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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计提基数

时间:2018-05-03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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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计提基数 第一篇_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确认书

确 认 书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由于无法统计本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码 上年度的实际月平均工资收入,经与职工本人协商一致,其 年 月至 年 月的住房公积金按每月 元缴存。

本单位愿意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相应责任。

职工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公积金计提基数 第二篇_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公积金计提基数】

你好!

兹本人现公积金缴纳基数为2000元,单位缴纳为240元,个人缴纳为240元;因本人明年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需要,现申请2013年1月份开始,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为3000元,单位缴纳为240元不变,个人缴纳为480元,此增加的缴纳费用为个人缴纳。

特此:

请领导批示!

申请人: 何争光【公积金计提基数】

2012年12月19日

公积金计提基数 第三篇_最新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比率表

【公积金计提基数】【公积金计提基数】

公积金计提基数 第四篇_2011-2015上海公积金缴纳基数及比例

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上下限 注:灰色格表示补充公积金缴存比例和上下限。

公积金计提基数 第五篇_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否一致

小佳近日收到了人事部的友情提示,告知从7月份起每个人到手的实发工资数将发生变化,原因是7月份起上海市公积金基数将进行新年度的调整。小佳心里嘀咕:4月份才刚刚调整了社保基数,7月份又要调整公积金基数,这工资本来就不多,一会调这一会调那的,拿到手的越来越少了。既然都是要进行调整,扣除的数额也都是有基数计算出来的,为何还要分头进行?同时,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于近日发布了2014年度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2116元和226元。小佳仔细一算,如果按单位和个人各缴纳7%的比例来计算,那么今年度缴纳公积金基数范围和缴纳社保的基数范围似乎是不一致的,这究竟又是怎么回事呢?上海市的社保基数与公积金基数究竟有些什么差异呢?

差异一:计算基础规则不同

社保基数的计算依据:根据本市《关于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沪劳保基发【2006】7号)的规定,老员工当月的缴费基数原则上应当按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而非按照当月的收入;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公积金基数:根据《关于2014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4〕6号),201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差异二:上下限规则不同

社保基数:根据本市《关于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通知》(沪劳保基发【2006】7号)的规定,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例如:上海市2014年度社保的缴费基数下限为:5036×60%=3022;上限为5036×300%=15108

公积金基数: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因此,公积金基数是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就本市具体情况来说,基数的上限为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而下限为本市公布的上年

度最低工资标准。例如:上海市2014年度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下限为:1620(2013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上限:5036×300%=15108。

所以本次公布的公积金存缴额上下限对应的分别为:下限1620×7%×2=226元,上限15108×7%×2=2116元。

差异三:适用时间段不同上海市社保的缴费年度为当年4月至次年3月,因此2014社保缴费基数的适用时间段为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

上海市公积金缴费年度未当年7月至次年6月,因此2014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适用时间段为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

(各地缴费年度不尽一致,以上仅针对上海市的具体情况。实践中也有地区两者适用的时间段是一致的,例如北京自2014年起将社保缴费年度也调整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

差异四:维权渠道不同职工对本人的社保基数或公积金基数有异议的,维权的渠道也不一样。

【公积金计提基数】

对社保基数有异议的,职工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举报或申诉,即到用人单位所在区、县劳动监察大队或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本市12333热线电话进行监察举报。

对公积金基数有异议的,职工可以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即到用人单位所在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管理办公室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的网上信访和维权专栏进行投诉。

公积金计提基数 第六篇_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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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找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9000最低240。

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职工缴存的公积金比例,有严格规定,其实并不算离谱。比如说,一位中部省份的厅局级干部,一个月的公积金是3000元。

3、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每个月存入卡中的公积金有近1000元,加上单位补贴的1000元,一个月有近2000元的公积金。

二、公积金最低缴纳基数是多少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举例】某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2978元,则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978*7%+2978*7%=208+208=416元。

2、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计算。 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820元,下限为180元。

【举例】某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则2012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5000*7%+15000*7%=2100元。由于2100元超过了1820元,因此其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1820元。

【举例】某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800元,则2012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800*7%+800*7%=112元。由于112元不到180元,因此其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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