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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殡葬制度

时间:2017-11-19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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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殡葬制度 第一篇_关于召开我市殡葬改革推进会的方案

关于召开我市殡葬改革推进会的方案

为了加快殡葬改革步伐,落实试点县区殡葬改革任务,深入贯彻《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XX政发【 】36号)和《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我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和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政策的通知》(XX政办发【 】137号)文件精神,我们拟提请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我市殡葬改革试点工作。

一、会议时间

10月中下旬召开,会期半天。

二、参会人员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及市考核办负责人;XXXXXXX县县市长及民政局长。

三、会议议程

(一)市民政局介绍我市殡葬改革基本情况

(二)各试点县市区作表态发言

(三)市长作重要讲话

XXX长在全市殡葬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年九月份,市政府和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和实施殡葬惠民政策的两个文件,这是我市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今天我们召开这次殡葬改革推进会,就是为了落实这两个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惠民殡葬。前面民政局的同志介绍了我市殡葬改革的现状,试点县区的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各地的经验和作法都很好,下面我就殡葬工作讲几点意见。【阳江殡葬制度】

一、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

殡葬改革是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一项社会改革,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我市的整体形象,是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当前,乱埋乱葬和隆丧厚葬问题十分严重,耕地、林地、公路、铁路沿线坟头林立,修大坟建大墓的行为屡见不鲜,使大量耕地被坟地占用;很多项目建设用地内坟头林立,给经济建设带来很大制约;同时落后丧俗与精神文明建设格格不入,也给群众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综上所述,推行殡葬改革刻不容缓,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开展殡葬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下定决心,强化措施,努力推动我市殡葬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当前殡葬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殡葬改革,开展平坟还田工作

殡葬改革是革除千年陋习、移风易俗的一件大事,这项工作任务重、阻力大、难点多。各级政府要以政府出台《加快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由民政牵头,公安、土地、财政、人事等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殡葬管理格局。各县市区要鼓足干劲,精心组织,以平坟还田为核心和抓手将殡葬改革轰轰烈烈的抓起来,特别要抓住秋收后农闲时机掀起平坟还田工作的高潮。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武功县通过先行试点,完善政策,强化措施,对耕地、林地中,铁路、公路沿线,水库、河流、堤坝周边,城市建设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内的乱建乱葬乱埋现象进行一次集中整治。

(二)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减轻群众负担

各县市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要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目的,采取骨灰堂(壁、墙)安放以及深埋、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为主要形式,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行试点,逐步推广。

【阳江殡葬制度】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统筹规划,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火化区农村公益

性公墓以骨灰楼(堂、墙、塔)为主,土葬区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倡深埋,不留坟头,墓碑小型化。逐步将农村散坟、规划点外集中墓地迁移到农村公益性公墓,推进迁坟还田工作。

民政部门要搞好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在土地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以大力支持。今年已经开工的公益性公墓项目要抓紧工期,确保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限投入使用。

(三)加快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开展殡葬救助工作

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开展殡葬救助工作是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要按照XX政办发【XXXX】XX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好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政策。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及发放规程,确保工作程序严格规范、操作性强、便捷高效,符合社会救助的工作特点。要做好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档案管理工作,强化群众参与和监督,使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政策公开、程序规范、结果透明。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确保殡葬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财政部门要落实困难群众殡葬救助资金,保证经费足额、及时划拨到位。殡葬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推进殡葬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网络等宣传媒体,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渠道,强化宣传声势,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真正使殡葬改革的重要意

【阳江殡葬制度】

义、目标要求、时间节点、工作措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强化领导,完善制度。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县市区、镇、村三级殡葬管理网络,建立跟踪督查、快速反应、考核奖惩等制度,扎实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有效开展。

(三)严格督查,落实奖惩。殡葬改革工作领导组要加大殡葬执法监督,严肃查处殡葬改革违规违法事件,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落实奖惩,对先进县市区予以重奖,对落后县市区予以一票否决,评选结果纳入年度考评范畴。

(四)文明执法,保持稳定。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文明执法,及时调和化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殡葬改革工作稳定有效开展。

阳江殡葬制度 第二篇_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

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XX省殡葬管理条例》、《XX县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我镇的殡葬改革事业,特制定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2015年XX月XX日前完成一所规范型公益性公墓建设。 2、2015年XX月XX日零时起全面实行遗体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确保火化率、公墓集中安葬率均达100%。

3、对辖区内“活人墓”和公墓范围外禁葬区域新增坟墓一律平毁,杜绝遗体土葬、骨灰入棺土葬和乱埋乱葬现象。

4、杜绝占用公路、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和沿街(路、巷)搭设灵堂(棚)、吹奏哀乐、沿途抛撒冥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治丧行为。

5、做好高速公路、国省道视野可见范围内的坟墓的清理整治工作。

二、保障措施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为民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主要议事日程。

1、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村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明确殡葬改革信息联络员,确保有人抓、有人管。

2、大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不扰民的丧葬观和不攀比的消费观。

3、制定完善遗体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村规民约,建立信息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4、对60岁以上老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跟踪管理。

5、建立遗体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台账。【阳江殡葬制度】

三、考核奖励

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力量对各村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检查结果报镇党委、政府。年终对各村殡葬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评比,对前三名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6000元奖励。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村,将责成其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全镇通报,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XXXXX镇人民政府(盖章) XXX镇 村(盖章)

法人代表: 责任人:

2015年XX月XX日

阳江殡葬制度 第三篇_殡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施规定

殡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施规定

为了强力推进我街殡葬管理工作,确保区人民政府下达的一级责任目标落实到位;确保我街殡葬火化率100%,属地火化率100%;确保殡葬市场管理秩序,促进殡葬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根据xx《殡葬管理工作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殡葬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凡出现1例棺葬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必须在7月之内进行取尸火化。同时,对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100元。

二、凡出现1例棺葬或套葬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其住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罚款1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或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所在单位住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扣除全年预算外工资300以上、5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

三、凡属救助照顾对象的直系亲属出现棺葬或套葬的,除在7日内必须取尸火化外,属6种救助对象的、城乡低保对象的、享受农村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对象的,按照有关文件重新从严核实,如不符合条件取消其享受资格。属申请各类定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对象的,三牛肉不予审核、申报、审批。

四、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或职工,按照住点包块的责任范围,凡出现1例棺葬或套葬的,给予2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棺葬或套葬的,给予扣除全年工资5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调离民政部门,并降职使用。

五、经年度目标考核,凡火化率未达到100%、出现棺葬或套葬的实行一票否决。农村工作指导组、村、社区居委会,单位不能被评为红旗单位、文明单位、个人不能评为标兵、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或优秀公务员。并且分别给予党政正职500元、分管副职300元的经济处罚;凡火化率低于5‰且出现棺葬或套葬的、或出现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单位,列入当年的重管单位;凡连续2年纳入重管单位的,其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按有关程序进行罢免。

六、严禁制作和销售棺木。一经发现处以销售价格1—2倍的罚款,并且没收所有棺木。

七、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凡邾城街范围内死亡人员必须由街道统一指定的殡仪车统一运送。殡仪车运送价格必须按区物价局统一核定价格执行,实行一价收费制。如发现抬商价格或巧立名目收费,除没收全部超标收费外,处以超标收费3—5倍的罚款。如屡教不改仍要滥收费的,撤换殡仪服务员。

八、实行死亡人员登记制度。各单位由分管民政负责人每月定期如实向街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的死亡人员。如隐瞒不报,一经查出除按以上有关规定执行外,罚款50元。

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凡举报1例棺葬的,经民政部门查证核实,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并为其保密。各信息员(分各单位分管民政负责人兼任和民政部门确定的专职人员两种),对死亡人员隐瞒不报造成棺葬的,一经查出兼职信息员按以上规定从严执行。专职信息员取消其各种待遇。

十、本暂行规定自~年9月20日起执行,如与以前相关规定不符的按此规定执行。

阳江殡葬制度 第四篇_关于加快县级殡葬制度改革进程的强烈建议

关于加快县级殡葬制度改革进程的强烈建议

截至目前,大中城市的殡葬制度已得到较好的落实,火化已成为主要的殡葬形式。我市于2007年就印发了商洛市殡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但县一级的火化制度却迟迟难以开展,全市七县(区)占地建坟的现象有增无减,且城镇周边的建坟由占林地发展到占耕地,由给逝者建坟发展到给活人建坟,每平米地价由过去的几十元逐渐涨到一百七、八十元,个别交通便利“有风水”的地段一处合墓地价高达万元;建坟早已由土木结构发展为砖混结构。更有甚者买地建坟一次性到位:占三处,祖孙三代一条风水线。一处坟茔就是一座建筑,一个家族就建一个坟茔小区。由此引发的炒墓地,破坏土壤结构、诱发森林火灾、破坏生态环境,死者与生者争风水抢地盘行为愈演愈烈。这种现象正在以县级城镇为圆心,以不低于10%的速度逐年向四方辐射发展。

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现有的殡葬设施不完备,全市仅有一处火葬场,镇柞、洛南三县距离较远;各县都有建公墓的规划,但过分夸大建公墓的主体作用,就意味着以土葬为主,违背了以火葬为主要形式的的殡葬制度;如果火化后再将骨灰盒葬入公墓,那殡葬制度改革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二、现有的殡葬机制不完善,政策要求实行火化,人家不火化你也没有办法制约;政策要求不能占地建坟,不能超面积建坟,

【阳江殡葬制度】

人家占了超了,谁来管,怎么管?这说明我们现有的政策缺乏可操作性,我们的宣传工作也没有发挥应有的教育作用,这项工作还没有找到循序渐进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三、国家职工(企业老板)没有起好头,城镇周边的坟茔也不全是国家职工修的,当地百姓也占有相当比例。但百姓修坟原本没有现在这样讲究,修个土堆、砌个坟头就可以了。是国家职工的豪华型修坟启发了众多的百姓:为什么他们能当国家干部、能当大老板有钱,原来是老坟修得好。攀比风由此兴起。【阳江殡葬制度】

四、殡葬文化的影响, 我们说殡葬文化,实质上是一种祈福文化的行为表现。祈福就是趋利避害的意思,关于趋利避害,我们也许都曾经有过类似的心态和所见所闻。张三说一年来总是坷坷绊绊,做啥啥不顺,想啥啥不成。请易经大师掐指一算:流年不利,迈过二月就好了,果然从三月份起一路顺风;李四说,今天感冒,明天发烧,为什么总是病秧秧的?请地理先生一看,先生直奔主题:去看看祖坟是否有什么妨碍?到得坟上一看大惊失色:中线正前方的山凸上不知什么时候移动公司建了一座通讯三角架。原来是现化文明建筑影响了先祖福荫的功能。请先生把中线偏转15度,好了,全家健康,一切顺利。这些事例表面看来是一种迷信,实质上是祈福文化在我们生活中的强烈渗透。阴阳先生对张三李四所做的是一种心理暗示,是一种心理调节,是一种不良心理的转移,更确切的说是一种心理抚(安)慰。但针对有些时候、个别地方、某些具体的人和事而言,这种心理抚(安)

慰活动非常奏效。对此,绝大多数人都会持同一个态度,那就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祈福文化就是这么一种似有还无的意识形态。不过话说回来,正是因为人们的这种意识形态和思想基础,修墓建坟才显得如此突出和重要。修墓建坟不单单是为了安顿亡灵,更重要的是要求祖先在死后进一步担当为后人创造幸福、实现荣华富贵的重任。这就是我们目前面对的事实和火葬制度难以有效推进的根本原因。

建议:1、全市在现有基础上再增设一到两处火葬场,缩小距离、扩大辐射;2、以县为单元,各建一处骨灰堂,建设设计与规模以超前30年为基点;3、我们可以尝试以计划生育制度来管理和推行火化:国家职工死后必须实行火化,国家提供方便和资金奖励,并免费存放骨灰30年,30年后骨灰由国家统一处置。之所以这样提,是因为人们都有从众心理。从众心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我怎么样你也得怎么样;二是大家都那样了,我也没话说;举个例子,计划生育左邻右舍都结扎了我也执行,你超生罚了1000元,我超生也交1000元;三是相信国家。我知道很多青年人结婚不看日子,就选五一或十一,因为这是国家法定的好日子。国家大于天,任何妖魔鬼怪都会望风而逃;这是一个好的心态,我们可以在推行殡葬火化制度时充分利用,更何况全国范围内一些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比如汶川地震遇难人员的处理都是国家统一安排,那还顾得上风水呀修墓呀,事情不都是一帆风顺吗?建议说骨灰存放30年,也就是后一代人成家

立业所需要的时间,到那时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幸福指数的提高,后一代人的思想认识也提高了,对长一辈的亲情也有所转移,骨灰由国家统一处理也就顺理成章了;4、市政府尽快组织相关单位与专家学者讨论修改现行殡葬制度,使该制度既能体现以人为本,也能体现科学发展,依据农村、城镇,职工、农民,山区、川道,民族等不同因素,要多元化,不要一刀切;

5、加大实行火葬制度的宣传力度,火葬制度提倡几十年了,但宣传效果总是不那么显著。还是宣传形式太单调,宣传内容太枯燥。我们不是经常讲要寓教于乐吗?我们为什么不能通过事例把教育的内容释放出来,为什么不能通过科技把教育的内容诠释出来,为什么不能通过轻松的聊天形式把教育的内容表达出来?所以说我们的宣传策略一定要改进,宣传内容一定要丰富,这样我的宣传效果才会提高,宣传目的才能达到(2012.2.3代表建议)

阳江殡葬制度 第五篇_2016民政局殡葬管理工作方案

一、征集到的殡葬管理方面突出问题

1.殡仪馆管理松弛,自选收费项目不够透明、不够公开;2.服务较差,服务态度生硬,存在故意刁难丧主的现象;3.风气不正,存在向丧主收受、索要“红包”的现象;4.有章不循,私自印制火化证。

二、整改措施及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间

1.关于殡仪馆管理松弛。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规范收费标准和操作程序,将自选收费项目张贴在殡仪馆事先告知丧主,事先明确告知丧主基本服务项目与自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把基本服务项目与选择性服务项目明确分开,明码标价,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强制或误导殡葬消费,自选收费项目由丧主自行待批,着力打造阳光殡葬、透明殡葬。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副局长

完成整改时间:2016年3月31日前。

2.关于服务较差,服务态度生硬,存在故意刁难丧主的现象的问题。在殡仪馆开展为民服务和廉洁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制定《殡仪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规章制度》,全体人员全部挂牌上岗,亮明身份,使用规范,文明用语,优化服务环境,殡仪活动中,做到“一杯热茶、一把椅子、一声安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成为群众满意的殡葬服务单位。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所长

完成整改时间:2016年3月31日前,长期坚持。

3.关于风气不正,存在向丧主收受、索要“红包”的现象的问题。完善拒收“红包”规章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和收受“红包”倒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名职工给予辞退。在殡仪馆显眼处和殡仪车张贴拒收红包的告示牌,统一制作工号牌,公布举报电话,殡仪馆全体人员与殡仪馆,殡仪馆与县民政局签订了拒收红包的责任状,对索要、收受“红包”的人员经查实后,当即予以辞退。同时,建立了丧主反馈调查制度。殡仪馆工作人员在接送遗体和火化遗体前,要先告知丧主收费项目和标准,告知丧主按规定不准收受红包,并将印有监督和举报电话的意见反馈表交与丧主签收,丧主如发现工作人员索取、收受红包、乱收费、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可随时向民政局反映和举报,民政局将在第一时间受理和查处,从源头上杜绝收受、索要“红包”和擅自收费的现象发生。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副局长

完成整改时间:2016年3月31日前,长期坚持。

4.关于有章不循,私自印制火化证的问题。对私自印制的火化证予以当场销毁。建立严格的火化证发放制度,确保火化证与死亡火化人数相一致,做到每月审核火化证。

责任股室:殡葬管理所,责任人:所长

完成整改时间:2016年3月30日前。

阳江殡葬制度 第六篇_2016年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全局,改革土葬,推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习,保护土地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

二、目标和任务

全镇范围内所有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葬,各村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墓地。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全镇殡葬改革工作。各村(居)要根据管辖范围成立由村(居)书记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殡改工作从上到下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居)要组织召开殡改工作宣传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

2、加大宣传,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各村(居)对本辖区内每个自然村或居民聚集地进行集中宣传,以发放《殡改宣传问答》,刷写殡改宣传标语,张贴殡改公告为主,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殡改政策法规。

3、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办理丧事的行为,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共同做好丧者家属工作,使其及时中止、改正违规行为。经做思想工作,拒不中止、改正违规行为的,及时上报镇民政所。对违反殡改政策的公职人员,由镇纪委组织等按照县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对拒不执行的,遗体不火化而实施棺葬的,通过做工作仍不主动执行火化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执行火化;对围攻、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和妨碍执行公务的,协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加快殡改信息网络建设。设立举报电话XX、殡改信息员,各村(居)信息员由监委会主任兼任。

5、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对各村(居)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考核的办法对各村(居)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末两位的村(居)书记或主任将在2016年专项会上做出书面说明;死亡后各村(居)干部应主动做死者家属工作,家属自愿遗体火化后,给困难补助500元/具,每火化一具给村工作经费300元。村(居)每年遗体火化任务不少于四具,如果年内死亡人数低于四人,则必须完成实际死亡人数,否则没有完成任务村(居),每少一具惩村(居)500元/具;若信息员上报不及时,每次扣信息员工资100元。

四、纪律和要求

各村党员、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抵制偷埋土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

殡葬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站所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形成统一组织领导,各站所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1、镇民政所要认真制定深化殡葬改革的规划和措施,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殡葬管理。

2、国土所依法查处非法殡葬用地、乱建坟墓的行为。

3、林业站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与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

4、综治办加强对治丧环境管理,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5、派出所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镇纪委要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借殡葬改革之机为个人捞取钱财行为。

7、XX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在本院及各行政村卫生所内亡故人员遗体的管理,未经殡葬管理部门不得擅自运走遗体的,对默许或同意运走遗体者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建立殡葬改革工作相关制度

1、人口死亡报告制度,各村(居)辖区内有居民亡故的,必须1个小时内上报镇政府民政所。

2、责任追究制度,全镇党员、干部,尤其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凡干部(含离退休人员)有赡养、监护关系的亲属死亡违反规定不火葬的,按县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责任。

各村(居)有居民亡故未报告或延误报告的,造成乱埋乱葬并形成事实的,由镇纪委给予负责人行政处理或纪律处分。

全镇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参保人员死亡的,丧属必须提供遗体火化证明,镇殡改办才能予以办理领取丧葬抚恤费用手续。

凡是全镇低保户,若家庭中有没有遗体火化的,立即取消家庭中所有的低保资格。

违反规定,造成乱埋乱葬的,按属地管理原则,责成丧属或丧事承办人起棺火化,不听劝阻的,报请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民政、国土、林业、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丧属或丧事承办人承担。

3、有奖举报制度

全镇范围内对逃避火葬进行土葬、乱埋乱葬等行为开展有奖举报,凡经查证核实的举报,镇政府对第一举报人给予200元的奖励。

六、惠民举措

对城乡低保人员、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90岁以上老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共六项(1、县内普通殡葬车遗体运送,2、遗体消毒,3、遗体冷藏3日,4、遗体火化,5、普通骨灰盒,6、骨灰寄存1年)。本县去世到外地火化的不享受该政策,外县去世就地火化的,凭殡仪单位出具的火化证,费用明细单及收费发票到镇办理免费手续。办理程序由民政所解释。

七、加强管理与指导

各村(居)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服务设施落实,推进移风易俗,使殡葬改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阳江殡葬制度 第七篇_2015加强民政工作实施意见

加强民政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七次民政会议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政〔2015〕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促进“四化”协调科学发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在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进程中贡献更大力量,开创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围绕******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扶持力度,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市民政事业城乡发展一体化,初步形成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明显增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加有力,民政基本社会服务网络健全有效的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救灾救济体系。建立并逐步完善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和救灾救援体系,建立覆盖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救灾工作网络。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障。积极开展减灾培训,实施以减灾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为重点的减灾宣传教育计划,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二)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和家庭收入核算机制,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推进城乡低保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所有符合条件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全面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工作,理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之间的关系,推进专项救助制度在覆盖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家庭延伸,探索建立资金落实、运转协调、管理规范、衔接有序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对低收入家庭面临的阶段性、临时性困难的及时有效救助,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补充作用。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在利用爱心基金开展医疗救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探索针对困难家庭的助学、住房、法律援助等项救助制度,提高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服务能力。

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供养资金及管理经费、人员工资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建立农村五保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基本实施五保对象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零支付”。全面整合农村养老资源,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推进敬老院法人登记,推行等级管理,促进敬老院健康发展。

(三)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十二五”期间,按照“试点先行、分期分批”的建设原则,每个县(市)建成1所集养护、康复、托管于一体,为老年人、孤儿、精神病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全面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孤儿安置、养育、教育、医疗康复、成年后就业、住房保障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着力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建设,提高服务困境儿童的质量和水平。完善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

(四)推进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在市县两级规划建设示范性老龄服务产业项目,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多方筹措资金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和企业在社区设置养老服务网点。以社区为依托,广泛开展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精神慰籍等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医疗卫生、居家养老等社区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文化娱乐、健身休闲服务。到“十二五”末,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平均拥有养老床位30张,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全市所有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建制村,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养老服务的目标。

(五)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以市县慈善协会为支撑、以慈善爱心超市为依托,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慈善工作网络。大力提高慈善机构的专业化程度,推动社会捐助工作规范化,提高慈善组织运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组织开展各类劝募活动,不断壮大慈善基金。探索慈善超市的长效运行模式,为社会捐助搭建良好平台。到2015年,90%以上乡镇(街道)要建立社会捐赠站点和慈善超市。贯彻《彩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福彩文化和保障能力建设,推动福利彩票销售量总体稳步增长,力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供有力资金支撑。

(六)创新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农村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城镇新建小区、新型农村社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原有社区要整合、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到2015年,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社区服务设施面积每百户居民不低于20平方米,6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80%以上的社区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健全多元投入和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壮大社区服务队伍,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调发展,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七)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落实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采取授权委托等方式,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落实国家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信息平台和政府资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有效机制,推行政府向取得3A以上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制度,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督导。加大执法监察力量和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八)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制度建设。坚持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和知识普及化的建设方向,适应社会服务个性化、多样化需求,遵循社会工作发展规律,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使社会工作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充实管理力量,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政策。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完善志愿服务体系。

(九)推进优抚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建立健全“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促进优待政策落实。保障优抚事业配套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各项抚恤金和义务兵优待金。加强烈士褒扬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建立健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继续完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优先重点安排扰抚对象危房改造,实现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医疗保障状况明显变化、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有明显成效的目标。

(十)做好军休人员安置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要求,改进服务管理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安置管理模式。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管理工作,落实其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医疗待遇,确保军队退休干部享受安置地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确保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各种地方性补助补贴经费落实到位。将服务管理机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有效解决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用房、服务管理工作及工作人员经费不足,不断改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

(十一)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围绕安置改革总体目标,全面实施新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安置主管部门和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合理编制安置计划。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刚性手段和沟通协调、制度激励等柔性措施,安排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职工,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录(聘)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积极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各级政府要制定落实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的优惠政策措施,着力完善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培养机制,广泛开展“订单式”培训工作,确保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加培训,培训合格率、推荐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十二)推动双拥工作创新发展。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持续巩固军民融合式发展成果,持续拓展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持续完善军民融合式发展机制。各级政府要坚持每年为驻焦部队解决若干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军地互办实事的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化工作机制。完善落实涉及军民利益的双拥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军民合法权益,促进部队与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政策落实和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强军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军供综合保障能力。坚持“平战结合,国防效益优先”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市军人接待站和月山军供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满足部队快速供应的需求。

(十三)增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服务效能。积极审慎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区域统筹、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要求,适时调整行政区划,编制指导未来、便于管理的区划调整方案,认真开展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工作,稳妥开展乡改镇、镇改街道体制调整,加快培育中心镇,使之成为连接城乡的节点和繁荣农村、服务农业、集聚农民的重要载体,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围绕平安边界建设,进一步提升边界线管理水平。按要求完成市县界线年度联检,积极调处边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研究拟定加强地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全面推进城乡地名设标工作,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完善地名标志服务体系,健全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建立地名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开展地名服务信息亭建设,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

(十四)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化管理,到2015年,全市每个县(市)建成1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救助管理站,并配备救助专用车辆等设备。推进救助工作进社区、进乡镇,基本实现街面无滞留流浪未成年人目标。推进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全市婚姻登记数据库建设,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确保婚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推行火葬,努力提高火化率。创新骨灰安葬方式,推行节能、节地、环保的绿色葬法。体现殡葬公益性原则,各级财政加大对公益性公墓的支持力度。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将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作为必备附属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全覆盖。加强对经营性公墓规划建设及经营行为的指导与监督,探索推行经营性公墓按比例配备公益性墓位,限价销售,惠及困难群众。改善殡葬服务设施,完善殡葬救助制度,“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市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

(十五)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标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民政事业发展各项规划,加快建设基本社会服务网络,采取加大政府投入、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婚姻、殡葬、养老、优抚安置、防灾减灾、社区服务、社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孤残儿童养育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规划项目按时开工、精心施工、如期竣工。统筹安排各类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做到既有设施与新建设施相结合、设施改造与功能提升相结合。积极推动民政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民政服务及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到2015年,形成总量适度、分布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和民政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综合信息服务与人口、社保、医保、工商等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基本满足城乡不同层次群众的服务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着力强化民政工作协作协同机制。各级政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建立健全做好民政有关工作的部门协作协调机构,制定相应的议事协调制度,积极整合民政工作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衔接,切实提高民政工作行政效能。各级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卫生、编制、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有关职能,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真正形成推进民政工作的整体合力。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有效整合内部力量,不断提高管理民政事务、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力。建立健全社会大力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协同机制,通过福利彩票发行、慈善捐赠、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工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途径,有效聚合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二)完善民政事业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进一步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筹集民政事业经费的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政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新增财政投入要优先用于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社区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方面,福利彩票公益金要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民政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确保与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需要相适应。(

(三)重点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层基础。各级政府要落实基层民政部门工作机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及设施、制度、队伍建设等实际需求,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服务,推进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所有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普遍达到“四有三全一加强一提高”的规范化建设目标,即有承担民政工作的机构,有适应工作任务需要的人员,有满足为民服务需要的办公场所,有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办公设施设备全、规章制度全、文档资料全;涉及基层的各项民政工作得到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四)继续保持民政部门优良作风。各级民政部门及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大力弘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竭诚奉献的“孺子牛”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增强社会管理创新本领,廉洁奉公、为民惠民,不断增强民政部门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阳江殡葬制度 第八篇_2016政风行风建设调研报告

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民政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要求,紧紧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纠风工作为突破口,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市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但是,受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 响,政风行风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何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民政已成为民政系统一个重要课题。下面,以铜梁为例作简要探讨。

一、我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基本情况

(一)政风行风建设机制逐步健全

铜梁县民政局党组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的重要抓手,积极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领导重视,明确工作责任。局党组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廉政建设总体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夯实了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查找和分析政风行风建设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局党组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坚持每周接待来访群众,到“阳光铜梁”直播间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分管单位的行风建设,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适时接待来访群众,有力推动了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周密组织,健全运行机制。民政系统科室(事业单位)多、业务杂,工作性质不同,根据工作实际,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就管行风”的原则,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筹划安排和组织协调,各科室(事业单位)结合本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相关窗口单位负责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局纪检组负责组织协调,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和组织民主评议,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做到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三是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先后印发了《铜梁县民政局窗口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实施细则》、《铜梁县民政局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将政风行风建设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局属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制度规定、《行风建设承诺制度》、《岗位服务规范细则》等制度,把政风行风建设评议活动与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保证了政风行风建设有章可循。

(二) 政风行风建设渠道不断拓宽

1、实施“八项行动”。结合民政系统思想、作风建设、深化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一是实施“阳光救助,亲情服务”行动。实行城市低保公示到户、农村低保公示到院,开展困难群众普查、建档、定期走访活动,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抓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全覆盖。二是实施“三进三查三回访”行动。进受灾农户、进倒房户、进生活困难户,查受灾情况、查倒房重建情况、查灾民生活救助情况。三是实施“做老人床前好儿女”行动。开展养老机构优质服务活动,开通福利机构普查公示服务监督电话,核实投诉案件,督促整改措施到位,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四是实施“做孤残儿童好父母“行动。多渠道做好孤儿(困境儿童)养育服务工作,促进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加强流浪乞讨儿童救助保护,开展主动救助,强化行为矫治、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帮助流浪儿童及时回归家庭和社会。五是实施“优抚对象热心关爱”行动。抓好优抚对象走访、帮扶、慰问,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六是实施“社区服务心连心”行动。抓好“一卡一档一队一台”建设。七是实施“丧家至上,诚信服务”行动。抓好殡葬改革政策宣传,落实殡葬改革惠民政策,执行“六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服务。八是实施“婚姻登记优质服务”行动。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开展人性化、标准化、优质化服务。

2、开展“社区工作日,居民开放日”活动。坚持“以民生为导向,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每个月确定一天,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班子成员全部参与,依次到各镇、街道开展定点接访或走访活动。一是走访体察访民情。采取分片走访、重点走访、主动约访的方式,深入村(社区)倾听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实现走访中解民难、聚民心、促落实。二是广泛宣传顺民心。宣传民政各项惠民政策,丰富群众的信息来源,化解对立情绪和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三是深入调研问民意。围绕困难群众的“柴米油盐”和事关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四是扶贫济困解民难。在倾听群众心声,深入调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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