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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社保管理中心

时间:2018-06-11   来源:经典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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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社保管理中心 第一篇_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完善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创造园区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根据国家、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调整将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制度调整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的决定》(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含住房保障项目,下同)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通过调整社会保障计划类型、基金账户设置和缴费水平,逐步向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平稳过渡,最终实行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三条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保障项目,保障参保员工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并为参保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供制度保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园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员工):

(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五条园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 园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另行制定。

园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将依据国家、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另行制定。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后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住房保障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国家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本办法实施前公积金个人专户存储余额和公共统筹存量基金在2011年7月1日后的使用和管理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园区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负责在园区行政区域内组织和推行社会保险 (公积金)制度,研究决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的重大事项和发展规划。

第八条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园区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承担园区社会保险的政策制定、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园区财政部门负责园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以及财政专户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园区审计部门依法加强对园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

第十条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园区社会保险运行业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园区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园区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三章 社会保险保障计划类型和参保范围

第十一条园区社会保险 (公积金)制度设立甲、乙两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

(一)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甲类计划)是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向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轨的过渡计划。甲类计划包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及住房保障项目。

(二)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乙类计划)是园区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的社会保险计划。乙类计划包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

参加乙类计划的员工,应另行参加住房公积金。园区住房公积金的收缴、管理及使用等规定,按照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园区社会保险 (公积金)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参保范围:

(一)参加甲类计划的员工范围为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且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园区的员工。

(二)参加乙类计划的员工范围:

1、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公积金B类或C类综合保障计划且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园区的员工;

2、本办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招收的员工,包括首次在园区内用人单位就业、重新流入园区参保、参加园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后流入单位就业等情形的员工。

3、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且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园区的员工可自愿选择参加乙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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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社会保险费 (公积金)征缴

第十三条 园区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其中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注销手续时,应当先缴清社会保险费。

园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员工向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员工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十五条园区社会保险 (公积金)按照社会保障计划类型分别设置缴费比例:

(一)甲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为47%,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员工工资总额的28%,员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9%。

甲类计划的住房保障基金实行浮动缴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缴纳,浮动缴费部分不强制征缴。住房浮动缴费比例上限为参保员工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用人单位和参保员工对等缴交。

(二)乙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为3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员工工资总额的20%,员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

园区社会保险缴费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国家、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并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对园区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进行适时调整,报园区管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单位员工工资总额、员工工资收入和缴费比例向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实际参保员工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员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员工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或上年度)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当月 (或当年度)应当缴纳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八条园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参保员工工资收入超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部分,不计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参保员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应当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缴纳;参保员工工资收入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工资基数。 每年园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由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报园区管委会批准后公布。

第五章 社会保险(公积金)基金管理

第十九条园区社会保险 (公积金)制度按照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设立基金账户。【苏州园区社保管理中心】

(一)甲类计划账户分设为养老(含养老补充)、医疗、住房等三个个人账户,养老统筹、医疗统筹、工伤统筹、失业统筹、生育统筹以及特殊补充等六个社会统筹账户。【苏州园区社保管理中心】

(二)乙类计划账户分设为养老、医疗等两个个人账户,以及养老统筹、医疗统筹、工伤统筹、失业统筹、生育统筹等五个社会统筹账户。

第二十条园区社会保险 (公积金)制度按照社会保障计划类型和账户设置,分别设置各账户入账比例:

(一)甲类计划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入账比例分别为:养老个人账户8%(含养老补充账户6%),医疗个人账户3%,住房个人账户16%,养老统筹账户1%、医疗统筹账户2%、工伤统筹账户1%、失业统筹账户1%、生育统筹账户1%以及特殊补充账户14%。

甲类计划参保员工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计入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其中养老个人账户8%(含养老补充账户6%),医疗个人账户3%,住房个人账户8%;用人单位缴费部分除计入住房个人账户8%以外,其余部分均按甲类计划社会统筹账户比例分别入账。

甲类计划的住房浮动缴费部分全部计入本人住房个人账户。

(二)乙类计划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入账比例分别为:养老个人账户8%,医疗个人账户3%,养老统筹账户15%、医疗统筹账户2%、工伤统筹账户1%、失业统筹账户1%以及生育统筹账户1%。

乙类计划参保员工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计入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其中养老个人账户8%,医疗个人账户3%;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均按乙类计划社会统筹账户比例分别入账。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后,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并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对社会保险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账户入账比例进行适时调整,报园区管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二条园区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实行分账户计息:

(一)养老个人账户存储额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

(二)医疗个人账户存储余额按照以下办法计息:当年度结余额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度累计结余额按居民三个月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三)住房个人账户存储余额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利率计息。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后的参保员工养老个人账户存储额不得提前支取。参保员工死亡,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存储余额按规定继承。

苏州园区社保管理中心 第二篇_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程序及所需资料

以下是所需材料

档案编号: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代码: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增加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代码: 第 页【苏州园区社保管理中心】

填表人: 填报时间: 中心盖章: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单位和中心各一份。

2、本表仅供单位申报首次在园区参保的员工情况时填写。

3、证件类型分为:身份证、护照、台港澳通行证;会员身份证号码中,如遇"X",以大写"X"表示。

4、参加甲类计划的员工,“是否缴交住房”栏填写“是”,同时必须在“住房缴费比例”栏选择填写16%、18%、20%、22%、24%,“是否缴费住房补贴”栏填写“否”。

5、参加乙类计划的员工,必须选择“是否缴交住房”,如填写“是”,则必须在“住房缴费比例”栏选择填写16%、18%、20%、22%、24%;并选择“是否缴纳住房补贴”。参加乙类计划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缴费比例一栏为空,“是否缴费住房补贴”填写“否”。

6、另附《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复印件。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区内转移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代码: 档案编号:

填表人: 填表时间: 中心核准(盖章):

说明:1、本表一式二份,单位、中心各一份。

2、本表供参保人员在园区统筹范围内转移时填写。 3、另附《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复印件。

4、办理参保类型从甲类计划→乙类计划的变更,将无法再缴纳甲类计划的。

5、参加甲类计划的员工,必须在“住房缴费比例”栏选择填写16%、18%、20%、22%、24%,“是否缴费住房公积金补贴”栏填写“否”。 6、参加乙类计划并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住房缴费比例”栏选择填写16%、18%、20%、22%、24%;并选择“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补贴”;参加乙类计

划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住房缴费比例”栏为空,“是否缴费住房公积金补贴”填写“否”。

苏州园区社保管理中心 第三篇_园区新单位参保

园区新单位参保

所需资料:《A1: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单位登记表》一式二份;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委托收缴协议书》一式三份;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苏州园区社保管理中心】

因注册地址变更而转入园区的单位还需提供原社保机构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苏州市数字证书业务申请单》及数字认证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1、申报方式:单位参保登记可选择年申报缴费方式或者月申报缴费方式。(1)年申报方式 单位在每个结算年度内,根据员工全年工资总额,申报年缴费基数,中心根据单位申报数据按月扣款。(2)月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每月根据员工的工资收入总额,最迟于当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前申报当月缴费基数,中心根据单位申报数据在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扣款。2、单位在办理开户后,登录中心网站报名参加新单位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事地点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苏ICP备10059849号-1

苏州园区社保管理中心 第四篇_园区社保关系转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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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为参保员工完成最后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并办理退工离职手续后,参保员工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1)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所需材料

(2)《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表E2)一份;

●参保员工需将住房公积金跨市转移的,则需提供转入地住房经办机构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如果转移至苏州大市范围内,则需提供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 ●参保员工如需委托他人办理,则需填写“中心”统一格式委托书。

注意事项

办事地点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

苏州园区社保管理中心 第五篇_2015苏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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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2015.04-2016.0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697---16738

注:补缴超过3个月基数为:4832

(2014.07--2015.06)公积金缴费基数:2387—1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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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社保管理中心 第六篇_苏州最全的社保问题答疑

市区社保:12333

住房公积金:12329

园区社保住房公积金:62888222

吴江社保:634934812

园区社保好还是市区社保好?

市区社保和园区社保,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缴纳比例。其中,社会保险金(五险)的部分,市区缴纳的比例整体比园区高出12%,且高出的部分基本由企业承担。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在哪些方面?

可以用来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房子、贷款、相应账户购房一次性提取、偿还购房贷款、租房、本人和直系亲属患癌症等重大疾病。

社保断缴有什么影响?

社保中断最直接的影响是:断保期间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能报销,个人账户的钱也不能用了。另外公积金贷款、落户、子女上学等方面都有要求社保正常缴纳时间。 关于医保门诊报销?

医保帐户余额用完后,个人用现金支付在600~3500元限额内可以报销60%。

关于医保住院报销?

住院报销有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内的要自己支付,起付标准以外的费用才能报销。

A、园区住院:起付线(基层医院300元,二类医院500元,三类医院6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按90%比例结付,超过4万按95%比例结付。同一年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

B、市区住院:在起付线(乡镇300元,区级600元,市级8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按90%比例结付,超过4万按95%比例结付。同一年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

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苏州养老和医疗保险累计年限是多少?

达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满15年,医疗保险费用累计缴纳女满25年、男满30年。累计的意思就是,中断接着续交,交够年限就可以,达到退休年龄后就可以终身享受了。 养老和医疗保险,到了退休年龄还不够最低缴费年限怎么办?

有3种选择:A、养老保险,苏州本地居民可申请继续按月缴纳,直至达到规定缴费年限;外地人若差额不超过五年的,也可以可申请继续按月缴纳,直到达到规定缴费年限,若差额超过5年,无法在苏州享受终身。

B、医疗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部分55周岁),可以申请对不足年限进行一次性补齐未缴够年限的金额。

C、退保领取个人帐户。

苏州社保如何办理异地转移?

社保转移只会转医疗、养老保险年限,到原参保地提出申请,拿到社保缴纳证明,到新参保地提出申请转移接续,其他的事就是社保单位会帮你搞定。

离职后公积金如何处理?

住房公积金可提取可转移,带好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就可以办理一次性全额提取。转移则需要拿新就业参保地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去原社保单位办转出,然后再到新参保地办转入。 苏州在哪些区域之间工作地变化不用办转移?

苏州市区统筹区(苏州市本级、高新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不用办转移,直接在原来的基础上交。

生育险需要缴纳多久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园区:生育时,正常缴费并且已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如果不满10个月,待继续正常连续缴费直至满10个月后,按规定进行结付。

市区:生育当月和前一个月缴费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障·市民卡遗失怎么办?

先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067、962026口头挂失,确认遗失无法找回的,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银联账户密码,到任一苏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和补卡申请(补卡收取工本费),一般7天后就能拿到新卡了。

社会保障·市民卡有哪些功能?

具有社会保障、金融服务和电子钱包三大功能。可用于就医购药、办理社保事务;具有苏州银行卡的全部功能;充值后可以在公交、出租、轨交、加油站等刷卡消费。

在苏州换区工作,要不要换市民卡?

社会保障·市民卡由市政府统一发行,每位参保人员只发一张社保卡,参保人员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含园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流动参保无须换卡,直接持已申领的市民卡按规定享受新参保地社保待遇。因此,你在市区范围内换工作时,不用再换卡。 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非自己主动辞职;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这三项都要符合。

工伤保险需要注意的是?

这个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你如果在工作的时候或者上下班的时候出了什么事,这个险就用得上了。工伤有个时效问题,如果你出了工伤,那你必须马上报告单位,最好也不要超过一个月,否则会很麻烦很麻烦。

是不是所有的病都能医保报销?

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矫正、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精神疾病,以上这些医疗费用,医保是不管的。

没有工作能交生育险吗?

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很难享受到生育保险。因为生育险必须由单位统一缴费。也就是说,全职太太就无法有生育险。

男的交生育险老婆生孩子的时候有补贴吗?

如果自己没有交社保,老公交了,也可以走老公那边的去报销,流程一样的,就是报销额度没有女方的多。

能自己单独交社保么?

A、苏州市区本地居民可以到当地社区,园区居民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交个人保险养老和医疗两项,有不同档可以选择。

B、另一个可以找个靠谱的劳务公司完全自费但同时还要多给劳务缴纳手续费,网上有不少帮着交社保的中介公司(谨慎),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即可。

生育保险能报销什么费用?

生育险报销只是报销生孩子的费用,和其他一些营养补贴、生育津贴之类,产检的费用是不包括在里面的。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

转外住院就医仅限于上海、南京、北京具有专科权威的三级以上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基本步骤包括:办理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办理报销,超过起付标准(在职职工800元、退休人员600元)的部分才可以报销。

社保缴纳比例是多少?

市区,用人单位缴纳比例为32%,员工个人为10.5%+5;

园区分为甲类计划乙类计划,一般参保的乙类计划,缴费比例为30.5%,其中用人单位20%,员工缴费比例为10.5%。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在哪些地方买房?

员工在全国范围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购房”)时,可按规定申请动用公积金的相应账户。

公积金贷款年限是?

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自(翻)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申请人的借款年限可在法定退休年龄上延长5年。

购房动用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有?

动用方式包括购房一次性提取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A、购房发票一年有效期内可以办理购房一次性提取;

B、偿还贷款本息: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普通住房,一律采用还贷委托提取方式(是指委托中心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购房贷款后,根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外普通住房,一律采用一年两次提取方式。

回老家工作社保要不要续上?

当然要,重要的就是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缴纳年限累计。

苏州园区社保管理中心 第七篇_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

注意事项:1、需申领失业金的参保员工,请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前办理失业金申领相关手续。 2、参保员工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请核查区外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衔接情况。

3、转至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参保员工,如住房公积金需转出,请提供接收地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接受函。 4、参保员工如动用公积金普通账户或借用养老补充或特殊补充账户购房或摊还,请先至“中心”测算需要补足转移所需的社会保险基金。

5、社会保险关系一经转出,则不可撤销。

说明:1、本表填写一份,供参保员工流动到园区外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移时填写。 2、参加工作时间:参保员工可以计算工龄或年限的起始时间。

3、首次参保地实行个人缴费时间:参保员工首次参保地或所属行业实行个人缴费的时间。 4、个人首次缴费时间:参保员工开始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 5、本人建立个人账户时间:社保机构首次为参保员工建立个人账户时间。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5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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