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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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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 第一篇_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2015

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2015

时间:2015-06-03 21:12 来源:互联网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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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2015年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依据是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一、企业划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

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二、行业划型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九)软件信息技术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房产开发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租赁和商务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其他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 第二篇_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014 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014 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所谓小微企业,根据此前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企业划型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第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行业划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软件信息技术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房产开发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租赁和商务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他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 第三篇_小微企业标准

一、简介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二、划分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1]。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各行业划型标准

1、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015年最新小微企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依据是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一、企业划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

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

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二、行业划型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九)软件信息技术

小微企业 第四篇_小微企业发展的好处

小微企业发展的好处

摘要:

小微企业就是“市场补缺者”,它对于开拓新的产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小微企业发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小微企业产业集群虽然在融危机加剧、外部需求减弱、市场动荡剧烈等各种不利因素影响下具有一些列的困难及问题。但在推动技术创新、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上有一定优势。

关键词:

融资 市场经济 创新 就业压力 科技企业 企业竞争

国家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给予了大力的支持,这让我们对小微企业有了不同的看法,小微企业的发展对国家的税收,以及对市场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了解,中国债券市场是亚洲范围内发展最为迅速的债券市场。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尤其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快速健康发展,为国内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为小微企业的发展迎来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小微企业由于企业公司规模较小,之间竞争也比较激烈。所以小微企业为了使企业能够正常的运作下去,及在市场竞争中能处于优势。往往会往企业创新与人才培养这些方面来提高企业的综合能力。在当前的国际贸易中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低成本劳动力的传统优势正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挑战。培育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仅要发展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产品、技术和服务,还必须通过合理产权结构和制度设计,引导企业走向一条良性发展的道路。因此,通过技术创新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已成为中小企业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焦点。具体来讲,中小企业应从自身的人才、资金相对不足的实际出发,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一方面应积极利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科研、技术优势,通过共同分享研究开发成果来促进科技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缺乏自主开发新产品的条件和经费,因此要注意扬长避短,专注发展自己的核心专长。 小微企业加强创新,这有效的回应了科学发展观的号召。同时,企业进行创新在一定的程度上达到了节能减排的目的,有效地进行了可持续发展战略。 小微企业始终可以确保通过基层竞争和生产躁动,给经济注入新的思想观念,也许是新的产品,经过改进的产品,不同的技术,不同的组织形式,又也许是不同的管理。无论这种新的思想观念是什么,关键是新事物,和效率更好的东西在小微企业中能够得到很好的实施。 经过调查,恰恰是小微企业进行的研究活动明显比大企业的要多。据估计,大约15%的新企业一年之后便从市场上销声匿迹。五年之后推出市场的企业的比例甚至高约50%。这既表明不断有新的企业跻入市场,它们充满热情地带来了各种创新,虽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获得成功,但是这对市场经济有着巨大的作用。然而,比企业破产远为重要的是那些最终新成立的企业。对于经济领域来说,企业倒闭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无论出于何种理由,有些是因为落伍,因为企业理念过时了,也有些是由于缺少订单,资金困难,因此,破产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小微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充当了市场补缺者,它对于开拓新的产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小微企业是与所处行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小微企业以其经营方式灵活、组织成本低廉、转移进退便捷等优势更能适应当今瞬息万变的市场和消费者追求个性化、潮流化的要求,因而在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都有着重要的低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的小微企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低位和作用日益增强。

小微企业是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小微企业创业及管理成本低,市场的应变能力强,具有大企业无可比拟的优势。同时,科技型小微企业蓬勃发展,是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近年来,科技型小微企业悄然兴起并迅速发展,成为技术进步中最活跃的创新主体。

小微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是深化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小微企业大多数从事第三产业,贴近市场,贴近用户,活跃在市场竞争最为激烈的领域,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和市场体制的微观基础。相对大企业而言,小微企业改革成本低,操作便利、社会震荡小、新机制引入快。因此,在改革进程中,小微企业往往是实验区,是突破口。小微企业的各项改革成果,为大企业的改革实践提供了有益经验,也为创造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大好局面做出了贡献。

与大型企业相比较,小微企业的首要特征之一,即在于企业规模小、经营决策权高度集中,但凡是小企业,基本上都是一家一户自主经营,使资本追求利润的动力完全体现在经营者的积极性上。由于经营者对千变万化的市场反应灵敏,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治理权合一,既可以节约所有者的监督成本,又有利于企业快速作出决策。其次,小微企业员工人数较少,组织结构简单,个人在企业中的贡献轻易被识别,因而便于对员工进行有效的激励,不像大企业那样在庞大的阶层化组织内容易产生怠惰与无效率的情况。可见,中小企业在经营决策和人员激励上与大企业相比具有更大的弹性和灵活性,因而能对不断变化的市场作出迅速反应。所谓企业小、动力大、机制灵活且有效率。当有些大公司和跨国企业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不得不压缩生产规模的时候,中小企业却在不断调整经营方向和产品结构,从中获得新的发展。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人、财、物等资源相对有限,既无力经营多种产品以分散风险,也无法在某一产品的大规模生产上与大企业竞争,因而,往往将有限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向那些被大企业所忽略的细小市场,专注于某一细小产品的经营上来不断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以求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进而获得更大的发展。从世界各国的类似成功经验来看,通过选择能使企业发挥自身优势的细分市场来进行专业化经营,走以专补缺、以小补大,专精致胜的成长之路,这是众多中小企业在激烈竞争中获得生存与发展的最有效途径之一。此外,随着社会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化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摆脱了“大而全”、“小而全”的组织形式。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化生产同大型企业建立起密切的协作关系,不仅在客观上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大企业发展,同时也为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一般来讲,大批量、单一化的产品生产才能充分发挥巨额投资的装备技术优势,但大批量的单一品种只能满足社会生产和人们日常生活中一些主要方面的需求,当出现某些小批量的个性化需求时,大企业往往难以满足。因此,面对当今时代人们越来越突出个性的消费需求,消费品生产已从大批量、单一化转向小批量、多样化。虽然中小企业作为个体普遍存在经营品种单一、生产能力较低的缺点,但从整体上看,由于量大、点多、且行业和地域分布面广,它们又具有贴近市场、靠近顾客和机制灵活、反应快捷的经营优势,因此,利于适应多姿多态、千变万化的消费需求;非凡是在零售商业领域,居民日常零星的、多种多样的消费需求都可以通过千家万户中小企业灵活的服务方式得到满足。

综上所述,国家之所以要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很大一部分在于小微企业有着很多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发展小微企业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小微企业 第五篇_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国际比较

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

题目: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国际比较

教学形式:专 业: 工商管理

学 号: 学生姓名: ******

指导教师:

20**年 * 月

目 录

一、前言 .......................................................................................................... 2

二、文献综述 ................................................................................................... 3

(一)小微企业范畴界定 .......................................................................... 3

(二)各国小微企业的基本状况 ................................................................ 4

(三)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研究成果回顾 .......................................... 5

(四)以往研究的述评 .............................................................................. 7

三、国外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研究 ................................................................ 8

(一)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内容比较 ............................................................ 8

(二)四国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比较特点 ................................................... 11

(三)四国关于小微企业管理模式的分类 ............................................... 12

四、国外经验对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启示与建议 ............................................ 13

(一)积极推进小微企业的信息化,加快企业数据库的建立 ................... 13

(二)大力发展信用评价机制及信用贷款服务 ........................................ 14

(三)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支持,提升软实力 ............................................ 15【小微企业】

(四)提倡创业型就业,将创业精神融入到政策制定中 .......................... 15

(五)提高行政执行力,将政策落实到实处 ............................................ 16

五、结束语 ..................................................................................................... 17

参考文献: ..................................................................................................... 18

表1主要发达国家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比较 ............................................... 11

表2国外中小企业政策主要模式 ..................................................................... 12

【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国际比较

作者:*** 指导老师:***

摘要:通观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制度环境的优化构造,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为全国上下提供了主要的就业岗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活力之源。本文主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的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从法律、金融、财税、创新和人才五个方面来进行综合分析和概括,总结出这四国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异同。最后结合中国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现状,探索出未来中国小微企业政策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比较研究

一、前言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小微企业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创新基础,是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法宝。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基本可以概括为“56789”:五是指小微企业税收贡献占整个税收的50%,六是指占GDP的60%,七是指占进出口的70%,八是指承担就业80%,九是指数量上占整个企业数量的99%。①而小微企业的蓬勃、健康发展又离不开政府的扶持政策,所以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是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和现实基础的。

本文选取了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这四个国家作为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比较研究的对象,因为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是全球数一数二的经济大国,从这些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可以发现小微企业的重要作用,一直到今日,小微企业仍然是这些国家重要的经济力量和创新源。其次,这四国都有较高的创新创业率。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认为:创业型就业是美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是美国经济政策成功的核心。②这些国家在创业政策方面对小微企业的发展进行扶持和保护,对国内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对我国发展小微企业政策制定很有启示和借鉴意义。 ①

② 数据来源:小微企业的春天已经来临?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2012年04月01日 引自:美国创业政策简介,《科技创业月刊》2011年第14期p20-22 责任编辑:左泉

总体看,小微企业具有吸容就业能力强、创业探索能力强、促进自由竞争能力强三个特点。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一个正处于结构转换和市场经济走向成熟时期的国家,充分发挥小微企业的功能尤为重要。我国应借鉴学习发达国家优秀理论经验,探索发展有效的就业增长模式,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文献综述

(一)小微企业范畴界定

“小微企业”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特别是2011年以来,民营小企业遭遇到前所未有的经营困境和生存威胁,这一概念频繁出现于媒体和官方文件中。翻阅文献,笔者发现国外并未有“小微企业”一说,一般都是统称为中小企业或者小企业。因为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对企业的划分也各不相同。所以在对小微企业政府扶持政策进行比较研究的同时,有必要对研究国家的小微企业划分进行一个说明。

中国 根据新国标的界定,小微型企业的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例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而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①

美国 对企业的界定仅有大小两类,没有中型的标准。中小企业,在美国统称为“小企业”。目前,美国小企业界定标准简单明了,即雇工人数不超过500 人的企业为小企业,实践中有些部门可以变通,如服务业中雇工人数不超过100 人的企业为小企业,以符合服务业的行业特征。(刘森,2005)

日本 通常用“中小企业”这一概念代指国内的中、小、微企业,其定义是根据行业、资本金和从业人员进行明确定义的,而对从业人员数和资本金数量的标准也是随着社会及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李玮,2007)

德国 中小企业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欧元、雇员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在德国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保持经济稳定、持久、快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② ①

② 资料来源:小微企业的春天已经来临?2012年04月01日 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 该数据取自中国新时代报刊2011年11月由该刊记者陈晨发表的《缓慢复苏的德国中小企业》一文

法国 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如下:雇员人数在500人以内且年营业额不超过4000万欧元,或大企业持有股权在25%以下的工业、商业、服务业和制造业企业为中小企业。法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遵循雇员人数的原则,且对中型、小型和超小型企业也做了严格的区分。其中雇员人数低于10人的为非常小型企业,10到499人的为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李军,2010)

因为美国企业只有大小两类,依据其划分的数据标准可以这样认为美国的小企业就相当于中国的小微企业。而欧盟习惯于将中、小、微企业绑在一起,给予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欧盟委员会称,99%的欧盟企业是中小企业,而其中的99%是微型企业,因此欧盟对中小企业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受益对象绝大多数是微型企业(王振家,2011)。所以可以认为德国和法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就是对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日本通常用“中小企业”这一概念代指国内的中、小、微企业,所以其中小企业内在的包含了小微企业。

本文所指的小微企业的范畴界定以中国新国标为准。

(二)各国小微企业的基本状况

中国 来自全国工商联的数据表明,中国目前有3800多万户小微企业,它们在活跃市场、增加税收,特别是创造就业、改善民生、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中国70%的城镇居民和80%以上的农民工都在小微企业就业。①

美国 小企业占美国总企业数量的98%,提供了56.5%的就业,创造了55%的技术创新成果,完成了47%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15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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