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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和规定有什么区别

时间:2018-01-15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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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和规定有什么区别 第一篇_制度、规定、程序、办法等概念的区别

制度、规定、程序、办法等概念的区别

1、制度

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人们依靠制度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制度并不是只限于经济,许多情况下,制度也是某一领域的制度体系,如我们通常所说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和文化制度等。

制度是企业的法律,相当于宪法以及国家的各项法律,是代表企业(老板)意志的企业最高法令,格式需规范,合乎国家法律并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具有较高的严肃性,应当以公文形式发文。

2、程序

是指为进行某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程序是由序列组成的,为实现特定目标或解决特定问题采取的命令序列的集合。

程序一般指工作流程,譬如差旅费报销程序:员工填出差审批单——部门经理审核——领导审批——财务借款——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财务部审核——领导审批,即为一简单的程序。

3、规定

是对某一事物做出关于方式、方法或数量、质量的决定。

规定是规范性公文中使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它是领导机关或职能部门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订相应措施,要求所属部门和下级机关贯彻执行的法规性公文。

规定是局限于落实某一法律、法规,加强其项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具有较强的约束力,而且内容细致,可操作性较强。

规定和制度类似,但一般以临时性的较多,多数是针对临时发生的情况而制定的规定,有时效性。

4、办法

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或进行某项工作的方法、步骤、措施等,提出具体规定的法规性公文。

办法的特点

(1)办法的法规约束性侧重于行政约束力。

(2)办法的条款都具体、完整,不能抽象笼统

5、规范

规范的基本定义:对于某一工程作业或者行为进行定性的信息规定。 主要是因为无法精准定量的形成标准,所以,被称为规范。

6、流程

就是多个人员、多个活动有序的组合。它关心的是谁做了什么事,产生了什么结果,传递了什么信息给谁。这些活动一定是体现企业价值的。

7、标准

①衡量事物的准则:技术标准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②本身合于准则,可供同类事物比较核对的事物:标准音ㄧ标准时

8、条例

作为文种意义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家和地方立法机关,用来对机关、团体的组织、职权、工作、活动及成员的行为,对某一重大的事项办理做出比较全面、系统、原则的规定的法规性文件。(《新应用写作》)是国家机关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之一。用于规定比较长期实行的调整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准则与要求,或用于某一机关的组织、职权以及某些专门人员的任务和权限等内容的规范类公文

9、指南

原意指向南方,引申为指导等含义;比喻辨别方向的依据。

制度和规定有什么区别 第二篇_标准与制度的区别

1、产生背景的差异:制度是我国通用的一种说法,它来源于古代的法典,制是约束的意思,度是表示在一定的范围内,通常是为统治者服务的一种工具,在引入企业管理后,它也有明显的强制性;标准来源于西方,它是作为比较基础采用的一个规范和模型,它是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程序,是对活动或其要规定共同和重复使用的规定、指南或特性的文件。

2、理论基础的差异:管理标准是运用系统科学的观点和系统分析的方法,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对需要管理的事项,运用“简化、统一、协调、优化”四项基本原则,进行协调统一、结构优化和系统化处理后制定的标准,要体现“计划、组织、配备资源、指导与协调、控制”管理的五大要素并形成体系,内容全面和丰富,每个标准都是系统的一个环节;而日常规章制度无一定的原理或原则遵循,即使部分部门的规章制度达到了管理标准那样的整体优势,也只是这些部门管理经验的结果,没有理论指导,不是所有部门所有规章制度的共同取向。

3、可操作性的差异:管理标准运用5W1H(由谁干、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何时干、何地干、怎么干)方法编写,有定量要求,有明确的目标值和具体要求,容易操作和考核;而一般规章制度定性多、定量少,大多缺少明确的目标值和具体工作要求,不便操作和考核。

4、文件格式的差异:管理标准有统一的编写格式和编号,应符合GB/T 1.1要求,内容和编排要按照标准统一规定的格式进行书写,条文层次清楚,结构严谨,充分体现“简化、统一、协调和优化”的标准化原则;而规章制度没有什么固定格式,大多根据制定部门的习惯来确定,可以是“办法”、“规定”、“细则”等各种形式。

5、审批发布程序的差异:管理标准有统一的审批发布程序,履行严格的审查程序后,由标准化委员会或公认机构统一批准发布,且在其规定的管理事项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规章制度的审批发布一般由制定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即可生效执行,部分规章制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制(修)订的差异: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的有关程序进行,所制定的内容需要协商一致,比较谨慎,标准一旦发布,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有较强的严肃性;而规章制度的制(修)订主要由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对其归口的规章制度进行制(修)订并履行有关审批后即可作为新的规章制度执行或试行,旧的即行作废,严肃性相对较弱。

7、服务对象和系统性的差异:管理标准主要规定与技术标准相关联并为技术标准的实现提供支持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是保证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而对与之有关的管理事项均事先以标准的形式进行固化,其体系构成形式应与相应技术标准协调一致。即“三大标准”浑然一体,有效构成一个系统,其中工作标准是指在执行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中,与操作作业人员的工作岗位的职责、人员技能、工作内容和要求、检查、监督和考核,以及相关记录表格等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而规章制度只对具体事务和管理事项进行规定,常常是在管理工作中发生某些偏差后才制定制度,对以后的重复性事项进行预防,相互间联系较少,系统性不强。

8、适用范围的差异:标准具有统一性特点,某一公司系统制定的管理标准适用于系统内各单位,可以对管理事项进行强制性规定,公司系统各单位均应遵照执行或引用,能有效消除由于不必要的多样化而造成的管理混乱,这也是标准化的一大优势;而规章制度在编写制定之初,也仅是单位内部或者个别部门的工作需要,适用范围有局限性,这一点显而易见。

9、考核事项的差异:严格的讲,管理标准的内容不应包括考核事项,具体考核应在工作标准中体现;规章制度一般均包含相应的检查考核内容,内容相对宽泛和随意。

制度和规定有什么区别 第三篇_制度、办法、细则、规定、条例之区别

制度、办法、细则、规定、条例的区别

1 “制度”、“办法”、“细则”、“规定”、“条例”的区别 “制度”、“办法”、“细则”、“规定”、“条例”等都是规范性文件,但也有区别: 制度的含义较为广泛,具体应用的时候可大可小。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就是大的制度,而具体到一个企业的制度,往往是指大家要共同遵守的章程之类的。 办法是对有关法令、条例、规章提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措施,是对国家或某一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工作、有关事项的具体办理、实施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重在可操作性。它的制发者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 规定是为实施贯彻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根据其规定和授权,对有关工作或事项作出局部的具体的规定。是法律、政策、方针的具体化形式,是处理问题的法则。主要用于明确提出对国家或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某一方面或某些重大事故的管理或限制。规定重在强制约束性。 细则是对某一法律、法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具体化。 条例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是对有关法律、法令作辅助性、阐释性的说明和规定;是对国家或某一地区政治、经济、科技等领域的某些重大事项的管理和处置作出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是对某机关、组织的机构设置、组织办法、人员配备、任务职权、工作原则、工作秩序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或对某类专门人员的任务、职责、义务权利、

2 奖惩作出系统的规定。它的制发者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度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一、制度 (一)什么是“制度” 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二)“制度”的使用范围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三)“制度”的基本要求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制度”的分类 制度可分为岗位性制度和法规性制度两种类型。岗位性制度适用于某一岗位上的长期性工作,所以有时制度也叫“岗位责任制”。如《办公室人员考勤制度》、《机关值班制度》。法规性制度是对某方面工作制定的带有法令性质的规定,如《职工休假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 (五)“制度”的发布

3 制度的发布方式比较多样,除作为文件存在之外,还可以张贴和悬挂在某一岗位

和某项工作的现场,以便随时提醒人们遵守,同时便于大家互相监督。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六)“制度”的特点 1.指导性和约束性。制度对相关人员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导,同时也明确相关人员不得做些什么,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2.鞭策性和激励性。制度有时就张贴或悬挂在工作现场,随时鞭策和激励着人员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 3.规范性和程序性。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 (七)“制度”的写法 规章制度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构成。 1.标题:制度的标题主要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以适用对象和文种构成,如《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另一种是以单位名称、适用对象、文种构成,如《××大学校产管理制度》、《××市工业局廉政制度》,单位名称,或是规章制度适用的单位或范围,或是制订、颁发单位名称。 2.正文:规章制度的正文结构一般有两种形式。

4 (1)分章列条式(章条式):即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分成若干章,每章又分若干条。

第一章是总则,中间各章叫分则,最后一章叫附则。 总则:一般写原则性、普遍性、共同性的内容。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制定依据、制定目的(宗旨)和任务、适用范围、有关定义、主管部门(该项有时也可视具体情况置于分则或附则中)。 分则:指接在总则之后的具体内容。通常按事物间的逻辑顺序,或按各部分内容的联系,或按工作活动程序以及惯例分条列项,集中编排。表述奖惩办法的条文也可单独构成罚则或奖罚则,作为分则的最后条文。 附则: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施行程序与方式,有关说明(该文书与其他文书之间的关系,规定附件的效用,数量以及不同文字文本的效用等),施行日期。 (2)条款式:这种规章制度只分条目不分章节,适用于内容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一般开头说明缘由、目的、要求等,主体部分分条列出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其第1条相当于分章列条式写法的总则,最后一条相当于附则的写法。 3.制发单位和日期:如有必要,可在标题下方正中加括号注明制发单位名称和日期,其位置也可以在正文之下,相当于公文落款的地方。 (八)规章制度的写作要求: 1.体式的规范性。规章制度在一定范围具有法定效力,因此在体式上较其他事务文书,更具有规范性。规章制度,用语简洁、平易、

5 严密,在格式上,不论是章条式,还是条款式,本质上都是采用逐章逐条的写法,条款层次由大到小依次可分为七级:编、章、节、条、款、目、项。一般以章、条、款三层组成最为常见。 2.内容的严密性。规章制度需要人们遵守其特定范围的事项,因此其内

容必须有预见性、科学性,就其整体,必须通盘考虑,使其内容具有严密性,否则无法遵守或执行。 二、办法 (一)什么是“办法” 办法是汉语中常用的一个词语,意为“处理事情或解决问题的方法”,现今也指一种应用写作的法规性公文文件。 (二)“办法”的特点 (1)办法的法规约束性侧重于行政约束力。 (2)办法的条款都具体、完整,不能抽象笼统。 (三)办法的分类 办法的分类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办法可分为实施文件办法和工作管理办法两种。 (四)办法的写法 办法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首部。包括标题、制发时间和依据等项目内容。 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 制发时间、依据。标题之下用括号注明规定制发的年、月、日和

制度和规定有什么区别 第四篇_制度和准则区别

我们要正确认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

两者联系:

(1)可统称会计制度。

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2)都是会计标准。

会计标准无非是对各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依据和准绳,只不过有的标准原则一些,有的标准具体一些。但是它们都可以反映各自运用的会计政策。

(3)都属于会计法规。

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两者区别:

(1)规范的目标不同。

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记录和报告的问题。确认和计量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就不可能。

(2)适用的范围不同。

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

由于规范的目标不同,决定了各自规范的具体内容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定性”的规定,例如在准则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语言:该项收入(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至于记录到哪个科目,则由会计人员自己去判断。而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则具体得多。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强。同时,从准则和制度规定的内容来看,准则是对某一类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加以规定,而制度是对某一类企业或全部企业的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具体规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

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5)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层次不同。

准则和制度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规范,前者(尤其是会计基本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约后者。根据会计法律法规权威性和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层次关系作以下划分:会计法是第一层次,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第二层次,会计准则是第三层次,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制定的补充规定或暂行规定是第四层次。

企业均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至于执行什么会计制度:现在已取消了行业会

计制度,要么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这要根据企业是小企业还是中、大型企业来划分。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只能选择执行一种。大、中型企业只能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制度和规定有什么区别 第五篇_规章和规定的区别

规章和规定的区别

规章,是指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规定,是指党政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某项工作、事务或活动制定的带有约束性、规范性措施的文书,规定属于一般的规范性文件。

1、从内容上看:

凡是法律、法规规定以规章形式规定的事项,应当制定规章,比如,设定行政处罚,出台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均属于规章;

规定,即一般规范性文件,主要用于部署工作,通知特定事项,说明具体问题。

2、从形式上看:

2000年《立法法》实施以后,规章都必须以令的形式发布,因此凡是以令的形式发布的,就是规章;一般规范性文件则不以令的形式发布,往往以通知等形式下发。

3、从结构上看:

规章一般采取章、节、条、款的结构,规范性文件则比较松散,一般没有结构要求。

规章要报国务院备案,规范性文件则不需要。

可以这样说,是否以规章形式发布并报送国务院备案,是判断是规章还是规定(规范性文件)的主要标准。

行政复议的特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比较)

共同点:不适用调解、原则上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制度和规定有什么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联系与区别(P301)

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

行政处罚的实施规则

行政处罚的执行(主要掌握罚款的执行)【制度和规定有什么区别】

行政处罚的规定规则(第10条—第13条)

(上位法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1、法律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 (行政法规的规定权)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 (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权)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 (国家部委规章(直属机构)的规定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 (地方政府规章的规定权)

行政处罚的设定

制度和规定有什么区别 第六篇_流程和制度的区别

流程和制度的区别

在企业的管理中,离不开的是制度,可是有的企业是制度不少,就是执行的不好,这时就应有流程,可是制度和流程的关系是什么?要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首先得搞清楚什么是制度、什么是流程。

制度是约束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或评价准则。有了企业,便有了制度的出现。人们约定的行为准则就是制度。制度规定组织成员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什么人对什么事负责,什么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流程则是做事的先后秩序。流程管理就是本组织应该做的事,从先后秩序和责任岗位两个方面进行准确界定。

1、流程是制度的灵魂。如果制度不能反应流程,就像失去了灵魂,它的执行一定会出现问题。所以制度无法执行时,往往是它所包含的流程有问题。企业管理中常常会遇到“法不责众”情况,如果频繁出现这种情况,就说明一个制度或规定是不合理的,而不合理的地方往往是它相关的流程与实际情况不符,使得业务流程“两张皮”的现象无法避免。

2、制度是流程得以执行的保证。流程是河道,制度是堤坝,要使河流不会泛滥成灾,梳理河道和加固堤坝都不可或缺。

3、流程是制度的补充和延续,流程管理就是保证制度贯彻落实的一系列活动。我们管人是为了帮助他把事做好,我们做事都是人在操作。我们说这件事没有做好,就是说承担这件事的人没有尽职尽责。由此可以看出流程是制度中可以做的事情的延展和细化。 总之流程与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其本质是完全一致的,当制度的编写具体到了业务的每个步骤,以文字或者图片的形式将业务的前后逻辑和关系都描述清楚了,那也可以称其为流程。当流程以手册的形式呈现出来,并且作为管理要求在企业中强制推行,即流程制度化,那同样也可以称之为制度。因此,流程与制度的内涵完全没有区别,都是企业的管理文件,是企业管理的核心。

从两个角度,一个是功能,一个是意义。

从功能上讲制度是用来制约(人的行为)的,意义上讲制度是一种规范性(规范人的行为)概念,一种原则行(体制内的原则)的行为指导。

流程从功能上讲是用来指导的,意义上讲流程是一种技术概念,一种方法,以追求某种利益而进行的最优化的行为办法。

ISO的质量体系文件是分层设定的,包括:质量手册,程序,作业指导和质量记录。

我们通常所说的制度文件主要是指作业指导,程序文件即所谓的流程文件。 国内的很多企业在贯ISO9000时,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流程上,这主要是受认证驱驶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只要把让流程与ISO9000对应上了,就可以基本过关。

其实,认证通过以后,对企业质量管理真正起作用的反倒是作业指导,这个东西即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也是绩效改善的基础。

我们都承认,持续改进是质量管理的灵魂,但是如果没有规范的作业指导,对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就失去了基础,这时的质量体系就只能用来装装样子。

制度与流程的另一个显著区别

胡云峰个人专栏

我在前面的BLOG中已经描述了制度和流程的区别,最近看了一些资料,发现漏掉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区别。而这个区别正是流程在可执行性上优于制度的地方,这个区别就是:

制度所描述的通常是应该怎么做、必须怎么做的问题,而对应该由谁来做、哪个部门或岗位来做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于是一个公司的制度一个一个地出台、一套一套地汇编,但是落到如何在具体的工作中去执行,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因为企业通常并没有建立非常严格的立法、司法和执法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大量以描述性文字形式存在的制度,很难在需要执行的地方和时刻得到落实,在需要检查的地方和时刻得到检查;

而流程除了通过流程图描述部门和岗位之间的上下游关系之外,对于流程的驱动、流程的输入、流程活动执行所使用的工具和模板以及对下游部门的输出都有非常具体而全面的描述,在流程的指导下,一个智商不高的员工也能很快掌握工作方法,配合相应的流程管理制度,使流程具有极强的可执行性。

当然,流程还有许多优于制度的地方,比如避免管理灰色地带(透明化程度)、具体的流程绩效控制、持续改进的建立等,不一一列举......

[分享]企业需要统一的管理语言

企业在创业进程中的不同阶段制定了很多管理性的文件,有公司层面的管理文件,有部门层面的管理文件;有适合于某个产品线的管理文件,也有适合于某类客户的管理文件;有适合在国内使用的管理文件,也有适合在国外使用的管理文件。现在,大家依然还在沿用这样的逻辑编制更多的管理文件。

管理文件的名称也是各种各样,有制度、流程、规定、政策、标准、指令、办法、通知甚至会议纪要等不同的方式;这些形式和名称各异的管理文件很多时候在内容上相互重复甚至相互矛盾,令被管理者莫衷一是,最终背离了文件制定者的初衷,达不到业务管理的目的。

19世纪有一个伟大的军事战略家叫克劳赛维茨,他在强调有机的战略思考框架的重要性时说:“任何理论的首要任务都是阐明令人混淆的术语和概念。„„只有实现了有关术语和概念的一致,我们才能够有希望清晰流畅地思考问题。。。”

管理者需要严肃对待这个问题,以提升组织的沟通效果和执行力。

[分享]项目实施中的两种流程:管理流程与业务流程

流程运作与管理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已经无须赘述了。

在项目尤其是大型复杂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通常都会涉及到两种流程的运作问题,一种是业务运作流程,一种是项目管理流程。

业务流程规定了公司从事项目相关的各个部门和岗位在业务上如何相互协作,业务流程管理的好坏,影响着企业各种业务执行的质量和效率,比如市场与销售业务、研发与设计业务、采购与物流业务、安装与服务业务、财经业务等;这些业务流程的设计需要符合企业全局的流程架构和ETE的流程管理思想,同时也需要一套有效的业务流程管理机制来保证执行到位。

项目管理流程是规定了公司从事项目相关的各个部门和岗位如何在管理上相互协作。这套流程的基本指导思想来自现代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原理,包括项目的启动、计划、执行、控制与收尾等基本过程,通过制定和管理这套流程,确保所有的项目相关人员按照统一的方向、节奏和方法完成项目实施。

要做好企业级的项目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项目业务流程和项目管理流程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流程主管与职能主管的区别

流程主管与职能主管的区别,在于流程主管是:

ü 组织流程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方法论教练

ü 组织流程体系结构的管理者

ü 组织流程审计过程的主导者

ü 流程优化活动的组织和监控者

ü 中立、全局的引导者

ü 承担对流程管理活动的总结和激励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

圣诞节到了,一个贫穷母亲只能给她两个儿子一块小小的面饼作为圣诞晚餐。可是两个不懂事的儿子却给他们的妈妈出了个难题,无论她打算怎么分,总有一个儿子说妈妈偏心,把

自己这边分得小了。万般无奈之下,这位妈妈只好想了个办法: “老大,你过来,你来切这个饼。但有个条件,你要让你弟弟先挑切好后的半个饼。”

这一下,兄弟俩都没话说了。老大只有尽量切得一般大小,否则自己肯定只能得到小的一半;而老二则只好瞪大眼睛,尽力挑出稍大一点的那块。尽管两块饼肯定大小不停,但兄弟二人只好各自认命,因为在妈妈制定的规则之下,不论谁吃了亏,能怪的只有自己。

“老大负责切饼,老二优先挑选”,这个就是分饼的制度了。

我们可以看到按这个制度分饼固然哥俩相安无事,但显然也无益于加深哥俩之间的亲情。到下一次又要分个什么东西的时候,可怜的妈妈只好再杜撰一个什么“制度”出来。

企业也是这样,企业的制度一方面规定了员工的工作内容,另一方面规定了员工怎样去实现工作内容的工作流程。制度必须对员工在什么岗位上要做什么事情都规定得密不透风,否则员工在做这些工作的时候没有受一个客观、合理的制度进行限制,就有可能随意采用一种偏私的流程,最终得到一个无法预料的工作成果。

在“人性恶”的假设条件下,为了保证企业的运行不出偏差,我们就只好制定一套又一套的制度,用制度替我们看护我们的企业。然而制度在看护企业的同时,也绑住了企业,让它失去活力:

将一种规定放在不同员工身上,有时可能会引起员工的反弹;太多的规定产生一种束缚的气氛,使员工逐渐失去判断能力。

公司没有规定的事务,员工可能就不会去做。从而扼杀员工的创意,员工只敢固守成规而不敢冒险。

太多的规定可能使公司花费许多时间、人力及金钱在执行管理上,但太多的规定传达给员工的却是公司不信任的信息。

太多的规定可能使员工在面对顾客时失去弹性,如果程序过于繁杂,顾客可能会因为太麻烦而弃公司而去。

人们悲哀地发现,费尽心力制定出来制度,很多成了束缚企业发展地绳索,当年“共工氏、鲧治理洪水”的错误不断重复着,人们不断筑起制度的堤坝,不断投入大量的人力去巩固和完善堤坝,但却总是无法根除洪水的威胁。

今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知识经济”环境下的企业,已经不允许用对待机器的办法来对待员工。基于“人性恶”的假设而设计出来的企业管理制度,在支撑了百年工业化大发展之后,面对新形势下的市场竞争,终于显出它力不从心的一面;来自外部的激烈竞争,和来自内部员工对知识和事业发展的渴求,制度的堤坝如果无法理顺它的走向,将面临内部和外部两面的洪水侵蚀。

流程管理与制度就像流程就像是河流,流程管理就像是河道梳理,制度就是

巩固河道的堤坝,那如果是治理象河流一样的业务流程,那应该用流程管理先梳理河道,河道梳理好了以后再用管理制度这样的堤坝巩固梳理成果,如果只是加固堤坝,河流总有一天会泛滥成灾的。

要运用流程管理的方法去改善企业管理制度,首先要弄清流程和制度的关系。应该说,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管理思想的不同

不同的企业适用于不同的管理模式,而采用“制度导向”的管理还是“流程导向”的管理,取决于管理者所基于的不同假设:“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恶”。

“制度导向”是采取“以堵治水”的办法,基于的管理假设是“人性本恶”。简单的说既是“假如你不做,按制度进行处罚;你要胆敢再犯,加倍处罚;看你还敢吗?”。应该说,这是一种典型的消极管理模式。

“流程导向”更多的是一种“以导治水”,其基于的管理假设是“人性本善”,特点是以完成工作步骤、顺序作为核心,结合组织结构、人员素质及其他资源,站在公司的角度,来设定流程;它是企业管理原则的很好载体;它提倡以“对自己职责的本分”、“对上下游的积极信任”的态度来有效运作流程。

局部观念与全局观念的不同

从“流程”的定义中可以了解到“流程导向”是为实现某项功能的一个系统,系统可大可小,整个企业是一个系统,根据不同的分类原则内部又可以分为若干个独立系统,各系统之间都会通过各流程系统之间的接口建立起紧密联系,最终织成一个涵盖全局的网络系统。

而“制度导向”更多的是针对局部出现执行力问题而采取的奖惩措施,包括对执行人主观态度以及客观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处理。

思维定势的不同

很多管理人员感叹流程执行难,解决这个问题,不同的管理文化导向表现不同的管理模式。“制度导向”管理模式的公司,管理者考虑的是“是不是处罚太轻了?”,随即修改制度加重处罚力度。

而“流程导向”管理模式的公司,管理者更多的会从流程实际使用优化的角度出发。管理者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如何使流程标准更优化”上。通过流程的优化来改善员工的行动效果。

制度和规定有什么区别 第七篇_制度与体制的区别

1、制度与体制是相互区别又有紧密联系的概念。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经济制度,是深层次的问题。如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制度。而体制是社会制度的具体运作方式,相对来说属于较浅层次的问题。

其实从经济学角度分析,

制度Institutional )指人际交往中的规则及社会组织的结构和机制。D.C.诺斯(1995)认为:“制度是社会游戏(博弈)的规则,是人们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流行为的框架”[16]。他(1990)指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博弈)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17]。诺斯还说过:“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更确切地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秩序和行为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18]。诺斯在其《论制度》一文中认为:“制度是为人类设计的、构造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相互关系的一系列约束”[19]。

经济体制(Economic system) 指在一定区域内(通常为一个国家)制定并执行经济决策的各种机制的总和。通常是一国国民经济的管理制度及运行方式。是一定经济制度下国家组织生产、流通和分配的具体形式或者说就是一个国家经济制度的具体形式。

2、现代汉语词典对“制度”的解释是有两种含义,一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如工作制度、财政制度等。二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如社会主义制度、封建宗法制度等。

现代汉语词典对“体制”的解释也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组织制度。如学校体制、领导体制等。二是指文体的格局,体裁。

从这两个概念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制度”要宏观一些,“体制”要微观一些。“制度”包含“体制”在内。

3、 一 体制的定义

什么是体制?体制就是人们处理问题的方法或手段。

二 体制的分类

对于国家而言,国家要处理很多问题,要处理很多不同的问题就需要很多不同的方法或手段,从而产生很多不同的体制,比如处理国防问题就需要有国防体制,处理教育问题就需要有教育体制,处理工业问题就需要有工业体制,处理农业问题就需要有农业体制等等。而综合处理以上问题的体制就是国务院体制。

三 体制的构成

体制的构成包括组织体制,程序体制,管理体制,统治体制和真理体制。

体制是人们处理问题的方法或手段,组织体制就是处理问题的人们的组成及结构,也就是说哪些来处理问题,这些人的相互关系如何,这些就是组织体制的内容。

程序体制就是人们解决问题的步骤。也就是说为了解决问题,人们应该先做什么,后做什么,今天做什么,明天做什么,甚至是下月做什么,明年做什么,都需要有个计划。

有了计划该怎么做,这就是管理体制。管理体制就是指导人们如何完成任务的制度。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制度是白纸黑字写着的,有些言传身教的。

统治体制就是不服从管理的惩处措施。包括刑事处罚,开除,记过,罚款和警告等措施。

真理就是人们的自以为是,真理体制就是人们应该怎样做才是正确的规定。比如我们处理问题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是对的,什么样的程序才是正确的,什么样的管理才是正确的,什么样的惩处才是正确的等规定。

制度和规定有什么区别 第八篇_2015劳动规章制度

第1篇:劳动规章制

第一章:劳动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法上的意义。该章回答了劳动规章制度是什么。劳动规章制度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制定的旨在保证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和享有劳动权利的规则和制度。劳动规章制度既具有民法性格。又具有社会法性格。其民法性格表现在: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以权利为中心;其具有较强的任意性;其有私法的性格和实体法的一性格;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平等协商确定,体现“意思自治”。其社会法性格表现在: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因此,劳动合同法不能将劳动关系完全甩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去实行私法上的“意思自治”。要保护劳动者,使其获得有尊严的劳动,须通过法律强制来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因此,侧重保护劳动者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与生俱来的使命。

此外,本章对劳动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几种主要学说做了介绍和分析。对此学界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契约说、法规说和折衷说。契约说认为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劳动合同既已成立,劳动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合合同,只要合法,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法规说认为劳动规章制度发生约束力的根源在于劳动规章制度具有法律规范的性格,而与劳动者主观意思表示无关。折衷说认为契约说和法规说均失之偏颇而不合理。劳动规章制度之所以发生法律效力,既是由于法律的确认,也是由于当事人双方的合意。通过分析,笔者赞同折衷说,因为该说符合我国国情和立法实践。

第二章: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该章比较分析了劳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两者的共同点是两者,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意志的表达。同时,劳动规章制度既是劳动合同履行的重要保障,又是劳动合同内容的具体体现,两者相互作用。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主要表现在:成立时间不同、表现形式禾同、适用人数不同、强制程度不同、终止条件不同。

第三章: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关系的调整。该章回答了劳动规章制度为什么可以成为当下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和有效补充。劳动关系包括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次。微观是指个别劳动关系,它由劳动合同调整;中观是指集体劳动关系,它由集体合同调整;宏观是指社会劳动关系,它由劳动法调整。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模式,当下我国调整劳动关系主要以劳动合同为主。笔者通过比较研究发现,无论是集体合同还是劳动合同,该两种方式对调整我国的劳动关系均存在严重不足,而劳动规章制度可以弥补两者的不足。因此,笔者提出,劳动规章制度可以并应当成为我国当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和有效补充,这正是本书的核心观点。

第四章:对我国当前劳动规章制度中几个常见问题的研究。该章从实务中选择分析了劳动规章制度存在的几个常见问题,每个问题独立成节。这几个问题分别是:人事担保问题、“虚假学历”问题、处罚权问题、“严重违规”问题、“末位淘汰”问题、兼职劳动问题和违约金问题。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笔者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和建议。

第五章:对加强劳动规章制度法律规制问题之思考。该章回答了怎么办。劳动规章制度应成为我国当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和有效补充,那么应当如何对劳动规章制度进行法律规制以实现调整劳动关系的目的?笔者认为,规制的内容应当包括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以及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由于我国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以及集体合同三者并存,相互冲突不可避免,如何解决?该章还提出了冲突的解决原则。

第2篇: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聘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聘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8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9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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