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文章 > 经典美文 > 单独两孩政策

单独两孩政策

时间:2018-05-25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www.gbppp.com--经典美文】

单独两孩政策 第一篇_2016届高考政治备考: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2016届高考政治备考: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一、【热点背景】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尽管自70年代初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我国在50年代和1962~1972年间先后出现了两次生育高峰,使得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趋势始终没有改变。进入80年代后,人口增长的速度加快,每5~7年即可增长1亿人口,如此庞大的人口将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1982年十二大,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坚持优生优育,提高人口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是造福子孙后代的百年大计。身为80后的小编,出生时正赶上计划生育时期。

生育要有计划,但计划也并非一成不变,正所谓“文章因时而著,政策因时而易”。从1980年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到1984年提出在农村适当放宽生育两孩的条件,然后是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的通过,再到今天的全面放开二孩,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一直在处于动态调整的“进行时”。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下简称全面两孩政策),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二、【热点试题】

1.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事。由此可见:

①中国共产党的意志体现着国家意志 ②各级政府必须严格依法行政 ③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④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最高立法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2.放开“单独二孩”是我国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顺应了群众期盼,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专家表示,放开“单独二孩”可调节人口结构,缓解人口老龄化,不会导致人口暴涨。这说明:

①联系是普遍的,任意事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

②联系是客观的,但人们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创造联系

③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注意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④联系是多样的,要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3.(33分)材料一: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 4.8 亿,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家庭养老负担加剧。2020年以后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将逐渐减少,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

材料二: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5~1.6,人口总量虽然保持持续增长,但惯性趋弱;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13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本世纪30年代中期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 7提高到1/4;独生子女家庭1.5亿多户,独居老人的比例提高,家庭的传统功能有所弱化;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这些因素都从客观上推动了我国计划生育的调整。

2015年10月29日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确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材料三:越来越多国人为安全感买单。“宝宝的尿不湿是日本的,玩具是美国的,护肤品是德国的„„”时至今日,国人对国产奶粉质量的不安仍在发酵,淘宝上依然有196万妈妈只买洋奶粉,并且这个数量仍在增长;父母们在洋奶粉上的花销高达163亿元,平均每个家长花了8343元。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经济知识,分析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9分)

参考答案:①家庭抚养负担大,影响生活水平的提高(3分);②劳动力供小于求,企业用工成本提高,竞争力下降(3分);③社保支出提高加剧,国家财政压力,制约宏观调控能力(3分)。

(2)结合材料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识,分析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必要性。(12分)

参考答案:①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主观与客观的具体历史统

一。计划生育政策应随社会实际和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3分)②规律是客观的,要求我们按客观规律办事。人口的变化有其规律,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必须遵循这一规律。(3分)③联系具有多样性,人口问题受多种条件影响,计划生育政策要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3分)④矛盾具有特殊性,人口状况在不同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特点,必须对人口问题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3分)

(3)结合材料三,运用走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知识,说明政府应采取哪些措施,才不会让“越来越多国人为安全感买单”?(12分)

参考答案:①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加强宏观调控。(4分)②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以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市场道德规范等形式对市场运行作出规定,实施市场准入、竞争、交易规则。(4分)③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

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切实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建设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4分)

4.(28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新中国建立初期有4亿多人口,当时国家没有限制生育,提出“人多力量大”、“人多好办事”,人们也觉得“多子多福”。到了上世纪70年代初,我国人口已经多达8亿,国家开始关注计划生育问题。1978年,全国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把“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写入宪法。此后,中共中央发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国家的富裕和富强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独生子女政策实施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变化,我国生育率不断下降。2012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首次出现绝对数下降,2013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人突破两亿,人口老龄化加速,社会负担加重,独生子女政策引发了许多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如保持生育政策不变,势必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国际竞争力。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不断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可以有效应对和积极缓解人口结构性矛盾的长期影响,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新优势,准备更为有利的人口条件。

(1)请运用唯物史观解读我国人口政策的演变。(12分)

参考答案: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不断变化,人口政策也要作相应调整。(4分)②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具有社会历史性。人口政策的演变,体现了我国在不同社会历史时期对人口问题进行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的变化。(4分)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人口政策的调整,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4分)

(2)有人担心,人口政策调整会导致人口剧增,人们生活水平降低,不利于社会和谐和持续发展。请你联系社会现实,运用所学知识为其解忧。(12分)

参考答案:①人口政策调整不会导致人口剧增。文化影响人们的认识方式、思维方式和实践方式,人们“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传统思想的变化改变了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选择;抚养成本不断提高、符合单独二胎政策的家庭数量有限等诸多因素,都会制约人口剧增。(4分)②人口政策调整不会引起人们生活水平降低。人们生活水平根本上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新的人口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促进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4分)③人口政策调整有利于社会和谐和持续发展。新人口政策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有利于稳定家庭结构,增加家庭幸福感,有利于中国传统家庭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促进家庭、社会和谐和持续发展。(4分)

(3)人多未必力量大,关键是人的素质高低。中国需要从控制人口数量转向优化人口素质,只有全民族的素质提高了,才能不断提。(4分)

参考答案:①国家: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2分)②个人: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升自己的科学文化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2分)

5.(30分)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老有所养”正成为越来越迫切的社会问题。

材料一:

【单独两孩政策】

图2008—2012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数及老龄化比例注:①当某一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比重超过10%时,进入老龄化社会。②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中国为3870美元,美国为10645美元。

材料二:面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国务院颁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提出:发展老龄产业,向老年人提供适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商品和服务;培育养老服务市场,让老年人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服务。

(1)指出材料一图17和表的信息。(8分)

参考答案:图2008—2012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数逐年增加,人口老龄化比例在逐年提高,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2008—2020年,中国老年人口医疗费用占GDP比重在提高,而且幅度将越来越大,需要照料老年人口数量在不断增加。中国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适应,进入老龄化社会时的人均GDP远远低于美国。(8分)

(2)运用“劳动与就业”和“消费反作用于生产”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10分)

参考答案:①劳动者是生产过程的主体,在生产力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人口老龄化比例提高,意味着劳动力有效供给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将制约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生产。(4

分)②同时,消费对生产有重要的反作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生产发展。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和养老服务市场会拉动经济的增长,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生产的调整和升级也会起到导向作用。(6分)

(3)结合材料二,运用政府职能的有关知识,说明我国政府如何破解“老有所养”这一社会问题。(12分)

参考答案:①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政府通过经济调节促进经济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商品和服务,以满足他们的多样化需求。(5分)②履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政府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养老服务。(5分)③政府履行基本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一切。因此在养老服务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2分)

单独两孩政策 第二篇_“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现状调查

龙源期刊网 .cn

“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现状调查

作者:季永杰

来源:《法制博览》2015年第03期

摘 要:“单独二孩”政策是我国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为缓解我国目前存在的人口问题而适时提出的生育政策,是我国基本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补充,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选取不同地域省份颁布的“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过程进行综合调查,包括政策实施前的基本省情,实施中政策的差异,政策实施后的效果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其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单独二孩;独生子女家庭;申请率;地域差异;城乡差异

中图分类号:C92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08-0049-03

一、“单独二孩”政策实施的背景简介

自19世纪70年代我国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有效的控制了人口的增长数量,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力促进了我国发展和社会进步。但与此同时,我国人口结构呈现出不合理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是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目前我国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为1.5-1.6,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第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2012年比上年减少345万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13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2012年仍高达117.7。第三是家庭规模持续缩减,“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户均3.1人,较“五普”减少0.34人,独居老人的比例提高,家庭的传统功能有所弱化。第四是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

早在1980年,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告全体党员的公开信》指出“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当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条件成熟、时机有利。因而,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来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调研省份出台“单独二孩”政策的基本省情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修改后的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与此同时,国家卫计委要求: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单独两孩政策 第三篇_山西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细则

山西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细则

为在全省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晋政函„2014‟1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4‟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及条件

我省单独两孩政策适用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山西省户籍人口;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3、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

二、独生子女的界定

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包括收养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三、再生育审批

双方均为山西省户籍的单独夫妻,应当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男方为山西省户籍人口,女方为其他省(区、市)户籍人口

的,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

(一)审批主体。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的,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发证;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人口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发证。

(二)审批办理。

具体办理程序、所需证明材料、办理时限按照《山西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晋人口发„2011‟14号)的规定执行,该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独生子女和其父母婚育情况的证明材料等。

审批再生育时,申请人的父母是否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是界定“独生子女”的必要条件。

申请人符合两种以上再生育审批情形的,只按一种情形予以审批。

(三)特殊情况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父母无法补办或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属于事实上的独生子女或唯一子女的,需申请人父母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和所在单位出具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认定。按照再生育审批程序允许其再生育,但不作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的认定条件。【单独两孩政策】

2、申请人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的,须提供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同时,应提供死亡的兄弟姐妹的婚育证明材料。

四、政策衔接

(一)我省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时间为山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改《条例》、公布施行的时间,即2014年5月29日。

(二)在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之前,单独夫妻违法生育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政策予以处理。

(三)在《决定》发布之后到2014年5月29日《条例》修改之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已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应当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已生育但未处理的,按照《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进行处理,不再给予其他处理。

(四)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单独夫妻,自愿放弃再生育的,依申请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条例》规定的奖励政策。

(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自批准再生育之日起,收回并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正在享受的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各项优待和奖励;在2014年5月29日《条例》修改之前已享

受的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各项优待和奖励不再收回,之后享受的应当收回。

(六)技术服务与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的问题

1、对于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妻再生育的,享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单独夫妻以再生育为目的申请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并进入鉴定程序的,不需继续进行鉴定;已鉴定为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再生育。

(七)单独夫妻再生育子女的,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等规定享受产假。

五、责任追究

(一)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再生育服务证》的,审批发证机关应当撤销《再生育服务证》,已生育的,按照《条例》规定的违法生育行为处理。

(二)单独夫妻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后,以“身边子女数符合再生育条件”为理由而申请再生育的,不再批准其再生育申请。

(三)审批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发放《再生育服务证》的,依据《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按《山西省

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做好宣传引导。注重正面引导,充分肯定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肯定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贡献,充分肯定各级计划生育工作者的重大贡献。做好单独两孩政策的解读,回应社会的关切,把握主导权、话语权,为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搞好人口监测。建立人口出生监测预警机制,科学编制人口年度计划,合理划定人口出生规模,实行预警通报和约谈制度,做好风险防控,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幅波动,确保人口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机构队伍,确保基层有人干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继续做好重点地区特别是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快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计划生育服务与

单独两孩政策 第四篇_单独二孩政策

湖北“单独二孩”政策解读

标签: 单独二孩 计生 湖北

有了“大宝”,再生“二宝”。湖北的爸爸妈妈们,你们准备好了吗?3月27日,《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审议通过,湖北省正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单独二孩”手续如何办理?政策出台前已经怀孕的“单独”夫妇是否受罚?这一新政将产生哪些影响?小编为您解读“单独二孩”新政。

已经怀孕的“二孩”也合法

问:如何确认单独家庭?

答: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认为单独家庭。

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或者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亲育龄期内均死亡的。

问:“单独二孩”是分步骤放开,还是符合条件者一次性都放开?

答:一次性放开,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也就是说,自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后,只要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都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问: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奖励政策如何衔接? 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自批准其再生育下月起,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由原发证单位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问:“单独夫妇”在《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如何处理? 答:在《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单独夫妇”已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政策规定处理,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

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怀孕的单独家庭算不算政策外生育? 答:湖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时间,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修改[条例]决定》的时间,此后生育的,界定为政策内生育。

问:夫妻双方只有一人户籍在湖北,可否享受湖北的“单独二孩”政策?

答:可以。

问:湖北省“单独二孩”政策3月27日起实施,如何界定合不合法?

答:在中央规定之前生育的是违法生育;在中央规定之后,湖北省修订条例之前生育,属于行为合法,程序不合法,视情况进行人性化处理;湖北省修订条例之后即3月27日起生育的,属合法生育,但应尽快补办《生育证》。

问:两个孩子生育是否有间隔年限?

答:“单独二孩”政策在全国多地相继落地,细则各有不同。湖北不设生育间隔年限。 问:如果第二胎怀孕时查出是双胞胎,是否符合“单独两孩”政策?

答:单独家庭,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则不能生育第二胎。如果第一胎只有一个孩子,则允许生第二胎,第二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也是合法的。

问:流动人口如何申请?

答: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地申请办理,或者在网上下载表格、委托书,填好后连同申请材料寄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能生育二孩的6类家庭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5、再婚夫妇一方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无子女的;再婚家庭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

6、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的,除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外,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只有独生女的;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申办指南

填表只需几分钟 30天内发证

申请

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应持结婚证、户口簿、双方居民身份证和户籍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向夫妇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或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此外,还应提交单独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 办理

乡镇或者街道应当在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也就是说,自受理办证申请后,必须在30日内办结。(武汉市将时间压缩为15个工作日。)

“单独二孩”可享生育保险

单独二孩”政策放开后,武汉一些“二孩准妈”对二孩生育的相关保险、产假等关注起来。武汉市人社局称,符合政策生二孩的市民可享受生育保险。

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只要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并符合社保缴纳条件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 6个月以上。缴费要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新闻背景

再不调整劳动人口将锐减【单独两孩政策】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云彦3月27日介绍,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来,湖北省累计少生2000多万人。目前,湖北省总人口超过6000万,但劳动年龄人口达到峰值后开始下降,少儿占总人口比例已从2000年的24%下降到2010年的13.9%;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2010年为124.09,高居全国前4位,2013年仍然在118.45;49岁以上计划生育失独家庭逐年增多。“如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调整,几十年后劳动年龄人口锐减,老年人口比重过大,势必严重影响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影响湖北省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杨云彦认为,湖北省须尽早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计生基本国策没有动摇

“单独二孩”,只不过是生育政策完善进程中的一个节点而已。它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有利于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并不意味着否定现行的生育政策,更不能否定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杨有旺说,人口多,资源环境压力大,仍是基本国情和省情。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要在坚持基本国策的前提下进行。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三个不变”。

“普遍二孩”尚无时间表

“单独二孩”落地,让人们对“普遍二孩”有了期待。

专家分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是为进一步地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做准备、积累经验。 目前,人们期望的“普遍二孩”,根本还没有时间表。

影响分析

全省预计多生46.6万人 逾七成夫妇愿意再生一个

今年以来,洪山区就“单独二孩”提前启动入户调查登记。据初步统计,全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有3950对,其中有生育意愿的有2948对,占74.63%。

全省调查的情况与此基本一致。据官方预测,湖北省现有女方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62.94万个,预测可能增加出生46.6万人。这一数字对湖北省总体人口控制目标影响有限。“政策放开时间越早,堆积生育人群就越少。”杨云彦说,愿意生二孩的单独家庭,大部分将在政策调整后前4年出生,其中2014至2017年分别占3%、31%、25%和23%,“十二五”年均自然增长率可以控制在6.5‰的规划目标以内。

之后的“十三五”时期,“考虑到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开始下降,年均出生人口相比政策调整前增加不到10万人,且逐年递减。”

武汉市进行的测算分析显示,未来5年内,预计该市将累计增加出生约10.3万人。 养育成本成为生育阻力

调查发现,面临政策利好,不少人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二孩”的生育成本。不断攀升的生育成本让不少有意生育“二孩”的“单独”家庭犹豫。

29岁的武汉市民刘露生下儿子不到5个月,但这位新妈妈仍然十分关注“单独二孩”政策。作为独生子女的她本打算在32岁之前再生一个孩子,“但是养孩子的花费太高了,不算当时住院生产的费用,这几个月我们都花了快4万了。”刘露说,尽管自己和丈夫每个月的收入也不算低,“生了就要把孩子养好,所以我们还是只有再看看。”

小编调查发现,不少民众与刘露持有相同的看法。网友“幸福制造者”说:“二孩?不敢生,养不活呀。”网友“小点点”则表示,“生不起,我们能把第一个带好就不错了。”

有媒体曾报道,一个普通的武汉家庭,从孕育到培养孩子大学毕业找到工作,至少需要70万元。这个数字显然有夸大之嫌,但生育“二孩”的经济压力,也是客观存在的。 此外,医院床位、幼儿入园难等问题都成为动摇“单独”家庭再生育的因素。 武汉医疗、教育面临冲击

对于一些人担心的“二孩”到来会加剧教育、医疗、就业等资源紧张,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军晶认为,不会影响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不会对湖北省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较大压力。

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人口学专家的评估,实施“单独二孩”后,在生育数量、出生缺陷发生率等方面风险都是可控的;在分娩接纳能力、小学入学方面,全省也没有问题,但武汉需要防控冲击。

武汉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该市仍处在第四次生育高峰期内,“单独二孩”政策的启动实施后,明年迎来新一波生育高峰,增加出生人数约2.7万人,这将给住院分娩、儿童保健以及随后的入园、入学带来较大压力,建议符合条件的夫妇尽量错开生育高峰,该市也将升级公共服务,及时应对挑战。

政策回顾

1984年,提出“开小口、堵大口、刹歪口”政策,规定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况经批准可生育两个孩子,严禁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

1988年,《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普遍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孩子,禁止计划外生育。恩施州和长阳县、五峰县,实行稍宽的少数民族生育政策,农村人口可生育2个孩子。

1997年、2002年、2008年,先后三次对《条例》进行修改,相继调整、取消了生育间隔期,规定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可生育第二胎,对再婚生育适当放宽条件等。 2014年,允许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再生育一个孩子。

图表解析

单独两孩政策 第五篇_单独二胎政策人口模型建立过程

(二)问题分析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大的国家,同样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有限的国家资源,使得人口问题在中国显得由为突出,由于国家发展的要求已经不能适应计划生育政策,所以我们迎来了全面开放二胎的时代,在之前中国的人口数量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首先经历了新中国成立时人口剧增;然后随之而来的自然灾害和文化大革命,导致人口严重下降;接着改革开放使人口剧增;再到现在由于独生子女政策和生活压力增大中国出生率逐年下降,而与此相对的是死亡率逐年上升,所以我们可以知道中国现在的社会问题主要是人口老龄化,青壮年劳动力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开放二胎政策的同时,既要稳定生育水平与人口数量,又要考虑人口结构分布,实现人口发展自身的协调和可持续,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平衡。

对于问题一,单独二胎政策对中国人口结构和经济中长期的影响,想要预测中国未来50年内人口的数量和人口结构的变化,根据政策需求,我们就必须要知道中国现阶段的独生子女数量他们在各个年龄段间的分布情况,以此来考虑单独二胎政策对这些独生子女生育二胎意愿的影响。我们按照年龄段5岁一段,来收集中国人口数量,中国人口的死亡率,中国妇女数量及其生育率。当开放单独二胎政策后,我们需要再假设一个比较合理的变化生育率,通过这个变化生育率和死亡率来计算出开放二胎政策对我国人口的影响,从影响程度估计50年内的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变化,再从人口结构来判断对于中国经济中长期的影响情况。

对于问题二,我们不能把问题一和问题二割裂开来讨论,问题二应该是在问题一讨论模型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假设和对全面开放的考评,得到了相对符合中国国情的一部分参数,在这样的基础下,我们就可以做出的更加合理的数学模型,用这个数学模型再次预估并且求解第一问的问题,并通过参数的分析,我们可以解得一个最佳的全面开放二胎的时间点。

关于第三问,我们是在完成问题的过程中,针对实际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分析中得到的问题汇总,具体分析在模型评价部分。

(三)模型假设与约定

1:不考虑我国与其它国家的人口迁移问题。

2:不考虑战争、瘟疫等突发事件的影响。

3:假设各地人口政策的实施细节和开放时间都相同。

4:假设单独二胎政策的内容为:2010年一对夫妻只能生一胎,2010年后政策开放后,城市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情况允许生两胎,农村夫妇第一胎为女孩时,则允许生两胎。

5:假设全面开放二胎后,父母都是独生子女和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家庭数量一样多。

6:如果农村夫妇第一胎为女孩时,则5年后生育第二胎。

7:假设不结婚的成年男女用多胞胎的数量来抵消。

8:假设的各个年龄段变化的生育率合理。

9:假设各个年龄段的死亡率不变,以2010年调查数据为准。

10:假设女人15岁开始可以生育,到50岁左右停止生育。

(五)模型的建立与求解

我们在探究问题时首先应该想到,单独二胎的计划生育政策对人口的影响,归根到是对中国人口出生率的影响,所以我们研究的问题就变成单独二胎政策对出生率的影响和出生率对人口结构和人口数量的影响这两个问题的总和。

5.1针对问题一的模型建立与求解

我们在处理这个问题时,运用了把人口,按年龄段分段处理的思路,这样,我们在研究各个年龄段出生率和死亡率的同时,还可以兼顾人口结构变化的影响,这样处理问题一方面更加客观公正,另一方面更符合我们解题的要求。

5.1.1在模型建立前的准备工作【单独两孩政策】

我们在研究出生率时,需要数据的支撑,也需要一定合理的假设,我们从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中得到如下出生率与女性年龄段关系表,又假设在单独二胎政策放开后新生儿的生育率会得到的提升的幅度,由于我们假设女性生育新生儿

5.1.2初步建立模型

首先我们按照5岁一段来划分中国的人口结构,从0到5岁一直到95到100岁,由于100岁以上人口比较少,所以我们认把100岁以上归为另一个新组,这

个年龄组中的女性数量我们用Wi来表示,男性数量用Mi来表示,

这样我们就可以相对清楚的得到各各年龄段人口组成和和数目,我们先从出生率方面考评对人口的影响,我们假设原来每年新出生的人口数为B,出生率为R,这样我们就可以根据上面表格得知每一个对应年龄段女性的生育率为Ri,综上我们得到增长新出生人口数为:

BWiRi

i121

那么我们先不考虑死亡率,则人口的变化有如下简单的关系,其中N(t)代表每一年的全国人口数关于时间的函数,D代表每年死亡的人数:

N(t1)N(t)BD

现在我们假设在政策改变之后,每年的新出生人口的增加量为B,出生率的变化量为Ri,则我们得到每年新增加人口的数量如下:

BWiRi

【单独两孩政策】

i121

那么在单独二胎条件下,我们就可以得到以后的人口变化量为:

N(t1)N(t)BBD

综上整理,我们得到了不考虑人口结构情况下的人口变化模型,这个模型可以研究人口短时间内数量的变化量:

BWiRi

i121

N(t1)N(t)BD

BWiRi

i121

N(t1)N(t)BBD

5.1.3模型的完善

由于实际问题中,我们需要考虑到人口随着时间推移的结构的变化,和不同年龄段死亡率的影响,所以我们得到了类似下面的完善模型。

我们为了方便,先表示了在政策实施之前总的出生率大小:

BR N

政策实施前总出生率的大小可以可以简化我们的运算结果,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另外我们还表示出来了各各年龄段的死亡率,我们之前已经假设,各各年龄

段的死亡率不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47941/

推荐访问:社区单独两孩政策简报 全面两孩政策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