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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改革

时间:2018-05-06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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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改革 第一篇_对公司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对公司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 思想认识不足。国有企业长期在计划体制、国有体制、缺乏竞争剌激的体制下存续和发展,在职工中形成了系统的、顽固的思想观念,其特征是僵化和墨守成规,具体表现:一是不注重现代企业制度理论的学习,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和信心,对推进改制心中无数;二是认为不改制也不影响大局,改制反而会影响当前工作和内部稳定,将改制与发展对立起来;三是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不能立足自我。客观上形成改制的障碍。

2、 缺乏充分的基础条件。施工企业是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微利性是其基本特征之一。投资回报率较低的企业实行改制,在股权设计和股份募集中,对出资各方认股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3、 机制僵化,活力不足。没有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技术不断创新,管理不断强化,资产保值增值的机制,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没有充分调动,企业处于低效率、低水平运行状态,机构肿胀,职能重复,人浮于事的问题突出。

4、 包袱沉重,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离退休人员多,与企业在册人数等同;企业“小而全”的自我服务体系,特别是政府、社会福利性职能的支出庞大,不堪重负;由于国家对施工企业的资本性和支持性投入很少,企业不得不依靠举债扩大再生产,形成了高负债结构,

不利于企业改制和参与竞争。

5、 对企业改制的合理定位存在多种误解。在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时,存在脱离企业实际,而盲目追求高级形式的倾向。

6、 股权多元化与职工持股受到制约。有的企业改制时,为了解决股权多元化的问题,采用职工出资、部份“百含”节余配股的办法,有效地调动职工参与改制的积极性。但这种办法受到限制,因为缺乏政策依据,关键的问题是对“百含”节余作为企业负债中的“应付职工工资”的属性未认真界定和正确理解。

7、 企业产权界定不清,处理企业负担的政府和社会职能缺乏统一的政策标准和协调机制,使企业在改制时步履艰难。

8、 新老“三会”的交叉和矛盾较多。原企业各组织在改制中往往强调各自的功能和作用,维持各自的体系,在某些业务交叉的领域,如何做到合理衔接和规范运作,仍有待探索。

9、 外界环境不宽松。首先表现为不公平竞争。招投标中的非正常交易使企业的成本增加,竞相压价导致无利经营或亏本经营;其次是交易过程的不规范性。出现了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等现象,导致施工企业资金高度紧张;再次,改制工作缺乏必要的政策依据。国家没能根据施工企业的特点,及时出台相应的指导性文件和配套政策,企业在改制的具体操作上五花八门,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 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

1、 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企业改制的重要意义。十五大确

定的国有经济调整战略,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战略,有所不为,就是国有经济要从中小型企业及竞争性、风险性企业全面撤退。在这种情况下,改制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只有改制成功,企业才能以强大的内在动力去占有市场,求生存和发展。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一种较科学的企业组织形式,要针对企业人员特别是企业领导层存在疑惑和不解,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在明了其重要意义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改制中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为改制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 做好企业改制中的市场定位和组织形式的选择工作。企业改制时的市场定位与组织形式密切相关,需要统筹设计,根据企业当前的实际状况和未来的发展方向自主进行选择。根据公司具有一定实力、资产层次较为简单的实际,在较难吸引外部投资的情况下,采用职工出资,部份“百含”节余配股的办法,选择二元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较为适宜。今后视其发展并积极利用国家政策的支持,争取成为有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强融资能力的上市公司。同时,还要完善企业各层次的资产经营负责制,并使这种责任制形式与企业的组织形式相协调一致,实现改制企业较为规范的运作。

3、 认真解决企业职工持股问题。从企业“百含”节余中切出一块,用作职工股进行投资,对这部份含量节余按现有在职职工进行等额量化或分等级量化。对职工持股会的形式及其在公司中的作用,按相应的法规和“章程”办理。为保证职工持股会在企业中有发言权,对职工持股会的组成、注册登记、组织结构、代表的产生以及持股会议的形

成,都应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以便充分发挥股东的作用。

4、 认真对待企业的股权设置问题。股权设置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的组织形式和市场定位进行。根据企业的现实情况,选取不同比例的国有股权设置方案,可绝对控股,也可相对控股,还可完全退出。在现阶段,为适应市场的需要,避免由于资本过小而带来的副作用,应设一定比例的国有股,这样有利于企业改制的实施。 5、 统筹考虑非经营性资产剥离问题。若剥离工作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则以能在剥离后交由当地政府管理为最好。在外部条件不具备时,可针对非经营性资产性质采取不同形式的分离方式:可在与生产经营性资产分离后,先独立核算、实行经费递减包干,尽快使其走向社会,即所谓的“无情剥离一刀切,有情操作送一程”;也可在改制时一步到位,直接将其改组为与企业有业务依托关系的独立法人实体,通过与企业的业务往来和面向社会服务,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6、 切实解决企业高负债率和资金短缺问题。对于经确认并符合核销条件的不良资产应在国有净资产中核销。对于虽经确认但暂不符合核销条件的不良资产,今后如何处置应予明确。除争取尽量吸引外部资金外,可采取以存量换资金的办法,尤其是以土地存量换资金,以房产存量换资金,盘活现有的存量资产。

7、 在改制中强化科学管理。要围绕市场和效益,把推进项目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方式转变的基点。根据企业的实际,按项目管理的要求,积极调整企业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重组优化企业生产要素,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发生根本

性的变化。企业在组织机构调整中,应更多的关注经营的综合性,关注企业的资本运营、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人才的培训与开发、科学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等方面,以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8、 实施精简机械,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减轻企业负担,完善企业内部保障体系。

三、 几点建议

1、 政府应加强对施工企业改制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政府应成立具有权威的专司国企改革指导、协调职能的部门。强化有关部门对国企改革的服务力度,消除各部门间的推诿和扯皮现象,为推进企业改革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

【产权改革】

2、 加快各项方案和政策出台的步伐。没有政策依据的改革是很难立足的。政府所制定的改革方案和政策,在强化其操作性、针对性、时效性的同时,要缩短出台周期。应根据施工企业的特点制订一些有利于施工企业改制的支持性政策。如:允许在改制时划转“百含”节余的政策;适当放宽产权界定和处理不良资产的政策;鼓励企业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的政策;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实施社会化管理的政策;降低施工企业税赋的政策;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和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政策等等。

3、 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同时,扼制压价、压工期、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协调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改制创造良好的环境。

4、 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改制中的积极作用。

产权改革 第二篇_浅析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存在的问题

浅析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存在的问题

【产权改革】

潘超

2012-9-28 10:28:20 来源:《北方经济》2012年第2期下

摘要: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心环节是产权制度的改革。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环节,国有企业管理应紧紧抓住这一新的形势,深化产权体制改革。

关键词: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治理结构,改革

一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取得了卓著的改革成就,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经过30年的艰苦探索,国企改革已经触及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层次问题——产权改革。2004年的“郎顾之争”引发了学术界对国企产权改革的广泛讨论。在经济体制转轨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的矛盾,比如产权制度不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

二 产权制度理论

1.关于产权的概念

按照德姆塞茨的观点,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在于其能够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的合理预期。这种预期通过社会的法律、习俗和道德得到表达,因而产权的所有者拥有他的同事同意他以特定的方式形式的权利,而

社会保障他的这种权利在社会规范的范围内不受其他人的干扰。具体来说这种权利其实包括产权所有者对所拥有的对象的占有权、使用权等一系列权利,且该权利具有排他性、可分解性和转让性等特点。所以产权是一种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利,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它侧重于对财产实体的动态经营和财产价值的动态实现。产权是交易双方权、责、利的划分,它只能形成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的所有权之间的交易,或简称为“交易中确定的权利”。以产权为依托,对财产关系进行组合、调整的制度,就是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是即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且保证其实现的制度。合理的产权制度具有界定和规范财产关系,提供激励,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以及形成稳定预期等功能。企业产权理论是指企业内部产权结构的安排,企业产权理论不是将企业简单地看作以权威、计划来配置资源的组织形式。企业中董事与经理、经理与工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仍然是一种交易,这与市场交易、市场契约没有什么不同。因此,企业内部产权结构安排,同样对企业的效率产生重大的影响。所谓改革产权制度,是指要清晰产权、界定产权边界和产权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清除原来模糊不清的状态,建设有利于社会资源优化配制的财产约束机制。

2.明晰产权的重要作用

经济学对资源的假设更符合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的要求,因为它的目标在于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它的前提是社会资源是稀缺的,而稀缺性的东西人都格外的珍惜,因而人具有充分利用稀缺资源的天性。明晰产权的过程就是把稀缺的东西划分到具体的个人的过程。一是明晰产权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在交易过程中,如果交易双方对某物的产权不明晰,交易双方得不到准确的预期,因而必须支付确认双方产权归属的额外费用;二是明晰产权有助于人们更有效的利用资源,到达资源的最优利用;三是明晰产权更符合人性为私的经济要求。人性为私是经济

学的基本假设前提,它可以解释很多用人性本善不能解决的现象,如公共资源滥用问题、人民公社时期劳动生产效率低下的原因等。在一个良好的市场中,清晰的产权给每个人都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激励前提。

三 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存在的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有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到2002年,全国国有资产总计11.83万亿元,经营性国有资产总计7.69万亿元,其中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总量为6.55万亿元,其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另一方面,我国国有企业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对于国有企业在产权制度上所存在的问题,人们目前比较普遍关心的是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如何界定的问题,也就是认为国有企业中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界定不清,导致了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即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完善上,应该注意法人的治理结构的完善问题。但是,仅仅靠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的问题的。国有企业产权不是某个自然人的产权,而是全国人民的财产,但是全国人民不可能每个人都去直接管理与经营国有资产,要委托代理制的方式使得归自己所拥有的财产进入经营过程,也即人们所说的产权委托代理结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国有产权存在模糊性,产权市场不发达

我国国有产权关系处于模糊状态,在国企存在很严重的“政企不分”的现象。这种模糊的产权关系不仅使政企不分、国有资产流失、企业资产营运的低效率等难题难以得到根本性解决,而且限制了其他环节改革的深化,影响了经济体制的转轨。目前国有企业产权市场的主体和客体都严重不足,产权交易既缺买家又缺【产权改革】

“货源”。由于我国在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方面的欠缺,使得产权市场发展的不够成熟,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产权改革起了很大的制约作用。

而且,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业务基本上都是各级政府在具体操作,由于地区之间的排斥,形成了各自为政、遍地开花的产权交易市场,没有规范性,难以为国有产权的转让和退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另外,很多地方政府的领导错误地认为国企产权改革就是甩包袱,或者简单地把国有企业的“公”改写为“私”字,不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只是盲目地定指标、下命令,采取一些错误的办法。

2.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改革初期,虽然实行了旨在搞活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和承包责任制,但企业治理结构基本没有改变。90年代后试行的股份制改造从内部治理结构来看,也只是形式上的两权分离,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并没有真正建立,问题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主要表现为: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人控制”与行政“外部人控制”同时并存、缺乏一个健全的外部治理机制、新老三会的矛盾问题等。

3.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产权改革】

在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已成为不容回避的话题,是伴随在同企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一种不良现象。这种现象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表现为:无视国家规定侵吞国有财产,将部分国有资产无偿转化为集体股、个人股;通过财务报表调整、会计科目合并等手段调减国有资产账面价值;对国有资产进行虚假评估,国有资产转让时只卖资产,却不管债

务,故意不进行依法评估和招标;暗箱操作或自买自卖或内外勾结。

四 国企产权制度改革途径

1.进一步明确产权,完善国有企业产权的交易

通过改变国家所有权,在某些领域的国有企业实现彻底的政资分开和政企分开,实现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并建立国有产权退出机制,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状况,有步骤地让国有经济从一般性的竞争性行业中有序地退出来。另外,建立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和产权流通机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产权交易主体发生在各企业之间,产权的让渡和转移已经成为企业经营中的一项重要的经营活动,开展产权交易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而市场流通是结构调整的自动机,依靠产权转让的经济机制,才能在市场条件与企业外部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适时地和机动灵活地进行企业产品和组织结构的自我调整,以及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

2.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要在国有企业制度和国有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形成权责统一、运行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处理好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关系,建立独立董事会制度,推行股权多元化,实现投资主体多样化,提高公司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

3.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产权改革 第三篇_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根据市县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和房屋产权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农业增收,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珍惜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

(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三、目标任务:

按照市、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改革试点的调查摸底、确权工作,使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并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债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同时,配合县上有关部门积极搭建产权流转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配套工作,将改革试点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的清理调查并确权。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的清理、核实、并确权。三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四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一是镇政府召集全镇相关干部和村(社区)组干部,召开宣传动员会,进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村(社区)在镇干部的指导下邀请议事监事代表、党

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各村民小组长参加产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动员会。三是各村民小组召集村民和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召开宣传动员会。三级宣传动员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要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对外出务工的人员要去信去函告之,做到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到人人知晓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为下一步的工作营造良好气氛。并完成村组班子领导组建,各村(社区)要挑选公正、公道年富力强人员担任议事监事组、各村民小组完成工作组人员搭配。

(二)调查摸底和土地勘查

各村(社区)议事监事代表、各村民小组工作人员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村组的边界进行勘查,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特别是认真完成各村组农户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空闲基地以及房屋的丈量、调查。农户承包地做到边界准确,四至清晰,宅基地和空闲基地认真勘验,绘制草图,计算出面积。农户房屋要确定方向和四至。按标准计算面积。并完成相关表册填写和报送。

(三)数据录入复核及公示

各村(社区)、组对调查摸底数据进行复核后,统一报政府,政府将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复核,按照县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并建立台帐。录入完成后交村组进行审核、复核后对基础数据公示7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确权方案并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发村组并进一步公示7天并确认。

(四)确权发证

国土、农发、房管、林业部门对上报无误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书。

六、组织机构:

(一)花桥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杨学强

第一副组长:张启勇

副 组 长:王凯、葛师勇、贺文良

成 员:何志伟、李菊、徐勤、吴琼英、张平安

联 络 员:张平安 (联系县指导联络组,指导全镇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发放)

(二)县指导联络组

组 长:李中华

成 员:余冲、李洁林、覃玉光、徐艳、龚非凡

(三)各村(社区)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四大柱及村民小组长组成,由镇提供表格各村填写即可。

(四)各村民小组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议事监督工作组。由村民推举的村民代表组成,每个村民小组3-5人,并报镇审查。

(五)数据录入组。由何志伟、张灿负责,主要由大学生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数据录入,建立台帐。张诗启负责原秀峰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

(六)后勤保障组:由李菊、何志伟组成,主要负责后勤保障、会务安排、宣传资料陪办、办公设施筹备以及经费保障。

篇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解决制约农村产业发展的难题,按照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要求,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摸清底子,明确权属,搭建平台,以激活农村资源,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届x中全会精神,以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目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内容、目标和原则

改革内容: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农村资产流转平台建设。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

改革目标:通过改革摸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地、农村房屋的现状和数量,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使农村资产变为资本进入市场,最终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和城乡一体化产权流通市场。从根本上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破除制约发展、影响稳定的体制性障碍,解决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

【产权改革】

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使其收入趋于多元化。

改革原则:坚持加强耕地保护原则、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原则、坚持尊重村民自治原则和不搞均贫富原则。

三、实施步骤

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第二步建立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

(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步骤

确权登记工作分三个阶段、一年半时间完成。第一阶段基础工作阶段(20xx年9月-10月),采取组由村管的方式,将全县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村,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第二阶段为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11月-2011年3月),先在药惠管委会、通远镇分别选择1-2个村进行先期全面改革试点,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到户(其他经济组织),并进行发证工作,逐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体系。第三阶段是全面推行阶段(2011年4月-2012年3月),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分批在全县范围内推开,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具体通过以下5个步骤完成:

1、摸底调查。分别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和乡镇、村、组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分级、分户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调查摸底表;同时完成土地、房屋的勘丈、面积核实工作。

2、汇总核实资料,公示摸底调查结果。完成摸底调查工作之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按集体土地所有权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信息进行分类、核实,对核实无误的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别形成分类统计表。核查、统计工作完成后,按权属对摸底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提出异议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解决,解决不了的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登记公告。由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登记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产权进行登记前公告,公告期为15天。

4、登记颁证。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分别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并经县政府批准,予以注册登记,并向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颁证。

5、档案整理,信息处理。确权登记工作结束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所有登记信息资料移交产改办统一完成资料归档和信

息处理工作。

(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步骤

在完成确权登记的基础上,用一年半时间分两个阶段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6月前)。学习外地,结合我县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第二阶段:启动工作(20xx年12月前)。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四、成果验收

1、验收方式。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验收实行: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两种检查验收方式。

(1)乡镇自查。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各乡镇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区域内各类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上报。

(2)组织联合抽查。由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查看档案资料和实地访问农户的方式对农村产权颁证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2、验收程序。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形成验收报告。前一个步骤是后一个步骤的基础,如果前一个步骤检查未能通过,则不再进入后一个步骤。

3、验收标准。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改革要求,分别制定确权颁证的验收标准。

五、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委副书记范九利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建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军利和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旭辉任副组长,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10个乡镇(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副主任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县农林局局长陈兴文、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县农林局副局长闵小平兼任。综合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宣传咨询科、督察协调科、信息处理科,具体负责文件制定、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资料收集、政策解释、信息处理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综合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第一工作组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具体负责县国土资源局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二工作组组长由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兼任,具体负责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三工作组组长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兼任,具体负责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组建工作队,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

产权改革 第四篇_1998年以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

第五阶段: 深度探索(1998年以后)

十五大的召开,把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推向了更深层次。1999 年9月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股份制公司,通过国有控股和参股来实现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2002年11月十六大提出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2003年3月,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再次强调:继续推进国有企业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完善监督机制,并决定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 于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在不同层面得以实质性展开:

首先,对国有小型企业逐步改为非国有企业。国有中型企业除部分必须由国家控制外 原则上都可以按照小型企业办法改革。

其次,国有股减持。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适当减持国有股,这实际为国有资本在部分领域的退出开启了政策通道。12月,中国嘉陵和黔轮胎两家上市公司进行试点。7 月,北生药业、烽火通信、华北股份和江汽股份4家公司,首开了新股发行国有股减持的先河。

其三,落实排他性的国有产权责任。国资委的成立,以出资人的身份积极探索在新的基础动态上推进建立国有资本的有序流动机制,既能使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动态流向关键领域和高效部门,又能保障流动中的资产安全。通过国资委的建立和运作,初步构建了一套较为有效的监督运营体系,使国有经济健康有序地参与企业购并,包括国际并购的基本条件趋于成熟。

其四,推动异地产权交易。为此,2002年组建上海交易所温岭分所。此后,国内11家产权交易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成立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该交易所不仅是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的综合性交易平台,也是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退出的重要平台。

其五,进一步寻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十六大后,面对巨额国有资产存量的处置问题,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备受各阶层关注。为此,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和健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并成立了两级分别行使所有权的国有资本管理体系和充分独立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机构。

其六 探索股权多元化形式:

债转股。1999年国务院决定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债转股,并成立中国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具体实施。至2002年9月已收购13 939亿元企业不良贷款,并处置2323亿元的不良资产,占已收购不良贷款的16.7% ,还与594家国有企业签订了“债转股协议”,金额达到3 357亿元。

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 简称 MBO)。2000年4月粤美股份通过受让等形式,使公司管理层持有了美托78%的股份,间接拥有上市公司18%的股份,初步实现了管理层对公司的间接控股。随后,四通、联想两家公司也付诸实践。进入2001年,深圳正大等相继公告了“管理层持股收购计划”。之后,这一形式迅速成为国有企业探索产权多元化的重要途径。

跨国重组并购。1999 年8月,国家经贸委提出外商可以并购我国国有企业。之后,外经贸部等又向跨国公司推出购买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不良贷款)的规定。2001年11月外经贸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允许外资非投资公司通过受让非流通股的形式收购国内上市公司股权。国家计委等还于2002年11月发布了《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外资的进入,不仅与我国国有企业展开正面竞争,也使产权结构发生了

实质性变化。

除以上措施外 还在包括宏观调控、财税和金融机构等其它相关领域进行了配套改革。这些都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十五大以来,随着改革渐次进入持续快速发展通道,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价值取向也发生实质性改变。

一是强调市场化与法制化的制度基础。改革的目的在于不断建立和完善市场化、法制化的制度体系 因而将产权改革逐步纳入市场化与法制化轨道已是一种质的提升。

二是积极探索股权多元化的广泛内涵。在股权多元化探索实践中,除了积极引导民营经济进入外,更值得关注的是允许外资参与国有企业重组并购。这是改革迈出的最为坚定的一步。

三是开始触及产权制度的根本性问题。诸如如何看待公有制占主体的问题,向外资开放一些重要领域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势必带来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更大突破。

四是在产权改革本质意义上趋于共识。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阐释,使产权认识出现了质的飞跃,并开始在更深层面探讨其实现途径和策略。

五是注重产权关系的复杂性认识。产权改革涉及经济社会诸多方面,各种利益主体及其矛盾都将在这一过程中充分显现出来,这便实质构成一种改革的动力与阻力,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前瞻态势或未来格局。

产权改革 第五篇_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农委《安徽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力,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村实际,现就我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改革思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针,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运行体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勇于探索,大胆实饯,积极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集体资产按份共有、同股同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规范化改革的原则。

(三)、目标与任务。通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实行产权改革,构筑农村集体经济新型产权制度框架,改革理顺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体制,确保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创新,实现集体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1、实现集体资产所有构成股份化。将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基本原则,以股权形式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实现由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在明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所占份额基础上,吸纳组织成员个人适当比例的现金入股,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2、实现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股红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村集体经济收益二次分配取消传统的分配办法,改为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分红。

3、实现集体经济运营监督约束法制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后,建立健全股东大会、理事会 、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与政策措施

(一)、主要做法。村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在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经济贡献大小的基本原则,折股量化配股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个人适当比例现金入股。依法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1、清产核资:清产核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生产经营性资产。非农用土地并办理了变更使用性质手续的,要列入清产核资范围;农用土地暂不列入清产核资范围。要本着先易后难,先生产经营性资产,后非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原则,进行清产核资。

2、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由镇统一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生产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以此做为量化配股基数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资本金。

(三)、股权设置。

1、主要形式。设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由集体经济组织或群众自治组织持有,其余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股 (含个人现金入股 ),由其本人持有。两种股权设置形式的选择和确定,由股东 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其所在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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