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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暂行条例

时间:2017-12-11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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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暂行条例 第一篇_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已经1997年 4月23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鹏

一九九七年七月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法规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法规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

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五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法规的税率和第四条法规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法规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法规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第七条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条例第六条法规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法规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契税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财政部根据本条例制定细则。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契税暂行条例 第二篇_论契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探讨

论契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探讨

2008-01-29 13:08:13 | 来源:山东省汶上县财政局 | 作者:刘彬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的发展,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的范围不断扩大,房产交易也日益活跃,房产价格一路走高,契税成为县级财政重要的税收来源,特别是农业税全面取消后,契税的重要性就更加突出了。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对该税的重视程度不够,房地产交易又复杂多变,给契税的征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契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税收执法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规定: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的征税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由于种种原因,该办法一直没有出台,为了避免法律的空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农业税收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执行的通知》,由于《税收征管法》是相对于工商税收制定的,对契税的征管不是十分实用,使契税的征管缺乏必要地法律保障,在客观上决定了契税征管执法力度的弱化。影响了契税的征收质量。加之,长期以来契税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没有形成国税、地税那样一整套的征管模式和方法,影响了契税的征收质量。

(二)政策的实际操作性不是很强,致使税源流失。一是不能做到纳税申报。根据《契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纳税义务发生后10 日内到征收机关主动申报纳税。由于纳税意识薄弱,不少居民之间的土地、房产交易,通过私自订立买卖合同,付清款项后直接将原房地产权属证明直接交给购买房,不到征收机关申报纳税,也不到相关部门办理确权手续。就是刚刚购置的新房,纳税人交齐开发商的房款后直接居住,不予办理房产证,征收机关也没有这么大经历去逐户摸底并催收,致使大量的税源流失。二是计税价格准确确定有难度。为了达到偷漏税的目的,开发商和购房户签订两份商品房预售合同,降低价合同用来交税;二手房交易的漏洞就更加明显,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价格随意性更大,往往交易的价格低于实际的交易价格,达到偷漏税的目的。按照《契税暂行条例》规定:"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有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实际操作中很难正确把握“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界限,而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又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条件,因此经常发生征纳双方讨价还价,相互妥协,这样不仅消弱了税收的刚性,还给“关系税”、“人情税”的产生创造了条件。三是《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仅仅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和房产的所有权的转让征收契税,有的单位和个人就钻政策的空子,为了逃避税收,把房屋、土地权属的变更演变成“租赁"行为,把房屋、土地的"租赁"期限延长倒30年、50年,甚至70年,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权属的转移。四是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标准很难掌握。《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首次购买住宅,契税减半征收,这一政策规定在实际执行中难度很大。首先是由于各地经济条件发展不均衡,普通住宅的标准等等比一,是按面积来确定标准还是按价值确定标准,这都有很大的难度。其次首次购买确定的难度更大,同一纳税人以亲属的名义购买第二套或更多的住房,征收部门只能只能认定为第一套,也只能按照减半征收契税,致使部分税源不能应收尽收。五是部门配合需要明确的法律约束。契税的征管,财税、国土资源、房管等部门的配合是最关键的。而现有的法规对部门配合要求的很笼统,散见于相关的文件中,缺乏统一性和严肃性,以至于各部门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不能严肃执行“先税后证”制度,给征收工作造成很大的漏洞。

(三)行政干预过多,严重影响了契税的征收质量。契税属于地方的小税种,又有财政部门征收,这给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流下了较大的空间。如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盘活本辖区内的企业,政府硬性出台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要求财税部门不征或少征契税。财税部门迫于行政压力,只能绝对服从,这不但造成了税款的大量流失,也给契税征管工作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契税暂行条例】 【契税暂行条例】

(四)房地产市场管理混乱,给契税征收带来一定的难度。由于房地产市场近几年发展较快,而管理没有跟上,致使部分单位擅自在国有或集体土地上开发房地产。这部分房地产由于没有办理合法的土地证用手续,致使住户无法办理房产证,住户依次为借口拒绝缴纳契税,从而影响了契税的征收。【契税暂行条例】

二、做好契税征管工作的主要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我们近几年的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新形式下的契税征管工作,提出一下几点建议。

(一)尽快完善契税法律保障体系。针对目前契税法律保障滞后的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尽快修订适合契税征管工作实际的法律法规,改变程序法缺失的现象,健全契税征收的法律保障体系。一是将隶属于财政管理的契税全部划归地税部门管理,实行省垂直管理。这样不仅使契税的征管能更好的利用税务部门多年形成的成熟经验,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二是依法的性是明确明确税务、国土资源、房管等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决不姑息。三是取消和完善一些实际操作存在困难的政策规定。如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减半征收的政策规定变更为住宅减半征收,仅仅和商业用房进行区别;将超过20年以上的长期租赁界定为权属转移,纳入契税的征税范围。

(二)积极探索新的契税征管方式。一是实行房地产评估制度,由征收机关提请社会评估机构分片对房地产进行评估,提供区域内的最低指导价,对交易价格的确认实行宏观指导,本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价格不能低于指导价格,否则不予认可。特别是对于二手房,指导价格标准要按照房屋的新旧程度具体明确,使税务人员有章可循。二是加强与房地产开发商的联系,实行源头控税。实行契税关口前移,加大对开发商的奖励力度,实行开发商在竣工交付使用前整体缴纳契税的办法,对于积极配合的开发商,按照缴纳契税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不予配合的开发商,房管、国土等部门拒绝为其办理各种竣工验收手续。三是打造契税征管的“阳光工程”。在征收机关内部建立严格地办税流程,对每一项征收要实行征收员、复核员、稽查员共同负责,实行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同时,定期做好税务公开,公开纳税项目,交易价格,税率,税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作业”,杜绝“人情税”和“关系税”。四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要与公安部门的经保大队密切协作,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O一条的规定,对偷漏税数额达到1万元,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偷漏税者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给予严厉打击。在这方面我们作了有益的探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7年移交给公安部门的欠税悉数追缴,并处以0.5倍以上的罚款。

(三)强化部门配合,严格“先税后证”制度。契税征管工作最关键的环节就是"先税后证"制度,这是堵塞税源漏洞最有效的和最根本的办法。纳税人必须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到国土资源或房管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果纳税人不能出具完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国土资源或房管部门不得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手续,不得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使用权证》,否则一经发现将按照法律法规给予严惩。同时,三部门之间信息要互通共享,定期召开联席会或协调会,及时通报情况,及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长期以来,征收部门没有将宣传工作放到一个突出地位之上,宣传工作流于形式人民群众没有真正了解契税政策,致使纳税人不能主动申报纳税。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常抓不懈,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依法纳税和纳税的重要性,扭转契税的弱势局面,营造良好的征收环境,使契税征管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要对地方政府部门出台的各种和《契税征管暂行条例》相违背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坚决清理,及时予以纠正。对擅自占用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的,地方政府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主动与国土资源、房管部门联系,及时办理各种相关合法的手续

契税暂行条例 第三篇_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已经1997年4 月23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 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

1997年7月7日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 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

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

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 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

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

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

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

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 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五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

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

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

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 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

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第七条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

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

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 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第十三条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财政部根据本条例制定细则。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所称土地、房屋属权,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第三条 条例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增、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第四条 条例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条例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第五条 条例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六条 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第七条 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出售,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赠与,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

条例所称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

契税暂行条例 第四篇_免征契税规定

免征契税规定

一、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 【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契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正常征税

二、 财税[2005]4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三、继承 国税函[2004]10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河南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豫财农税[2004]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四、企业注销破产 财税[2008]1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六、企业注销、破产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注销、破产后,债权人(包括注销、破产企业职工)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免征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 第五篇_2016县财政局工作总结

范文一:县财政局工作总结

在“十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下,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求真务实,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坚持“打造xx名镇、构建和谐xx”总体目标,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财源建设和财政管理为重点,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中心,加强征收管理,大力增收节支,强化财政监督,实现了预算平衡;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财政干部职工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圆满完成了财政工作各项任务。

一、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全县累计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xxxx万元,为预算的xxx,同口径比上年增长xx;累计完成上划中央“两税”xxxx万元,为预算的xx,比上年增长xx;累计完成上划所得税xxxx万元,为预算的xxx,比上年增长x;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xxxx万元,为预算的xxx,同口径比上年增长xx。累计完成基金预算收入xxx万元,为预算的xxx,同口径比上年下降xx。

从各征收部门完成情况看,国税部门累计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xxx万元,为预算的xx,同口径比上年增长xx;地税部门累计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xxxx万元,为预算的xxx,比上年增长xx;财政部门累计完成一般预算收入xxxx万元,为预算的xxx,同口径比上年增长xx。2016年全县累计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xxxxx万元,为预算(含上年结转支出和上级追加专项拨款,下同)的xx,比上年增加支出xxxx万元,增长xx。累计完成基金预算支出xxxx万元,为预算的xx,比上年下降x。

20XX年,我们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农业税免征政策,调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强财税征管,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保证全县财政工资发放和党政机关运转,以及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并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将适当生活补贴x纳入了财政预算安排;积极推进预算和国库工作改革,建立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实施财政资金国库集中管理,强化会计核算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财政建设力度。在工业项目对财政的贡献一时不能见效,农业对财政的贡献急剧减少,特别是税收政策的调整,给完成全年财政收支计划增加了较大难度的情况下,通过加强对重点税种和重点项目税收的征管协调,优化支出结构,克服了工作中的困难,实现了全年财税工作目标。

(一)强化措施,狠抓征管,确保农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今年,我县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税征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耕地占用税、契税和烤烟特产税上,为切实抓好农税收入的征收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不断加强组织财政收入的力度,全年共完成农税收入xxx万元,占年预算的xxx。其中:农业特产税收入完成xxx万元,占年预算的xxx;耕地占用税收入完成xxx万元,占年预算的xxx;契税收入完成xx万元,占年预算的xxx。一是加强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在县国土管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对新占用的耕地,严把审批报批关,足额征收耕地占用税。同时,把xx高速公路征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征收,作为税收新增点,积极主动与高速公路指挥部协商,签订代征代扣协议,做到了应收尽收,确保了农税收入及时入库,使耕地占用税同口径比上年增长xx。二是加强契税收入的征收。为进一步规范契税征收管理工作,防止税源流失,坚决堵塞契税征管上的“跑、冒、滴、漏”行为,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将契税由过去的乡级收入确定为县本级收入,改由县农税局直接征收。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条例》及《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规定》,出台了契税征收管理文件,规定从x月1日起,房产、国土管理部门在办理房产、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时,必须依法查验纳税人的契税完税或减免凭证。凡为未出具契税纳税凭证的纳税人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而导致税款流失的,由颁布证单位负责补缴契税,完善了“先税后征”制度,强化了税源控管。三是积极开展契税政策宣传和征缴情况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契税专项检查的联合公告》xxxx余份,印制《契税征管政策》xxxx余册,分别下发到街道、居委会和各乡镇进行张贴和有关纳税人手中,还在县电视台进行连续播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契税为重点的税收稽查工作,通过开展契税征缴执法检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查出的契税欠缴进行了补缴、追缴和办理减免手续。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实行财政对农补贴信息化发放

今年我县全面启动了实施乡镇财税管理信息

化系统——财政补贴子系统。一是狠抓信息化队伍建设。在省厅支持下,于今年x月对全县各乡镇财政所的系统管理员进行了三期《财政补贴子系统》培训,合格率达93,为乡镇财税信息化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做好设备升级工作,对县局服务器机房进行了升级,使服务器的内存扩展到了ig,并采购安装了硬件防火墙、网络版防病毒软件、防雷装置等设备。同时,给每个乡镇财政所的电脑增加了内存条,提高机器的运行速度,并将原来的win98操作系统全部更新为win2000、三是落实财政补贴实行银行存折发放的工作。各乡镇财政所对所辖区的所有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承包的耕地面积(即粮食直补面积)等基本信息资料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核实,实现了财政对农补贴银行存折发放。

(三)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强化政府调控能力

继续深入宣传贯彻《×××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认真实施“以票管收”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稽查,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作,基本实现了各项非税收入按季及时入库,基本做到了“以票管收、收缴分离、票款结清、管理规范”的要求。对一些因上缴分成资金较多或成本开支较大等原因而未纳入征管范围的单位进行专项调查,实事求是地确定了各行政事业单位征收范围、比率;对非税收入未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个别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分别采取停发票据、收入稽查、财政监督等形式,督促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予以规范,基本做到了“能征不免、应征尽征”。全年完成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统筹43xxxx元、罚没收入xxx万元、排污费收入xx万元、防洪保安资金xx万元及国有土地出让收入xxx万元,分别实现年初预算任务的xxx、xxx、xxx、xxx及xxx。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财政建设力度

在把保工资发放放在财政工作首位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公共事业的支持力度。为了确保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今年完成中小学校xx个危改项目,改造危房面积xxxx平方米,维修加固xxxx平方米,拆除xxxx平方米,重建xxxx平方米,投入资金xxx万元;落实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免费发放xxxxxxx元的春、秋两季教科书,免贫困学生杂费xxxxxxx元,xxxx名贫困学生享受到了人均xx元的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享受“两免一补”的贫困生达xxxxx人,占全县“义务教育”学生的xx;还筹集资金实施了“名师工程”和高考名校奖励制度,2016年有xx名教师享受了县人民政府发放的“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安排了高考奖励资金xx万元。2016年财政共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xxx万元,其中,县级计生事业费xxx万元,乡级计生事业费xxx万元(不含人员经费)。财政投入xx万元,设立了计划生育公益金,启动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xxx人扶助受益对象发放奖励扶助金xx万元,有力推进了我县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县创计生工作优质服务县、全国计生协会百强县和保持全省计生工作先进单位提供了财力支持。通过向上争取最低生活保障资金xxx万元,县级财政配套xx万元,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提供了有力保障,县财政还拨出xx万元配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并加大了对就业和再就业的资金投入,2016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xxx人次,就业率达100、2016年实施疾病防疫基建项目x个,其中:xx中心大楼财政投入xxx万元,xx防区项目财政投入xxx万元,拨出xx万多元报帐资金专项用于妇幼保健、医疗救助和结核防治;今年县里投入资金xxxx多万元用于旅游环境的改善,其中投资xxx万元的xxxx村道路硬化工程和投资xxx万元的xxxx广场已基本竣工,同时,为了美化县城风光带沿岸,今年已投入xxx万元资金,完成了xxx米的防洪堤修建工程。

(五)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粮补政策

把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全年工作重点,结合先教活动“五个一”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深入乡村宣传一号文件精神,使广大农民了解和领会“两减免,三补贴”的惠民政策,了解种粮农民对2016年粮食直补政策执行情况的反映以及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农民的建议和心声,征求对2016年粮食直补发放的建议和意见,规范对农补贴的发放管理,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行对农补贴实行网络化“一折通”发放,通过银信部门对xxxxx户种粮户发放粮食直补资金xxx万元,发放良种补贴xxx万元。

(六)完善财政监管与财政投资评审制度,规范财经秩序

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县财政工作实际,撤销了乡镇国库,在撤销乡镇国库前,对乡镇财务、国有资产和银行帐户进行了清理,并相应取消乡镇所属部门的会计业务,统一合并到乡镇财政所核算;完善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对“两免一补”、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社保等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和专款专用,严把资金拨付和审核关,对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拨款管理的要求,实行拨款管理责任制,按项目实施进度拨款,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跟踪问效工作;对xx家国有企业和x家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进行了产权登记换证,全年共受理审批国有资产处置报告xx件,办理批准6xxxx,监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xxx万元;对乡镇干部全部实行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保证了乡镇干部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以强化财政管理为中心,以规范财经秩序和提高财政管理效益为目的,加大了财政监管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力度。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xxxx年xxxx年的公务接待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继续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清缴和离职离岗人员清理工作,xx名领导干部拖欠的公款xx万元全部收回,按规定停发离职离岗人员工资xx人,节约财政资金xx万元。截止12月31日,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xxx个,建账xxx套,通过严格把关,全年共拒付不合法开支xx笔,金额达xx万元。为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对全县xx个乡镇财政所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事逐项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对xx个单位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财政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入库罚没收入入库xx万元;还认真组织开展了自xxxx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与私设“小金库”资金收支情况、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执行等情况的清理检查,查出违纪金额xxx万元,收缴入库违纪金额xx万元。同时,为提高财政性投资的效益,财政部门积极建立健全了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全年共审核项目xx个,报审金额为xxx万元,审定金额xxx万元,审减xxx万元,审减率xx,其中:xx新区xx大道,县xxxx中心、xx路等项目是我县财政投资的重点工程。经过评审充分发挥了财政投资的效益,节约了财政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切实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今年以来,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通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相关股室积极配合下,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政支出,财务支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促进了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年完成政府采购总额zzzz万元,政府采购次数zzz次,为财政和部门单位节约资金xxx万元,节支率达xx。其中货物类采购xx次,实际支出数为xxx万元;全年共召开二类以上会议xx次,预算数为xx万元,实际支出数xx万元,节约资金xx万元,节支率达xx;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实行统保,共保险车辆xxx辆,保险金额xx元,节支率xx;保养维修小汽车xx辆,维修总额xx万元,节支率达xx。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紧紧围绕建立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干、廉洁高效、能打硬仗”的财政干部队伍这一目标,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着力营造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财政干部学习、培训,提高财政干部服务改革与发展大局的观念,加强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推进以“金财工程”为主体的财政信息化建设,促进减人增效,改善服务,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20XX年财政工作思路

20XX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xx名镇,构建和谐xx”的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理财,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推动体制创新,促进全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经济富庶、文化繁荣、政治清明、社会祥和、生态秀美的和谐xx提供财政支持。

20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全面完成财政工作各项任务,对于实现“十一五”规划财政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十五”期间财政改革发展趋势和我县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现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2016年初步安排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xxxx万元,比上年增长xx;上划中央“两税”xxxx万元,比上年增长xx;上划所得税xxxx万元,比上年增长x,共安排财政总收入xxxxx万元,比上年增长xx。全县基金预算收入初步安排xxx万元,比上年下降xx。初步安排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xxxxx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xx,确保全县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围绕上述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财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方针,按照“一改、二争、三强、四严、五提”的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努力实现全年财政预算目标。

“一改”:就是要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开展部门预算试点,将财政资金国库集中管理和会计集中核算有机结合起来,放大会计集中核算效应,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根据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要求,实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乡镇财政管理职能,对乡镇财政财务实行“乡财县管”;将政府采购、金财工程、国有资产管理等项改革继续推向深入,进一步增强财政活力。

“二争”:就是要大力争取资金,大力争取项目。抓住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大湘西开发战略实施的有利契机,结合xx周年县庆,努力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好xx县财政的困难,争取上级更大的资金扶持,争取更多的项目在xx县启动和实施,营造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强”:就是强化税收征管,强化票据管理,强化国资监管。坚持建立广义的财政收入体系,大力推行“联合评税、依法计征、定期公示”的税收征管制度,切实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建立完善的非税收入体系,切实抓好“经营城市”的市场化运作和收益监管,将国有资产经营、转让、租赁等收入纳入规范化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严”:就是严格预算编制,严格支出控管,严格财政监督、严格内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编制预算,把工资性支出打足打够,不留缺口。坚持“量入为出”,从严控制财政支出,确保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支出,把千方百计保证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放在财政支出的首位。加强财政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整顿财经秩序。在财政系统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规范财政内部管理。

“五提”:就是要提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素质,提高财政队伍整体形象。通过财政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通过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建立和完善财政运行新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通过开展业务练兵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队伍整体形象。

范文二:县财政局人事教育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人事教育工作在局党组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及各有关股室大力协助下,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改进机关作风为目标,在抓好干部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干部调配等日常工作的同时,狠抓干部教育培训、社会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局办公室完成各项文字材料,认真组织全局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争创文明机关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县局被授予“xx市文明卫生单位”、“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双文明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中央、省、市×××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今年2月到6月份,我局在机关和所属单位单位党员中,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机关党总支作为牵头部门,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对机关、所属单位党组织以及党员队伍状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成立班子,在各阶段,都积极迅速地拟订教育活动工作计划、配档表以及活动方案,搞好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和各环节的前后衔接,使教育活动组织有序、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同时在县委督导组的指导下,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各项实践活动,经过xxxx多月的学习动员、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等阶段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教育活动的预期成效,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和督导组的充分认可和肯定。集中教育活动完成后,根据县委的部署,建立了先进性教育的相关制度,为长效机制的实施奠定了基础。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机关党总支今年提请县委表彰优秀共产党员xxxx,营造了一个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同时,机关党总支发展了xxxx新党员,发挥了党员在机关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切实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和市财政局制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做好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一是实行了目标任务领导负责制。制定下发了《xx县财政局2016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市、县下达我局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逐项明确了负责领导、承担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并提出严格时限和要求。二是实行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季报制度。要求凡承担重点目标任务的股室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5日前将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填表报人教股,人教股汇总后在下季度第一月10日前报县目责办。三是坚持奖惩结合管理原则,将目标任务特别是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考核股室和个人的重要依据,有效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全年所承担的各项目标任务均全部完成,顺利通过了县委县政府年终考核;为县上承担的市级考核顶目顺利通过了市委市政府考核验收;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综合治理、党建、党风廉政、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生育、信访等单项工作任务也均圆满完成,并通过了对口上级单位的年终检查。

三、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

为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局党总支在按要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同时,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制度,集中学习时间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请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政法委领导来局作专题辅导课,提高财政干部的理论意识、遵守党纪的自觉性。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创新干部教育载体,开展经常性教育,使干部们在各项主题活动中真正受到教育,促进财政工作的开展。如通过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文明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和争当“岗位能手”等主题教育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爱岗敬业、勤奋学习的良好氛围,政治思想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被命名为市级“文明示范窗口”、“xx县文明示范窗口”,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xxx被授予县“十大杰出青年”。

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今年,机关党总支结合开展保先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参观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六十周年图片展》;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向联系乡镇贫困农户捐款捐衣物,奉献了财政干部的一片爱心。通过这些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升华。为强化财政干部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思想教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廉政建设、办事公开、用车和开餐等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约束人;结合行风评议活动的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干部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每个干部职工针对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促使大家自重、自警、自省、自律,自觉抵制拜主义、自由主义等腐朽思想;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建整扶贫村开展调研,了解民情社意,切实转变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达到“戒懒、戒软、戒空、戒浮、戒奢、戒赌”的目的。2016年,组织党员干部下到建整扶贫联系村,深入贫困农户家中访贫问苦、送技术,实行结对帮扶。

五、严格标准和程序,完成2016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

20XX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县委组织部&times;&times;&times;人事局x组人联字(20XX)01号《关于20XX年度考核和评奖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0x年元月开始至200x年3月份止,我局年度考核统一对非税局、农税局、会计核算中心、局属各股室及各乡镇财政所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应参加考核人数xxx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xxx人(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0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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