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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一年一整治

时间:2015-11-12   来源:说说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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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一年一整治(一):适应社会管理新常态 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适应社会治理新常态,努力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新常态”就是指由过去的状态向一种新的相对稳定的常态的转变,是一个全面、持久、深刻变化的时期,是一个优化、调整、转型、升级并行的过程。针对我国发展进入关键期,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增长进入平缓期,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工商部门面临体制和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如何适应社会管理新常态,做好打击传销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是社会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社会治理新常态的特征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概念,治理已成为与改革、市场并驾齐驱的关键词。社会管理工作面临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由那个部门负责,以及部门协作中职责划分和责任追究等问题。当前社会治理工作具有以下新特征。

一是重视权利保护。为公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的职责。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稳的实质是维权”。社会管理工作不是“消防救急”,只有高度重视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各方面权利,

才能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社会矛盾。二是坚持依法治理。法律是治国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社会治理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才能建立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三是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社会治理既要讲法治,也要讲德治。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转型期间,人们的价值观念特别是青年人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发生了深刻变化,必须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四是强化基层治理。“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完善,基层治理缺位,会造成社会问题累积发酵,损害社区的和谐稳定,并最终影响社会治理的大局。五是高度重视互联网治理。互联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新领域、新内容。互联网既是社会治理的对象,也是社会治理可以利用的重要手段。互联网的虚拟性和便捷性的特点,造成了网络上鱼龙混杂,网络欺诈、网络谣言、网络传销、利用网络侵犯隐私盗取公共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互联网管理越来越成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六是强化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重特大事故灾难、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数量居高不下。新时期的社会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公共安全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

能力。

二、打击传销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一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等大量违法行为,违反了国家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二是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组织编织各种名目将人诱骗至传销窝点后,往往采取非法拘禁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处于传销“金字塔”底层的参与者流落异地,血本无归,部分涉传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三是对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三、当前传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

传销被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虽然经工商、公安等部门多年严厉打击,但在有些地方仍然屡禁不止,演变出一些新特点。

(一)异地聚集型传销

异地聚集型传销分为“北派传销”和南派传销。“北派传

销”人员以集体居住、集体活动为特征,以五级三阶制为奖金分配制度,生活环境恶劣,一般“入会费”在数千元左右,传销产品已沦为形式。在“北派传销”组织中,有时会采取变相暴力的手段,他们以招聘员工、网络交友等方式,把人骗到传销组织中后,用语言或者肢体暴力威胁、监视受害人直到加入或者交纳钱款。这种带有非法拘禁,暴力威胁的传销组织的危害尤其严重,受害者跳楼致死、至残的惨剧时有发生。“南派传销”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为噱头,特点是“拉人头、发展下线、高额的入门费、五级三阶制、家族参与”。打着“西部开发”、“北部湾开发”、“中部崛起”的旗号,以“国家项目”、“国家暗中支持”为幌子,传销理论更完善,印刷了很多非法出版物、光盘等,编造国家领导人讲话,甚至红头文件为“行业正名”,更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

(二)名目繁多的各种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是指利用国际互联网网络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以“网络营销”、“网络资本运作”、“网站推广”、“连锁销售”、“网络游戏”等名义遮人耳目,通过电子邮件或腾讯QQ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联系,有些甚至利用微信平台发展下线开展传销活动。网络传销突破了地域限制,对于跨国网络传销,由于其注册地和服务器常在国外,在国际合作中面临诸多难题,难以有效查处。我市近年来查获的“斐梵国际”特大网络传销大案,涉及全国17省、涉案15万人,涉案资金,案值14亿元。

(三)假借直销名义搞传销

企业销售产品可以选择常见的层级批发模式或者合法的直销模式。层级批发模式是代理商以批发价购进商品后,再加价销售给下级代理商或者商场超市。直销模式是企业销售人员(直销员)口口相传,分享消费体验的方式把产品直接销售给相对固定的最终消费者,节省了中间的广告费用和批发商代理费用。《直销管理条例》对设立直销企业、划定直销区域、培训直销员以及直销产品的销售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都进行了严格规定。传销组织利用群众不了解直销与传销区别的空子,就打着直销的幌子,“挂羊头卖狗肉”,采取“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方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那么直销与传销到底有哪些区别,群众又该如何辨别呢?

一是有没有依托店铺经营。这是传销和直销一个显著的区别,直销产品的输出是通过店铺,由销售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经营方式是店铺雇佣销售员。二是产品是否物有所值。直销的产品质量都有保障的,直销通过雇佣推销员口口相传介绍产品从而大大减少了做广告的费用,也导致了解此类产品的人会比较少,但是产品会物有所值。三是是否收取入门费。传销组织人员的加入都是会收取高额的入门费,传销就是靠着无限制地发展下线人头收取入门费来维持组织的生存。四是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直销企业通常让员工学习各种法律政策并要求直销从业人员合法的缴纳

打击传销一年一整治(二):2016年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2011年-2012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2011年-2012年,我镇打击传销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按照区打传办的工作布置,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真抓实干,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我镇未发现有传销组织活动。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1、镇委、镇政府的重视提升到新高度。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打传工作,把它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打传工作汇报,深入“无传销社区(村)”调研,部署打传工作。各打传职能单位认真落实镇委、镇政府的部署,把打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牵头、综治组织、部门协作。特别是作为打传工作主力军的派出所和工商所,在每次打传行动中都能做到紧密配合,步调一致,做好清查工作。【打击传销一年一整治】

2、抓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我镇继续致力抓打传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不断提升打击传销效能。一是公安部门转变为以刑事打击为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传销头目与传销骨干“闻风丧胆”、“无处遁形”。二是工商部门继续狠抓网格化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将打传工作和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齐部署、齐落实,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岗位和具体人员,使查处传销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执法力量

遍布城乡,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消灭一宗;三是继续加强打传信息化建设。大大提升打传工作效能。

3、抓查办大要案。我镇公安、工商部门紧密合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查办传销特大案件,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传销头目与传销骨干“闻风丧胆”、“无处遁形”。二是严防“死灰复燃”,对提供给传销人员居住及培训的出租屋进行停水停处理,坚决立案处理。

4、抓宣传教育攻势。今年以来,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发动

宣传教育攻势,努力营造共同抵制、共同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一是抓好传销易发人群的宣传。针对在我区活动的传销人员,绝大部分为外省人员的状况,除了传统的挂横幅、派传单、贴海报等手段,还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群发短信等受众广、影响大的优势,加大宣传攻势,增强宣传效果;二是教育社区(村)广大群众拒绝传销。充分利用各社区(村)宣传平台,用居民、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揭露传销的运作模式、常用手法、诈骗实质,鼓励他们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举报,并警示广大出租屋屋主不得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居住;三是做好被查传销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对一般受骗上当传销人员,向其派发打传宣传资料,举办临时学习班,帮助他们搞清楚直销与传销的区别,了解执法部门的高压打击态势,使他们自觉脱离传销组织。

二、下一步打击传销工作设想【打击传销一年一整治】

尽管我镇打传声势浩大,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但由于我镇毗邻xxx,传销活动容易滋生蔓延。因此,打传工作仍是我镇

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今后,我镇在巩固打传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要围绕建立长效机制,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重点,扎实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1、统一认识,健全长效机制,把创建活动作为今年打击传销工作的重点。传销是经济领域的“邪教”,是破坏社会和谐的“毒瘤”。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就是要在政府职能部门与基层居(村)委自治之间形成联动协作,建立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传销的格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符合中央方针政策,符合打击传销的要求。

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要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具体落实,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协作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各级党政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把创建工作纳入建设“平安和谐社区”

内容,与创建“无毒社区”、“文明社区”、“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等活动紧紧联系起来,努力形成互相促进的局面,并在财力上给予保障。二是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明确综治、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的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层层落实创建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级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制。社区领导小组包街道,社区干部包片区,居民组长包楼层租户。一包到底,不留死角。

2、坚持创新机制,整合资源,着力提升创建实效。一是结合宣传创建工作机制。要在落实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工

3、坚持预防为主,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创建氛围。针对传销的欺骗性、隐蔽性,在创建活动中,要注重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我防范抵御传销的能力。一是建立社区(村)宣传阵地,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公布典型案例,揭露传销欺骗手法,介绍防范措施,让基层群众不要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让外来群众自觉拒绝传销,让受骗群众主动脱离传销。二是搭建移动宣传平台,提示信息,开展抵制传销、拒绝传销宣传。三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揭露传销的危害和骗人的事实,表明政府打击传销的决心,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四是继续开展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厂、进学校、进市场、进家庭“六进”活动,促使全社会广泛参与,人人皆知。

4、积极开展打击传销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专项整治是打击传销的主要手段,全镇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把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重点,由原来的以清查驱赶为主转变为以刑事打击为主,工作方式由公安机关配合工商机关开展整治为主,转变为以公安机关侦办传销经济案件为主。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露头就打,积极破获传销案件,抓上线,打头目,狠狠打击传销犯罪活动,震慑传销组织。

5、完善打击传销工作制度,促进打击传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一是完善督查考核工作制度,修改评分规则,更科学有效地开展督查考核及地区分类监管;二是建立打击传销工作激励机制,对打击传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奖励,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打击传销工作积极性;三是进一步推动政府将打击传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打击传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打击传销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和谐发展的一项长期、艰巨而重要的任务,我们一定要以建设和谐湛江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打传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打传办的统一部署,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篇二: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总结

许昌市特殊教育学校

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总结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许昌市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和扩大全市创建“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成果,提高消费者自觉抵制传销活动的意识,全面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要求,开展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

1、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成立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由韩发亮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组 长:韩发亮

成 员:耿伟峰 郑保营 娄桂荣 董改青 各科室主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利用led屏显示、报栏张贴、专题展板制作和校园广播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打击传销进

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2、发放“公开信”和“倡议书”,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班 级签名活动。制作班级宣传手册,组织学生开展“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反传销自愿签名活动。

三、举办以“远离传销”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使师生了解非法传销的欺

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自觉性,同时要求若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报告。

四、利用主题班(队)会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学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使学生牢固树立远离传销的思想意识,并监督家长不参与传销。

许昌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3月16日 篇三:2011年打击传销工作总结4 microsoft word 文档

2011年银环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银环社区在上级领导的带领下,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具体部署,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社区内没有出现传销或变相传销的违法行为,取得较好的工作效果,我们的具体做法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落实打传工作责任制

社区成立打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打传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确保打传工作协调一致,目标一致,发挥最好工作效果。街道领导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特别是在打击传销专项大行动中,领导更是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与其他职能部门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社区领导带领委主任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履行属地管理职能。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部署周密,措施得力,始终保持严打态势。一年来,我社区打传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 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打击传销一年一整治】

我社区专门成立了由社区书记赵红菊任组长,社区副主任赵淑杰、片警李绍权任副组长,社区副主任王笑怡、闫玉敏、王静、王冬梅、李翠华、周妍希、李晋达、王丽、赵淑

杰为成员的银环社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12人以及社区防控人员5人,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领导小组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中。切实落实街道“打击传销联系卡、打击传销宣传单、打击传销公告、打击传销责任状、打击传销责任书”的五个一工作,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街道之间的互动机制。将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联系方式和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公布给每个居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及时掌握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领导。

三、 责任到人,划分区域,层层落实“打传”工作方案。 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让传销无立锥之地。将打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建立起“共治、共管、共建”的工作机制。按照打击传销属地管理原则,将打传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社区主任包楼包户,一包到底,布下天罗地网的防线,使得传销无立足之中。

四、 找准薄弱环节,强化出租屋管理。

为加强管理,社区与出租房房主签定打传工作协议书,有效推动打传工作的开展。 我们认真分析总结了以往打传的经验,针对出租房屋、闲置房屋便于传销分子藏匿的特点,对多年闲置房屋进行清理排查。社区对症下药,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

【打击传销一年一整治】

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

五、 打教结合,彻底消灭传销

首先是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及宣传手册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攻势,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街知巷闻、深入群众。社区通过印发给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我们还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打击传销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对于我们银环社区来说是在不断摸索、学习、借鉴他人成功经验中开展的。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上级文件精神和上级领导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借此次上级领导检查打传工作的契机,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找准差距,迎头赶上。在有成功作法中,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打击传销一年一整治(三):2016年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检、法机关支持配合下,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集中整治传销人员聚集情况严重地区,集中打击社会危害较大的团伙,教育劝返受蒙蔽参与传销人员,建立健全防控传销工作长效机制,防止传销活动滋生蔓延,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尽心尽力。

二、行动目标

集中整治传销活动相对集中、传销聚集多发地、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突出的重点区域,特别是主城区的传销活动,通过集中整治,要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传销团伙,查出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滋生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基础防控措施明显加强,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行动重点

(一)案件查处。全面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稳妥精确打击网络传销。集中查处以“1040工程”、“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为幌子实施传销违法犯罪的案件,积极查处涉及少数民族人员、港澳台人员的案件。集中整治期间,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工商、公安打传机关要查处传销案件数1件以上(含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驱散、捣毁传销点1处以上,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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