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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京居民医保

时间:2018-01-07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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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京居民医保 第一篇_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透析治疗资格审核认定表

参保单位(盖章):

办理流程请见本表背面

定点透析治疗资格审核认定办理流程

一、领表

需进行维持性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治疗的慢性肾衰竭患者,应到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中的任一家医院医保办或肾内科,领取本表(一式两份)并填写个人资料。

二、认定

患者持本表、《南京社会保障卡》及相关就诊资料,请上述医院指定的审核专家审核认定,必要时做相关检查,经审核专家认定签字后,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同时,患者须在审核专家的指导下,选择适宜的透析方式,在《患者透析方式选择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

三、送件

用人单位(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经办人或患者及家属带审核确认后的《定点透析治疗资格审核认定表》和下列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审核准入手续:

(一)两次以上的肾功能和相关检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三)患者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四)《患者透析方式选择知情同意书》。

2014南京居民医保 第二篇_第三批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014南京居民医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商银行现金缴费网点名单

2014南京居民医保 第三篇_的意见关于推进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关于推进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民政局 2007年10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更好地引导和鼓励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做好相关制度、政策及办法的衔接工作,现对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大重病救助的衔接。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应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对其中患大重病人员的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南京市城乡困难居民大重病救助办法》予以补助。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惠民医疗政策的衔接。原享受惠民医院、慈善门诊减免政策待遇的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的惠民医院、慈善门诊就医的,可继续享受相应减免政策待遇。其医疗费用先按惠民医院和慈善门诊的有关规定结算,再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结算。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衔接。已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可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待遇。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凡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人员,现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最迟于2009年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4南京居民医保】

五、建立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机制。具体办法是:参保缴费第一年,其住院、门诊大病和门诊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可增加到15万元;中断缴费的,再次参保从第一年重新计算。

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以后,市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现行政策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切实做好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技校、特殊学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可以学校为单位,为所有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学生儿童办理参保手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生儿童的参保登记、信息采集、《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等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补助资金按时到位,同时要做好惠民医疗政策的落实工作。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县城以下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

七、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可参照本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2014南京居民医保】

八、本意见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2014南京居民医保 第四篇_2015年南京市江宁区医保详细政策

2014年最新南京江宁区医保相关政策解答(来源: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4-06-30 15:38:15)

转载▼

江宁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热点问答之一

1、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到外地就诊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南京地区以外三级医院就诊的,须南京市定点三级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转诊手续一次有效),在外地医院诊治时,参保人员先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用,治疗终结后将医疗发票、处方、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转院证明等材料送到区医保中心零星报销。

2、长期异地居住的江宁参保人员如何就诊?

答:退休人员在外地居住、职工驻外地工作超过6个月以上的,需办理医保异地居住登记手续,在当地选择3家不同层次的非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至少一家一级医疗机构)作为自已门诊(含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或住院的约定医院。先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再将医疗发票、处方、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转院证明等材料送到区医保中心零星报销。

3、在门诊看病能不能报销?

答:参保人员在门诊看病,超过自付段后可以享受门诊统筹补助,即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门诊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1200元(退休人员1000元)以上,在社区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70%(退休人员75%),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60%(退休人员65%),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人员2000元/年(退休人员3000元/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在社区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100%,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95%,最高支付4000元。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通过刷医保卡结算(等同于现场报销)。

按规定,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暂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4、门诊慢性病(俗称“门慢”)有哪些?

答:门诊慢性病有以下三类42种:

第Ⅰ类:(1)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2)心绞痛、心肌梗塞;(3)风湿性心脏病;

(4)扩张性心肌病;(5)糖尿病1型、糖尿病2型;(6)脑梗塞后遗症期、脑出血后遗症期、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期;(7)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8)癫痫;(9)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10)支气管哮喘;(11)活动性肺结核;(12)淋巴结核;(13)骨结核;(14)类风湿性关节炎;(15)强直性脊柱炎;(16)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17)白塞氏病;(18)多发性硬化;(19)自身免疫性肝炎;(20)多发性肌炎/皮肌炎;(21)干燥综合症;(22)银屑病;(23)系统性血管炎;(24)血友病;(25)真性红细胞增多症;(26)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27)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8)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29)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30)慢性萎缩性胃炎;(31)慢性溃疡性结肠炎;(32)克罗恩病;(33)重症肌无力。

第Ⅱ类:(3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35)慢性丙型肝炎;(36)肝硬化失代偿;(37)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第Ⅲ类:(38)系统性红斑狼疮;(39)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40)颅内良性肿瘤;

(41)骨髓纤维化;(42)运动神经元病。

5、门诊慢性病(俗称“门慢”)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员凡患上述42种慢性疾病的,由参保人员携本人病历、出院小结、诊断书及辅助检查、化验报告等材料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申领《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异地居住人员(南京地区以外)可由区外二级及以上约定或指定医院的专科主治及以上医师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并携带以下材料之一:(1)诊断证明书原件;(2)相关病种的病理报告、出院小结原件与复印件或相关检查报告原件与复印件到区医保中心办理审核登记手续。

6、什么是门诊特定项目(俗称“门特”)?如何办理“门特”准入手续?

答:门诊特定项目是指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可在门诊就医、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

包括以下几种:

(1)因恶性肿瘤进行放射治疗、化学治疗;

(2)因重症尿毒症进行的门诊维持性透析(含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治疗;【2014南京居民医保】

(3)肾、肝、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后进行的门诊抗排斥治疗。

参保人员患有(1)、(3)疾病时,须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专科主治及其以上医师确认,填写《门诊特定项目审批表》,加盖医院专用章,还需携带恶性肿瘤确诊的病理报告(或相关检查报告单)原件与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与复印件,到区医保中心审核备案。因重症尿毒症进行的门诊维持性透析(含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治疗的,需携带两次以上的肾功能和相关检查报告原件与复印件、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与复印件、《患者透析方式选择知情同意书》,到区医保中心审核备案。备案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治疗费用,比照住院费用执行(免住院起付标准)。

江宁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热点问答之二

7、参保人员住院的“门槛费”是多少?

答:“门槛费”也称医保统筹基金开始支付的起付段,是为引导病人合理分流,根据医院的等级不同而拉开的自付档次。我区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二级医院(如江宁区中医院)500元;三级医院(如南京市鼓楼医院)900元。

8、参保人员住院个人应负担哪些费用?

答:(1)起付标准(“门槛费”)及以下费用;

(2)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费用;

(3)自费的药品与诊疗项目;

(4)超标准床位费;

(5)不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其它费用。

9、参保人员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有何规定?

答:参保人员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最高为每天35元,超过部分由个人自付,低于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核报。对危重病人重症监护、层流病房(床)位费等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的80%核

报。

10、患精神病的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精神疾病,医保怎样补助?

答:对患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的参保人员可享受部分门诊精神病定额补助,其门诊精神病医疗费用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定额包干使用,标准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每人每月22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每人每月180元。上述精神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精神病门诊治疗,应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到区医保中心办理医疗登记手续,开具《精神病患者门诊医疗费定额补助使用通知单》,方可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11、哪些情况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答:(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2014南京居民医保】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医保规定不予支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12、对于特殊检查及特殊医疗有什么规定?

答:(1)安装人工器官,如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血管内支架、人工晶体、人工喉、人工关节等,以及在进行此类手术时使用的贵重材料,属国产产品、合资产品或进口产品的,先由个人分别自理10%、15%、20%后,其余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

(2)体外碎石、腹腔镜、胆道镜等内窥镜手术的直接手术费用,CT、核磁共振、动态心动图、超声彩色显象仪、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电子彩色内窥镜检查等单次费用在150元以上的检查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理20%后,其余费用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3)心脏搭桥术、射频消融术、冠状动脉扩张加支架手术、激光打孔术的手术费用,参保人员自理20%,其余费用再按比例报销。

13、参保人员如何持医保卡就诊?【2014南京居民医保】

答:参保人员可在本市范围内任一定点并已联网的医疗机构就诊,参保人员须凭医保卡

(市民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诊、购药;医疗机构、药店工作人员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时,经核对就诊、购药人员身份无误后,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

门诊、住院、购药均需以医保卡(市民卡)刷卡直接结算(等同于现场报销),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自理费用,能够报销的费用不需参保人员支付,医疗机构、药店再与医保中心结算。

无特殊原因(如社保卡遗失、损坏补办期间、新参保人员办卡期间、异地居住、计算机网络故障、在未联网的定点机构就诊、急诊等)未使用医保卡(市民卡)结算的医药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14、什么情况下才需要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答:参保人员就诊(含门诊、住院)、购药均须刷医保卡结算。

零星报销仅限于因定点机构网络故障、医保卡(市民卡)遗失、损坏、新参保人员尚未办卡、异地居住已在医保中心登记备案人员、在未联网的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金结算等特殊情况。无合理原因不刷卡结算的一律不予报销。

15、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因以上特殊原因不能在定点医院、药店刷卡结算的,方可办理零星报销。

参保人员或代理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天元东路52号医保中心办理零星报销业务:

(1)门诊报销提供发票原件(发票无明细者需提供处方、病历复印件);

(2)住院报销提供发票原件、住院明细清单原件、出院记录复印件;

(3)报销者本人的医保卡;

(4)报销者本人以下银行卡(存折)账号:建设银行或紫金农商银行或南京银行;

(5)南京地区以外转诊、临时外出人员就诊、外伤人员就诊按有关规定另提供相关材料。 参保人员住院如何计算医保报销费用?

答:参保人员住院医保报销的计算公式为: (总费用-起付标准-医保范围外费用)×报销比例。

1、关于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是为引导病人合理分流,根据医院的等级不同而拉开的自付档次,就是通常所说的医保统筹基金开始支付的“门槛费”。我区暂定的起付标准分别为:一

2014南京居民医保 第五篇_2016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总结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总结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市委、市政府为保障城乡居民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一件实事,是关系广大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好事!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者年满60周岁每月都可以领到不少于70元的养老金。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已近尾声,自元月份启动至今已顺利超额完成任务,**中心参保人数共计12568人,其中,共有4150名60岁以上老人已领取养老金。

二、全力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个人创业和企业融资提供贴息政策。为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充分贯彻创业指导、项目开发、税费减免、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模式,从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就业援助政策。半年来共向高新区推荐8名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为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创业培训:随着高新区重大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怎样引导失地农民就业和创业这个问题就成了当前工作重点,围绕高新区经济发展布局和社会安定稳定,(

四、超额完成医保任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我**中心大部分农村群众,使绝大部分人有了基本的医疗保障,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7.1-9.30为参保为参保缴费日期。针对部分年老群众无子女或子女在外地打工的高龄人群,行动不便加上高温天气出行危险,村居发动网格员、村名组长开展医保上门服务,老年人足不出户直接在家中就能买到医保。目前我中心已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任务,参保人数18553人,其总金额达186万多。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08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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