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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人事局

时间:2018-07-06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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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人事局 第一篇_安徽人事考试网:2016年滁州来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6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6滁州来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2016年来安县第2次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报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016年来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6年来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和县人社、编办、财政、卫计委、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76人,详见《2016年来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在县政府网站、来安先锋网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2016年来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六、报名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5611196,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滁州人事局】

(三)应聘人员须填写《来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4张。

(四)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

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3 日到原报名处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岗位,逾期不再办理。

(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缴笔试报名费90元(45元∕科)。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七)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5月4日—5月6日工作时间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5月8日上午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10-11:40 《专业知识》或《申论》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或《申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知识》考试类别详见附件1,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三)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与《专业知识》或《申论》(占60%)的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滁州人事局】

八、面试

(一)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二)参加面试的人员范围。此次面试只有应聘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与主持岗位(岗位代码16022)的人员需面试;按照应聘该岗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计划总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出镜形象气质,基本素养和专业知识技能等,采取指定新闻稿件播报(4分钟)、现场模拟采访(6分钟)形式进行,每人时间10分钟,具体办法在面试方案中公布。参加面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四)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面试分值为100分,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其中主考官一名)现场评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即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专业素质,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五)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

面试方案及相关信息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及数量、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只需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需笔试和面试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仍相同的,优先聘用学历高者。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和规程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滁州人事局】

十、公示和聘用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安县政府网站、来安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入编、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招聘单位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点击下载>>>>

2016年来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来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中共来安县委组织部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3日

滁州人事局 第二篇_2015年滁州仁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大学生实习和见习岗位20人简章

2015年滁州仁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大学生实习和见习

岗位20人简章

滁州仁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经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行政审批的一家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滁州市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单位,也是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滁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基地。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相关政策和部署,我公司现拿出部分实习、见习岗位面向高校应届、历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公开招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文员、计算机与网络维护、市场营销策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等岗位。

2.招聘人数:20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不良记录,同等条件下,党员、优秀生、特困生优先录用;

2.具有良好的策划、沟通、协调、自学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和市场开拓能力; 具有计算机、网络维护与管理、故障排除及办公自动化等日常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大专以上学历。实习生、应届生、历届生(毕业两年未就业)都可;

4.年龄范围:18-30岁、男女不限 。

三、薪资待遇:

1.实习、见习薪资:试用工资800-1300元/月(1-6个月),试用期结束1500-1800元/月;

2.正式录用后薪资:1800-2000元/月,实习期满,通过公司考核且本人愿意继续为公司服务者,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参照公司现行规定享受相应岗位的补贴、绩效奖励。

四、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双休)行政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备注:上述部分岗位,勤工俭学者亦可有1人或几人共同兼一个职位(按小时付费8-12元/小时)。

联系人:孙老师、张老师

电话:0550-3038080、0550-3038006、15357111678

QQ:1594214082 ;1121788054

E-mail: renshe_hr@163.com

地址:滁州市开发区会峰路车管所北侧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滁州人事局 第三篇_2016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统计表

【滁州人事局】

滁州人事局 第四篇_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档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2010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滁州人事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皖人社发„2010‟31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市2010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市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70名,其中县以上党政群机关32名,乡镇机关117名(含优秀村干部计划3名,选聘生和“三支一扶”计划17名),公安机关43名,森林公安机关5名,司法机关28名,法院系统50名,检察院系统58名,参照管理事业单位9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28名。为确保考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同步启动,具体方案见附件2)。

一、考录办法和程序

此次考试录用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以下简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下同)统一组织,省、市组织、人社部门分级实施,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

省以下垂直管理滁州工商、地税系统招录的职位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工作,纳入我市统一组织实施,

制定录用计划和审批录用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全市的招考职位、录用人数、职位资格条件、有关招考的有关政策、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标准和信息等,详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省人社厅网站、滁州市政府网站、滁州人事人才网、滁州先锋网上发布的招考信息。由报考人员查询。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3、具有良好的品行;

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与工作能力;

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间出生,特殊职位另行规定);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毕业后至2010年7月31日期间的基层工作时间累计满两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其他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除具备上述有关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普通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报考有专业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①身高:男性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②体重:男性不低于48千克、女性不低于43千克;③视力:双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9;④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0年5月4日9:00至5月9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招考职位规定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县(市、区)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滁州人事局】

(三)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0年5月11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10年5月11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5月14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0年5月26日至5月28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0年5月29日至5月31日期间,由报考人员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

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报名有关事宜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4:1,方可开考。专项用于招录选聘生和 “三支一扶”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开考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个别要求特殊的职位,如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考。取消招考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5月16日9:00—16:00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1、报考计算机、法律、财会、税收、公安、外语等专业性较强工作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报考其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市级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为A卷;县(市、区)、乡镇机关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为B卷。

2、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安徽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供报考人员查询。此次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及有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滁州人事局 第五篇_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我校毕业生的档案由招就处管理,由招就处转移(可自带);户口由保卫处户籍科管理,由学生本人转移;党员关系由组织部管理,由学生本人转移。近几年来,上述材料在转移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在毕业生的职称评定、结婚生子、买房投资等方面带来诸多不便。为了毕业生能够了解并正确处理本人的档案、户口及党组织关系,根据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毕业生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说明如下:

一、关于档案转移

档案转移是根据教育部门制定的派遣原则确定的。简单的讲,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就是档案转移的地址。

(一)关于派遣原则

派遣时的基本依据是学生提供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受函、录取通知书、襄樊学院毕业生档案托管审核表或者人事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基本原则是:

1、“三支一扶”。派遣至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毕办)。

2、升学。无报到证。

3、正式就业。派遣到有人事权的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需有人事部门盖章)。

4、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待就业。如果在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及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派遣到上述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本人不办理人事代理,派遣到原籍。档案回原籍详见《全国各省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表》。

(二)关于档案转移程序

(1)6月中旬,毕业生将协议书报送学校就业办(没有按时报送的将先派遣回原籍)。(2)6月中下旬,学校就业办到省毕办统一办理报到证。(3)7-8月,学校就业办根据报到证转移档案。原则是学校集中寄送,也可以由学生本人自带交到报到地址。

(三)关于档案转移的案例分析

1、“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含资教、支农、支医、扶贫、西部计划)。按省教育厅规定,派遣至省毕办,档案由其代管,不收管理费。

案例:王某,河南南阳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到湖北保康资教

(要将资教协议书报送就业办)。6月底毕业离校时,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档案转至省毕办。

服务期满,王某考取了广东大学的研究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到就业办办理相关手续到省毕办提取档案。

服务期满,王某在昆山A公司找到一份工作,在昆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办事了人事代理手续。本人可凭调档函到就业办办理相关手续到省毕办提取档案。

服务期未满,但服务单位同意王某解除服务协议。王某可凭同意改派证明材料和协议书到就业办办理相关手续,再根据报到证转移档案。

2、升学

升学(含研究生、专升本、双学位)。无报到证。档案转移的依据是录取通知书。如果录取单位先要调用档案,本人可凭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到就业办先领取高中档案,大学档案由就业办寄到录取单位。

案例:王某,河南南阳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考取了广东大学的艺术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王某一般在2009年5月收到广东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但此时,其大学档案还没有整理。王某可凭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到就业办领取高中档案先寄到广东大学。等到6月底毕业离校时,再到就业办领取大学档案自己带到广东大学。

3、正式就业

正式就业是指签定了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者人事代理审核表。主要指以下几类:

(1)考取了选调生、公务员、村官计划。

案例:王某,河南南阳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考取了湖北省咸宁市委组织部的选调生。王某在6月中旬将咸宁市委组织部的录用通知书交到学校就业办,报到证就可以直接开到咸宁市委组织部。如果7月中旬才收到咸宁市委组织部的录用通知书,则6月中下旬报到证先开回原籍,然后再按改派办理报到证。

(2)用人单位有人事权,同意接收并盖印。

案例:王某,河南南阳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被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录用。录用协议书需在6月中旬交到学校就业办,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有人事权,故报到证直接开到襄樊职业技术学院。王某凭报到证直接到襄樊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报到。档案转移到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3)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权,但其有人事权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并盖印。

案例:王某,河南南阳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被开封二中录用。开封二中没有人事权。开封二中的上经主管部门是开封市教育局。如果开封市教育局同意接收并盖印,录用协议书需在6月中旬交到学校就业办,则报到证开到开封市教育局。王某先到开封市教育局报到,然后再到开封二中报到。档案转移到开封市教育局。

(4)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权,但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接收并盖印。 案例:王某,河南南阳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被武汉某外贸公司录用。该公司位于武昌洪山市,没有人事权。如果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或武汉市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接收并盖印,录用协议书需在6月中旬交到学校就业办,则报到证开到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或武汉市人才交流中心。王某先到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或武汉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然后再到武汉某外贸公司报到。档案转移到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或武汉市人才交流中心(一般情况是公司只愿意录用,学生可以直接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4、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待就业

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待就业的学生,如果本人不办理人事代理,将派遣到原籍。档案转移到各省接收毕业生档案的主管部门。

学校提倡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待就业的学生,在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或者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于6月中旬将人事代理证明材料交到学校就业办,学校可根据人事代理证明将报到证开到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及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之后,在职称评定、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预备党员转正,出国政审、计划生育证明、户口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将为毕业生今后的生活带到更多的方便。

案例:陈某,安徽淮北市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毕业时在襄樊市自主创业。

如果本人不办理人事代理,将派遣到淮北市人事局。档案转移到淮北市人事局。如下表:

如果本人在淮北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将派遣到淮北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转移到淮北市人才交流中心。

如果本人在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将派遣到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转移到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

案例:张某,山东青岛人,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毕业生。毕业时在昆山找到一份工作(但没有在昆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如果本人不办理人事代理,将派遣到山东省教育厅。档案转移到山东省教育厅。如下表:

如果本人在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将派遣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转移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

如果本人在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将派遣到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转移到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

案例:吴某,江苏南京人,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毕业生。毕业时没有找到一份工作。

如果本人不办理人事代理,将派遣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转移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如下表。

如果本人在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将派遣到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转移到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

如果本人在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将派遣到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转移到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

二、户口转移

户口转移在保卫处户籍科办理(办公楼209房间。07103590532),户口迁出由各系院统一登记造册,由各系院指派专人到户籍科办理。户口可迁回原籍、可以征求工作单位意见迁到工作单位(正式就业)、也可以迁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户口转移落户应在规定时间办理。

户口的原籍是指上大学时户口迁出派出所。

1、如果上大学时没有将户口迁到我校,就不存在迁移从学校迁出问题。

2、迁回原籍。不管是正式就业、还是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只要单位没有特别要求,均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

3、迁到工作单位。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必须是正式就业的毕业生,在征得工作单位意见并同意并协助办理后,可由本人凭报到证复印件,到户籍科将户口转移到工作单位。

4、工作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征求工作单位意见后,户口可迁移到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本人凭报到证复印件,到户籍科将户口转移到工作单位。

5、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未就业毕业生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的,可在毕业离校时凭报到证复印件,到户籍科将户口至报到地点。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

党组织关系转移在党委组织部办理(办公楼340房间。07103590743),党组织关系转移由各系院统一登记造册,由各系院指派专人到组织部办理。毕业生离校前可于毕业前登陆组织部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党组织介绍信可以开到原户口迁出地居委会(要事先联系),可以迁到工作单位(正式就业),也可以迁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党组织介绍信转移应严格按照要求时间办理。

四、关于改派

2012年6月10日办理了报到证之后,如果工作单位又发生了改变,需要更改报到证内容,可以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改派手续。

根据改派后的报到证需要再次办理档案、户口和党员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待就业的学生,学校提倡在2012年6月10日之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1、改派必备的材料

(1)正式就业。应提供三种必备材料:A报到证原件(有色联)。B第一次工作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公章)。C新签订的协议书。

(2)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待就业。应提供两种必备材料:A报到证原件(有色联)。B新签订的协议书。

(3)报到证遗失补办。应在公开发行报纸上申明原报到证作废。

2、改派办理程序:(1)上述材料齐备后,到就业办领取《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2)到省就业服务中心重新打印报到证(省就业服务中心按50元/人标准收取手续费)。办理地点: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号,省政府对面)。办理时间: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每周一、三、五。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6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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