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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标准

时间:2018-01-13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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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标准 第一篇_最新上海市普通住宅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等相关规定,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如下:

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上述标准自2014年11月20日起执行。

普通住宅标准 第二篇_各地“普通住宅”界定标准汇总

各地“普通住宅”界定标准汇总

作者:杨继美

【浙江省】

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普通住房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杭州市区普通住房标准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由杭州市政府于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

全省其他市、县(市、区)普通住房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其中单套建筑面积和实际成交价格可在不超过上述标准20%的比例内上浮。具体上浮比例由各市和县(市)政府确定,并于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同时报省建设厅、财政厅、地税局备案。此举是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鼓励房产商发展节约用地型住房。只有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建设项目,才能享受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的相应优惠政策。

成都市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调整

成都市五城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成房办〔2008〕60号

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房地产交易中心,经营管理处:

为引导合理消费,促进市场交易活跃,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

二、成都市五城区土地范围仍按二环以内、二环至三环之间、三环以外三个环域划分不变。

三、成都市五城区不同环域范围土地上按建筑面积计算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做适当调整,经测算后确定为:

二环以内:5780元/平方米

二环至三环之间:5080 元/平方米

三环以外:4730元/平方米

四、此标准自2008年4月20日起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青岛市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规划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5]105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规划局

各地税分局、各地税局,各市区财政局、规划局、房屋管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的税款征收问题

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原由地税部门委托房地产交易部门代征的,继续按现行体制代征;原未建立委托代征关系的,可以建立委托代征关系,也可以由地税部门直接征收。

二、我市普通住房标准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24号)

公布的标准执行,即凡同时符合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的住房为普通住房。其中单套建筑面积以房地产登记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由规划部门提供。

三、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或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其购买住房的时间自个人购买住房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时间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算起。

【普通住宅标准】

四、各级地税、财政部门和房地产管理主管部门应根据上级要求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作,各级地税、财政部门要主动与国土资源和房产、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联系,建立房地产行业管理信息交流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换房地产管理相关信息。

(一)市规划部门将2005年5月31日前已批准的市内四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的住宅小区(项目)清单一次性提供给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和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各区市规划部门将各区市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的住宅小区(项目)清单一次性提供给同级地税局、财政局和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

2005年6月1日后批准的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住宅小区(项目)清单,由两级规划部门于每月10日前按上述渠道提供给地税局、财政局和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

(二)2005年6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转让住房的,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各区市房产主管部门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当月终了前,将权属登记的房屋坐落、产权人、房屋面积、成交价格、房屋用途等信息提供给同级地税、财政部门。

(三)各级地税、财政部门在房地产税收征管中发现的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未办理权属登记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

五、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一)个人转让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二)个人转让住房原值难以确定、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主管地税机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确定计税价格并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方式采用定率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转让住房的计税收入额×核定征收率

【普通住宅标准】

(三)除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外,对个人已购公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资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六类住房首次出售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其他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并报市地税局备案。

(四)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具体征管办法按《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暂行办法》(见附件)的规定执行。

六、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和代征单位要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对外销售住房,不得减免营业税,确保调整后的营业税政策落实到位;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不得减免契税。

七、本次政策调整是国务院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稳定住房价格系列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地税、财政部门和房产、规划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顾全大局、加强协作、落实责任,将上级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

广东惠州市:建筑面积144平米以下,每平米单价在3000元以下(含3000)的为普通住宅.

常州除了经济适用房都是非普通标准住宅。

北京市普通住宅的标准

2008年11月24日起北京市“普通住房”标准调整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08-11-23

大部分住房可以享受契税优惠,可享优惠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三环内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

可享受契税优惠的“普通住房”标准要调整了,11月22日从市建委获悉,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即将公布,按照新的标准,大部分市民购买住房都能够享受优惠政策了。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透露,为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支持居民购房,市建委即将印发《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新政策将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

根据有关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可在3%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即1.5%。市建委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今后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据了解,目前本市执行的是按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确定“普通住房”的标准,按照一到十级的土地级别,交易价格也分为六个等级,但由于大部分市民对土地级别不甚了解,而且标准自2006年后未作调整,早已明显低于实际交易价格,以至于很多市民没有享受到契税1.5%的优惠。新的标准简单易懂,按照目前的市场交易价格,本市1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大多数都能够享受到优惠了。

据悉,自11月24日起,办理申报纳税手续时就要按新的交易价格标准执行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的减免优惠。(刘扬)

原规定: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营[2006]230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京建住[2005]528号)文件精神,市建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公布北京市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京建住[2006]267号)文件,公布了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现就涉及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6年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中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按照京建住[2006]267号文件公布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今后我市每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中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均按市建委公布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市局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公布北京市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

二ОО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关于公布北京市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

京建住[2006]2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居民住房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2006年,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不变,即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的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见附件,七至十级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按六级执行。本期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依据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2005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预售登记备案数据确定。

附件:北京市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二〇〇六年四月三日

附件:北京市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北京市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

平均交易价格

普通住宅标准 第三篇_如何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如何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1、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如何区分?

普通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标准建造的居住用房屋。目前,多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多层住宅是指2-6层(含6层)的楼房;高层住宅是指6层以上的楼房,高层住宅多安装电梯。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由于各地对多层和高层的定义不一致,划分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2005年5月31日以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005年6月1日起,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l.2倍以下。【普通住宅标准】

非普通住宅:(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不含1.0); (除高档别墅外,平常的居民楼一般都在1.0,这条基本可以不用考虑)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含140平方米);(你买了套房子138平就是普通住宅,你要再买套141平的,这套就是非普通住宅)

(3)实际成交价格高于该区市场指导价1.2倍以上(不含1.2倍);(有的地区有成交价规定,比如有地区规定本区域市场指导价为10000一平,而你买的房子合同单价是13000一平,这就是非普通住宅了。)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以上三点只要符合一个,即为非普通住宅。 反之则为普通住宅。

2、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如何缴税?

住宅契税:首套90㎡以下征收过户价1%;90㎡以上(含90㎡)-144㎡征收1.5%;144㎡以上(含144㎡)征收3%;二套或非普宅征收3%。

个人所得税:普宅征收1%(若房产满5年且为业主家庭唯一住宅,免个税)

营业税:5.6%

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征收;满5年免收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过户价-原价)*5.6%

印花税:住宅暂免,商业类0.1%。

普通住宅标准 第四篇_全国各地普通住宅标准一览

全国各地普通住宅标准一览

200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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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标准 第五篇_什么是普通住宅,什么是非普通住宅

什么是普通住宅,什么是非普通住宅

什么是普通住宅什么是非普通住宅大家都知道吗,我们自己住的房子是普通住吗,怎么分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呢?

【什么是普通住宅】

普通住宅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标准建造的居住用房屋。

目前,多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多层住宅是指2-6层(含6层)的楼房;高层住宅是指6层以上的楼房,高层住宅多安装电梯。

【什么是普通标准住宅】

普通标准住宅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

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由于各地对多层和高层的定义不一致,划分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非普通住宅】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不含1.0); (除高档别墅外,平常的居民楼一般都在1.0,这条基本可以不用考虑)

3、实际成交价格高于该区市场指导价1.2倍以上(不含1.2倍);(有的地区有成交价规定,比如有地区规定本区域市场指导价为10000一平,而你买的房子合同单价是13000一平,这就是非普通住宅了。)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含140平方米);(你买了套房子138平就是普通住宅,你要再买套141平的,这套就是非普通住宅)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以上三点只要符合一个,即为非普通住宅。 反之则为普通住宅。

普通住宅标准 第六篇_郑州市出台“普通标准住宅”新标准!

郑州市出台“普通标准住宅”新标准!

(2012-11-12 10:57:09)[编辑][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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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业务探讨

经市政府同意,市房管、地税和财政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自2012年7月9日起,郑州市执行新的普通住房标准,新标准明确: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下;单套住房销售总价不高于上年度144平方米住房平均交易价格(郑东新区单独计算)的1.4倍。符合新的普通住房标准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普通住房标准调整政策详解:

一、为什么要调整普通住房标准?【普通住宅标准】

本市现行普通住房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至今已过7年,住房价格和房地产市场形势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适时调整使之更加符合房地产市场实际是政府的一项例行管理工作。

二、我市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前后的区别是什么?

调整后的普通住房标准在容积率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的规定上没有变化,最大的变化有2点:一是新标准按照区域分类,老城区和郑东新区分别计算各自区域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二是新标准将价格标准调整为房屋总价,原来归为非普通住房的部分小户型住房,可以重新回归为普通住房,这也让住房刚性需求者的税负大大减轻。

三、普通住房标准调整有哪些益处?

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一是扩大了普通住房范围,本市交易环节的普通住房将大幅度增加,居民合理、自住性需求可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减轻了普通住房购买者和销售普通住房的企业的税收负担,支持了居民住房消费;二是有利于引导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降低购房成本,让利于民,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保持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四、普通住房在交易环节可享受的优惠税收政策具体有哪些?

普通住房标准在税收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作为确定住房交易时买卖双方缴纳契税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二是作为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普通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一)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契税:河南省契税税率4%

1、符合国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税率分别为1%、2%。

根据财税(2010)94号文(对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2、不符合国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税率均为4%。

(三)土地增值税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别为:普通住房标准1.5%;除普通住房标准以外的其他住宅3.5%。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分别为:普通标准住宅5%;除普通标准住宅以外的其他住宅6%。

今后郑州市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认真执行住房限购政策,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普通商品房供应,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措和供应力度,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普通住宅标准 第七篇_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及二手房税费计算比例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 在建设行业有着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之分,普通住宅一般会用作民用住宅,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较大,商业用途大些,现在就来说说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定义上的区别。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定义区分 1. 普通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标准建造的居住用房屋。目前,多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多层住宅是指2-6层(含6层)的楼房;高层住宅是指6层以上的楼房,高层住宅多安装电梯。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由于各地对多层和高层的定义不一致,划分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2. 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2005年5月31日以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005年6月1日起,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l.2倍以下。

3. 非普通住宅: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不含1.0); (除高档别墅外,平常的居民楼一般都在1.0,这条基本可以不用考虑)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含140平方米);(你买了套房子138平就是普通住宅,你要再买套141平的,这套就是非普通住宅)

3、实际成交价格高于该区市场指导价1.2倍以上(不含1.2倍);(有的地区有成交价规定,比如有地区规定本区域市场指导价为10000一平,而你买的房子合同单价是13000一平,这就是非普通住宅了。)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以上三点只要符合一个,即为非普通住宅。 反之则为普通住宅。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税费区别

1.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2、非住宅(无年限制)按成交价的1%征收。

3、转让受赠住房一律按差额的20%征收。

4、直系赠与,看老证,满5年免征。

2. 营业税:成交价*5.6%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免征。

2、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征收。

3、非普通住宅满5年,差额征收。

4、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征

3. 契税: 1、成交价*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若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2、成交价*1.5%,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3、成交价*3%,(144平米以上含144平米)

4. 土地收益金:成交价*0.5%,房改房征收。

5. 土地增值税: 1、成交价*1%,普通住宅免征。

2、非普通住宅,全征(无年限制)、 “增值额”*30%征收。

6. 印花税:成交价*0.05%

1、普通住宅类,暂免。

2、赠与,非普通住宅,征收(双方各0.05%)。

7. 转让手续费

1、面积*2.5元/平方米,已购公房(房改房、直管公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

2、面积*6元/平方米,商品房。

3、面积*8元/平方米,别墅及非普通住宅

8. 产权转移登记费

1、80元/

本,普通住宅及配套车库

2、550元/本,非普通住宅及不配套车库。

【普通住宅标准】

3、10元/本,共有权证。【普通住宅标准】

附:调整前后天津市各区普通住宅指导价对比

 二手房税费计算器 (按照非普通住宅计算)

 二手房税费计算器 (按普通住宅计算)

普通住宅标准 第八篇_2016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第1篇: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按____(月/季度/年)结算。每___(月/季度/年)提前1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___(月/季度/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燃气________。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2篇: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____________乙方签章(承租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3篇: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____元整,每月____元人民币。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按____支付,每月日支付,另付押金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用由_____支付。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八条租赁期间应注意电气防火、防盗、防触电,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乙方(签章):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第4篇: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西安市购房合同范文节选!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价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西安市购房合同范文节选!

立约人: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订于________________市(县)

##第5篇: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号,为______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

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_____元,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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