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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时间:2018-05-07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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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第一篇_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办法(中发〖2006〗9号文)附件一的第三条规定:下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三)各级行政机关;(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五)各级审判机关;(六)各级检察机关;(七)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国务院法制办专门组织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说明:机关中的工勤人员不属于公务员范围,主要原因:一是,工勤人员的工作纯属后勤服务性质;他们使用的是事业编制,而不是行政编制;他们的工资福利,不是完全由财政承担,有一部分来源于为机关提供服务获得的费用。二是,从历史延续性来看,工勤人员过去也不属于机关干部范畴,对他们是按劳动法规进行管理的;三是,通过改革,机关后勤工作将逐步社会化,从这方面看,工勤人员也不宜列入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第二篇_局参照公务员管理实施方案

***[2012]*号

**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确保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施公办发

[201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国务

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及县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政策,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我局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为加快****事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提供队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实施范围为省公务员局批准的一家事业单位:**县****局。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列入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严格实行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各项公务员管理制度。按照依法办事、从严掌握,自上而下、先易后难,实事求是、稳慎处理,层层把关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工资套改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等入轨运行工作。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工作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对象与条件:依法履

行公职、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且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不予登记的人员:目前在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上的人员:2001年8

月14日以后的违规录(聘)干、“以工代干”人员;进入事业单位时明确从事工勤工作的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依据中央《公务

员范围规定》、《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

规定的条件、程序确定登记对象,经局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后,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报审核、审批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作为确认公务员身份的依据装入个人档案。今后,新进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都要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二)职务与级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务员职

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和省有关规定确定。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合理设置职位。

确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职务,要在国家规定的机

构规格、职务序列和编制、职数限额内,按照职务的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非领导职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务层次不得高于本单位或者所

在内设机构的机构规格,职数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限额。

对超出规定职数的,要采取措施,逐步消化,达到规定的领导和非领

导职务职数。

(三)工资套改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套改工作,在完成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和职务与级别确定工作后,按照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行。

(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依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和省市县有关要求进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可以列入参照管理。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不得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筹考虑、逐级上报、逐个审批的办法办理。由**局提出申请,上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四、工作步骤

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10日至7月15日)

做好成立工作机构、培训工作骨干、加强调研和制定工作方案等

工作。**局成立以人事、办公室组成的工作专班,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对编制、人员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订**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方案。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10月15日)

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工

资套改,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履行审核、审批、备案等工作。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实施参照管理单位的呈报、审批工作,认真做好参照人员的登记、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套改等工作,并逐步实施公务员管理的各项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做好自查、迎接检查验收、报送实施工作总结等工作。对贯彻实

施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总结,重点检查是否按照

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是否在编制限额内按规定确定职务与级别,是否严格执行工资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各项配套政策法规等。并要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实施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由

局人事、办公室人员组成的专班具体落实,局党支部负总责。

(二)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专班在局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做好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工资套改的上报等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要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央及省、市、县

的有关规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有针对性地做好我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研究,层层把关,宣传解释政策,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稳定、单位稳定和社会稳定。

(四)严明工作纪律。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参公管理的各项规

定,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职数配备干部。凡弄虚作假参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律清退。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一二年*月*日

主题词: 参公 实施方案 中共**县****局机关支部委员会 2012年*月*日印发

(共印*份)

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第三篇_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及理论文章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晋人字[2007]109号)文件要求,我们于近日对我厅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认真进行了总结回顾。总体感到,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跨度大,内容程序多,要求标准高,政策性很强,在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我们以全省公务员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山西省贯彻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为依据,以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不降低标准、不引发矛盾”的总体要求,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稳步组织实施,严格操作程序,严把质量标准,目前,此项工作进展顺利,实施有序,成效比较明显,没有发生任何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收获

(一)党组重视,认识到位,切实加强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要有认识上的高度统一,才能保证行动上的高度自觉。为此,我厅从三个环节入手,统一厅党组一班人的思想认识:一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公务员法》后,厅党组一班人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正式颁布施行后,厅党组利用中心组学习时间,分专题组织了学习交流,以学习交流促进思想认识的提高;三是2006年4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后,厅党组在深入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结合学习《山西省贯彻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重点研究了我厅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具体事宜,统一了思想认识,分析了贯彻形势,明确了责任分工,提出了目标要求,成立了由厅长王淑珍任组长,副厅长史贵章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和人事处负责人为组员的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大事大抓的强劲态势,为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公务员法》实施过程中,厅党组坚持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要做到有情况过问,有布置安排,有具体要求,有检查讲评,从而,确保了我厅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始终处于厅党组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之下。

(二)广泛宣传,深入学习,不断夯实公务员法实施的思想理论基础

《公务员法》作为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具有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其贯彻实施首先必须建立在全体公务员的广泛支持参与以及对《公务员法》本身的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上。我们主要从5个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大家对实施工作员法工作的参与热情和认知程度。

一是召开了动员大会。针对部分同志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存在情况了解不多、意义认识不足、参与热情不高的现象,厅里专门召开了由机关全体参加的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动员大会,厅长王淑珍同志从公务员法实施的时代背景,公务员法实施的重要意义,我厅实施公务员法的方法步骤以及实施公务员法的具体要求四个方面进行了动员讲话,从而,有效地统一了全厅思想,澄清了模糊认识,激发了大家参与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热情。

二是集中了骨干培训。05年6月,厅里派人事处专门负责教育培训的同志参加了省人事厅举办的为期一周的全省公务员法培训辅导教师和业务骨干培训,之后,在每个机关处室指定了一名相对年轻、基础较好的同志担任公务员法知识学习骨干,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通读原文与专题讲座相结合,逐条阅读与串讲辅导相结合,个人领悟与集中答疑相结合“四个结合”的方法,组织理论骨干原原本本学习了《公务员法》,使他们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很好地辐射和带动全体机关干部的学习。

三是举办了专题讲座。在认真组织学习《公务员法》原文的基础上,05年10-12月,分别请省法制办、山西大学的专家、教授,就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公务员法的出台背景、立法依据、指导思

想及基本原则、适用对象,公务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公务员管理的原则、每个管理环节的有关规定及法律责任等6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授课辅导,使大家全面系统地学习了解公务员法的相关知识,进而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用《公务员法》规范言行。

四是组织了竞赛答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全省公务员《公务员法》知识竞赛的通知要求,我们积极组队参赛,由人事处1名同志负责带队,并在厅机关挑选3名同志作为参赛队员,进行了思想发动,组织了强化训练,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后因1名同志临赛前缺席,人数不够,最终未能获准参赛。根据上级要求,我们还组织厅机关全体110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公务员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被评为组织优秀单位。

五是实施了考核验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在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厅人事处积极与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联系,统一印发试卷,组织厅机关全体公务员进行了《公务员法》知识考试,并将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有力地促进了大家学习掌握《公务员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稳步实施,扎实推进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全面落实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我们科学筹划,精心组织,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重点抓了以下四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

一是组织了公务员登记。从06年10月上旬开始,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规定的对外、条件、程序和管理权限,认真组织实施了公务员登记工作。实施过程中,我们注重抓组织,加大领导力度;抓学习,提高政策水平;抓筹划,制定实施办法;抓规范,严格标准程序并坚持做到,不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不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的坚决不予登记,确保了这项基础性工作的落实质量。

二是确定了职务与级别。严格按照《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逐一确定了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对超出规定职数的,也都采取积极措施,力争逐步消化,达到规定的领导和非领导职务职数。

三是进行了工资套改。在公务员登记和职务与级别确定完成后,我们按照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行了工资套改,公务员按照确定的职务执行了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按照确定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了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我厅机关公务员工资套改的工作6月份已全部落实到位。

四是报送了登记信息。公务员登记信息采集工作是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年初,根据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以中组部、人事部共同制定的《公务员等级信息指标代码》为标准,以中组部信息管理中心、人事部人事信息中心共同研发的《公务员登记信息系统》为工具,以干部档案为依据,以真实准确为标准,专门组织力量,积极展开工作,高标准完成了我厅机关公务员登记信息的采集、录入和报送工作。

(四)注重实效,边查边改,不断提高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整体水平

在实施公务员法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各项规定,坚持依法办事,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一是注重全面落实。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不仅仅是某个阶段的工作,也不仅仅是某项工作的落实,而是一项经常性的长期任务,需要方方面面予以贯彻实施。在认真做好公务员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进行工资套改等几项具体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对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各项规定,全面实施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真正使《公务员法》在方方面面得到贯彻,在每一项工作中得到落实。

二是注重总结提高。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既是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一次新的尝试,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加以总结,在总结中完善提高。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中,我们坚持每个步骤、每项工作结束后,都要认真搞好“回头看”,对照《公务员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看上级要求是什么,具体落实怎么样,存在差距在哪里,下步工作怎么办,进而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高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质量水平。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需要靠制度来保证。工作实践中,我们注重结合实际,研究

摸索积极有效的办法措施,推进公务员法的扎实落实。先后研究制订了《山西省商务厅机关公务员岗位责任制》、《山西省商务厅机关公务员“十一五”培训规划》、《山西省商务厅机关公务员奖励办法》、《山西省商务厅机关公务员休假规定》等8个方面涉及《公务员法》相关内容的措施办法,在较大程度上确保了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总体来说,对于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我们厅党组在思想上是重视的,抓的力度大,做的工作实,成效也比较明显。但是,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的高度来衡量,用更高的标准来检验,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在《公务员法》知识的学习普及上还有差距。经过《公务员法》的学习培训、公务员登记、工资套改等公务员法入轨运行的一系列工作,使部分同志感觉到《公务员法》学习了,弄懂了,没必要再学了,甚至错误地认为,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是组织人事部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因此,在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方面做的不够。

二是在《公务员法》具体规定的实施上还有难度。比如,在公务员的录用上,由于机构改革(合并),遗留问题较多,厅机关长期没有空余编制,加上缺乏横向流动,出口不畅,致使我厅多年没有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厅机关公务员队伍整体比较老化,缺乏足够的活力,与全省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不够适应。 三是在具体问题的研究探索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保证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方面,虽然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制订了一些措施办法,但还远远不够,需要进一步下功夫。

三、下步措施和打算

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下长功夫、深功夫、实功夫。针对我厅实际,下一步,我们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打算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在学习培训上下功夫。进一步抓好经常性的学习培训,真正使《公务员法》入心入脑,成为全体公务员的行为规范。

二是要在严明纪律上下功夫。严格遵照《公务员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实施公务员法的每一项工作,切实维护好《公务员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要在研究探索上下功夫。紧密结合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公务员法》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要在提高效益上下功夫。真正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为山西对外开放和商务事业高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总结

制定实施公务员法,是中央着眼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标志着干部人事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在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它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体制机制,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优-

秀人才密集、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支撑。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

统一到公务员法的精神上来,不断增强贯彻实施好公务员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不断提高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

一、采取有力措施,在加大公务员法宣传力度上下功夫

社会各界对公务员法的制定和出台十分关注,迫切希望了解公务员法的相关背景、立法精神和实施步骤。这就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大公务员法的宣传力度。自治区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宣传培训总体规划,已经自治区公务员法协调领导小组通过,并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的名义下发各市、县(区)和自治区列入实施公务员法范围的各类机关。公务员法宣传要紧紧围绕宣传重点,特别是影响面较大的宣传活动,要注意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对于当前社会上普遍关注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要认真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如公务员的范围、分类管理、工资福利、非领导职务与职级的设定、奖惩、辞职辞退等,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帮助广大干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公务员法。宣传过程中,一定要准确把握政策,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宣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宣传,引导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和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为公务员法在我区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加强学习培训,在创新学习培训形式和培训效果上下功夫

搞好学习培训是确保公务员法有效贯彻实施的首要前提。自治区公务员法协调领导小组对全区学习培训公务员法作出总体部署和安排,要抓好学习、培训、宣传工作的落实,加强综合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学习培训要认真研读原文。公务员法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而且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有了较大变化。因此,学习培训一定 本文来自文秘114 ,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要紧扣法律原文,在原原本本学习、吃透法律原文上下功夫,通过学习培训,使全区广大公务员真正了解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熟练运用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为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领导干部是关键。要把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积极筹备举办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领导干部学习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法制观念,使领导干部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参加培训,不断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的学习。 三是抓好组织人事部门骨干培训。按照中组部、人事部的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要先学一步。尤其是组织人事部门的公务员更要做到熟练掌握和运用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要抓紧举办自治区人事系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骨干研修班,认真研读法律原文,重点研讨实施公务员法将会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骨干作用,跟踪指导和组织好学习培训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实施公务员法的措施和办法。

四是抓好全员培训。全员培训是整个宣传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全区各级人事部门要按照自下而上、分级分层培训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好全员培训,切实把此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

五是完善培训机制。要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学习培训的考试考核机制,把学习、考试情况作为公务员登记的重要条件。同时,要抓紧研究建立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把公务员法培训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通过完善培训机制,真正达到真学、真懂、真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在组织协调和各项准备工作上下功夫

一是切

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相互协调。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公务员法,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尤其是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方面的工作。因此,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责,精心筹划,明确分工,严密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积极筹备召开自治区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在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及时召开自治区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具体实施的各项工作。

三是制定全区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我区推行公务员制度以来取得的成就以及各地各部门在创新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重点研究下一步实施公务员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办法,为制定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做好政策法规和公务员法的衔接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和即将出台的配套-

法规与政策,对我区现有的法规、政策,该修改的修改,该完善的完善,该清理的清理,该废止的废止。

四、加强自身学习,在联系实际和推动人事工作上下功夫

人事部门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中负有重要责任,人事干部要不辱使命,在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执法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牢固树立法制观念,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一要加强学习。首先抓好机关内部学习。人事厅已经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公务员法的《通知》,要把学习公务员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紧密结合当前人事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学习,为下一步研究制定实施公务员法相关政策措施奠定基础。其次抓好人事系统学习。在抓好今年下半年人事系统骨干培训、全员培训的基础上,要结合公务员法一些单项法规的出台,对各市、县(区)人事部门的干部原则上轮训一遍。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自觉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本领。

二要积极做好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组织人事部门是公务员的主管部门,自治区公务员法协调领导小组对组织人事部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职能做了原则分工。两部门原有分工不变,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实施尤其是对外的有关工作,总的是以人事部门为主。要树立组织人事一家人思想,加强相互沟通,主动配合工作,多承担责 本文来自文秘114 ,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切实做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三要把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同做好当前人事人才工作结合起来。今年,我区人事人才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落实全国、全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年初确定了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几项工作,如要进一步健全高层次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机制,出台一项改革意见,搭建好“两个平台”,奖励(资助)“三类拔尖人才”,即:《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其配套政策规定,提出了我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工作目标;改革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新世纪“313人才工程”选拔办法,变一年一次评选为两年一次评选,并适当增加津贴和资助金额,增加评选人员数量,使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更具有激励性、竞争性。继续搭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留学人员创业园两个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研究提出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资助意见,指导并帮助建站单位做好人员招收、科

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第四篇_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7月)

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冶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加大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力度,优化中央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二、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处长及以下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调研员、副处长和副调研员。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报考处

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正职职务或具有2年以上县(市)领导班子副职工作经历的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职位,须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正处级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报考副处级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乡科级副职年龄在32周岁以下,科员年龄在29周岁以下。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区、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区、市)或市(地)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其中报考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区、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调研员职

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报考副处长或副调研员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方式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二)考试采取分级分类的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职

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第五篇_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实施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旨在将重点工作任务与公务员岗位职责相结合,紧紧围绕全省工作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通过施行公务员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工作状况及工作实绩,激励和引导公务员积极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督促公务员增强工作责任感,尽职尽责,努力工作。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依法考核、科学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

(二)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紧紧依据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绩效计划,以岗位工作任务完成的实绩和效果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主要标准。

(三)坚持领导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公务员主管领导的考核主体作用和管理职责,重视省局机关各部门干部群众的评议,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四)坚持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年度考核以

平时考核为基础,强化公务员日常管理,培育其良好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状态。

(五)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考核公务员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省局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考核在省局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局长是省局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的总负责人,同时指定一位副局长作为分管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按照局领导工作分工,各位局领导为各自分管处室(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的负责人,各处室(部门)负责人为本处室(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具体负责人。各层次负责人对责任范围的公务员负有日常监督管理及公务员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鉴的责任。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考核的范围

在编公务员。

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可参照此方案执行。

五、考核的内容、指标及权重

以各处室公务员岗位职责为依据,以个人年度工作绩效计划

为重点,对每个公务员岗位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在涵盖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的同时,所有考核项目能够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直接量化的,采取领导评价和民主测评相结合,将考核结果转化为分值计入得分。

(一)岗位绩效考核的内容、指标

1.年度绩效计划完成情况(其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完成年度绩效计划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进度等方面情况);

2.工作效率和效果(其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完成年度绩效计划工作任务的效率、效果等方面情况)。

3.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其中,综合素质的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政策水平、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协调管理能力等方面;敬业精神的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

4.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其中,思想品德的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诚信、法制观念、行为规范、社会公德等方面;廉洁自律的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奉公守法、清正廉洁、遵守纪律、艰苦奋斗等方面)。

(二)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的分值权重

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构成。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总分分值为100分。

1.平时考核。平时绩效考核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绩效考核。平时绩效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的80分。其中,绩效计划完

成情况占40分;工作效率和效果占20分;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占10分;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占10分。

2.年终考核。组织个人总结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占年度考核总分的20分,其中省局领导评议占30%权重。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4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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