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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缴纳社保

时间:2018-02-24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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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缴纳社保 第一篇_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英文翻译

Nanjing Social Insurance Individual Payment Certificate for Insurance Enrollment

Name: ID Card No.: Social Security Card No.: Insured Status: Company Payment Company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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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1.This certificate adopts electronic verification and shall not provide certificates with the red official seal. If you need to check the authenticity, please log in the check platform of Nanjing Social Insurance Payment Certificate for Insurance Enrollment, http:// wsbs.njhrss.gov.cn/NJLD/web/cbzm/yzpt.jsp, with the ten-digit verification code on upper right of this certificate, or logging in the verification platform through using smart phones to scan two-dimensional code on bottom left.

2. This certificate's copy shall be effective. The verification code can be repeatedly used, but the previous code will be invalid after you print it again. 3. The verification code should be safely kept by individual. Please be aware of reveal. 4. Consulting telephone: 12333

Nanjing Social Insurance Management Center

Print time: 16:24:27pm, 2015.02.27

Payment Certificate for Insurance Enrollment Special Seal for Electronic Edition

南京个人缴纳社保 第二篇_南京社保中心流程

2010年9月编制

南京社会保险相关办理流程

一.南京社保的基数及比例

二.用工及社保增减员申报流程

南京户口需要提供就业证原件、户口本复印件,

非南京市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有办理的都要提供)及户口本复印件。 南京的合同要一式4份。

社保卡:

工本费20元/人,需要提供电子照片,规格是:背景为蓝底或者红底,像素为252*312,格式是JPG格式,请每张照片上写好个人编号(及社保号)和姓名,本市人员可以自行去社保局拍照,会有“照片采集单”。

(一)、社保增员

劳动合同备案程序:

1、新招人员用工备案须出示:

(1)、本市就业人员须出示《就业登记证》原件(此证在个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2)、外省市就业人员须出示《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证》原件(此证在暂住地的区职业介绍机构办理);

(3)、应届专科以上(含专科)学校毕业生须出示《报到证》;

(4)、应届中专学校毕业生须出示《毕业生推荐表》;

(5)、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

(6)、加盖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备案情况表》一份,表中须填写单位劳动保障证号、个人社会保障卡号等内容。初次在宁参保人员(包含曾在老五县参保过的人员)须先到二楼申请卡号。

2、续签合同鉴证须出示:

(1)、已到期或即将到期鉴证过的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份;

(2)、续签的新《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备案变更情况表》一份,表中须填写单位劳动保障证号、个人社会保障卡号等内容。【南京个人缴纳社保】

3、劳动关系转移备案、鉴证须出示:

(1)、《南京市职工商调情况表》原件一份, 双方单位须加盖公章;

(2)、调出单位与个人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书》原件一份;

(3)、调入单位与个人新签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

(4)、加盖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备案变更情况表》一份,表中须填写调出、调入双方单位的劳动保障证号、个人社会保障卡号等内容。

由用人单位专办人员提供申请资料,报市、区(县)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经审核后办理备案手续。

单位办理参保、补缴

1、单位参保

(1)、单位新参保或补缴须填写《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首次办理须经征管中心审批合格后,填写《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

(3)、多重劳动关系者参加工伤保险须填写《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

(4)、办理商调的单位须填写《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盖原单位的公章)和《职工参保花名册》(盖新单位公章)各两份。

2、单位参保须提交资料:

(1)、跨年度办理补缴时须出具原始的劳动合同、工资报表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农民工有限参加工伤保险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多重劳动关系者参加工伤保险需提供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当月的工资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保减员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1、单位填报表格:

用人单位填写完整的《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事业保险待遇申报表》。

2、单位提交资料:

(1)、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系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应提供本人的书面辞职申请;协商解除的,应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协议书)及有关材料。 中止社会保险

1、单位填报资料:

单位填写《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单位提交资料:

(1)、缴费单位转出最后一人时需提供当月的缴费凭证

(2)、办理调转至机关事业单位需出具调令和进编通知书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

三、养老保险办事流程

1、退休申请

(1)所需资料: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南京市职工退休核准表》(以下简称《核准表》)一式三份; ● 人事档案;

● 一寸照片一张。

(2)有如下情况的应提供相关资料:

● 独生子女或终身无子女的,须出具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属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的,应提供劳鉴会《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 因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或从事过特殊工种的,要在《核准表》的履历栏详细注明时间、工作单位、工种。

(3)申请人按受理回执通知的时间查询办理结果,一般情况下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4)注意事项

在社保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办理一次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指纹认证)。

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还应同时结算补充养老金,即来即办。

或其重新就业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 非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结算

(1)所需资料: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算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申请表》;

●《埋葬证》原件或复印件、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等材料之一。

● 申请人与死者具有法定继承关系的证明之一:《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

● 死者生前存折帐户,不能提供的,必须出具《公证书》。

(2)经审核申请符合支付条件的,结算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有补充养老金的,还应同时结算补充养老金,即来即办。

3、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待遇申请

(1)所需资料: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离退休死亡待遇审批表;

●《埋葬证》原件或复印件、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等材料之一;

● 申请人与死者具有直系亲属的证明之一:《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

● 死者生前存折帐户,不能提供的,必须出具《公证书》;

● 申请受益人之一是死者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还须提供:辖地劳动保障事务管理所出具的死者供养关系证明书,供养对象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中学生须出具学校在册证明;

● 委托办理的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

(2)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

4、 提前结算补充养老金申请

(1)所需资料: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 因调动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外地的,提供调动转移证明; ● 有特殊困难的,提供居委会证明及其相关证明。

(2)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

(3)注意事项

非退休人员死亡后,其补充养老金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起结算。

四、失业保险办事流程

1、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南京个人缴纳社保 第三篇_2014-2015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2014-2015年南京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

1、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 ,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南京个人缴纳社保】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2、社保缴纳比例计算(2400元为例)

养老保险:单位20%(480元) ,个人8%(192元)

医疗保险:单位9%(216元),个人2%+大病保险10元(58元) 失业保险:单位1.5%(36元),个人0.5%(12元)。 工伤保险:单位0.5%(12元),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19.2元),个人不缴费

小计:单位763.2元,个人262元

合计:1025.2元

南京个人缴纳社保 第四篇_南京社会保险相关办理流程

南京社会保险相关办理流程

一.南京社保的基数及比例

二.用工及社保增减员申报流程

南京户口需要提供就业证原件、户口本复印件,

非南京市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有办理的都要提供)及户口本复印件。 南京的合同要一式4份。

社保卡:

工本费20元/人,需要提供电子照片,规格是:背景为蓝底或者红底,像素为252*312,格式是JPG格式,请每张照片上写好个人编号(及社保号)和姓名,本市人员可以自行去社保局拍照,会有“照片采集单”。

(一)、社保增员

劳动合同备案程序:

1、新招人员用工备案须出示:

(1)、本市就业人员须出示《就业登记证》原件(此证在个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2)、外省市就业人员须出示《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证》原件(此证在暂住地的区职业介绍机构办理);

(3)、应届专科以上(含专科)学校毕业生须出示《报到证》;

(4)、应届中专学校毕业生须出示《毕业生推荐表》;

(5)、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

(6)、加盖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备案情况表》一份,表中须填写单位劳动保障证号、个人社会保障卡号等内容。初次在宁参保人员(包含曾在老五县参保过的人员)须先到二楼申请卡号。

2、续签合同鉴证须出示:

(1)、已到期或即将到期鉴证过的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份;

(2)、续签的新《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备案变更情况表》一份,表中须填写单位劳动保障证号、个人社会保障卡号等内容。

3、劳动关系转移备案、鉴证须出示:

(1)、《南京市职工商调情况表》原件一份, 双方单位须加盖公章;

(2)、调出单位与个人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书》原件一份;

(3)、调入单位与个人新签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

(4)、加盖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备案变更情况表》一份,表中须填写调出、调入双方单位的劳动保障证号、个人社会保障卡号等内容。

由用人单位专办人员提供申请资料,报市、区(县)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经审核后办理备案手续。

单位办理参保、补缴

1、单位参保

(1)、单位新参保或补缴须填写《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首次办理须经征管中心审批合格后,填写《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

(3)、多重劳动关系者参加工伤保险须填写《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

(4)、办理商调的单位须填写《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盖原单位的公章)和《职工参保花名册》(盖新单位公章)各两份。

2、单位参保须提交资料:

(1)、跨年度办理补缴时须出具原始的劳动合同、工资报表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农民工有限参加工伤保险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多重劳动关系者参加工伤保险需提供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当月的工资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保减员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1、单位填报表格:

用人单位填写完整的《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事业保险待遇申报表》。

2、单位提交资料:

(1)、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系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应提供本人的书面辞职申请;协商解除的,应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协议书)及有关材料。 中止社会保险

1、单位填报资料:

单位填写《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单位提交资料:

(1)、缴费单位转出最后一人时需提供当月的缴费凭证

(2)、办理调转至机关事业单位需出具调令和进编通知书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

三、养老保险办事流程

1、退休申请

(1)所需资料: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南京市职工退休核准表》(以下简称《核准表》)一式三份;

● 人事档案;

● 一寸照片一张。

(2)有如下情况的应提供相关资料:

● 独生子女或终身无子女的,须出具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属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的,应提供劳鉴会《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 因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或从事过特殊工种的,要在《核准表》的履历栏详细注明时间、工作单位、工种。【南京个人缴纳社保】

(3)申请人按受理回执通知的时间查询办理结果,一般情况下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4)注意事项

在社保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办理一次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指纹认证)。

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还应同时结算补充养老金,即来即办。

或其重新就业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 非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结算

(1)所需资料: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算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申请表》;

●《埋葬证》原件或复印件、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等材料之一。

● 申请人与死者具有法定继承关系的证明之一:《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

● 死者生前存折帐户,不能提供的,必须出具《公证书》。

(2)经审核申请符合支付条件的,结算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有补充养老金的,还应同时结算补充养老金,即来即办。

3、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待遇申请

(1)所需资料: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离退休死亡待遇审批表;

●《埋葬证》原件或复印件、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等材料之一;

● 申请人与死者具有直系亲属的证明之一:《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

● 死者生前存折帐户,不能提供的,必须出具《公证书》;

● 申请受益人之一是死者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还须提供:辖地劳动保障事务管理所出具的死者供养关系证明书,供养对象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中学生须出具学校在册证明;

● 委托办理的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

(2)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

4、 提前结算补充养老金申请

(1)所需资料: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 因调动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外地的,提供调动转移证明; ● 有特殊困难的,提供居委会证明及其相关证明。

(2)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

(3)注意事项

非退休人员死亡后,其补充养老金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起结算。

四、失业保险办事流程

1、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1)、单位填报表格:无

(2)、单位提交资料:

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时,需提交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的有关材料,包括:《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系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应提供本人的书面辞职申请;协商解除的,应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协议书等);户口簿复印件或公安部出具的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人员及五县人员);失业人员档案资料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 选择在南京市区领取失业金的应携带有效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选择回户籍地领取失业金的应提供户籍地失业保险机构的名称、帐号和

开户行;

3、 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4、 失业保险审核后,失业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后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两

张一寸照片及审批表到户籍地办理失业登记及失业金申领手续。

5、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扣除已经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但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按满1年计算。

南京个人缴纳社保 第五篇_南京代缴社保公积金协议

代缴协议

甲 方: 南京聚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社会保险 □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乙方的社会保险按南京市 基数缴纳,每月需缴纳 元,公积金按 基数缴纳,每月需缴纳 元,个人所得税按 基数缴纳,每月需缴纳 元。以上所项每月需缴纳费用共计 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注(□按年

缴纳服务费 元 □按半年缴纳服务费 元 □按月缴纳服务费 元。)

二、乙方按照每 1 个月为一个周期,每月25号之前汇缴下个周期的费用。(社保从 年 月开始,公积金从 年 月开始,个人所得税从 年 月开始)。如乙方需要当月25日前缴纳当月社保公积金费用则每月加收50元的服务费(在本公司首次参保当月不需要加收

50元的服务费)。

三、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打款后次月的 25 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甲方为乙方缴纳金额无误。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社保缴费基数为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五、在甲方为乙方代缴业务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 现金/转帐 形式按时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社保或公积金,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提供乙方两个打款账号, 乙方可选择其中一个账号打款,在打款完成后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打款完毕(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号码为: 13338636883),账号如下:(支付宝:13770653702 张巍伟)

七、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八、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社保或公积金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所有后

果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逾期缴费停保之后需要继续缴纳社保,则另需缴纳100元的停保参保服务费用。

九、其他

1. 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所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进行任何职务行为。

2. 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3. 如遇南京市政府调整社保基数事宜,则乙方社保最低缴纳基数跟随南京市社保基数调整而调整,相关费用增减而增减。

十、本协议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继续委托甲方代理,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两年。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日期: 日期: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2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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