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原创美文 > 新秀美文 > 赖昌星回国后谁在保他

赖昌星回国后谁在保他

时间:2017-11-26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www.gbppp.com--新秀美文】

赖昌星回国后谁在保他 第一篇_如果遣送赖昌星回国,为何不判死刑

赖昌星被遣返回国为何不判死刑? 赖昌星是中国司法机关通缉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的一起经济犯罪案件。其涉案金额之大、人员之多、案情之复杂、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之严重,触目惊心。

赖昌星1999年案发后逃往加拿大,为尽快将他绳之以法,我国对外承诺不判处赖昌星的死刑,在逃亡加拿大12年之后,赖昌星于今年9月份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国。

我国为什么对外承诺不判处赖昌星的死刑,因为加拿大废除死刑,其规定是被遣返或引渡回去的国家还保留有死刑并可能执行死刑的话,是不会引渡或遣返的。鉴于这样的情况,对于赖昌星将不被判处死刑问题?我认为这个决定是正确的。从而能尽快解决逃犯遣返或引渡这一瓶颈问题,赖昌星案具有标志性意义。

中国政府承诺不会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是加拿大同意遣送赖昌星的前提条件。我国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权衡利弊后作出的正确选择,是追究赖昌星刑事责任必须付出的合理代价。

加拿大是中国逃犯的主要滞留国。从加拿大遣返回中国的逃犯寥寥无几,主要的障碍之一就在于加拿大法院对酷刑问题的担忧。按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和加拿大法律的规定,加拿大对于已经在加拿大境内的人,即使确定其罪犯身份,断定其不具备难民资格,如果认为他被驱逐出境到某国后可能受到酷刑,依然不得遣返或引渡。赖昌星一案

拖延至今的法律上的主要原因正在于此。

赖昌星虽然是远华特大走私案的首犯,依照中国刑法,他可能罪至死刑。在赖昌星之前,已经有一些涉案人员被判死缓,有的已经被执行了死刑。如果首犯赖昌星不被判处死刑,肯定有人质疑司法的公平。这种案件不能与没有国际因素的案件简单比较,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 但人都见不到,谈何受到法律制裁,你对国际社会的承诺,是拿到刑事处罚权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法律就会空置。

法律是追求正义的,但当其它社会利益重于正义时,只能选择更重要的社会利益而放弃对正义的追求,这是迫不得已的。中国政府从惩治犯罪、维护国家利益的立场出发,作出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要求遣返赖昌星,至少能让赖昌星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不是逃脱法律制裁。至于是否公平的问题,则属于“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的选择了。有些情况下,能够进行刑事追究比判处死刑更重要。 “中国需要和有关国家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包括引渡方面的合作,缔结相关的条约,用这些条约规范司法合作。中国和有关国家的这样一种合作关系,将使外逃人员的遣返或引渡成为两国之间的一种国际义务。在符合条约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双方都有义务向对方遣返或引渡逃犯。”

至今,中国国内仍有不少人强烈质疑这种承诺的公正性,认为这样做对在国内犯了相似罪行而被判死刑的人不公平,甚至认为这是给逃犯发了“免死金牌”,有鼓励外逃之虞。问题是,如果中国没有堵

住外逃漏洞,罪犯一旦逃到另外一个国家,要将他送回来就成了中国与那个国家之间的国际问题。赖昌星在加拿大境内,要将他遣返回国首先需要符合加拿大法律的要求,而不可能直接套用中国法律。按照加拿大的判例法,保留死刑的国家要求加拿大引渡或遣返罪犯,即使与加拿大定有引渡条约,原则上也必须做出对被引渡罪犯不判死刑的承诺。

实际上,而加拿大各界也很不希望看到加拿大成为外国逃犯的天堂。如果能有效化解死刑和酷刑等风险,中加两国完全可以在遣返逃犯问题上开展有效合作。

除了信守承诺并争取签订引渡条约以外,中加之间还需要加强在司法和执法领域的沟通和相互了解。此外,由于法制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酷刑等问题也不会很快消失,中加为解决逃犯遣返问题还可以探讨新的思路和做法。比如,笔者建议可以考虑按中美合作处理余振东一案的模式,对赖昌星回国的定罪量刑事宜进行协商。此外,还可以考虑邀请加拿大派代表旁听中国法院对回国逃犯的审判,探访在监狱或社区服刑的罪犯,并定期追踪了解这些人及其家庭的情况,确保兑现承诺。

总之,只要中加双方有合作的诚意并尊重各自的法制和文化,就能找到妥善解决赖昌星等逃犯遣返这一难题的办法。

“与不作承诺、放弃遣返相比较,我们作出承诺以争取实现遣返,这是惩治犯罪、维护国家利益的惟一正确选择,也是世界上遣返嫌犯的通行做法。”

司法公正对于一个国家的极端重要性,当然不仅仅在于有助于“与国际接轨”,有助于将本国的贪官、逃犯从他国遣返回国。虽然中国“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但中国遣返赖昌星的努力最终能否成功,与中国的司法是否公正大有关系。从这个意义上看,赖昌星案件也是对中国司法制度的一次特殊的考验,面对全世界关注的目光,中国应当具有充分的信心。

事实上,现在大多数从中国逃到加拿大的犯罪嫌疑人几乎都会以此为理由要求庇护。在逃犯遣返问题上,我们有必要在国内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相关问题。

赖昌星回国后谁在保他 第二篇_赖昌星:逃亡十二年

2011年7月23日,中国最著名通缉犯、厦门远华前董事长赖昌星终于归国并沦为阶下囚。十二年间,这个精明的福建人是如何在媒体、司法与中加关系的缝隙中,借势助力,见风使舵,在大洋彼岸过着心惊肉跳的日子?

7月23日,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中国,中国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逮捕令。

赖昌星回国10天了,这些天,本应被媒体追逐的他,湮没在国内此起彼伏的公共事件里,渐渐被人淡忘。

加拿大西部时间7月22日中午,温哥华国际机场,全部乘客登机完毕后,赖昌星在两名边境服务局官员押送下,由service gate直接登上加航AC029的特等舱。

知情人向加拿大中文电台的时事评论员、华裔媒体人尚虹透露,赖全程铐着手铐,虽在特等舱,但只能吃普通舱的食品,食物全部预先切割成小块,用塑料勺进食;加方押送官员配有“强迫入睡”药物,如果赖情绪不稳定,会让他一路睡回北京。 赖昌星的神秘出逃,恰如他此次归途,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1999年,接到举报的“4·20”专案组进驻福建厦门,听闻风声的赖昌星漏夜出逃,先由深圳边防内线护送过关,从厦门逃到香港,连过境记录都没有留下。是年8月13日,赖昌星以香港游客身份携全家赴加拿大,成功逃离中国。赖氏进出动静之间,

华特大走私案曝光。跌宕起伏的人生,以及光怪陆离的传闻,使得赖昌星被民间演绎成了一个传奇符号。

【赖昌星回国后谁在保他】

事实上,赖昌星从未真正淡出过公众的视线。在加籍移民律师、“金牌大状”马塔斯(David Matas)的帮助下,赖利用加拿大刻板却又宽容的司法审核程序,巧妙地进入评估——上诉——再评估——再上诉的循环。

12年后的7月21日下午6时,这场持久战总算等来了结局,加拿大联邦法庭法官肖尔(Michel Shore)作出了终审判决,裁定不接受赖昌星提出的延缓遣返申请。

在遣返聆讯现场旁听的尚虹认为,赖其实已经做好了回国的准备。她说,赖昌星出庭时表现颇为轻松,在间歇休息时,甚至与相熟的中文传媒记者们有说有笑。 曾经多次采访过赖昌星的旅加华裔作家盛雪也向《南都周刊》表示,对赖而言,这个结局已经相当理想:十二年前,他是一个本该被判死刑的罪犯;十二年来,他享受到了加拿大人道主义的法律援助;即便现在被遣返回国受审,中方也做出了不判死刑、允许加方定期探视以确保无酷刑、无虐待、公开公正庭审的“三承诺”。

遣返攻防战

尽管赖昌星曾多次向外界表态,他认为自己的人生很精彩,折腾过,风光过,铐过手铐坐过牢,挣过大钱见过大官。不过,这个曾经的商界强人也经常流露出幻灭感:在加拿大十二年,精神压力很大,心力交瘁。

2000年3月,赖氏一家旅游签证到期,加拿大发出有条件离境令。8个月后,在美加边境尼亚加拉大瀑布赌场边的希尔顿饭店,赌了几场的赖昌星被埋伏已久的加拿大皇家骑警以“违反移民法”拘捕。

赖曾对周围人坦言,那时候很恐惧,进赌场是为了麻痹自己,白天他拼命玩21点,晚上回酒店打电话给国内了解案情进展,每天都听到很多不好的消息,说不怕是不可能的。

此次被拘捕前的2000年7月,赖以“中国政府迫害商人”为由,向加国提出难民申请。加拿大的移民法律体系以其宽容、人道著称,这跟其早期的移民多为在其母国受压制的弱势群体有关。加拿大前总理克雷蒂安说过:不管你是从海里游过来、坐飞机飞过来,还是从陆地上越境过来,只要一踏上加拿大的土地,就有权利申请难民。

一年后,赖昌星一家的难民听证会开始。这场难民资格甄别,被认为是加国移民听证史上耗时最久、花费最多、也最引起公众关注的案件,据称花费近1000万加币(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左右)。

听证会涉及证人多达25个,加拿大移民部不仅从中国聘请了四位事实证人,包括侦办远华案的“4·20专案组”成员吴建平、检察官李拥军、中国前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案”检察官王中华及“远华案”辩护律师之一赵秉志,还从中国境外聘请了4位非中国籍的专家证人,这些专家意见具有特殊的证明效力。

【赖昌星回国后谁在保他】

2002年6月21日,加拿大难民委员会用294页的裁决书,拒绝了赖昌星一家五口的难民申请。判决书中事无巨细地列出了证人证词,认为北京的四位证人“绝大部分可信”,而对赖昌星的评价为“不可信”,并称有足够理由相信赖昌星犯有“严重的非政治性犯罪”。

这只是移民部和赖昌星律师之间,一场长达十余年的攻防大战的开始。 其后三年,赖昌星不停上诉,要求撤销难民裁判庭的裁决,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受理其上诉请求。赖的律师马塔斯甚至一度声称,要向联合国难民委员会控告加拿大政府。

加拿大对遣返对象有免于面对死刑的人道主义关怀,因此,马塔斯援引加拿大《判例法》,说赖昌星回国后可能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也可能被判处死刑”。 这场漫长的攻防战一直延续了四年,2006年5月1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终于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认为他被遣返中国后无生命危险,决定启动遣返程序。然而,千钧一发之际,赖昌星在机场以头撞柱,险中求活,避过遣返尝试。

尽管外界认为赖的撞柱之举可能是一种行为艺术,不过,这个不轻易放弃的赌徒还是为自己赢得了喘息之机。2007年4月,联邦法官伊夫·德·蒙蒂尼(Yves de Montigny)裁定将风险评估报告发回重做,原因是该报告缺少对赖回国“可能遭到虐待的机制上的可信保证”,移民部的遣返努力,由此回归原点。此后,赖昌星似乎开始了流亡生活中的一段安逸日子。他不仅在卑诗省通过了5级驾照考试,还在2009年初获得了工作许可,每月缴纳54加元的保险费用后,即可享有全面医疗保险待遇。

2009年2月,他接受加拿大《环球华报》总编辑黄运荣的采访,披露自己的生活状况:上网“斗地主”、看电视。

赖昌星俨然翻盘成功,当年年末,他又向媒体放风,称自传《赖昌星说赖昌星》已经脱稿,书籍是由他本人口述,一名来自台湾的剧作家代笔完成,负责编印的是一家菲律宾的出版社,会在香港印刷装钉,然后在国际发行,还会出英文版。他还透露,新书还会附送一张DVD光碟,书里主要介绍他的成功发家史,光碟里会就他“拉拢官员”等情况做些解释。不过,这本自传迟迟没有面世,但赖案水面下的角力却从未停止。

今年7月7日,按兵不动四年后,移民部下属的边境服务局突然拘押了赖昌星,自此,赖昌星直到聆讯结束也未能踏出羁留地。

长期跟踪报道赖昌星案的尚虹向《南都周刊》解释称,移民部代表加拿大政府,穷追猛打赖昌星,这说明加国是在认真地遣返赖昌星,不过,最终还是法庭说了算,无论移民部怎么想,作为三权分立的国家,政府无法干涉司法独立。

尚虹介绍,在这一次遣返聆讯中,马塔斯远在德国柏林,靠视频电话进行了陈述,法官肖尔对他的冗长辩护明显表露出不耐烦,认为他老调重谈。

法庭对中方的“三承诺”表示信任,判决书称,“加拿大要求中国政府就赖昌星一案作出严格、清楚和明确的保证”,“中国政府为了荣誉和脸面,将会恪守这些承诺。”

赖昌星出逃后,《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展览》在原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开幕。

政治博弈

“我的口袋中,常常不到10元,日子真的很贫苦,但说出来,外界总是不相信。” “现在很穷,是零,不,是零下。”

“如果能留在加拿大,希望做农夫。”

爱哭穷,爱红薯稀饭,也爱咸鱼,这是赖昌星留给加拿大华人的印象。赖昌星忌讳别人说他有钱。盛雪记得,有次赖昌星跟她抱怨:我开什么好车,别人就说车是我的,如果我坐公共汽车,那公共汽车是不是也是我买的呢?

曾经多次采访过赖昌星的加拿大华界意见领袖丁果认为,赖很土,也很精,他远比许多文化人知道如何对付媒体,他知道什么样的表达,可以上媒体的头条,让舆论来为自己“漂白”。赖昌星也曾告诉丁果:对“小记者”们,从来不多说,因为没用。【赖昌星回国后谁在保他】

现实生活中,赖昌星并没有给人留下生活拮据的印象。尚虹介绍,1999年8月,刚到加拿大的赖氏一家以130万加元(时值约800万人民币)购入位于温哥华富人区西57街一间独立屋,该屋约一年后以99万加元转手。此后,赖还曾住过本拿比市丽晶大厦,以及温哥华市中心的房子,尽管赖声称房子只是朋友低价租给他,但很多华人相信,这只是赖假借朋友之名而已。

赖昌星的金钱流动,也成为加拿大皇家骑警的调查对象。今年7月13日,加拿大移民官员夏普卡(Cheryl Shapka)出庭作证,指认赖昌星曾以女友林萍萍的名义购入列治文市豪宅,并花20万至25万加元装修,装修工人全是中国人,每到发工钱的日子,赖昌星就会拿出一沓人民币。

警方也出庭作证,指认赖昌星在上述民宅中从事与澳门同步的地下赌博,还为赌客提供餐饮、按摩和介绍高利贷服务。此外,警方认为赖昌星与亚裔黑帮组织“大圈帮”也确有往来,其中著名的“大家姐”曾彤施(Betty Yan) 与赖昌星有可

能是合作伙伴,共同分成借贷厚利。曾彤施在2009年4月被枪杀,死前与赖昌星及林萍萍在上述豪宅内吃晚饭。

盛雪透露,赖昌星也知道皇家骑警在查他,而赖本人也非常担心,即使不遭遇遣返,他在加拿大也会遭遇刑事指控。这也是这次赖昌星能够直面遣返的因素之一。 “留在加拿大只能给他们添乱,案子多拖一天就得多花加拿大纳税人的钱,加拿大也急着将他遣返。”尚虹分析。

不过,赖昌星案,自始至终没有摆脱对其的政治解读。非常巧合的是,当赖昌星的遣返聆讯在加拿大戏剧性告终时,2011年7月16日至24日,加拿大外长贝尔德(John Baird)首次出访北京。贝尔德坦言,赖昌星案件是中加双方交谈的内容之一,但其坚持,政府无法干涉司法进程。

旅加专栏作家陶短房分析:此次重启遣返,联邦职能部门采用赖昌星最熟悉不过的“程序游戏”,将赖一直羁留到聆讯,彰明了联邦政府的遣返决心,尽管法理上行政无权干预司法,但这种决心的彰显,显然会产生无声的影响力。

为免夜长梦多,从法官驳回赖昌星暂缓遣返的申请,到次日他被送上飞机,间隔不到24小时。在回复《南都周刊》的邮件中,马塔斯表示,这次加国政府之所以布局周全,行动迅速,这是在向北京示好。

他认为,这个案件中政治因素一直存在,由中国外交部在与中国最高法院协商后所提的“三保证”,在历史上绝无仅有。

丁果则认为,赖昌星案子的内容没变,但其所处的加拿大政治环境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继温和的自由党之后执政的保守党哈珀政府,在经历了五年的不稳定少数执政后,终于在今年五月的联邦选举中获得了突破性进展,取得了多数执政地位。主张快速遣返的哈珀近年在各种场合强调,将与中国政府步调一致,把滞留在加拿大境内的经济犯罪分子遣返中国。【赖昌星回国后谁在保他】

2008年8月22日,携800余万巨款潜逃的诈骗嫌疑犯邓心志被遣返回国,成为第一个从加拿大被遣返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回国后,邓心志获得从轻发落,由一审的无期徒刑改判成15年。

去年6月,中加达成关于打击犯罪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将“赃款分割协议”纳入启动轨道,商讨决定未来在加国境内查获的中国逃犯的犯罪所得,需要缴还中国的比例。

“加国不愿意让拖延十二年的赖昌星案件再影响加中关系,也表明加拿大想摘去‘罪犯天堂’的这顶帽子。”丁果分析。中方也作出了让步:赖昌星在加拿大的资产由加方罚没,加强双方在经济领域的合作等。

那些被远华案改变的人

赖昌星回国后谁在保他 第三篇_赖昌星在加拿大的最后岁月

【赖昌星回国后谁在保他】

不做大佬十二年:赖昌星在加拿大的最后岁月

7月23日,被押解回国的赖昌星在逮捕令上签字

2011年7月23日下午,结束了长达12年外逃之旅的赖昌星抵达首都国际机场。他上一次来京,是在1999年春节后,和他一起抵京的还有5000万人民币现金——他试图赴京“灭火”。但来自中国政府最高层的“火”,在随后的大半年里,烧掉了他的整个帝国。

1999年以前的20年里,这个身材矮小的福建男人,从一个挖沟工人慢慢成长为厦门市的“模范市民”、公安部春节晚会的座上客以及中国“最著名”的商人。而1999年之后的12年里,他从中国最著名的通缉逃犯、安大略省最一掷千金的赌徒,变成了一个甚至需要举债度日的人。

赖曾经所拥有的“辉煌”的20年,是中国经济过山车式增长的20年。从“国民经济频临崩溃”到成为“世界工厂”,赖在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中,狡猾地捕捉生财机会,赖氏企业的走私船只的引擎,和中国经济的引擎一样强劲。但到1999年赖昌星案发前夕,赖的运作模式已经如此的不合时宜——赖昌星外逃几个月后,中国加入世贸的谈判将获得关键性突破,关税降低,将直接挤压走私的利润。

即使抛开法律的因素,单从时代的角度,赖昌星是一个注定要被淘汰的人。他外逃后两年,多哈召开的世贸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上,审议并表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他外逃后11年,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并成为全球最大的奢侈品市场。是的,奢侈品——当初,赖是以贩卖走私磁带和塑料电子手表开始的。

“格外落寞”的“公关专家”

过去的12年里,中国政府一直在努力促成赖昌星的遣返。中国政府给加拿大政府施加了巨大的压力,要求遣送赖昌星回国。

“我们不能干涉自己的法院体系,我们不能强迫得出一个结果。”美国人麦健陆(James McGregor)曾在2003年访问过赖昌星,在他的“十亿消费者”一文中,转述了一名曾参与过多次会谈的加拿大高层官员的话。

赖昌星在加拿大的律师马塔斯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中国大陆的专案组曾携赖昌星的哥哥一起以贸易代表团名义进入加拿大。他们和赖昌星在一家酒店会面,并打算将赖昌星带回中国。但见面没有什么成果。在过去的12年中,赖昌星与中国政府人员之间一直保持联系和谈判。

就在被遣返前两周,赖昌星给加拿大《环球华报》主编黄运荣打了个电话:“我搬家了”。

黄运荣第一次见到赖昌星是在2002年拘留聆讯的法庭上。1999年初,赖初到加拿大,其实并没想过会在这里呆很久,他一直和国内保持非常密切的联系。白天他习惯去赌场,一边赌钱,一边等着“国内摆平之后就回去”。

逃亡12年,赖昌星早有倦意,跟踪观察赖昌星12年的加拿大华裔作家丁果回忆,赖多次对他说,回去总要回去的,只是时间问题。同时,他也没有否认过,他与北京的沟通渠道是畅通的。

丁果分析,赖为他的回国作了最重要的准备:同意前妻曾明娜和孩子们相继回国,这是打探和铺路。

2006年,赖第一次距离被遣返前所未有的近。当年6月1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官员将赖昌星逮捕,送入拘留所。赖昌星本来没有异样的感觉,但到了晚上十一点,移民部的车和警方的车同时达到,赖昌星骤然紧张,以为就此遣返,绝望之下,以头撞柱。

之后辩护律师马塔斯出席聆讯四个小时,要求延缓遣返、更换遣返前风险评估机构。当月30日,法庭在审理赖昌星申请暂缓遣返一案后,赖昌星确定不会在原定的26日被强制遣返,他也暂时获得了自由。他主动邀请温哥华和外地追访的记者到一家中餐馆喝早茶,可谓是他逃亡十二年中,唯一一次对媒体“摆排场”的行动。

赖曾经对丁果感叹:12年了,虽然大部分时间并没有在牢房里,但他却也从来没有一天是感觉自由的。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初认为“不会在加拿大呆太久”的赖昌星,已逐渐把主要的精力和手腕放在了使自己尽量滞留加拿大上面。

2009年底,赖放出风声说要写自传。赖当面告诉丁果,书已经操作成形,执笔者是曾经获得过台湾金钟奖的一个女作家,书名叫《赖昌星说赖昌星》。内容将是他的“成长史”和“发家史”,书中还会附送一个光盘,“驳斥”远华专案组对他的“不实指控”。

但之后半年多,赖昌星改了电话号码,而书也一直没有出来。

2010年10月,赖又在当地基督教布道家远志明的布道大会上决志信主,这是他第二次这样做。上一次他表示要洗心革面的时候是跟随陈摩西牧师,时间大约在2003年。

赖甚至应邀前往加拿大Simon Fraser大学与学生对话。内容涉及20世纪90年代的腐败问题,厦门远华案是内容之一。

那次活动,加拿大《环球华报》主编黄运荣也被邀请到现场。赖昌星经常约他出来聊天,很多时候他希望通过媒体圈打听国内消息,听一听媒体人对国内形势的判断。

赖昌星外表忠厚,说话粗犷,只有一对闪烁的小眼睛透露出精明。在2003年夏天见过他的美国作家麦健陆(James McGregor)形容赖昌星,“他穿着T恤衫、卡其布裤子”,麦健陆说,赖的平头和农民般红润的脸庞令人印象深刻。

但黄运荣认为,“什么时候见媒体,什么时候失踪掉,他把握得很准确。是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他非常懂得怎么利用媒体为他说话,赖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

香港《亚洲周刊》记者王健民同样持此看法:“赖昌星对媒体驾轻就熟,到后来就基本上是一个公关专家了,什么时候放料,什么时候沉默,他把握得非常好。”王健民说,“有时候他会故意装傻,将计就计。”比如谈到行贿高官的问题时,赖会模糊地说:晋江人朋友之间钱都一起用,几百万借来借去很正常。

1999年,王健民路过厦门,在悦华酒店门口,他看到一个留着平头的胖子和四个朋友站在阳光下抽烟,别人告诉他,那人就是赖昌星。半年后,远华案事发。王健民立刻从香港飞往温哥华在街头大海捞针地寻找这个胖子,花费一周无所收获。2001年赖昌星因涉嫌非法入境被关押在温哥华的拘留所,王健民终于联系上温哥华方面,隔着玻璃对赖昌星进行了专访。那是远华案后赖昌星第一次面对媒体。赖的镇定令王健民印象深刻,他用闽南话不以为意地对王健民说:“事情遇到了,就是这样了。”

【赖昌星回国后谁在保他】

从2001年起到2006年,王健民对赖昌星进行了多次采访,地点有时候在家里,有时候在麦当劳。但2011年7月初,王健民路过温哥华,当时他想再找赖昌星聊一聊的时候赖罕见地闭门谢客了。果然,再过几天,他就被抓,此后就是遣返回中国。

在加拿大的12年里,赖昌星几乎重演了自己“过山车”式的一生。最初一段时间,他曾是尼亚加拉赌场著名的豪客。在运气最好的一天,赖赢了二十三万七千五百美元;最差的一天,他输了八万五千四百美元。

此后赖昌星的经济状况很快就出了问题。他居住的房子越来越小。起初他住在温哥华一幢150万美元的豪宅里。有一名司机和一辆大型SUV。在大量资产被冻结后,2003年时,他搬到了本拿比丽晶广场的一套四居室公寓中。这样的经济状况,是12年前的赖昌星难以想象的。

这是赖昌星格外落寞的一段时期。加拿大《环球华报》总编辑黄运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赖昌星曾向他倾吐心绪,“越来越想家”——赖在谈话的最后说。

在这次谈话后两周,赖昌星的命运终于回到归国的轨道。

赖昌星回国后谁在保他 第四篇_赖昌星 遣送回国

中方向加方作出的承诺包括,赖昌星在加拿大的资产由加方罚没;被遣返后不判处死刑,不会受到司法机关虐待,享有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内的法定权利,其亲属及财产亦将受到相应法律保护;中加将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合作,等等。但中方总算松了口气,赖昌星终于终被遣返回国了。

十多年来,中国政府多次向加拿大方面提出遣返赖昌星的要求,但因法律程序冗繁,延宕至今。

首先中加之间没有引渡条款,赖昌星外逃次年,2000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引渡法》,对无双边引渡条约情况下的引渡作出了规定: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请求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加拿大在1999年的新《引渡法》中也规定,在不存在双边引渡条约的情况下,加拿大外交部长经征得司法部长的同意,可以与有关外国就某个具体案件达成特定协定,以执行外国向加拿大提出的引渡请求。

但中加双方并没有为赖昌星启动这样的特别程序。中国司法部上述不愿具名的官员对《财经》记者说:"赖昌星遣返,还不涉及双边的刑事司法合作,要低一个级别,走的是非法移民遣返的路。非法移民遣返属于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案》(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简称IRPA)管辖,有独立的行政和司法程序进行约束,外部难以干预。这个非法移民遣返的法律程序,却极为复杂,超乎想象。 从2000年加方向他下达离境令,至2011年7月被遣返回国,时隔11年,赖昌星遣返案风波不断。虽然期间,中方多次公开承诺不会判处赖昌星死刑,但从难民申请被否、遣返前风险评

估(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简称PRRA)被否,到申请暂缓执行遣返令被否,赖昌星一路败"诉",也用尽法律程序,以拖延归期。

另外最难解决的就是“死刑不引渡”这个条款.。加拿大是废除死刑的国家,“死刑”因而一度成为中加签署引渡条约的重要分歧点。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赖昌星遣返案中,加拿大始终要求中国做出“不处死”的承诺。不过,中方的观念后来慢慢发生转变。换位思考,如果我国宪法规定了一个限制性条款,在开展国际司法合作时,我们一样不能违反。引渡条约的谈判就是谈司法制度的差异,如果他国规定了,我们也要尊重。

不过近年来,已经有31个国家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其中包括西班牙、法国、葡萄牙、澳大利亚4个西方国家。中国与西班牙缔结的引渡条约,写入了“死刑不引渡”条款。这之后,与法国、葡萄牙缔结的条约也有此条款,标志着“死刑”这最大的法律障碍已经消除。

有人担忧这是否有碍中国司法公正,但根据中国引渡法,最高法院可以作出决定对被请求引渡人不判处死刑,在提出引渡请求时就可以做出该承诺,这对各级法院均有约束力。

事实上,引渡条约既然是双边合作条约,就需要灵活解决分歧。中国引渡法规定不引渡中国公民,但参与了中国与泰国引渡条约谈判的黄风教授就记得,双方最后用了“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公民这样的字眼,巧妙地达成了共识。

赖昌星回国后谁在保他 第五篇_2015我们的命怎么会这样苦?为什么?

我们的命怎么会这样苦?为什么?西安达尔曼股份公司A股股东上诉书

───强烈要求西安市政府、中国证卷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卷交易所、...,还A股股民一个真实的达尔曼股份公司

一、我哭,我叫,我悔,我恨,...

我哭,我叫,我悔,我恨,我无奈,我无助,...,为什么,为什么,这都是为了什么?

我哭,面对着父、母、儿、女,我拿什么来照顾你们?十余年来的积蓄已化为乌有,身上还背负着从亲朋们处借来又在股市中打了水漂的无法还清的外债啊,啊,啊,...

我叫,因为不是我不用心、不努力,而是这吃人的股市缺乏诚信,我一不小心栽在了达尔曼股票上,今生、今世我再也无法爬起,我死也罢又放心不下我的父、母、儿、女啊,啊,啊,...

我悔,是因为我太幼稚,总认为社会主义神州大地一片光明,投资股市自己、上市公司、国家三方得利,哪料到国家、上市公司、管理部门、官员都能直接或间接受益,惟有股民是被宰的羔羊,...

我恨,我恨啊,因为不公,许宗林在国外拿我们的血汗钱挥金如土,各方官员被其贿赂的鼓鼓囊囊,我们却哭天呛地无人问津,苍天啊,不公啊...

我无奈,面对着飞流直下的达尔曼股价走势,...

我无助,面对着已经摘牌,面对着上市公司冰冷的广告,面对着每股0.2元左右的股价,我感到迷茫--这是那个当年每股股价达51元多的达尔曼股票吗?它怎么了?它还有救吗?中国股市还有救吗?我们该怎么办?...

二、泪流满面六问西安市政府(福建厦门赖呈星事件的再版,百年以前清王朝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再现!)

一问:既然许宗林当时已被定为行贿罪,怎么还能为匪做歹一年有余?而事实上也正是在其被定为行贿罪后,才使其变本加厉地、疯狂进行违规*作,为大股东巨额贷款提供担保、将公司的资产不计后果的予以抵押等等,从银行疯狂骗贷20亿,然后裹携出逃国外,最终将ST达尔曼致于万劫不复的境地。

二问:在这个事件的整个过程中,西安市的政府起到了催化、加速的作用,不知其用意何在?

三问:人们不仅要问,难道这事件的背后另有主谋或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四问:难道是有人*走许宗林?

五问:难道真的是象福建厦门的赖昌星事件一样,会牵出一窝大硕鼠(腐败分子)来?

六问:难道他是替罪羊?(最近公司副董事长接受采访时称,公司董事会几次强烈要求董事长许宗林赶回公司。6月18日,许宗林复函公司表达了三层意思——其一,他本人正在积极筹措资金,于7月15日前返回西安;其二,他没拿过ST达尔曼一分钱;其三,他希望把公司的问题彻底查清,最终还他一个清白。)

三、一牵连就是一串人

“股市有风险,后果自负!”没错,但它是在规范运做的前提下,600788(400037)达尔曼在许宗林及其后台以及一批身居高位或要职的死党的*纵下,欺上瞒下、暗箱*作,瞒天过海、空手套白狼,许宗林在当时已被定为行贿罪的情况之下,还能为匪做歹一年有余,变本加厉地、疯狂地进行违规*作,为大股东巨额贷款提供担保、将公司的资产不计后果的予以抵押等等,从银行疯狂骗贷20亿,然后裹携顺利出逃国外,活生生地把一个资产优质、在目前生存与发展完全不成问题的上市公司,不久前刚刚融资成功拥有大量货币资金的上市公司,创造性地、史无前列地、非常非常滑稽地、莫名其妙地将其整得是千疮百孔、体无完肤,最终将达尔曼致于万劫不复的境地,到了现在无法经营、无以为生的地步,这些蛀虫是多么的富有创造性啊!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简直是创造性思维的反面教材!

(一)有关部门和某些省市领导,皆在其中

有消息说,许宗林在上市之初,“送”出去的股份达15左右。有关部门和某些省市领导,皆在其中。已被查明的事实是,许宗林在1996年6月及其以后,以赠与职工内部股的形式,向时任西安市证券委副主任、市证监会主席、达尔曼股票发行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永明行贿,之后其股票获利达100多万元。从达尔曼申请上市开始,杨永明便马不停蹄地奔波于北京、上海、深圳和西安之间。

1998年4月,许宗林又在翠宝度假村送给杨永明人民币41万元。两年多时间,许宗林共行贿杨永明76万余元。

以上行贿事实,许宗林作为当时的法庭证人,都予以了证实。但是在杨永明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之后,许宗林作为行贿一方,却在掏空上市公司和骗取大量银行贷款后,飞身海外。(记者刘彦)

(二)麻木的银行

银行是西安达尔曼最大的债主,本应对达尔曼的资产负债、经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但可笑地是,就在达尔曼公司问题彻底暴露前的半年内,竟有7家金融机构对达尔曼担保、质押的贷款给予了确认,涉及金额高达8个多亿,这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396326/

推荐访问:赖昌星回国后在哪里 赖昌星回国后供出了谁
推荐内容: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