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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检查保分表,的通知

时间:2015-08-01   来源:说说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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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检查保分表,的通知(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打分表

社区及窗口单位卫生评分表

表2-10

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评分表

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检查保分表,的通知(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打分表

附件1

国家卫生城市(区)暗访考评样本数量表【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检查保分表,的通知】

若所查城市没有或无法查到某项样本(如铁路沿线),则此项算作得满分。

附件2

国家卫生城市(区)暗访评分表

暗访得分汇总表

表2-1

综合评价评分表【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检查保分表,的通知】

表2-2

健康教育与创卫宣传评分表

表2-3

市容环境卫生与环境保护评分表

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检查保分表,的通知(三):2015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复审准备情况汇报

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复审准备情况汇报

接区爱卫会《关于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复审的通知》(泰高爱卫传[2015]7号)文件后,我局严格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表,拿出具体迎检准备方案,坚持将创建卫生城市迎访准备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期全局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局全体负责人和骨干力量全身心扑在河道环境整治和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上,全区每天有近千人奋战在整治第一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做好水环境整治工作

城区和骨干河道水环境整治,我局投资近50万元,实施了宣南中沟疏浚修复、二井河疏浚、府后河疏浚等工程,修复蔡圩河路牙,清理了骨干河道沿线建筑垃圾。由于一些建筑工程施工在河上筑坝,影响刁铺镇区河道水系畅通,为保证河道在创建期间的水位和水质,我们增加了4台水泵每天引水,同时组织实施府前河清淤工程,确保镇区水环境优美。同时,我们每天开启宣南中沟泵站、二井河泵站对城区河道引水冲污,保持城区河道常水位。各镇街中沟和村**道环境整治,各镇街水利站都投入10多万元,组织劳力和车辆打捞了河面水草、漂浮物,清理了河坡河岸垃圾杂物,清理了渔网渔簖,胡庄对部分水毁倒坍的河坡进行修复和部分河道绿化养护补棵,等等。

二、强化涉河项目管理

涉河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我们一直持之以恒抓在手,创卫迎访工作布置后,我们又对干河和城区河道逐条组织过堂,未发现未批先建、违章占用、超范围占用等违规现象。我局江河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制定完善涉水项目申报程序。为完善涉水建设项目内部审批程序,我局制定了《长**线占用审批指南》,逐一明确了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与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及需提交材料,并予以公示,便于企业掌握审批程序。二是严格项目开工、放样、验收等监管工作。对新批的国电、伟业拆船等项目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批复意见,对涉河项目开工报批、现场监督施工、竣工报验、后期巡查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把关检查,确保项目按批复要求建设。同时正常项目占用许可证的年审工作,加大占用费的收取力度。三是强化服务。我局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做到主动上门服务,(

三、全区河道管理再上新水平

全区河道按照三级管理原则,我们首先抓好城区河道和区级干河管理,每条河道每天有人在岗管理,同时我们还将中沟和村**道管理督查工作紧抓在手,每周全区河道督查2遍,并按照河长制要求,逐河落实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标准、奖惩方式,全区河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没有临时突击应付检查现象,走上了正常管理轨道。

**区水利局

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检查保分表,的通知(四):2014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第1篇: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响应区委、区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号召,有效地把水利行政工作与之相结合,优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区品味、为民造福办实事,积极投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老边区20XX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安排》,结合我局行政工作实际,特将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老边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抓学习、转作风、提效能、保稳定、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在水利行政系统内部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干净、舒心的居住、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统一思想认识,领会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会议精神实质,明确任务,严肃纪律,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优势,组织动员水利行政部门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服务,为我区顺利通过调研考核,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1、局属各单位要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把“创卫”宣传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2、全体水利行政干部职工携起手来,并肩奋斗,把创卫热情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积极参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除害防病、卫生清扫、健康教育、倡导戒烟等活动,营造浓烈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氛围,共建美好家园,同享一片蓝天,为全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贡献。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水利工作结合起来

1、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在水利实际工作过程中,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与水利工作紧密结合,把调解工作寓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之中,水利工作贯穿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提高业务水平,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锻炼工作作风。

2、从我做起,树立新风,强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一是组织各水利站和局属各科室开展大扫除并进行卫生检查。二是从身边小事做起,公共场所尽量不要抽烟,办公室内窗明几净、文件档案摆放整齐。三是进行爱国卫生教育,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水利卫生城市形象,督促家人亲友做文明卫生好市民。

三、建立为民、务实的水利行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风,

认真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凭着争干实事、执着工作的激情和自我牺牲精神,始终把做好工作放在第一位,亲自动手清理各种卫生死角。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引导村民建立诚信守法、友爱互助、和谐共处的新农村道德风尚,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协调,加强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充分发挥水利工作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检查,监督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2篇: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早日把我县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县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会,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内外环境卫生,督促指导搞好分包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使干部职工的环境文明意识和道德素质显著提高,卫生健康意识不断加强,机关的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共同参与全县创建活动,实现机关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升整体卫生水平。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创建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学习县领导创建工作的动员讲话和县创建工作的部署、安排和要求,并结合实际开展讨论,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人人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并结合工作特点,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责任书》,制定工作计划和创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2、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局机关健康教育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健康教育科普知识专题培训会,丰富干部职工的健康知识,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同时开展无烟股室创建,使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全面达标。

3、提高机关卫生水平。制定卫生环境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治理和评比活动,规范卫生管理,完善卫生设施,消除和解决卫生死角,做到办公区环境干净整洁。

4、做好除“四害”工作。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工作,落实除“四害”工作经费,配备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开展综合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四害”孽生地,使“四害”密度有效控制实现达标。

四、实施步聚

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工作整体安排和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4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动员部署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制定《达县人事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落实任务阶段(20XX年5—10月)。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层层分解任务,开展专项整治,实现逐项达标。同时,根据工作落实情况,请县创建办指导工作,达到查漏补缺的目的。

3、自查、迎接检查阶段(20XX年11月)。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对照创卫标准,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攻坚、专项整治,巩固工作成果,迎接上级的检查。

五、工作措施

1、建立机构。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王弟善为组长,副局长刘家书、柏长青、梅 东为副组长,党组成员邓建国、李 钢、刘中传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钢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圣君负责具体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指导、督查全局创建工作。

2、广泛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增强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为实现创建目标贡献力量。

3、抓好落实。抽调精干力量,实行专抓,保证人员、经费等,把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量化,任务分解到人,按照局《实施方案》和县有关要求,具体抓好工作的落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并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县创建工作办公室,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督查。对创建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了解、解决、反映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与联系。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任务落实情况予以通报,好的表扬,差的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的,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保证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第3篇: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宜居城市“五城”同创的要求和部署,现依《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XX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普惠群众”的创建方针,坚持“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政企互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创建机制,全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卫生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旭光(市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郭保平(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 组 长:王锦锋(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乔 云(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刘旺珠(市人大副主任)

张文钟(市政协副主席)

郭贵和(市委秘书长)

许守盘(市政府秘书长)

孟林生(市委宣传部部长)

李荣中(市卫生局局长)

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创卫常务工作。

领导组下设五组一办:

(一)环境卫生组

组 长:孟林生

副组长:王正龙 梁通鹏 苏云福 张培吉

王孝德 赵立永 胡玉珍 韩锡涌

各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职 责: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二)环境保护组

组 长:杨郁玺

副组长:张万宏 梁通鹏 胡玉珍

职 责:负责对环境保护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三)行业卫生组

组 长:许守盘

副组长:李荣中 马太攀 田 曜 张力军

冯光源 张万宏 王玉平 张培吉

梁通鹏

职 责:负责对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四)督导检查组

组 长:杨有毅 张耀武

副 组 长:武鹏飞 董纪先

职 责:负责对创卫各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孟林生

常务副组长:张久珠

副 组 长:杨元忠 马明高 赵述灏

职 责:负责创卫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

(六)创卫办(爱卫办)

主 任:李荣中

副主任:赵辰龙 任德亮 武远东 杨同平

职 责:负责创卫的综合协调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创卫工作方案、迎接检查活动方案、综合材料的起草印发工作。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检查保分表,的通知】

由创卫办(爱卫办)总负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重视,率先垂范、真抓实干,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牵头单位:市政府秘书处。协助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2、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十大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市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助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爱卫办)

4、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5、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6、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二)健康教育

由行业卫生组总负责

1、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人员、经费落实,机构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社区、医院、学校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教体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街道、社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5、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所涉行业及单位)

6、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助单位:市新闻办、市党政信息网络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助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市工商局、市烟草专卖管理局)

(三)市容环境卫生

由环境卫生组总负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牵头单位: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环卫局、市城管执法大队、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2、各级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牵头单位: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协助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环卫局)

3、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大队。协助单位:市环卫局、市公安局、市交警队、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4、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牵头单位:市环卫局)

5、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协助单位:市环卫局、市环保局)

6、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牵头单位:市环卫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7、各类市场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大队。协助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卫生局、市交警大队、市商务局)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检查保分表,的通知】

9、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牵头单位:市园林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

1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协助单位:市园林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四)环境保护

由环境保护组总负责

1、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上一年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采用自动监测的城市,全年优良(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采用手工监测的城市,年均值要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处于全市域范围内,并向市区内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全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严格执行各项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监测规范(《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等要求。(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协助单位:市环保局)

4、市辖区内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其他水体无黑臭现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警队)

6、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由行业卫生组总负责

1、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卫生监督所)

2、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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