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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使用

时间:2018-05-02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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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使用 第一篇_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工作办法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工作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本着简化高效的原则,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党费收缴

(一)、每年按季度交纳党费,应分别于3月15日、 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上缴完毕,如遇双休或者节假日顺延。

(二)医学部、农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收缴的党费应以现金存款的方式到中国银行前进大街支行存入指定账户,用户名: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账号:160402501197;也可以到中国银行其他支行以汇款的方式存入指定账户,汇款的用户名为:吉林大学,账号不变。缴款后将现金缴款单或汇款单送至中心校区行政楼1206室,并开具党费收缴专用票据。

(三)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同意,基层党委批准,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四)我校党费,按照规定党员交纳党费的50%上缴省高校工委,30%作为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留用党费,20%学校留用。

二、党费使用

(一)、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具体使用范围:

1.培训党员。可用于举办党员培训班、组织员培训班及购买、印刷培训教材的支出。

2.订购党员教育资料。可用于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订阅党报党刊,购买政治理论书籍和有关学习资料,印制党课教材。该项支出应控制在本年度党费留成额的30%以内。

禁止订购专业研究或文艺娱乐性等与党员教育无关的报刊和书籍。

3.党员电化教育。可用于购置党员电化教育器材设备,购买和制作党员电化教育专题片、音像制品以及有关资料。

4.党内表彰。可用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支出。

5.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可用于因病弱及其他偶然原因而造成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补助。

6.补助受灾党组织和党员。可用于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7.党费管理业务支出。可用于党费管理的票据、计算工具和与银行业务往来等支出。

(二)、每项党费支出,都应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

1.支出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可使用“党费使用审批单”(可在组织部网页下载);支出在500元以上的,应上交书面请示报告(报告模板可在组织部网页下载),经组织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活动结束后,应将填写好的“党费使用审批单”和发票一同交到中心校区行政楼1206,办理报账事宜。

2.补助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支出或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

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支出以及500元以下的其他支出,方可使用现金,除此以外,一律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

3.使用党费金额单笔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由主管书记审批;单笔3000元以上党费使用,需提前一年即每年12月,上报下一年的使用预算,由党委组织部统一汇总后,提请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4.不得编造用途,用转账、电汇等方式套取党费现金。因超过规定数额或管理不善致使党费现金丢失的,责任者应予赔偿。

5.所有支票业务必须到中国银行前进大街支行办理。

三、党费管理

(一)党费由校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和出纳分设。会计负责管理总账、明细账、党费管理财务专用章,出纳员负责管理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党费管理法人名章和办理银行往来业务。

(二)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应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较强的同志从事党费收缴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党费

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保持其相对稳定,变动时,应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理交接手续。

(三)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费使用】

四、本办法由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附:吉林大学党费使用审批单(基层用)

请示报告模板

吉林大学党费使用审批单

年 月 日

注: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支出党费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在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意见栏内注明召开基层党委会讨论时间。

关于......的请示报告

校党委:

………………………………………………………………………………………………………………………………………………………………………………………………………………..

特此请示。

基层党委 年 月 日

党费使用 第二篇_党费管理、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

党费管理和党务工作费用管理使用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要求,我们认真检查了2011年交纳党费及党费管理情况现将党费收缴及管理的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支基本情况

诸冯社区共有支部7个,党员334名。今年转入我社区党委组织关系的党员共0人,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共0人,发展党员0人。2011年我社区党委共收党费:2383 元,上缴党费:2383元。符合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

二、党委、支部重视,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上,社区党委非常重视,在各支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使用开支符合规定。党费的收缴工作由组织干事具体负责, 设立党费明细帐,做到专款专用,另外,党委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纳入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的基本内容,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和基本依据,从而为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基础。

三、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的规范化管理

今年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通知要求,按照新的规定,及时调整党员交纳党费比例和金额。同时,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

【党费使用】

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党费收缴时间。规定内退党员每季度向组织交纳一次党费,党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或亲自上交的,可代交或补交,严格杜绝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当月10日前交清本月的党费。

我们在党费使用规定上,一是把握好党费的审批程序及权限,严格党费开支,确保党费开支按照规定执行;二是规范党费帐目;要求对每笔党费的使用都要做到及时入帐、记帐(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方可入帐),真正做到建帐、入帐、记帐“三规范”,做到帐、据、户相符。

党费使用 第三篇_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按期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指导、督促广大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依章依规收缴、使用和管理好党费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基本工作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做好党费工作的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党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党费交纳

(一)计费基数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费基数。分别为:①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③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奖金。

2、实行年薪制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或全年月平均收入为固定的计费基数。具体基数由党费收缴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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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进行核算,每年核算一次。

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企业出资人、个体经营者中的党员,每月以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固定的计费基数。具体基数由党费收缴党组织进行核算,每年核算一次。

【党费使用】

4、农牧渔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学生和离退休人员党员的交纳标准以下文“交纳标准”中的有关规定为准。

(二)交纳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党员,月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0.5%的比例交纳;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按1%的比例交纳;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1.5%的比例交纳;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

2、农村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每月交纳1元。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由本人申报月均收入,参照有固定收入党员交纳党费规定的比例交纳。领取工资报酬的村干部党员,参照有固定收入党员交纳党费规定的比例交纳。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费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的比例交纳,5000元以上的按1%的比例交纳。

4、学生党员、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助 - 2 -

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0.2元。

5、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根据收入情况进行核算数额。其中,农民工按照“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标准交纳。【党费使用】

6、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

(三)收缴办法

1、党员应当向其正式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

2、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3、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4、党员应当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5、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上交市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6、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 - 3 -

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组织处理。

二、党费上交

1、根据规定,县级以下基层党组织不享有党费留存权,我市各级党组织收缴的党费必须全额上交市委组织部。

2、各地各单位须每季度向市委组织部上交收缴党费,按规定存入市委组织部党费账户。

三、党费使用

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留存党费的使用。

(一)使用原则

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基本原则,保持党费余额始终处于合理幅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党费使用范围和工作实际,面向基层、服务党员,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科学、合理使用党费。

(二)使用范围

1、教育培训党员。①中央、省委、市委部署开展的党内教育实践活动补助经费;②党员教育培训补助经费;③对口帮扶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试点)和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教育培训补助经费;④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务工作者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经费;⑤党员电化教育、党建刊物及宣传、党内统计等专项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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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订购学习资料。①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订购党建书籍及资料;②为基层党组织赠订党报党刊;③为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赠阅党报党刊。

3、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经费和工作经费。

4、关怀帮扶。①春节、七一、重阳节走访慰问;②困难党员慰问、生活救助;③党内专项帮扶。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6、其他项目:①印制《入党志愿书》、村、社区党建工作记录本等相关材料;②与开户银行业务往来支出;③中央、省委、市委确定的其他使用项目。

(三)使用程序

1、根据上年度收支情况和当年度工作计划,于每年第一季度编制当年度收支预算。

2、开支党费时,由组织科提出党费使用请示,说明用途、金额和分配办法,依据审批权限,报分管领导审定或经部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后,办理下拔或支出手续。

(四)审批权限

年度预算内开支项目,报分管负责人审批;数额较大的和预算外或超出年度预算范围的开支项目,由部领导班子集体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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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使用 第四篇_党费使用解答

党费使用解答

来源: 大庆晚报 2009-11-10 大庆新闻/时政

问:使用党费的原则是什么?

答: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问:关于党费的用途有何具体规定?

答: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问:怎样正确把握党费的使用范围?

答:在培训党员方面,主要用于对广大共产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在实际工作中,应着眼于使一个单位、一级党组织范围内的大多数党员或某一类别的党员普遍受益;在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方面,必须是直接用于订阅和购买以党员教育为主要目的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对于冒用党员教育工作的开支不能使用党费;在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方面,包括购买或制作奖状、荣誉证书、奖牌、奖章、奖品的费用,表彰大会会议资料的印刷费用、会议室和交通工具的租赁费用等,也包括必要的现金奖励费用,表彰应以精神鼓励为主,不提倡过高的物质奖励;在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方面,包括用于对老党员的定期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党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及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发放慰问物品的费用;在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方面,包括用于直接发放慰问金、救灾物资给受灾党员,修缮基层党组织因灾受损的活动场所、电教设备等教育设施的费用。使用党费必须符合以上五方面规定,不能随意扩大党费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开支。党费仅仅是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完全靠党费来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即使是符合使用范围的开支项目,也不能完全依赖于党费开支。

问:使用党费要向哪些党组织倾斜?

答: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这充分体现了党费工作贯彻以人为本、关心基层的工作要求。

问:使用和下拨党费是否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答: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问:可否越级申请下拨党费?

答: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 问: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是否必须专款专用?

答: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党费使用 第五篇_关于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

各位代表:

现将我院2000年1月至2004年9月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党费的收缴情况

2000年1月至2004年9月,党费共计收入246835.55元,具体收入项目如下:

1、全院党员共缴纳党费245521.94元。其中:2000年度28378.99元,2001年度45393.41元,2002年度59763.32元,2003年度67747.42元,2004年1月至9月 44238.80元。

2、党费利息收入共计1313.61元。其中:2000年度72.60元,2001年度84.21元,2002年度487.08元,,2003年度229.11元,2004年1月至9月440.61元。

二、 党费的使用情况

2000年1月至2004年9月,党费共计支出157802.86元,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1、按照陕西省委组织部的规定, 学校每年将所收党费的60%上缴陕西省教育工委,共计上缴120742.45元,其中:2000年度上缴17000.00元,2001年度上缴27236.00元,2002年度上缴35858.00元,,2003年度上缴40648.45元。

2、向各党总支下拨党费,共计20993.00元。

3、向各总支下拨党建活动经费8400.00元。

4、为党总支和党支部订阅年度《党建》、《当代陕西》等党刊共计支出1890.00元。

5、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订购党员学习资料等支出5680.00元。【党费使用】

6、党费利息税97.41元。

三、 党费结存情况

截至2004年9月底,全院共结存党费92667.79元。其中,1999年底结存党费

3635.10元,2000年1月至2004年9月结存党费89032.69元。【党费使用】

四、 党费管理情况

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建立起一套比较规范、完善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1、党费实行独立账户。

2、组织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党费收缴工作,党费专款专用,党总支都和支部党费实行专人负责。因此, 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作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账目清楚、无差错。

3、全院教职工缴纳党费以支部为单位,能够认真扎实地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足额上缴党费。实行组织委员工作责任制,组织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加强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管理,做好催收和上缴党费等日常工作,离休等大多数支部能做到按月收缴党费。党费上缴至组织部,组织部开具盖有组织部印章的收款数据。

4、簿、册齐备,手续健全。为了使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组

织部能够按照财务制度建立帐簿,统一印制了党费收缴登记簿。做到了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组织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好。

5、党费使用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用于党内的活动,没有超范围使用党费情况。

6、严格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印发了“关于陕西教育学院党费下拨的有关规定”,对党费的审批权限和使用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党总支对所下拨的党费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7、实行党费收支公开。组织部坚持于每年年底将当年各党总支上缴党费的数额、上缴省委教育工委党费和党费使用、结存情况等形成书面材料“关于××××年党费收支情况的通报”,印发到各党总支并要求基层党组织向本单位党员通报公布,以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8、我院各级党组织对党费的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平时能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缴纳党费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增资后重新核定的标准,及时补交差额。

9、每年年底组织部都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内年报的重要内容,

党费使用 第六篇_党费使用、管理制度

党费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规定:

党费的使用只能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必要开支,用于对全体党员有益的事项上。党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单位挪用、借用、占用和个人随便动用党费;严禁用党费请客送礼;严禁用党费搞基建和生活福利、使用党费应合理计划,量入为出。注意节约,防止超支,反对浪费。要尽量把钱用好,较多地为基层党员服务,充分发挥党费在党的建设中的作用。

党费的使用范围:

(1)教育、培训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如党员教育的学习材料费,党员培训的场地租费等。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这主要是指购买供党员学习的政治理论书籍、有关的业务工作的辅导资料、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工具书以及订阅党刊、党报等。

(3)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费用。这主要是应用于开展这一活动的组织费用,不用于个人的物质奖励。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这是指那些不能从单位行政补助费中解决的特别困难补助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党费中开支。

2.党费的管理

加强党费的管理,要健全和认真执行党费的管理的各项制度。

(1)专人管理: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管理,一般可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如果组织委员工作变动或因改选等原因不再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2)凭证收支,党费的收入和支出都应有原始凭证。党小组、兑支部都要有党费收交登记表和清单。原始凭证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的签名,方才有效。支部将党费上缴上级党组织时,应填写《基层党组织党费现金交款单》。

(3)按月上缴。党费应按月逐级上缴。在正常情况下,负责收取党费的同志不应个人长期保管现金,任意拖欠不上缴。

(4)专款专用,支部使用党费要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使用范围的规定,并且切实根据工作需要和节约的原则,将党费用于本支部党务活动的必要开支。

(5)及时统计。支部的党费帐目要按月登记,及时统计,如党员直接交纳数、各党小组交纳数与支部上缴上级党组织数是否一致,各党小组本月上缴额与上月上缴额有无非正常增减,支部使用党费有无超支等,不要等年底才集中一次统计。

(6)定期检查,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也可组织党小组自查、互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党员是否按时、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不能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原因和改正措施;各党小组能否按时交纳党费;支部党费管理制是否健全,手续是否完备,党费使用是否合理,年终要将党费检查的情况和数字向党员公布,以接受党员监督。

(7)定期报告。每年年终支部要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党费收取、管理、使用的情况。报告应包括:本年度支部收缴、管理、使用的情况;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做得好和违反规定的典型事例;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8)严格管理。党费要单独设帐,不能同行政等其他费用混在一起。不要按个人名义或其他款项存人银行。使用党费要严格审批手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堵住漏洞,党员贪

污党费或变相贪污党费是—种性质恶劣的行为,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贪污党费的党员要从严处理。视其贪污数额、情节和态度,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党费使用 第七篇_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 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党费收缴

1.学校正式在编职工按照按每月工资中的薪级工资和岗位工资标准按照比例缴纳党费。

2.属于流动编制和计划外用工的党员,每月缴纳党费5元。

3.离退休干部和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4.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5元。

5.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总支)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6.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7.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党费,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转交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出具收据。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交中央。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一

并交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由中央组织部出具收据。

9.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0.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1.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二、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做到有计划使用,使用合理,充分发挥党费使用效能。

2.使用党费要把重点放在加强支部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等方面,努力为党支部组织生活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要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3.党费必须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经费及党的组织活动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预备党员和党务干部,包括培训中的资料费、讲课费和交通费;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组织的党员集体外出接受党性教育的住宿费、交通费等;开展党建研究活动的评审费、版面费;聘用党校兼职教师的课酬费等。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包括购买荣誉证书、奖品(奖金)和表彰大会及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会务费用。

(4)补助、慰问生活困难的党员,包括慰问生病党员、购买慰问品的费用。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4.要建立严格的党费使用和审批制度。研究下拨和使用党费,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党费使用3000元以下,由党委组织部部长审批,3000元以上由主管书记审批,5000元以上由党委书记审批。

三、党费管理

1.离退休干部党总支根据所收缴党费的数额及年度党组织活动的需要,经学校党委批准可预留50%党费,其余上缴学校党委;总医院党委预留所收缴党费的数额的30%,用于开展基层组织活动,70%上缴学校党委。

2.学校党委将所收的党费按规定比例40%上缴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其余留存部分党费由校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负责管理,用于全校性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组织全校性活动及党组织的其它专项活动支出等。

3. 党委组织部对党费设立独立帐户,经费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4.党支部(党小组)要有严格的收缴党费手续,要确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

5.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支和挪用党费,侵吞党费利息。

6.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是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学校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全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代表的审议;每年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上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党费年报,并向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公布。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报告本单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代表或党员的审议,并每年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提供书面报告,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

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7.学校各级党组织每年应对所辖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本办法从2011年4月1日起执行。之前学校有关党费管理使用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根据此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符合上级要求。

未尽事宜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4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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