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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做法

时间:2015-08-03   来源:说说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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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做法(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米脂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2014.1——2014.12)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米脂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米脂二中奖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草案)》,具体内容如下:

二、考核对象

全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4.体现人文关怀,不搞平均主义。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造册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5分、教育教学过程25分、教育教学教研成果3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事假1天扣0.5分;2天扣1分,半天不扣分。超过2天的每天扣1分;旷工1天扣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调好。大病住院满一个月的,凭病历、发票,只扣当月绩效工资;超过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天数扣除绩效工资。学校对当月出满勤者,奖励30元人民币。学校实行坐班制,(普通普通教职工坐班、上课每周必须累计达12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每周除有教师例会的周五以外,允许半天不坐班,这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好,不扣除当月满勤奖。) 行政、后勤人员坐班每周必须累计达25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教职工上班期间每缺1节坐班,扣考核分0.2分,每无故缺一次会议(学习、培训),扣1分,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次各扣0.5分。

以下假期自己调好课后,不扣除绩效工资:

计生假一周;直系亲属病故,给丧假1周,祖父母、外祖父母病故,给丧假1天;婚、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学校考勤记载。

以下情况学校以工会名义予以慰问:

(1)教职工患重、特大病的,酌情慰问;

(2)直系亲属、祖父母、岳父母亡故的;

其他情况,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量(35分)。

学校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

(1)班主任工作量:按每周折合5分。学校按每学期平均每班月津贴100元在总盘子里提取,不足的部分,学校补充;超出部分不限。根据原有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分配。

(2)内设机构每周工作量:

行政人员:副校长0.7、教导主任0.6、其他行政人员0.5分;

教辅人员:出纳0.5;教务员0.4;图书管理0.6;信件收发0.2;理实验员0.25;体育保管员0.2;会议室、多媒体教室管理维护0.4;摄像及宣传报道0.2;领操0.15。

后勤人员:门卫及其他相关人员

(3)高龄教师照顾(以学年初开始):

男教师年满50---54周岁,女教师年满45—49岁,以2/3标准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男教师年满55---59周岁,女教师年满50—54岁,以1/2标准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学校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参与考核的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5分

3、教育教学过程(2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1)备课:要求提前备课,备教一致,每缺一节,扣0.2分

(2)上课:要求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依法执教,违规教学一次,扣0.5分;

(3)作业:按照原作业量次执行,完成总量的90%不扣分;缺一次,扣0.2分;

(4)考试:按时完成月考、抽考的制卷、阅卷、统计工作,每缺一次,扣0.5分;

(5)教研:积极参加公开课、听评课、集中学习等研训活动,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小结、校本研训等材料,每缺一项扣0.5分,迟交扣0.2分。

(6)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附分,再由部门负责人和学校考核组分别打分(行政人员由校长和考核组分别打分),各占50%。

4、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30分 )。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计算方法:学科考试的成绩除以全县农村中学在该科的平均成绩乘以20,就是效果得分,多学科按照原来考核标准折合计算。

非统考学科(音、体、美、信息等)的教师和非专任教师(行政、后勤人员)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按照统考学科教师的考核平均成绩执行。

奖励:

1.学校对每学期教育教学考核成绩(含教研加分的0.2)前10名的教师予以奖励。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2.教研方面:参加优质课评比、各级论文等各项教研选活动获县一等奖加1分,县二、三等奖加0.5分;获市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获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被评为先进教研组、课题通过验收,全组按照上面标准奖励。

3.其他奖励(训练、辅导、节日加班、征文、通讯稿件等按照原来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做法】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本学期未在本校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个工作日的;

(2)经教育局批准脱产学习的;

(3)停发工资的;

(4)借调在教育系统以外的;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6)参照退休教师标准,未到退休年龄提前离岗的。

(7)本单位在编但不在本单位仍从事教学工作的:

在私立学校任职的,不予发放;借调到公办学校的,按照我校教师考核的最低标准的一半发放。

(四)年度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做法】

学校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成绩作为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成绩,按照以上考核成绩,根据指标,由高分到低分评选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

六、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做法(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寿县一职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5年3月

根据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寿政办

【2012】28号)的精神,本着充分体现多劳多酬,优绩优酬,引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真正做到“四个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与干少不一样、干好与干坏不一样、效果不同不一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寿县一职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效率优先,合理公平原则,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紧密结合,逐步建立符合我校实情的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内涵,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学校科学和谐,稳定有序的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提供制度和机制上的保证。

二、实施范围

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绩效工资考评组

组 长:袁忠海

副组长:李长友 吴康来 尹宗胜 谢正华

成 员:郝俊邦 杨家围 徐纯新 王克明 未文山 朱绵军 杨立胜 汪彩云

王守海 郭本良 柏文安 未 壮 张应宇 洪祖庆 王莉 王仲耀 下设办公室:尹宗胜(兼主任)

考评组负责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劳动绩效仲裁等相关事项。

四、具体实施方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按照县人社局、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按月打卡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发放范围:

(1)全体在编在岗在职教职工。

(2)无岗人员只享受月出勤奖,不享受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

(3)长期病假、事假人员,在病事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指连续病事假一个月以上)。

2、分配形式:

(1)、岗位保底性绩效工资:按核定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发放,但必须在完成岗位工作任务且出勤率达到85%以上才能享受。

(2)、岗位活动性绩效工资:按核定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发放,根

据个人的出勤率、岗位工作量和工作实效核定数额。

3、考勤津贴

按《寿县第一职业高中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做法】

4、岗位工作量课时津贴

(1)行管、教辅、工勤及行政岗位工作量(课时数):本办法确定的岗位工作量为计算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

①工勤人员:公物管理员(保管室)1人,周课时3节;卫生管理员2人(实训楼和砺志楼各1人),实训楼周课时3节,砺志楼周课时4节;男女生寝室管理员(指正式职工)各1人,周课时5节;电工1人,周课时6节(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不享受加班待遇);主办会计1人,周课时6节,会计报账员1人,周课时5节(会计双休日和节假日,不计加班,寒暑假有特殊任务,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视为加班);食堂饭卡管理员1人,周课时3节,记帐员1人,周课时3节(饭卡管理员及记帐员不能及时到位的,学生每反映一次,经核实扣1课时)。

②教辅人员:早操领操员1人,每出一次早操奖励1课时(由值班领导考勤记录。通常情况下由教官领操,不计课时);教学资料统计员1人,周课时3节;体育器材室保管员1名,周课时4节;生化室管理员1人,周课时2节;计算机室管理员3人,3课时/机房·周(学生上机时需交上机记录,否则扣1课时/周);物理、家电、电工和计算机装接管理员1名,4课时/周,(学生实训时,奖0.25课时/节,需提交实训记录,否则不计奖励课时);数控实训室管理员1名,5课时/周(开展实训时,需提交实训记录,否则扣1课时/周);机械陈列室、单片机室和电工电子室管理员1名,周课时3节(开展实训时,需提交实训记录,否则扣1课时/周);实训馆长1名,周课时1节;计算机房和校园网络维护人员1人,周课时3节;油印室1人,周课时3节;教材管理及发放1人,周课时2节。

③行管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杂志、报纸、邮件分发和接听电话等),周课时6节;考勤管理员1人(含每天映像上传、打印、日统计、周汇总、公示等),周课时5节;总务处工作人员1名,4节/周;招生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1人,周课时4节;计划生育专干1人,每季度课时3节;女生辅导员1人,周课时2节。行管人员双休日、节假日不另计加班。

④校财经审核小组成员3~5人,每次集中审核票据时记1课时/人;安全检查工作组,每次开展安全检查时记0.5课时/人。

⑤行政领导组:校长、副校长和其他成员周课时分别为教师平均工作量的

1.3、1.2、1.1倍。

(2)班主任岗位津贴:继续执行班主任三到位津贴制(早操0.5课时/次,早自习0.5课时/次,晚自习0.7课时/次,查寝室0.3课时/次)和《寿县一职高班主任工作条例》规定的奖惩制(浮动津贴)。班主任要圆满完成《寿县一职高班主任工作条例》规定的项目和各处室交给的任务,并由政教处牵头负责对班主

任期末考评。考评优秀的班主任,奖励150元/学期,优秀比例为学期班级数的20%;考评不合格的班级,浮动津贴减半发放。

(3)教研组由教务处负责划分,教研组长每周1课时,每组织一次公开课(含评议)奖励0.5课时。教研组长要圆满完成教学、教研、校本培训、教师培养、资料收整等各项工作任务。每次教研活动资料需报教务处备案,否则不计课时。教研组长由分管校长牵头,教务处负责成立考评组,分学期按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估。经考评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每缺1项扣除1课时津贴。

教研组组长每进行一次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或教学诊断等,奖励1课时津贴(必须按教务处统一安排和要求进行,同时需整理上交相关材料,由分管校长和教务处验收,确认质量合格后予以登记),参与集体教研活动的老师奖励0.5课时,无故缺勤的教师扣0.5课时。不按教务处要求开展教研活动或教研组长无故未组织教研活动的,扣教研组长1课时。

(4)全体教职工因工作需要从事确属本职工作以外的阶段性工作或专项工作增加的工作量,先向相关处室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由分管校长牵头成立考评组,考评后折合一定的工作量(课时)发给一定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5)升学班工作量补贴:升学班教师以教学工作量为基数,对口高考考试科目按每课时0.2系数增补。

(6)行政值班实行值周制,不另计课时,但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视为加班,每天补贴20元。

(7)其它工作量津贴:学校安排的出卷(含月考)每人每卷15元;阅卷(期中、期末及月考)每次阅卷及有试卷分析,补助15元。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工作的,加倍扣除其相关补助。

(8)晚自习课时津贴,按0.5标准课时计算。

(9)招生津贴:学校实行全员招生制度。每年7、8月份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各拿出300元/人,作为招生专项奖励津贴。

(10)跨课头课时:每跨1个,补助1课时/周。

(11) 加班课时量计算:

①每年暑期提前开学和升学班双休日有工作任务的,视为加班,工作量(课时数)执行课表和本办法规定的标准。

②加班工作量(课时)津贴为2倍标准课时。

5、常规教育教学奖励性津贴

(A)备课

(1)教师必须按课程标准要求认真备课,每节课前须认真撰写规范、合理、详实的教案。

(2)每周备课节数不低于课表实际规定的课时数(平行班同一科目除外)。

(3)由教务处组织检查,符合《寿县一职高教学常规管理细则》规定者,每节备课奖励2元津贴。

(4)每月评选15%以内优秀教案,每次奖励20元津贴。

(5)对不交送教学月查资料的,每次扣4课时津贴(履行了请假批准手续在事病假期间内不能按时交送的除外、可补检),其它按《寿县一职高教学常规管理细则》执行。

(B)作业

按《寿县一职高教学常规管理细则》的规定执行。

(C)计划、总结

每学期开学,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制定本学期教学计划,班主任须制定班主任计划,教研组应制定教研组计划,各类计划要求规范、合理、切实可行,学期初按时送检,每项计划奖励10元。学期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写好相关总结,按时交送,每项奖励10元。若不交计划和总结的,每缺一项扣除20元。

(D)教师在每学期教学常规检查或抽查有两次不合格的,扣除其该学期10课时津贴;两次以上的扣20课时津贴;因教学实绩差,学生严重不满意,不能胜任教学的,取消其工作岗位。

(E)教职工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参加年度考核属县级优秀的,每人一次性奖励100元(控制15%以内),校内优秀的奖励50元。

4、教育教研活动津贴

(1)每学期每位课任教师要承担至少一节校内公开课,每次奖励授课者1课时津贴;学校安排的校内公开课但个人不承担的教师,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2课时津贴;承担学校认可的校际公开课,每次奖励4课时津贴。在开展的校内公开课或校际公开课中,无故不参加听评课者(听课者要调好课,否则按旷课处理)每次扣1课时津贴。 (2)校长每周听评课不少于1节;分管教学副校长和教务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15节;教师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10节。由教务处负责检查听课记录,完不成规定听评节次的,每缺一节次扣除1课时津贴执行。

(3)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获奖者,按获奖级别与等次发给指导教师一

(4) 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教学业务管理部门等举办的竞赛、评选活动中获奖者(教育教学论文除外),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不累计)。具体如下表:

(5)承担学科课题研究、结题,通过专家组验收合格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省级及其以上课题奖课题组2000元,市级奖课题组1000元,县级奖课题组300元(从学校公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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