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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

时间:2018-03-29   来源:私藏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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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一篇_2014年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2014年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导读: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促生了2014年这一部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

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二十八条 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十条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三十四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二篇_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2

有关3.15消费者维权日活动之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 A )要求赔偿。

A、营业执照的持有人 B、生产者 C、供货商

2、《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指的是依据( A )法律。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民法通则 C.宪法

3、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 ( C )查询。

A、工商管理部门;B质量协会;C、生产者、销售者

4、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最高刑罚为( A )。

A.死刑 B.无期徒刑 C.没收财产

5、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制度,推行( B ) 种质量管理制度 。

A、全面质量管理;B、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C、计量管理认证

6、生产者、销售者依照 ( A )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A、产品质量法;B、民事诉讼法;C、计量法和标准化法

7、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 ( C )查询。

A、工商管理部门 B质量协会 C、生产者、销售者

8、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 C )。

A、所有费用B、消费者因修理、更换、退货而造成的实际损失C、运输等合理费用

9、某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了财产损失,他向商家提出赔偿要求,但却遭到商家的拒绝。商家的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 B )权利。

A、公平交易权B、求偿权C、安全权

10、某消费者以18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双皮鞋,经检测这双皮鞋系假冒产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赔偿消费者损失( C )。

A、180元B、540元C、360元

11、在保修期内( B )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A、一次B、二次C、三次

1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 B )的企业要求赔偿。

A、原来的B、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C、分立、合并后

1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 C )、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A、参展者B、组织者C、举办者、

14、一位衣着破旧的消费者在某商场,看中一个1200多元的台灯,要求售货员拿过来看一下。售货员不仅不拿,还对其冷嘲热讽。售货员这种行为违反了( C )。

A、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

B、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

C、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利的义务

15、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质劣价高、缺斤短两,侵害了消费者的( A )权利。

A、公平交易权B、知情权C、获知权

16、"百挑不厌"的商业口号,与消费者行使( A )权利相吻合。

A、自主选择权B、人格尊严受尊重权C、知情权

17、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 A )要求赔偿。

A、营业执照的持有人B、生产者C、供货商

18、下列哪些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A )。

A、散装饼干B、瓶装可口可乐C、瓶装酱油

19、3月15日是( C )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

(A)1980年 (B)1981年(C)1983年(D)1984年

20、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是由以下哪五国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的( A )。

A、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英国,荷兰

B、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荷兰

C、美国,德国,加拿大,英国,荷兰

D、德国,英国,比利时,荷兰,澳大利亚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什么时候起实施的( B )。

(A)1993年1月1日 (B)1994年1月1日(C)1995年1月1日 (D)1996年1月1日

22、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自( C )起施行。

A、1993年2月22日

B、1993年9月1日

C、2000年9月1日

D、2000年7月8日

23、我国消费者协会的性质是什么( B )。

A、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定组织

B、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C、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定组织

D、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和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设立的政府机关

24、销售者承担产品侵权赔偿责任实行( C )的归责原则。

A、无过错责任 B、绝对责任

C、过错责任 D、严格责任

25、以下单位中有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是(A)。

A、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

B、工商行政管理局

C、行业协会

D、任何单位和个人

26、消费争议中,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问题有争议需要进行检测、鉴定的,检测、鉴定费用由()先行垫付,()提供等额担保,最终由责任方承担(A)。

A、消费者、经营者

B、消费者协会、经营者

C、经营者、消费者

D、经营者、消费者协会

27、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 A )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A、欺诈B、被消费者投诉C、违法经营D、强迫消费者消费

2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时,应当听取( A )的意见和要求。

A、消费者协会B、消费者C、有关行政部门D、经营者

29、消费者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所进行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行为,是其行使( B )权利的表现。

A、批评权B、监督权C、检举权D、控告权

30、保健品生产企业要落实"健康、维权"的主题,必须着重把握好企业的四关,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这"四关"?(C)

A、信誉关B、质量关C、品牌关D、价格关

这"四关"分别是:信誉关、质量关、价格关、服务关

3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案件,一般应当在( B )结案。

A.2个月 B.3个月 C.4个月 D.6个月

32、以下关于消费者协会的内容表述不正确的是:( D )。

A、市和区、县依法成立消费者协会

B、消费者协会的理事会由消费者代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指派的代表等组成

C、市消费者协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业工作机构

D、消费者协会不履行法定职能

33、对生产假酱油的行为,( A )可依法查处。

A.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B.产品质量认证机构

C.县级以上计量检定部门 D.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4、如果你发现自己购买的奥运吉祥物是假冒的,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向经营者提出退货、索赔等。这是因为假冒奥运吉祥物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 C )

A、自主选择权 B、财产安全权

C、公平交易权 D、处分权

35、以下关于消费者协会的内容表述不正确的是:( D )。

A、市和区、县依法成立消费者协会

B、消费者协会的理事会由消费者代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指派的代表等组成

C、市消费者协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业工作机构

D、消费者协会不履行法定职能

36、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C )。

A、产品质量统一监督检查 B、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

C、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D、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

【消费者权益保护】

37、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是在那一年成立的 ( C )。

A、1958 B、1959 C、1960 D、1961

38、下列哪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 ( C )。

A、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B、维护社会秩序

C、维护社会弱势群体

D、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

39、国际消费者联盟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基于美国前总统( C )于1962年3月15日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

A、林肯 B、罗斯福 C、肯尼迪 D、里根

40、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消费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 C )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41、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依照( A )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A、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C、民事诉讼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2、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是指( A )。

A、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质量检验协会 D、消协

43、《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所涉及的商品品种为( A )。

A、食品、金银饰品 B、食品

C、食品、化妆品 D、食品、化工原料

4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是( D )。

A.法律 B.规范性文件 C.行政规章 D.行政法规

45、中国消费者协会于何时被国际消费者协会接纳为会员( C )。

A、1986年9月 B、1985年9月 C、1987年9月 D、1984年9月

46、我国消费者协会的法定职能有几项( B )

A、6项 B、7项 C、9项 D、10项

47、下列哪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点( D )。

A、向消费者倾斜

B、加重赔偿金制度

C、强调经营者于消费者处于平等地位

D、暗示消费者的地位比经营者高

48、就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向( C )及有关部门申诉,接收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A、质量管理协会

B、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C、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9、在手机销售三包有效期内,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 B )日未修好的,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主机。

A、15 B、30 C、60 D、90

50、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主体不包括( D )。

A.生产者 B.销售者 C.服务业的经营者 D.储运者

51.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是1960年由5国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的。下列哪国不属于5个发起国:( D )

A美国 B澳大利亚 C比利时 D 中国

52、我国是从那一年开始每年制定一个3.15消费主题( D )。

A、1994年 B、1995年 C、1996年 D、1997年

53、下列哪项不是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原则(C)。

A、国家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

B、国家保护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

C、经营者无须承担质量责任的原则

D、及时充分有效保护原则

54、在手机销售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使用说明书所列性能故障,经( B )次

修理,还不能正常使用,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主机。

A、一 B、二 C、三 D、四

55、顾客满意是指( C )。

A、顾客对组织的满意或抱怨的意见。

B、顾客对产品质量已满足要求的意见。

C、顾客对某一事项已满足其需求和期望的程度的意见。

D、顾客对所购产品及体系已满足合同要求的程度的意见。

56、下列哪些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 C )。

A.楼房 B.水稻 C.煤气 D.轮船

57、在我国( D )部门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A、各级人民政府

B、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C、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级地方消费者协会

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59、200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 C )。

(A)依法节能,持续发展 (B)节能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C)节约用电,缓解瓶颈制约 (D)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60、我国主要一次能源为( B )。

(A)石油 (B)煤炭 (C)水力 (D)核能

61、( C )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世界首脑大会,使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A) 1972 (B) 1987 (C) 1992 (D)2000

6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何时颁布实施? ( C )

A、1994年10月30日

B、1995年1月1日

C、1995年10月30日

D、1996年1月1日

63、某超市地下营业厅内张贴了一份顾客须知,其下列哪一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C )

A、提醒消费者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B、要求顾客存包

C、超市在必要时有权对顾客所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D、要求顾客在其指定的交款处付款

64、我国消费者协会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A)

A、1984年12月 B、1985年1月

C、1992年1月 D、1993年12月

65、2008年的3.15消费主题是什么( D )。

(A)、安全健康消费 (B)、绿色消费 (C)、科学消费 (D)、消费、责任

66、某医院为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举办上街"义诊",护士张某当众骂患者李某"混蛋"。李某提起诉讼。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A )。

A .本案的侵权行为人是某医院

B .本案的侵权行为人是张某

C .本案的侵权行为人是某医院和张某

D .李某没有财产上的损失,只能要求被告赔礼道歉

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三篇_浅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浅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随着金融理财产品的推陈出新和金融业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也不断创新。《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会2013年第18次主席会议通过,2013年11月1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会令2013年第2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设立、变更与终止,业务范围及经营规则,监督管理,附则5章39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此可以看出,个人金融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在惭惭地引起人们的重视。

一、金融消费者的定义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是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金融消费者是消费者概念在金融领域的延伸和特别化, 是指与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合同关系, 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例如, 为购买耐用消费品或自用房产而接受贷款的个人贷款者、为进行日常支付而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存款人、为避免人身或家庭财产遭受未来不可知的风险而购买保险的投保人等。基于金融业的特殊性及消费者法保护弱者的立法主旨, 接受金融机构服务的个人投资者通常也被视为金融消费者。

二、金融消费者的权力

(一)金融获知权

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金融产品或者接受的金融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金融消费者有权根据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的价格标准和依据、计息罚息政策、运作方式、风险程度,或者金融服务的项目、内容、收费标准和依据等信息。金融消费者有权要求金融机构对出售金融产品或者提供金融服务的合同条款进行解释说明。

(二)金融消费自由权

金融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的权利。

(三)金融消费公平消费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时,有获得自愿交易、收费合理等公平交易的权利。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在与消费者形成合同或形成法律关系时,应当遵循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金融单位或机构不得强行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不得在合同或法律关系中制定规避义务和违反公平的条款。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在收取工本费、服务费等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价格正策,执行有关金融、证券、保险等收费标准。否则就是违规违法的,就是对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四)金融资产保密权与安全权

金融消费者享有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受保护的权利。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时,其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健康状况、家庭情况、财产状况、消费信息、信用信息等与金融消费者个人及其家庭密切相关的信息依法受保护。

(五)金融消费损害赔偿权

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消费过程中非因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有向金融经营者提出请求赔偿的权利。只有这项权利最终得到了实现,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得到了真正保护。

(六)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三、金融消费者权益所面临着的问题

(一)自由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受到侵犯。

银行“店大欺客”,金融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地位不对等也是近年来投诉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当中仅对存款人和其他客户明确了保护条款。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个人客户作为借款人向银行贷款时,借款人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客户在与银行签订制式合同时,由于所处地位不平等,所以根本无法针对某些不满意条款与银行协商,也就是说客户既无法自主选择接,也无权拒绝。一些基层金融机构在向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时,自定规避风险和违反自由选择的条款。一些基层银行在贷款时要求金融消费者同时投保财产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等,完全不给金融消费者留任何协商余地。

(二)知情权受到侵犯。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中,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产品或所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金融经营单位负有为金融消费者提供真实知识或信息的义务。但个别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往往忽视甚至不向消费者进行相关提示。例如一些银行人员在营销保险产品时将红利解释成利息,将理财产品定义成定期存款,没有将风险如悉告知客户等。

(三)已有的法律制度缺乏完善的保护条款,保护规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已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中,对于约束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提供者、保护金融消费者,使用的均是窄口径的“存款人保护”、“被保险人保护”等概念, 保护规范具有很强的局限性,且混淆了契约保护与法律保护、平等保护与适度倾斜保护之间的差别,没有明确的专项条款。同时,上述法律的出发点在于维护金融机构的安全与效益,忽视了金融消费者保护与金融风险的关系,权利的实现与救济机制存在渠道不畅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将金融产品与服务规定其中,没有回应金融消费者所具有非常明显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其适用性明显不强。近几年来,各地人民银行在总行的要求下,从维护金融稳定的角度出发,探索制定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对人民银行应处理金融消费者申诉的事项及可采取的措施、金融消费者的界定及享有的权益、金融机构在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义务、金融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处理渠道及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但由于法律级次低,加之与其他相关金融法律不完全相衔接,造成人民银行对一些金融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处理难度增加。

(四)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信息披露和监管滞后,弱势地位特征明显 金融消费者作为一类特殊领域的消费者,在与金融机构博弈中,自身势单力薄,专业知识有限,面对具有强势地位的金融机构以及技术革新和层出不穷的金融创

新,不仅在获取信息上依赖金融机构,在选择产品时没有充分的自主权,甚至没有商讨合同条款的权利,弱势地位特征明显。同时,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各种金融创新产品包括金融衍生品也开始在普通家庭中流行。但是,由于现行法律对金融机构信息披露义务及法律责任规定的落后,导致这些复杂的金融产品并没有得到金融机构充分的信息披露。金融机构在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方面跟进业务开展衔接不力,特别是在提示购买金融理财产品风险、提示金融市场风险以及及时通知和提醒客户重要事项方面尤为突出,甚至有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推荐产品时往往片面鼓吹其收益,对产品风险等或是没有披露或只是口头模糊地进行了披露,一定程度上误导消费者盲目购买。

(五)诉讼存在“瓶颈”。

一些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金融消费者法律观念淡薄,对于很多金融侵权问题缺乏法律解决意识,而且诉讼渠道存在不畅通现象。(1)纠纷处理机制欠缺。我国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只能算是英国机制的“反向单一纠纷解决机制”(法院诉讼);(2)面投诉处理平台不完善,纠纷的处理主要依靠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银行业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进行调节,认可程度有限。

(3)即使选择司法路径,也会面临诉讼周期长、费用高、举证难和执行难等诸多现实问题;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制度规定法院只能对金融监管机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对具体的行政行为审查缺乏可操作性的判断标准,客观上限制了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空间。

四、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

(一)明确金融消费者的权利

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让员工明确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包括知情权、选择权、拒绝不合理要求等方面的权利。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应细分为产品类、服务类、其他类别等,明确购买产品和接受服务的事前、事中、事后权利。同时,还应通过有效渠道确保金融消费者明了自身的权利,以便有效行使和维护权利。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制定相关政策前应广泛征求各界包括金融消费者的意见,可以采用召开听证会、见面会等形式,确保政策出台前金融消费者参与到政策的制定中来,使得银行和消费者行使对等的权利。

(二)明确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渠道和方法

在明确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部门的前提下,由相关部门对保护的渠道加以整合。应做到事前普及教育、事中及时提示、事后诉求畅通的保护渠道,让金融消费者在接受金融产品和服务前明了自身的权利;在接受金融产品和服务时,确保银行机构及时对可能危害金融消费者权利的事项进行提示;在问题产生后,有专门机构和渠道接受金融消费者的投诉,并且确保投诉的渠道畅通、反馈及时,在问题出现争议时由第三方进行调解。

(三)构建多维金融消费者教育网络,提升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送金融知识下乡,让金融消费者有学习的平台。建立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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