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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时间:2017-11-23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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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一篇_行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

聘请方(甲方): 联系人: 受聘方(乙方):湖北三丰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项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 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

1,对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协助甲方进行草拟、修改、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应邀参与甲方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4,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5,应邀参与甲方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纠纷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6,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7,其他与甲方有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的义务:

1,提供有关事实证据材料,及本单位有关的信息资料;

2,承担法律顾问在办理法律事务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委托审计、鉴定、公证、查档及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等。

三、乙方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保守甲方事务秘密。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月日止。

五 、常年法律顾问费每年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六、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聘请方: 受聘方: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二篇_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合同编号:琼瑞律顾字( )第 号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聘请乙方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应甲方要求: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意见与建议,必要时律师意见书;

2、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为甲方防范或

减少纠纷的发生;

3、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提【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甲方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

案,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5、协助甲方进行职工法制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上述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如甲方需要,双方另行协商与签约。

(三)上述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等程序的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及其他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论证等专项代理事务;如甲方需要,双方另行协商与签约。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与常年法律顾问业

务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并介绍有关情况;除紧急事务外,甲方应当提前向常年法律顾问通报,以保证其有合理的准备时间。

(二)甲方应当为常年法律顾问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具体、合法

合理的要求;不得要求常年法律顾问进行违法或者有违律师执业规范的活动。

(三)甲方应当依约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差旅费

等。

(四)甲方有责任对本合同第一条的有关法律服务事务作出独立的

判断和决策,甲方根据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的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以及因甲方错过各种法定时效而导致的损失,非因常年法律顾问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

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的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但甲方提出此要求的理由应充分、合理。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乙方另行指派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继续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工作。

(二)常年法律顾问应当依法依理、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

项所列的法律事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常年法律顾问应当在获得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他必

须的工作条件后,及时完成服务工作,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四)常年法律顾问对获知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非因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内容除外:

1、刑事犯罪证据;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3、为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必须进行的工作。

(五)如甲方隐瞒有关法律顾问事务的真实情况或要求乙方律师从

事违反法律或律师执业规范的活动,乙方有权拒绝。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可依法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解除合同一方的事由外,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第五条 聘请期限与服务方式

聘请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工作年度。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延长。

服务方式: 。

第六条 费用的确定与支付

(一)收费依据:国家和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的现行有效规定。

(二)法律顾问费:每个工作年度为人民币 元。

总额为人民币 元。

付费时间为下列第□种。

1、甲方应于每一个工作年度开始的前15日内向乙方支付该工作年

度的法律顾问费。

2、双方约定: .

无论选择上述何种付费时间支付法律顾问费,甲方均应以现金或转

帐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并索取有效发票;向常年法律顾问本人或其他个人支付的,乙方均不予认可。本合同落款处的乙方账户为收费账户。

(三)常年法律顾问在完成甲方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

评估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等费用,由甲方另行按有关规定支付。

(四)差旅费:常年法律顾问异地办理甲方的法律事务,由乙方向

甲方提出差旅费概算,经甲方认可后预收,事后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据实报销。

(五)甲方就第一条第(二)(三)项所列的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办理,

应另行签约与支付律师服务费,乙方应给予优惠。

第七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受聘完成甲方常年

法律顾问工作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

如果甲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

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海口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

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甲方承诺: 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格式条款并完全了解其

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本条另行特别约定: 。

甲方: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海南省法律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海口市玉沙路5号国贸中心26A 电话:(0898)6852381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口市国贸支行 账号:46001003636050014506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0898)65919080 (0898)66161293 (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三篇_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编号:(20130115) 顾字第0018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

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

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律师 等律师团队为甲

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义务,乙方有权另行指

派律师履行。

第二条、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

条款,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根据情况出具法律

意见书。

2、对甲方过程中经营、管理、投资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法律

论证,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提供涉及到甲方公司治理、投资、劳资、合同管理等有关的法

律咨询工作。

4、根据甲方公司内部治理的需要,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5、协助甲方审查或草拟、修改甲方在经营、管理及其对外的合同、

协议、律师函、声明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根据公司需要,协助建立合

同管理制度;根据甲方公司的需要协助甲方审查相应的规章制度。

6、在甲方要求时安排时间参与甲方投资业务的谈判。

7、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及所需的法律、法规、相关政

策等;协助甲方对内部员工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

8、对甲方所签合同、协议或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

及提供建议。

9、对甲方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条、乙方指派律师依本合同有如下权利、义务:

(一)权利包括:

1、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文件和资料,甲方负责人或有

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2、根据甲方的需要和乙方工作的需要,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和

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出席甲方领导人召集的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甲方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

件和便利,成都市六城区(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金牛区)不在此列。【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二)、义务包括:

1、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及时承办顾问单位委托办理的有关

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

2、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应根据合同、协议规定和甲方的委托

授权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3、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聘请单位合法权益的活

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对立一方当事人的

代理人。

4、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其受聘的两个(两个以上)单位之

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律师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裁,甲方有明确要求或委托除外。

5、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对外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

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指派律师提供的相关全部材料且必须真实、合

法、有效资料,向甲方律师提供与证据原件核对一致复印件,不得向乙

方指派律师提供原件。甲方承诺如因甲方违反此规定向乙方指派律师提

供证据原件而导致的各种损失,甲方自愿承担。

第六条、为了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对甲方需要委托律师参与的重大

的非诉讼业务(重大融资、资产重组、清算、股份制改造、上市等,乙

方应当优先受理,但应另外办理委托手续。

第七条、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1、乙方律师不低于 次到甲方办公点或不低于 次与甲方

相关领导见面沟通相关事宜,但因甲方原因除外,本项工作乙方应主动

与甲方联系或甲方主动联系乙方。

2、甲方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时,乙方应尽量随请随到,但律师

有开庭、正在出差除外;需要律师到异地工作时,甲方应提前预约安排。

3、乙方要求制定、修改、审核有关文件可用传真、发送邮件或其

他方式办理。

4、甲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负责与乙方联系工作

事宜。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标准

1、法律顾问费收取: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每年给付乙方法律

顾问费用共计 元(大写: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

日内支付。

2、诉讼或仲裁案件收费: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的诉讼案件委

托乙方代理;乙方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司法厅制定的四川省律师服

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川价发〔2008〕246号】对应项目的最低

收费标准的70%收取,支付时间详见代理合同约定;另外:相关业务合

同中若已明确约定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乙方则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

省司法厅确定项目和标准收取,支付时间详见代理合同约定。

第九条、法律顾问履行职务时,成都市六城区(锦江、成华、武侯、

高新、青羊、金牛)范围内的交通费用实行总价包干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双方均同意不再另行办理结算;成都市以外发生

的交通、住宿和旅差津贴费等均由甲方负担,据实结算并由甲方报销。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到工商、国土、规划、法院等有关部门进行尽职调

查,发生的查档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方需要继续聘乙方担任法律顾问,双方另行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十一、若甲方违约或取消合同,乙方按合同约定全额收取法律顾问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费;若乙方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按实际工作量收取顾问费,退还多收的顾问费。

十二、本合同签订于成都市佳灵路,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真诚沟通,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三、本合同共计伍页,文本壹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四篇_行政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聘用单位(甲方)

住所地:

受聘单位(乙方)

住所地:

为了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行 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 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 事务。

1、就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 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 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 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代理甲方参加诉讼,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甲方的 合法权益。

5、协助甲方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6、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7、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提出建议。

8、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甲方常年 法律顾问。乙方需更换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 问时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 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 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 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错误 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 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 还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7、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执业规范。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 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 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 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 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 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 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 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

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 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 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 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 顾问费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应 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 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 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 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2、本县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 者)的。

2、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 重大损失的。

3、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 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法律服务执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法律 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 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 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用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上交县司法局备案一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五篇_2016法律顾问合作协议

法律顾问合作协议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了甲方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处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务。

二、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法律服务

1.就甲方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和有关法律依据,使甲方依法办事,保证其决策的合法性;

2.草拟、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及合同、协议书、决定、章程等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3.协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企业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

4.协助甲方开展对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活动;

5.指导甲方单位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

6.对甲方重大经营项目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责任律师直接面对第三人的法律事务;

8.参与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机构的设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务;

9.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

10.处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如发生复杂的法律事务(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诉讼、仲裁等预计投入工作超过________小时的专项法律事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同时,甲方须另行支付乙方律师费,乙方则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

四、服务方式

1.乙方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法律服务制度,根据甲方需要,乙方随时提供法律服务,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务,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接受委托后,建立法律顾问服务档案,记录服务情况,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章程、资产负债表等资料复印件。

五、根据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法律顾问费每年________万元,第一年顾问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________________付清,以后每年于一年届满前___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

2.办案费用(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资料、文字处理、工商查档等费用)应当事先向甲方提交预算清单,按“实报实销”原则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顾问费,反对甲方向责任律师支付合同以外的费用(办案费用除外)。

七、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顾问费的,经乙方催告________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本合同经双方有效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无故要求解除合同。

九、如甲方认为需刊登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启示的,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双方在本合同中需特别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届满后如需续聘,双方协商后合同另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顾问合作协议 [篇2] 委托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缔约方于2016年4月18日在北京朝阳区区订立。

甲方:北京某培训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长安街*******办公楼****室

邮政编码:100031电话:传真: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鉴于:

甲方北京某培训公司拟在****(地点)举办培训班,并且需要在当地租用培训场地及安排教师住宿的酒店,而乙方为甲方在当地提供培训服务的受训机构的培训中心。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1条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进行培训场所及酒店短期租赁活动。

第2条 代理权限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甲方举办的培训班所在地,为甲方寻找合适的培训场地及培训教师住宿的酒店。

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与场地出租方及酒店确认租赁事宜,并告知对方实际使用人为甲方。

第3条 代理费

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代理。

第4条 甲方责任

4.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明确的场地租赁要求及酒店住宿标准。

4.2 在乙方找到合适培训场地及酒店时,甲方应及时予以确认。不予认可的,应向乙方进行说明。

4.3乙方与场地出租方或酒店确认租赁事宜时,如对方要求提供预付款或定金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汇款。如未要求,则甲方在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核对的费用金额,将款项支付到乙方的银行账号。

第5条 乙方责任

5.1 乙方应尽勤勉、忠实、谨慎、及时义务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

5.2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培训场地租赁款及酒店住宿费后,应当在收到款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合同培训场地出租方及酒店结清租赁费用。

5.3 乙方结清费用后,应向培训场地出租方及酒店索取符合财务记账要求的发票(发票联付款单位应写甲方),并寄至甲方地址:

甲方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长安街88号*******办公楼*****室

邮政编码:100031

第6条 协议的期限与解除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之日止。

6.2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故意或怠于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甲方基于情势变更,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7条 违约责任

7.1 因乙方超越代理权限、违法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

7.2 甲方因迟延支付租赁款项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对乙方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第8条 其他

8.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变更或修改。

8.2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8.3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依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8.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甲方:北京某培训公司

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法律顾问合作协议 [篇3]

聘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上海金维志源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志源律师事务所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金维公司总经理为甲方的常年法律服务的总负责人,客户服务部负责日常联系和日常事务处理,同时指定律师负责解答甲方管理和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咨询问题。

二、企业信用法律顾问服务的作用,本合同的顾问服务主要针对顾问甲方在对外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经营决策、规范企业改组改制、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处理诉讼非诉讼事务、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企业领导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经营管理的得力参谋和助手。

1、能增强企业的法律防范意识,减少、降低法律风险。法律顾问是企业规划远景的好参谋,可帮助规划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企业可随时就所遇到的问题向顾问律师咨询,使企业的运行有着良好的法律保障。

2、充当代理人有着明显的优势。由法律顾问充当企业诉讼或仲裁案件的代理人,与直接聘请其它律师作为代理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顾问律师能够更好的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融会贯通地灵活应用,将诉讼或仲裁的代理方案予以策划,设计好庭审策略,在事前为保证胜诉夯实基础。

3、能帮助企业健全制度,最大化地预防纠纷发生。顾问律师可以为企业草拟各种规章制度或其它法律文书,起到增强企业自身素质,使其管理合乎法律及规范化;为企业草拟、审查合同,健全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发生。

4、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企业有了法律顾问,在与对方出现纠纷时,顾问律师可以律师的名义出具律师函等,一则可以固定证据,二则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压力,便于解决很多原本要通过诉讼法才能解决的问题。

5、能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协助参与对客户的信用管理,专业法律顾问也是企业诚信的一种象征,是企业的第二张名片,给客户良好的印象。

三、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一)针对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草拟、修改、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对外联系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5)应甲方要求,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审查和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每年1次;但参与10万元以上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乙方可酌定优惠收费;

(6)依据甲方要求,乙方每月指派律师上门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服务时间为每次1个工作日。每季度1次;(7)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3件标的分别在3000元以内的诉讼代理服务;

(8)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无数限制)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10)委托催款案件免收案件前期委托费;

(11)提供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诉讼案件根据国家规定,律师代理费按照标的的1-5个点收取,最低律师代理费不得低于3000元;

(13)非诉讼代理收费:标的在5000元以下,按比例收取50%;5000-15000元按35%收取;15000-50000按30%收取,在此基础上可享受法律顾问的8折,同时所发生的调档费等由委托方承担。

(二)公司内部关系中:该部分服务费实行优惠,具体另行商议。

1、为股东提供公司、工商法规的咨询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信息;

2、帮助公司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和合同管理制度;

3、为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信息;

4、协调劳资关系、规范劳资合同关系、提供劳动法律咨询;

5、解决劳资之间的劳动纠纷,担任劳动仲裁、诉讼的代理律师;

6、公司对内关系中所涉及的其他纠纷的解决;

四、受聘律师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五、受聘律师的义务: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

2、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提供顾问服务;

3、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其受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六、法律服务具体工作方式

1、随时提供法律咨询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39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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