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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时间:2018-05-31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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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第一篇_最新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表一览

最新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表一览

2015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近日公布,为年均71269元,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比上年增长8.9%!以此我们可以推算出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线和下限

2016上海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上限: 2015职工平均工资*3=5939*3=17817元 2016上海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下限

2015职工平均工资*0.6=5939×60%*0.6=3563元

2016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仅供参考,以上海社保局公布为准)

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第二篇_2016年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2015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近日公布,为年均71269元,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比上年增长8.9%!以此我们可以推算出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线和下限

2016上海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上限: 2015职工平均工资*3=5939*3=17817元 2016上海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下限

2015职工平均工资*0.6=5939×60%*0.6=3563元

2016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仅供参考,以上海社保局公布为准)【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第三篇_2016年上海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2016年上海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标准公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16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上限为16353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3271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60%)。此标准的执行期为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2016年上海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271元

2016年上海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为:16353元

备注:近日上海公布了2015年职工平均工资为71269元,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之后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上海市人社局发布了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的社保缴费基数为:

最高缴费基数:2015职工平均工资*3=5939×300%=17817元

最低缴费基数:2015职工平均工资*0.6=5939×60%=3563元

(上海最新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大家可以点击参考:2015上海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对2016年的九大影响)

(上海2016年4月1日后的个人社保缴多少钱?企业缴多少钱?大家可以点击参考:4月1日后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市人保局表示,其中,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另外,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6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

2016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2016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注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6353元,下限为3271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注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注3: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注4: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6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第四篇_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来源上海12333)

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友情提示:

1、4月7日起,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网址:https://zzjb.12333sh.gov.cn)打印《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亦可持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卡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打印。

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2016年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请相关单位及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按规定进行申报调整。

3、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6年4月1日起调整,并从2016年5月起按照新的标准征收。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等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及时按新的缴费标准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注入缴费卡内,以免对个人权益造成影响。

4、根据规定,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从2016年4月1日起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

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第五篇_2016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注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3563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注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注3: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根据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和工伤三险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6%(单位按5%,个人按1%)。 注4: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4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注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

本标准执行期: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第六篇_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最新2016上海社保缴费比例一览

发布时间:2016-04-05 13:54来源:本地宝整理 分享到:

日前,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沪府发〔2016〕1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明确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的战略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促进本市实体经济平稳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9%调整为28%。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1%调整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二、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3%调整为12%。其中,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来的9%调整为8%,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及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3%调整为12%。

2015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近日公布,为年均71269元,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比上年增长8.9%!以此我们可以推算出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线和下限

2016上海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上限: 2015职工平均工资*3=5939*3=17817元 2016上海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下限

2015职工平均工资*0.6=5939×60%*0.6=3563元

2016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仅供参考,以上海社保局公布为准)

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第七篇_2016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注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3563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注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注3: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根据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和工伤三险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6%(单位按5%,个人按1%)。

注4: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4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注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

本标准执行期: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另附:2016年上海企业最低用工成本为44665.2元/人/年,

2016年起企业在不交住房公积金、残障金的情况下,员工即使拿最低工资,企业需承担的社保为1532.1元(含个人应承担部分,1157.98+374.12=1532.1元),加上最低工资2190元,合计为3722.1元。如加上房公积金127元、残障金57元,则最低用工成本达3906.1元/月/人。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4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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