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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中学竞聘中层干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学校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的干部队伍,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坪山中学的优化整合,办好深圳东部人民满意教育,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学校教育发展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对学校部分中层干部职位进行公开竞聘。
二、竞聘原则
1、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4、坚持个人自愿、群众认同、组织考察原则。 三、竞聘职位 职位一:教导处副主任1人,分管教研、科研、教学资源管理及师资培训等工作; 职位二:教导处副主任1人,分管教务、学籍、第二课堂等工作; 四、竞聘的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活动;注重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修养、政策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5、有全局观念,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合作,相互补台。能够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对上对下言行一致,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作较繁重的工作任务。 (二)资格条件
1、学历: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3、经历:具有五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及三年以上部门管理岗位(含年级组长、科组长、工、团等)的工作经历。
4、年龄:45周岁以下(196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三年考核在称职以上,没有出现严重教学事故。 (三)职位条件
1、个人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具有较强的课改意识、教研能力和现代教育思想。
2、组织管理能力较强,且工作实绩较为突出,所管理的部门工作效率高、效果好,成员团结一心。
3、热爱教育事业,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业务熟练,肯于上进,能自觉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附:职位一条件
①、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曾主持过区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曾取得市级以上的个人教学技能比赛奖励。
②、富有创新精神,对学校的教学教研教改具有一定的组织指导能力。
③、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职位二条件:
①、工作热情、细心、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能吃苦耐劳在教育、教学工作中
任劳任怨,努力工作。
②、有较为良好的人际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并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六、竞聘程序
1、公布方案。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订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
2、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竞争,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按照任职条件和资格,由聘任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的人选。
4、竞聘演讲。学校召开竞聘大会,竞聘者就如何履行岗位职责发表演讲(时间5-8分钟)。
5、民主测评。竞聘演讲后进行全校教师民主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以上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测评高于50%者原则上纳入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由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等各方面进行组织考察,确定拟聘对象。
7、聘前公示。对拟聘对象公示一周。
8、聘任备案。竞争上岗人员,由校长颁发评聘任证书,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八、纪律和监督
1、参加竞聘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程序,凭自己的真才实学参加竞聘,不得拉票、贿选,发现有各种作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违者给予纪律处分。其他教职工在本次竞聘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也要给予纪律处分。
3、学校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接受群众投诉,投诉电话:84601307,84604101,对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要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其他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竞聘中层干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将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作进一步完善。
坪山中学竞聘中层干部报名表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聘用实施办法
为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建立办事高效、运转
协调、教育创新的学校管理体系,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培养人的渠道,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此办法如下:
一、 基本原则
本次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原则;用人、管人、育人相统一的原则。
二、 条件范围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师生,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各群众威信。
2、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3、具有民主、文明、求实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竞争、合作和管理能力;
4、年度考核达到称职以上等次的;【罗湖区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6、参加工作不满2年,调入本街道工作不满一年,不参加竞聘上岗;
7、原则上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上人员不再竞争学校中层干部职务;原任中层干部管理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8、新竞争上岗的同志学历必须大专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近5年来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量化成绩在全校中游以上。
9、受到过行政记过、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近二年内有体罚学生、乱发资料、乱补课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上级或学校记录在案的;近二年内被试聘、缓聘,不参加竞职上岗。
三、 竞聘上岗办法:
1.成立竟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考评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申请报名:
申请内容:年龄、学历、拟竞聘学校、职务、前段主要工作业绩,上岗后的打算。
说明:竞聘人员不能跨系列竞聘。
3.竞聘演讲及考评
(1)竞聘演讲:地点:中心学校 时间:9月27日
(2)考评:民主评议占40%、考评小组评议占40%、中心学校校长评议占20%。
4.本人申请并在教师会议上进行施政演说(演说的内容主要前段工作成绩,上岗后的打算、措施和竞争的岗位等).
5.根据竞争人员的演说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能力,一是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二是由中心学校考核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划出分数。各校以本人申请书名单印制选票(姓氏笔画排序),考核方式为民主评议,同意率必须达到60%以上。考核小组考核为百分制,分数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
6、根据竞选人员的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学校中层干部,学校在明确受聘干部的责任、权利、义务后由中心学校行文公布,任期三年。受聘干部任期期间,民主评议信任票达不到2/3者自动辞职。
7.按照于部管理条例中,不实行干部终身制的规定;凡未竞选上的原学校中层干部和未参加竞选的学校中层干部,不再以干部身份使用,不再享受中层干部待遇。其职务自动免除。
四、 干部的聘用
1、竟聘人员录用后,可由上一级主管领导签发聘书,任期三年;
2、竟聘人员聘任后,与上一级主管领导签定管理目标责任书;
3、聘用的干部在任期内要接受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组织的对本单位工作的考核。
五、 干部的任期交流
1、聘任后的干部,在任期内可多:行任期交流制。
2、干部在聘用期间,主管部门可定期或不定期及年度工作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工作的需要进行任期交流。
3、干部在聘用期间,因工作失误或工作松弛等现象造成影响的,主管单位可随时解聘。
六、建立保障机制
4、推行培训机制。全体教职工和新提拔领导职务的教师,须参加学校有计划的培训。
5,推行职务升降制。对中层干部职务根据年度考核奖惩情况必要时可进行职务升降调整。【罗湖区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
6、推行推荐制。对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中层干部,学校党组织向区教育局推荐选拔任用。
七、注意事项
1、教职工要根据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需要选择人员,坚决克服“感情选人”、“关系选人”和“盲目选人”等不良倾向,特别是双向选择工作,要以“量才使用”、“合理使用”、“有效使用”为标准,坚决杜决“任人为亲”、“一团和气”等错误作法。
2、凡有夫妻有关系、真系血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一个部门,若竞争后在一个部门的,由学校安排交流到其他部门。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审判事业,坚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审判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写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和司法政务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三、竞争岗位及名额
根据我院中层干部及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本次中层干部竞岗职数为正职3名、副职7名。具体名额如下:
1、正职:刑庭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
2、副职:城关镇法庭副庭长1名、康庄法庭副庭长1名、立案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副庭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队副队长1名。
四、任职资格
1、竞争非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竞争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竞争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竞争法警队副队长应具有法警资格,竞争其他岗位应当取得法官资格。
5、竞争正职岗位,应具备任副职2年以上经历。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由本院起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2、公开报名。凡拟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于2XX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政治处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由政治处、监察室对报名者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争者名单。
4、考试。20XX年1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进行考试。
5、演讲测评。竞岗者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围绕自己参与竞争岗位的优势和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参会干警(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外)结合竞岗者演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得票数。
6、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经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
7、任职公示。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在本单位公示7天,政治处将在公示中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决定是否任用。
8、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任职人员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和任命。
六、组织领导
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高永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东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程序方面的事宜,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崔智兼任。
七、要求
为使竞争上岗顺利有序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法院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纪律。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请客、送礼、电话联络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搞贿选。如有违反,经纪检部门查实后,取消竞选资格,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3、加强竞争上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发现所属人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竞争,正确处理本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每名同志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出以公心填写测评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第2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XX〕1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等手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新水平。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数共5个。其中中层正职2名,分别是综合科科长1名、管理科科长1名;中层副职3名,分别是培训中心主任1名、综合科副科长1名、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三、竞争上岗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局机关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有竞争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
3、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3周岁、女51周岁,在竞争上岗时不能再任满1年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一般需在竞争职位的下一级职位任满2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在下一级职位任满一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破格晋升:(1)近三年内获得两次以上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2)由组织选派到县外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一年以上;(3)因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需要配备的非中共党员干部;(4)专业性较强岗位紧缺的人才;(5)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
5、身体健康。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只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不竞争具体职位。
(一)、准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县编委办核定的中层职数,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县建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单位内公布;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报名(12月12日)。根据核定的中层职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每人可报名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其中现任符合条件的中层副职可同时报名竞争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
2、资格审查(12月14日)。局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3、竞争上岗演讲及民主推荐、测评(12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竞争上岗演讲。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竞争的优势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讲结束后,全体干部根据竞争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对竞争上岗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竞争上岗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察任免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组织考察(12月21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测评等结果,按照多于职位数1-3名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2、讨论决定(12月22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结合干部队伍结构需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票决制确定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拟任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3、公示(12月23-25日)。将拟任人选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4、任职(12月29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集体确定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五、中层干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本轮任期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待遇按县委办〔20XX〕122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予以免职或不予任职:
1、政治素质差,工作精力不到位,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目标的。
2、在干部考察、评议或年度考核等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占30%以上的,或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中得赞成票数少于参加人数半数的。
3、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成立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郑科仁同志任组长,胡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顾武杰、欧宏伟、李先锋同志为成员。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激活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规定,确保竞争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仑委办〔20XX〕44号)和《关于做好区级机关中层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通知》(仑组委〔20XX〕27)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一)综合科(办公室):科长(主任)(副)1名;
(二)督查考核科:科长(副)1名;
(三)办证服务科:科长(副)1名;
(四) 建设服务科:科长(副)1名;
(五) 生活服务科:科长(副)1名;
(六)项目建设服务处:处长(副)1名。
二、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积极维护单位和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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