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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买汉堡

时间:2018-05-24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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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买汉堡 第一篇_新移民们,美国奥巴马健康保险要赶快买起来!

新移民们,美国奥巴马健康保险要赶快买起来!

Covered California是一个加州政府所办理的计划,支持您比较或购买私人的保险计划,并在符合资格时为您提供资金协助。本指南将帮助您更了解您的选择,并登记最符合您需求的健康计划。

开放登记期:2015年11月1日——2016年1月31日

从2016年1月开始的保险计划,其登记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15日

请新移民朋友在2016.1.31日前购买好健康保险,未购买保险者在美国停留时间超过35天会有罚款(罚款比重逐年增加)

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华人华侨同胞们开始知道和去了解奥巴马医疗保险(Obamacare),这项法案原名为“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Patient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PPACA)”,由总统奥巴马于2010年签署的一项联邦法案。这部法案实施至今,其主要目的是由美国政府主导下增加美国人民的医疗保险覆盖率,并能同时降低美国的医疗费用。

对于在美华人而言,奥巴马医疗保险不仅同样受用,而且在华人生活中也发挥着作用。美国医院看病昂贵,许多华人也因为这一点而极少上大医院寻医问诊。如今,申请适合自己经济收入的医疗保险后,华人便能使用医保就医,对于关爱自身的健康也做到了实质性的保障。

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将是Obamacare年度更新医疗计划的开放日。在此期间,华人可以根据需要申请新的Obamacare,或是更改医疗计划。

申请人群:

1. 美国公民或是持有绿卡的个人,其收入在16,243美元以上者。

2. 美国公民或是持有绿卡的家庭,其收入总和在33,465美元以上者。

申请时间:

11月1日-12月15日(Obamacare生效日:01/01/2016)

12月16日-1月15日(Obamacare生效日:02/01/2016)

1月15日-1月31日 (Obamacare生效日:03/01/2016)

因此,从2015年11月1日起,符合申请标准的华人可以开始递交申请。截止到2016年1月31日,为申请最后期限。

拒绝申请的后果:

符合申请的人若是既无办理普通医疗保险,也无申请奥巴马医疗保险,政府将以补税的形式进行罚款。根据规定,若无申请2016年奥巴马医疗保险的个人或家庭,将增收(罚款)年收入的2%的税费。

补税(罚款)免除条件:

并非所有没有保险的美国纳税人都需要缴纳罚款。

常见的免除罚款的条件包括:

(1)全年没有医疗保险的时间少于3个月

(2)在国外工作居住满330天的公民及绿卡持有者,或者满足美国税法其他国外劳动收入免税(foreignearned income exclusion)条件的公民及绿卡持有者,例如在中国有固定工作的美国绿卡持有人。

(3)三年内居住未满183天的外国人士(非绿卡持有者)(非税务居民183rule)。

(4)J,Q, F, M等非居民签证持有者。

(5)以及特定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包括收入特别低而不需要做税务申报的家庭。

申请途径:

华人可以自行上官网申请,也可到唐人街的三家保险公司当面咨询办理。

在此,建议华人亲自到保险公司,通过专业的保险顾问来办理申请。

1,申请过程中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对于医疗计划的选择也需要明确。

2,申请时,很多人只看价钱,而忽略了实际运用中会遇到的问题。如自己经常讯诊的医生所在医院是否接受自己所办的医疗计划。自己常服的药物是否包含在所申请的医疗计划中。

申请后的注意事项:

华人在递交申请后,也要实时关注进展。有时候由于所递交的材料不齐全,政府会发出信函,要求申请人补交材料。申请人收到信件后,也应尽快寄出补充材料,以确保奥巴马医疗保险的申请顺利过关。另外,申请人每年的收入若发生变更,不论增加或是减少,都应在60天内及时更新。家庭成员数的变更,申请人婚姻状况变更等也均需上报,保证自己在申请医疗保险时所记录的档案符合实际情况。

【常见问题】

PR是否必须购买医疗保险?不买有什么后果?

一般PR作为美国常住居民,必须遵守ObamaCare的相关规定购买医保。但是,每年居住在海外超过330天以上的PR,可以不买保险。不买保险的后果目前还没有定论,以防万一,应推荐PR购买医保。

不买ObamaCare医疗保险对绿卡身份的影响?

目前为止,官方没有给出任何的结论,我们只能从长远的考虑角度建议客户至少购买官方提供的Health Exchange或者符合ObamaCare要求的线下保险。

新移民暂时没有SSN(社安号)能不能买保险?

购买保险时,主申请人必须提供SSN,其他人可以不提供SSN。没有SSN的新移民因为还没有拿到正式的绿卡,所以不是qualifiednon-citizen,要等登录以后拿到SSN再申请。

购买ObamaCare保险之后,在其他州旅游时,如需就医,保险保吗?

要具体看客户买的保险是否保,不同保险差别挺大的。一般保险只包含外州急诊的。

搬家到其他州怎么办?

搬家、收入大幅增减或者家庭成员增减都属于“qualifying life event”,可以在HealthExchange关闭以后更换保险。

在中国有社保和商业保险,是不是可以不买美国的Obama保险了?

IRS规定在国外卖的保险不符合ObamaCare规定,除非该外国保险公司在美国某州HealthExchange 注册。

短期免处罚期(三个月)是怎么计算的?2015年会有变化吗?

是按独立的月算的,比如五月份有一天没有保险,那么一个月的免处罚期就用掉了;如果5、6、7月各有几天没有保险,那么三个月的免处罚期就用完了。并且三个月必须是连续的,一年内只有第一次短期无保险可豁免。

奥巴马买汉堡 第二篇_奥巴马凭什么战胜罗姆尼?向奥巴马学营销:

奥巴马凭什么战胜罗姆尼?向奥巴马学营销:(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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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7 10:44:06 星期三【奥巴马买汉堡】

“不做总统,就做广告人”。罗斯福总统的这句名言曾让无数广告人心潮澎湃。 奥巴马用神乎其技的手法让我们见识了两者的联系以及营销“远图谋国”的巨大能量。

毫不夸张地说,奥巴马的总统之路就是一部品牌营销教科书,奥巴马深谙政治营销之道:

一个梦想、一个口号,让支持自己的人压过反对自己的人;草根出身的奥巴马知道如何展示魅力、打动人心、贩卖梦想。奥巴马团队以精妙的营销技术打造出奥巴马这个改变美国政治史的金字招牌。

善于收集民意——市场调查

调研是决策的基础、营销的前奏。

对症下药,方可药到病除,如何找到症结所在?关键在于市场调查!奥巴马能赢得2008年的总统大选,并在2012年大选前经济萎靡的情况下,打破美国总统大选的魔咒,成功连任,“对症”当记首功。

在广泛地收集民意后,奥巴马认识到经济危机之下,选民们最关心的就是经济,以此为准打出的一套颇有章法的“组合拳”,最终让其入主白宫。

当经济改革裹足不前之际,愤怒的民众把怒气撒向了嗜血的华尔街,而就在“占领华尔街”风起云涌之时,“见风使舵”的奥巴马立刻迎合民意,转而抨击华尔街,同样获益匪浅。

当民众认为政府反恐不力,本·拉登适时毙命„„

凡此种种,无不是在市场调研,收集民意的基础之上,这种极具营销意识的“对症下药”,颇有借鉴之处。

公开表达自身的政策主张并持之以恒——单一品牌诉求

【奥巴马买汉堡】

鲜明而坚定的品牌主张是催生购买行为、建立忠诚度的核心要义,在收集民意的基础之上,奥巴马在竞选之初就提出了清晰而简洁的品牌诉求——“Change”(改变),并在各种场合、媒体前宣扬自己“Change”的决心和信心。

仅仅凭借这个单词,奥巴马就把经济议题、种族议题、政党议题、气候议题、社会保障议题等都囊括了起来。众多的品牌诉求凝练成了一个单一品牌诉求,奥巴马的政策主张变得清晰明了且极具传播力。

经济下行,“Change”势在必行,这极大刺激了人心思变的美国选民。见此主张,选民们眼前一亮、心头一热,旋即成为奥巴马的忠实粉丝,自此以后,凡其所到之处,必然群情高涨,“Change!Change!”的呼喊更是响彻云天。而“Change”也顺理成章地成为2008年美国十大热门词汇之首,影响之大,传播之广,可见一斑。

能催生行动,这正是“Change”这一主张最妙不可言之处。甚至连从未投过选票的宅男宅女们也走出家门,投出了神圣的一票,2008年的投票人数更是创下了美国总统竞选史上的投票记录!

品牌贵在坚持。从2008年大选前夕提出,到四年任期内对这一主张的坚持,“Change”已经成为了奥巴马的品牌符号。

公开表达自身的政策主张并持之以恒,个中详实,本书将为您一一解答。【奥巴马买汉堡】

个性鲜明的政治语言——广告口号

营销是系统工程,鲜明的品牌主张需要与广告口号配合使用才能相得益彰,深谙政治传播真谛的奥巴马对此了然于心。

于是在“Change”的同时,“Yes, we can”这一朗朗上口且兼具内涵和感染力的广告口号被创造出来并广为传播。这个充满朝气与希望的竞选口号不仅暗示了奥巴马能拯救美国,更暗示着只有大家团结一心才能改变美国。像耐克的“Just do it”一样,“Yes, we can”塑造了美国当时最为稀缺但却必不可少的精神——信心,并激发了年轻一代们极大的热情。

这一凝练而直接的竞选口号,极易调动选民的热情,让饱受经济危机之苦的美国选民感受到自己就是改变的主导者。口号催生行动,他们走向了选票箱,投给了奥巴马。

而“Yes, we can”这一口号背后的故事同样值得我们去挖掘和学习,比如奥巴马由极力反对到爱不离口对我们有什么启发性意义?比如由这一口号如何延生出了一系列传播甚广的营销佳作„„

善于利用传媒建立沟通——品牌沟通

网络时代,社会信息的传播方式已经发生了本质的改变。自上而下的金字塔式传播方式已是昨日黄花,信息传播已全面进入扁平化的网状模式之中。奥巴马选战的胜利,与他因势利导,妙用新媒体建立品牌沟通密不可分。

奥巴马被誉为“互联网总统”,其选战胜利,是品牌沟通的胜利,更是互联网的胜利。

奥巴马早已意识到互联网在品牌沟通中的巨大功力,因此棋高一着的提前延揽了一大批互联网巨头,如Google的创始人之一的施密特、eBay的创始人史蒂夫·卫斯理、Facebook的创始人扎克伯格以及乔布斯等都曾为其出谋划策。而网络短片、个人网站、电子邮件、电子游戏广告„„各种招式层出不穷,为奥巴马积累了最广泛的人气以及对手难望项背的竞选资金。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选民的品牌沟通,社交网站成了奥巴马的主战场之一,而其在Facebook、Twitter的粉丝数目更是千万以上!

本书揭示了奥巴马如何巧借互联网进行品牌沟通,表象之下又有什么奥妙之处,个中营销技巧又如何借鉴?

善于展示个人形象——广告

以传统视角看,竞选总统,拼的是资历和经验。当年,政治经验极为丰富的希拉里和麦凯恩就紧紧抓住奥巴马经验不足的小辫子,穷追猛打„„

正如百事经典的“新一代的选择”,资历尚浅的奥巴马兵行险招,大打“年轻牌”,展示自己年轻、活力的个人形象,最终反客为主,入主白宫,让经验丰富的希拉里为自己“打工”。

满大街的车贴、随处可见的T恤、海报,甚至超人版奥巴马、林肯版奥巴马、切·格瓦拉版奥巴马„„都是奥巴马展示年轻形象的不二法门。

奥巴马买汉堡 第三篇_杂谈

杂谈

大多数人喜欢搞双重标准,即对同一性质的事情会作出两种截然相反的判断。

比如“我最讨厌两种人,一种是种族主义者,一种是黑人”。

再比如,像这样的——

张大妈,你儿媳妇怎么样啊?

【奥巴马买汉堡】

哎呦,懒屎了,天天睡懒觉,啥事都不做,看着就心烦,家门不幸啊! 张大妈,那你女儿嫁过去怎么样啦?

每天在家什么都不用干,家务都是老公做,早饭都是老公递到床上去的呢,舒服的很呀!

还有政治上的,美国的“双重标准”世界有名,就不说了。。

像这种的就属于典型的宽以待己,严以待人。这种行为一般源于“自私”,也就是利己主义,属于人的自然属性之一。通俗的来说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不过在某些事物上情形恰好会反过来。同样是双重标准,却是“严以待己,宽以待人”。

比如,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庆丰包子铺吃饭,立马有网民跳出来指点:作秀! 美国总统奥巴马排队买汉堡,又有网民跳了出来:看人家!真正的民主! 结果,奥巴马摆拍作秀的现场图片在网上被爆了出来。。。

唉,哪怕你说大家都是在作秀呢。。啪啪啪!

还有最近在网上引发争议的两组图片。先是一组日本学生在泰国清迈机场候机时,安静有序的坐在地上看书的图片。中国网友:日本民族确实可怕,值得我们学习! 结果没过几天,网上又传出一组图片,西安十几名小学生在机场安检排队等候时,也是在安静有序等待的同时阅读书籍。结果下面的评论我想你们也猜到了,两个字——作秀!

哎?这要怎么说?这些人是从骨子里觉得自卑吗?外国的月亮也没那么圆啊?。。

唉,说到底还是立场不同,信念不同,认知不同,在带着主观情绪下定论。但是,最可怕的还是那些背叛自己立场和罔顾原则的人。

奥巴马买汉堡 第四篇_推广习近平包子铺点餐模式

推广习近平包子铺点餐模式,“三公”立马变“两公”

【习近平用餐包子铺消费21元】柜台工作人员称,今天中午12点左右,习近平和一行人乘面包车来到店中,分别排队点餐。据悉,他点了二两猪肉大葱馅的包子,共六个,一碗炒肝,一份芥菜,共消费21元。(12月28日《新京报》)

以前看到美国

总统奥巴马亲自

去麦当劳买汉堡

的新闻,中国人总

是分裂成两部分,

一部分人说他这

是在作秀,而另一

部分人则认为这体现出美国社会的和谐,和美国民众对总统这个职位已经不再那么崇拜;从奥巴马邀梅德韦杰夫街头吃汉堡一事,我们分明看到美国的自信,和对外交的驾驭能力;从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热衷于吃盒饭中,我们看到了一名台湾高官的清廉;而美国副总统拜登访华中午吃炸酱面,5人仅花79元的新闻,更让大家了解到中式快餐价廉物美,受欢迎程度并不逊于麦当劳、肯德基。

习近平此次带领一行人在包子铺分别排队点餐,不仅仅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具体行动,也彰显出新一代领导人平易近

人,真正“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而这样的示范作用,无疑给那些仍处于观望期的“馋嘴官员”们带来了新的心理压力。

应该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这一年时间里,中国官场“大吃大喝”之风已经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不但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很多不愿意过多在外应酬的公职人员也因此得到解脱,可以说已初步形成了除餐饮业之外的“多赢”局面。但令人担心的依然有两点:一是奢靡招待已转战会所、偏僻巷弄,尤其是机关食堂里,高档招待依然如故;二是“八项规定”能坚持多久,会不会又像过去各项规定一样,紧“一阵风”过后又恢复原样?

百姓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从建国60多年来的实践看,仅凭一纸公文去彻底限制公款“大吃大喝”,是完全不靠谱的,习惯于变通的中国官员,总会有办法化解“八项规定”这个“紧箍咒”。而要想彻底断了官员这一“灰色福利”,非得釜底抽薪才可能带来实效。而推广习近平在包子铺里的点餐模式,并加以制度化,是让“三公消费”变成“两公消费”的最有效措施。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点,就是将过去“逢公吃公”变成“逢公吃私”。具体说来,就是由财政部重新出台接待规定,禁止公款中列支任何名目的招待费,甚至应该取消餐饮业发票。今后所有外出“公干”者,都以习近平“包子铺点餐模式”,自掏腰包解决就餐问题,然后回单位以差旅费的“午餐补助”补偿,而报

销标准,没有必要再按照职务高低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所有在外“公干”的补贴标准都应该一个样,无论你是国家元首,还是基层办事员。建议就照习近平此次包子铺点餐花费21元为午餐补助标准,凡因公不能在家、在单位就餐者,每人每顿补贴21元。

与此同时,还必须整治机关食堂“公款吃喝”,除了彻底拆除机关食堂“包厢”外,还应该严管机关食堂的费用列支。只要做到“双管齐下”,备受诟病的“三公消费”,立马就会变成“两公消费”。

奥巴马买汉堡 第五篇_品牌们注意了

品牌们注意了,现在开始流行掉粉,让僵尸粉走开!

别再热衷于炫耀自家的粉丝数量,甚至不惜购买虚假粉丝了,这样做太OUT了!

品牌在制定社交战略时,不要一开始就问:我们要卖什么,怎么卖得更多,因为这可不是一个社交战略,而完全是一个广告战略。相反,社交战略要回答的问题是:我的受众在哪里?我怎样才能帮到他们?

去年,对僵尸粉忍无可忍的Instagram 终于爆发了,在全站范围内进行了一轮大规模的僵尸粉清洗活动,大约有1000万个账户被删除。这场清洗活动让一些名人抓狂,因为他们被“打回原形”了,Justin Bieber一夜之间掉了353.8万粉。中招的还有一批企业号,比如Nike、H&M、NBA和Louis Vuitton 的账号,一夜之间也都掉了10万以上的粉丝。主动打击僵尸粉的企业还有很多,包括汉堡王、国内的海尔、微信等。 上述做法似乎不可思议,但是站在商业的角度上评判,其实是高明的。因为品牌要净化自己的营销环境,为精准营销做好准备。

不爱我的请离开

近年来,为了打造炙手可热的名声,品牌致力于增加自己的粉丝,甚至花钱买粉。就连奥巴马都不能免俗,此前伦敦社交媒体管理公司 StatusPeople 表示,奥巴马的Twitter粉丝只有 30% 的账户真实存在或是活跃账户。

只是品牌似乎陷入了“粉丝经济”的误区,一味追求规模效应,却忽视了粉丝的本质。粉丝和顾客、用户、关注者并不是一个概念。一个品牌拥有很多的顾客、用户、关注者,却不代表着他们都是自己的粉丝。从商业意义上讲,粉丝是指对品牌有疯狂喜好的人,有着极高的忠诚度。

一向以拥有无数铁杆粉丝而自豪的苹果,就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学者Horace Dediu查看分析了iTunes账户和iTunes收入的两组数据后,得出结论:尽管iTunes账户实现很好的增长,但是苹果公司每年从单个 iTunes账户获得的收入在下降。

在WWDC2013上,苹果宣布iTunes 账户最新数字为5.75亿,较之3年多前,实现了6倍的增长,年均增长率为44%,每天增加 50万个账户。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绩。但是考察iTunes的平均收入,却发现每年从每个 iTunes账户上获得的收入,下降了一半以上。3年前苹果每年可以从1亿个iTunes账户中的每个账户获得超过70美元的收入,但3年后,5.75亿个账户中,每个账户每年只给苹果贡献了40美元的收入。 可见,那些聚拢在品牌账号下的人,大多数不是真正的粉丝,而是僵尸粉。

有研究表明,在Facebook网站上粉丝数量越大的品牌,其订单页面的到达率越低。在社交媒体上,僵尸粉的力量不可小觑,他们的存在有碍品牌发出自己的声音,且不利于品牌了解自己的粉丝。为此,海尔的官方微博毅然将140多万僵尸粉清除出去,只留下11万真实可靠的粉丝。这11万,海尔称之为“真兄弟”。 国外的汉堡王也是主动掉粉,比起海尔的决断,汉堡王做得更为人性化。之前汉堡王曾推出关注账号送免

费汉堡的活动,吸引了大批僵尸粉。尽管瞬间庞大起来的粉丝队伍让汉堡王倍有面子,但也带来了很大弊

端。汉堡王发现这些粉丝并没有拉动销量,因为僵尸粉不会出钱消费。同时这些僵尸粉的存在还影响了汉堡王与真正粉丝的沟通和交流,甚至会误导舆论。僵尸粉不说则已,一说就是“比麦当劳差远了!差!远!了!”、“怎么还不免费送堡?”、“觉悟吧少年!它们不会做活动了,都撤吧!”……

这些“煽动人心”的留言让汉堡王哭笑不得,原本以为可以从粉丝的回复中提取有效的营销数据,没想到竹篮打水一场空。汉堡王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便采取主动掉粉的策略。

汉堡王在Facebook上搞了一个“求掉粉”的活动,活动页面上只见两个选项:1.我是真粉;2.我是僵尸粉。点1表忠心,点2可获得一个免费汉堡,代价就是被汉堡王拉进Facebook黑名单。结果,汉堡王原有的3.8万粉丝掉了将近3万,只剩8481个粉丝。不过,这些忠实的粉丝也以买汉堡的实际行动力挺汉堡王,活动期间,汉堡王店内的汉堡被买光了。

与其说这是汉堡王“有钱任性”的一个营销策略,不如称其为汉堡王被僵尸粉激怒的暴举。虽然僵尸粉的离开让汉堡王的账号显得非常冷落,但实际不然,起码测试出了剩下用户的真心,从而实现更加精准的营销。 Instagram也是出于净化营销环境的考虑,而开展僵尸粉清洗活动。Instagram的官方账号在24小时内失去了近30%的关注者。但是Instagram并没因此遭受商业损失,有分析师预计,其广告收益将从去年的15亿美元增加到今年的27亿美元。

奥巴马买汉堡 第六篇_品牌营销在美国大选中的运用

品牌营销在美国大选中的运用

——评李光斗新作《总统战:奥巴马的政治营销》

2013年1月2日 04:04-新论 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许政

奥巴马成功连任,奥秘何在?日前新世界出版社推出了中国品牌竞争力知名研究者李光斗的新著 《总统战:奥巴马的政治营销》,对此做出全景解读。

“不做总统,就做广告人”,罗斯福的这句名言曾让无数人心潮澎湃。2012年,奥巴马击败罗姆尼,成功连任,用神乎其技的手法让我们见识了两者的联系以及营销对西方政治的巨大能量。该书作者认为,奥巴马的总统之路就是一部品牌营销教科书。纵观其竞选过程,可以总结出三条胜选秘诀:

一、注重收集民意。调研是决策的基础、营销的前奏。奥巴马能赢得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并在2012年经济萎靡的情况下打破美国总统大选连任的魔咒,“对症”当记首功。当经济改革裹足不前之际,愤怒的民众把怒气撒向了华尔街,而就在 “占领华尔街”风起云涌之时,“见风使舵”的奥巴马立刻迎合民意,转而抨击华尔街,最终获益匪浅。当民众认为政府反恐不力时,本·拉丹又适时毙命„„凡此种种,无不是极具营销意识的“对症下药”。

二、表达主张并持之以恒。鲜明而坚定的品牌主张是催生购买行为、建立忠诚度的核心要义。在收集民意的基础之上,奥巴马在各种场合宣扬“改变”的决心和信心。“改变”这一个词,把经济议题、种族议题、政党议题、气候议题、社会保障议题等都囊括了起来。众多诉求凝练成一个单一品牌,奥巴马的政策主张变得清晰明了且极具传播力。

三、重视口碑营销。以传统视角看,竞选总统拼的是资历和经验。但是奥巴马却化劣势为优势,大打 “年轻牌”,并致力于塑造自己的亲民形象:做俯卧撑、让儿童摸头、在街头排队买汉堡、在助理称体重时“动手动脚”、在大雨中演讲、在网上发照片证明自己的身份、粉刷墙壁„„无数幽默亲民的小故事让奥巴马不再高高在上,而是变得有血有肉,触手可及。同时,众多好莱坞一线明星为奥巴马“助阵”,乔布斯、扎克伯格等硅谷大佬,克林顿、肯尼迪家族等政界巨头也纷纷效力于其旗下。如此强大的明星阵容,奥巴马想不赢得粉丝的追捧也难。

当然,提到奥巴马的胜选,不得不提到其团队对新媒体的运用。在美国总统大选中,“宣传”和“筹款”是两大要素。奥巴马团队通过“尝试小额筹款活动”等举措,用手机和互联网将线上线下活动结合起来,不仅积少成多筹到了钱,而且提升了人气和知名度。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介绍奥巴马竞选营销战略的同时,也列举了不少营销案例,并提出故事营销的30秒法则,这不仅有助于读者理解品牌营销的内容,而且对于企业经营乃至个人求职都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奥巴马买汉堡 第七篇_进出口贸易实务课后案例答案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课本案例参考答案

第一章 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和包装

案例1

案情简介:

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买主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该货物部分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用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按该国法律应属“不正当表示”和“过大宣传”,遭用户退货,以致使进口人蒙受巨大损失,要求我方赔偿。理由有二:(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在关键工序上完全采用手工制作;(2)该笔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而实际货物质量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该货物与双方约定的品质相符。后又经有关人士调解后,双方在友好协商过程中取得谅解。对此,希予评论。 要点评析:

本案例合同中约定采用“手工制造”商品制造方法表示商品品质,是属于“凭说明买卖”的一种表示方法。从各国法律和公约来看,凭说明约定商品品质,卖方所交商品的品质与合同说明不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本案我方从根本上违反了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品质说明,从而构成卖方的违约行为,应承担所交货物与合同说明不符的责任。 同时贸易中如果采用样品表示商品品质需要在合同中明示或默示地做出具体规定,而本案例中合同中没有明确表示双方是采用样品成交,所以我方所说的实际所交货物与样品一致不能称为拒付理由。

本案例交易产品在实际业务中不可能采用全部手工制作,应该在合同中标明“基本手工制造书写纸”,以免双方产生争议,与实际所提交产品品质完全吻合。

案例2

案情简介:

买方向卖方订购50公吨货物,合同规定A、B、C、D、E五种规格按同等数量搭配。卖方按照合同开立发票,买方凭发票和其他单据付了款。货到后发现所有50公吨货物均为A规格,买方只同意接受其中的1/5,拒收其余的4/5,并要求退回4/5的货款。卖方辩说,不同规格搭配不符合合同,只能给予适当经济赔偿,不能拒收,更不能退款。于是诉诸法院。你认为法官该如何判决?理由何在?

要点评析:

法官应该判买方有权拒收4/5的货物,要求卖方退回4/5的货款,还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因为合同中的规格和数量条款属于合同的主要交易条款,卖方违反了规格和质量规定,按照《公约》规定,属于根本性违约,受到损害的买方不仅可以拒收货物,而且还可以提出索赔。 本案例合同中要求卖方对于ABCDE五种规格货物按照同等数量搭配,但是卖方都提供同样规格的A货物,属于违反货物规格的规定,相当于所有货物只提交了1/5符合合同约定,违反了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案例3

案情简介:

合同规定水果罐头装入箱内,每箱30听。卖方按合同规定如数交付了货物,但其中有一部分是装24听的小箱,而所交货物的总听数,并不短缺。可是,买方以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

为由拒收整批货物,卖方则坚持买方应接受全部货物,理由是经买方所在地的公证人证实:不论每箱是装24听或30听,其每听市场价格完全相同。于是引起诉讼。对此,你认为法官应如何判决?依据何在?

要点评析:

根据《公约》规定,卖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品质规格交货,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包装或者装箱,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通常合同中的包装条款针对包装方式或包装材料的规定,对于每个包装的数量,属于双方特殊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卖方没有按照规定数量装箱,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则本案例中买方可以拒收整批货物。但是案例中只是约定每箱的听数,一般认为卖方属于一般违约,所以买方只能提出索赔,不能以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为由拒收整批货物。

第二章 国际贸易术语

案例1

案情简介:

我某出口企业按FCA Shanghai Airport 条件向印度A商出口手表一批,货价5万美元,规定交货期为8月份。自上海运往孟买;支付条件:买方凭由孟买某银行转交的航空公司空运到货通知即期全额电汇付款。我出口企业于8月31日将该批手表运到上海虹桥机场交由航空公司收货并出具航空运单。我随即用电传向印商发出装运通知。航空公司于9月2日将该批手表空运至孟买,并将到货通知连同有关发票和航空运单交孟买某银行。该银行立即通知印商收取单据并电汇付款。此时,国际手表价格下跌,印商以我交货延期,拒绝付款、提货。我出口企业坚持对方必须立即付款、提货。双方争执不下,逐提交仲裁。如果你是仲裁员,你认为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要点评析:

印商应该付款。因为FCA 的风险点在货交承运人处,即本案中上海虹桥机场货交航空公司处,交货时间为8月31日,符合合同8月份交货的时间要求,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了交货义务,所以买方印商应该付款。

案例2

案情简介:

印度孟买一家电视机进口商与日本京都电器制造商洽谈买卖电视机交易。从京都(内陆城市)至孟买,有集装箱多式运输服务,京都当地货运商以订约承运人的身份可签发多式运输单据。货物在京都距制造商5公里的集装箱堆场装入集装箱后,由货运商用卡车经公路运至横滨,然后再装上船运至孟买。京都制造商不愿承担公路和海洋运输的风险;孟买进口商则不愿承担货物交运前的风险。试对以下问题提出你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1)京都制造商是否可以向孟买进口商按FOB、CFR、CIF术语报价?

(2)京都制造商是否应提供已装船运输单据?

(3)按以上情况,你认为京都制造商应该采用何种贸易术语?

要点评析:

(1)京都制造商不可以向孟买进口商按FOB、CFR、CIF术语报价。因为这三个术语只适合水运,交货点都在装运港船舷,即本案中的横滨港船舷。但本案中京都制造商不愿承担京都至横滨这段公路运输的风险,因此交货点应该在京都,适用多式联运。所以不能按FOB、CFR、CIF术语报价。

(2)京都制造商不需提供已装船运输单据。因为多式联运方式下不需要提供已装船提单。

(3)按以上情况,京都制造商应该采用交货点在货交承运人处,适用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如FCA京都、CPT孟买、CIP孟买。因为这三种术语的交货点都在京都货交承运人处,一旦在京都完成交货,京都制造商就不用承担之后发生的风险,符合京都制造商的要求;另一方面,印度进口商也无需承担交货前的风险,符合印商的要求。不过这三个术语中CIP术语为首选,因为此术语中包含保险,京都至孟买的风险可由保险公司承保,如果发生承保范围内的风险,印商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案例3

案情简介:

我某出口公司拟出口化妆品去中东某国。正好该国某中间商主动来函与该公司联系,表示愿意为推销化妆品提供服务,并要求按照每笔交易的成交金额给予佣金5%。不久,经该中间商与当地进口商达成CIFC5%总金额50000美元的交易,装运期为订约后的2个月,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该中间商即来电要求我出口公司立即支付佣金2500美元。我公司复电称:佣金需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试问: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我出口公司应接受什么教训?

要点评析:

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事先未协商好佣金的支付时间。我出口公司应吸取的教训是今后与佣金商就何时支付佣金做出明确规定,并达成书面协议。一般而言,出口业务中,佣金应该在出口企业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因为,中间商的服务,不仅在于促成交易,还应负责联系、督促实际买主履约,协助解决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以便合同得以圆满履行。

案例4

案情简介:

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贷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贷款退还买方。问这一份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

要点评析:

这一合同的性质不再属于CIF合同。因为合同条款内容与CIF本身的解释相抵触。抵触有二;一是合同在C1F条件下竟规定了“到货日期”.这与CIF价格术语所赋予的风险界限划分的本意相馆,按CIF是装运港交货,货物超越船舷后的一切风险均由买方负责。如果限定到货日期,岂不是耍卖方承担超越船舷后的一切风险;二是CIF是“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提供齐全、正确的货运单据,买方不能拒收单据,拒付贷款。而该合同规定‘如货运船只不能如期到达,买方将收回货款‘,实际上成了货到付款。由此看来,该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已与CIF价格术语的本意相抵触。尽管名义上是按CIF成交,但实质上并不是CIF合同性质。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

案例1

案情简介:

我某出口企业收到的一份信用证规定:“装运自重庆运至汉堡。多式运输单据可接受。禁止转运”。受益人经审核认为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相符,逐按照信用证规定委托重庆外运公司如期在重庆装上火车经上海改装轮船运至汉堡。由重庆外运公司于装车当日签发多式运输

单据。议付行审单认可后即将单据寄开证行索偿。开证行提出单证不符,拒绝付款。理由:

(1)运输单据上表示的船名有“预期”字样,但无实际装船日期和船名的批注;(2)信用证规定禁止转运,而单据却表示“将转运”。试对此进行评析。

要点评析:

两条拒付理由都不成立。【奥巴马买汉堡】

对于拒付理由(1),因本案中采用的是多式运输,所以不需要提交已装船提单。

对于拒付理由(2),因根据UCP600,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对于注明将发生转运的单据银行将接受,只要提单证实有关货物已由集装箱、拖车及/或子母船运输,并且同一提单包括海运全程运输。所以拒付理由(2)不成立。

案例2

案情简介:

【奥巴马买汉堡】

我外贸公司A与欧洲B商订立供应某商品500公吨出口合同,规定1月至4月由中国港口装上海轮运往欧洲某港,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增减5%。B商按时开来信用证的装运条款为1月100吨、2月150吨、3月150吨、4月100吨,每月内不得分批。A公司审核信用证之后认为可以接受,逐于1月、2月分别按照信用证规定如期如数发货并顺利结汇。后由于货源不足,经协商得船公司同意,于3月10日先在青岛将70公吨货装上C轮,待该轮续航烟台时,于3月18日在烟台再装75公吨。A公司议付时,提交了分别于青岛和烟台装运的共计145公吨的两套提单。当议付行将单据寄交开证行时遭拒付。理由:(1)3月应装150吨,实际装145公吨;(2)分别在青岛、大连装运,与信用证禁止分批不符。试分析开证行拒付理由是否成立?

要点评析:

两条拒付理由都不成立。

对于拒付理由(1),因本案中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增减5%,所以卖方3月装运货物在142.5公吨至157.5公吨之间即可,因此实际装145公吨,不存在不符点。

对于拒付理由(2),根据UCP600,在不同时间,不同口岸,将同一合同项下货物装上同一航次,同一运输工具上,并去同一目的地的,不能算是分批装运。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案例1

案情简介:

我方以CFR贸易术语出口货物一批,在从出口公司仓库运到码头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失,该损失应该由何方负责?如果买方已经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对该项损失是否给予赔偿?并说明理由。

要点评析:

保险公司不需赔偿。货物损失发生在从出口公司仓库运到码头待运过程中,此时买方对该批货物还不具有可保利益,因为本案采取CFR术语成交,CFR的风险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4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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