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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账户

时间:2018-06-14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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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账户 第一篇_债券市场-需进一步规范丙类账户交易方式

1、需进一步规范丙类账户交易方式

我国债券市场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建设,发展成果显著,2012年市场净融资额为4.6万亿元。其中丙类账户持有人的参与,为债券市场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近期,部分机构债券业务代持及丙类户检查暴露的问题将促使债券市场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机制,加强信披制度建设,完善市场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强化对违规行为的惩戒,促进债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丙类账户有其积极意义2000年央行推出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后,尤其在2002年将丙类账户持有人扩大到非金融机构法人,丙类账户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丙类账户从2002年的363户增加到2012年的7585户,增长20多倍;银行间债券市场代理托管量由2002年的

28332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3.75万亿元,增长8倍;年度代理结算量快速增加,据不完全统计,代理结算量由开办初期的20多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9万亿元;丙类账户持有人数量已占到市场的绝对比例,目前市场参与者中一半以上是非金融机构。

丙类户参与债券市场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丙类账户持有人的加入丰富了债券市场参与者类型,促进债券市场完善投资者体系。截至2012年末,债券托管丙类账户有7585个,占银行间债券市场全部账户数的61%,丙类账户持有人已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力量。

其次,丙类账户持有人开启了直接投资债券市场的渠道,有利于非金融机构法人改善现金管理,提高经营水平。2002年以前,在债券市场发展初期,非金融机构法人被隔离在债券市场之外,无法获得债券市场发展带来的收益。央行通过非金融机构开立丙类账户的设计,允许非金融机构通过结算代理人进入债券市场,为非金融法人企业提供了安全、高效的投资渠道。 最后,丙类账户交易业务的有限放开,为央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提供了支持。对非金融机构交易品种有限的放松,市场丙类账户持有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程度的增加,尤其是放开逆回购交易,央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通过结算代理人将货币政策意图间接传递到实体经济部门,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央行货币政策传导途径,提高了央行货币政策传导效应。

多方面亟待优化一方面,结算代理人交易的内控机制滞后于业务发展需要。

首先,近年来由于结算代理人的内控管理问题,致使不合格机构通过代理方式进入债券市场。

其次,在所查违规案例中,由于结算代理人因业务萎缩、业务带来的收入微薄等因素,往往忽视对丙类账户业务的监控,出现频繁与同一交易对手交易、交易价格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等问题,却轻易突破中后台监控,甚至成为违规操作机构中的普遍现象。 再次,交易方式存在漏洞。违规者可利用结算代理人可接受的方式,在买入债券时使用见券付款,卖出债券时使用见款付券,实现了从卖出债券交易对手先得到资金,即付给买入交易对手,从而丙类账户持有人不使用自有资金达到赚取差价或进行利益输送的目的。

第四,目前丙类账户持有人除了包括法人外,还包括了众多理财产品,每个理财产品或组合作为一个丙类账户,可在机构内部不同账户间进行交易,而往往由于内部交易缺少防火墙或公允价值评估,不同账户间容易产生利益输送或收入调剂行为。

第五,非金融机构和部分中小金融机构作为丙类账户持有人,目前与结算代理人没有交易系统连接,还是采用网下交易方式,只能依靠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达成债券交易,除了容易产生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外,如果丙类账户持有人与结算代理人联手违规操作,很容易成为监管部门监控盲点。

另一方面,当前做市商制度建设、监管模式以及市场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进一步规范账户交易方式第一,坚持和完善多元化的债券市场参与者结构,严格丙类账户和甲类账户准入标准。丙类账户出现相关问题,准入门槛较低是核心原因之一,致使部分

不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并轻易达成交易。此外,丙类户需要甲类户结算代理才能进入银行间市场,建议进一步提高甲类户准入门槛,从而让具有结算代理资格的甲类账户持有人起到更好的准入把关作用。对于丙类户标准,建议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并且有2年以上实体经营(纳税)记录。

第二,规范丙类账户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一是建议完善相关规定,要求丙类账户持有人只能与结算代理人进行对手交易,完善结算代理人职责,由结算代理人承担一定的监管职责,减少丙类账户的违规操作机会。同时,在结算方式上,丙类账户实行“券款对付”(DVP)结算清算,从而避免垫资等套利行为。二是加速推进丙类账户交易的电子化。为加强电子化监控作用,建议相关部门加速推广统一的丙类账户交易平台以及与结算代理人中后台进行高效的数据连接,利用电子化手段,将网下交易转为线上交易,提高交易效率,实现交易、结算的实时监测,增加丙类账户的透明度与交易行为公允性。三是规范结算代理人内部管控机制,结算代理人要建立和完善中后台事前、事后监控机制,将丙类账户业务纳入债券交易的风险管控范围内,严格实行丙类账户持有人委托交易,后台要有效监测交易结算清算方式,有效防止异常违规交易,内外勾结交易的发生。

第三,完善规章制度和市场交易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协调和加强跨市场、跨部门的统一、高效、常态化监管,强化监管部门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戒。二是完善做市商制度,逐步扩大做市商机构范围,丰富做市债券的数量、期限和品种,促进做市商机构在相互竞争中不断提高做市能力,发挥做市报价在市场中的价格传导作用。三是加强和完善信息披露、信用评级、发行人监管等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连续性、全面性。(金融时报)

2013.6.6新意每日邮摘抄

丙类账户 第二篇_甲乙丙类户代持

本报记者支玉香深圳报道。

债市核查风暴下,风声鹤唳。

债券市场上多位呼风唤雨的大佬已被调查。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董事总经理杨辉、万家基金固定收益总监邹昱、齐鲁银行金融部徐大祝等均被调查。这一切缘起债券代持。

当债券市场扩容至26万亿元时,当公募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规模逼近9000亿元时,监管层或将无法忽视债券代持的问题。“你真的无法想象债券市场上的黑幕,债券代持已然失控,机构可以做通过代持将其资产规模放大4、5倍,这是常态。甚至可以将杠杆放大至10倍的,”上海某基金公司固定收益负责人如是告诉记者。

如果不存有债券代持,不存有债市“掮客”,那么这股债市核查风或不如今天之猛烈。 代持游戏

债券代持的始作俑者是货币基金。

一般而言,货币基金对于流动性的追求决定着其投资受限,只能投资于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债券。通过代持,货币基金可以购买超过一年期限的债券,这是货币基金博取超额收益的一个秘径。

国债的投资期限越长,收益率自然越高。若想享有高收益,基金经理自然想投资剩余天数超过397天的国债、剩余天数超过360天的央行票据。但按有关规定,货币基金整个投资组合的剩余天数不能超过180天。

“基金公司如果直接购买,会计报表会显示,这自然是违反基金契约的。实际上,监管层每年都会对固定收益业务进行多次检查。如此操作,肯定是不行的,那么通过债券代持则是规避核查的一种方式,”上述上海固定收益人士告知。

债券代持的时间长短不一、代持对象亦不一。债券持有人一般是与代持人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将标的债券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代持方,经过约定时间后,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由持有人赎回。债券持有人要支付给代持方一定的资金使用费,同时保有债券的收益和风险。而代持方获得了这部分的资金使用费。这意味着,债券持有人、代持方可以实现双赢。

“具体到,债券持有人给代持方多少资金使用费、约定赎回的价格如何,存在商议空间。这其中也就存有基金管理人的寻租空间,”上述人士表示。

代持这一手法从货币基金,逐步蔓延至银行间市场成员之间的一种操作模式。在代持过程中,机构已经放大了资产规模。“通过购买债券,委托代持、获取资金、再购买债券、再委托代持的循环,可以放大资产规模,提高投资杠杆,”北京一位熟知债券市场的人士指出。

举例而言,比如某基金持有1亿元债券,利用两次代持,实际上拥有三亿元的债券,享有三亿元的风险和收益。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债券价值下降,基金将不得不面对的是3倍的亏损的风险。【丙类账户】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债券代持时间长短不一。不只是一年、也可以是几个月、甚至按天计算。所以一只固定收益类产品将会出现时间各异的债券代持。关于代持方,最开始货币基金私下开展债券代持之初,一般寻找的代持方是托管行,基本都是直接总行对接,这样操作更加便利。然而,目前代持方并不仅限于银行。

“不限于托管行,只要有需求想做的机构都可以,”熟悉债券代持的人士表示。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交易账户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账户为商业银行,乙类账户主要为信用社、券商、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账户为一般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最初是甲类账户来为机构代持债券,而后乙类、丙类也逐渐加入这一阵营。尤其是丙类账户,此类账户的公司设立门槛较低,一般为非公众公司,最有可能成为债券交易中违规利益输送的载体。比如,债券代持过程中,债券持有人给出的资金价格较高、回购价格较高等,这是最为基本的一种利益输送方式,”上述人士分析。

此次中信证券杨辉、万家基金邹昱被调查即被媒体推测为,为丙类账户输送利益。 上书人士透露,债券市场上确实存在,债券基金经理、券商固收人士寻求一己之利,在外面注册成立丙类账户公司参与银行间债券交易,或收受丙类、乙类公司的商业贿赂。

除去代持外,丙类账户亦有可能充当债券市场“掮客”的角色。“在债券发行的过程中,会有一些收益率可观的抢手债券,这部分债券可能和发行人、承销商关系特别铁的人才能拿到,丙类账户拿到这部分债券后,可以转手卖给机构,这中间产生的差价即是丙类账户所赚利润,”深圳某资深人士指出。

带着镣铐舞蹈

债券代持在给机构带来超额收益时,也带了无法控制的风险。

“放大基金资产规模,这无疑会导致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降低,未来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而流动性可谓是货币基金的生命线。此外,如果固定收益类基金变相放大投资杠杆比例,一旦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或者债券市场出现调整,那么固定收益类产品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深圳某基金公司人士指出。【丙类账户】

事实上,某券商曾经暴露出此类风险,2007年该券商代持2.7亿元债券,然而在央行数次加息之后。债券价值下降,债券持有方在代持期结束后违反约定不与回购,导致该券商直接亏损千万。

2011年,城投债一度拖累整个债券市场下跌。深圳多家公司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因较高的杠杆比例和收益率波动造成了较大亏损。亦有放大债券杠杆,导致国债欠库的情况,一度给机构带来了结算风险。当年,有公司固定收益部门一度造成亏损上亿元。

“债券代持的情况非常普遍,几乎每年固定收益类产品都会出现类似情况,只是有些没有公开,或者影响没有那么大。要看监管层怎么来认定,债券市场后市跟监管层态度息息相关,”上述深圳基金人士分析。

此外据报道,有关部门派出的调查组上周起已进驻上海、北京、江苏等地多家券商固定收益部门,要求协助调查部分债券交易流向,排查是否有大宗债券在“丙类户”实现不当获利的情形。

深圳多家券商固定收益负责人告知记者,债券市场的核查风暴尚未波及到深圳。不过,从目前债市风波来看,调查组来深圳核查也是有可能的。

“如果一旦监管层重申不许债券代持、决心整治债券市场。那这个市场对债券的需求自然会减少,外界合力或将戳破目前债券市场的泡沫。从这两日交易所债券走势可以看出,债券市场已出现调整迹象,”一位基金公司固定收益总监告诉本报记者。

代持、过券及丙类账户:掀起你的盖头来

代持业务可以满足证券公司融资的需要,扩大杠杆,提高资金收益,业务开展具有合理性。只要证券公司合理控制业务规模,各类代持业务纳入风险敞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强化监督检查,代持业务风险可控。

过券交易,客观上为少数银行间市场的交易人员进行职务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便利。证券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区别撮合交易与过券交易,严禁公司从事过券业务。

丙类账户的设立有其积极合理的作用,并非所有与丙类账户发生的业务都是进行利益输送。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证券公司与丙类账户进行交易的监督检查,防范从业人员利用丙类账户进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活动。

2013年,国内债券市场波诡云谲。年初以来,有关部门对债券市场的查处风暴席卷了多家机构,部分券商、基金、银行、信托等机构的固定收益业务核心人员通过“代持”、“过券”等方式,利用“丙类账户”,在银行间市场债券发行以及交易中进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始曝光于公众视野。这其中有关证券公司相关人员涉案的报道尤为突出,业内人士讳莫如深,社会公众众说纷纭。证券公司银行间市场“代持”、“过券”、“丙类账户”业务到底为何方神圣,其业务模式、背景、风险需要我们客观分析,公正评判。

代持业务

(一)业务模式

我国银行间市场的交易品种分为五大类,分别是现券交易、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远期交易和债券借贷,不包括代持交易。“代持交易”并不是一个标准的金融用语,是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自发产生的一种交易模式。在实际操作中体现为两笔现券交易,即债券持有人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债券持有人再以约定价格从债券购买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交易的主要目的是实现短期融资。

相比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交易这些受到监管部门认可的、有标准化流程的融资形式,代持业务的期限灵活,交易对手不存在限制,能够迅速扩大杠杆,提高投资收益率,在证券公司固定收益业务中普遍存在。

(二)业务背景

1.短期融资的需要

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中,无论业务规模还是融资渠道,相比银行都处于明显劣势。为提高盈利能力,在质押式回购及买断式回购不能满足正常融资需求时,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使用相对成本较高的代持进行融资。

2.增加投资杠杆的需要

类似于通过债券回购放大交易规模,证券公司通过代持交易,融入资金,买入债券,再进行代持交易融入资金的方式循环套做,可以放大交易规模,大幅提高资金的杠杆倍数,获取较高的收益。

3.避税的需要

避税类交易主要需求主体为基金,产生原因为基金与其他机构之间的计税方式不同。目前基金的债券利息税按照20%标准征收,而券商、银行或其他机构持有的债券其利息计入总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进行征税。基金出于排名竞争等需要,往往需要通过券商、银行等机构进行此类交易,基金通常在票息支付日前卖给券商、银行等机构,然后在票息支付日后买回,提供服务的银行、券商机构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用。

4.其他业务需要

银行在考核时点往往会将债券通过代持交易,暂时外放,降低风险资本占用量等指标。此外,监管机构会按照债券交易量排名来进行优秀评定和国债承销资格,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通过代持交易提高交易量取得较好的排名,也是业务产生的一个因素。

【丙类账户】

(三)业务风险

1.杠杆风险

由于代持业务带来的杠杆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证券公司的风险敞口。

2.对手方违约风险

代持交易如果交易对手违约,可能造成已达成的约定交易无法完成,远期债券无法卖出或买入,形成债券的单边敞口,进而承担市场风险。

3.业务规模失控风险

代持业务包括现券及远期共两笔交易组成,如果在进行现券交易的同时,未向公司反映其对应的远期交易,可能造成公司报表的持仓及盈亏数据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对持仓风险状况揭示不够准确。

4.利用代持业务进行利益输送

如公司内部管理及相应的合规风控工作存在漏洞,交易人员可以利用代持业务进行有失公允的现券及远期交易,向第三方进行利益输送。

(四)基本判断

丙类账户 第三篇_什么是甲类药品、乙类药品和全自费药品?

答:药品种类非常多,这里难以一一列举,详细情况可查阅《安徽省基本医疗用药目录》。 按医保政策规定,甲类药品由医疗保险费用支付;

病人确实因病情需要,使用了乙类药品、进行了大型检查、或实施了特殊治疗的,病人还要承担这些费用的20%;

甲类、乙类以外的自费药品费用全部病人自己承担。血液制品费用全部病人自己承担。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两大类。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

定点医疗机构为职工、退休人员实施诊断和治疗用药,应先使用《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后使用乙类药品,在选择使用乙类药品和自费药品时,必须经参保人员同意,并在《医保委托协议书》上签字认可。

甲类药和乙类药的区别

甲类的otc标识为红色标记,乙类的otc标识为绿色标识,甲类乙类药品都是医保范围内的。 非处方药管理办法中甲类必须在药店销售,乙类除可在药店销售外,还可在普通商业企业等地方销售,但必须经过当地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登记,符合条件的颁发乙类非处方药准销标志。而医保目录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筛选的,甲乙类是按照疗效价格比确定的,也就是说疗效确切且费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类,不需自付。而乙类基本有自付比例,具体由各地方定;还有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医保乙类品种有调整权利,调入和调出总量控制在品种数量的15%以内,而各地均无权对医保甲类品种做调整。 门诊使用时,都可以用卡上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住院使用时,乙类药品与其他乙类费用,参保人结算时,乙类先自负10%后,和甲类费用一起算基本医疗费用,超过医院门槛费的部分一起享受统筹支付比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百分之八十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百分之四五十)。 简单地说,乙类费用在住院时,自己出钱多一些。医保住院报销——自费除开,乙类费用先自付10%后,超过门槛费的部分,就可以“报销”百分之八十几了(职保)。不是你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统筹支付部分。

丙类账户 第四篇_乙类结算成员开立债券账户及相关事宜须知

乙类结算成员开立债券账户及相关事宜须知 2010-07-27

申请开立乙类债券自营账户的机构(简称开户申请机构),请仔细阅读主管部门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发布的相关制度规定,并按照本须知进行业务的申请。

一、 市场准入政策

1、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0]第2号)

2、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问题的公告》

3、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56号)

4、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保险机构以产品名义开立债券托管帐户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8)122号)

5、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22号文件 (关于信托产品开户)

二、 开户办理流程

开户申请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准备开户材料,向中央结算公司客户服务部提交。中央结算公司审核材料通过后,进行账户开立并出具《债券账户开户通知书》。开户申请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备案手续。开户申请机构获得备案许可后,将通知书传真至中央结算公司办理账户开通。

(一)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用社、信托公司、保险机构、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开户时需直接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交如下文件。

注:经法人授权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开户时除提交上表所列文件外,还需提供法人机构的授权文件。

(二)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单只基金开户时,由基金管理公司授权基金托管银行代为提交开户文件。债券账户户名长度不可超过30个字(含数字、字母及符号)。

(三)企业年金、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劳动保障部备案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按单只计划组合的名义开户时,由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委托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代为提交开户文件。

债券账户命名规则为"托管人简称+XX公司企业年金计划+XX组合",户名长度不可超过30个字(含数字、字母及符号)。

(四)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产品名义开户时,由托管人代为提交开户文件。

债券账户命名规则为"托管人简称+保险产品名称+投资管理人简称",户名长度不可超过30个字(含数字、字母及符号)。

丙类账户 第五篇_中债乙类开户资料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债券托管账户申请材料

帐户名称为:参见国债公司表格命名规则

(一) 托管部提供的资料

1、 托管银行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2份。(行章OR部章)(其中 一份用于向人行备案)

(二)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产管理人的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各二份(公章)。(其中一份用于向人行备案)

2、 证监会颁发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二份(公章)其中一份用于向人行备案)

(此份文件各家证券公司提供都不一致,受托/证监局提供都可,标准文件名叫:关于xxx证券公司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 2005年的)

基金公司:如果是专户提交特定资格 如果是基金产品无材料提交

3、证监会出具的对该资产管理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除外)二份 (公章)(其中一份用于向人行备案)

4、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文本(复印件)和资产托管协议(复印件)(2份其中一份用于备案)

5、债券账户业务申请材料目录(不同产品对应不同表,不用盖章)(附件1)

6、债券账户基本信息与业务申请表 一份(托管部部章、管理人公司章)(附件2)双面打印

7、债券自营账户印鉴与资金清算资料表 两份 (双方章) 附件3(账号若在总行托管部不用修改,若在分行请自行填写)

8、债券回购主协议一份,“签署单位”填写管理人名称;。(管理人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托管人盖经办部门章,并注明产品名称作为区分。

【丙类账户】

9、《客户服务协议》一份,(证券公司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托管人盖经办部门章,并注明产品名称。(只要提交签署页就可以了)

10、用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供材料:(邮寄即可,这两份客户为选交,可不交)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主协议》一份。(双方盖章)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一份。(双方盖章)

11、券商定向产品人行备案需提供近期规模的说明函一份

12、集合计划和基金需要验资报告

完成开户备案后 传真 本行营业执照 金融许可证 开户通知书 备案通知书 4样 给管理人办理前台事宜!

注意:主协议和客服协议 签署页要填写完整!包括日期等 签署方为开立账户的名称 若不完整国债公

司必退无疑!

丙类账户 第六篇_客户变更用电(丙类)申请表

客户变更用电(丙类)申请表

【丙类账户】

浙电营06

第一联:存根联

—1—

义乌市供电局

客户变更用电(丙类)申请表

浙电营06

第二联:客户联

—2—

义乌市供电局

浙电营06附表

—3—

义乌市供电局

—4—

义乌市供电局

丙类账户 第七篇_债券市场考点例题

第一部分 发行业务

一、 知识点

1. 债券发行品种—按发行主体、付息方式、偿还期限、选择权特征、币种及其他类别划分;

2. 债券发行方式—招标发行、协议定向发行、簿记建档

3. 债券招标方式—数量、价格、利率、利差招标

4. 债券中标方式—等比数量中标、统一价位中标(荷兰式)、多重价位中标(美国式)、复合式中标

5. 债券发行流程—签署协议、开立账户/变更账户、信息披露、招标发行程序

二、 单选例题

1. 如债券拟采用招标发行,发行服务部应在债券招标日前根据发行人提供的______为授权经办人开通相关业务权限。

A.账户申请书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开户印鉴卡 D.发行业务权限授权书

2. 拟采用招标方式发行债券的融资机构,应不迟于发行开始日前______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A.1 B.2 C.3 D.4

3. 数量招标应以______方式进行中标计算。

A.统一价位中标 B.多重价位中标 C.混合价位中标 D.等比数量中标

4. 投标人应在______发送《应急投标书》

A.招标截止时点后 B.投标截止时点前

三、 多选例题(1)

1. 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文件要求为______

A.不可修改的PDF格式文件,单个文件容量应小于20M

B.文件格式清晰、未经涂改,且不包含“机密”字样

C.所有的信息披露文件都应该盖有债券发行人的公章,公章必须清晰

D.财务报告应以一个报告期作为一个文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审计报告部分应由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盖章)

2. 下列关于债券投标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 价格招标的投标标的为债券价格和承销数量

B. 投标时间截止后只能对投标进行修改

C. 利差招标适用于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发行

D. 承销商只能在明细价位表范围内进行投标

四、判断题

1. 发行账户的开户材料应在债券缴款日后提交至中央结算公司

2. 通过债券信息自助披露系统上传的文件格式应为word格式

3. 在招标发行以外的时间,其他人员可以自由进出发行现场

4. 债券发行机构在首次发行债券时应该与中央结算公司签订《债券发行、登记及代理兑付服务协议》

第二部分 债券账户管理

一、 知识点

1. 结算成员与债券账户—甲乙丙三类结算成员、债券账户的含义与类型、一级债券账户的记账结构

2. 债券账户管理---准入政策、账户开立、账户变更

3. 客户管理系统的功能---客户信息管理、账户信息管理、用户信息管理、用户和账户的关联关系管理

4. 客户管理系统的操作—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关联管理、统一复核、统一修改、用户权限信息查询、批量下载、操作注意事项、用户授权提示

二、 单选例题

1. 非法投资者注销其债券账户时,需由()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交注销申请书。

A. 委托人 B.投资顾问 C.投资管理人 D.托管人

2. 客户端操作员由()建立

A.中国人民银行 B.中央结算公司 C.客户端管理员 D.客户端操作员

三、 多选例题

1. 客户端用户种类分为______

A. 客户端管理员 B.客户端操作员 C.主管 D.经办人员

2. 可以开立乙类账户的机构类别包括______

A. 金融机构 B.保险产品 C.证券基金 D.企业年金 E.信托计划

3. 可以参加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类别包括______

A. 境外央行 B.港澳人民币清算行 C.境外参加银行 D.证券投资基金

4. 债券一级账户包括______

A. 债券自营账户 B.代理总账户 C.资金账户 D.结算代理组

第三部分 登记托管业务

一、 知识点

1. 债券登记---登记、注册要素、交易流通、特殊债券登记

2. 债券托管---债券付息与对付、跨市场托管

3. 账务管理与查询---对账方式、账单类型、账务处理流程、账务查询、费用查询

二、 单选例题(1)

1. 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出现破产、结算、分立、合并及撤销等情况时,债券持有人在该机构所托管的债券和其他资产______

A. 不参与资产清算

B. 部分参与资产清算

C. 由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持有人共同协调

D. 全部参与资产清算

2. 质押式回购首期合同状态为“等款”时,质押式回购到期的合同状态是______

A.等券 B.等款 C.待生效 D.待履行

三、多选例题(2)

3. 提前还本债券的本金偿还方法目前有哪两种做法?

A. 调整托管量,不减少本金值

B. 调整托管量,减少本金值

C. 减少本金值,托管量不变

D. 不减本金值,托管量不变

4. 下列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债券上市日期的规定正确的有______

A.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可交易且期限在366天(含)以下的债券,于当期债券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上市交易

B.公司债券在其债权债务登记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交易流通

C.央行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流通转让。

D.国债的上市日一般由财政部通过发行文件确定

四、判断题(1)

1.计息年度即指债券生命周期中,从起息日开始的一个完整的自然年度。

2. 计息年度是指从1月1日至12月31日一年的计息天数基数,一只债券可以选择365天/年和360天/年两个标准。

3.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人应于金融债券每次付息日前2个工作日公布付息公告。

第四部分 债券结算

一、 知识点

1. 概述---类型、框架、流程、基本特点

2. 结算业务类型---分销、现券、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交易、债券借贷【丙类账户】

3. 结算方式---券款对付、见券付款、见款付券、纯券过户

4. 结算指令---分类、操作、状态、要素

5. 结算合同---分类、状态、处理流程、各类结算合同

6. 债券业务操作---指令录入、指令复核、指令确认

7. 应急债券业务与风险控制---应急债券业务办理流程、电子密押器的使用与管理

二、 单选例题

1. 远期交易双方应于__T_____日或者___T+1___日将结算指令及辅助指令发送至中央结算公司。

2. 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应急结算业务的受理时间是9:00-16:30

3. 结算合同生成后,合同中可以修改的要素是---所有要素均不能修改

4. 质押式回购业务回购期限最长为365天

三、 多选例题

1. 结算合同的状态包括哪些?

A.待履行 B.等券 C.等款 D.成功

2. 关于应急业务的办理时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营业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

B. 结算日遇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均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营业日

C. 丙类成员办理应急业务时,可自行填写应急凭单

D. 业务办理时间为9:00-17:00,17点以后仅提供业务查询

3. 结算指令的状态包括哪些?

A.待确认 B.成功 C.非法 D.待履行

4. 目前可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的结算业务包括()

A.分销业务 B.现券业务 C.质押式回购 D.买断式回购 E.远期交易 F.债券借贷 G.利率掉期

第五部分 资金清算

一、 知识点

1. 资金清算---资金清算资料、资金账户管理系统、及时转账业务

2. DVP结算业务---定义、范围、实现方式、条件、资金清算流程

3. 非银DVP结算业务---债券结算资金账户、原则

4. 资金应急业务与风险控制---办理流程、电子密押

二、 多选例题(1)

1. 结算成员提交的保证金状态包括冻结、圈存和有效

2. 目前在支付系统的资金清算开户行的类别有以下哪几种?

A.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 B.支付系统间接参与者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53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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