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原创美文 > 新秀美文 > 烟花禁放消防措施

烟花禁放消防措施

时间:2017-11-21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www.gbppp.com--新秀美文】

烟花禁放消防措施 第一篇_2016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构建和-谐社会,防范和杜绝烟花爆竹事故,本着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现我以本企业名义向xx街道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不组织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有相应的安全资质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要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不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制品;不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及不具备燃放资质的焰火燃放作业单位销售产品;不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档案。自备专用车辆或委托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配送。

五、不在未经安全许可的仓库储存烟花爆竹,不违规超量储存、混存烟花爆竹。

六、不以各种方式、名义将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七、不在停业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如有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或造成安全事故的,本企业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并且自行退出烟花爆竹经营领域,请XX街道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承诺书

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江苏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做好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承诺: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地方管理要求,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烟花办等部门的安全监管;

2、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产生、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种警示标识和操作规程张帖上墙;

5、积极参加安全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6、严格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销售人员会使用消防器材;

7、严格按照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地点进行经营,不在城镇农贸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摆摊销售烟花爆竹,不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试放;

8、做到专柜、专人销售烟花爆竹,专柜周围摆放的其他货物符合安全要求;

9、只向规定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或烟花爆竹专营点进货,不采购和经营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不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产品。

10、不超量储存,销售点存储量毛重不超过150公斤;

11、严格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承 诺 人(签字):

经营者名称(盖章):

经 营 地 址:

年 月 日

第1 / 1页

烟花爆竹承诺书1

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零售经营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本店在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县安监局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坚决接受县有关部门的管理指令和整改要求,并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对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销售期间安全。

三、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销售点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内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四、在核准的经营场所内经营烟花爆竹,不私设分支摊点,不在经营场所以外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销售摊点吸烟。

五、不私自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复印、出借和转让。

六、不销售国家规定的违禁产品和劣质产品,不超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及时主动地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照原有的进货渠道,退回至原批发公司,以确保安全。

以上承诺,本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经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承诺书(零售户)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本经营点向xx街道和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自律,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及库房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规范进货渠道,只向本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私自进货,不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六、自觉接受安监局、公安部门、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七、如有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或造成安全事故的,本单位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请xx街道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1 / 1页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承诺书(零售户)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工伤等安全事故,现承诺如下:

一、各烟花爆竹零售摊点和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安全管理全面负责。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按规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按规定参加培训,取得相应证书,持证上岗。

二、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动向消费者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三、规范进货渠道,只向本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其下设配送站采购烟花爆竹。不得私自进货,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四、经营场所符合安全条件,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管理、限量储存,堆码符合要求。不得私自储存,不得与其它商品混放一店(柜),存放量专店不得超过25件,专柜不得超过15件。

五、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水桶、沙桶等)保持完好有效,不得设置明火设施。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时穿戴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只能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翻滚、倒置和剧烈振动。

六、配备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发生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规定报告。烟花爆竹被盗或丢失,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七、主动配合管理部门对辖区市场的安全检查和“打非”行动,积极担当义务信息员,主动提供“打非”信息和违法线索。

八、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接受法律法规相应处罚,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和事故后果自行承担,触犯法律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并按手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烟花禁放消防措施 第二篇_2016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暗访组对我县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进行了暗访,发现了一系列问题,暴露出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大检查不彻底、管理措施不到位、标准执行不严格等诸多问题。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储存等环节中的非法违规行为,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范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化“打非治违”活动,通过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

自2016年10月22日至2016年12月底。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领导

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要从国家安监总局暗访组检查出的问题中,认真反思我们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痛下决心,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交通、供销、消防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抽调精干人员为成员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迅速动员部署,制定本辖区内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严格标准。集中整治方案务于2016年10月29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严格标准

这次集中整治范围包括全县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包括停产退出企业)。着重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执行情况;二是安全防护设施(防雷、防静电、防火)是否完善,与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标准以及防火措施落实情况;三是烟花爆竹装卸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四是仓库通风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是否存在经营或储存超量、超标和非法产品、产品未贴标识码等情况;六是《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产品流向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七是烟花爆竹运输是否办理运输许可证,并查验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相关证件情况。

(三)强力推进

1、立即暂扣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2016年10月22日开始,全县范围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一律停业整改,由安监部门暂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的经营许可证。自停业整改之日起至验收合格重新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止,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一律暂停审批烟花爆竹运输许可等手续。

2、全面开展彻查清库行动。公安、安监部门要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烟花爆竹储存批发企业认真开展清库摸底工作,并将合格产品和超标非标烟花爆竹产品分别分类登记造册。清库期间要制定预案,明确专业人员和专人负责,确保安全。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所有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逐一排查,对收缴的非法违规产品登记造册。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烟花爆竹法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违规超量储存或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行为,组织调查处理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重点督促指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整改,并协调企业在清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清理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案件,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重点是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明发〔2016〕447号)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产品的收缴、处置工作,严防存在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产品在市场销售和进入燃放环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客运车站(点)的日常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烟花爆竹乘车;严肃查处无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人员和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车辆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工商部门:根据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无证无照非法买卖烟花爆竹,依法查处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取缔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已经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销售网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供销部门:负责任县祥合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管理及整治非法违规经营行为工作,并负责对其经营活动的管理。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严格对照标准组织验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完成整改后,依照监管权限,向当地政府提出验收申请,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供销等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由市安委办制定后另发)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县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市安监局。市安监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的通知》,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实施变更,核发新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在完成问题整改后,向县级安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县政府组织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等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的重新审查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验收不合格的一律由当地政府关闭取缔。

4、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公安等部门在搞好专项整治的同时,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尤其对有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传统的村镇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黑窝点。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是此次专项集中整治的实施主体,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专题研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否则要对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验收标准,责任到人,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律严肃处理。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要积极配合,搞好彻查清库,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库房内拆箱分装,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超量存放。

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采取部门分包乡镇的方式,加大对各乡镇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乡村、重点户、重点人的排查,对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各乡镇、各职能部门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上这篇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策划方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烟花禁放消防措施 第三篇_2015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方案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府发〔20XX〕7号)和《青白江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转发<成都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防〔20XX〕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杨 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 长:杜文钲 镇长助理

兰 辉 镇党委委员、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烟花禁放消防措施】

项目推进办公室 综治办

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大同派出所 大同供电所

一心社区 红光社区

新峰社区 同福村

界牌村 青龙村【烟花禁放消防措施】

五里村 西林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洪文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二、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要求,进一步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遏制重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我镇火灾形势稳定和社会和谐。

三、工作目标

(一)排查治理范围内各类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底数清,情况明;

(二)排查治理范围内各类场所的消防隐患得到有效整治,辖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商住楼的消防安全条件进一步改善;

(三)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四、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

五、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茶馆、网吧、卡拉OK厅、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3.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4.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二)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三)“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四)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县(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五)使用功能复杂,涉及多家产权单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商住楼、综合楼;

(六)综合楼内违章设置的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

(七)“六小”场所:小门店、小作坊及出租屋(住人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厅、小影视厅。

六、排查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

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

(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四)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六)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七)“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八)六小场所重点从以下方面排查:

1.小门店主要整治违章搭建阁楼,在门店内生火做饭、住人等消防问题,要求晚上最多只能留一人在店内住宿;

2.小作坊主要整治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设置的加工厂;出租屋(住人场所)主要整治房中房、装修分隔材料、用火用电、安全疏散出口等消防问题;

3.小旅馆主要整治内容:一是对小旅馆的消防审核验收情况进行清查;二是对小旅馆安全疏散出口、通道进行整治;三是对小旅馆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整治;

4.小网吧主要清查是否已经消防安全检查,强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5.小餐厅重点整治违章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善、阁楼住人、违章用火用电等问题及检查设在民宅内的餐厅、酒楼;

6.小影视娱乐厅主要整治安全疏散出口和通道,清查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的小影视娱乐厅;

7.综合楼内违章设置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医院周边违章设置旅馆(出租屋),车站等物流集散地周边违章设置仓库等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8.商住楼内是否违规设置仓库;是否擅自变更使用性质;

9.公众聚集场所内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0.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设置情况;

xx.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七、排查整治重点查处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一)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内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

(二)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烟花禁放消防措施】

(四)未按规定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未按规定设置音视频警报,不能保证火灾发生时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

(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七)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八)营业期间违法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维修作业;

(九)在建筑物周围违规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十)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或脱岗;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八、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失控漏管,采取过硬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立即联合执法部门对所辖范围内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全面发动,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社会单位和业主自觉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要大力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内容,认真排查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并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报镇安全委员会。

方案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认真汲取今年城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推动我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市政府领导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工业厂房、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构筑和谐消防环境。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

【烟花禁放消防措施】

1、工业厂房

2、公众聚集场所;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工业厂房排查整治重点:

1、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2、是否存在违法建设问题;

3、厂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消防疏散条件是否达到要求;

5、生产车间与仓库是否分隔到位,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仓库使用的现象。

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重点:

1、是否已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2、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材是否配置到位;

3、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宿舍;

5、场所内的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易燃易爆场所排查整治重点:

【烟花禁放消防措施】

1、是否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许可证;

2、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工作步骤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村(居)、镇直镇办有关单位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xx年3月2日至3月3日 )。各村(居)要按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结合当地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召集下属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督促下属企业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 ( 20xx年3月3日至20xx年3月20日 )。各村(居)、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整治到位。排查过程中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基础作用,加强与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警边防所的配合,对辖区范围内的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一予以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烟花禁放消防措施】

(三)督查验收阶段 (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4月1日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将组织督查组到各村(居)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中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各村(居)、有关单位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汇总情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消防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 (部位)、企业(单位)进行抽查、暗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镇直镇办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居)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所属单位、系统积极配合各村(居)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 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加以治理。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严格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积极利用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既要宣传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开展排查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效果,又要曝光一批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反面典型;教育和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努力营造追查隐患抓整治的浓厚氛围。要督促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要精心组织,确保培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到位”。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要接受由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重点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变化时,企业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向镇安全管理办公室上报隐患排查整治台帐。

方案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认真汲取“8.3”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推动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彻底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街道领导指示,集中力量、“地毯式”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组织领导

社区成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xx任组长,消防警察xxx、社区副站长xxx、xxx任副组长,成员为社区工作站所有人员、出租屋综管站全体人员、各花园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工作时间

月日至月日。

四、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废品收购站(点)安全隐患清理工作。全面开展废品收购站(点)的排查整治,建立台账,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隐患整治行动。

(二)“三小”场所安全隐患清理工作。认真排查清理辖区所有“三小”场所,加强用电检查,严禁“二合一”、“三合一”现象。同时加强场所从业人员灭火器使用、“一畅两会”等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出租屋安全隐患清理工作。出租屋综管站负责辖区内出租屋住宅的隐患排查清理,加强巡查力度,排查藏身住宅内的隐患窝点,重点清理“房中房”等消防隐患,涉及无证照场所等各类安全隐患一律报相关部门查处。

(四)旧货店、小作坊、阁楼等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清理工作。要加大对旧货店、小作坊、阁楼等生产经营场所排查整治,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的方式,全面登记造册,积极向街道安委办反馈,依法从速处理。

(五)工作站相关专职人员负责对口的安全隐患清理工作。由对口负责的专职人员对市监、卫监、文化、教育、建设、规土、城管、“黑煤气”等类别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止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要深刻吸取“8.3”火灾事故教训,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排查整治行动纳入重要、首要工作,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社区领导靠前指挥,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 狠抓落实,明确责任。要严格按照要求,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对消防安全隐患场所,积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加以治理,确保大排查大整治的顺利开展。 (三)举一反三,立即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四)加强档案建设,强化信息报送。要加强经验总结,要对所有的隐患场所及整治情况逐一建档造册,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送。

方案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按照县政府开展“2015年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具体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县彻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迅速在我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我院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我院无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xx镇卫生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院长xx同志任组长,分管副院长xx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和协调专项行动。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排查占用疏散、疏散楼梯或消防堵塞,安全出口是否按要求放置散指标标识;

2、排查固定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3、排查明火的管理和措施是否到位;

4、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设置铁栅栏或封堵、占用的现象,建筑物的住宿房间外窗是否存在安装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固定金属护栏现象;

5、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6、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7、电路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医护人员及职工消防常识掌握情况;

9、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

10、排查其它的安全隐患;

(二)排查治理范围

1、医院的门诊住院楼;

2、药房、库房、B超心电图室、放射科、化验室、消毒供应室等重点科室;

3、氧气瓶存放处;

4、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

四、整改隐患,预防结合

根据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我院将预防工作做在前面。投入一定资金搞整改、除隐患,保证了消防器材的完好使用。同时指定专人对照隐患排查的范围、内容定期进行逐一排查,使预防工作做得扎实有力,确保我院消防安全,不发生一起大小火灾事故,让职工思想稳定,单位内部稳定,给我院的医疗卫生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烟花禁放消防措施 第四篇_2015乡镇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乡镇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维护全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全面掀起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强力推进重点防控、基层基础防控和依法防控“三大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切实增强全社会防火灭火能力和意识,有效遏制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乡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食消防安全工作的副乡长为副组长,党政办、安监、卫生、教育、司法、农业、公安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我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清水乡安监站,由陈田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工作中的信息沟通和联络。

三、工作目标

消防安全依法防控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依法处罚、拘留一批违法违规人员,消防控制室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使工作目标得到落实,全乡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更加浓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全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力争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1、排查范围

集镇、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通信、供水、供电、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乱点”;建筑施工工棚。

2、排查内容

对整治范围内的每一个单位和场所,坚决做到“九个必查”:一查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二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三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好用,四查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五查是否存在违规留宿现象,六查重点部位值班人员是否在位,七查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八查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合格,九查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是否落实。

3、排查方法

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落实。一是自查自纠。动员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我承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澄清底数,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及时督促整改。三是督查检查。乡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导,各单位要自上而下开展督查。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每次专项行动期间,安监、司法、企业、公安派出所等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组成,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三)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教育攻势。利用各种手段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大幅标语、小标语进行宣传;二是利用街天宣传;三是利用电影晚会宣传;四是要求各学校必须每月不少于15分钟集中学生进行防火自救等宣传;六是利用发放宣传单宣传;七是深入村社、企业、单位进行宣传。通过以上各种宣传手段,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意识,增强防火观念,使基础防范工作更加扎实。

(四)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大力加强基础防控建设,切实打牢火灾防控根基,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战斗力。大力推行“巡消一体化”工作,加强巡逻人员业务培训。扎实做好农村防火工作,推动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户户联防、村村联防”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切实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消防安全保障。

(五)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防控。针对朱星街集镇、公共娱乐、宾馆、饭店、高层建筑等重点地区,全面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切实提升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紧盯容易引发火灾的关键环节,严格用火用电管控,严格疏散设施管理,严控场所留宿人员,严查可燃易燃装修,严抓设备维护保养,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积极开展义务消防员针对性训练,确保消防员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针对我乡消防安全特点,从人员、装备、训练、预案等方面,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与社会单位的协同配合,重点选取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等四种类型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实战、实装演练。要督促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完善单位内部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五、工作措施

乡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查处、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坚持重患必停的原则。凡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随时可能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责令停业整改,限期消除。

(二)查处未经消防行政许可行为。凡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

(三)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凡人员密集场所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经通知拒不改正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燃放孔明灯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必须依法予以处理。

(四)坚决查封危险部位(场所)。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严重,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必须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五)切实打通“生命通道”。凡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门窗等位置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必须依法予以拆除。

(六)彻底清理违规留宿。凡沿街商业店铺违规留宿超过两人,或发现“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的,乡派出所和有关单位必须立即依法清理留宿人员。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份对我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我乡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巩固总结。12月将由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乡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全乡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尤其是第一责任人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系统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全力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本行业系统火灾形势稳定。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责任。

第2篇:乡镇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峨边彝族自治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方案》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抓好预防、从严防治、确保平安”为主题的防火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峨边彝族自治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方案》的精神,结合火灾特点,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掀起整改火灾隐患的新高潮,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等的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再次对20XX年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坚决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和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

三、 活动开展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3月28日起,至4月20日。

四、 活动范围

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特别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

五、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镇防火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泉(镇长)

副组长:张平远(副镇长)

成 员:杨 勇 万财林 严日马林 汪素英

李春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平远

成 员:杨 勇 万财林 汪素英 李春琼 严日马林

办公室设在镇安办,联系电话:5222928

六、 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28日至3月29日),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要广泛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消防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治计划、措施,积极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30日至4月20日)

由分管领导带领安办全体人员对人口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员工及常住人员是否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是否熟练,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间、经费、预案”五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4月19日至4月20日)

各村(社区居)村委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送镇安办。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七、 工作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在自查自纠的工作中要细之又细。活动期间,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网洛化”排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自查自纠。

(二)要严格治理,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要严之又严。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居)委员会要组织在该村最醒目位置粉刷消防宣传标语。各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重点防火部位的责任人全面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状况,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掌握引导群众疏散、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技能。学校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在春防期间对学生开展一次普遍的消防常识教育。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了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833-5222928或0833-5223119

第3篇:乡镇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频发。而冬季也历来是火灾多发期,随着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增多,极易发生恶性火灾事故。根据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关于开展xx区冬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今年全镇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全镇人民度过平安愉快的节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加强消防宣传,突出重点整治,全力遏制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的工作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冬防工作从20XX年11月16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自检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6日——20XX年12月15日)。

各村、居、公司及企事业单位要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对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治措施,每周检查情况上报镇安管所。镇安管所、派出所要负责督促指导,真正把工作抓实抓好。

2、组织抽查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月30日)。

镇政府将组织、工商、综治、派出所、安监、供电等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部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必要的行政措施。

3、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31日)。

对全镇冬季消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教训,表扬先进、促动落后,推进消防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冬季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活动。各村、居、公司及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部门全面开展自检自查活动,重点是用电、用火、用气、用油情况、压力容器及锅炉的安全使用情况、单位厂房堆放的防火间距、消防器材保管使用情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村(居)民和职工防火意识及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安监、派出所、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消防监管部门要结合我镇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商尝娱乐厅、旅店、饭店、集贸市场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烟花爆竹摊点及私藏点、农村出租房等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3、利用横幅、板报、宣传栏、告知书等方式,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消防知识,加强广大群众用火、防火常识的学习,增强民众消防观念和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4、注意两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防火安全,杜绝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

5、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留守力量,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且人不离岗。

6、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各村、居、公司及单位要加强志愿***伍的集结和培训,随时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特别是罗泾消防中队消防车辆要积极做好防冻备战工作,并保证水源供应,真正做到招之即来、来之即战、战之即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公司及单位务必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认真检查,确保工作收到实效。对工作不落实和火灾隐患不整改的单位和部门,尤其是因玩忽职守、麻痹大意而酿成灾祸的领导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重点围绕村(居)民家庭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三合一”场所隐患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着重加大对村(居)民、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防火灭火、安全疏散、自救逃生知识和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是事关建设富强罗泾、文明罗泾、***罗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推诿和拖拉,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保证工作信息的畅通。

第4篇:乡镇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切实提升我镇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推进我镇经济发展,加快创建“平安南日”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秀屿区“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394809/

推荐访问:烟花爆竹禁放采取措施 几项措施禁放烟花爆竹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