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原创美文 > 新秀美文 > 2015年3月工作日

2015年3月工作日

时间:2018-02-04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www.gbppp.com--新秀美文】

2015年3月工作日 第一篇_2015年3月作业许可考试(答案)

2015年作业许可考试

姓名: 单位: 分数: 姓名及简答使用正楷工整填写,禁止使用草书、花体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33分)

1、现场监督负责现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查处违章和隐患。下列不属于现场监督主要职责的是( ):

A 掌握作业区域、部位状况、工作任务和潜在风险;

B 监督确认作业许可相关手续齐全;

C 监督已制定的所有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D 负责审批和关闭作业许可证。

2、非常规作业许可统一由( )审批。

A 属地项目负责人 B 属地HSE监督

C 现场作业负责人 D 现场作业监护人

3、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 )。

A 一个班次 B 一个工作日 C 三个工作日 D 一个星期

4、作业许可证延期不得超过( ),在规定的延期次数内没有完成作业,须重新申请办理许可证。

A 一个班次 B 一个工作日 C 三个工作日 D 一个星期

5.二级动火作业需经过( )核实及审批。

A、项目负责人 B、主管部门负责人 C、主管领导 B、库站负责人

6.一级动火作业除需经过二级动火审批人核准后,还需要( )进行审批。

A、项目负责人 B、主管部门负责人 C、主管领导 B、库站负责人

7、在爆炸危险区域(含0区、1区、2区)内的动火作业,或者动火作业产生的火花可能波及到爆炸危险区域(含0区、1区、2区)的作业是( )级动火作业。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B、特级

8、在火灾危险区域内,且作业产生的火花不可能波及到爆炸危险区的动火作业【2015年3月工作日】

是( )级动火作业。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B、特级

9.动火作业现场应由( )监护。

A、动火区域属地责任方

B、动火作业方

C、动火区域属地责任方和动火作业方同时

D、不需要监护人

10.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 )(LEL)。

A、4% B、10% C、20% D、25%

11.需要动火的罐、容器、槽车等设备和管线,在清洗、置换和通风后,要检测( )浓度,达到许可作业浓度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A、可燃气体 B、有毒有害气体 C、氧气 D、以上都是

12.动火作业应使用( )台相同型号的检测仪检测气体,检测仪应在校验有效期内,每次使用前与其它同类型检测仪进行比对检查,以确定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A、一 B、二 C、三 D、没有要求

13.遇有( )级以上(含( )级)风应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遇有( )级风应停止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A、四 四 三 B、五 五 四 C、六 六 五 D、七 七 六

14.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的气体检测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等,其中氧含量应在( )范围内。

A、18%-21% B、18%-22% C、19.5%-22% D、19.5%-23.5%

15. 一份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 )处动火作业。

A、一 B、二 C、三 D、不限

16、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 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A、30 B、40 C、50 D、60

17、使用周期在( )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

A、7天 B、15天 C、一个月 D、三个月

18、临时用电作业线路严禁架设在树木、( )上。

A、墙上 B、电杆 C、脚手架

19、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天。

A 、1 B、7 C、15 D、30

20、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 )分钟后,仍未开始作业,应重新检测。

A、10 B、20 C、30 D、40

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由( )负责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A、作业申请人 B、作业批准人 C、作业人员 D、作业监护人

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 )小时。

A、24 B、36 C、48 D、一个月

23、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统一由属地单位项目( )担任项目负责人,并负责审批。

A、作业负责人 B、部门负责人 C、主管领导 D、HSE监督

24、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米及以上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A、2 B、3 C、4 D、5

25、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的作业为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含2米)高处的作业为 ( )。

A、三级高处作业

B、二级高处作业

C、一级高处作业

D、四级高处作业

26、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的作业为高处作业,分为四级,高度在15-30米(含15米)高处的作业( )

A、三级高处作业

B、二级高处作业

C、一级高处作业

D、四级高处作业

27、恶劣天气大雾、下雪、( )时,严禁高处作业。

A、暴雨

B、雷电

C、六级以上大风

D、以上都是

28、项目负责人:指属地单位指定的、负责该项目施工管理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 )条件:

A、具有相应的相关管理资格和能力 B、取得相应作业许可审批人资格

C、能有时间到现场履职 D、以上答案全对

29、高处作业若涉及( )等,要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A、动火 B、动土 C、进入有限空间 D、吊装 E、以上全对

30、脚手架搭设作业实行( )管理,搭设前须申办《作业风险受控确认单》,编制脚手架搭设作业方案,经有效审批后方可作业,具体执行《非常规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A、计划编制 B、作业许可 C、计划审核 D、计划审批

31、对深度超过( )m,可能存在危险性气体的挖掘现场,须进行气体检测,必要时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管理程序》,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A、0.5 B、1.0 C、1.2 D、2

32、一般挖掘作业:由( )担任属地项目负责人并负责审批;在夜间、法定节假日、异常天气或者上级公司或属地单位认为的其它风险敏感时段内,实行升级管理,由属地单位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属地项目负责人并负责审批。

A、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 B、作业监护人 C、HSE监督 D、属地单位主管领导

33、特殊挖掘作业由( )担任属地项目负责人并负责审批;在夜间、法定节假日、异常天气或者上级公司或属地单位认为的其它风险敏感时段内,实行

升级管理,由属地单位项目主管领导担任属地项目负责人并负责审批。

A、属地单位项目主管领导 B、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 C、HSE监督

D、施工单位负责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1.5分,共45分)

1、 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六不动火”原则,即:( )

A、 “动火作业许可证”未经批准不动火【2015年3月工作日】

B、审批人不在场不动火

C: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不动火

D、不清洗置换合格不动火

E、不清除周围易燃物不动火

F、不按时做动火分析不动火

G、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2. 与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应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盲板或断开,经彻底( )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

A、隔离 B、吹扫 C、清洗 D、置换

3.距动火点15m内所有的漏斗、各类井口、( )等应封严盖实。

A、排水口 B、排气管 C、管道 D、地沟

4.对动火作业级别划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广西公司动火作业分一级、二级动火作业

B、一级动火作业指在爆炸危险区域(含0区、1区、2区)内的动火作业,或者动火作业产生的火花可能波及到爆炸危险区域的作业。

C、二级动火作业指在火灾危险区域内,且作业产生的火花不可能波及到爆炸危险区的动火作业

D一、二级动火作业都不需要制定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

E、一级动火作业必须制定动火安全工作方案,二级动火作业一般不需要制定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

5.动火作业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有:( )

A、向作业单位沟通工作区域危害、潜在风险及基本安全要求。

2015年3月工作日 第二篇_2015年9月3日放假调休通知

9月3日放假及工作日调整通知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精神,为了更有效的安排、利用时间,同时便于各位员工调整个人生活休息状态,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9月3日放假及工作日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一、9月3日至5日调休放假,共3天。其中9月3日(星期四)放假,9月4日(星期五)调休,9月6日 (星期日)上班;

二、门卫室需正常值班,以保证公司放假期间的财产安全;

三、各部门需自行妥善安排好工作,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以及5S整理工作。

最后,祝愿各位同事能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能以最好的状态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行政人事部

2015年8月26日

2015年3月工作日 第三篇_2015年3月1日起,又有一大波新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自2015年3月1日起,又有一大波新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不动产需统一登记;网店逾期不退货将遭罚;起网名不能再“任性”;赴海南购物更实惠„„房产、财税、工商等领域一批新政将密集实施,将深刻影响我们的生活。

不动产需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徘徊七年多终于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根据《条例》,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权利的主体、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内容应记入不动产登记簿。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认为,对房地产市场来说,不动产登记最大的影响在于数十年来首次“摸清家底”,可大幅提高房地产及其他宏观政策的针对性。国土资源部称,落实《条例》难度大,要抓紧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细则,尽快颁布使用统一的簿册证书,同时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

此外,分析人士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也将为房产税开征乃至“以房反腐”打下基础;对物权法的落实,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小产权房”问题的破解也将形成倒逼压力。 网店逾期不退货将遭罚

据国家工商总局消息,《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办法》对网络购物等非现场购物进行了规范。根据新规,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如果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十五天后还不办理退货手续,或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将依法受到处罚。

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免遭泄露也是《办法》的亮点。2014年中国排名第一的酒店机票预订网站“携程网”曾违规存储并泄露用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及支付密码等关键个人信息,一度引发民众恐慌。

《办法》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能收集、使用以及向他人泄露、出售或提供其身份证件号、收入和财产状况、消费情况等个人信息,也不能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 此外,根据《办法》,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现场说明和演示弄虚作假或引人误解,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起网名不能再“任性”

3月1日起《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微博、微信、QQ、论坛等账号将被划上9条“底线”。

中央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局长徐丰透露,现在中国账号乱象日益突出,有的假冒名人包括外国元首,如“普京”“奥巴马”,还有网民自名为“中纪委巡视组”,“花样百出,愈演愈烈”。

根据规定,网民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所有账号名称需遵守9条规矩,包括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不得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不得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内容等。如有违反,账号将被限期改正、暂停使用直至注销。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彭波表示,此次整治行动的一个目标是“看到别人上网的名称,是不恶心的,不乱的,是舒服的”,使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赴海南购物更实惠

今年3月20日起,新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将使游客赴海南购物更加实惠。

根据财政部的公告,海南离岛免税商品再度扩围,新增零售包装的婴儿配方奶粉、咖啡、家用空气净化器等17种消费品。首饰、手表、香水、化妆品等10种热销商品单次购物数量限制也明显放宽。官方计划以此提高海南对游客的吸引力,加快其国际旅游岛建设。 纳税人有了唯一“识别号”

【2015年3月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改

北京:办婚育证明不用再回原籍

北京市卫计委公布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补充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非京户籍职工办婚育证明不用回原籍去办理,进一步缓解外地来京人员办证难的问题。补充规定首次明确了婚育证明出具主体应该为本市工作单位。而户籍地有责任出具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需要现居住地配合的,现居住地按照了解情况予以支持。现居住地不了解情况的,应向外省市发协查,在15个工作日后协查没有反馈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为其出具在现居住地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

北上广汉:以房养老保险逐月报账

2015年3月工作日 第四篇_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3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已经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2015年3月工作日】

总 理 李克强

2015年1月30日

【2015年3月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015年3月工作日】

第三条 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第四条 政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第六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第八条 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第九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标准,推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十一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第十二条 政府采购法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非营利事业法人,是代理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根据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采购规程,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将集中采购项目转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十三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提高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拟订合同文本和优化采购程序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采购人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时协助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第十五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委托代理协议,应当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履行各自义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第十九条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第二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或者有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依法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四条 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适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应当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但紧急的小额零星货物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服务、工程项目除外。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应当是采购人不可预见的或者非因采购人拖延导致的;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第二十八条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但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除外。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二十九条 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第三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16288/

推荐访问:2015年12月工作日天数 2015年10月份工作日
推荐内容: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