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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案

时间:2015-08-03   来源:说说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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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案(一):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

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发〔 2011 〕 n 号)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紧密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方向要积极、步骤要稳妥”的要求,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重点培育、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推动社会组织走出规范发展的路子,促进我省新的社会治理结构逐步形成,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循序渐进,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坚持去行政化、去垄断化的发展方向,加快推进民间化、自治化;坚持宽进严管,引入优胜劣汰竞争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发展,在发展中加强规范。

(三)总体目标。到2015 年,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数量稳步增长。社会组织数量每年增长1 。%以上,到2015 年,全省社会组织总量达到5 万个以上,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5 个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到每万人8 个以上,初步形成发展有序、门类齐全、层次多样、覆盖广泛的发展格局。质量显著提升。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组织整体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服务功能

更加完善。到2015 年,8 。%以上的社会组织具备现代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作用明显发挥。到2015 年,大部分社会组织能够承担政府转移、委托、授权的职能,能够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基本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等多样化的需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全面促进社会慈善、扶贫救助、经济服务、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生态环境、社会信用等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服务更加健全。社会组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逐步实现专业服务标准化,社会服务多样化,推进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建设,社会服务层次全面提升。监管逐步规范。在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同时,严格依法监管,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到2015 年,基本形成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党建保障有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保障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组织健全、机制创新、服务领先的社会组织党建模式。

二、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

(一)管理体制改革。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以外,2012 年7 月1 日起,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均改为业务指导单位,实现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自治化、市场化改革进程。放宽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申请成立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审查登记。指导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成立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案】

(二)分类登记办法改革。

1 .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放宽行业协会商会准入条件,允许一业多会,允许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允许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

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允许跨区域组建,允许合并和分拆组建,允许吸纳与本地商务合作紧密的外省区市在本地的同业经济组织为会员,允许吸纳港澳台人士在我省境内工商注册的企业(包括独资、合资)为会员,允许行业协会吸纳持有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为会员。制定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的实施意见。

2 ,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改革。降低登记条件,给予资金扶持,大力培育发展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2012 年6 月底前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

3 .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改革。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名称使用字号,探索将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从省下放至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鼓励和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扩大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支持群众、企业组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促进其加快发展,实现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级别化。2012 年6 月底前修订《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

4 .异地商会改革。登记范围从地级以上市扩大到县(市、区),登记管理权限从省下放至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允许异地商会在登记活动地域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2012 年6 月底前修订《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 。

5 .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改革。乡镇(街道)的社会组织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直接办理法人登记,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作为业务指导单位。达不到法人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申请非法人登记。以社区、村为活动范围的,实行备案制。2012 年6 月底前制定出台我省城乡基层社会组

织登记管理办法。

6 .涉外社会组织改革。加强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社会组织交流合作,明确社会组织外事活动准则,规范境内外社会组织的项目合作。推进港澳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举办养老机构和残疾人福利机构。适时出台我省涉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开展涉外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7 .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改革。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孵化培育、协调指导、集约服务、党建群团建设等方面的枢纽型功能作用。通过竞争培优体制,培育类型多样、具有品牌聚合效应和项目合作功能、发挥引领作用的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引导同类型、同性质、同行业、同领域的社会组织建立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实行协调指导、自律管理和自我服务。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分别由登记管理机关、政府相关业务指导单位引导成立,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领导机构负责人通过选举产生,秘书长为专职。2012 年6 月底前出台关于构建我省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

三、强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

(一)完善治理结构。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立。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机制。坚持非营利性原则,确保社会组织依照宗旨,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建立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制,增强诚信和守法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力。坚持公正性原则,公平公正提供服务,履行职能,规范各类服务收费、发牌认证、评比表彰、颁奖命名等活动。制订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自律,加强诚信建设,倡导合法经营,维【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案】

护市场秩序。加强公益慈善项目监管和公众监督,防止诈捐、强行摊派、收取“回扣”、滥用善款等行为。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与社会组织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吸纳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到社会组织工作。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推进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加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培训,建立健全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三)明确服务重.氛。围绕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和授权委托事项,积极培育服务品牌,提供公共产品和公益支持。指导行业协会等工商经济类组织突出行业自律、维护权益、反映诉求、扩大就业、促进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突出优质服务、满足教育培训、文化、群众医疗等需求;基金会等公益性组织突出扶危济困、慈善救助、捐资助学、生态环保;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和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突出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其他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特点,提高服务能力。

(四)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责任体系,倡导社会组织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正确引导企业和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及时向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反馈信息,积极为党委和政府决策献计献策。协助政府参与公共管理,参与协调劳资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建立社会组织应急处理机制,提高风险预警和应对公共危机能力。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和外事工作制度,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五)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社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案(二):社会组织创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组织创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省市县《社会管理创新工程项目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和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并要在创新管理上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将是我办社会组织管理的下一步工作的要点和重点。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我办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制定落实扶持政策,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影响力为目标,不断创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理念、方式、方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为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是:完善和创新服务型重点人口管理体系,制定三大扶持政策、加强四项基础建设,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一)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境外来华人员)服务管理 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管理规范、统一高效”的要求,联合公安机关建立村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建立以警务室为依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要做到办公场所、人员、经费、制度、档案五落实。建立“以证管人、以房管

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模式,健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和境外来华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双向管理协作机制。

(二)三大扶持政策

1、制定落实扶持政策,争取、落实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培育扶持公益慈善类、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大力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2、是建立社会组织健全专业培训、组织孵化、项目孵化、人才孵化、管理咨询等公共服务体系。对初创的社会公益慈善类组织,提供协调办公场地、活动设施、能力建设等服务,帮助其渡过初创困难期。

3、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支持社会组织为居民提供养老助残、慈善帮困、就业援助等服务。并将社会组织评估结果作为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三)四项基础建设

1、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社会组织评估机制。

2、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在建立社会组织培训基地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项目化管理与实施等内容的培训班。

3、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

4、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维护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

(一)研究制定《台侨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指导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

(二)开展服务调研,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社会服务年度目录。

(三)通过社会组织培训基地培育公益类社会组织3到5个、公益创投项目 10个左右;通过邀请专家开展培训活动,积极培育社会工作人才。

(四)联合组织部门、人社局加快推进各类社会组织与行政主管单位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主发展。

(五)成立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立不同层次的孵化基地,为社会组织解决资金、场地等问题。制定出社会组织考核评估制度,开展评选星级社会组织活动,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全县先进社会组织进行奖励。

(六)在适当的时机召开全州社会组织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动员大会。

四、时间安排

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分为研究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和全面推广四个阶段。

1、研究部署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召开工作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至2011年10月)。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具体方案,有序推进工作。认真梳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在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解决创新工作中突出问题等方面有所突破,形成相关政策措施。

3、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局属各部门、各股室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总结典型经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迎接市、县考评验收。

4、全面推广阶段 (2012年1月)。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深化完善,确保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适时召开全办创新工作推进会,形成工作意见推动全办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开展。

五、有关要求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案】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部门、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把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案】

社会的本质要求,作为解决社会问题、不断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的现实需要,切实把社会管理创新纳入全局工作,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务求工作落实。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艰巨的工作,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全力推进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开展,按期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整体工作有进展,重点工作有亮点,体制机制有创新,阶段性工作有成效”。【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案】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对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各部门、各股室要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四)培育典型,营造氛围。加强经验总结,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切实加大对社会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人人共享社会管理创新成果的良好氛围。

社会组织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是政府连接市场和社会的纽带,发展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是我国政府下一步的重要目标。创新社会管理上,有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优势;能缓和社会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能化解社会结构改变所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案(三):2016年社会组织发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和《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支持与促进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暂行办法>的通知》(筑委厅字〔2016〕173号)的要求,围绕《区社会组织发展三年规划(2016—2016)》,以成功申报我省唯一一家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和举办全国社会治理年会为契机,逐步构建我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保障体系,力争2016年培育和发展不少于40家围绕从事社区服务的、服务“民生十困”的、群众需求强烈的、政府部门职能尚未覆盖到位的社会组织,不断巩固我区社会治理工作成果。

二、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

以打造“四平台、四库”为重点,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突出发展重点,加大培育扶持,加强规范管理,强化保障措施。采取项目化方式推动各级各相关单位在全区社会组织建设参与社会治理中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共同推进和创新具有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模式。

(一)逐步扩大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认识范围。

1.一次讲座。在全区中心组学习中邀请社会治理方面的教授就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进行一次讲座。(4月中旬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2.一轮培训。在全区社会建设各相关部门、人民团体、各乡(镇)、社区主要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一轮围绕社会组织建设相关知识的培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对社会组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4月中旬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

3.长期宣传。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社会组织工作亮点的挖掘和宣传引导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的内部培训和学习,普及和引导正确的社会组织理论知识及观念。(长期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二)加强“四平台”建设。

1.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平台(见图1)。

在现有民政登记注册的基础上,摸排我区现有社会组织及社区组织数量及性质,按照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的联系、服务与指导,建立以人民团体及专业社会服务组织联合会为主体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基本实现对本区域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全覆盖。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及党建工作制度。完成第一批区“枢纽型”社会组织授权认定工作。(4月20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区委组织部)

2.改造提升社会组织孵化平台。

加快推进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升级改造及区社会组织服务园建设,加大引进、培育专业社会组织的速度,委托专业社会组织代管,实现2016年全年培育不少于10家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及30家社区社会组织。成立专业社会服务组织联合会,加大行业管理及自律。投入60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成长,为社会组织社会创新提供支持。(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3.建立社会组织信息沟通平台。

依托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立以社会组织为重点的区公益网络平台及新媒体平台,用于公益咨询、公益展示、公益推广,以及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工作动态的发布、宣传和沟通。(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4.建立志愿者及专业社工培养服务平台。

(1)建立区社工服务站,在创新蔚蓝服务社加挂区社工服务站的牌子,作为区专业社工队伍的枢纽及高校社工专业的实训基地,培育、带动更多的专业社工服务辐射全区。(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2)出台我区长期开展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培训计划,对通过社工人才全国职业水平考试的社区临聘人员或大学毕业生,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给予相关优惠条件。(4月15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3)做实区志愿者协会,完善志愿者登记、管理与激励机制,建立市民参与公益的便捷管道,支持志愿者的发动与组织工作逐步回归社会行动,构建“人人公益”志愿参与大格局。(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志愿者协会)

(三)加强“四库”建设。

1.建立公共服务项目库。

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充分挖掘、整理基层社会组织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积极培育和打造示范效应好、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社会公益服务项目;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围绕社区服务的、服务“民生十困”的、群众需求强烈的、政府部门职能尚未覆盖到位的服务方向,将政府职能转变中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进行项目打造。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逐步建立我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库,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展方向。(长期工作,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区民政局、区编委办)

2.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库。

建立区级社会组织信息库和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草根组织信息库,掌握其基本信息,具体内容包括社会组织名称、所在社区、成立方式、活动领域、活动人数、牵头人、联系方式等。对社会组织基础数据实行动态更新,及时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区民政局)

3.建立社工、志愿者数据库。

建立全区社工和志愿者数据库,对专业社工人才及志愿者的基本信息、专业特长等数据进行广泛收集、全面掌握,有效利用志愿者、专职社工及相关社会资源,为社会组织的工作开展提供人才支持。(5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团区委)

4.建立专家库。

依托高校资源及省内外社会建设领域专家团队的力量,推进我区社会建设课题研究、项目评审、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指导我区社会治理特别是社会组织建设工作。(4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

(四)建立健全政策措施。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特点,各牵头单位在5月中旬前制定或完善我区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

1.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建设三年规划及一年计划。(牵头单位:区委群工委)

2.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3.逐步推动社会组织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将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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