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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时间:2017-11-26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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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第一篇_中学绩效工资发放实施办法

中学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

(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根据杭教[2008]546号文件和杭教[2009]2号、9号、25号 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县有关指导性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以工作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责重多得、优质优酬,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施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坚持向一线老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力求做到有倾斜、有差距、有调节。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为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上拨工作性津贴的总量(即调整津补贴的40%部分)。

四、发放的对象范围: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五、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教师职业道德:(每半年计算)

教职工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基本履行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得50分。

(二)考勤:(每周计算)

1、能按时出勤,全勤得25分。

2、教职工婚丧假、产假,根据有关规定给定假期,并按在岗履职处理。

(三)工作量:(每周计算)

1、基本工作量

教职工工作量符合下列要求的按满工作量计算,得30分。

①语文、数学、英语学科10-12节课;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学科12-14节课;其他学科14-16节课。

②行政及其他兼、专职人员工作量按杭教[2008]313号文件规定执行。

③工勤人员上班时间每天不少于7小时。

2、下班辅导、代课、出卷、监考工作量

①早晚下班辅导每节4分,晚读下班每节2分;代课每节5分。

②出卷、监考语、数、英各计2分,监考政治、物理各计1.5分,监考其他等级学科计1分,在同备课组平均分以内不计分,超出平均分的按超出部分计分。

3、其他工作量

①每周备课一课时计1分(跨年段的按较多课时年段计算)。

②超工作量每节增计3分.

③由学校安排的值日、假日值班、加班工作量:

值日:每天计15分(值夜班另加5分),假日值班、加班计25分。

④承担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的教学活动(公开课、说课、命题等)每次计30分。

⑤语文、数学、英语跨年段、中考科目(两科)跨学科任教增计3分,等级学科跨年段任教增计2分,其他学科跨年段、跨学科任教增计1分。⑥化学教师劳保折计2分,物理、生物教师劳保折计1.5分。

⑦九年级中考科目、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及毕业班领导小组成员增计6分。

⑧培优辅差每节计15分。

⑨课题研究、兴趣小组及其它课外文体活动等,事先制订计划报有关处室备案,由有关处室折计课时,报校长审定后计量。

⑩其它特殊工作安排或临时性工作安排由有关处室折计分数,报校长审定后计量。

(四)教学业绩奖及其他各项奖励

1、按本学期半期考、期末考2次考试成绩由教务处根据有关制度给定分数。非教学一线人员按教学人员平均分数的90%计算。

2、被上级表彰为师德先进典型的,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奖分。

3、教师专业竞赛(含说课、公开课、优质课等):省级、市级、县级一等奖分别奖300分、200分、100分,二三等奖分别以10%递减。

4、指导学生: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一等奖分别奖500分、300分、200分、80分,二三等奖分别以10%递减。

5、文体活动竞赛:校运动队获县1-3名奖指导老师800分,获县4-6名奖指导老师600分;校文艺队获县一、二等奖奖励600分、300分。校运动会年段前三名(年段7个班以下取前二名)、校文艺晚会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该班级100分、80分、60分。

6、论文发表:CN级、省级、市级分别奖500分、300分、200分。论文发表是指在各类刊物(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报纸、汇编等)上发表,并有稿酬证明。

论文获奖:CN级、省级、市级一等奖分别奖300分、200分、100分,二三等奖分别以10%递减。

7、课题研究: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课题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结题的分别奖800、600、400、200分,奖给课题组,由具体负责人分配。

8、每学期评为优秀教案的奖50分,评为优秀改作的奖30分。

(五)班主任工作等管理岗位量化:(每月计算)

1、行政管理岗位:

校长、书记180分,副校长、工会主席160分,处室主任140分,处室副主任、团委书记120分,年段长、生活指导60分,支部委员、各处室干事、教务员50分,教研组长40分,工会委员、团委委员、备课组长20分。

以上岗位若兼职,第一职务取最高分计,第二职务折半计算,其余不再计算。

2、班主任岗位:

按现行班主任管理规定由政治处按有关制度每月进行评定:一等奖160分;二等奖140分;三等奖110分(一等奖占30%,二等奖占40%,三等奖占30%)。

3、其他岗位:

保管(含采购)、图书管理员、水电管理员80分, 出纳、网络管理员60分,理化生实验管理员40分,图书协管员、体育器材管理员30分,数学、地理、音乐、美术、劳技器材管理员20分。会计(含统计)因其职业的特殊性,其绩效工资的发放由校长办公室考核。

(六)扣分量化:

1、课时未满工作量,每周少1节扣2分。

2、上课每缺席1节扣20分,迟到、早退、脱岗每2次计1节缺席。请事假1节扣5分,请病假(凭乡镇卫生院以上证明)1节扣2分;一个月内请假15天以上(含15天)不享受当月津贴,连续请假15天以上(含15天)少发一个月津贴。

3、教工例会、学校集会缺席1次扣15分,请假2次计1次缺席。

4、各职能部门、年段组织的各项活动(含教学常规检查、各种竞赛、会议等)未履职或缺席1次扣10分,请假2次计1次缺席。

5、教研活动每缺席1节扣8分,请假2次计1次缺席。

6、下班辅导缺席1节扣8分,,迟到、早退、脱岗每2次计1节缺席,请假1次扣3分。

7、听课每学期至少20节,每少一节扣2分。

8、监考、评卷严重失职,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0-30分。

9、未及时上交各部门应交材料,每迟1天扣5分,最多扣30分。

10、值日教师到位缺席1次扣5分。

11、班级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每次扣30-100分。

12、上学期期末初至本学学期期初班级学生每流失1人扣班主任50分。

13、工勤人员每缺半天扣15分,请假、迟到、早退、脱岗每2次计1次缺席。

14、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师德考核酌情扣分,扣完50分为止。严重影响师德师风的、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严重违法违纪的,酌情扣50分以上,直至取消绩效工资。

15、其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由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酌情给予扣分。

注:以上所有扣发之和以扣完全部绩效工资为止,不倒扣;以上除扣发外,还将影响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及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合同。

六、绩效工资的核算、审批、发放规定:

1、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

①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师德+考勤+课时工作量+教绩及各项奖+班主任及其他岗位-扣分

②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全校绩效工资总额÷全校绩效考核总分×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3、考勤等相关工作实行每周公示制度。根据工作职能,相关工作由有关部门负责统计教职工履职情况,由校长审批后公示。

4、根据每周公示情况,每学期末由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绩效得分无误后,由学校会计核算教职工个人本学期绩效工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职工个人工资卡上。 注:

①因年龄退居二线的校领导能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职,其绩效工资的发放由校长办公室考核。

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限高不限低,最低为零,不倒扣;最高不得高于全校教职工平均绩效工资的1.6倍。校长、书记的绩效工资不得高于全校最高绩效工资。

七、办法执行期限:从年1月1日起至年6月30日。

八、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重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第二篇_重庆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管理岗位

五级(正处)30000元/年

六级26000元/年

七级23800元/年

八级19600元/年

九级15800元/年

十级11400元/年

专业技术岗位

五级34000元/年副高(中高、副教授)

六级32000元/年

七级30000元/年

八级26000元/年中级(讲师、中一、小高)

九级24800元/年

十级23800元/年

十一级19600元/年初级(小一)

十二级15800元/年

十三级11400元/年(小二)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表勤技能岗位

技术工

一级26000元/年

二级24800元/年

三级23800元/年

四级19600元/年

五级15800元/年

普通工11400元/年

重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第三篇_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永安乡义务教育阶段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实 施 方 案

根据自治县教育局【《都安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都教字(2010)15】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全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在编的公办教师和工勤人员

二、实施时间

2009年1月1日起

(一)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由财政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设有校长津贴、边远山区教师津贴、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果奖等项目。由乡中心学校在自治县教育局《实施方案》意见的指导下,结合本乡的实际情况制订永安乡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细则》实行方案,提交教职工大会讨论同意后,呈报教育局审批和自治县人事部门备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为每学期一次。

三、实施原则

按照教育局制订的坚持“绩效优先”、“统筹兼顾”、“适当倾斜”、“公正、公平、公开”、“科学合理”五项原则实施。

四、实施办法

1、校长津贴

按教育局规定乡中心学校、中学校长每人每月70元发放,村级小学校长按每月60元,村级小学副校长每人每月50元发放,教导主任每人每月40元。校长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5%,岗位业绩奖励的30%由乡中心学校统一考核分配,余下的55%按考核后拨到各学校。

2、教师津贴

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全乡分为三类学校。

一类学校;永安小学

二类学校:安化、安乐、永吉、八达、安福、安仁、安太等小学。 三类学校:安业、安居、安兰、坡烟、仁业、吉良校点、加斋校点、 一类学校教师津贴每人每月30元;二类学校每人每月40元;三类学校 每人每月50元。

3、学校各类岗位津贴

(1)按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通知》(教基【2009】12号文件规定,班主任工作量按本校教师标准课时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2)学校中层领导岗位(教导主任)每周任课工作量按本校教师标准课时的二分之一计算。再按工作绩效再给予补助。

(3)教研组长、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按本校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计算。

(4)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30%,按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奖励分别为5:4:3:2:1比例计算。

五、考核项目及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履岗职责20分,工作量40分,【重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岗位业绩30分,绩效工资按以上四项总分平均占绩效工资总金额。

1、考勤(10分)

学校实行教师签到制,出满勤,按考勤分值给予满分,如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包括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活动等缺勤、缺席的则按本月出勤率给予扣分,直到扣完本月的出勤分为止。

2、履行岗位职责(20分)

(1)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占该项总分的40%。

(2)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情况占该项总分的20%。

(3)教师在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参与情况课堂教学效益,提高教学质量情况占该项总分的20%。

(4)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工作表现及育人效果及学生合格率情况,包括备课、上课、作业设计、批改和复习检测情况占该项总分的10%。

(5)班级的“四率”(即巩固率、及格率、优秀率、合格率)占5%。

(6)班级的工作安全和卫生工作占该项总分的5%。

3、工作量(40分)

(1)专任教师按小学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授课节数,完成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教师任课超课时或不足课时数,按工作量分值中增分或减分。完成工作量的给予满分。

(3)教学工作量和后勤工作量系数为1:0.8。

(4)教导主任任课不低于本校教师人均授课节数的二分之一。

(5)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少先队辅导员在授课节数和班主任同等情况下,标准可优于班主任。

4、岗位业绩(30分)

(1)教师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和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的实际效果。

(2)突出教育教学质量、工作业绩、教学科研成果。在教研组的作用和工作效果,对学校的发展的贡献等。

(3)教师获优秀论文、在刊物发表、班级管理、获得先进班级、竞赛指导、获得各级各类组织的知识或技能竞赛奖。

(4)期末教学质量检测,达到乡级平均线或超出平均线或低于平均线的给予加分或减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具体分配办法是:教职工个人奖励性工资等于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以全校教职工考核得分总和乘上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计算公式为:(全校奖励性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拨款程序:每学期放假前一周学校将教师考核结果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含校长津贴、农村边远教师津贴)金额造册报乡中心学校,乡中心学校审核后再上报县教育局,经教育局审定后报县人事局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县财政局直接核拨到教职工的个人账户。

七、有关政策规定和操作

(一)义务教育学校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前,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津

贴暂按基本工资标准应对的岗位执行,完成岗位工作后,从重新聘用的下月起执行 新的岗位津贴标准。

(二)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全额享受岗位津贴;基本合格的,其下一年度岗位津贴按80%发给;不合格的,按60%发给。

(三)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岗位津贴。

(四)新聘人员、调入人员,凡按规定办完编制、人事相关手续的,可以当月起执行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岗位津贴。

(五)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岗位津贴按比例发放。病假2个月以内的按100%发给;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至6个月以内,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9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发给100%;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70%,满10年及以上的发给80%。

(六)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婚、丧、产、寒暑假期间岗位津贴照发。

(七)请事假连续或累计15天及以上者,停发一个月岗位津贴。

(八)在编不在岗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以下办法执行:

1、经自治县教育局批准借调到系统内其他学校工作或外出进修学习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在编单位按平均数发给;借调到县内系统外工作或借调到外县工作的,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2、不经自治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借调和外出学习的教职工,在编单位不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

上述1、2项规定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计入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分配。

重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第四篇_新和县2015年度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暂行办法

新和县2015年度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

分配方案及暂行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督办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将继续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44号)及《新和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制度,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业绩突出人员倾斜,以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整体绩效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任务

1、分配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自治区义务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2、总量核定和分配办法

(一)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

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财政部分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随本级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我局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给予适当的倾斜。

(二)分配办法

新和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是指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含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并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分四个部分,其中保留地区补贴38%和生活性津贴22%固定不变;岗位性津贴占31%,根据教师职称以及所聘岗位职级系数确定;班主任津贴占9%,按一个月22天计算。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总绩效工资总额的30%,其中农村教师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3%(根据与城区距离而定),77%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是由学校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自主确定。

3、农村教师补贴发放根据与城区距离而定,分配如下:

(1)距城区5公里以内的农村中小学发放标准为1元/天,1月按22日计算。

中学:依乡中学、塔乡中学;

依乡小学:依乡提根小学、依乡克孜勒努尔小学、依乡木纳尔小学、噢依买力小学;

排乡小学:排乡阿热买里小学;

塔乡小学:塔乡中心小学;

(2)距城区6-10公里之间的农村中小学发放标准为2元/天,1月按22日计算。

中学:排乡中学、渭干乡中学;

依乡小学:依乡阿合亚小学、依乡托克切克小学、依乡克孜勒塔木小学;

排乡小学:排乡中心小学;

塔乡小学:塔乡阿热吐格曼小学、塔乡尕孜买里小学、塔乡阔纳博孜小学;

渭干乡小学:渭干乡中心小学;

(3)距城区11-20公里之间的农村中小学发放标准为3元/天,1月按22日计算。

中学:尤镇中学;

依乡小学:依乡托格拉库木小学、依乡帕依斯小学;

排乡小学:排乡库木阔勒小学、排乡摩托罗拉小学;

塔乡小学:塔乡英阿瓦提小学、塔乡阔什艾日克小学; 塔木乡小学:塔木乡乔拉克吐尔小学、塔木乡阿库木小学、塔木乡拜什托马小学;

渭干乡小学:渭干乡渭干小学、渭干乡托格拉艾日克小学; 尤镇小学:尤镇中心小学、尤镇吐热艾日克小学;

【重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4)距城区21-30公里之间的农村中小学发放标准为4元/天,1月按22日计算。

中学:玉乡中学;

排乡小学:排乡托帕墩小学;

塔木乡小学:塔木乡英也尔小学;

渭干乡小学:渭干乡布卡塔木小学、渭干乡苏盖提库孜来克小学、渭干乡克孜力协海尔小学;

尤镇小学:尤镇玉吉买艾日克小学、尤镇苏帕墩小学、尤镇先巴扎尔小学、尤镇托帕协海尔小学、尤镇阿克博斯塘小学;

玉乡小学;玉乡拜勒开斯特小学、玉乡库孜来克小学、玉乡中心小学、玉乡霍加吐鲁斯小学小学;

(5)距城区30公里以上的农村中小学发放标准为5元/天,1月按22日计算。

中学:塔木乡中学;

渭干乡小学:渭干乡卡拉亚尕奇小学、渭干乡吾日勒克小学、渭干乡苏巴斯提小学;

尤镇小学:尤镇塔格艾日克小学;

玉乡小学:玉乡老农场小学、玉乡海勒拍艾日克小学、玉乡裁缝铁热克小学、玉乡兰帕小学;

塔木乡小学:塔木乡中心小学

桑塔木小学;

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和分配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包括职业道德、

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学校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全面、客观的反映出一名教师的师德水平、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诸方面的综合表现,以便区分优劣,划分考核等次,为绩效工资的发放提供准确依据。

(一)职业道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辱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教师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内容。

对这方面内容的考核可采取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室)互评、学生参与评价等办法进行,力求真实反映被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二)职业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

对这方面内容的考核可以根据不同类型岗位的特点,实行有侧重、有区分的考核。比如教学为主的教师重点应考核其教育、教学能力,教研为主的教师重点应考核其教研能力及指导教学的能力。

(三)工作表现:主要考核教师的履职行为,包括工作量、德育工作、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方面内容。

对这方面内容的考核重点是落实对教师日常工作的细化考核,全面覆盖教师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全面、准确、真实、客观、公正,达到以绩效考核促进教师日常管理的目的。

重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第五篇_2015教师绩效工资方案

第1篇: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小学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桥头教育,提高全镇小学教育质量为总

体目标。坚持“一突出”(突出教学质量),“二抓牢”(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三强化”(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劳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确保我镇小学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照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

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每学期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四、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组 长:钟如飞

副组长:吕永胜 严保卫

成 员:吕发青 李明斌 蒋家杰 顾长银 卢丙香 吕 杰

郑克庭 毕美功 曹 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吕永胜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操作程序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全月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贴标准发放,有下列情况者之

一从考勤津贴中扣除:

A、迟到、早退3 次折算事假半天。以此累计。

B、旷工1天扣考勤津贴10元,旷课一节扣5元。

C、对婚、丧、产相关法律规定假期。以实际假期天数不享受月考勤津贴。

但不做缺勤处理。

D、开会以及参加各种培训缺席1次扣3元,迟到1次扣1元。依次类推,

连续5次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

E、事、病假每天扣3元,超过10天以上,当月不享受考勤津贴,

二、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班主任要全面做好本班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班级卫生、板报、学生思想等

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的任务和职责。按班主任津贴标准发放,副班主任按班主任津贴标准50%执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从班主任津贴中扣除。

1、黑板报缺一期,扣5元。

2、班主任手册填写不完整,发现一次扣5元。

3、班主任计划,总结不及时上交,一次扣5元。

4、正副班主任没有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一次扣30元。

5、班级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

津贴。

6、凡遇学校大型活动,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检查,因正副班主任思想

麻痹、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批评者,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津贴。

7、正副班主任在(升旗、课间操、集会、大扫除、劳动)时,不在场,每

缺一次扣5元。

8、小学生素质报告册填写应客观、公平、合理评价学生,如草率了解、不

认真的,发现1个扣班主任1元。

9、班级卫生连续3次被评为不清洁,扣正副班主任5元。

三、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组

成部分。 每个教师都要认真执行教育法规,依法执教,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好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团结共事,尊重他人,顾全大局,维护集体荣誉。虚心好学,不骄不躁,不讲不利团结的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与家长交往文明得体,接待家长客气、礼让,关心爱护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学校常规管理津贴中扣除: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1次扣10元。

2、办公时间上网聊天、打扑克、打游戏的,1次扣5元。

3、违规补课或搞有偿家教的,扣20元。

4、私自向学生推荐资料或商品的,扣20元。

5、教学过程中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伤害的,扣45元。

6、无故损坏公物的,按价赔偿。

四、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1、教学常规管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按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积极做好各方面常规性工作。全额发

放教学常规管理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教学常规津贴中扣除。

⑴ 、备课

a没超周备课,发现一次扣2元。

b没有教学反思,或未按要求备课,每1课扣1元。

⑵、上课

1无教案进堂上课,扣5元。

2坐着上课,无故缺课不在岗,扣5元。

3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双方当事人均扣2元。

4上课未关闭或使用通讯设备,扣2元。

⑶ 作业

1、教师未按时批改作业的,或批改错误的,一次扣5元。

2 、没有督促学生及时更正错误的,一次扣2元。

⑷其他

a 、不交各种计划、总结,一次扣10元。

2、 教学质量检验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⑴中心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60分为合格。

3专职教师按所教学学科合格率总平,按教学质量津贴乘以1.5计算。

4跨学科老师教学质量检测津贴,语文、数学两科按标准计算,另加英语

学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50%计算

5学前班教师按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人均数计算。

⑵ 村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语、数以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语、数、英以60分为合格。

3担任语、数、英两科以上的教师取所任学科的平均合格率,再参照教学

质量检测津贴标准计算。

4担任语、数、英一个学科。按一学科学生合格率计算。

五 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不得迟到、缺席,做到有事履行请假手续。每学期

要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写好一篇学习心得,上一堂公开教学课,坚持“科研兴校”理念,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作用,密切教育科研与教育思想、教育实践关系,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调动,保护教职工的教育科研积极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登上新台阶,为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教科研津贴中扣除

1、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

2、每学期、没上公开课扣5元。

3、一学期,没有读教育理论书籍,没交心得体会和教学论文,缺一扣5元。

4、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一次扣5元

六、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1、工作量主要体现教师多劳多得原则,教师超课时工作,每节课补贴4元,

不足扣2元。其计算标准为按每学期初教师任课课时为标准。(因公除外)

2、班级学生超过45人,每超过1人补足任课教师4元。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每天30元。

六、特别说明

1、制订和执行本方案时不考虑个别情况。

2、执行中如出现重大偏差或出现未尽事宜,由办公室主任将问题提交校委

会或教师大会讨论定夺。

3、本方案报教育局备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5】133号)、教育部(国教人发【2015】1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人发【2015】99号)、齐齐哈尔市教育局(齐教人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从而调动广大教师争先创优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重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政策导向,激励为主”原则。用正确的政策舆论为导向,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引导教职工把主要精力用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上。

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充分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和超工作量的教师倾斜,以责任心、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3、“相对统一,学校自主”原则。为有效推进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必须全区一致,相对统一。同时,各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制定学校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科学定岗,公平公正”原则。教师绩效工资首先应建立在科学定岗、竟聘定员的基础上,坚持能者优先、效能优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各种岗位,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模式合理安排各类教学人员和教辅人员,有效开发和利用学校人力资源,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三、实施范围

实施对象是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职工。

以下情况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及留守人员。

(2)长期病休的人员(两个月以上)。参照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期无故离岗停发工资、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终止其劳动关系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人员。

四、资金来源

绩效工资=津补贴(2015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区政府投入的资金)+年终一次性奖金

津补贴:在校期间的津补贴用于每月的班主任岗位津贴、任课教师岗位津贴和校长岗位津贴的发放;寒、暑假期的津补贴,学校统筹管理使用,作为骨干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学期内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奖励资金。

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年末综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分四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档之间要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对于考核优秀的校长和教师(工作者),由政府另行发放奖励资金。

五、考核与发放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工资考核与发放

教师没有出满勤、不满工作量等情况,要从固定工资中扣除。

(固定工资=实领工资-2015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婚、丧、产、休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照依据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旷工。按照学校(单位)的考勤制度执行。病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30%,事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50%,旷工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100%。

(2)在岗考核:主要考核是否按时进课堂、临时外出、无故缺课或调课、课内发生事故等,以校为单位,结合实际适当扣除工资。

2、工作量:要结合各校实际,科学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做到均衡、合理。

(1)任课标准:小学16-18课时/周,中学10-16课时/周。

(2)兼职标准:兼职岗位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干事、实验员、档案员、现代信息管理员等。

中层以上领导要求必须兼课,周课时标准为:学校副职2—4节;中层领导4—6节。

按岗位核算周课时标准:干事6—8节;图书管理员8--10节;实验员8—10节;校医8—10节;档案员6—8节;各专业教室2—4节;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课时。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二)津补贴考核与发放

月发放部分: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职责,考核合格者,每月按下列岗位发放津贴(在满工作基础上)。正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60-180元,副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40—160元,班主任月岗位津贴66—86元(186—216元),中层领导月岗位津贴120—140元(或30元+其他岗位津贴),主线学科月岗位津贴120—130元(中学指中考学科、小学指数、语、外学科),其他人员月岗位津贴100—110元,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和留守人员岗位津贴100元(各校可按此标准参考执行),工人岗位津贴和值周教师等岗位月补贴由学校自定。

学期发放部分:寒、暑假津补贴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用于骨干教师的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教职工的政绩和业绩考核奖励资金。骨干教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岗位津贴。各级骨干教师每学期津贴标准为:校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对出满勤者,区政府每学期补助午餐费100元,每缺勤一天扣除一元。根据学校规模和实绩,区政府还将给予补助。

(三)一次性奖金考核与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要根据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分档发放,各校要结合《龙沙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校长奖励工资由区教育局考核分档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标准由学校负责认真核算,经学校职代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财审科和人事科审核、备案,以工资折的方式发放到个人。

七、特殊规定

1、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下年度只发放基本工资。

2、学校竞岗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重新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教师停发工资。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大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亚娜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陆忠华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谷金柱 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崔晓敏 区人事局局长

崔 凯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崇丽 区教育局局长

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王崇丽(兼)。

(二)各学校也要成立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39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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