

第三章 捐赠协议

第十六条 卫生计生单位接受捐赠应当与捐赠人协商一

致,自愿平等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捐赠协议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与捐赠人签订,并加盖受赠法人单位公章。

第十七条 书面捐赠协议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捐赠人、受赠人名称(姓名)和住所;

(二)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和价值,以及来源合法性承诺;

(三)捐赠意愿,明确用途或不限定用途;限定捐赠用途的,应当附明细预算或方案;

(四)捐赠财产管理要求;

(五)捐赠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捐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八)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用于卫生计生人员培训和培养、卫生计生领域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捐赠,捐赠人不得指定受赠单位具体受益人选。

第十九条 卫生计生单位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特殊任务期间接受捐赠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书面捐赠协议。

第四章 捐赠接受

计生社会募捐方案(三):2015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

第1篇: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

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遵循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帮助解决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和育龄妇女在生产、生活、生育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决定从20XX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一、宗旨

“生育关怀行动”是一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造福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本行动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帮助解决广大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人们自觉主动地实行计划生育,倡导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二、目标

近期目标:20XX~20XX年,每年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影响的社会救助活动,扶持和帮助一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将“生育关怀行动”逐步打造成在我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社会公益活动品牌。

远期目标:20XX~2020年,不断提高募集资金的能力,继续开展一系列有影响的活动,进一步扩大关怀对象范围,使“生育关怀行动”逐渐成为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标志性口号

生育传承希望,关怀相伴和谐。

四、主要任务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尽最大努力,聚焦生育行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好“五关怀”活动,即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

(一)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对计划生育家庭遇到家庭主要成员意外情况时,要积极开展救助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视情况在经济、精神、生育等方面给予援助。

(二)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要积极、有针对性地向育龄群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生殖保健知识和咨询服务。对与生育相关的生殖健康问题,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从经济、医疗、精神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援助和安抚。

(三)关怀独生子女。要关心独生子女健康成长,特别要注意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勤俭意识和正确的荣辱观,促进他们全面发展。要帮助家长根据独生子女特点,探索并掌握适宜的教育方法,与学校和社会共同做好独生子女教育工作。

(四)关怀女孩健康成长。要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解决重男轻女、怠慢女孩等社会问题。在一些农村地区,要动员基层协会组织,共同维护女婴的出生权和生存权。

(五)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要帮助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尤其要重点帮助遭受意外事故伤害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为他们排忧解难。

五、活动方式

各级计生协要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多种方式的活动,以确保“生育关怀行动”取得良好的实效,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主要活动方式有:

(一)紧急救助。建立紧急救助工作机制,对于遭遇意外事故的家庭,要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项目扶贫。建立健全长效帮扶机制,从本地和困难家庭的实际出发,以项目扶贫的方式,发展自主致富能力,改变贫困状况。

(三)志愿服务。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生产、生活和生育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定期到基层开展义诊、咨询和培训,满足人们的生殖健康需求。对于独生子女夭亡的家庭,开展“生育关怀结亲情”活动。

(四)走访慰问。组织有关领导和知名人士到基层走访困难家庭,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并切实予以解决。

(五)文化宣传。组织开展大规模社会宣传活动,通过万里行、文艺演出、文化大院等,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生育关怀行动”的浓厚氛围,并组织大众传媒深入报道活动情况,扩大影响。

(六)竞赛评比。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知识竞赛、各种内容的评比表彰、对各种帮扶形式的效果评估等,形成“生育关怀行动”的激励机制。

六、“十二五”期间工作计划

(一)启动“生育关怀行动”

1、制定《“生育关怀行动”方案》,下发《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等;

【计生社会募捐方案】

2、组建“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开展有关工作。

(二)组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20XX~20XX年,由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适时组织一些生育关怀救助活动,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可视情况开展一些有影响的扶贫济困活动。开展这些活动特别要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精心策划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2、认真做好资金筹集工作,确保活动有必要的经费,让被救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3、周密组织,坚持公平原则,讲究方式,避免产生消极影响;

4、认真组织对救助工作的新闻报道和社会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5、做好活动的总结、评估和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基层试点工作

为了推动“生育关怀行动”顺利开展,中国计生协和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拟在5个试点县开展国家级试点工作。各级计生协可以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抓好一批“生育关怀行动”的典型,注意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国家级试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0XX年第二季度,制定试点方案,研究确定试点单位;

2、20XX年第三季度,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议,部署试点工作;【计生社会募捐方案】

3、20XX年第四季度~20XX年第三季度,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4、20XX年第四季度,试点单位提交工作报告,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

(四)召开全国“生育关怀行动”工作会议

为在全国广泛推进”生育关怀行动”,组织好“生育关怀行动”工作会议,需要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1、20XX年第四季度和20XX年上半年,在试点单位和有关地区开展调研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典型;

2、20XX年第三季度,进行会议材料准备;

3、20XX年第四季度,召开“生育关怀行动”经验交流工作会议,推广试点经验。

4、20XX年下半年,召开全国“生育关怀行动”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把“生育关怀行动”推向新的阶段。

(五)研究制定评估方案,科学指导行动顺利开展

“生育关怀行动”专家组要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和制定“生育关怀行动”评估标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20XX年第三季度,启动“生育关怀行动”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工作;

2、20XX年上半年,初步制定评估方案,并在3个试点县开展试评估工作;

3、20XX年第四季度,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确定最终评估方案;

4、20XX年~20XX年,用此评估方案引导各地科学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七、措施与要求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高度重视“生育关怀行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以落实,具体措施和要求如下:

(一)加强对“生育关怀行动”的领导。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成立“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要由协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要有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本级协会常设机构之内。要将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列入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组织实施。

(二)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主动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加强沟通,努力将“生育关怀行动”融入、渗透、结合到有关部门工作之中,发挥各自优势,各尽其责,推动“生育关怀行动”深入发展。

(三)充分发挥名人宣传效应。启动和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时,要邀请有关领导、知名人士出席捐赠仪式,通过他们的影响力增强“生育关怀行动”的品牌效应。

(四)发动大众传媒,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宣传优势,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生育关怀行动”的舆论氛围。

(五)搭建群众参与活动的平台。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生育关怀行动”,鼓励个人捐赠和参加救助活动,提倡相互帮助,相互关怀,使受助者体会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六)不失时机,及时开展救助工作。制定紧急突发事件救助预案,对于突发事件,及时参与紧急救助活动,增强“生育关怀行动”的时效性。

(七)广开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优势,以项目的形式向政府、财政部门、有关国际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申请专项经费,并努力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保证活动正常运转。

(八)建立长效运行机制。要注意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建立健全必要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促进活动蓬勃开展。

第2篇: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中宣部等中央10部门《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要求,帮助解决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及育龄妇女在生产、生活、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和实际困难,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和谐幸福,我镇从20XX年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取得良好效果,为把“生育关怀行动”切实深入开展,特制定20XX年实施方案: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对“生育关怀行动”的领导

“生育关怀行动”紧紧聚焦生育行为,是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人口计划生育一系列重要指示,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是造福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人群的一项社会公益性活动,是“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镇党委、政府要将“生育关怀行动”的开展纳入到协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整体工作计划上,将这项活动贯穿各项工作中,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 “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页),选派得力人员组成精干的办事机构,经常性的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紧迫性,决定了“生育关怀行动”的必要性,长久性。各村要树立长远意识,深入持久地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形成长效动作机制。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活动方法,将此项活动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按照项目管理模式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有利于增强生育怀行动的组织性、连续性和实效性。各村要巩固和提升现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生育关怀措施。继续实施和提升 “幸福工程”、“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捐资助学、出生缺陷干预、免费婚检生殖健康服务、不孕症治疗等措施;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节育贡献奖、独生子女奖励、农村二女户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制度。在扶贫救助、落实低保、扶残助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业培训、就学安排等,优先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实惠。

二、要发挥自身优势,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行动

加强沟通,主动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努力将“生育关怀行动”融入、渗透、结合到有关部门工作之中,各尽其责,推动“生育关怀行动”深入发展。确定重点服务内容、项目,力求体现各自特色。一要广开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优势,以项目的形式向政府、财政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申请专项经费,并努力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保证活动正常运转。邀请有关领导、知名人士开展捐赠仪式,鼓励个人捐赠和参加救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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