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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超生开除

时间:2017-12-09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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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超生开除 第一篇_关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处理情况的通 报

关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处理情况的

通 报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今年以来,公司计划生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之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及集团公司计生委提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为统领,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优质服务质量,整体工作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模范遵守政策法规,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有力推动了公司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但仍有个别职工无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违法生育、违法收养,在职工中造成恶劣影响。

赵瑞军、刘耀武等职工法制观念淡薄,无视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违法生育、违法收养,严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了坚决遏制超生行为,严肃法律法规,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以下公司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职工都按规定征收了社会抚养费,更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纪超生的工人给予记大过处分。

进行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要以典型案例为教材,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讨论,提高他们执行和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圆满完成了全年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坚决遏制超生行为,严肃法律法规,确保我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按照《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阳煤人口组字【2010】2号文件精神,经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研究决定,对于下列违纪超生人员进行通报:

工程队职工 刘耀武

运输部职工 赵瑞军

掘进一队职工 牛双艮 宋乃文

机电工区职工 余建华

冯玉君、张军昌等身为共产党员,法制观念淡薄,无视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违法生育、违法收养,严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规定,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原则。为严肃计划生育政策,严肃党纪,纯洁组织,党委、政府决定对全乡6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要以典型案例为教材,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讨论,提高他们执行和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全乡各部门,尤其是村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建立健全利益导向和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舆论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是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违法生育必将受到惩处。全体共产党员要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带头克服头脑中的封建残余思

想,带头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为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附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名单

冯玉君,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魏庄乡东明村村民,1991年4月入党,2010年5月违法生育二胎女孩,给予冯玉君开除党籍处分。 张军昌,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魏庄乡苍山村村民,2000年6月入党,2008年10月违法生育三胎男孩,给予张军昌开除党籍处分。

李中义,男,汉族,1976年9月出生,魏庄乡东故县村村民,1998年4月入党,2009年1月违法生育二胎女孩,给予李中义开除党籍处分。

刘杰,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魏庄乡西湖村村民,2001年8月入党,2009年2月违法收养三胎男孩,给予刘杰开除党籍处分。 李传友,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魏庄乡东大泉村村民,1994年10月入党,2009年12月违法生育三胎男孩,给予李传友开除党籍处分。

李宗山,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魏庄乡南峪村村民,

1989年3月入党,2006年8月违法收养三胎男孩,给予李宗山开除党籍处分。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了坚决遏制超生行为,严肃法律法规,确保我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按照《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阳煤人口组字【2010】2号文件精神,经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研究决定,对于下列违纪超生人员进行通报:

工程队职工 刘耀武

运输部职工 赵瑞军

掘进一队职工 牛双艮 宋乃文

机电工区职工 余建华

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认真吸取教训,不断强化措施,切实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从上述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规范完善单位女职工及职工家属的生殖健康监测工作,加强对B超、染色体检测等医疗设备及医务人员的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和“两非”涉案人员的打击和处理力度,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开元公司计生办

二〇一一年六月

关于对刘耀武等同志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给予行政处分的决定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按照《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阳煤卫字【2009】第510号文件和阳煤人口组字【2010】2号文件精神,为了坚决遏制超生行为,严肃法律法规,确保我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在2010年清查活动中查出从2000年至2010年近十年有5名职工违纪超生。经矿研究决定:对以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职工已按规定征收了社会抚养费,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纪超生的职工给予新政记大过处分。

记大过处分名单:

工程队职工 刘耀武【沈阳超生开除】

运输部职工 赵瑞军

掘进一队职工 牛双艮 宋乃文

沈阳超生开除 第二篇_关于涉干部超生单位处理

报 告

市计生领导小组领导:

我市检察院干部陈鉴明包养情妇梁观照,并与情妇于2009年4月9日非婚生育一男孩陈斌,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一)款、《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广东省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纪律处分规定》第八条(一)款的有关规定,2013年11月28日经我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鉴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从批[2013]13号、从纪[2013]89号)。

经请示广州市计生局法规处和考核办有关领导,一致认为,由于2009年政策外生育时还没有及时发现,而在2013年才发现其政策外生育,按照当年发现处罚当年的规则,应否决2013年。

至于超计划生育的2009年时的院领导,广州市认为——还在从化市委领导下的亦可以追究,亦可不追究。【沈阳超生开除】

从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月20日

沈阳超生开除 第三篇_超生了要被罚多少钱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超生了要被罚多少钱 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最高超生富人罚款目前记录101万]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简单说就是收入越高罚款越高。

以下的地区有按家庭征收单位的,还有在夫妻双方都应该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基本上按照最高标准计算。

北京市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超生)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

《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据统计200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7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747元,北京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24万7千元。

上海市

【沈阳超生开除】

上海市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690元,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16万元。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b3507974a8956bec0975e3e5?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49b39d964e0dcbc7aa3d6c02fca46243&sign=244de8f471&zoom=&png=11065-20930&jpg=0-0" target="_blank">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今天实施,那么在上海一个普通家庭如果超生一胎要交多少抚养费呢?

根据《规定》所明确的,生育第二个子女(即超生)不符合规定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特别指出,在《规定》中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应为单个的公民,而非家庭,即夫妻双方都应该缴纳社会抚养费。超生一个孩子要征收基准数三倍的费用,而夫妻相加则是六倍。

天津

天津市,塘沽区200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73.86元,天津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8—19万元。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即超生)的,按照条规定基数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计征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根据规定的基数,结合违反本条例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对违反本条例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分别计算。

重庆市

重庆市2008年,重庆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709元。重庆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3--10约元。未婚生子约12.5万元。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即超生)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沈阳超生开除】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b3507974a8956bec0975e3e5?pn=3&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49b39d964e0dcbc7aa3d6c02fca46243&sign=244de8f471&zoom=&png=20931-30839&jpg=0-0" target="_blank">

据介绍,超生孩子处罚的社会抚养费将按上年实际收入的2~6倍计算。

浙江省:

【沈阳超生开除】

超生政策: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一胎(即超生)的,按二至四倍征收;多生超生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个人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杭州市

杭州市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04元,杭州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24104X2人X4倍约19.5万元,未婚生子约为10万。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一胎的(即超生),按二至四倍征收;多生超生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个人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未婚男女到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至二倍征收等。 苏州市

苏州市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867元。苏州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23687X2人X4倍约19万元,未婚生子约为9万。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一胎(即超生)的,按二至四倍征收;多生超生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个人实际收入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b3507974a8956bec0975e3e5?pn=4&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49b39d964e0dcbc7aa3d6c02fca46243&sign=244de8f471&zoom=&png=30840-40743&jpg=0-0" target="_blank">

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未婚男女到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至二倍征收等。

广东省:

超生政策:广东省2002年制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5条规定:“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即超生)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 (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广州市

广州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17元,广州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30万。

例如,广州市天河区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2万元,该区某私企老板如果去年收入20万元,其超生一个孩子(即超生)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最高可为:2×6+(20-2)×2=48万元,最低标准也有2×3+(20-2)×1=24万元。这还只是其个人的罚金,加上配偶的罚金就不止这个数字了。超生两个以上的,再翻倍计算。

【沈阳超生开除】

深圳市

深圳市2007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70元,深圳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29万。

广东省2002年制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5条规定,按深圳去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4870元计算,如果一个深圳富人年收入在30万元,其超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b3507974a8956bec0975e3e5?pn=5&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49b39d964e0dcbc7aa3d6c02fca46243&sign=244de8f471&zoom=&png=40744-50647&jpg=0-0" target="_blank">

生一个孩子(即超生)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最高可为:2×6+(30-2)×2=68万元,最低标准也有2×3+(30-2)×1=34万元。这还只是夫妻一方的罚金,加上配偶方的罚金就不止了。超生两个以上的,再翻倍计算。即使按年收入12万元计算,如果超生1个孩子也将被最高征收社会抚养费32万元。

东莞市

东莞市2007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25元。

东莞市超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27025X2人X6倍约32万元,未婚生子约为11万。

福建省:

超生政策: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即超生)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可以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厦门市

厦门市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48元。

厦门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15万,3胎约为19~28万,婚外生子约为19~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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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超生开除 第四篇_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

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

导读:我国计划生育法规定对不符合生育二胎的生育者进行超生罚款,超生罚款标准由各省根据当地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和倍数来确定。本文介绍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是什么。

一、公务员超生罚款依据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二、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

因计划生育政策各省略有不同,因此,各省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超生罚款标准由各省根据当地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和倍数来确定。具体看你所在省的规定。

重庆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

《公务员超生处分规定》提到公务员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违法生育两个或者多个子女的,给予开除处分。属于未婚生育一个子女的,给予警告处分;未婚生育两个或多个子女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河南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

1982年6月15日以后,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第二个及以上子女,隐瞒至今尚未处理的,不得担任领导职务,不得作为后备干部,不得推荐为有关人选。对违反规定政策外生育的党员,严格依照党纪和有关法规处理。对违反规定政策外生育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处分。对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严格依法处理。

沈阳超生开除 第五篇_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方案

计生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打造全省最优投资环境为抓手,以“三争三做创五星”活动和争当“党性强、品行正、重实干、爱百姓”干部品牌活动为契机,全力践行“见贤思齐、感恩”社会主义价值观,积极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全面宣传人口工作的辉煌成就和创新举措,强化正面宣传,树立良好形象,传播正能量,架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全力开启“五个”建设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以“和谐计生温暖”为主题的人口计生系列宣传活动从20XX年4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包含“和谐计生”宣传活动、“幸福宝宝PK赛”、“幸福计生家庭”评选三个活动。区人口计生网站专门开通“和谐计生”系列宣传活动窗口,依托网络平台推动和谐计生、幸福计生的宣传,提高新型人口文化的知晓率。

三、活动要求 (一)“和谐计生”宣传活动

1、活动意义:在打造全省最优投资环境大背景下,深入挖掘婚育新风、关爱女孩、幸福家庭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突出的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成果,用真人真事宣传感染群众,用优生优育范例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2、选送要求:

(1)发掘本辖区计生工作先进分子、有艺术特长、离退休计生、卫生、医药工作者参加计生志愿者服务队的典型人物、事迹。

(2)工作勤恳,任劳任怨,作风扎实,服务奉献意识强。坚持以人为本,热爱人口计生事业,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存在困难或问题的真人真事。

3、投稿要求

(1)精心策划、整理编辑,各镇办至少上报两篇通讯报道,要求字数在800至1500字。

(2)各镇办分月报送到区人口计生局宣传科,发送至邮箱安排如下:

最终评选出的先进人物、事迹以及工作中好的做法,区人口计生局将优中选优推荐到上一级媒体刊发。

(二)幸福宝宝PK赛

1、活动意义:早期教育是全民终身教育的开端。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社会的未来。宝宝的健康成长和语言、智力、艺术、情感、人格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关系“五个”建设的人才保障。幸福宝宝PK赛旨在普及生育、养育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并提供个性化指导服务,以提高我区婴幼儿的早期发展指导能力。

2、活动时间:20XX年5月底

3、活动细则:由小太阳早教中心制定并完成。

(三)“幸福计生家庭”宣传活动

1、活动意义:“幸福计生家庭”评选活动旨在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理念和正确的幸福观、价值观。通过此次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和宣传我区计生家庭的模范典型,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帮助和激励广大家庭增强发展能力,提升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实现“幸福”的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2、推选条件:

1.文明守法,热爱祖国;

2.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3.平等和睦,互敬互爱;

4.诚实互信,邻里和睦;

5.少生优生,善育重教;

6.包容豁达,健康快乐。

3、报送材料

1.推选报送表(见附件);

2.被推选家庭事迹介绍(1000字之内);

3.被推选家庭全家福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4.被推选家庭要有自己的幸福感言,诠释幸福的意义。

以上材料于20XX年8月30日前报送区人口计生局宣传科。同时,将推选报送表、被推选家庭事迹介绍、全家福照片的电子版发送到区人口计生局邮箱。

4、活动步骤

1.筛选上报阶段(20XX年7月-8月):各镇办组织评选本级“幸福计生家庭”,并推荐3户参加区级“幸福计生家庭”评选活动;

2.定评阶段(20XX年9月):区人口计生局依据参评条件和公众评议意见,最终确定10户区级“幸福计生家庭”,并予之奖励。

四、几点要求

1、领导重视,理清思路

各镇办要结合本方案和自身工作实际,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理清工作思路,摸清辖区计生工作情况,采取典型示范的方式,科学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和谐计生温暖”系列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始终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活动,采取各种措施,利用各种渠道,在打造全省最优投资环境和建设“五个”背景下,全区迅速掀起“和谐计生温暖”活动的高潮。将工作中的亮点、特色、经验和工作中的先进人物、事迹及时反映,及时报道。

3、突出实践,提升服务

各镇办结合此次“和谐计生温暖”系列宣传活动,把“五个”主题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开展“和谐计生温暖”系列宣传活动与改善人口环境、提高人口素质相结合,切实为群众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二】

为认真抓好我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1、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2、全面加强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并建好有关帐卡。

3、抓好春、秋两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局系统(包括属地管理的挂编户、租房户、集资建房户、寄居户等)职工春、秋两季环孕检,确保参检人数达100%。坚决做到所有重点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地参检;所有计划外怀孕一个不落地落实措施;所有一孩妇女一个不漏地落实上环措施,确保无一例计划外怀孕、生育。

4、督促育龄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杜绝大月份5}产和多胎生育,节育率达100%。

5、严格执行生育申报准生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申请领取了准生证后,方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持证生育订达100%。

四、具体措施

1、重点管理对象拒绝参加环孕检,视情节予行政处理直至除名。连续两次未参检者,视为计划外生育,予以开除。

2、春、秋两季环孕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每缺检1人,给予单位罚款300元。罚款后,单位还要继续缺检对象环孕检,直至完成任务。

3、单位干部职工超生一胎,按规定征收计划生育费,并开除,是党员的同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系统内干部职工为计划外环孕生育对象提供住宿等条件的,一经检实,每例处以300元罚款,并予以党政纪处分。

5、系统内男职工配偶应积极督促在所属地管理,年内验证两次(春秋两季),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方案

沈阳超生开除 第六篇_2016林业局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今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以省市人口计生工作要求为指导,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契机,完善生育政策,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深化改革,强化基础,整合资源,创新发展,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口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稳定的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日俱进,开拓进取,紧扣“围绕一个核心、贯穿两条主线、突出三个重点、提升四项工作”工作思路,实现新的跨越,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为振兴我县林业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在职职工晚婚晚育率达100%,已婚育龄夫妇计划生育率达100%。

2、各单位对职工计划生育情况要认真登记造册。

3、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坚持“一法、一条例”的宣传,确保无严重违法事件发生。

三、主要措施

1、各单位要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及清查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配备计划生育兼职干部,做到上下及时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难题。

2、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县林业局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状》与局机关各股、室、站、场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明确目标、分清责任,对违规者按计生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扣除全年绩效工资,严重超生开除公职。

3、各单位要协助解决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困难,在项目建设工程中有意识地对他们实行政策倾斜,尽可能地吸收他们参加林业生产建设,尽快地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脱贫,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上光荣、生活上实惠。

沈阳超生开除 第七篇_2015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一: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抓好我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1、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2、全面加强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并建好有关帐卡。

3、抓好春、秋两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局系统(包括属地管理的挂编户、租房户、集资建房户、寄居户等)职工春、秋两季环孕检,确保参检人数达100%。坚决做到所有重点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地参检;所有计划外怀孕一个不落地落实措施;所有一孩妇女一个不漏地落实上环措施,确保无一例计划外怀孕、生育。

4、督促育龄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杜绝大月份5}产和多胎生育,节育率达100%。

5、严格执行生育申报准生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申请领取了准生证后,方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持证生育订达100%。

四、具体措施

1、重点管理对象拒绝参加环孕检,视情节予行政处理直至除名。连续两次未参检者,视为计划外生育,予以开除。

2、春、秋两季环孕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每缺检1人,给予单位罚款300元。罚款后,单位还要继续缺检对象环孕检,直至完成任务。

3、单位干部职工超生一胎,按规定征收计划生育费,并开除,是党员的同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系统内干部职工为计划外环孕生育对象提供住宿等条件的,一经检实,每例处以300元罚款,并予以党政纪处分。

5、系统内男职工配偶应积极督促在所属地管理,年内验证两次(春秋两季),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

方案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20xx年计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坚持“求真务实,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坚持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方案,加大计生工作力度,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工作目标

五个率达到100%。即出生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领证率、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率、重点对象检测率、政策外怀孕补救率均达到100%,无漏报、无错报。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对计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20xx年是我县创建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示范县活动年,也是县委下决心抓好计生攻坚战的重要之年。在这种新形势下,全局干部职工更应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计生政策、法规。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等,计生工作出现新特点。因此,一定要以清醒的头脑,认真地分析当前计生工作的现状,按照彬统人领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扎实抓好计生工作,坚决杜绝早婚早育、计划外生育问题。为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做好榜样、带好头,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队伍建设

1、坚持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并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要健全计生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熟悉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生情况,对有计生违规问题的要坚决给予纠正,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2、配齐配强计生队伍,提高战斗力。要抽调素质高、能力强、干实事的人员充实到计生队伍中去,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计生队伍,指定一名计生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台帐管理,负责“双查”、“四术”的登记和落实,协调计生有关证件的办理、发放,并能及时向本系统反馈计生管理情况。要增加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三为主”方针,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

(一)开展宣传活动。“少生优生、优生优育、少生快富”已成为当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因受封建思想遗留的影响,仍有部分的人存在着“多子多福、无后为大”的落后生育观念,这也是制约计划生育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主要原因。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应自觉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好人口计生工作。要组织好计生工作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计生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媒体,大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弘扬婚育新风,倡导生育新观念,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各股室、各企业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按计划生育要求落实一次有效节育措施,即生育一个孩子后三个月内要上环;生育两个孩子后二个月内要施行绝育手术;对未落实绝育手术的已婚育妇(49周岁以下)要接受一年四次环情孕情检测,时间为每年3月、5月、9月、12月,检测点为彬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在本县以外接受检测的对象,要在县级以上的计生服务站检测,使用计生证明时,不能连续两期。

(三)以经常性工作抓好人口计生工作。

1、规范计生台帐。台帐建设规范是计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计生业务人员要努力学习计生知识,精通计生业务,对干部职工的生育情况要建卡归档,台帐要整洁规范。

2、建立计生通报制度。局计生办将对一年四次的“双查”及扫尾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地向各股室、各企业通报。各股室、各企业要在每期计生检测后,组织人员对未接受检测的重点管理对象,逐一跟踪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通报局计生办。要服从属地管理原则,局机关对象属局管理的,属基层单位的,其检测情况由该单位直接向局计生办申报。

3、做好计生清理工作。要按照彬统人领办发[20xx]8号领《关于做好清理初婚、出生人口补报和台帐还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计生清理工作。各股室、各企业要做到“假的剔除、错的更正、漏的补全、真的还原”,彻底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立足当前,抓真抓实。

4、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参照县计生工作意见精神:局各股室的利益导向机制主要是兑现独生子女奖励费。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给予相关的优待与奖励。一是对于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一次性奖励费不低于500元,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属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发给全数。二是属晚婚的,婚假为15天;晚育又领取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180天,男方照顾假为7-10天。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四、严格兑现奖罚,力促工作落实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要对股室、各企业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们对工作指标完成好的股室、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完成指标较差的将给予责任追究。

(一)对不按计划生育规定落实有效节育措施、补救措施或不参加环情孕情检测以及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不及时向单位申报个人婚育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因管理措施不力,导致本股室干部职工出现政策外生育的,该股室当年度不得参与评优或其他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对“五率”达不到要求的,计划生育信息通报不完整的,给予通报批评,追查责任。

方案三: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计生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夯实基础、扎实开展、求真务实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二、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计划生育领导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让干部职工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协调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工作任务

l、切实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模范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2、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杜绝错统、漏报未婚女青年、新婚、现孕、出生现象,实行规划管理。

3、按要求时间及时上报计划生育月报表,鼓励晚婚、晚育,杜绝早婚、早育和非法婚育。对已生育的干部职工必须落实一项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4、对于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上报,按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

5、按要求组织单位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

四、工作重点

1、强化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下移重心,进一落实人口计生责任,全面掌握育龄人员的婚、孕、育、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按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三查一治”,通过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抓好综合治理。

2、强化综合治理,突破重点难点。着力破解齐抓共管未到位难题。要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各股室履行职责的考核权重,开展经常性工作督查和情况通报,建立计生综治工作预警机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强化服务阵地建设,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央各项政策的学习与研究,明确本单位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职责和任务。二是通过帮扶,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使广大计生户看到计划生育的好处,从而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

三是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做到有研究、部署、有督促、有检查。

4、强化求真务实,切实改变作风。在全局营造支持计生、关爱计生的氛围。

5、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把计生工作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落实一把手是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制度,每季度检查一次计生工作,定期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督导人口计生工作。切实解决单位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上台阶。

方案四: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圆满完成省、市、县下达我乡的20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确保我乡计生工作稳定平衡推进,跨入市县先进行列。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总书记“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导向,总揽计生工作全局,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主,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提高计生率为重点,以实现“村为主”,彻底改变后进村为主线,严格依法行政,增加财政投入,强化优质服务,确保我乡计生工作跨入市县先进行列。

二、奋斗目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88.2%以上;

2、村民自治合格率30%以上;

3、统计准确率95%以上;

4、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65%以上;

5、期内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三查”到位率100%;

6、性别比与上年比有所下降;

7、负责对村(居)委会考核评估排队并实行奖惩;

8、严格依法行政,严把节育手术质量关,杜绝因违法行政或重大手术责任事故而导致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队伍建设

全乡以计生干部职工为主体,在全乡脱产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一支战无不胜的常年工作队,实行“三不政策”即:不包农业点;不负责招商引资任务;不参加计划生育以外的中心工作,全心全意抓好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服从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对常年执法队拥有人事权、财政权、奖惩权,有权制订计生常年工作执法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对常年执法队员严格加强管理,有建议升降权。

四、定区域、定职责,实行捆绑责任制

(一)职责

主要为四个加强“加强阵地建设;加强经常性工作;加强两非整治;加强利益导向。”

1、包村乡干部职责:

党政领导包后进村,乡干部分层次包村,其主要职责为:

(1)全面具体、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

(2)全面完成县委政府下达我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3)完成乡计生领导小组下达到村的各项工作任务;

(4)贯彻执行计生工作的“七个不准”,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查处计划生育“双违人员”,严格惩处围攻、殴打、谩骂计生执法人员的人和事,保护计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所联系的村期内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三查”到位率100%。

2、计生办、服务所、计生工作组的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2)艰苦深入,逐村逐组摸清育龄妇女“三查”到位、“四术”落实,人口出生、新婚等计划生育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积极主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

(3)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认真把好“三证”关(即一孩生育证发放关、二孩生育证呈报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关),做到“三证”办理合法率100%;

(4)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各项业务考试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70%;

(5)加强对村专干、组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对村专干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村专干例会,每季进行1-2天的业务培训,每年到村指导12次以上,及时解决资料台账的差错;

(6)开展优质服务,按照

沈阳超生开除 第八篇_2016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范文一: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计生局的悉心指导下,我镇各级干部认真依照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不断深化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加快工作方法的转变,时时密切联系群众,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强化农村基础工作。在稳定我镇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努力从整体上促进我镇计生工作进一步提高,从而确保了我镇在2016年度按期按质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一、今年以来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

目前,我镇总人口达31957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5699人。今年我镇总共出生婴儿508人,男婴275人,女婴234人,符合法定生育人数476人,其中一孩出生228人,二孩出生225人,多孩出生55人(其中法定外32人)。今年以来我镇共落实四术280例,其中结扎5例(当年5例),上环272例(当年的178例,纯女上环9例),人流5例,引产1例。

(一)必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符合法定生育率93、6%,完成市下达的考核指标(93、5%)。

2、人口出生率16、05‰,完成市下达考核指标(16、2‰);

3、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117,低于市考核指标115,完满完成市下达指标;

(二)其它指标的完成情况:

1、怀孕6个月内孕情掌握率93、4%,高于市下达工作指标93%;

2、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98%以上,达到市工作要求;

3、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及地中海贫血病筛查任务202对。

4、按要求建设好边肚及长丰村这两个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示范村。

5、继续完善诚信计生示范点两个:黄加村及边肚村。

6、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完成,各项指标均达到市工作要求;

7、完成计生办公室档案及办公设施标准化建设,成为我市计生系统亮点工程。

二、一年以来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管理。1、是抓责任状的签订,为各单位计生工作定好工作方向;2、是抓紧主要工作责任人,做到有人管事;3、是抓奖罚,努力营造良好竞争的工作氛围,今年依照村计生员管理方法及时开除一名在位不在岗的计生员并重新聘请了一名村级计生员,确保计生工作的继续性及纪律的严明性;4、抓好计生工作经费管用,使每一笔计生经费实实在在用在计生工作上。

(二)抓培训。有一名合格的村计生员是做好该村计生工作的关键。我镇采取的方法是:1、是利用以会代训:实行例会规范化,每名计生员都要按相关要求进行汇报,促使她们专注业务学习。2、是不定期考查,了解及促进计生员掌握计生业务知识。今年度以来我镇不定期集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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