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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国税购票员委托书

时间:2014-10-31   来源:哲理文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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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国税购票员委托书(一):购票员委托书

购票员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同志(身份证件号: )为我公司购票员,全权代理我公司办理购买发票及验销的发票业务。

授权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或盖章):

签发日期:

附:税务登记证号码:

购票人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变更国税购票员委托书】

职务:

变更国税购票员委托书(二):购票员授权委托书

购 票 员 授 权 委 托 证 明 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购票员,全权代理我公司办理发票购买及验销等发票业务。

授权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变更国税购票员委托书】

签发日期:

附:税务登记证号码:

购票员姓名: 性别: 职务:

公司主营(产): 经济性质:

说明:1、证明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证明书不得转让、买卖。

年龄:

变更国税购票员委托书(三):2016变更购领发票委托书

【变更国税购票员委托书】

变更购领发票委托书

xx地(国)税局:

由于某些原因(把你为什么换的理由写出来),现将我司购买发票人由xx同志更换为xx-x同志(身份证号:xx-xx)请贵局领导给予办理。

xx-xxx-x公司 2016年x月x日

变更购领发票委托书 [篇2]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购票员,全权代理我公司办理发票购买及验销等发票业务。

授权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附:税务登记证号码:*******

购票员姓名: *** 性别:* 年龄: ** 职务:**

公司主营(产): 经济性质:私营

说明:1、证明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变更国税购票员委托书】

2、证明书不得转让、买卖。

变更购领发票委托书 [篇3]

致:北碚区国家税务局

我单位委托 性别: 身份证号: 到贵单位办理 领用发票 事宜, 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单位给予协助,谢谢!

委托期限:

委托人(盖公章): 重庆腾海工贸有限公司

年月

变更购领发票委托书 [篇4]

致:****国税局:

兹有本单位因经营生产需要,特委托 *** (身份为本公司采购一批****,总计吨,共计到贵单位办理开具增值税发票事项,望贵单位予以方便支持。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0月19日

变更购领发票委托书 [篇5]

白云区国家税务局第__税务分局:

兹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授权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到贵局办理购买发票事宜。请给予办理!特此证明!

原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不再办理我单位购买发票事宜(变更购票委托人需填写)。

法人签名:

受托购票人签名:

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办理购票委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要变更购票人,须重新出具委托书,取消原购票人的购票资格。

变更国税购票员委托书(四):2016税务局科长述职报告

税务局科长述职报告

2016年以来,XX县国家税务局在XX市国家税务局和X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跟全国、全省和全市国税工作会议部署,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源监管,落实风险防控,为国税事业的繁荣发展和XX县地方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贡献了坚实力量。XX县国税局纳税服务科在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行动宗旨,以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主线,以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系列纳税服务举措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我县纳税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我县纳税环境。

现将工作具体汇报如下: 立足本职,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随着税收现代化的步伐加快,对税务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本人除积极参加总局、省局、市政府和市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学习班外,平时注重带领全科同志一道,经常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自觉提高理论素养和税收业务技能,不断拓展知识面,强化爱岗敬业的意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导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实践,促进本职工作不断走向深化,同时也促进自身理论素养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全科同志牢固树立“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思想,持续优化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要通过优质的服务来增强征纳双方共同对国家法律的忠诚意识和税收风险意识,提高纳税人的自觉遵从度,要确立“全员、全程、全方位” 的大服务理念,充分发挥税收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要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知情权,让遵从更加便利;要以提高税务人员的职业文明素养为重点,搭建服务团队和成员的成长平台,努力提高我县国税系统的纳税服务能力。

优化纳税服务,推进办税场所标准化建设。推进办税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新建成“咨询辅导区、等候休息区、自助办税区”等各功能区,配置视频监控系统、办税自助终端、网上自助办税系统、电子显示屏等现代化办税硬件设施;配备饮水机、办税休息桌椅、笔、纸等办税用品齐全。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行系列便民办税举措。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提速咨询时限,配备专职导税人员;对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停复业登记业务实行即时办结,缩短注销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无欠税、无在查案件、无未缴销发票的个体双定户当场办结。)取消税务登记已提供验资报告制度,对使用十万元以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批取消实地核查,实行案头审核,提速登记审批办理。成功开设我县纳税人学校,实体学校与网上学校相结合,提前在外网公布学校培训计划,纳税人采取线上报名,并开办了多期纳税人培训实体课堂,请专业老师授课,为纳税人答疑解惑,收到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开展国地税联合税收政策辅导,向纳税人免费赠送《12366问题汇编》和“税法送万家活动”的税收宣传手册,到工业集中区、大中型企业、了解纳税人的纳税服务需求,与纳税人亲切交谈,开展税收大推送、大讲解。

先后在4个代征点(香隅、泥溪、昭潭、胜利)及时开通、使用该系统,大大减轻了代征点及办税服务厅的负担。积极与乡镇、工业园区联系,在纳税人相对集中的地方安设自助办税终端,目前在县城区、经济开发区已经分别设置了一台办税自助终端,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办税。

大力推进网上办税一体化,我县企业网上办税推广覆盖面达到90%以上,使广大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轻松完成网上认证、远程报税、远程申报等涉税业务。

对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保留的77项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布,主动接受广大纳税人和全社会的监督,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不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实行执法权力清单制,使办税透明化,进一步优化我县税收经济环境。

全面实行纳税人“免填单”制度。为避免出现“表单选用难、内容填写难”、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排长队等候现象的发生,我局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落实在具体的措施当中。纳税人在办税厅办理涉税事项时,可不填写申请表格,由前台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申请证明资料或口述,依托国税应用系统采集相关涉税信息,使用免填单系统打印制式文书,让纳税人免于填写表单,使便民办税进一步深化和落到实处。具体为:对于税种登记、税务资格认定、邮寄申报和数据电文申报申请等 17项免单业务,可凭纳税人的申请证明资料或税务事项通知书代替相关申请文书,直接办结该涉税事项。对于设立税务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118 项免填签单业务,通过免填单系统打印出相应制式文书,由纳税人核对签字确认后,办结该涉税事项。“免填单”制度执行以来,这一重要举措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和好评。

认真落实执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今年10月1日起,全国税务机关开始执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全部规范总共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重新税务登记、遗失补办、报告备案登记、报验登记、非正常户处理”等9大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1120条服务规范。涉及国税部门9大类、49项、173个服务事项、893条服务规范。我局纳税服务科组织开展了多次培训班,对税务人员自身的培训、对纳税人的培训,通过纳税人学校课堂、现场解答、发放最新国税政策文件、利用qq群、12366平台等多种宣传渠道,广泛积极宣传推行《规范》,在大厅办税场所公开办税流程图、利用大屏幕滚动播放最新政策文件规定。通过执行《规范》,使我局纳税服务流程更加简化、提供资料更加减少,办税期限更加缩短,使办税人与纳税人的操作有规范、有标准。《规范》的推行,是最大限度的起到了“方便纳税人、规范税务人”的作用。

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一是积极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与考核,县国税局成立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绩效办,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全年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推动了各项税收工作的贯彻落实。每一名税务工作人员都要接受组织的绩效考核,还要对自已进行个人绩效评价,撰写工作日志和下月工作计划,提交领导审阅,一系列的绩效考核机制,落到实处,全面增强了税务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综合素质。

强化两权监督,推进廉政建设。一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党课专题学习班、理论专题教育讲座,观看专题教育片、开办国税“道德讲堂”活动,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开展了系列谈心活动,积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了友谊,增强了战斗力,也激发了队伍的活力,提升了整体纳税服务工作的水平。

廉洁自律,警钟长鸣,认真做事,干净做人。作为一名税务干部,工作和生活的担子并不轻省,一方面要面对自身的学习和工作压力,另一方面也要面对爱人、小孩以及双方的老人的照顾,难免有顾不过来的时候,所以如果工作上有点成就,离不开他们对我的理解和默默的支持,想想确实对他们也很有愧疚感。我始终将国家公务员这个崇高的职业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怀着忠诚国家法律、制度,热爱国税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洁身自好、奉公守法,这样一种朴素的情怀,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利益观,自觉遵章守纪,按制度办事,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紧绷廉洁之弦,不接受吃请,不侵占纳税人的权益,处理好工作与对外交往的关系,自觉拒绝礼品、礼金、礼卡。在按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认真履行“一岗两责”,带领本部门的同志,做好日常业务工作,与大家一道学习,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迈向卓越,永不停息。这份崇高的税收工作让我深切地感受到组织的培养、关怀,基层同事的理解、配合,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关注、支持,以及殷切的期望。但由于受到本人学识、经验、能力的限制,有些工作还没能做得更好一点。比如:由于受自身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的限制,对工作的精细化要求不够高,对服务纳税人的各个细节考虑还可以更加周全;在如何使纳税服务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更为紧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社会法制与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纳税服务满意度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等方面,还需要有更多的新思路和新手段。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与纳税服务科全体同志一道,认真学习,勤奋工作,积极开拓,戒骄戒躁,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不断地将我局纳税服务工作推向新台阶。

变更国税购票员委托书(五):2016税务副局长述职报告

税务副局长述职报告

根据地区局党组安排,2016年2月起,我担任英吉沙县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业务科、纳税服务科工作,并按照领导班子工作衔接制度代管税源管理科工作。一年来,在地区国税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党组书记段永同志为班长的带领下,在各位同志的配合、帮助和大力支持下,我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分管工作职责,较为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转变观念,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根据新岗位的要求,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也才能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一年来,我严格按照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自觉认真地学习了党组中心组组织的各项学习内容, 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会议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今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契机,系统的学习了党的各项政策、规章和规定,重点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时的讲话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学习,使个人政治思想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同时响应依法治国要求,能积极学习法律法规,树立法治理念,形成依法办事、依法治税规程,严格按照法律办事。通过不断学习和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本人做到了在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政令畅通;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始终坚持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坚决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坚持依法办事,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随着工作角色的转变,作为一名业务副局长,我深知业务过硬是关键,为积极应对新的工作岗位的挑战,我一方面,认真学习新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和掌握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增强对业务工作指导的准确性。另一方面,通过具体工作的实践,不断加以总结和完善,努力提高领导能力。通过学习和思考,进一步转变了思想观念,认真理清思路,合理有效、统筹兼顾的安排各项工作,增强了自身的解决和处理问题能力。

二、廉洁自律方面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做为一名公职人员的道德底线。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一岗两责”,增强责任意识,做到拒腐防变警钟常鸣。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强化自律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以积极的工作态度,明确的工作目标,清晰的工作思路,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做到清白做人,公正做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照党纪政纪条规,认真开展自我检查,没有发现不廉洁问题。

三、工作履职情况

我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以尽职尽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党组的各项决议,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统筹协调,努力形成和谐向上的工作局面。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组织税收收入任务

我局2016年确定的税收任务为2950万元,2016年1-10月我局共组织税收收入2328.25万元,较去年同期2461.24万元相比,减收132.99万元,减幅5.40%,完成年度任务的78.92%。减收的原因主要为:一是企业所得税较去年同期减收323.31万元,减幅51.55%,完成年初计划的60.77%,该税种减收主要由于英吉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15%税率优惠及抵顶以前年度多缴税款的影响,造成企业所得税收入锐减,仅此企业入库所得税较去年减少就达270.13万元;二是车辆购置税较去年同期减收169.18万元,减幅43.35%,完成年初计划的40.19%,主要是市场需求降低,运输公司车辆饱和以及公车限购等因素造成购车数量大幅减少。

【变更国税购票员委托书】

(二)组织开展了全局岗位练兵培训工作

根据《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喀什地区国税局系统岗位练兵和能手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喀国税函〔2016〕210号)的要求,按照“干什么、学什么;做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岗位练兵工作,通过组织岗位练兵和能手竞赛活动,在全局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在岗学习氛围,使全体业务干部岗位能力得到了一定提升。

(三)电信业“营改增”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安排,邮政业和电信业分别于1月和6月分别开始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我局接收的邮政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移交户数5户,电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移交户数4户。截至10月底我局营改增纳税人共计36户,其中:一般纳税人6户,小规模纳税人30户。2016年1至10月 “营改增”共征收税款153.6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64.49万元,现代服务业46.87万元,邮政业1.82万元,电信业40.47万元。

(四)组织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按照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英吉沙县国家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到实处。一是设置“大一窗”,强化岗位人员培训,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二是推行首问责任制,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三是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严格落实地区2个减负清单及认真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全面推广免填单业务,从而有效减轻纳税人表单填写、报送资料及办理涉税业务负担。四是针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推出便民服务卡、便民宣传手册等便民办税措施,推动形成优化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

为了切实落实减免税的相关政策,采取召开汇算清缴政策培训辅导会、英吉沙县国税局纳税人学校集中辅导培训、送政策上门、税企平台、在办税服务厅张贴税收法规政策、对重点户进行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向纳税人宣传和辅导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新出台涉及减免税的政策法规,使纳税人了解减免税的政策法规。

(六)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治区促进产业发展优惠和小型微利企业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政策,依法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截至10月底,我局共92户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销售额1.05亿元,减免退税额3.39万元;共170户纳税人备案享受企业所得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额551.79万元。各项优惠政策的有效执行对当地企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英吉沙县经济的良性发展。

(七)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今年以来,我局以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考核力度为保障,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创新执法督察方法,为建立科学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强化法制宣传,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总要求,结合“宪法法律宣传月”、“税收宣传月”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日”、“颁布日”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宪法和税收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同时对内强化法制培训,局领导班子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干部通过集中法制培训、业务学习等集体学习法律法规。三是深化执法监督,全力确保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零过错,截至10月底我局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连续两年保持零过错;根据2016年年初执法督察工作计划安排,我局开展了一次季度执法督察,对10项督察问题清楚划分了责任人,对5位责任人进行了执法责任追究,给予了批评教育,经济追究66元。另外,对地区重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错必究的原则,根据《自治区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共对7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济追究99元。

(八)按时完成税收区域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喀国税函〔2016〕99号要求,制定了本局工作方案,确定砂石料行业为我局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对象,截止11月,我局对3户砂石料厂进行了评估,已补缴增值税税款4.08万元,缴纳滞纳金0.2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0.52万元,缴纳滞纳金0.02万元。【变更国税购票员委托书】

(九)组织开展评估检查工作

为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税源监控,促进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根据《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2016年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喀国税函〔2016〕149号)要求,制定了《英吉沙县国税局2016年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行业税负预警分析、纳税评估模型、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对比分析等方法开展了纳税评估工作。截止截止11月已补缴增值税317926.86元,缴纳滞纳金36309.56元,企业所得税24152.20元,缴纳滞纳金1150.81元。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通过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反思,总结和吸取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使自己的管理能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强,为适应新岗位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总结今年的工作,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一是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论和实际结合的不好,不能很好的把握。对实践指导作用不明显。

二是管理经验不足,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缺乏敢抓、敢管、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魄力和勇气

三是由于分管科室较多,工作安排得多、督促检查的少,抓工作落实不够深入细致。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工作总体尽职尽责的,管理能有了一定提升,但与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将努力加以改正,切实把工作抓出成效。同时有个人发现和认识得不到的问题,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以便更好的为英吉沙县国税事业做出贡献。

变更国税购票员委托书(六):2016抽取专家授权委托书

抽取专家授权委托书

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本人(姓名) 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 的评标工作。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截止日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页后附:代理人身份证及职称证复印件)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

代理人基本须知:

1、严禁将手机、其他通讯工具及私人物品带进评标区,在评标过程中严禁接听和拨打电话;

2、了解该工程的工程概况;

3、按照该工程的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4、评委抽取前提供职称证原件,到开评标管理部进行核对;

5、参加评标当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评标区。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lz/7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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