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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事业单位

时间:2018-05-01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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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事业单位 第一篇_成立事业单位章程

xxx事业单位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 成立依据:根据《关于设立xxx事业单位的通知》(XXX[ XXXX]XX号)精神成立,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机构规格为正局级,举办单位为(上级领导部门)。

第三条 单位名称:xxx事业单位。

第四条 单位住局:XXXXXX。

第五条 根据XXX会计师事务局《验资报告》(xx号)验证开办资金为 万元。

第六条 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单位的宗旨:管理工程安全运行、防洪、抗旱、保护水源。

第八条 单位的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上级指示;做好工程的检查观测、养护修理和调度运用等生产管理工作,维护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做好供水服务,推选计划供水,合理用水,用水计量,征收水费;充分利用管护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大力开展多种经营生产,增加经济收入;建立健全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向防汛指挥机构提供工程安全动态、防汛劳力、物资器材计划、巡坝查险,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险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绿化、水土保持工作,保护水资源,防止污染;做好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和技术革新;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第九条 按《关于设立xxx事业单位的通知》(紫编字

[ 2012]41号)文件精神,本单位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水利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局级,核定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局长职责是: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副局长职责是:

(一)协助局长做好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协助局长负责办公室内部制度建设。

(三)承办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特殊情况下,副局长受局长委托或经举办单位批准代行局长(职责)职权。

第十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本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代表本单位对外开展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经本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四章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二条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设立事业单位】

第十三条 单位对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设立事业单位】

第十四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用途时,本单位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接受捐赠及使用接受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本单位用人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事业单位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它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六章 事业单位章程的修改程序

设立事业单位 第二篇_事业单位成立公司的要求

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依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法律、法规登记管理。事业单位可以申请设立法人性质的企业。目前,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在我国设立法人企业有两种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如果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现行法律并不禁止内部职工担任事业单位自己设立的法人企业负责人,因此内部职工是可以担任法人代表职务的。另外,法定代表人跟法人代表的含义在实践中是一致的,因此,也就不存在是法定代表人还是法人代表之争了。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 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能否投资设立公司

行政事业单位法人,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管理、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法律服务、资源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与认证、信息与咨询、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在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前,一般认为事业单位法人不具有设立公司的权利能力,但随着一部分事业单位在体制改革中实行了企业化经营,事业单位的一部分资产实行了市场化经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事业单位也可以依法设立公司,如1998年《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事业单位法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时,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先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再以企业法人名义投资入股。199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6条: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或投资开办企业法人,但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的除外。2006年1月1日实施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事业单位进行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兴办企业,申办有关执照时,应当向有关部门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但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对于某些具有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兴办企业的资格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如:2006年,江西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分别出台了规定:规定省内高校今后不得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创办和经营企业。

由此可见,在我国事业单位法人在原则上具备投资兴办企业的资格,尤其是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法人都具备投资兴办企业的资格(“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的含义按国家工商局规定,主要是指“国家不核拨经费,实行自收自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同

时“执行企业的财务制度和税收制度”),但是对于如高校、图书馆等具有社会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法人,如果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另有规定的,则需从其规定。

设立事业单位 第三篇_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指南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指南

【设立事业单位】

(一)工作流程

(二)提交材料目录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设立事业单位】

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它身份证明文件;

7、由举办单位出具的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8、住所证明;

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

3、无法提交以上所列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公章。

(三)《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1、单位名称:封面的单位名称栏中填写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一名称。内表的单位名称栏中依次填写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分别括起。 2、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3、住所:应当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4、举办单位:填写举办单位全称。

5、经费来源:填写财政补助收入或非财政补助收入。

6、开办资金:应与举办单位出具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数额相一致。

7、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及账号;没有的不用填写。 8、审批机关、批准文号:填写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机关全称和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件文号。

9、执业许可证书:填写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的批准文号或证书号,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执业许可事项(如医疗、学历教育、出版、广告、人才交流、职业技能鉴定、司法鉴定等)的事业单位填写。

10、机构规格、人员编制:按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填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不填写。

11、从业人数:按实际情况填写。

12、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没有的不填写。

13、分支机构简况:按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填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不填写。 14、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是指举办事业单位的主要目的,一般以一句话概括,后加句号;业务范围是对事业单位可以开展的业务事项的界定,一般是名词加动词的词组,各项之间用空格分开;宗旨和业务范围一般不超过150字;具体填写时可参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下册)。

15、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拟任法定代表人应确认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签署“申请材料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名章、注明日期。

16、举办单位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申请人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按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的意见,并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17、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按实际情况填写,不要漏填。

注: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可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毛笔填写,要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也可打印,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四)《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民族: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的信息相一致。

2、户籍所在地:填写居民身份证上的“住址”。

3、家庭住址:填写现居住地地址。

3、现任职务:填写在拟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中的现任行政职务。

4、曾用名、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技术职称、本人简历:与人事档案相关内容一致。【设立事业单位】

5、照片:贴2寸彩色证件照片。

6、所在单位:填写拟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的名称。

7、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应当对申请人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由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签字,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注明日期。

(五)相关证明文件(式样)

房屋授权无偿使用证明(式样)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_____(举办单位名称)所属的______(事业单位名称)的办公住所在___省(区、市)___(市)___(区)____街____号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为: □我单位自有房屋(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

□我单位租赁房屋(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国家划拨房屋(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其它情况

现无偿提供给_____(事业单位名称)使用,使用期限为____。

房屋合法授权人(盖章) ×年×月×日

经费来源证明

(设立登记模板)

XX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由 (举办单位名称)举办的

□ 财政补助

□ 非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公章) X年X月X日 (事业单位名称)的经费来源为:

设立事业单位 第四篇_事业单位成立公司的要求

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依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法律、法规登记管理。事业单位可以申请设立法人性质的企业。目前,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在我国设立法人企业有两种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如果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现行法律并不禁止内部职工担任事业单位自己设立的法人企业负责人,因此内部职工是可以担任法人代表职务的。另外,法定代表人跟法人代表的含义在实践中是一致的,因此,也就不存在是法定代表人还是法人代表之争了。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设立事业单位 第五篇_事业单位法人设立说明

安徽省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管理

一、申报材料

1、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经费来源证明(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

5、《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份)。

6、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免通知。【设立事业单位】

7、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二、办事程序

1、受理。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提交的文件、相关证明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齐全,方可受理。

2、审核。审核提交的文件、相关证明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

3、核准。经审查核实后,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或其举办单位。

4、发证。对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5、公告。对核准登记且办理了相关手续的事业单位,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予以公告。

三、承诺时限

1、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准予登记的,发证;不予登记的,说明理由。

2、特殊情况还需要向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请示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收费标准

1、初始登记(备案)费每件300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433号)。

2、公告收费标准为两类:一类,300元;二类,400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3]124号)。

设立事业单位 第六篇_事业单位的概念以及性质和宗旨是什么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事业单位的概念以及性质和宗旨是什么

事业单位的概述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

事业单位一般要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要有其组织或机构的表现形式,要成为法人实体。从目前情况来看,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由国家出资建立,大多为行政单位的下属机构,也有一部分由民间建立,或由企业集团建立。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中国的事业单位在功能上对应国外的是非营利组织(NPO)、非政府组织(NGO),国外的这些组织是社会自治组织,在中国的事业单位和政府的关系比较密切。这种不同点,有些是社会制度不同造成的,有的是由于中国的社会自治能力不足造成的。

事业单位的分类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

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

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3、自主事业单位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对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不断膨胀的趋势。

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宗旨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1、事业单位的性质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企业单位就是以盈利为目的公司等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分为国企和私企。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2、事业单位的宗旨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事业位的特征

1、依法设立。事业单位的设立,应区分不同情况由法定审批机关批准,依法登记,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直接进行法人登记。

2、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从事的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涉及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服务活动,一般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3、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一般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费来源有的需要财政完全保证,有的可通过从事一些经批准的服务活动取得部分收入,但取得的收入只能用于事业单位的再发展,不得用于管理层和职员分红等。

4、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是组织机构而不是个人,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和经费来源,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四个特征,对以前被界定为事业单位的,有计划、分阶段通过改革逐步还原其应有属性。同时,在宪法和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重新统一规范目前存在的各种公益服务组织,实行统一的法规和政策,实现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和提供公益服务方式多样化的目标,促进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事业单位通俗解释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划分管理是我国特有的模式。

企业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它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企业单位的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议后,企业单位进行劳动仲裁。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拔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设立事业单位 第七篇_事业单位的概念以及性质和宗旨是什么?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事业单位的概念以及性质和宗旨是什么? 中公教育上海分校(

事业单位的概述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

事业单位一般要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要有其组织或机构的表现形式,要成为法人实体。从目前情况来看,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由国家出资建立,大多为行政单位的下属机构,也有一部分由民间建立,或由企业集团建立。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中国的事业单位在功能上对应国外的是非营利组织(NPO)、非政府组织(NGO),国外的这些组织是社会自治组织,在中国的事业单位和政府的关系比较密切。这种不同点,有些是社会制度不同造成的,有的是由于中国的社会自治能力不足造成的。

事业单位的分类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

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

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3、自主事业单位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对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不断膨胀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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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宗旨

1、事业单位的性质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企业单位就是以盈利为目的公司等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分为国企和私企。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2、事业单位的宗旨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事业位的特征

1、依法设立。事业单位的设立,应区分不同情况由法定审批机关批准,依法登记,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直接进行法人登记。

2、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从事的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涉及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服务活动,一般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3、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一般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费来源有的需要财政完全保证,有的可通过从事一些经批准的服务活动取得部分收入,但取得的收入只能用于事业单位的再发展,不得用于管理层和职员分红等。

4、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是组织机构而不是个人,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和经费来源,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四个特征,对以前被界定为事业单位的,有计划、分阶段通过改革逐步还原其应有属性。同时,在宪法和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重新统一规范目前存在的各种公益服务组织,实行统一的法规和政策,实现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和提供公益服务方式多样化的目标,促进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事业单位通俗解释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划分管理是我国特有的模式。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企业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它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企业单位的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议后,企业单位进行劳动仲裁。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拔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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