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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校车事故

时间:2018-07-27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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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校车事故 第一篇_2013年幼儿园交通安全事故部分案例.

2013年幼儿园交通安全事故部分案例

一、校车安全问题

案例1、2013年2月20日江西进贤县境内的316国道上幼儿园校车与油罐车剐蹭侧翻,10余幼儿受伤。 据悉,事发时,一辆由抚州往南昌方向的油罐车途经316国道进贤县文港镇路段时,与一辆从斜侧面驶出的幼儿园接送车发生剐蹭,随后幼儿园接送车侧翻,车内不少小孩受了伤,多为脸上、鼻子或头上有伤,还有两个孩子已爬不起来。经医生检查,受伤的10余名孩子多是软组织挫伤,无明显的脏器功能损伤,也就是说都没有生命危险。 原因:“ 目前可以确定的是这辆面包车上的孩子超过10人,属于超载,面包车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进贤县交警大队警官熊冬文告诉记者,孩子们都是轻微伤,但这辆面包车是幼儿园聘请的还是家长聘请的接送车辆正在调查中,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车上到底超载了多少孩子也仍在调查。

案例2、 3月26日,湖北省天门市一私立幼儿园一辆核载31人实载26名学生的校车发生侧翻,致车上3个学生受轻伤。 26日16时30分左右,天门市一私立幼儿园一辆核载31人实载26名学生的校车发生侧翻,致车上3个学生受轻伤。校车侧翻后,附近村民迅速赶到现场,将车内的孩子逐个抱出车外,几辆路过的小车也都停车,将孩子们送到附近江汉医院检查、治疗。其3名伤者都是皮外伤,无大碍。

二、教师的疏忽

案例1、幼儿事件。 5月23日早上幼儿园老师和校车司机接学生来校时,将一名3岁多李姓幼儿遗忘在校车上,下午送学生回家时,发现该幼儿被闷死在校车内。

案例2

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6月17日,德兴市花桥镇民办宝宝幼儿园一幼儿被遗忘在接送车内致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据德兴市相关部门介绍,这名幼儿名叫徐亚曦,男孩,现年5岁,家住德兴市花桥镇盘龙桥村。他家离幼儿园约4公里,每天都乘坐幼儿接送车往返。宝宝幼儿园接送车驾驶员尹春华,和幼儿园的法人邵红英是夫妻关系。事发当日上午,尹春华将幼儿接送至幼儿园后,环顾车内,没有发现幼儿,以为幼儿全部下车,遂将车子开至家中锁好离开。下午,尹春华准备开车送幼儿回家时,发现徐亚曦昏迷在车内,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3、 2013年10 月14日,湖北蕲春县一所幼儿园发生了一件令人悲痛的事件,两岁男孩早上乘校车到幼儿园,被遗忘在校车内6个小时才被发现,送到医院不治身亡... 当地政府负责人表示,14日早上,希望之星幼儿园司机汪某驾驶校车在照管员胡某的陪同下接孩子上学。9点时,孩子们下车到幼儿园,照管员和司机都没有发现坐在后排的男童,将车开到幼儿园附近锁车离开。直到当天15点50分左右,幼儿园司机检查校车通风情况时,发现小豪手拎书包呈熟睡状。园方立即送往当地卫生院,孩子已无治身亡

三、司机的疏忽(未遵守交通规则驾驶)

案例 1、6月27日,广西博白县文地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卡车和一辆柳州五菱面包车相撞,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 27日上午7时10分左右,一辆面包车开到青河村潘垌队路段时,与一辆大卡车发生相撞。据了解,面包车是街上一家幼儿园接送孩子的专车。事发时车内载着12名小孩子,有一名小女孩不幸当场遇难,还有两名小孩子受伤严重。此次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据悉,事发后,有网友在论坛及微博上称,事故造成多名孩子身亡,另有10多名孩子受伤。对此,黄亮说,真实的情况是,此次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文地卫生院进行紧急救治后,将伤者都转到了博白县人民医院,目前伤情均已稳定,没有生命危险。经过初步调查,这起交通事故是“因大卡车占道行驶、面包车开偏了一点”两因素所致,“两辆车擦肩而过,面包车被擦到了路边”。事发后,经过相关工作组的积极调处,两辆车的车主均表示愿意承担有关责任,并主动将医疗费交到医院。

案例2、2013年3月18日6时56分许,广东黄某彬驾驶粤BF0366号校车载39名乘客(38名学生、1名老师)在红岭北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八卦三路口时,车头与同方向由韩某军驾驶载47名乘客(45名学生、2名老师)的粤BN 6707号校车车尾发生碰撞,造成7人受伤,两车部分损坏。

四、家长的疏忽

案例1在幼儿园、小学门口,放学时经过,总能看到孩子熟稔地打开车门,爬上副驾驶座;在驾驶座等着的父亲,摸摸孩子的头,欢声笑语。2013年4月,上海宝山,张文海驾驶的面包车与一辆轿车相撞,他6岁的儿子正被爷爷抱着,坐在副驾驶。一声惊呼,孩子飞出车窗,赶紧送孩子去医院,也没能抢救过来。

根据我们的新闻监测,两年来几乎每3个月,全国范围内就有一起类似的事故,“孩子飞出窗外”,不忍听,不忍看。不忍心想,还有多少悲剧,是未被报道的。但,大多是可以避免的。

-------------(完)------------

2013校车事故 第二篇_2013年中国校园十大事故

2013年中国校园十大事故

2013年,校园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有的学生上学后失踪,惨遭绑架;有的学生从几十层高的楼上跳下,朝气蓬勃的生命瞬间消逝;有的学生在食用了中标餐饮企业的"营养餐"后,出现呕吐、腹泻、头晕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有的学生参加体育课时,晕倒死亡;有的学生在放学回家途中遇车祸不幸身亡„„ 一幕幕惨剧,一场场纠纷,让人们扼腕叹息的同时,留给人们更多的是思考:我们的学生家长,该进行怎样的家庭教育,让孩子树立起安全的意识和坚强的心理,遇到困难的时候知道如何向家人、向老师、向社会求助?我们的学校,该进行哪些安全、心理的教育,让学生脆弱的生命能够坚韧起来?我们的社会,应该采取怎样的切实措施,护佑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校园安全的措施。但遗憾的是,校园安全事件似乎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构筑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长城。

[NO.1运动事故]

男生体育课跑800米后死亡家属质疑校方耽误抢救

在体育课上跑完800米测试晕倒在地后,初中男生小迪(化名)再也没有醒过来(详见2013年6月28日《南方日报·东莞观察》A03版)。昨日,东莞光明中学学生跑步猝死案在东城法庭公开审理,小迪的父母向校方提出超过94.8万元的索赔金额。原被告双方就小迪的死因及校方对小迪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等焦点展开激烈交锋。

女孩体育课上晕倒后死亡学校无校医被指施救不力

4月9日下午,在常平创业小学一节普通的体育课上,12岁女童彭淑惠在跳皮筋时,因心源性休克引发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再也没有醒过来。昨日,彭淑惠的父亲指责学校在事发时,没有在现场施救,导致延误救治,对此,校方承认"校内没有校医"。目前,常平教育办已介入事件调解。 江西一小学生患先天心脏病被罚跑步后死亡

在江西九江都昌县苏山中心小学,11岁的男孩袁建雄因违反班规被罚在操场

上跑步后死亡。医院事后查明,袁建雄患先天性心脏病,不宜剧烈运动。虽然都

昌县教育局规定每名中小学生入学前都要填健康登记表,但该校校长却反问:"

我们不是医生,我们怎么知道那个学生有什么病呢?"

[军训晕倒]

高一男生高温中军训死亡学校称属意外事件

9月12日,爱子彭嘉豪离世已一个多月了,但岛城市民彭海青却无论如何也难

以接受这样的惨剧:今年8月9日,高大健壮的儿子顶着烈日参加青岛16中高一新

生全封闭军训,因中暑患上热射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家长质疑学校疏忽未将

孩子及时送医治疗,致使孩子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学校称孩子死亡属"意外事件",

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高二男生军训时晕倒猝死家属质疑救治是否及时

9月2日,是湘潭市湘钢二中高中部军训的第一天。这天,该校高二43班17岁男生何子健在军训时突然晕倒,经送医抢救无效身亡,医生诊断为猝死。事后,何子健家属调取学校监控视频发现,孩子晕倒时间为9:45,而家属在11:20左右接到学校的电话。家属表示疑惑:为何通知晚了一个多小时?学校是否救治不及时?

少女军训晕倒抢救无效去世家长质疑为何不体检

事到如今,令曾家人倍感疑惑的是,小吴从小到大都很健康,也没有过什么突发疾病史,为什么这次会突然病得那么重?交了体检费,为何军训快结束了还不体检?对于家属的质疑。校方首先承认,他们确

实收取了体检费。在军训前已经联系了医院进行体检,但一方面是医院的医生少,还没有安排过来体检的

时间。另一方面是,前来学校报到的学生时间都不确定,有的早有的晚。学校本来安排在这两天进行体检,但如今小吴出事了,学校又忙于处理小吴的事情,恐怕体检又要被延后。校方承认在这次新生军训前,还没有一批学生进行体检。

[NO.2不当事故]

学生被学校外派当保安期间死亡学校称不担责

冲着学校的鼎鼎大名,河南驻马店上蔡县李新宽把儿子送到郑州登封市嵩山少林寺塔沟武术学校(以下简称“塔沟武校”)上高中,本想着能给孩子一个好的教育和未来。“没有想到塔沟武校在家长不同意的情况下,没有办理任何正式的实习手续,就把17岁的孩子送到河北当保安,结果被人捅死了!”李新宽说,“孩子死了,学校竟说他们没一点责任!”

【2013校车事故,】

李新宽把学校告上了法庭。然而,法院却对此案暂时中止审理。这使得李新宽心力憔悴。

女童不学游泳被教练扔泳池挣扎致休克已脑死亡

一名8岁女童,因为不愿意学游泳,哭着跪在地上,却被女游泳教练强行拖行数米丢进水中溺水,并且任其挣扎至休克数分钟后才拖上岸,救生员心脏恢复按摩半小时无效!当时所有海派CEO会所的救生员均在场旁观,视若无睹!家长当时并不在场!

8岁女孩课间练舞摔瘫教育局称自伤与学校无关

天水市清水县轩辕学校二年级8岁女孩成苗青,课间活动做舞蹈倒立动作时,不慎摔倒扭伤腰部。后到兰州、北京几家医院治疗,花费了20多万元,但孩子还是下肢瘫痪。7月5日,记者就此事进行采访时,清水县轩辕学校副校长称,此次事故属于自伤。而清水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请示领导后表示,小女孩自伤如同蚊子咬死人,与学校无关。

[NO.3交通事故]

河北省滦平县返校学生发生车祸官方称2人死亡

据家长们介绍,出车祸的是一辆小型面包车,学生们全部来自滦平县付营子

镇。家长们说,付营子镇离滦平县有近百里远的路程,学生平时寄宿在学校,一

个月回家一次。为了方便学生往返,他们合伙租了一辆面包车,平时接送孩子上

下学。"这个车已经接送学生2年多了,司机到点准时来接送孩子,单程每次20

元。今天是学生们坐车返校途中发生了车祸。"据目击者介绍,车祸已造成4名学

生死亡,其中3名女生(3名女生中有一对双胞胎姐妹),1名男生。

江西一5岁男孩被遗忘幼儿园接送车内死亡

6月17日,德兴市花桥镇民办宝宝幼儿园一幼儿被遗忘在接送车内致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德兴市相关部门介绍,这名幼儿名叫徐亚曦,男孩,现年5岁,家住德兴市花桥镇盘龙桥村。他家离幼儿园约4公里,每天都乘坐幼儿接送车往返。宝宝幼儿园接送车驾驶员尹春华,和幼儿园的法人邵红英是夫妻关系。事发当日上午,尹春华将幼儿接送至幼儿园后,环顾车内,没有发现幼儿,以为幼儿全部下车,遂将车子开至家中锁好离开。下午,尹春华准备开车送幼儿回家时,发现徐亚曦昏迷在车内,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苏州一辆校车高速上侧翻多学生受伤1人重伤

12月12日上午8时,沪宁高速向上海方向一辆载有19名学生的校车侧翻。截至

目前,多名学生受伤,一名学生重伤,受伤学生已经被送往医院。

据了解,该校车车号为苏EU2697,是苏州吴江永联客运的车,从吴江出发送学生

到花桥昆山华侨子弟学校,车上19名学生,其中1名学生受伤较重,伤重学生先被送

到苏州100医院,随后又已被转到苏大附一院急诊。另两名受伤的学生也被送到苏州

附一院治疗,其余16名伤势较轻的学生已被送往昆山第四人民医院治疗。

[NO.5挤压事故

]

老河口市秦集小学踩踏事故8人被免职撤职

2月27日早晨,湖北省老河口市秦集小学发生一起因拥挤引起的踩踏事件,导致11名学生受伤,4名学生因抢救无效死亡。因该校新宿舍楼正在建设中,一栋四层楼的综合楼被改造为临时学生宿舍楼。早晨6时左右,因值班老师张继辉、杜贵体没有按时打开一楼铁门,致使急于出门的学生们下楼时相互拥挤,将铁栅栏门挤开,之后发生踩踏事故。

驻马店平舆一小学发生踩踏事故6名学生受伤

1月16日19时20分左右,驻马店市平舆县寄宿制学校实验小学新校区放晚自习时,由于两名学生嬉戏摔倒,随后学生拥挤致使教学楼二楼至一楼拐角处楼梯扶手发生扭曲,造成20余名学生踩踏受伤,学校教师及时施救并将受伤的学生送往县人民医院观察治疗。

江苏小学生下楼踩踏致11人受伤或因扶手断裂

10月15日下午3点30分,棋盘小学二年级学生放学期间,前面一名女生不慎摔倒,在一楼楼梯口处引起多名学生跌倒、挤压,11名学生受伤。家长朱女士告诉记者,出事的孩子都是二楼班级的二年级学生,当时已经放学,孩子都拥挤在楼梯上下楼,"楼梯扶手突然向外断裂,靠近扶手的孩子直接倒下去,随后不断有人甩出或者滚下楼梯",朱女士称,倒在地上的孩子堆积在一起,除了摔伤,还有不少被挤伤或踩踏。

[NO.6中毒事故]

四川眉山一学校346名学生高烧入院疑食物中毒

眉山映天学校发生学生集体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据曝料人称,有100多人出现发烧、腹痛等症状。目前收治在眉山各大医院。据官方证实,事发时间是昨晚。目前所有学生均得到了妥善治疗。其中有30多个中考生。因细菌培育要48小时才有结果,目前尚不清楚具体原因。

浙江19名小学生疑因气体中毒流鼻血学校停课

开学仅3天,温州乐清市北白象镇第九小学紧急停课。停课的直接原因是,这所刚搬迁到新校址的小学三天内有19名学生出现流鼻血症状,近百名学生有胸闷、恶心、呕吐现象。大部分家长怀疑,学生在校期间,吸入了有毒气体。

复旦大学一研究生遭室友投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15日22时13分,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该校一医科在读研究生病重入院,寝室饮水机疑遭室友投毒。病重研究生名叫黄洋,不久前曾在耳鼻咽喉科博士录取考试中取得第一名。一位学生称,投毒者与被害者两人成绩都很好,他们在两家医院不同科室研究不同方向,不存在竞争。最新消息显示,黄洋已于16日15:23抢救无效去世。

[NO.9营养餐事故]

青海省500余学生吃营养餐中毒牛奶现奇怪辣味

牛奶变辣味,548名学生呕吐、腹泻、头晕„„5月22日,青海省大通回族

土族自治县7个乡镇的中小学生,在食用学生"营养餐"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

状,其中20多名学生情况较为严重。"新华视点"记者追踪了解到,"营养餐"食品

现已封存,样品被送往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局检测,7天后将得出检测报告。

广西都安400余名小学生喝"营养餐"牛奶腹泻

记者从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获悉:16日,该县安阳镇第四小学400多名学生,喝了学校发给营养餐牛奶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头痛、头晕和拉肚子等不良反应,有35名学生被送到县里的两所医院观察治疗。截至19日下午,全部学生已康复出院。目前,该批次剩余上万箱牛奶已被工商部门封存,并进行调查。

小学营养餐被曝现霉面包官方:包装袋炸开所致

天涯网友发帖曝光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镇雨汪小学使用发霉面包做营养餐:网友发出如此疑

问:"为什么这样发霉的面包还发给学生,甚至学生到食堂要求调换学校居然不予理会„„谁采购、谁配发的?"发帖网友还配发了多组小学生手持发霉面包无法食用的图片,此帖刊发后被多家网站论坛转载,很多网友还通过微博转发,纷纷痛骂无良学校太缺德,质疑当地监管部门,要求严查处理此事。

云南小学生食营养餐呕吐续:学生返校校长停职

9月17日,云南省巧家县大寨镇松坪小学77名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出现呕吐、头晕等不良反应,引起社会关注。记者24日从巧家县政府新闻中心获悉,目前77名学生均返校上课,大寨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和松坪完小校长已被暂停职务接受调查。

【2013校车事故,】

[NO.10坠楼事故]

小学女生被冤偷钱跳楼:6老师轮番逼问拿钱没

小敏:那个女校长(江南小学副校长)问我拿没拿一点钱。我说没有。她就说你

不说,只要查到这件事,就会把我交给警察局。最后,那两个女老师把我从二楼拖

到一楼。老师说要拉我去警察局。我不肯去。我哭了。

最后一节课,老师说要放学了,要把我拖去警察局。我以为承认这件事就算了。

她(刘老师)又打电话给我妈妈,我就从下面跑去五楼那里,可是全班都放学了。后

来,我爬上栏杆,从五楼跳下去了。(12月12日下午,在与家长对话时,班主任刘老师说"小敏承认偷了钱",但事实上是涉事老师自己摆乌龙,忘了自己原来把钱放在抽屉另一格。)

广安16岁女生在校跳楼"遗书"称不堪过高期望

阿丽的母亲和父亲坐在医院的一间休息室内,一脸疲惫,他们怎么也想不通女儿为何会跳楼自杀。母亲张梅(化名)说,阿丽下面有一个上小学六年级的弟弟,但家里绝对没有重男轻女,甚至平时对女儿的关爱超过对儿子的关爱。

阿丽的父亲和母亲均表示,家里并没有给阿丽在学习上施加任何压力。"我们说她能考起哪个学校都行,无所谓。"张梅说,女儿身高1米7左右,身材很好,之前聊天时还说希望将来能去当空姐。

13岁女孩跳楼身亡遗留短信透露曾遭同学欺辱

潮州市一名小学六年级的13岁女生小萱几天前在自家小区楼顶跳楼身亡。警方发现,她的手机里有一条向自己的同学、亲友发送的短信,内容显示自己在学校受到了欺辱。

她在这条短信息里多次指名道姓地提到了在学校里欺负她的同学,提到曾经被这些同学"毫不犹豫"扇了巴掌,"我从来没被人扇过,这次是第一次,也许是最后一次!我爸妈都舍不得打我一下。"

而在这条"遗言短信"里,小萱则对欺负她的同学说:"我做鬼也不放过你们的!"这,像是诅咒,也是女孩留给人世的最后一段话。

初二男生放学回家后跳楼上学被老师罚站3小时

10月23日下午,定慧东里小区内,初中生小颜(化名)放学回家后即跳楼,当场死亡。目前警方初步认定,死者系自杀身亡。据了解,小颜放学前,曾在学校被老师罚站3个小时。

午托班老师把孩子忘屋里6岁孩子急上课爬窗坠楼

6岁的小豪(化名)上一年级,平日中午在奇峰小筑翠峰苑11栋4楼上午托班。昨天下午,小豪一觉醒来发现不对劲,午托班里的老师和小朋友都不见了,再一看钟,已经3点,要迟到了。但小豪发现大门是反锁的出不去,他见窗没锁,就爬窗求救,结果不小心跌落到3楼的雨棚上。

午托班的老师告诉记者,班里共有16个小孩,前一天新来了一个,昨天有个小孩请假没来。这一增一减,让她有点疏忽,下午2点左右送小孩们出门上学时数错了人数,结果把小豪落在屋里。

江西一女中学生坠楼事发宿舍30平米住16名学生

上栗中学一名负责政教工作的徐姓副校长介绍,学校宿舍比较紧张,事发宿舍30平方米左右,共住16名女生。坠楼同学睡在上铺,靠近窗子,当天早上她起床时,不慎从铝合金窗坠落。

2013校车事故 第三篇_校车事故案例(供学校安全月教育使用)

黑幼儿园校车超载超速致2死3伤司机获刑3年半-案例分析

一辆“黑幼儿园”的校车超载超速运送幼儿和老师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一名幼儿和幼儿园园长双双身亡,另有3名幼儿受伤。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校车司机尤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3月14日9点左右,尤某驾驶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门头沟区108国道处,因其驾驶的大型客车载人数超过核定人数,超速行驶且未保证安全,致使车辆右侧前部与路东侧的灯杆及施工围挡接触,支撑围挡的钢管插入车内,造成乘车人两人死亡,三人受伤。

庭审中,尤某自愿认罪。他说,自己的车核载49人,但因孩子身形较小,一般两个座能坐3个人。他曾向幼儿园和公司反映过超载问题,但园长刘某称过段时间再租辆车,超载只是临时的。事发当天是周一,需接送的孩子最多,他也就麻痹大意了。尤某称,事发途中设有限速60公里/小时的标志牌,但因路况很好,自己就不自觉地开快了。当时他的车速约100公里/小时,途中一辆四轮农用车突然并线,他紧急打轮,没想到轧上了一块石头,客车彻底失控,撞上了工地围挡。

门头沟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尤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故作出上述判决。宣判之后尤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5岁幼儿被闷死校车内三名责任人被判刑(组图) 2007年11月24日07:5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11月23日专电(记者王娅妮)今年8月,济南一起因教师疏忽,导致一名5岁半的幼儿被滞留在幼儿园班车内死亡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1月23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一名教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另一名实习教师和司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8月8日7时许,山东英才·银座双语艺术幼儿园阳光分园班车司机齐某接幼儿上学。7时55分左右,班车到达幼儿园,老师杨某在车上抱扶幼儿下车,并安排实习教师张某大厅内整队,后二人未清点下车人数,也没有进入车厢内部仔细查看,直接带领下车的幼儿进入园内。齐某将班车停放在停车场内,在没有确认乘车幼儿全部下车的情况下关闭车门离去,致使其中一名幼儿滞留车内,直至17时20分许被发现在车内死亡。经法医鉴定,幼儿系中暑死亡。

这家幼儿园的《宝宝车接送幼儿工作流程》规定:“幼儿下车后,两名跟车老师核对孩子人

数并记录,下车时由老师抱扶下车,站队后带入园内;幼儿下车后,司机整理车内卫生并消毒,停车到规定地点。”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三名被告疏忽大意,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此前,被害人的亲属已与这家幼儿园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

济南一幼儿被遗落在班车内致死

山东济南一家民办幼儿园内近日发生一起惨剧,一名儿童被遗落在锁闭的班车内数小时后死亡。目前,相关责任人被刑拘。

死亡儿童名叫吴梓钰,男,今年5岁半。三年前在山东银座英才幼儿教育集团阳光园入托。其母曹倩回忆说,“8日早7点10分左右,孩子上了去幼儿园班车。17点20分,我去接他,却被老师告知今天他没上幼儿园。我从一个校车司机那里才知道,孩子刚刚被送到医院抢救去了。等我赶到医院时,孩子腿脚已经僵硬发黑。大夫说他被送来时已死亡3个小时。” 曹倩得知,出事当天,孩子被遗落在校车上,被关在闷热的车内数小时,直到放学前才被发现。医院诊断证明,吴被送到医院前已死亡。

公安机关证实,跟车老师等相关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幼儿园方面表示,要以此为戒,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北京一幼儿园校车司机超速致2人死被判刑3年半【2013校车事故,】

2011年07月14日03:25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驾驶校车接送学生时,北京腾龙双语幼儿园(下称腾龙幼儿园)雇用的客车司机尤毅在超载32人的情况下继续超速行驶。途中,客车撞上施工围挡,支撑围挡的钢管插入车内,导致校车上的幼儿园园长和一名5岁男童身亡,另有3名儿童受伤(本报曾报道)。昨天,尤毅在门头沟法院受审。最终,他因交通肇事罪获刑3年半。

昨天上午,33岁的尤毅出庭受审。案发前,尤毅是北京牡丹航天汽车销售公司汽车租赁分公司的司机,受雇为腾龙幼儿园开车接送上学的孩子。

今年3月14日9点左右,尤毅驾驶载有76名儿童和5名腾龙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客车,行驶至门头沟区108国道处时,无视该地60公里/小时的限速,以时速

98公里超速行驶,致使该车右侧前部与路东侧的灯杆及施工围挡接触,支撑围挡的钢管插入车内,造成幼儿园园长刘雪荣、5岁男童史浩博两人死亡。 事发后,交通部门认定,尤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是有责任”,昨天,尤毅当庭认罪。他解释称,超载时,他看到“车上每排座都坐了两三个孩子,我开始没觉得什么,单位和幼儿园也没说什么”。而之所以出事,是因为事发当天路况较好,一辆大客车并线后想超车,他就掰了一下方向盘。不料,车子碾到一块石头后随即失控,“我赶紧踩刹车,再后来就看到老师摔在椅子上,满身是血,孩子们也有受伤”。尤毅称,事发后,他立即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处理。

昨天,考虑到尤毅的行为属于自首且认罪态度好,法院当庭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3年半的有期徒刑。宣判后,尤毅表示服判不上诉。

昨天,男童史浩博的家属无人到庭旁听案件。接到电话后,史浩博的母亲一提及儿子,便开始抽噎。她说,她已不想再回忆此事,所以她不愿意到庭旁听。 ■检方

幼儿园老板或被追究刑责

昨天,针对幼儿园老板刘绍俊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检方办案人员称,公安部门已经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刘绍俊移送至检方。目前,检方正在审查其是否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事发后,该幼儿园的老板刘绍俊交代,去年7月,认为开幼儿园挣钱,他就想开办一个幼儿园。向朋友打听后,听说丰台腾龙幼儿园转让,他便与对方联系,花了36万元接手。当时,幼儿园有160名学生,12名老师。同时,对方将去年3月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也一并转让给了他,“没有其他手续,我以为有工商审批的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刘绍俊称,因没有经营过幼儿园,具体的管理工作便交给园长负责。今年幼儿园的招生数增至240人左右,基本上全是外地人。大班每月收费370元,中班、小班每月360元。

今年1月,丰台教委、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以该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将该幼儿园取缔。刘绍俊当时承诺关闭幼儿园,但实际上,今年2月开学后,他将幼儿园的学生转移至门头沟上课,并让园长找到汽车租赁公司,以每月1.2万元的费用租赁了这辆大客车接送学生。

据悉,刘绍俊在接受调查时称,被取缔后没有停办,是因停办太可惜,学生没地方去,另外他的投资还没有收回。他没想到的是,仅仅一个月后,这起惨烈的交通肇事便发生了。

■马上就访肇事司机曾吸毒贩毒

昨天,尤毅的父母到庭旁听庭审。

尤毅的母亲说,尤毅一直没有正规工作,靠吃低保为生。2002年至去年,尤毅曾因吸毒、贩毒多次被拘留、劳教或判刑。去年底,尤毅终于找到了这份司机的工作,月薪是1800元。【2013校车事故,】

“当时他告诉我说,以后再也不吸毒了,要踏踏实实挣钱,过日子,成家立业。没想到„„”谈起儿子,尤毅的母亲非常悲伤。她还称,尤毅本打算今年结婚,家里已经做好了给他们办婚事的准备。

事发后,车祸中丧生的幼童史浩博的家人向尤毅、腾龙幼儿园和汽车租赁公司索赔死亡赔偿金等98万余元。

昨天,针对这一索赔,尤毅的父母表示,“我们家真的没钱赔,我们连房子都没有,拿啥赔呀”

盘点:2013上半年发生的校车事故 2013年08月26日16:48:51来源:第一车网作者:含之

生命重于泰山,校车安全事故,警钟长鸣。近年来校车事故频频发生,其结果也令人痛心。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2013上半年发生的让人心寒的校车事故。 安全工作无小事,校车安全无小事。一直以来,校车安全问题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2年校车安全事故同比下降42.1%,校车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2%,数据令人欣喜,但也是痛心的,在2013上半年,校车事故仍层出不断。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2013上半年发生的让人心寒的校车事故。

2月26日,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式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本)》。责任书约定校方责任有六项:指派专人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对随车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做好

学生在学校校园或校门附近上下车的组织管理工作;配合校车提供方处理交通事故;对教师、学生和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健全完善校车管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

此外,责任书规定校车提供方应遵守八项规定:定期安全维护;保证校车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设施完备;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校车和司机符合国家规定条件;按校车标牌路线行驶;及时处置道路事故;按规定使用标志牌和标志灯;校车因故不能接送学生时调配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

【2013校车事故,】

随着《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确立了保障校车安全的基本制度。在2012年,全国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別较上年有大幅度下降。但是,在2013上半年校车安全事故还是接二连三的发生,让校车安全问题再次被提上日程,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让很多孩子家长惶恐不安。

1、2013年2月20日江西进贤县境内的316国道上幼儿园校车与油罐车剐蹭侧翻,10余幼儿受伤。

据悉,事发时,一辆由抚州往南昌方向的油罐车途经316国道进贤县文港镇路段时,与一辆从斜侧面驶出的幼儿园接送车发生剐蹭,随后幼儿园接送车侧翻,车内不少小孩受了伤,多为脸上、鼻子或头上有伤,还有两个孩子已爬不起来。经医生检查,受伤的10余名孩子多是软组织挫伤,无明显的脏器功能损伤,也就是说都没有生命危险。

2、3月26日,湖北省天门市一私立幼儿园一辆核载31人实载26名学生的校车发生侧翻,致车上3个学生受轻伤。

26日16时30分左右,天门市一私立幼儿园一辆核载31人实载26

名学生的校车发生侧翻,

2013校车事故 第四篇_众合教育2013年度第十二期热点分析——校车事故谁担责?

2013年度第十二期期热点分析

校车事故谁担责

众合总部专业辅导中心 任晓婷

【背景材料】近日,三门峡渑池县一家幼儿园的孩子乘坐面包车返家途中侧翻,车上老师和多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据家长了解的情况:当时面包车正好走到一段下坡路,看到前面有个袋子,司机江师傅拉下刹车下车捡东西后,回来没打着火就松开了刹车,致使车辆快速滑行冲向前面的水沟……而在赔偿过程中,校方和教育局称该幼儿园无校车,涉事车辆为私家车。与此同时,受伤儿童家长在网上晒幼儿园收费凭证,上面写“饭、车、空”,家长解释说是饭费、校车费、空调费;另据家长介绍接送孩子们的车就是最近新换的黑色面包车,去年为白色面包车。对此,该幼儿园校长予以否认,赔偿问题由此悬而未决…对于该起校车事故,我们应该如何认定教育机构的责任,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视角一】校车的认定及教育机构的责任范围

校车,是指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虽然我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幼儿园教育为义务教育,但是《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是将幼儿专用校车纳入校车的管理范围内。在上述案例中,该面包车是否为校车?首先,我们应从学校与家长的入园协议和所缴纳的费用来分析,如果协议中明确说明由学校配备校车负责接送学生,且该车为学校所配备或管理,那么该接送学生的车应归为学校应负责的校车范畴。若双方未签订明确的关于“校车”的入园协议,但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意思表示一致,因此

视为合同成立。在该案例中,我们应分析家长与学校是否达成了由学校负责接送学生的合意,即使双方无明确的协议,但是我们可以看出,受伤儿童家长在网上晒幼儿园收费凭证,上面写“饭、车、空”,并且可以证明该车一直都是由学校作为校车来接送学生的事实,那么该面包车就可以认定为校车,由学校负责乘坐校车的学生的交通安全。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教育机构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对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期间负有教育与管理、保护的责任。在学校配备校车的情形下,校车应当属于上述的“学校的管辖范围内”;学校的责任期间,则为上校车起至下校车止。基于此,幼儿园应当对乘坐校车(该案例中的面包车)的学生承担教育、管理与保护的责任。(注意:视角一、二是在无第三人过错的情形下进行分析)

【视角二】学校的责任承担:在校车事故中,对跟车老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各承担什么责任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职责而受到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据此,跟车老师所受伤害应根据工伤事故进行处理。在此案例中,据所了解的情况并未涉及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可确定幼儿园所须承担的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损害的,对其负有教育、管理等义务的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实行证明责任倒置的原则,只有教育机构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的义务才可不承担责任;因此该幼儿园应对受伤学生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在该案例中,幼儿园只有证明该面包车依据《校车管理条例》符合幼儿专门配车的要求,且依法取得校车许可,配备的校车驾驶人员符合《校车管理条例》的要求,已尽到教育、管理的职责,才可

免责。

若是校车事故中受伤的学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责任应如何承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 39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由此可以看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损害的,对其负有教育、管理等义务的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责任,即只有受伤学生证明学校有过错才可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视角三】在校车内学生相互之间的侵权责任承担

假如上述开篇案例中,在校车里,学生甲伤害了学生乙造成了乙的人身损害。此处,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结合《侵权责任法》第28、29条,此处案例就会产生承担过错责任的教育机构与承担无过错责任的监护人之间的责任分担问题,两者责任竞合。针对此种情形,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8、39条,若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责任;若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责任,即学校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其法定监护人则应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

【视角四】因第三人的原因引起的校车事故,学校、第三人应如何承担的责任

此处的第三人是指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的人员,如在校门口贩卖视频的小贩、窜入校园的社会不良青年等。在上述案例中,若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了校车侧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40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基于此,第三人侵权的,由侵权人承担侵

权责任,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补充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场合下,教育机构对无行为能力学生和限制行为能力学生的过错补充赔偿责任完全相同,采用的是统一立法模式。

在第三人侵权的场合下,教育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其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此处教育机构与第三人之间的责任既不是按份责任,也不是连带责任,更不是不真正连带责任,而是第三人依据与其侵权行为相关的法规承担侵权责任,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补充赔偿责任。如下:假设在上述案例中,校车是因为第三人甲的违章驾驶发生的碰撞导致侧翻,致使学生受伤。在此种情形下,若校方无过错,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校方不承担责任。若校方并未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如所配备的校车未达到标准等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但具体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是经过调查,第三人甲名下有丰厚的财产,则对受伤学生的赔偿责任应由甲一人承担。因学校承担的是具有过错性质的补充责任,这里特别强调“补充”二字,可以理解为若第三人已经完全承担了赔偿责任,即使学校有过错也不承担责任(因为已无需要补充的赔偿),因此学校在此种情形下无须承担责任。第二种情形是,第三人甲的财产不足以赔偿受伤学生的人身损害,则由教育机构按照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基于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补充责任的条件是:第一,教育机构有一定的过错,未尽到一定的教育或管理保护义务;第二,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范围应与其过错相适应。

校车近年来频频发生事故,责任承担的解决并非最终目的,最重要的是孩子们的生命安全,我们需要校车实体的安全和强有力的问责机制、法律保障。在开篇的事故中,相关部门和校方并未对家长在网上晒收费票据的行为予以回应,究竟如何认定涉【2013校车事故,】

事车辆,谁来承担责任,我们拭目以待!

2013校车事故 第五篇_校车事故新闻发言稿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6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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