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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合作医疗

时间:2018-01-26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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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合作医疗 第一篇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现实意义

浅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实意义及发展前景

【摘 要】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中国实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以前,在落后的医疗机制下,农民普遍存在“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顺应形势,适合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制度安排,在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度的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目前,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不是一个十分成熟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在试点过程中也表现出了不少困难与问题,但只要政府能持续保持建设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动姿态,不断吸取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确保形成健全、良好、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中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定会拥有光明的发展前景。

【关 键 词】

农村合作医疗 看病难 现实意义 发展前景

一、落后的社会现状导致看病贵,看病难

农民是一个低收入阶层,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偶尔感冒发烧还可以凑合着治治,可一旦生了大病,有的借钱看病,有的因治病倾家荡产,也有人因治疗费用太高而等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事例屡见不鲜。农民戏称“治病三部曲”:“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住不起院。”因此,许多地方农民的健康状况受到严重影响,一些曾经已被消灭或被控制的地方病、传染病再度出现甚至流行,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据一些调查,在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占20-30%。许多情况表明,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又使疾病难以医治。目前所言“看病难”、“医疗难”,主要是指农民对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问题。

80年代以前,我国农村长期实行的是“廉价医疗”政策,活跃于农村社会的“赤脚医生”,使农村社会的医疗卫生状况稍有改观。但80年代以后,整个社会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经济领域,在经济改革中,对农民的根本利益的关注度大大降低[1]。近年来,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农村缺医少药的一般问题已基本解决。但是,由于多数地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农民负担较重。在医疗资源的配置上,县以上的医院规模庞大,但医疗价格昂贵,农民根本享受不起这种服务。高一级医院的价格更高,也使乡村基层的医疗设施价格被抬高,乡村医疗的资源面临着县市大医院的抽空和个体医生的挤压,同时乡村医疗设施的内部也面临着利益最大化的分化,其服务于农民的功能大打折扣。农民收入没有实质性提高,所以,看不起病是农村普遍的状况。

二、新农合的现实意义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本着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由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以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它服务于农民。

农民中有一句话:“不怕穷,就怕病”。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人得了大病,就可能拖累全家,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的发展趋势,是非常必要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首先是个人得益。从最低标准看,一年交10元钱,如果一旦得病,最高补偿可达到2—3千元,是个人交费的2—3百倍。如果仍有较大困难,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其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政府扶持,在部分地区,政府支持的资金超过农民个人的出资,如果农民不参加,反而是一大损失。再次,即使自己不得病,也等于帮助了乡亲,做了一件善事,今后自己有病,还有机会补偿。如果一生不得病也不吃亏,这是非常合算的。由此可见,它是惠及我国亿万农民的一项新制度,直接关系我国几亿农民的健康和利益。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三、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顺应形势,适合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安排,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在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度的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实施的部情况看,主要表现在: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医疗保障的依托

在中国农村,落后的医疗制度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生活质量并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是应农民对医疗保障的迫切需要而产生,为农民的健康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这一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解决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增强了农民的自我保障意志,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绝大多数农民愿意为自己的健康投保。

(二)新型合作医疗为大病医疗提供了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了大病统筹机制,参保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交10元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就能得到国家、省、市、县财政共计40元的补贴形成社会统筹基金,参保者大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就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得到补偿。这一机制切实解决了农民大病治疗问题,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三)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和服务体系正在形成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旧制度相比,管理体制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到位,并逐渐形成了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该制度以县为统筹单位,各乡村的

缴费都要交由县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并按照统一模式建立了县协调委员会、县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实行缴费、筹款、核算、管理和服务的一体化。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有效地规避了制度运行的道德风险问题,提高了制度的安全性和效率[3]。绝大多数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与服务体系比较满意。

四、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现在,从制度设计到运行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志不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对象是农民,由于缺乏宣传力度,部分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识不足,所以他们的参与的积极性也不是很高。因此,如何通过宣传使农民从思想上意识到参加合作医疗的重要性便成为一大问题。在农村经济条件还不宽裕的地区,农民希望有合作医疗,但对医疗消费又存在着侥幸心理,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志,没有一种固定的医疗、消费投入意志。再加之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政策缺乏深度认识,工作方法简单,对合作医疗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4],导致许多农民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对制度存在一定的信任危机,以至于影响了此项工作的效应。

(二)医疗条件落后

1.政府投入资金不足,基础设施简陋。由于资金的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大部分基础设备损坏无力维修,医疗设备使用率较低,不能满足卫生医疗的需要,严重影响地方卫生部门的工作进度。

2.卫生资源的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就农村与城市卫生资源的配置来说,城市占据了大量的卫生资源;而农村配置的比例极少,造成农村卫生基础薄弱、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水平低下、质量偏低、部分贫困地区缺医少药的局面,有些地区由于乱办医、盲目扩张地方医疗机构,使资源闲置和浪费的问题突出。

3.基层卫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据有关部门调查,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中,中级以上职称所占比例为11.5%,专科以上学历为19.3%。在大多数的农村卫生队伍中,仍存在着一些没有过硬技术的医务人员,而这些医务人员根本没有进修学习的机会。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得不到农民的认可,从而影响了农民参保意愿。

(三)资金筹集和管理存在不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困难。由于农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志不够、理解不透彻,再加上农村居民比较分散,乡镇人员采用上门收费的方式,加大收费难度。同时,部分地方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专项医疗拨款迟迟不能到位,农民最终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主力。

五、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前景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下半年开始的试点以来,从近几年实施的情况来看,已经表现出了很强的生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其试点过程中,也表现出了不少问题与不足。比如保障能力低下,筹资机制不健全,管理能力薄弱,监督力度不够等等。这些问题影响着合作医疗的发展,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持续发展也是威胁,必须在未来的实践过程中逐渐加以完善。

从长期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面临着人口流动加速、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带来的挑战,需要理论界与实践工作者及早研究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尤其应当指出的是,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问题,是整个制度运行的核心问题之一,必须汲取经验教训,防止新农合基金出现风险,确保形成健全、良好、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只要做到这一点,我们相信新农合的发展前景是美好的,它在促进与保障农民健康方面的作用也会越来越突出[5]。

虽然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但是它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工程体系。在今后的实践中,还要不断补充和完善这一制度,将一个崭新的、健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到全国农村,切实解决农村医疗卫生问题,造福广大农民,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刘金红,段庆林,董明辉.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1。

[2] 林丽.关于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思考[J].农业经济,2004,(06)。

[3] 李卫平、张里程:《关于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发展》2003年第2期。

[4] 吴桐.浅析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问题及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0。

[5]李博.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09,

(34)。

新农村合作医疗 第二篇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政策宣传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它新在哪些方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在六个方面:一是新在加大了政府支持力度(政府出大头,农民出小头);二是新在突出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保大病兼顾门诊补偿);三是新在以县(市)为单位,提高了统筹层次;四是新在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以及赋予农民知情监管的权力,提高了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五是新在由政府组织,负责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克服了管理松散、粗放的问题;六是新在建立了大病医疗救助的制度。

二、为什么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由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农民负担较重,因而出现部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实践表明,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又使疾病难以得到有效的医治。目前所言“看病难”、“医疗难”,主要是指农民费用的承受能力问题。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是:1、有利于从制度上为农民建立医疗保障,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问题;

2、有利于引导农民的健康投资,合理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3、稳定农村、关心农民是政府的职责,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民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障是政府的民心德政工程;4、有利于促进社会发展,做好农村的这一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商业保险有何不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财政支持的,财政扶持资金及农民个人出资部分完全用于对参加人医药费用的补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能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与商业保险相比,没有一分钱盈利行为,另外,商业医疗保险通常不吸收有病在身的人参加保险,合作医疗则不同,帮助所有农民解决看病难是政府举办合作医疗的目的,农民有病也可参加。

四、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第一,“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是中国的一句老话。人难免不得病。据专家研究,农民医疗费用如达到个人年收入的70%,就可能因病致贫。农民中有一句话:“不怕穷,就怕病”。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人得了大病,就可能拖累全家,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因此,必须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农民参加合作医疗,首先是个人得益,如果生病可获得医疗费用报销;第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政府扶持,政府拿大头,如果农民不参加,也算是自己放弃了政府的这一好福利;第三,即使自己没生病,也算是帮助了乡亲,做了一件善事;一旦自己有病了,还会获得补偿,即获得政府和乡亲的帮助。如果一生不住院也不能算吃亏,因为这一方面是说明体质好不生病,另一方面也要归功于新农合医疗保障制度让人高枕无忧,避免了一些心理因素导致的疾病,能一生不住院是最大的福气,也是最合算的;第四,可保障农村基本医疗,避免“小病不治,大病硬拖”的现象,切实改善农民的健康状况。

五、为什么要农民出部分资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而不是由政府全额出资办合作医疗?【新农村合作医疗】

这是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性质决定的。享受合作医疗保障是要承担相应的义务的。只有履行缴费的义务,才能享有得到政府资助的权利。有人提出,为什么不由政府设立一个基金解决群众就医问题?实际上,合作医疗已经体现了政府和集体的资金扶持,但政府和集体的资金是有限的,只有让大多数人参加进来,才能扩大合作医疗资金筹集能力。因此,要引导农民自己出资参加合作医疗。即使少数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也不应该由集体把农民应出资的部分包起来,否则农民不能养成自觉参加医疗保障制度的习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也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是以自愿为原则,不是法定义务,不能硬性要求农民参加,也不能硬性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这是由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允许农民自愿参加,就不会人为加重农民负担,避免把好事办成坏事。然而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又要求有一定数量的人参加才能正常运作,因此,只有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参加合作医疗,才有较高的保障水平。

六、那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怎么参加?

市内常住农业户口的居民(包括户籍在本市农村的外出读书人员、打工农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参合对象凭身份证、户口簿等有关证件到所在村民委员会登记,缴纳参合费用后即可参加合作医疗。参合缴费时间一般为年底11月1日至12月10日。对外出

务工、经商、就学等人员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可延长至参合当年2月底(具体时间以及缴费标准以正式通知为准)。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什么要设置起付线,封顶线?

起付线俗称“门槛费”,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参合农民进行补偿时计算补偿费的起点,在起付线以上部分医药费用才按比例报销,在这一点以下部分的费用由参合农民自己支付。设定起付线主要是将资金补助的重点放在对大病患者住院费用上,同时,也可以排除将门诊费用当作住院费用报销的情况,因此起付线设置较门诊平均费用略高。另一方面为使参合患者合理分流,引导参合患者能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避免不必要的卫生资源浪费同时减轻农民的自付负担。不同级别医院设定不同的起付线,使不同病情的患者选择不同级别的医院。 封顶线是指合作医疗对参加人的最高补助额,是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的象征。由于合作医疗采取低水平的筹资方式支付能力不大,如果不设定支付限额,少数人过高的医疗费用可能会超越合作医疗的支付能力,出现超支情况,最后影响全市整个合作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导致别的参合患者住院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影响多数人的参合积极性。

八、门诊统筹是怎么回事?怎么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简称门诊统筹)是指在规定的统筹范围内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基金,对参合农民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规定的补偿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的补偿。

参合农民在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补偿范围内的费用,可按40%比例(2011年度)给予补偿。参合患者门诊就医发生的医药费、检查费,由接诊定点医疗机构按补偿标准当即直接补偿,每人每日次补偿封顶线为10元(2011年度),全年累计封顶补偿200元(2011年度)。运行年度参合家庭成员无一人享受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的外出务工人员,凭在安陆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有效门诊发票到当地卫生院补偿,按发生额予以补偿,每人每年30元封顶。

九、那些慢性病病种可以获得新农合补偿?

2011年纳入新农合慢性病补偿的病种有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脑中风、重症糖尿病、白血病、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冠心病、高血压Ⅲ级、严重肝硬化、器官移植抗排治疗、类风湿关节炎、肺心病合并心衰、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癫痫、股骨头坏死、强直性脊柱炎、血友病、重症肌无力、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帕金森病22种疾病。

以上疾病患者凭相关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病历等每年11月份到当地乡镇卫生院申报,门诊费用每年度分病种实行限额补助。

十、外出务工、经商、就学等人员在外生病住院治疗怎么报销?

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由农民先行垫付,然后带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打工证明等回安陆市合管办服务大厅(市卫生局一楼)报销。根据省和孝感市有关精神,2010年开始省、市级定点医院出院“现场补偿”试点,2012年前实现所有省、市级定点医院出院“现场补偿”,外出参合人员报销将更加便捷

十一、为什么到市外医疗机构就诊需要办理转诊手续?转诊手续怎么办理?

到市外就诊费用远远高于市内标准,如果在本市能治好的病而去市外就诊就会冤枉花费许多钱,不但增加了农民医疗费用负担,也增加了基金运行风险,要让老百姓看好病,又要让老百姓少花钱,所以有必要建立到市外就诊的转诊审批制度。

因病需要转到市外医治的病人,必须先到市直定点医院(普爱、二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开具“转诊审批表”,再到市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若属急诊可先转诊,但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

十二、是不是参合农民所有的住院费用都能报销?

不是所有住院费用都能报销。新农合基金不予报销的项目主要有:非疾病治疗(如美容整形),康复性器具(如假肢、助听器),各种性传播疾病,近视眼矫正术,斗殴致伤、酗酒、服毒、自残、自杀以及机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等所产生的医药费用,《安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之外的药品费用,家庭病床(或挂床治疗)发生的医药费用等。

新农村合作医疗 第三篇_2015农村合作医疗

2015年临澧县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费报销提供资料及证件

一、所有住院病人需提供:1、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电脑发票。2、出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小结。3、费用清单(明细汇总型)。4、福祥医疗卡。5、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6、领款人身份证。7、基层医院转上级医院的双向转诊单,或县内医院转往县外医院经县合管办审批的转诊申请表。 二、住院分娩孕妇另需提供生育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正式收据)、小孩出生证、户口性质为本县农业人口的要提供孕产妇户口本。

三、普通门诊报销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均需提供福祥医疗卡、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四、特殊慢性病种门诊费报销需提供:福祥医疗卡、特殊门诊补偿证、定点医院门诊电脑发票、门诊电脑清单、患者户口本、领款人身份证。每年12月25日前要办完当年报销手续,过期不予补偿。

五、省、市级定点直补医院住院报销。在湘雅附一、附二、附三医院及省人民医院,或在市二人民医院、市三人民医院、市爱尔眼科医院、市肿瘤医院、市康复医院等市级定点直补医院住院,应带齐患者福祥医疗卡和身份证件,出院后直接在医院新农合窗口报销,报销标准及项目范围按省、市规定执行。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医院直补窗口开通后,也要在医院直接报销。今后属省、市级定点直补医院住院的患者,不能再回本县报销医疗费用。

六、在各级民营医疗机构住院,必须先在县合管办办理书面审批手续,无县合管办审批同意表,一律不予补偿。

2015年合作医疗补助政策

一、普通门诊统筹(含乡村一般诊疗费)。按照“真正患病看门诊、凭医生处方发药、医疗费刷卡报销”的原则,资金分配为38元/人,实行乡镇限额包干和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分级使用,村卫生室每天最高报销20元,乡镇卫生院每天最高报销35元,报销比例均为50%。每个参合人按80元/年封顶,每个参合家庭按80元/人×参合人数封顶,家庭成员之间可以通用,一个乡镇内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之间可以通用。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定点村卫生室实行信息化和协议管理,村卫生室使用金额由卫生院根据历年情况商定,原则上不低于20元/人/年。

二、特殊慢性病种门诊。限本县农业户口性质的参合患者享受。新增申请人需在每年4月前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完整病历复印件、户口本、医疗卡,交到参合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参加鉴定。补助病种25种,即:尿毒症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糖尿病伴严重并发症、晚期肝硬化腹水、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甲亢1131治疗、精神分裂症、癫痫、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动物咬伤注射狂犬疫苗、肺结核、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风心病、肾病综合症、慢性肾炎、肝豆状核变性、地中海贫血、强直性脊柱炎、席汉氏综合症、白癜风、冠心病(安装起搏器、置放血管支架及搭桥术后)。每年限额标准为尿毒症透析35000元,按透析费340元/次实行定额补助;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30000元,恶性肿瘤放化疗100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1000元,糖尿病、肝硬化腹水、精神分裂症各600元,动物咬伤200元/次,其他病种各500元。其中肺结核及动物咬伤门诊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办理,有责任方的动物咬伤不予补助。

三、住院费用补助

1、常德市内纳入我县新农合的定点医院主要包括: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爱尔眼科医院、市康复医院、市肿瘤医院、石门县人民医院、澧县人民医院。

【新农村合作医疗】

备注:从基层医院转到上级医院未开具转诊单,或县外住院未向县合管办申报备案的,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相应下降10%。

3、封顶线。每人每年基本医疗费用补助封顶线为20万元。

4、意外伤害住院。意外伤害事故住院的责任调查,归口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管理,地址:临澧县安福镇迎宾中路123号(百家超市对面),联系电话:5556556。县内医院住院应在入院48小时内向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报告;县外医院住院应在入院72小时内报告,并在出院后将住院发票、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医疗卡、患者身份证件等资料交到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住院报销标准为“0”起付线,报销比例35%。

5、孕产妇补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本县农村孕产妇,在县内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基本医疗服务包项目全免费,其他项目费用自付。与医院结算标准为县人民医院1650元/人,县中医院、妇保院1550元/人,县血防院、合口卫生院1000元/人,县外医院1550元/人。属于非农业户口或非本县户口的,定额补助标准为县内乡镇卫生院平产300元/人,剖宫产700元/人;县直医院平产550元/人,剖宫产1140元/人;县外医院平产300元/人,剖宫产400元/人。符合产后出血输血治疗等高危重症孕产妇病种分类的,按助产医院普通疾病补助标准执行。

6、新生儿补助。2015年内出生但未提前交费参合的新生儿,如其母亲在新生儿出生时为本县农业户口,新生儿可在县合管办办理中途参合手续,交费标准90元/人,应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及母亲户口本。报销标准与其他参合人一致。

7、农村五保人员补助。农村五保人员住院,先到民政部门开具住院准入证,补助款由新农合和民政部门共同承担。其中新合报销标准为县内乡镇卫生院90%,县直医院80%,县外医院60%。

8、特殊群体补助。农村妇女宫颈、乳腺“两癌”及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救治标准参照省市文件执行;农村低保人员、晚期血吸虫病人另给予住院自付费用10%的补助;持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证》的农村计生特扶对象,免除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并对其自付费用另给予10%的补助。老年性白内障、假肢安装等特殊人群救治标准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四、大病医疗保险。省级出台新规定前,按常德市《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对给予新农合基本医疗费报销的患者,以个人自付住院费用8000元为起付线,按费用高低分段补偿,封顶线30万元/人/年,与2014年一致。

咨询电话:0736—5806629(县合管办) 18707361000(县合管办) 0736-5896518(县信用联社) 0736-5556556(县人寿保险公司) 临澧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二0一五年一月

新农村合作医疗 第四篇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摘 要:通过调查分析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与发展前景,探讨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取得的一些成绩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比较分析利与弊的情况,从而针对如何更好地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现状;问题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是惠及我国亿万农民的一项新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仅直接关系我国几亿农民的健康和利益,而且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顺应形势,适合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制度安排,在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度的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从部分省份的情况看,主要表现在: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医疗保障的依托

在中国农村,随着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逐渐退出,造成了农村人口看病贵和看病难等现实问题,甚至一些农民因此而致贫和返贫。这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生活质量并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因此,农民迫切需要一种新型医疗保障制度,能够满足医疗和卫生保健的需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是应农民对医疗保障的迫切需要而产生,为农民的健康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这一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大病实现统筹,个人账户可以累积转存,解决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增强了农民的自我保健和保障意志,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使得绝大多数农民愿意为自己的健康投保。

(二)新型合作医疗为大病医疗提供了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了大病统筹机制,比如贵州省参保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交10元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就能得到国家、省、市、县财政共计40元的补贴形成社会统筹基金,参保者大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就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得到补偿。这一机制切实解决了农民大病治疗问题,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三)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和服务体系正在形成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统筹层次高,管理体制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到位,并逐渐形成了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以贵州省为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县为统筹单位,各乡村的缴费都要交由县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并按照统一模式建立了县级协调委员会、县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实行缴费、筹款、核算、管理和服务的一体化。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有效地规避了制度运行的道德风险问题,提高了制度的安全性和效率。根据贵州省三个乡镇的无结构访问调查,绝大多数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与服务体系比较满意,只有个别农民认为服务需要改进。

二、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现在,从制度设计到运行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宣传不到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志不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对象是农民,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志和接受程度至关重要,也就是说和农民的主观期望效用有很大的关系,主观期望效用能否达到要求或者能够达到多大的要求指标,这就决定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意愿。因此,如何通过宣传使农民从思想上意志到参加合作医疗的重要性便成为一大问题。在农村经济条件还不宽裕的地区,农民希望有合作医疗,但对医疗消费又存在着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看病花钱是次要、随机的,主观期望效用值偏低,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志,没有一种固定的医疗、消费投入意志。再加之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政策缺乏深度认志,工作方法简单,对合作医疗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许多农民产生不满情绪,担心重蹈覆辙,对制度存在一定的信任危机。加上种种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农民变得怀疑、谨慎,产生了理性农民在合作医疗中的“不理性行为”,以至于影响了此项工作的效应。

(二)农村医疗条件落后

1.政府投入资金不足,基础设施简陋。由于资金的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大部分基础设备损坏无力维修,医疗设备使用率较低,不能满足卫生医疗的需要,严重影响地方卫生部门的工作进度。

2.卫生资源的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就农村与城市卫生资源的配置来说,城市占据了大量的卫生资源;而农村配置的比例极少,造成农村卫生基础薄弱、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水平低下、质量偏低、部分贫困地区缺医少药的局面,有些地区由于乱办医、盲目扩张地方医疗机构,使资源闲置和浪费的问题突出。

3.基层卫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据有关部门调查,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

员中,中级以上职称所占比例为11.5%,专科以上学历为19.3%。在大多数的农村卫生队伍中,简单的跟师学徒仍存在于基层卫生室,就是在县级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中,仍存在着一些没有过硬技术的医务人员,而这些医务人员根本没有进修学习的机会,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得不到农民的认可,基层卫生人员素质令人担忧,这也使得农民的主观期望效用值降低,从而影响了参保意愿。

(三)资金筹集和管理存在不足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困难。由于农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志不够、理解不透彻,再加上农村居民比较分散,乡镇人员采用挨家挨户上门收费的方式,在收费困难的同时,也增大了工作量。在筹资原则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政府财政适当支持为辅,但部分地方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专项医疗拨款迟迟未见。最终,合作医疗资金就落到了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身上,农民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主力。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监管不力。目前,合作医疗的监管在乡一级的工作主要是由乡卫生院承担,日常监管只能靠卫生院的自我约束,这很容易给合作医疗管理带来隐患,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良性运行。因此,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运作,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形成对合作医疗经费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四)制度不完善

1.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这就要求合作医疗管理及工作人员必须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经济,把握好市场经济的规律,做好合作医疗的管理。然而,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中,没有完全应用科学管理程序,不少地方政府缺乏高素质的人才及管理经验。

2.以大病为主的医疗补偿政策存在缺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同于传统的合作医疗,两者有一定的联系,其最大不同是传统合作医疗立足于预防、保健生活中的多发病、常见病,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立足于大病保险,以大病统筹为主。政府、社会和个人的筹资都是用于补助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重点放在了大病治疗上。这在多发病普遍存在的农村似乎有些不太合适。

三、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意义

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

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四、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前景

在相关经济政策保障下,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普通百姓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此基础之上,我国的医疗卫生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但在医疗卫生提高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偏远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问题更加突出。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农村有40%-60%的人没钱看病,导致农村贫困人口比例攀升。在西部地区,60%-80%的患病农民死于家中,无法得到良好的救治。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贫困农民实行医疗救助。200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之后,全国各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面展开,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到2007年上半年,已经覆盖了全国84.9%的县和82.8%的农村人口。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已经表现出一些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预示了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方向。我们有必要对这些经验和做法进行进一步归纳,形成相对统一的稳定模式,通过法律将其定型化、制度化,然后结合各个地区、不同类型农村的具体情况,由点及面地推广,逐步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因此,我们有信心让新农合制度更加完善,并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更大的利益。

五、结语

虽然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然存在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它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社会系统工程。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一个崭新、健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到全国农村,切实解决农村医疗卫生问题,造福广大农民,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新农村合作医疗 第五篇_最新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现今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问题越来越受人们关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可以减轻人们看病的一部分医疗费用,让人们更好的接受医疗救治。以下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与标准,由法律直通车律师为你提供: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如遇医疗纠纷可咨询法律直通车

2、住院补偿

【新农村合作医疗】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

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补偿范围:

(1)支付患者因病住院治疗费用。主要包括:住院期间发生的药品费、手术费、材料费、住院费、治疗费、化验费、检查费等。

(2)支付患者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慢性病主要指:高血压(Ⅱ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癫痫、肝豆状核变性、失代偿期肝硬化、饮食控制无效糖尿病、慢性肾炎、帕金森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椎间盘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以及经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专家委员会、区管理中心组织审核的其他慢性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器官移植抗排治疗等特大额门诊费纳入住院补偿。

患以上慢性病的参合农民,由本人申请,凭二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材料,经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专家委员会鉴定,报区管理中心审批后领取《慢性病就诊证》,该证每年初由区管理中心审核。

(3)支付患者因病住院时特殊检查费用。主要指CT、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电子胃镜,彩色多普勒仪、高压氧舱,体外震波碎石、血液透析,器官移植等高收费医疗项目。凡需检查上述项目的患者,由就诊定点医院提出意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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