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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依法执政报告

时间:2017-06-22   来源:工作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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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依法执政报告(一):2015陕西公务员时政:坚持依法执政

2015陕西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坚持依法执政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何毅亭

坚持依法执政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探索治国之道历史经验、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科学总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并对依法执政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我们应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宪法法律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保证宪法法律在党内、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中的权威和尊严。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规定了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体系、职责权限和运行机制,充分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根据宪法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宪法内容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行的行为规范。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得到保障,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就有坚实基础,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就有可靠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就能获得蓬勃力量。正因为如此,《决定》强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各级党组织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是宪法和党章的明确要求,也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的重要保障。我们党是执政党,各级党组织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对整个社会具有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培养法治意识,把贯彻实施宪法法律贯穿于一切活动的始终。执掌国家政权、开展施政活动,要忠于宪法法律,严格按照法定原则、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保证国家机关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践行党的宗旨、服务人民群众,要注重运用法治来协调利益关系、保障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渠道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坚决防止和反对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少数群众不合理不合法的利益要求,要加强教育引导,坚持依法办事,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花钱买平安”。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党内活动,包括制定党内法规、开展组织生活、化解党内矛盾、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既要遵守党章和党规,又要符合宪法法律精神,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尤其要注重教育广大党员培养法治素养,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对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至关重要。在领导干部中,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目中无法、信奉权大于法的人还不少。这是法治建设的大敌、依法执政的大敌。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宪法法律的学习,把熟练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作为履职尽责的基本条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的原则,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观念,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尤其是在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一定要恪守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公正决断是非,不因私利抛公义,不因私谊废公事,不因私情弃公平,确保权力行使不偏离法治轨道、不突破法律边界、不逃避法律责任。

发挥政策和法律各自优势

正确认识和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是依法执政会经常遇到、必须认真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决定》指出:“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这不仅从理论上回答了政策和法律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而且为我们在实践中把握好二者关系提供了重要遵循。

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反映,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重要方式,都是党用以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以及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所不同的是,政策和法律因各自独有的表现形式、作用范围、效力支撑而有着不同的特点和优势。党的政策更具

有灵活性、时代性、探索性、指导性等特点,在研判国际国内发展大势、确定国家未来走向的宏观战略,指导最新创造性实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不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法律更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反复适用性、国家强制性等特点,在规范公民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权力与责任,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调整相对成熟、相对稳定的重大社会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政策和法律又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国家法律是党的政策的定型化,党的政策成为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它们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更不能将二者对立起来。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催生着越来越密集、越来越迫切的政策和法律需求,而且为政策和法律发挥各自优势开辟了越来越广阔的空间。在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方面,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试点先行、投石问路方面,在涉及群体广泛、利益关系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深层次改革方面,在前沿改革的探索性实践方面,凡此等等都要注重发挥政策的积极作用。当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需要及时巩固、改革积累的成功经验需要普遍推广、改革理顺的利益关系趋于合理稳定需要固化定型,就要及时发挥法律的积极作用。当然,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政策和法律的作用范围并不是泾渭分明、截然分开的,往往是交互作用、同频共振,共同推动改革有序进行。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要注重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也就是说,谋划重大改革、推进重大改革,要主动把法律因素考虑进来,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确保重大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是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政策和法律互联互动的重要条件。党委依法决策,强调的是决策主体、决策程序、决策内容、决策责任都要始终贯穿和体现法治思维,并采取和运用法治方式。每作一项决策,都要认真想一想法律上谁有权决策,有多大权限决策,决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是什么,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等。要把合法性论证作为党委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符合法律,实现政策与法律的有效对接和统一。《决定》提出,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

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这为开展党的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提供了有力支持。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决策导致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健全依法执政的工作机制

坚持依法执政、提高依法执政水平,需要一套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工作机制来保障。否则,依法执政很容易停留于一般号召,很容易取决于领导者个人认识和重视程度,很难真正落实到具体执政实践中。这里,既有重大政治原则需要我们毫不动摇地坚守,又有大量制度和体制机制障碍需要我们大胆突破。

依法正确处理党同国家政权机关之间的关系,是健全依法执政工作机制的重大任务。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宪法确定的党的领导地位,把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作为依法执政最根本的原则,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要按照宪法法律规定的原则、职责和程序,不断改进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方式方法,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集中统一。

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才能实现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具体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党领导立法的工作制度。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宪法修改由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进一步完善党领导政府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确保各级政府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仅自身要带头遵守宪法

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而且要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政法委员会作为党委职能部门,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做依法办事的表率,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事关社会团结和谐的重大问题、涉及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敏感案件、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司法问题等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决不能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要大力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围绕政法中心工作抓党建,运用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内容载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使政法机关党组织成为政法干警经受党内生活锻炼、增强党的意识、提高思想觉悟、加强党性修养的熔炉。要针对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在坚定理想信念上当先锋模范,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忠于职守上当先锋模范,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坚持公正无私、执法如山的职业情怀,坚守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章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党委依法执政报告(二):依法行政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在乡工作中如何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也是依法治国的难点和

重点。近几年来,随着行政法制的逐步健全和完善,县级机关执法部门的法制意识与日俱增,尤其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违法追究制和投诉举报制的建立和落实,机关执法部门普遍能执法守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人员已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作为一种习惯性行为。但不容忽视的是在部分乡村,由于诸种因素,还是行政命令运作方式在作惯性滑行,基层依法行政工作难以推进、障碍层层。

一、乡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难以推进的四大障碍

1、关键性障碍——权力唯上和民主氛围淡薄 法治的最大障

碍就是权治。基层政权由于受长期以来计划经济的影响,权力的魔云笼罩时久。“官大一级压死人”,谁职位高、谁嘴巴大、谁说了算已习已为常,民主的气氛、法治的气氛十分微薄。少数基层领导把投诉告状的百姓视为刁民,把依法行政仅作为口头标签,依权行政盛行不衰。如:某地某村两户村民为临街的基地发生纠纷,村支书以脚为法,步到中间,脚趾划线,手一举说“听不听我的?听我的就这样,线以东是你家的,线以西是他家的,否则,你们今后不管有什么事都别来找我这个支书”。据了解这种简单直接的处臵方法还传为美谈,支书的行为得到乡领导的认可。不少基层领导对依法行政的要求怀着矛盾心态,对上觉得少了民主少了法治,对下觉得多讲民主、多讲依法是自找麻烦,烦琐哲学。说到底基层的唯权唯上独尊和民主氛围不浓是障碍依法行政的

关键因素。

2、外在性障碍——政绩标杆和形式主义盛行 基层干部的政

绩是提拔使用的标杆,这样就导致了部分乡村领导热衷于营造显绩,大搞形式主义。泡沫经济、形象工程、水份数字和应付应急成了乡乡工作中的常见病。依法行政工作是讲起来十分重要,做起来退居次要,不检查无所谓要不要。依法行政虽订出了制度,也上了墙,还出了数据,却收效甚微。从现实看,没有哪个干部因不依法行政而没被提拔的。显然,上级的政绩标准和形式要求成了障碍基层政权依法行政的外在因素。

3、内在性障碍——素质缺憾和法制意识薄弱 对照十六大政

治文明建设的要求,乡村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受阻的内在原因,还是一分部乡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不高和法制意识不强。分析乡乡干部的来源,主要是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来自农村,在本地土生土长,由村组干部逐步提拔起来的;一部分是来自部队,从部队转业或退伍的官兵;一部分是来自农水口专业学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以说,大多乡村领导的文化程度都不高,尽管这几年从各种学历渠道取得了后学历,但学法律、懂法制的干部奇缺。不可否认,乡一级政府的干部农村工作经验比较丰富,但习惯性的行政工作方法使之缺乏依法行政的能力,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从理论上说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单向要求,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依法行政还涉及到被管理者的法律意识问题。如果行政相对人缺乏法律素质,任你怎样依法,也只是秀才遇大兵。这种双方法制意识的缺憾或者说双向行为不对称是障碍基层依法行政的内在因素。

4、制度性障碍——机构缺陷和监督机制滞后 在乡政府,司

法上有司法所,政法上有综合治理小组,这无疑是必要的。但作为基层法治重点的乡级依法行政工作却没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并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部分乡依法行政监督工作悬空,不少乡缺少法制机构,有的甚至连法制员也没配备。这样,执法监督无硬性机构;文件审核无法制人员把关(一般是秘书起草,领导签发);行政复议群众无从知晓。对包括政府领导在内的依法行政行为,乡内部都没有明确的监督机制,更谈不上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制了。这样,乡一级的行政行为因制度缺位障碍,只得由各基层干部和执法人员个人的素质和自我法律意识而决定,使乡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难以依法有效监督。 如何排除上述四大障碍,推进乡级依法行政工作呢?笔者思考当在推进动力上去探源。

二、乡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推进的四大动力

1、干部素质优化是推进的原动力 推进乡级依法行政工作的

原本动力,在于优化乡级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乡级干部经过实践和在岗函授,不少已具备大专或本科的经济管理学历,经济理论知识和经济管理能力都上了一个台阶。但了解法律知识或具备较强执法能力的还比较少。因此,乡政府要有目的地促使乡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其促进渠道有三条可探:一条是学历教育渠道。可选派相关乡领导和中层干部通过在职函授,参加法律大专、本科学历班的学习,既取得文凭又学习知识。另一条是实用法律培训渠道。可根据乡乡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每年举办1-2期实用行政法知识培训班,之

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和提高执法工作能力。再一条是自学渠道。乡政府可选购相关行政法学材料,要求乡全体干部进行自学,年底进行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工作考核目标。考试内容侧重依法行政实务能力。可请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精选一些行政执法实际案例让自学者解案剖析。这样通过多渠道的学法、用法、考法来从根本上推动乡干部依法行政素质的提高,优化基层干部的法律知识结构。【党委依法执政报告】

2、监督机制强化是推进的策动力 要通过扎扎实实的监督机

制来策动乡级政府干部依法行政。其策动措施有三种可究:一是制度公开。即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违法追究制、投诉举报制。这些制度不仅要打印成文、张贴上墙,还要通过广播、电视、板报方式向社会、向群众公开,让工作范围内的社会全员都能依法监督乡干部,同时也达到了依法行政的宣传效果。二是考核评测。要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制,将全乡干部的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千分制考核内容中,由县法制办进行调查考评,使基层干部视依法行政为己任。三是内外监督。要建立乡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在乡政府内部,由法制员会同司法所组成系统内的监督小组;在乡政府系统外,由乡政府聘请社会各界相关同志为乡依法行政监督员,每年给乡干部和执法人员评议一次,并按评分标准给予测评,供年终县法制部门考评作参考。运用以上措施,启动内外监督机制,使之起到鞭策、推动乡政府工作人员自觉依法行政的目的。

3、行政责任明确化是推进的主动力 乡级政府的依法行政

工作如何,往往取决于乡政府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个人的觉悟、

认识和素质,因此,明确化、明朗化乡一级依法行政责任是推进乡级依法行政工作的一种主动力。具体探讨,要明确规定乡政府主要领导是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制的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并依次明确政府内各级各岗干部的依法行政责任。乡党委和乡人大应当根据乡政府领导依法行政的责任要求,不定期地审议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时常提醒政府按责任条款强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开性、责任性和效率性,使乡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均符合法律规定。 这种明确化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还必须与每个领导的个人责任挂起钩来,追究其个人的具体责任。如:倘若因领导决策错误而造成的行政损失,要追究乡党委和乡政府党政一把手的共同责任;若是政府内设部门在政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职、渎职、违法行为,要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政治责任,或罢免、或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若是政府领导下属有违法行政行为,要追究行政领导的连带责任;若纯属行政领导个人的违法行为,要追究直接法律后果责任。而且对承担责任的领导的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必须公开化、明朗化,不

得以调离本乡、换岗任用、明降暗升等方式掩盖群众耳目。

4、机构、经济硬化是推进的强动力 探究推进乡级依法行政

工作的强有力的动力,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要建立硬实的法制机构;二是要实施发展地方经济的强硬手段。一方面要在乡级政府内部设立法制机构。此机构目前暂可附属乡政府办公室,由政法副乡长分管,由乡办公室主任或司法所所长兼任法制室主任,根据乡范围大小设1或2名法制员。乡法制室的工作职责为:(1)对全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监督;(2)审核乡政府拟发的行政措施

党委依法执政报告(三):依法执政 科学发展

【党委依法执政报告】

依法执政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科学发展

[摘 要]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近年反复强调的执政原则和方

式。将依法执政付诸实践,首先要解决现有执政方式与之相匹配的问题。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从而实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科学发展。

[关键词]依法执政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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