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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假

时间:2018-07-27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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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假 第一篇_2013年休假安排

2013年休假安排

元月份:公休假1天(1、)

双休日8天(2、3、12、13、19、20、26、27) 二月份:公休假3天(9、10、11、)

双休日8天(2、3、12、13、14、15、23、24)

三月份:双休日10天(2、3、9、10、16、17、23、24、30、31)

四月份:公休假1天(4、)

双休假8天(5、6、13、14、20、21、29、30) 五月份:公休假1天(1)

双休日8天(4、5、11、12、18、19、25、26)

六月份:公休假1天(12)

双休日10天(1、2、10、11、15、16、22、23、29、30)

2013年前半年休假安排

(1)、公休假7天(1.1、2.9、2.10、2.11、4.4、5.1、6.12)

(2)、双休日:52天

1月份8天:(2、3、12、13、19、20、26、27)

2月份8天:(2、3、12、13、14、15、23、24)

3月份10天:(2、3、9、10、16、17、23、24、30、31) 4月份8天:(5、6、13、14、20、21、29、30)

5月份8天:(4、5、11、12、18、19、25、26)

6月份10天:(1、2、10、11、15、16、22、23、29、30)

2013年假 第二篇_年休假解释及实施细则

关于年休休假规定的解释及实施细则

第一条 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员工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按以下标准核定:

(1)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个工作日;

(2)工作已满10年不足20年的,年休假10个工作日;

(3)满二十年及以上者,年休假为15个工作日。

【解释与实施细则】

此处连续工作,是指向前追溯12个月的连续工作状态,是员工享受年休假的前提。包括员工加入公司前的在其他工作单位的状态。

年休假天数标准的核定,以员工累计工作年限为准,即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计计算,而不是仅计算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年休假的计算和享受周期按照日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

第二条 工作年限的确认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综合查询统计:

(1)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2)既往劳动合同

(3)人事档案

【解释与实施细则】

对于工作年限的计算,员工的档案是确定工作年限最好的依据。同时也可以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协助确定:

1、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社保机构记录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资料是全面确定员工工龄的一个重要依据。从记录中可以明确确认员工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以及各阶段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经历。

2、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由于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基本内容之一,在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确定的合同期限实质上也是员工的工作年限。

3、用人单位下达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今后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是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必备条款之一。该内容也是确定员工工作年限的依据之一。

4、相关员工的退保记录

由于社会保险现阶段尚不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转移,导致不少外来员工对于自己缴纳的

社会保险,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采取退保的方式领取个人缴纳部分。由于社保机构给付的退保记录等相关材料也能证明工作年限,因而也是确定员工工作年限的依据之一。

5、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发生劳动争议后,在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其它有关部门主持下,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所确认的给付经济补偿月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的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所载明的员工工作时间,均可作为确定员工工作年限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 作为员工福利,公司对在公司工作每满1年的员工,给予增加1个工作日的年休假。无论司龄如何,工龄不超过20年的,年休假上限为10天。

【解释与实施细则】

1、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当年度不予调整年假标准,在次年1月份起,休假标准天数在原基础上增加一天,

举例:小王于2012年5月加入公司工作,2013年5月,工作已满一年,但2013年度的年休假不予增加一天,还按照原标准执行,自2014年1月日起,开始按照增加一天的标准来休假。

【2013年假,】

2、只要员工累计工龄不超过20年,无论以增加司龄的方式应该增加多少天年假,年休假的上限均为10天。

第四条 无论以任何方式增加,公司员工年休假最多以15个工作日为限(20年以上工龄者可享受)。

【解释与实施细则】【2013年假,】

只有累计工龄达到20年及以上者,才可享受15个工作日标准的年休假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解释与实施细则】

请病假的天数,只累计当年度的,不累计既往年度的。

第六条 新入职员工的年休假,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如下:

(当年度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解释与实施细则】

新入职员工的年休假以及刚刚达到休假前提的员工,当年的年休假均按照上述标准折算。 举例1:小王2013年8月13日加入公司工作,在过去一年内的工作为连续状态,过去累计工龄为4年。【2013年假,】

那么,加入公司当年,就可以按照5天的标准享受年假,但2013年12月31日前可以享受的年假天数需要折算:(141÷365天)×5 = 1.91,取整后为1天

举例2:小王2013年8月13日加入公司工作,从2013年3月17日开始为连续工作状态,之前工作有断档。过去累计工龄为11年。

那么,小王需要满足连续12个月工作的前提下才可以享受年假,即入职当年度无年休假,2014年3月17日起,才可以开始享受年假。2014年度当年可享受的年假按照10天的标准进行折算:(290÷365天)×10 =7.9,取整后为7天

举例3:小王2013年2月13日加入公司工作,之前12个月为连续工作状态,入职前累计工龄为8.5年。2014年8月13日,小王累计工龄将达到10年。

那么,2013年当年,小王可以享受的年假天数为:(322÷365天)×5 = 4.41,取整后为4天;2014年当年可以享受的年假天数,按照双重标准折算,即2014.1.1-2014.8.12期间,按照5天的标准进行折算,2014.8.13-2014.12.31,按照10天的标准进行折算,结果为:(224÷365天)×5 + (141÷365天)×10 = 6.92,取整后为6天

第七条 公司根据经营、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可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2013年假,】

【解释与实施细则】

公司有权根据工作节奏及其他情况,安排员工进行休假。对于公司安排员工不愿休息的情况,属员工个人行为,公司不额外支付工资。

在法定节假日前后或因其他原因公司安排放假的,按照公司规定,所放天数可以统一在员工年休假天数中扣除。

第八条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休假,也可以分段休假,但不能累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未休天数不计算工资;

【解释与实施细则】

公司员工的年休假方式,以员工请假,公司批准的方式进行。无特殊原因,年休假一律在当年度内申请并休完。确因公司的原因未能休假的,由员工书面申请,经上级领导确认,人力资源经理审批后,可顺延至次年3月31日前,再逾期者,将不予确认。

员工年休假的直接审批权在各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有义务将公司精神传达至各部门负责人,让其在部门工作安排有序的前提下,对员工请休假进行同意与否的审批。

对于随意审批员工年休假,而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及衔接的,部门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人力资源负有监督责任。

第九条 休年假最小单位为1天,年假1天可抵1天事、病假,须履行休假审批手续;

第十条 员工离职时,当年年假未休完的,按照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予支付。折算方法如下:

(当年度在公司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已休年假天数

【解释与实施细则】

【2013年假,】

人力资源部是年休假管理的责任部门,可以管理员工在一年度的不同时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对于员工离职时多休年假而导致公司无法扣回的,人力资源人员负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 享有年假的员工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进行休假,必须提前3天履行休假审批手续。

2013年假 第三篇_关于2013年度员工年休假补休通知

关于2013年度员工年休假补休通知

公司员工:

2013年度即将结束,公司内部分员工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调休年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营造和谐、积极、高效的工作氛围,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务必做好部门员工年休假补休工作。现为做好2013年度员工年休假补休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员工,都应安排年休假。

二、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员工个人工作、具体岗位,本着员工本人意愿的原则,统筹安排未休年假的员工补休年假,但不能因补休年假而影响实际工作。

三、年休假原则上不能跨年使用。确因有特殊工作原因,未能及时调休年休假,须向各部门总监及分管领导报告审批,经核查批准之后,允许在2014年1月1日-2月9日期间内补休年假

综合部

2013-12-26

 注:员工具体年休假情况,详见邮件附件

2013年假 第四篇_2013年度年休假安排计划表

【2013年假,】

2013年度年休假安排计划表

2013年假 第五篇_关于2013-2015年度年休假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13-2015年度年休假相关事宜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有序推动公司2013-2015年度年休假工作,根据各单位年度年休假执行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及2014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1、2013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截至2014年11月末,2013年度年休假剩余天数2528天,占总天数比例3.80%,如下:

(1)、按一级机构分析:处室销售处剩余比例最高,生产厂炼钢厂剩余比例最高。 (2)、按岗位类别分析:一级主管剩余比例最高。 2、2014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截至2014年11月末,2014年度年休假完成率77.43%,如下:

(1)、按一级机构分析:处室设备处完成比例最高,生产厂炼铁厂完成比例最高。 (2)、按岗位类别分析:普通操作岗位完成比例最高、通用技术岗位完成比例其次。二、2013及2014年度年休假相关事宜

1、2013年度年休假

公司2013年度年休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全部截止,各单位利用2014年度剩余时间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完2013年度年休假,到2014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因本人原因未休完2013年度年休假的,填写主动放弃年休假《申请》(见附件),专业、基层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直接主管签字确认。

2、2014年度年休假

(1)、到2014年12月底,如员工休不完2014年度年休假,申请主动放弃人员可填写主动放弃《申请》(见附件),专业、基层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直接主管签字确认。

(2)、到2014年12月底,如员工休不完2014年度年休假且不申请主动放弃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评估,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即到2015年底全部完成。

注:截止到2014年11月30日,各单位2013及2014年度年休假天数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单位,请注意查收。 三、2015年度年休假工作要求

1、休假期间

公历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定期跟踪

取消年度年休假计划,改为定期跟踪员工休假的方式,每季度初,人事行政处将上年度延期休假及当年度休假情况发给各单位,各单位确认各月份休假天数,尤其确保特殊作业方式人员年休假天数准确。

3、合理安排

原则上优先休年休假,再休补休,各级主管合理管控所辖机构年休假完成率。 四、其它事项

1、各单位组织做好员工本人填写主动放弃年休假《申请》工作,避免其他员工代为申请现象。

2、各单位主动放弃2013(2014)年度年休假《申请》文本版材料请于2015年1月10日17:00前报人事行政处。

人事行政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个人申请样式:

申 请

本人自愿放弃 年度未休完的年休假,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直接主管:XXX X年X月X日

注:1、蓝字部分为示例。

2、本人用空白纸自行书写。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66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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