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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

时间:2017-12-17   来源:产后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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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 第一篇_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九蜂巢人力资源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这90天又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 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

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

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如果(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

难产、多胞胎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不论是女职工产假,还是男方看护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1、产前假(孕期)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2、产假(产期)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产假,“工资”应全拿。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二)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3、哺乳假(哺乳期)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这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与产前假工资一样,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这里所称原工资性收入指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4.晚育假(晚育年龄是24周岁) 根据7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的以下简称《规定》,晚育产妇,在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的基础上,将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期间产妇将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配偶工资不受影响。

晚婚晚育 第二篇_晚婚晚育的危害

晚婚晚育将导致毁灭性灾难

婚姻、生育是人类主要生活的内容之一,是人类社会大厦的基石,他的合理、稳定与否决定着人类的未来。如果随意的改变他原有的制度,有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晚婚晚育就是在西方的一些科学家,对婚姻制度的一种引以为自豪的创新。所以晚婚晚育在西方发达社会蔚然成风,好像这种制度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一种新时尚。我国是在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由于人口过剩的压力作用下,采取了计划生育政策,才实行晚婚晚育的。时至今日卓有成效,中国的人口增长的势头得到了遏制。然而却出现了更大的危机:人口老龄化;新生儿不能自然分娩,而进行剖腹产的比例大幅度的上升;母乳喂养率大幅度的降低等等种种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晚婚晚育不无关系。我们应该正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做出适当的修正,否则我们将愧对我们的子孙后代。

那么,晚婚晚育是否合理,是否科学?他与上述问题是否有关系,就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一些错误的医学理论认为:女人第一胎的最佳生育年龄是二十五岁以上。我认为这个说法是极其没有根据的结论。恰恰相反它违背了人类几十万年或者有史以来,就已经自然形成的最佳生育年龄,在中国是女人十六岁以上。如果这个生育年龄有问题,就不会有今天的人类。也就是说这个生育年龄是经过千千万万年的历史证明是正确的。几十年以来晚婚晚育的实践,也证明妇女二十五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出现的问题太多。二十五岁确实是条红线,超过这个年龄的妇女生育第一胎,难产率非常高,出现大量的剖腹产案例。第一胎剖腹产就意味着其丧失繁殖能力,以后正常生育的可能性极低。只有第一胎正常生育以后才有可能多次生育。这种妇女难产的现象在今天的发达国家里是正常的。面对如此严重的生育危机,现如今的人们却对此不以为然。要知道在自然界中,出现难产就意味淘汰。虽然今天医疗发达,能够做到母子平安,但绝不意味着是社会的进步,而是人生理功能的退化。我不明白医疗发达的标准是什么?非得通过手术才能生育这就是先进?这是什么逻辑?这样长此以往就是人类灭种的灾难。 其二,非自然生育的产妇,其母乳喂养的比率非常降低。为了解决新生儿吃奶的问题,人们用其他乳制品来代替母乳。并形成一个产业,而且非常兴旺。现在社会上的乳业公司的业绩,是对这种现象的最好诠释。吃不到母乳婴儿的健康,必然会受到影响。这说明没有母乳来喂养婴儿的人,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哺乳动物的基本功能,这是一种人种功能的退化。在这点上我也很困惑:新生儿吃母乳自古以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过去的人们总是千方百计的设法让产妇增加母乳,也听说有些偏方可增加母乳。为什么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许多孩子吃不到母乳?我们的科学如此的发达,能让奶牛多产奶,为什么不能让孩子吃上自己母亲的乳汁?为什么非要吃牛奶,成为奶牛的附庸?面对如此严重的问题,人们却依然无动于衷、不以为然,把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当成是正常的,令人费解;由于过了最佳生育年龄,有些人可能就没有了生育能力,不孕不育的比例会大大地增加,会助长人口出生率的下降。这种状况比人口爆炸更可怕,人多了,可以用死的办法来解决。可要是不能生,那就一点办法也没有。

其三,据我所知妇女十六至二十岁生育第一胎的,大都能正常分娩,而且母乳喂养率也高(显然历史和现实都能找到根据)。(当然在二十五岁以下生育第一胎也能正常生育)只有在这个年龄段自然生育第一胎,才有可能实现优生优育。第一胎的生育年龄

非常重要,只有妇女能够自然生育第一胎以后,才可能继续生多胎,即使到了四十岁也能正常生育,才具有人口再生能力,三十岁以上的妇女很少能自然生育第一胎;自然生育不但对新生儿有利,而且对其母亲也有益。例如:电视剧上海滩的女主人公的扮演者,赵雅芝就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她排电视剧的时候,已是二个孩子的妈妈了。依然是亭亭玉立,美艳如花,犹如小姑娘一样。她就是没到 二十岁就结婚了。我在生活中也观察了许多,不到二十岁就生育的年轻的妈妈们。她们大多数都显得很年轻,看上去比同龄的小姑娘还年轻,身材匀称,体态苗条。剖腹产对妇女的伤害也同样不小,这是众所周知的,手术肯定对身体造成伤害。接下来大部分高龄产妇,分娩后衰老的快,体态臃肿。由于没有母乳,乳房不能被婴儿吸允,变成多余的装饰器官,她们的乳腺癌的发病率也会增高。

其四,晚婚晚育是对自然规律的挑战,人为地错过了最佳生育期。我们知道自然界

【晚婚晚育】

里所有的动植物都有它们自己生长规律,都有自己的生物钟。例如,一些动物在到了发情期就必须进行自然交配,在此期间它们会本能的,做出极其强烈的反应,生死不顾、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过了交配期,就不再交配和生育,这是生物的自然规律所决定的;我们耕种的庄稼也是要尊重自然规律,该种的时候种,该收的时候收,错过季节一年没有收成。在我国的东北有这样的农业谚语:过了芒种,不可强种;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就是这个道理。人也是自然之子,也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支配,到了性成熟期,也应像那些动、植物一样,顺应自然法则,该结婚的时候就结婚;该生育时生育。如果错过了最佳的生育第一胎的时期,就不要生育。如果非要生育,就会受到自然生育规律的惩罚。晚婚晚育就是违反了自然规律,错过了生育第一胎的最佳生育时期,所以就像没有成熟的果子一样,不能正常生育。所以出现大量的剖腹产、新生儿没有母乳等后果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另外,人们对人的生育期的理解有一个误区,就是把生育的整个周期和生育第一胎的周期混为一谈,两者是不一样的。妇女的生育周期从十六岁左右到四十几岁之间,而生育第一胎的周期也就在十六到二十五左右。没有第一胎的自然生育,

其它生育的时间段就失效了。只有第一胎的自然生育,其整个自然生育周期才有意义。

关于生育第一胎年龄的问题,现在的医学科学认为:人在二十五岁身体发育完全成

熟是最佳生育年龄,早婚早育不能优生优育。这是极为荒谬的,没有任何事实根据。我们可以观察一下,自然界所有的生物都不是以完全停止生长后才进行生育的,无论是动物和植物都是以性成熟为标志,在性成熟时就开始生育,才能达到繁殖的目的,生生不息。如果你细心观察,这样例子在自然界中随处可见,这是自然法则的核心。其实现在的人们早就知道人的成熟年龄是年满十八岁就是成人,并且将其纳入法律。所以就应该尊重自然规律,在这样的年龄就应该结婚生育,现在的人们不能明知故犯。

现在社会上发生的事,已经不能改变。我们最关心的是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事情:自然规律从来都是严肃的,只要触犯它一定会受到惩罚。由于人们没有根据的进行晚婚晚育,人为的阻碍人类生命的正常运动,是对自然生育规律的粗暴践踏,必然会受到惩罚,会给人类带来毁灭性的灾难。现在所受到的惩罚仅仅是事情的开始,远没有结束。自然规律是神圣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你触犯它,就会体验它的威力。它威力【晚婚晚育】

无比,顺者昌,逆者亡。在人类的动物属性没有改变之前,就必然受到自然规律的支配。虽然现在的人类科学进步了,社会的发展了。但人依然是自然之子,其自然属性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人要吃饭,要呼吸,人有生老病死等等。这些都是动物的基本属性,所以就必然受到自然法律的制约,所谓的人类法律在自然规律面前根本什么都不是。所以靠手术刀才生下来的、吃着牛奶长大的新一代,他们能否长寿、是否多病、他们有无再生能力、会不会变异等等都是个未知数。按逻辑推理他们都是未成熟的果子,是不会有未来的。如果这种事情发生,人类还有未来吗?【晚婚晚育】

可能有人会质疑我这种观点,认为晚婚晚育造成上述问题证据不充分。但现在的美国以及西方发达国家,他们没有计划生育,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有,有世界上最好的医疗体系,过着天堂般的生活,按理他们的人口应该成倍的增长才符合逻辑。恰恰相反,现实的美国以及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他们的人口并没有增长,有的国家人口还是负增长。他们的人口老龄化和人口负增长,使他们国家的人口没有大幅度的下降。如果扣除这些国家人口长寿和外来移民等因素影响,就会发现他们的人口负增长率会非常严重。更耐人寻味的是那些极其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却是在成倍的增长,并且达到饱和的程度。为什么会发生这样匪夷所思的现象呢?我认为根本原因就在于人们对自然规律的尊重与否,前者是违背自然规律进行晚婚晚育所造成的后果,而后者是尊重自然生育规律的结果,差别就在于此。主观上我想否定我的结论,希望我的观点是错误的,是胡说八道。但如果我的结论,最终证明是正确的话,并成为现实,我现在的这些话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那些坚持晚婚晚育人的基因,将会在这个星球消失;如果长期让我们的新生儿永远吃牛奶长大,谁敢保证他们的基因在经过几代以后不发生改变?如果发生改变,这样的后果不堪设想。

综上所述,过度晚婚晚育违背了人的自然生育规律,错过了人的最佳生育周期,长久下去,最终将导致人类丧失其再生功能。如果不改变现状,让晚婚晚育的行为继续泛滥下去,对于人类的未来说,那将是毁灭性的。人是人类文明的根本、是人类文明的基石,人出了问题,人类文明的大厦就会轰然倒塌,他所创造的一切就将不复存在。一种错误的理论并不可怕,可怕是人们不加鉴别的把这种错误理论无限的放大,将其推广到全世界。它就成了威力无比的精神原子弹,毁灭人类以及他所创造的人类文明。分析到这我的心情是:胆战心惊、毛骨悚然,太可怕了、太悲惨了。真有一种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感觉,我都有些不敢相信这样的结果,不知一些善良的人们对此有何感受?

上述分析,道理简单,问题严重。真心的希望今天的人们要尊重自然规律,对自然多一分敬意、多一分尊重,不可轻易的冒犯自然规律。为了人类的未来,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坚决的清除晚婚晚育伪科学思想,让人们知道过度晚婚晚育的危害。归科学自然生育的轨道,加大舆论引导积极倡导早婚早育(可以计划生育),缩短中小学教育,减少大学教育。这才是真正大爱,也许这样才能亡羊补牢,人类才能有光明的未来。

河北普阳:尹子文

2012年9月20日

晚婚晚育 第三篇_法定结婚年龄和晚婚晚育年龄

【晚婚晚育】

法定结婚年龄和晚婚晚育年龄

来源:互联网时间:2012-07-17浏览:422 次

(一)法定结婚年龄和晚婚晚育年龄

《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同时,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都提出“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晚育,可享受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二)如何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如果您想生育第一个子女,请您持《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和夫妻二寸近期合影照片一张,到婚后常住方户籍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三)如何办理《二孩生育证》

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二孩条件的,怀孕前需持夫妻户口簿、身份证、双方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生育证明,以及夫妻二寸合影照片一张,证件工本费5元到常住管理地居委会填写《生育二孩申请表》。同时,将有关证件、证明交给村(居)委会计生主任。

(四)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如果您要离开本区外出务工经商或居住30天以上,请持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证件工本费5元,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

晚婚晚育 第四篇_晚婚晚育政策有何奖励?

晚婚晚育政策有何奖励?【晚婚晚育】

【晚婚晚育】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晚婚的公民,增加婚假天数,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1、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2、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3、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4、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1)每月发给父母10元独生子女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2)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3)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4)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5)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6)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5、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6、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7、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晚婚晚育 第五篇_2016计划生承诺书

计划生承诺书

为贯彻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工作管理办法》和《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通知》精神,配合各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本人保证如下:

1、本人负有对 蓝山县浆洞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a标项目 工地范围内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

2、不聘用无计划生育有效证件和已计划外怀孕和违反计划生育未经处理的人员在施工工地工作;

3、施工工地开工前和施工期间做好对从业人员计划宣传教育工作;

4、聘用育龄从业人员时,保证做到:

(1)属流动人口的要持有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督促其按时到有关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查验和年审《婚育证明》。

(2)属常驻人口的须有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已生育者要按规定及时落实有效节育措施,如计划外怀孕的应及时就地采取补救措施,做到绝不能计划外生育。

5、本施工工地从业人员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的,愿积极配合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接受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处罚。

6、本保证书一式三份,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名后加署施工企业公章,项目经理、施工企业、市建设局各存一份。

施工企业:长沙市凯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个人计划生育保证书

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律责任。为确保我司计划生育指标落实,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做到:

1、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达到计划生育、 采取有效节育措施、为独生子女办证、晚婚、晚育要求。

2、未婚员工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观念,实行晚婚、晚育。正确对待恋爱、婚姻问题,保证不出现未婚先孕,未婚先育和早婚、私婚等违法行为,否则将视为自动辞职。

3、已婚女员工或已婚男员工其配偶未满23周岁生育的,将立即开除 。

4、已婚女员工产后3—6个月内,应首选上环措施,保证不计划外生育。自觉参加公司组织的妇检查环查孕活动,每月自觉进行经期冲洗登记。

5、已婚男员工有责任督促并做好其配偶在产后半年内选择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保证按期交回《计划生育回条》。

6、认真、如实填写个人计生生育资料,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报知公司计生工作人员。

7、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我司工作期间都不允许生第二胎。

8、积极参加公司开展的各项计生活动,全年能完成各项计生任务的,按《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进行奖励。不完成计划生育任务的个人按《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处理。

本保证书一式二份,公司和个人各执一份。

保证书有效期为:自二oo 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

甲方: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时间: 时间:

计划生育保证书

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确保 工地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现由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与 班组签订计划生育保证书。

保证书内容如下:

一、本班组外来人员已办理《暂住证》及《婚育证明》或《计生证明》,无雇请未落实节育措施、未交清社会抚养费、政策外怀孕的人员;按时督促育龄妇女做好查环查孕工作,协助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检查、督促工作。如雇请或收留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人员情况属实,自愿接受计生部门的有关处罚。

二、此保证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签名: 班组长签名:

计划生育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 目前 婚,生育 名子女(数字大写),当前女方(是/否)怀孕,怀孕 月。

本人郑重承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的通知(国计生发〔2002〕34号)和深圳市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计生承诺书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打击“两非”工作要求,迎接台州市9月20日专项检查,请各单位在9月18日前签订所有对象的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管理机构,一份留签订单位或个人。

承诺书样张附后,供各单位参考。

联系人:朱临萍

晚婚晚育 第六篇_2016XX区计生工作所需经费增长因素分析报告

**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有关文件规定、《责任书》考核要求每年经费投入比上一年度增长10%的要求,对我区2016年计划生育事业所需经费做了测算。2016年度计生经费共计***万元,上年度为***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一、计划生育人均事业费

2016年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应在2016年度人均20.2元增长达到22.22元,区划调整后区属***万人计算,总计***万元。 2016年度为***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万元。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费

我区流动人口****人,经过测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人均事业费***万元;技术服务免费经费**万元;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万元,共计***万元。2016年度流动人口****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人均事业费**万元;技术服务免费经费**万元;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万元,共计**万元。流动人口比上年度增加***人,流动人口经费增加**万元。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经费

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技术服务的要求和省《责任书》规定的人均***元的投入标准,按区域调整后农村人口***万人落实技术服务免费经费,共计***万元。与2016年度投入持平。

四、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016年度城区失业、无业和自谋职业人员***人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共计***万元。2016年度城区失业、无业和自谋职业人员***人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共计**万元。2016年度比上年度增加**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比上年度增加***万元。

五、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资金

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经调查,镇、街道计生家庭奖励扶助***人,每人每月80元,计***万元;2、特殊计划生育家庭扶助金。经调查,镇、街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妇**人,每人每月120元,全年需要扶助金***万元,独生子女伤、病残家庭夫妇**人,每人每月100元,全年需要扶助金***万元。以上合计***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人,增加经费***万元。

六、市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规定新增经费

根据《**市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规定》(***政办发〔2016〕**号)文件规定,经测算,新增以下经费****万元。2016年度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规定新增经费**万元。比上年新增***万元。其中:

1、《规定》第五条:农村居民、城镇无业人员和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失业晚婚晚育给予一次性500元奖励。三镇农村居民测算晚婚并晚育人员**人,奖励***万元;城区晚婚并晚育人员***人,应奖励***万元,合计***万元。2016年度三镇农村居民测算晚婚并晚育人员***人,奖励**万元;城区晚婚并晚育人员***人,应奖励**万元,合计**万元。比上年度新增**人,增加奖励经费**万元。

2、《规定》第七条:退二胎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预计2016年***户符合条件,奖励**万元。2016年退二胎**户符合条件,奖励***万元。比上年度新增**户,增加奖励经费***万元;2016年度农村独女户共***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提高到每月50元,奖励费***万元。计**万元。2016年度农村独女户共**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提高到每月50元,奖励费**万元。比上年度减少**户,减少经费**万元。两项合计比上年度增加**万元。

3、《规定》第八条:双女户绝育一次性奖励500元,双女绝育**人,计**万元。2016年度双女绝育***人,计**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人,增加奖励经费***万元。

4、《规定》第九条:对父母双亡的独生子女每月发放100元,直至18周岁。全区有**人,年需**万元。2016年度全区有**人,年需***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人,减少奖励经费**万元。

5、农村计划生育户的贫困学生被大专院校正式录取资助金。经调查***人,计**万元。2016年度**人,计**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人,增加奖励经费**万元。

6、农村独女、双女户新农合资金**万元。根据**政办发[2016]**号文件精神,农村独女户、双女户父母参加新农合个人缴纳部分由区财政负担,个人不再缴纳。根据区卫生局提报的数据,全区农村共有独女户、双女户父母人数***人,按个人应缴纳标准30元,共需资金***万元。本项为今年新增,比上年度增加***万元。

晚婚晚育 第七篇_2014延长产假申请书

第1篇:延长产假申请书范文

公司领导:本人生育产假即将到期,由于目前暂无人代替照顾孩子,因此,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延长假期手续,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xxx

第2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由于本人刚生育,本人体质虚弱,需延长产假,养好身体,特此请假,恳望批准!此致敬礼申请人:

第3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因本人生育后,目前无人帮助照顾孩子,特向领导申请办理延长假手续,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XXX

第4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本人属晚婚、晚育。鉴于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特请求延长休产假×个月(从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此致!申请人:××××年×月×日

第5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因本人生育后,由于身体始终没有完全康复,现需要延长假期,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从年5月1日至年2月1日)请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XXX

晚婚晚育 第八篇_2016计生承诺书模板

计生承诺书模板

本人申请办理 ,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1.其他需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女

死亡,但仍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无特殊情况需要说

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存一份。

计划生育保证书

保证书内容如下:

一、本班组外来人员已办理《暂住证》及《婚育证明》或《计生证明》,无雇请未落实节育措施、未交清社会抚养费、政策外怀孕的人员;按时督促育龄妇女做好查环查孕工作,协助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检查、督促工作,如雇请或收留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人员情况属实,自愿接受计生部门的有关处罚。

二、此保证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签名:

班组长签名:

计划生育保证书

一般来说,计划生育保证书格式如下:

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律责任。为确保我司计划生育指标落实,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做到: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达到计划生育、采取有效节育措施、为独生子女办证、晚婚、晚育要求。

2、未婚员工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观念,实行晚婚、晚育。正确对待恋爱、婚姻问题,保证不出现未婚先孕,未婚先育和早婚、私婚等违法行为,否则将视为自动辞职。

3、已婚女员工或已婚男员工其配偶未满23周岁生育的,将立即开除 。

4、已婚女员工产后3—6个月内,应首选上环措施,保证不计划外生育。自觉参加公司组织的妇检查环查孕活动,每月自觉进行经期冲洗登记。

5、已婚男员工有责任督促并做好其配偶在产后半年内选择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保证按期交回《计划生育回条》。

6、认真、如实填写个人计生生育资料,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报知公司计生工作人员。

7、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我司工作期间都不允许生第二胎。

8、积极参加公司开展的各项计生活动,全年能完成各项计生任务的,按《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进行奖励。不完成计划生育任务的个人按《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处理。

本保证书一式二份,公司和个人各执一份。

保证书有效期为:自二oo 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

甲方: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时间: 时间:

计生承诺书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打击“两非”工作要求,迎接台州市9月20日专项检查,请各单位在9月18日前签订所有对象的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管理机构,一份留签订单位或个人。

承诺书样张附后,供各单位参考。

联系人:朱临萍

计划生育管理承诺书

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企业在贵地区从事建筑活动期间,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统一管理本企业在贵地区所有项目部,并按照人口计划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项目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督促各项目部自觉服从工程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各项目部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及各项目部不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问题。

二、统一管理各项目部招用建筑民工工作,核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重点加强进驻建筑工地的育龄妇女(包括职工随带家属)计划生育管理,督促建筑工地建立项目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台帐,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教育,督促各项目部在建筑工地生活区宣传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情况,并在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指导下,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活动。

四、监督检查各项目部探亲来访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确保不应留宿的人员不留宿。对于建筑农民工配偶探亲来访,建筑工地项目部应督促办理暂住证等手续,并安排单间探亲房予以安置。

五、保证本企业及各项目部按照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要求,

报送有关计划生育信息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性。

六、建立本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档案,将本年度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文件、资料、宣传、检查等工作原始资料归集建档备查。

本公司保证本企业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社区)指导下,认真落实上述六个方面工作,做好本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及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理。

(印章)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企业和计生、建设部门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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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诚信承诺书

甲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乡镇人口计生办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乡镇**村民委员会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诚信计生小组成员: 为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国家、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计划生育诚信承诺协议: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自治区、市、县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优先优惠政策。

(1)2016年8月22日以后依法生育两个女儿、在产后六个月内自觉落实结扎措施的双女户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元。

(2)2016年8月22日以后依法生育除双女户以外的计划生育家庭,在产后六个月内自觉落实结扎措施的非双女户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1200元。

(3)1979年11月6日以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依法生育一个男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4)1979年11月6日以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5)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终身只生 1

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该夫妇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年可获得720元的奖励金。

(6)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依法生育的独生子女或收养的独生子女死亡或残疾后不再生育不再收养他人子女的,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可获得每人每年1200元或960元的奖励金。

(7)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政府每年发放1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到小孩年满18周岁。

(8)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由乡镇人民政府代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

(9)就读河池市高中、罗城高中、罗城二高的正式录取女生中,凡属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双女结扎户的农村居民计划生育家庭的,免交学杂费。

(10)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桂政发[2016]28号)规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专和普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时,按照分数线总分降20分录取;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时,按照分数线总分降10分录取。

(11)对符合条件的诚信计生家庭有关部门优先实施小额贴息贷款,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

(12)诚信计生家庭因重大疾病或因手术致并发症、后遗症的困难家庭,有关部门优先列为特困户救助。

(13)优先免费参加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再就业培训。

(14)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当中当年没有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现象的,由乡镇政府给予诚信小组成员每人每年**元的物质奖励,并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元的奖励。

(15)对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季度参加一次妇检给予补助**元,外出务工的妇检对象寄回妇检报告单的每次给予补助**元,每落实放环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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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给予补助**元。

2、积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3、免费为乙方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每年为乙方提供免费健康检查一次以上。

5、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优生优育、不孕不育、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

6、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放环、取环、结扎、人流引产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生育或收养子女的,5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新生儿或收养的子女死亡的,5日内向甲方申报。

3、按要求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生育后3个月内自觉按规定要求落实放环或结扎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4、依法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未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做人流引产手术。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觉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报告,并及时落实补救措施。

5、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6、当诚信小组其他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出现政策外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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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违法生育行为时,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党政纪处分。

2、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除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违约人及其所在小组成员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

二、承诺期限

本承诺协议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定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定。 本承诺一式三份,人口计生办、村民委、诚信计生小组长各一份。

甲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乡镇人口计生办(盖章)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乡镇**村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诚信计生小组成员: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my/40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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