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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报考条件

时间:2018-07-11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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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报考条件 第一篇_化学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详见附表,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详见附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免基础考试条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 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

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主要内容

1.物理化学(考题比例 20%)

掌握基本理论和概念,熟悉典型计算和应用。

1.1 气体的P、V、T性质 (如果在上午考试的"热力学"科目中已经包括,此项可以不列)。

1.2 热力学第一定律 (同上。)

1.3 热力学第二定律(同上)。

1.4 多组分系统热力学(同上,但本内容上午考试的"热力学"科目中不深)。

1.5 化学平衡:理想气体反应的化学平衡、实际反应的化学平衡。

1.6 相平衡:单组分系统二组分系统气液平衡、二组分系统液固平衡、三组分系统。

1.7 电化学:电解池、原电池和法拉第定律、电解质溶液、原电池、电解和极化。

1.8 表面现象:表面张力、润湿现象、弯曲液面的附加压力和毛细现象、固体表面的吸附作用、等温吸附、溶液表面的吸附、表面活性物质。

1.9 化学动力学基础:化学反应的速率方程、复合反应的速率与机理、反应速率理论。

1.10 各类特殊反应的动力学:溶液中反应和多相反应;光化学、催化作用。

1.11 胶体化学。 胶体分散系统及其基本性质、憎液溶胶的稳定与聚沉、乳状液、泡沫、悬浮液和气溶胶、高分子化合物溶液。

2. 化工原理(考题比例 50%)

掌握基本理论和概念,熟悉基本单元设备的计算和应用, 熟悉化工原理典型系统和单元设备(精馏系统及板式精馏塔,气体吸收系统及填料吸收塔,换热系统及列管式换热器,干燥系统及干燥器)的工艺设计。 (在上午考试的"流体力学"科目中已经包括的一部分流体力学内容,不再重复列入在"化工原理"科目的考试内容中)。

2.1 流体输送机械 液体输送设备,离心泵、其他类型泵。 气体输送和压缩设备。

2.2 非均相物系的分离:流态化和气力输送沉降、过滤、流态化、气力输送。

2.3 液体搅拌 机械搅拌装置和混合机理:搅拌器的性能、搅拌功率、搅拌器的放大。

2.4 传热 热传导、两流体间的热量传递、对流传热系数、热辐射、换热器。

2.5 蒸发 蒸发设备:单效蒸发、多效蒸发。

2.6 气体吸收 气液相平衡、传质机理和吸收速率、吸收塔的计算、填料塔与填料。

2.7 蒸馏 二元系的气液平衡、蒸馏方式、二元系精馏的设计型计算、板式塔、多元系精馏。

2.8 固体干燥 湿空气的性质和湿度图、干燥器的物料衡算、干燥速率和干燥时间、干燥器。

2.9 液液萃取 概念及萃取操作的流程和计算、萃取设备。

2.10 浸取 概念、设备及过程的计算。

3. 过程控制 (考题比例 6%)

3.1 了解过程控制系统的基本概念、熟悉自动控制的组成并能根据工艺需要提出控制方案要求。

3.2 熟悉被控对象的特性。

3.3 熟悉工艺参数的特性及转换技术。 熟悉测量过程,熟悉四大工艺参数(压力、流量、温度、液位)的主要测量及转换方法、原理,了解常用仪表的基本工作原理、特点、性能指标、使用场合,了解误差分析。

3.4 显示仪表 了解自动电子电位差计的测量原理。 了解数字式显示仪表的基本组成及使用方法。

3.5 自动调节仪表 了解基本和常用调节规律的输入-输出的关系特性、特点及应用。

3.6 执行器 了解执行器的基本组成、气动薄膜调节阀的结构特点及应用。 了解调节阀的流量特性。 了解调节阀的气开、气关形式及控制器的正反作用的选择方法。

3.7 熟悉简单控制系统的工艺设计方案。

3.8 了解计算机控制系统的组成及特点,了解过程控制计算机接口技术的知识和过程控制计算机硬件、软件技术的知识。

4. 化工设计基础(考题比例 15%)

4.1 工艺设计 了解工艺设计和工程设计涵义、类型及分类 ,不同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及其主要工作顺序。 了解化工设计的前期工作内容、工作顺序和具体要求,厂址选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任务书。 了解化工工艺设计基础资料收集、设计方案的编制,工艺计算的内容和要求,熟悉物料衡算和能量衡算的基本方法。 了解化工工艺流程设计,明确工艺流程设计的主要任务(技术合理性),了解工艺流程设计的方法和工艺流程图的绘制。 了解车间的平、立面布置图,理解设备布置的基本内容,工艺、建筑、设备对车间布置的基本要求和应综合考虑的事项。 了解管道布置图和管道布置设计的一般要求和基本规范,熟悉管道常用配件、各种管子和阀门的规格材料、性能及用途。 了解工艺对相关专业(化工设备和机械、过程控制、土建、公用工程等)设计的一般性工程知识和设计所提要求的基本内容。 了解工艺设计说明书的编写内容和要求。

4.2 工艺设计安全 熟悉工艺设计安全性涉及的安全因素。 了解消防、防爆、防毒、劳动安全卫生的基本内容和一般性要求,以及应遵循的基本规范。

4.3 工艺设计经济分析 熟悉工艺设计经济合理性应分析的因素,基本内容和一般性要求。 了解设计方案评价的要求和准则,评价的一般方法 。

5. 化工污染防治(考题比例 9%)

5.1 环境污染控制原则 熟悉工业污染控制的基本原则,综合利用知识。

5.2 废水处理 了解废水处理的一般方法。 了解非均相废水的处理技术和有机废水的生物处理技术、焚烧知识。

5.3 废气处理 了解化工废气处理的一般方法 。 了解废气中颗粒污染物的净化技术以及气态污染物的吸收、吸附、催化转化等净化技术和焚烧知识。

5.4 废渣处理 了解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一般方法。 了解固体废物预处理技术、污泥浓缩和脱水,有关固化、热解、焚烧技术知识。

5.5 环境噪声控制 了解噪声控制基本概念,声源性质、声压和声速的表示方法,声场中的能量关系。 了解噪声控制的一般方法、吸声、隔声和消声器基本知识。 了解工业区和居民区等各类场所噪声控制的范围和要求。

专业大纲编辑 1.物料、能量平衡 (试题比例为16%)

掌握工艺过程的物料、能量平衡设计分析方法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

1.1 工业过程和化工过程的物料、能量(包括损耗)分析,化学反应式。

1.2 过程计算和物料平衡、能量平衡,过程质量守恒和能量守恒定律。

2.热力学过程 (试题比例为10%)

掌握热力学过程设计分析方法,以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

2.1 物质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物质的物理性质的估算和换算,理想气体和混合气体,溶液性质。

2.2 热力学第一定律和能量:工业应用的基本设计知识和计算技能,包括相平衡、相图、潜热、PVT数据和关系、化学热平衡、反应热、燃烧、热力学过程、蒸发和结晶、热能综合利用、蒸汽和冷凝水平衡。

2.3 热力学第二定律和熵:工业应用的基本设计知识和计算技能。

2.4 动力循环:制冷和热泵。

3.流体流动过程(试题比例为14%)【工程师报考条件】

掌握主要类别流动过程的设计分析方法,工业应用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计算技能。

3.1 伯努利方程应用,如管道水力计算、通过床层的流体流动、两相流等。

3.2 流体输送机械工艺参数的计算。

3.3 固体输送、筛分和粉碎。

3.4 气、液、固分离。

4.传热过程 (试题比例为14%)

掌握传热过程设计分析方法,工业应用及对系统和单元设备工艺计算技能。

4.1 能量守恒理论知识和在工业实际问题中的应用。

工程师报考条件 第二篇_注册工程师报考条件

附件1:

201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附件2:

201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附件3:

2010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附件4: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第一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详见附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第二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

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工程师报考条件 第三篇_建筑类工程师报考条件

工程预算员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预算员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向管理机构或专委会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这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一。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一级注册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成绩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四、免考条件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但由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限于篇幅,对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和检验应试者解决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些内容写得比较简练,甚或未写,因此有必要参阅《建设工程经济》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这两本书。另外试题中,案例题的解答也需要援引《建设工程经济》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知识,所以说,阅读《建设工程经济》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这两本书,对提高考生的答题能力是必要的。

注册造价工程师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②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③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④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7年年底。

(三)凡符合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的,且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①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②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③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

【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

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级别为“考3科”)。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1科”):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用A4纸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工程师报考条件 第四篇_2015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和相关专业对照表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附件2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 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工程师报考条件 第五篇_检测工程师报名的条件

检测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是报名参加试验检测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试验检测工作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试验检测工作;

(三)申请检测员的考生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工作经历,或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工程师报考条件】

(四)申请检测工程师的考生应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含高级技师)以上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且满足以下相关专业学历的年限要求:

1. 获博士学位当年;

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 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7.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8.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全国公路水运工程检测工程师、检测员江苏考区2007年度第三期考试报名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根据交通部质监总站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工作部署, 我省将于2007年9月22-23日组织2007年度第三期公路水运工程检测工程师、检测员考试,现将网上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

1、报考检测工程师的人员必须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含高级技师,中级职称必须由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核发)。

备注:如助理工程师是初级职称,中级职称

2、报考检测员的人员必须取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2年以上检测经历也可报考。

二、考试科目

1、检测员

公路工程检测员专业科目分为材料、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和机电工程;

水运检测员专业科目分为材料、地基与基础、结构。

2、检测工程师【工程师报考条件】

【工程师报考条件】

公路、水运工程检测工程师设置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路工程专业科目分为材料、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和机电工程科目;

水运工程专业科目分为材料、地基与基础、结构。

3、报考人员可报考一个或多个专业科目,报考多个科目时要注意每科目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2),避免考试时间冲突。

4、试验检测工程师通过公共基础和任一专业科目考试后可取得相应专业的上岗证书;试验检测员通过任一科目均取得相应科目的上岗证书。

高级工程师(不含地方高级职称)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06年单科通过科目仍然有效,06年通过科目与现考试科目衔接见附件1。

已取得检测工程师、检测员证书人员可进行增项考试,其中检测工程师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5、考试内容:参见交通部质监总站编制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业务考试大纲》。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07年8月18日7:00时-8月27日17:00时,考生登陆交通部质监总站网站(在网上注册过个人资料的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直接登陆,核对个人资料后填写报考科目。

考生用15位身份证号码注册后换发18位身份证号码的,可登陆报名系统后升位18位身份证号码。

2、资料要求

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两寸标准证件彩色照片四张(相片一张粘贴于贴相片处,其余3张粘贴于报

名表下方),考生打印的报名表必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各试验检测机构将本单位参考人员报考资料汇总后立即报市质监站以便审查。

四、资格审核

各市质监站需在交通部质监总站考试系统中审核本市报考检测工程师、检测员人员材料,审核合格人员直接在报名系统中审核通过,将审核合格考生报考材料及考试人员汇总表于8月30日前报省站,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用EXCEL文档,格式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至:cyp_zjz@jscd.gov.cn。

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不需要提交证件原件,但要提交报名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相片,并在报名表右上方注明已考时间。未参加过检测工程师考试人员需报送证件原件。

五、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为150元/科目(实操部分不再单独按一科目收费)。考生应在报名时交纳考试费用,各市站汇总后交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并领取发票。

六、考试地点、时间及其他

考试地点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考试时间为2007年9月22-23日,具体科目时间见准考证。各市考试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附件: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联系电话:025-86115060 联系人:李金梅。

1、06年考试科目与现考试科目之间的衔接与对应方式

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安排参考时间表 3、2007年度第一期公路水运工程检测人员考试汇总表

二OO七年八月六日

工程师报考条件 第六篇_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

符合表1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表1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表2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表2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26

备注:

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 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工程师报考条件 第七篇_助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①中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员级资格;员级资格满4年后,初定助理级职称资格(如中专毕业后工作时间已满五年即可直接初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②大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非全日制大专学历任技术员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职称资格;

③本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职称资格。下一步就是认定工程师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申报,不过工程师是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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