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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应急机制

时间:2017-11-20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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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应急机制 第一篇_关于成立维稳应急处置机制

县卫生监督所关于建立综治维稳应急防控机制的

实施方案

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各类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层出不穷。为适应新形式的要求,县卫生监督所建立综治维稳防控机制,把日常维稳工作与应急处置准备有机结合,把落实维稳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进一步加强维稳长效机制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由所班子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所应急防控工作。各股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应急防控工作。所应急防控指挥小组作为全所应急防控工作指挥中心,由所长陆中午任组长员,副所长尹序平任副组长,毛颖、杨少红、吴江娥、熊万莉、李艺、杨杨、唐旭鸥为指挥小组的成员,指挥小组设在所办公室。

二、应急防控体系

(一)单位职工巡逻体系。利用单位干部职工长期密切接触群众的优势,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

(二)单位干部职工不定期对本单位辖区内进行治安巡逻,并做好应急防控工作。

(三)单位治安巡逻人员负责全所的日常防控工作,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分析研判社会维稳形势,消除不稳定因素,真正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大局稳定。

三、常态维稳工作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综治牵头、社会参与”的原则,扎实开展综治维稳常态工作。

(一)由干部职工在日常巡逻中,收集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所办公室。

(二)所办公室接到隐患信息报告后,分析研判隐患具体情况,及时提出处置建议,分别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对涉及家庭、财产、赔偿、邻里关系等一般性民事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由村调委会进行调处;村调委会不能协调解决的,由司法所、信访办共同协调解决;对涉及治安、刑事等的纠纷,由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

(三)对涉及重点人员、敏感事件的不稳定因素,由所办公室疏理汇总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后及时上报所班子主要领导,由领导亲自指挥、部署相关协调处置方案。

四、应急防控主要任务

(1)加强治安防控巡逻,形成聚源所治安防控网络,加大整治力

度,充分利用严打整治和教育以及法制宣传等方式来促进全所治安稳定,使全所无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确保全所无群体事件和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发生,无重大治安灾害和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明显强。

(2)日常值勤、特护期、重要节假日值班备勤表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

五、应急保障

单位各相关股市做好应对涉稳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交通运输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处置的需要,必要时,由所领导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援助。

六、应急工作要求

(1)如遇突发事件各股市巡逻队员必须30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集结。

(2)必须定时定岗,按时到岗到位,严禁脱岗脱位,保证24小时通讯正常。

(3)巡逻执勤必须佩戴红袖套,按执勤需要统一着装。

综治工作应急机制 第二篇_综合治理应急预案

综合治理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加强矿山综合治理现场管理,使治理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即定内容有序推进,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安全事故、不发生超合同内容、超工作范围、超现场划定范围施工。杜绝3.23媒体事件重复出现。

2、编制依据:

根据综合治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综理治理现场管理办法、宁武县政府5.24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精神、公司对矿山综合治理管理要求、薛家洼乡政府对矿山治理的管理意见,结合矿山现场情况及施工队伍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宁武矿山综合治理阶段现场可能发生的超合同内容、超工作范围、超现场划定范围(以下简称三超)施工。

4、应急工作原则:

4.1、超合同内容施工:本次综合治理合同只限于治理项目施 工

工作,护矿队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如发现超合同内容施工现象,马上向合同执行部门汇报。

4.2、超工作范围施工:发现以综合治理名义施工而盗采煤、铝等

资源现象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

4.3、超现场划定范围施工:发现超出划定范围施工现象时,应立

即向现场值班人员汇报。

5、现场可能出现的情况分析:

5.1、项目部管理混乱,经理执行力差,造成现场多点施工、无序

施工。

5.2、借综合治理名义,继续盗采煤、铝资源,私自处理工地煤炭、铝矿等。

5.3、人员、设备超划定范围施工。

5.4、与地方政府联动不及时。

6、组织机构及职责:

6.1、组织机构:

成立以宁武矿业分公司总经理为总指挥,宁武矿业分公司生产副经理为副指挥的现场综合治理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段家堡镇办公区。

6.2、综合治理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组成:

总指挥:宁武矿业分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宁武矿业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十四治项目部经理、宁武矿业分公司:后勤副总经理、综

合部经理、工程部副经理、安环部经理、安环部安全员、安环部护矿专工、宁武矿山护矿队长。

6.3、指挥部职责:

6.3.1、发生超合同内容、超工作范围、超现场划定范围施工及现

场出现混乱现象时,由综合治理应急指挥部发布停止命令、向地方政府汇报及相关信号。

6.3.2、及时向公司汇报现场发生的问题。

6.3.3、及时向薛家洼乡政府汇报现场情况,并与乡政府采取联合

执法。

6.3.4、及时通知护矿队伍进行现场取证、扣留违法人员及施工设备。

6.3.5、对发生的问题及时分析,防止事态继续扩大。

6.4、指挥部人员分工:

6.4.1、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

6.4.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现场具体事务处理。

6.4.3、成员分工:现场监督管理应急工作的实施。

7、预警和预防:

7.1、现场事态控制:在综合治理阶级,宁武矿业分公司安排相关

管理人员现场办公,并由现场值班经理统一指挥,综合治理初期,安排护矿队24小时现场监控。根据情况适时开展反三超现象发生,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对可能发生三超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7.2、预警行动:宁武矿业分公司发现可能引起三超事件后,迅速

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准备,并上报公司分管领导。

7.3、信息报告及处置:

7.3.1、当发生三超事件时,分公司现场负责人将立即以电话方式

向分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详细情况汇报不得超过12小时。 一小时内由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向薛家洼乡政府、乡打黑队、

派出所、宁武县政府、宁武县公安局报告。

7.3.2、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7.3.2.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

7.3.2.2、事件情况简要叙述。

7.3.2.3、对三超发生的程度进行初步分析预判,对可能造成的影

响进行评估。

7.3.2.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其它应对措施,以及是否需要协调

支援。

7.3.2.5、信息报告人、通信方式、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8、应急响应:

8.1、响应程序:应急程序按过程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

启动、应急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过程。

(1)接警。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时,做好详细情况和联系方式等

方面记录,并及时报告晋北铝业公司;

(2)响应级别确定。应急指挥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根据

突发事件报告的详细信息,做出准确判断,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3)应急启动。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后,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根据

现场情况成立、派出应急工作组;

(4)应急行动。应急工作组进入治理现场,并及时通知薛家洼乡

政府等有关部门;

(5)应急恢复。治理三超行动结束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包括

现场清理、人员及设备清点撤离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监测等;

2、应急结束

(1) 应急结束的条件。

综治工作应急机制 第三篇_某镇综合治理工作应急预案

【综治工作应急机制】

**镇综合治理工作应急预案

为全面提高我镇综合治理维稳工作,处置各类不稳定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我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调应对、提高素质”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领导机构

镇政府是负责全镇综合治理维稳工作的领导机构,镇政府成立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中心),作为本镇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全镇的应对工作。镇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镇主抓综治副职担任,镇综治办主任协助镇政府处理有关工作,镇各有关部门、各村、派出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镇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镇工作的预防,应急处理;研究确定全镇预防、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部署、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决定并组织突发性事件应急演习;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办事机构

镇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公室),作为镇应急指挥的日常办事机构(地点设在镇综治办),由镇综治办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镇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维稳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的组

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并向镇应急指挥中心提出改进建议;负责督促检查维稳队伍的建设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负责收集突发性事件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综合集成和分析后向镇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传达镇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对主要节点进行防控;镇应急指挥中心规定的其他职责。

3、指挥机构

处置较大维稳工作突发性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镇主抓综治工作副职担任;处置一般维稳工作突发性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镇主抓综治副职担任。【综治工作应急机制】

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对各个重点防点进行布控;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二、应急联动机制

1、在镇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按照“快速反应、协调应对”的原则,事发地单位及其有关部门以及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应急联动,共同实施应急处置预案。

2、镇应急办公室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在应对突发性事件方面的合作,通过制定相关的联合应急方案或采取其他措施,逐步实现在应对突发性事件方面的信息快速互递,并建立联合应对和互助机制。

3、利用镇政府电子公务网络平台,完善相关设施配套,实现镇应急指挥中心,各相关部门及成员单位等有关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建立畅通的

应急指挥通信和信息通道。

三、排摸、报告、稳控

镇各职能部门及成员单位成立相关的应急工作队伍,以及由村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对各不稳定因素实施排摸,并对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预测,超前准备,统筹规划,确保掌握稳定工作最好新动向,发现不稳定苗头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向镇应急指挥中心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

2、报告

镇各职能部门及成员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不稳定因素突发性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事态发生后,各职能部门及成员单位必须立即向镇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性事件的,镇应急指挥中心应在2小时内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稳控

事态发生后,各职能部门及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有关应急队伍要进入待命状态,落实各防控点的布控,镇应急办公室要进行必要的督促、指导和工作协调,确保稳控工作顺利执行。

四、处置机制

1、强化宣传教育

1)各职能部门及其成员单位对居民、村民、职工及其家属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思想引导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2)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对重点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律和政策宣传,有效化解矛盾,使其不参与各种情况的集体上访。

2、化解矛盾,堵住源头

1)认真配合信访接待工作,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处理好每一次上访,运用合法的手段,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化解矛盾,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问题。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上访人员产生思想波动的实际情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保持思想稳定。

3)做好困难人员的帮扶工作,尽最大可能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工作的压力。

3、突出重点,严密防范

1)镇综治办、派出所在各个节点上负责控制住重点对象,派专人24小时把重点对象控制在家中,防止重点对象进行串联、流动、搞煽动,保证不发生集体上访事件。

2)镇综治办与派出所密切配合,全天候准备,随时处理应急情况。

3)派专人赴北京守候,如发现本镇人员进京上访,则立即做好工作,并负责带回。

4)如发生越级上访事件,将在第一时间将上访人员接回,减少政治影响。

4、车辆、通信保障

临时调配专用车辆,要随时保持车况良好,油料充足。各职能部门及其成员单位负责人接到通报后,移动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各方面信息并上传下达。

中共**镇委员会

**年*月*日

综治工作应急机制 第四篇_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鲁商蓝岸丽舍工程世园会期间综治维稳应急预案 1 总则【综治工作应急机制】

1.1 目的及制定依据

为迎接青岛世园会的圆满举办,为做好世园会期间的综治维稳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置劳资纠纷及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落实稳控措施,防止亚运会期间发生群体性事件;力争做到:“不给上级单位添乱,给地方政府添乱”,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鲁商蓝岸丽舍工程因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等引发的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置。

1.3 工作原则

1.3.1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工作要在事件发生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1.3.2 预防为主。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1.3.3 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1.3.4 快速反应。形成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项目部成立世园会期间综治维稳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项目经理李冰为领导小组组长,项目副经理解守增、项目安全员王明臣、项目安全员王安海为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项目各部门负责人、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为:

(1)全面领导项目部世园会期间综治维稳事件应急工作;

(2)做好到上级部门群体性上访的劝返工作;

(3)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4)研究决策重大应急措施;

(5)决定其他相关事项。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理办公室,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安排24小时值班,遇有突发事件迅速上报领导小组组长;

(2)负责内部协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3)负责信息搜集整理上报及通报;

(4)后勤保障;

(5)总结事件的经验教训。

3 维稳工作要求

3.1、突出抓好“两个落实”,明确权责,分级管理,切切实实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安全,自觉维护稳定,真正认识到:“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核心就是引导和启发所有人员重视人的生命价值,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安全观,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安全与生产,和谐与纠纷又是矛盾的统一体。必须做到在生产经营与安全工作出现矛盾时,优先解决安全问题,当内部人员发生矛盾纠纷时,优先考虑化解矛盾纠纷。本项目认真抓好“两个落实”。

3.1.1、组织落实。项目领导班子经常倾听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将防火、安全生产及维稳等工作统一领导。

3.1.2、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项目领导着重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即分工明确又配合流畅,认真做好本项目安全防护设施与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并把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个人,项目领导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狠抓落实。

3.2、突出搞好“三结合”,有针对有重点地开展好企业日常的安生生产检查工作。一是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隐患多的施工部位及不安全苗头较突出的作业队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另外也将临时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灭火器材、吊索吊具作为大检查的重点目标。 二是普查与堵漏洞结合。对施工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加强整改,堵塞漏洞。每周三进行综合安全大检查。三是安全教育与典型交流结合。针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新工作经验不足等情况,组织作业队安

全员参加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同时经常组织他们在一起总结工作经验及自己所知道的事故经验教训。

3.3、突出做好“防消并举”,做到防消结合,预防为主;未雨稠缪,防患于未然。

3.4、突出抓好“劳资纠纷”的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地化解矛盾,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妥善处理好员工与项目之间的劳资矛盾和纠纷问题,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构造和协项目的重要基础性的工作,也是保证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对员工工资、员工劳动合同争议、经济补偿及其他福利待遇争议问题的处理,本着慎重、务实积极化解矛盾的态度。对涉及到因劳动合同、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条款的争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妥善处理。对涉及到员工工资,经济补偿等问题,积极想办法筹措资金尽快解决;项目领导关心体恤员工困苦,在做好安扶工作的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力求能给予解决。涉及征地拆迁及当地群众利益问题,要积极与业主单位联系沟通,化解矛盾,积极维护社会的稳定。

3.5、突出搞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积极营造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良好安全生产工作氛围。为了提高大家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普及安全常识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将加大力度,主动开展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地营造安全活动氛围。以多种形式传播知识。加强沟通,形成上下互动。

4 预防预警机制

4.1 预警信息

4.1.1 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苗头,但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

4.1.2 聚集上访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或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4.2 预防行动

项目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

4.2.1 情况属实的,在迅速将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启动本预案,并考虑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影响,立即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

4.2.2 情况不能迅速核实的:项目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核查。

5 维稳应急处置要求

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涉及到的项目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对无理取闹的,协助公安机关果断处理。

6 后期处理

6.1 后期工作

群体性上访事件经过现场处置,群众被劝返回当地后,项目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稳定和矛盾化解工作;

6.1.1、继续抓好落实开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活动。结合四季度的工作实际,抓住重点、难点力求解决、确保全年安全。

6.1.2、落实公司及业主领导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建立、完善和形成具有特色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今年底明年初重点做好资料档案的整理完善和现有规章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之更加规范化。

6.1.3、深入搞好安全检查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搞好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对易出现安全隐患苗头的班组及部位要跟踪检查整改。深入调查研究,分析解决难点和疑点问题。协助作业队安全员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监管,以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6.1.4、做好防火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灭火设备的完好,抓好工作计划和消防预案的落实。

6.1.5、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①对驾驶人员进行“遵章守法”的教育,坚决制止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酒后驾车苗头的出现。②搞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消除车辆隐患,保证车辆不带故障行驶。③经理部办公室就交通安全和车辆的管理问题出方案,抓好落实。

6.1.6、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①主动搞好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协调工作。

②建立、健全重大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方案。及时掌握动态,及时上报信息、妥善处理事件。

③落实各级领导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6.2 经验教训总结

项目部要及时总结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的经验教训,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并根据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不断修改和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6.3 责任追究及奖励

对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甚至违法乱纪,激化矛盾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员,以及在处置工作中因工作不力造成处置不当,或因迟报、漏报甚至瞒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对于在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应给予奖励 7 保障措施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项目部维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成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预案启动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所有成员应能随时保证联络。

7.2 医疗保障

在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过程中,处置部门应通知医护人员到场,并配备救护车辆及必备的药品及医疗器械。

综治工作应急机制 第五篇_2016年综治工作计划

XX镇综治工作计划

一、校园安保联防工作机制(三联防一应急)

1、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镇分管书记、镇应急分队队长、分管教育的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教委主任、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成员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派出所成立专项校园安保巡逻队伍,主要是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巡查,尤其是中心中学有住校的校园周边夜间的巡查。

3、村级治保队伍。学校驻地村要充分发挥治保队伍的作用,加大对校园周边的巡查,充分掌握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刑释解教等人员状况,及时报镇综治办、派出所及学校。

4、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应急分队。成立学校安保应急分队,年龄40岁以下,以男性教师为主。中学以级部为单位分别成立10人小分队,小学及幼儿园分别成立3——5人的应急分队。应急分队以教育、派出所为主,组织集中培训,主要用于学校安保及其遭遇突发事件时应急工作。

目前,镇派出所“三联防一应急”队伍均一成立,正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1)工作制度,(2)联防制度,(3)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各项制度计划于2月底前全部完善,春节后将由派出所组织各应急分队进行安全防范和巡逻上的培训。

二、党村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典型

(一)机构设置规范。本着职责明确、务实高效的原则,健全完善村级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巡逻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等综治组织建设和人员配置(见附件1),做到机构设置统一,人员配置适应工作需要。上述组织机构及各类信息员等要编印花名册,详细记录人员信息,因换届选举等原因造成的人员调整,要及时更换、存档。

(二)场所建设规范。本着因地制宜、节俭适用、综合配套的原则,规范完善办公场所建设。村级综治办实行挂牌办公,规范为“党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桌椅、通讯工具、档案柜等办公用品,综治组织职责、平安建设标准等重要内容,要制作刊板上墙(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三)规章制度规范。本着规范、完善、便于操作的原则,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明确各类综治组织的职责任务、工作制度、运行机制等。综治维稳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等要编印成册(见附件2和附件3),以便查阅学习,并按要求常年坚持。

(四)档案资料规范。本着规范管理、归类存档、方便查询的原则,建立规范完善的村级综治工作档案(档案簿册名称见附件4),要充分体现村级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台帐记录等资料按要求记录、装订、分类存档,具有连续性、完整性,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附件1

机构设置规范化标准

1.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妇女主任等为成员。

2.综治办:设综治办主任1名,由村“两委”干部担任,下设治保、调解、巡防、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人口管理五个小组。

3.治保会:设治保主任1名,有条件的村要专职专设,没有条件的,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兼任。成员不少于3人。

4.调委会:设调解主任1名,有条件的村要专职专设,没有条件的,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兼任。成员不少于3人(必须为单数),至少有1名女性委员。

5.巡逻队:设巡逻队长1名,可由治保主任兼任,巡逻队员不少于2名,配备必要的红白棍、手电、雨衣、雨靴等工具。

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可由综治办成员兼任,成员不少于3人。

7.重点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暂住人口协管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人员、闲散青少年帮教人员各不少于1人。

附件2

综治上墙版面内容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原则、方针

目标:从根本上预防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原则:“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

方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平安村标准

(一)目标任务:

1.治安良好。实现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村民严重刑事犯罪、无“法轮功”顽固分子滋事破坏活动或组织窝点。

2.社会稳定。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实现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进京到省上访案件,无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案件。

3.群众满意。居民群众对辖区治安满意率达95%以上;对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知晓率达95%以上。

(二)工作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作用,建立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建设平安领导小组,“两委”委员、村民小组长为成员,定期研究工作,认真制定计划,加快平安村建设;以党支部为核心的融治保、调解、巡防、普法帮教、重点人口管理“五位一体”综治办达到规范化标准,做到人员、任务、制度和报酬五落实。

2.治安管控扎实。常年治安巡逻队或季节性治安巡逻队达到规范化要求,治安信息畅通。新居民登记、办证率分别达到98%和95%,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率达100%。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落实,安置率达95%,无重新犯罪。对顽固分子和不放心人员教育转化、防范监控措施100%落实。在农户推广普及安装“电子警卫”装置,安装农村联网报警装置。

3.疏导化解有力。做到每半月排查调处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到98%,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排查报表和调解台账健全。赡养纠纷、邻里纠纷发生率低于1%。

4.法德教育扎实。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村活动,村规民约健全,村务、财务管理规范,“两书制”入户签约率达90%以上。平安建设氛围浓厚,定期张贴综合治理标语,主要街道至少有一条长久性平安建设宣传标语。村庄环境优美,无“脏、乱、差”现象。

四、村综治办职责

1.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综治组织的部署要求,制定和落实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

2.组织开展治安、安全宣传教育。负责治安巡逻,做好治安、安全防控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化解工作。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村工作。

5.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

6.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7.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点人口管理工作。

8.协助各级安全机关防范和控制敌对势力破坏活动,做好反邪教和防范、控制非法宗教活动工作,及时报告敌、社情动态。

9.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平安村居、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

10.做好上级综治组织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五、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组织群众性治安防范,开展看门护院、值班巡逻和安全检查等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扰乱治安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2.协助新居民管理办公室搞好本辖区内新居民的管理工作。4.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教育改造。5.对有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民间纠纷和闹事苗头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做好教育疏导工作。6.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后,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并保护现场,为查明案件和事故提供线索。7.向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反映敌、社情动态以及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工作建议。8.向人民群众进行遵守社会主义法律、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

六、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1.积极调解民间纠纷。要全力调解好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控制矛盾纠纷总量,稳定社会关系。同时,要结合实际,妥善处理疑难复杂纠纷和热点、难点问题,务求把纠纷解决在基层。

2.深入开展防激化工作。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掌握民间纠纷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把纠纷化解在激化之前,防止“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3.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可以采取以案释法、以事议法或根据纠纷发生的季节性、地域性等规律,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也可以根据形势和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进行宣传,解惑答疑。

4.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效果。人民调解工作要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村规民约”、民主监督等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附件3

村级综治工作规章制度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主要职责

1.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坚持不懈地贯彻发展、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用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统一“两委”成员的思想认识,自觉做到“保一方平安”。

2.按要求落实群防群治组织人员,特别是选好配强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和治安巡逻队长,做到工作、责任、报酬“三落实”。

3.认真研究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问题,及时做出工作部署,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督促综治各项措施落实。

4.积极组织发动广大群众投身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以平安村居、平安家庭为主要形式的创建活动,推动综治工作上水平。

5.健全激励机制,坚持实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对综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绩和群众评议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基层综治干部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到基层的主要标志

村级重视,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议事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有专人办事;建立了一定形式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有群防群治队伍和严密防范措施;群众充分发动起来,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犯罪和社会治安事故总量减少,对发生的问题能及时处置。

三、村“五位一体”综治办工作制度

(一)村综治办工作制度

1.学习制度。村综治办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交流工作情况,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

2.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综治办全体人员办公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3.请示报告制度。遇有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群体性纠纷、重大事件苗头等,在先期介入、控制事态的同时,迅速向村党支部和上级职能部门报告。

4.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到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信息畅通。

5.台帐制度。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人口安置帮教、巡逻记录等各项工作台帐,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6.考核制度。建立规范、科学、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结合月度工作和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将个人考核成绩与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治安保卫委员会职权

1.对正在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被发现的犯罪分子和被通缉、追捕或越狱逃跑的罪犯,有扭送公安机关的权力。

2.对非现行的刑事犯罪,有调查、监视和向公安机关检举、报告的权力。

3.对发生刑事案件的现场,有协助维护秩序,保护现场,对现场伤员进行抢救、控制事态发展的权力。

4.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缓刑、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有组织群众依法对其进行监督、考察、教育、改造的权力。

5.对有违法或轻微犯罪人员,有组织群众对其进行帮助、教育、挽救的权力。

6.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员,有进行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的权力。

7.有协助管理、了解熟悉人口、租赁住房、暂住人员户口管理的权力。

8.对辖区内、单位内部、行业的“四防”安全工作有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的权力。

9.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对违反群众共同制定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规范的行为,按照群众自治原则,有依照公约的规定行使必要处罚的权力。(三)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治保委员会议,检查总结本月工作,研究分析治安形势,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安排下月工作任务。2.请示、汇报制度。每月向村委会、镇区街派出所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重大治安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3.考核评比制度。按责任制要求,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奖优罚劣,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四)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纪律

1.办事公道,不准徇私舞弊。

2.不准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文明礼貌,不准侮辱、体罚当事人。

4.不准泄漏当事人的隐私,保守工作秘密。

5.不准吃请受礼。

(五)巡逻队任务

1.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控制和打击现行犯罪活动。

2.守候监视、控制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和场所,预防和减少犯罪活动。

3.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搞好安全防范,预防和减少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

5.盘查犯罪嫌疑分子,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制止和处理治安案件。

6.遇有群众危难、呼救,及时奔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理。

7.指导有关单位、居民住户消除事故隐患。

(六)巡逻队员守则

1.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责,不徇私情,认真负责地完成任务。3.坚决制止犯罪活动和违法行为,勇敢地与犯罪分子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对抓获的犯罪分子和违法人员,要送交公安部门处理,不得自行关押、审讯,严禁体罚。5.执行治安勤务要佩戴标志,值勤情况要准确登记,并搞好交接班。

(七)调解工作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人民调解,必须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得强迫。

2.合理合法原则。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

3.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人民调解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调解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九)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会议、学习制度。调解主任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调解委员会议,检查本月工作情况,分析纠纷动向,研究疑难纠纷调解方法和预防纠纷的措施,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安排下月工作。

2.请示、汇报制度。调解主任每月要主动向司法所汇报当月纠纷发生、调解及预防情况;对遇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汇报请示。

3.纠纷排查制度。调委会每半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掌握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重点事的情况。对排查出的纠纷及时调解;对纠纷苗头及时做好疏导工作,防止形成纠纷。纠纷排查情况要求每半月书面报司法所。

4.纠纷登记制度。凡调委会受理、调解的各类民间纠纷,均应登《纠纷登记簿》,并按时上报司法所。

5.纠纷回访制度。调解成功的纠纷,应重点回访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以巩固调解成果。

6.信息报告制度。调委会应注意搜集群众对调解工作的反映,反馈对上级布置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凶杀、伤害、自杀及正在激化的纠纷情况。

7.纠纷移交制度。调委会对已超出人民调解范围的纠纷和明文规定由其它部门处理的纠纷,应及时上报司法所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移送前应做好疏导工作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39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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