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文章 > 私藏美文 > 深圳住房公积金

深圳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8-04-18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www.gbppp.com--私藏美文】

深圳住房公积金 第一篇_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

提取使用行为,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10〕17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可以按照本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和其他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每年度均可以按照本规定提取一定额度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

第二章住房消费情形和提取额度

第五条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下同);

(二)支付房租;

(三)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的住房;

(五)其他住房消费。

第六条 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前款规定中的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上次办理提取业务

至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间的时段;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前的所有可提取月份。

发生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开具时间计算。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第

(三)项、第(五)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第七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住房的,可提取额度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职工在购房总价款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

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数量平均计算。

第八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五十,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前款规定中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不超过两次;职工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提取的,自2014年11月1日起,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第九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

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职工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应当是前款规定中应偿还贷款本息住房的权利人。

本条第一款规定中职工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申请提取一次,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本条规定中的每月可提取额应当根据职工住房贷款银行或者征信系统提供的还贷数据,经公积金中心审查后确定。

第十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每月可

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三十,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前款规定中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一次;职工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提取的,自2014年11月1日起,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第三章 其他情形和提取额度

第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退休;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深圳住房公积金 第二篇_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你了解多少

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你了解多少?

人们在找工作时都希望找正规的公司,能给自己交上五险一金,自己生活更有保障。那么在五险一金中,“金”能够帮我们再日后需要买房的时候减轻负担。因为利用公积金能够让我们有资格在银行贷到利息更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在深圳的你,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你了解多少?

知识点1:什么是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又称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是银行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各类型住房时发放的贷款。

知识点2: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何申请条件

具有深圳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在深圳购买住房,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都可以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并且大部分都能顺利通过申请。 知识点3: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1、借款人向中心服务窗口提交贷款申请审批表及相应的证明文件材料。

2、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1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3、中心对审批通过的材料予以盖章,并移交到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准备借款合同,通知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

4、由受委托银行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同时自愿办理住房抵押综合保险。

5、中心审核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由抵押登记机关开具的抵押登记证明,符合放款条件的由中心划转贷款至受委托银行。

想必了解以上三点的都是申请过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房一族,没有过买房经验的快来学习吧!

深圳住房公积金 第三篇_最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试题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 )或者( )确认。

答:

A: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标准答案: AC

下列哪些费用不属于工资?

答:

A:社会保险费

B:劳动保护费

C:奖金

D:计划生育费

标准答案: ABD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答:

A:10%

B:12%

C:13%

D:15%

标准答案: B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对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

答:

对错

【深圳住房公积金】

标准答案: 对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对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对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对

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错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对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 )万元。

答:

A:60

B:70

C:80

D:90

标准答案: D

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加上我市公积金贷款期限后,不得超过( )

答:

A:55年

B:60年

C:65年

D:70年

标准答案: D

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 )

答:

A:20年

B:25年

C:30年

D:40年

标准答案: C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

答:

A:3个月

B:6个月【深圳住房公积金】

C:9个月

D:12个月

标准答案: B

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上浮?

答:

A:5%

B:10%

C:15%

D:20%

标准答案: B

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

答:

A:40%

B:50%

C:55%

D:60% 标准答案: B

我市按照职工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是?

答:

A:8倍

B:10倍

C:12倍

D:15倍

标准答案: C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或个人贷款,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公积金中心可以自该违规行为认定之日起( )不予受理其公积金贷款申请。

答:

A:半年内

B:1年内

C:3年内

D:5年内

标准答案: D

商转公贷款可抵押房产的范围除借款人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房产外,还可以以借款人其他商品住房或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对

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对

深圳市公积金贷款要力求创新,突破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错

职工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后,在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其配偶可以再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错

职工申请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对

职工申请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错

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对

除配偶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错

公积金贷款成功放款后,借款合同到期前职工有能力选择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的,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对

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需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答:

对错

标准答案: 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 )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答:

A:继承人

B:受遗赠人

C:父母

D:配偶

标准答案: AB

深圳住房公积金 第四篇_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深圳市公积金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公积金购买

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一份。

2.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一、领取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注意事项

(一)专办员批量领取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要的资料:

1.专办员和单位财务人员双人持以下资料到经办网点办理领卡手续。

2.单位证明:包括指定双人领用、领用种类、数量及关于“****单位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并已征得被代理人本人同意,承担相关资料虚假、无效的责任,承诺选定建设银行开立公积金龙卡及领卡业务”的承诺。

3.单位负责人、单位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包括名字、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等要素)。

5.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6.申请单位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与批量开户书一一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专办员签名确认。

(二)职工本人领取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资料:

1.单位证明。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持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均可以在任一网点办理 “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密码挂失/重置业务、卡片挂失业务、卡片换卡业务。

二、领取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注意事项

(一)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领卡所需要的资料:

1.须由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指定的特定人员代为办理(可为单位专办员)。

2.《招商银行集体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招行网点领取)、开户清单,均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领卡人(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开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须逐份加盖单位公章。

5.《招商银行个人存款凭证领用签收单》(招行网点领取),须领卡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暂不受理职工本人到银行网点办理领卡的相关业务。(如确实需要职工本人办理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单独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并提供上述完整的1-5的领卡资料。)

7.单位办理领卡时,须及时将本单位在领卡前已经离职且无需领卡的职工名单提供给银行网点,银行网点可将该部分职工制卡数据进行作废,以便职工在其他单位入职后重新申请制卡。

(二)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其他注意事项:

1.职工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除激活住房公积金账户外,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密码信封前往招行任一网点办理银行账户激活。激活后方能正常办理支取现金、转账汇款等银行业务。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销户前,必须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或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成功关联其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否则,原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无法销户。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销户,可在招商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可由他人代办(账户中含有必须本人方可办理撤销、关闭的协议、功能的除外)。

三、领取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注意事项

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领卡方式,分为单位指定人员批量领卡、职工个人领卡两种。

(一)单位指定人员批量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资料:

1.首次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之前必须与中行签订《长城公积金联名卡协议》(中行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一式两份)及《委托办理长城公积金联名卡指定人员表》(中行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一式两份)。更换单位指定人员需重新提供《委托办理长城公积金联名卡指定人员表》。

2.每次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指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指定人员为非专办员的应同时携带已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委托办理长城公积金联名卡指定人员表》。

2)开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逐一加盖单位公章。

(二)开卡职工本人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资料:

1.单位证明。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得他人代领)。

(三)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其他注意事项:

1.办理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销卡销户前,职工必须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业务,并确定提取资金已结算,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的余额已为零或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成功关联其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否则,原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无法销户。

2.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销卡销户业务,职工本人可携带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深圳市任一中国银行网点办理。

【深圳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封存

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料:【深圳住房公积金】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清册》一份。

2.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公积金转移

一、个人账户市内转移业务办理指南

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市内转移申请清册》一份。

2.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二、个人账户异地转入业务办理指南

(一)专办员办理的: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一份。申请表无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章的,须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我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原件的,须提供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二)职工本人办理的: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一份。申请表无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章的,须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我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原件的,须提供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公积金贷款

一、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原《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时需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5.原《二手房买卖合同》(原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房时需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6.原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原所购住房为保障性住房时需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7.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以及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产证且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除外,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8.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贷款为商业性住房按揭授信额度的,须同时提供额度项下能证明单笔按揭款项用途为购房的借款合同或发放行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原贷款借款借据或支付凭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0.原贷款明细和还款计划(原件各一份,至少包括近12期记录);

11.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复印件、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抵押房产权利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和权利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抵押物询价单或评估报告(30天以内);

12.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原商业按揭贷款所购房产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

13.还款账户(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4.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15. 其他需要的资料。

二、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指南

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料:

(一)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原《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时需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5.原《二手房买卖合同》(原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房时需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6.原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原所购住房为保障性住房时需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7.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以及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产证且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除外,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8.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贷款为商业性住房按揭授信额度的,须同时提供额度项下能证明单笔按揭款项用途为购房的借款合同或发放行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原贷款借款借据或支付凭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0.原贷款明细和还款计划(原件各一份,至少包括近12期记录);

11.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复印件、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抵押房产权利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和权利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抵押物询价单或评估报告(30天以内);

12.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原商业按揭贷款所购房产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

13.还款账户(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4.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15.其他需要的资料。

(二)商业贷款申请材料:

按照借款人选择的委托贷款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深圳住房公积金 第五篇_深圳市2015年7月 五险一金 缴交明细表及依据

深圳市2015年7月 五险一金 缴交明细表及依据

一、必要依据数据:

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25元(60%=3632元)。 上年度最底工资标准:2015年度深圳市最底工资标准2030元/月

执行期间: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二、我公司住房公积金缴交费用标准(集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7月,公司3人缴费试算

当月正常缴费合计:609

其中单位正常缴费合计:304.5

其中个人正常缴费合计:304.5

单位缴存金额:2030元*5%=101.5元/月/人(企业成本中列支)

个人缴存金额:2030元*5%=101.5元/月/人(企业代缴代扣)

三、我公司社保保险缴交费用标准

2015年7月,公司3人(深户1人,非深户2人)缴费试算

当月正常缴费合计:2460.62

其中单位正常缴费合计:1694.6

其中个人正常缴费合计:766.02

附一:住房公积金缴交依据文件

相关政策(摘自《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第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第十八条 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

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相同。

第二十条 单位每年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一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单位按照公积金中心有关规定并根据职工工资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按时、逐月、足额缴存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当指定专办员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的执行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附二:社会保险缴交依据参数

*每年度7月份调整社保基数,社保变更基数以月度计算

*2015年3月1日起深圳缴纳生育保险为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

养老保险:

深户 基础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基数2030 单位14% 个人8%

非深户 基础养老保险 基数2030 单位13% 个人8%

医疗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综合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3131-15654 6.20% 2%

【深圳住房公积金】

生育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工伤保险 基数2030 单位1% 个人0

工伤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工伤保险 基数2030 单位0.40% 个人0

失业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失业保险 基数2030 单位2% 个人1%

残疾人保障金(按年交,每年7-8月缴纳):

应缴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人就业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0.5%

单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以该单位的参保平均人数计算。

备注:按月核算的算法=平均工资*0.4=5218*0.4%=20.87

其他收费项目或险种: 欠薪保障金,每个单立户账户每年缴纳400元/户/年

广东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

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6054*60%=3632)。

深圳住房公积金 第六篇_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量:2137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公积金需连续交满6个月以上方可用(补交不算连续,补交只能增加帐户余额),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注:连续的意思是指一个接一个,中间没断过。如:1~6个月已交满,到第7个月时为连续,若只交了1~5个月,到第6个月时停交,第7个月再重交的话,不算连续。须由开始交的第1个月起再重新连续交6个月;

2.若有共同申请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申请人也需达到同样的条件,分两种情况:a:主申请人为深户的,共同申请人需连续交满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b:主申请人为非深户的,共同申请人需连续交满6个月以上公积金且连续交满1年社保方可,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非深户买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37297/

推荐访问:深圳住房公积金官网 深圳住房公积金查询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