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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07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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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gzlss.gov.cn 第一篇_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

所属区:

所属单位社保编号: 所属单位名称:

说明:

表填写一式两份,社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各一份。打“﹡”项目为必填项。

属区、所属单位编号、所属单位名称由申报学校、街道(镇)或民政、残联部门填写。

籍所属区代码:000000.非本市440103.荔湾区440104.越秀区440105.海珠区440111. 白云区440112.

区440113.萝岗区440116.天河区440117 南沙区 440181.番禺区 440182.花都区440183.增城市

口性质代码:10.本市城镇 11.本市农村 20.外地城镇 21.外地农村 30.本市农场 31.外地农场 40.蓝印户口50.番禺城镇 51.番禺农村 60.花都城镇 61

农村70.增城城镇 71.增城农村 80.从化城镇 81.从化农村。

2013年10月1日起,新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社保卡(医保卡)发卡银行。

保机构将通过参保人填报的联系方式告知相关参保信息,请填报人准确填写联系方式。

及缴费须知:

请参保人应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要求资料,填写完整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就相应的参保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州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指定银行代为征收居民医保费,参保人需提供指定银行存折(或医保专用存折、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存折(医保卡)户主

证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格式填写申报表并签名确认,如参保人无其他书面变更,视为授权地税在其参保期间从该银行账户划扣居民医保费。

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保险年度。保险费按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次参保的于办理参保的次月征收,连续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人员(需续保认证人员除外)在新年度不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居民医疗保险关系

延续,并需要在每年8月4日至23日按原办法缴交居民医保费。

要暂停缴纳新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应在每年7月25日前申报暂停,否则其居民医疗保险关系将在新年度自动延续并征收居民医疗保险费

人未在当年7月25日前申报停保的,而新年度又没有缴费的将在新年度结束后自动停保。

人基本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及时到原参保登记机构办理更改。若个人身份变更,从下一年度按变更后身份标准征收居民医疗保险。

需查询缴费情况,可登录社会保险网站(

凭证说明:

保险卡将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享受医保待遇的唯一凭证。参保人于办理参保登记次月的19日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居民医疗

费缴费凭证,到参保登记受理部门领取医疗保险卡。领卡详细规定可在参保登记网点及广州劳动保障信息网(

保网(

位: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版本:2013年第一版 印刷:2013年9月

www.gzlss.gov.cn 第二篇_网上在线办理增减员业务操作指引

单位网上业务办理说明

第一部分:网上在线办理增减员业务操作指引

第二部分:网上申报社保新年度缴费工资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网上在线办理增减员业务操作指引

只有申办了“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办理社保业务资格”的单位(即CA用户)才能应用网上在线增减员功能,非CA用户单位均不予办理。凡需在网上在线办理增减员业务,CA用户须先登录成功。

一、登陆办法

登陆网址: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网上业务大厅。

网上登录方式:通过位于网上业务大厅内的“社会保险查询系统”下方的进行登录,录入PIN码成功后,进入操作页面后即可办理在线增减员业务。

二、网上在线增员操作办法

(一)网上在线增员操作步骤

1、成功登录后,点击页面左边的“网上增减员业务”栏目下的“网上在职增员”,进入“网上在职增员”页面;

2、若被增员的人员以前从未在广州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为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必须先录入人员身份证号码,该人的变更类型将被自动显示为“新参保”;若被增人员曾在广州市参加过社会保险,暂停了社会保险关系,录入该人的社保个人编号或身份证号码,该人的变更类型将被自动显示为“续保”;若被增人员曾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并领取过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金,录入此人的社保个人编号或身份证号码,该人的变更类型将被自动显示为“再投保”。

单位操作员根据被增人员的实际情况录入页面上其余项目信息(若用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的方框被置灰,表示此方框无须填写,而红色字体是为必录字项);

备注:单位在网上办理增员,若系统自动默认变动类型或出现提示时,请留意以下重点事项:

(1)正常参保的人员不能办理增员。若单位经办人录入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编号,检索到人员为正常参保状态,系统则会自动提示:“该人非停保状态,不能办理增员!” 并退出清屏;

(2)曾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现为暂停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参保,录入个人编号或身份证号码两者其中之一项,系统自动默认此人的变更类型置为“续保”;

(3)曾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领取过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金,个人参保状态为终止,有以下两种情况:A、单位若录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可以参保,系统就会自动默认此人的变更类型置

为“再投保”;B、单位若录入个人社保编号,系统将判断此人参保状态(终止参保),则系统会提示“该编号为终止状态,不允许办理增员,建议只录入身份证进行检索参保!”,并退出清屏;

3、个人基本信息填录完毕后,点击页面上的“保存”按钮,页面会自动弹出一个小窗口提示:“该人参加险种与本单位参加险种一致,如只参工伤标志“是”除外,单位参加险种请留意本页面,确认继续参保请点击“确定”,退出请点击“取消”。

若选择“确定”,系统将保存人员增员时所填录的基本信息,并同时弹出提示指引操作人员前往“增减员业务复核处理(单位操作)”页面为增员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做复核检查;

若选择“取消”,系统则不保存此人增员时所填录的基本信息;

4、若还要为其他人办理增员,待上一步按“确定”按纽后,则页面会自动弹出一个提示小窗口:录入成功,需到“增减员复核处理(单位操作)”复核后才能成功,社保部门方可检索审核确认,要先复核再录入下一增员,请点击“确定”,如继续录入完毕后再统一复核,请点击“取消”;

(1)点击“确定”按纽,系统将自动返回到“增减员复核处理(单位操作)”页面;

(2)点击“取消”按钮,系统将自动返回到“网上在职增员”页面,则操作人员可重复上述步骤继续为其他人办理增员,所有人员增员录入完毕后,进入“增减员业务复核处理(单位操作)”页面为所增的人员进行统一复核;

(3)复核结果查看请点击页面左边的“增减员日志查看”菜单。进入“增减员日志查看”页面,查看日志列表中某人增员记录在目前的“单位复核状态”;

5、“增减员业务复核处理(单位操作)”页面解释:

该页面列出了已保存但未在网上进行复核的所有增减员人员的记录。操作步骤:

(1)先在增减员人员的记录列表中的【选择框】内打“√”来选中被确认为个人基本信息填录无误的增员人员;如需要修改可点击“修改”后进入增员页面修改。

(2)再按【提交】按钮,即可完成增员的复核;

(3)网上某人的增员记录被复核后,增员时所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将不允许再在网上进行修改,若要修改,请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4)每次提交操作只能提交当前页面内被选中的人员记录,位于其他页面的人员记录的提交须点击“下一页”或“上一页”或“首页”或“尾页”的箭头翻到相应页面方可提交。

6、所有增员人员的记录经单位网上复核后,请等待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审核,无须再寄送任何纸质资料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部门。

7、社保审核结果的查看请点击页面左边的“增减员日志查看”进入“增减员日志查看”页面,查看日志列表中某人增员记录在目前的“社保处理状态”。

8、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网上增员业务审核通过后,次月可进入“相关报表下载”菜单,下载上月“征收核定单”“在职变动表”“补收明细表”等业务表单。

(二)功能说明

1、“网上在职增员”页面的“清空”按钮可用来将页面填录的所有信息全部清除;

2、在“增减员业务复核处理(单位操作)”和“增减员日志查看”页面上方可通过先输入个人编号、身份证号码、姓名、业务类型、操作时间、增减类别(在“增减员日志查看”页面)等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信息,再点击“查询”按钮来查询出某个人或某类人的增减员记录;

3、在“增减员业务复核处理(单位操作)”页面内,若要修改列表中某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请点击【修改】按钮,页面将会自动返回到“网上在职增员修改”页面,此时即可对需修改项目的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即可修改成功并重新返回到“增减员业务复核处理(单位操作)”页面;

4、在“增减员业务复核处理(单位操作)”页面的下方,有一个【本页全选/取消全选】的功能框,若在该框内打了“√”,则本页面列出的所有人员都会被选中,若把该框内的“√”取消掉,本页面选中的所有人员都会被取消;

5、在“增减员业务复核处理(单位操作)”页面内,若要删除列表中某人的增员记录,请直接点击此人记录后的【删除】按

www.gzlss.gov.cn 第三篇_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2014版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

所属区:

填表说明:

1、本表填写一式两份,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各一份。打“﹡”项目为必填项。

2、所属区、所属单位编号、所属单位名称由申报学校、街道(镇)或民政、残联部门填写。 3、户籍所属区代码:000000.非本市440103.荔湾区440104.越秀区440105.海珠区440111. 白云区440112. 黄埔区440113.萝岗区440116.天河区440117 南沙区 440181.番禺区 440182.花都区440183.增城市

4、户口性质代码:10.本市城镇 11.本市农村 20.外地城镇 21.外地农村 30.本市农场 31.外地农场 40.蓝印户口50. 番禺城镇 51.番禺农村 60.花都城镇 61.花都农村70.增城城镇 71.增城农村 80.从化城镇 81.从化农村。

5、2014年7月1日起,新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社保卡发卡银行,已有社保卡的人员不用选择。社保卡发卡银行为: 光大银行、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8家银行。

参保及缴费须知:

1、申请参保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要求资料,填写完整的《申报表》等相关

材料,就相应的参 保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广州市医保局委托指定银行代为征收居民医保费,参保人需提供指定银行存折(银行卡)原件

和复印件、存折(银 行卡)户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格式填写申报表并签名确认,如参保人无其他书面变更,视为授权在其参保期间从该银行账户划扣居民医保费。

3、201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为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保险费按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

缴纳,一经缴纳, 不予退还。

4、2014年7月办理参保登记的,于次月征收,缴费到账的次月开始享受待遇;2014年8-11月办

理参保登记的,于 当月征收,缴费到账的次月开始享受待遇,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不办理参保登记和划扣居民医保费。

5、需要暂停缴纳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应在2014年11月25日前申报暂停,

否则其居民医疗保 险关系将在新年度自动延续并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连续两个年度未缴费的,将自动停保。

6、个人基本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及时到原参保登记机构办理更改。若个人身份变更,从下一年度按

变更后身份标准征 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7、如需查询缴费情况,可登录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

12333。

就医凭证说明:

社保卡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享受医保待遇的凭证。参保人于办理参保缴

费次月的25日后,由各社保卡服务银行通知参保人员到其指定网点领取(具体网点请登录广州医保管理网查询,网址:

制表单位: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版本:2014年第一版 印刷:2014年6月

www.gzlss.gov.cn 第四篇_《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办理指南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办理指南

?

一、受理条件(范围)

1、工种须符合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

2、男年龄满55周岁、女年龄满45周岁;

3、1998年6月30日(含本日)前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www.gzlss.gov.cn】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职工档案》;

2、《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

3、《职工劳动手册》及参加养老保险的资料记录;

4、如档案材料中未包含如下资料的,必须补充提供:转正定级表、调资升级表、工种变动单、劳保卡、体检表、工资表、车间或班组花名册、履历表、职工登记表、工作证件、劳动合同、工种登记卡类等,或其它可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有效原始资料;

5、送审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三、办理时限

受理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论。

四、收费标准

本服务事项不收费。

五、办理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

(二)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四)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薪【1999】114号);

(五)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2】136号);

(六)劳动保障部有关各行业工种目录;

(七)《关于进一步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养【2003】1号)。

六、办理程序

在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前3个月,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在职职工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

2、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

3、市属单位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区属单位由区劳动部门受理、初审并加具意见后,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无档案管理权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由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向职工档案所在区劳动部门提出申办申请,并由职工档案所在区劳动部门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4、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对资料不全的,劳动行政部门发出补充资料通知书,由单位或职工补充有关原始资料。单位或职工补充资料后,劳动行政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5、经批准同意提前退休后,单位(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到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员手续、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二)失业人员:

1、失业人员向户口所在区劳动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失业证》及《劳动手册》,填写《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

2、 区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审,审核同意后报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市劳动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3、对资料不全的,劳动行政部门发出补充资料通知书,由失业人员或原企业补充有关原始资料。补充资料后, 劳动行政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4、经批准同意提前退休后,由区劳动行政部门到失业人员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七、领件须知

申办后当事人应持受理回执按规定时间到原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领件时请仔细检查、核对有关的材料。

八、市劳动行政受理部门

广州市社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65号九楼 邮编:510045

咨询电话:83560560

网址: HYPERLINK "

《因病提前退休审批》办理指南

?

一、受理条件(范围)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1998年6月30日(含本日)前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3、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职工劳动手册》及参加养老保险的资料记录;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一份);

3、《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

4、送审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三、办理时限

受理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论。

四、收费标准

本服务事项不收费。

五、办理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3、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薪[1999]114号);

4、《印发<广州市关于职工伤病的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府【1988】90号);

5、《关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鉴定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穗劳福[1998]3号)。

六、办理程序:

(一)在职职工

1、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企业填写《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企业主管部门加具审核意见后,向劳动保障部门申办因病提前退休审批手续;

2、经批准同意因病提前退休的,由企业到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减员、核发养老待遇手续。因病退职人员的生活费在未达到因病提前退休的规定年龄前不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二)失业人员:

1、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失业人员向其户口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审批;(须提供《广州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三份)

2、经批准同意因病提前退休的, 由户籍所在区退管机构到失业人员最后参保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发养老待遇手续。因病退职人员的生活费在未达到因病提前退休的规定年龄前不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七、领件须知

申办后当事人应持受理回执按规定时间到原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领件时请仔细检查、核对有关的材料。

八、市劳动行政受理部门

广州市社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65号邮编:510045

咨询电话:83560560

网址: HYPERLINK "

《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办理指南

?

一、受理条件(范围)

1、已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原为本市城镇户口的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转制固定工,以及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转制的工勤人员。

2、离法定退休年龄3个月以内。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下称《劳动手册》);

2、《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一式三份、下称《工龄审核表》);

3、职工档案;

4、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资料;

5、送审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三、办理程序

1、市属单位在职人员:用人单位携带上述所需提供的资料,直接到市劳动行政部门办理职工连续工龄确认。

2、区属单位在职人员,没有职工档案管理职能的外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在职人员,由职工户籍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受理。

3、失业人员:本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有效失业证到其户口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由区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职工档案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后送市劳动行政部门复核。

四、办理时限

受理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论。

五、收费标准

本服务事项不收费。

六、办理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2、《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1998年10月15日

3、《广东省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粤府[1993]83号)

4、市劳动局《关于核定职工连续工龄的通知》(穗劳险字[1994]013号);

5、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广州市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穗社保[1999]12号);

6、国家、省、市各时期的工龄政策。

七、领件须知

申办后用人单位应凭受理回执按规定时间到原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领件时请仔细检查、核对有关的资料。

八、市劳动行政受理部门

广州市社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65号邮编:510045

咨询电话:83560560

网址: HYPERLINK "

www.gzlss.gov.cn 第五篇_1-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2014.9)

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所属区:

填表说明

1.本表填写一式两联(复写),第一联交业务受理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参保人留存。打“﹡”项目为必填项。 2.所属区、所属单位编号、所属单位名称由申报学校、街道(镇)或民政、残联部门填写。

3.户籍所属区代码:000000非本市;440103荔湾区;440104越秀区;440105海珠区;440111白云区;440112 黄埔区;440113萝岗区;440116天河区;440117南沙区;440181番禺区;440182花都区;440183增城市。 4.户口性质代码:10本市城镇;11本市农村;20外地城镇;21外地农村;30本市农场;31外地农场;40蓝印户口;50番禺城镇;51番禺农村;60花都城镇;61花都农村;70增城城镇;71增城农村;80从化城镇;81从化农村。

5.从2014年7月1日起,新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社保卡发卡银行,已有社保卡的人员不用选择。社保卡发卡银行为:光大银行、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8家银行。

参保及缴费须知

1.申请参保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要求资料,填写完整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到相应的参保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广州市医保局委托指定银行代为征收居民医保费,参保人需提供指定银行存折(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存折(银行卡)户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格式填写申报表并签名确认,如参保人无其他书面变更,视为授权在其参保期间从该银行账户划扣居民医保费。

3.居民医保费按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4.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不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和划扣居民医保费。

5.个人基本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及时到原参保登记机构办理更改。若个人身份变更,从下一年度按变更后身份标准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6.如需查询缴费情况,可登录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

就医凭证说明

社保卡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享受医保待遇的凭证。新参保人员在缴费成功的次月25日后可到社保卡制卡银行指定网点领取社保卡。具体领卡时间和领卡地址可咨询制卡银行。

制表单位: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版本:2014年第三版 印刷:2014年9月

www.gzlss.gov.cn 第六篇_广州市退休业务办理流程

广州市退休业务办理流程 一、办理程序

1.退休人出生月份当月社保缴费后办理减员;

2.退休人出生月份当月减员后办理退休核定;

3.地税办理缴交过渡性一次性医保;

4.办理退管关系街区转移手续。

二、办理所需材料:

(一)、地税减员需提交的资料(退休人减员时间为出生月份当月社保缴费后办理,当月同时办理退休手续):

1.填报《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一);

2.填报《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二份(附件二);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审查后退回);

4. 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出具减员的证明;

5.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市场办理退休的书面通知。

(二)、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核定需提交的资料:(退休人减员时间为出生月份当月社保缴费后办理,当月同时办理退休手续)

1.填报《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二份(参保单位填写签章);

2.《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三,参保单位填写签章);

3.退休人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A4纸复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A4纸复印);

4.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5.《广州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银行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四,参保单位签章);

6.提供本市开户的工行、农行、建行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原件及印有帐号的页面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正反面A4纸复印件和银行卡开卡申请表(原件及A4纸复印件),若申请异地银行账户发放,请提供本人异地邮政储蓄存折原件及印有帐号的页面复印件;

7.已审核视同工龄的原固定工,还需提供《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8.已审核早期离开国有企业工龄的原固定工,还需提供《早期离开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9.已办理趸缴的参保人,还需提供相关审批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0.如有社保基金转入的,提供已转入的相关材料(如:养老保险转入缴费历史、转入确认材料);

11.有高级工程师证(国家承认)的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军转干部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及复印件;

13.相片八张(办理退休证及相关表格用);

14.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市场办理退休的书面申请;

15.专户:另外需要提供社保登记证原件。

16.职工在办理完成退休手续后,必须把《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批表》或《离开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归档。

三、地税缴交过渡性医保材料

(一)、申报时间

办理退休手续当月内申请办理,如超时办理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二)、办理所需材料

1.SF089 《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五);

如属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女性满40岁,男性满50岁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需提交SF086《失业再就业人员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审批表》一式二份(附件六);

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4.参保人员个人医疗缴费历史数据的纸质资料(个人缴费历史);

5.本人出具委托南方人才办理一次性缴纳过渡医疗保险的书面申请(专户单位投保的不用提供);

6.如在省属单位办理退休的还要填写《省属单位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申报表》(附件七,参保单位填写签章)。

四、办理退管关系街区转移

(一)、申请移交社会化管理批文程序

首先,到地税部门缴纳退休人员过渡性医疗保险。

其次,市属企业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市退管办提交《关于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请示》(附件八)及以下材料(省属企业向省劳动保障厅退管处申请,区、县级市属企业向企业所属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批文):

1、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的《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审批表》、地税局或银行划帐托收单(复印件)。

2、《关于原企业福利待遇问题的承诺书》(附件九,企业向市退管办作承诺,移交人员因原企业福利待遇方面引起纠纷由原企业负责解决)一份。

3、《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议书》(附件十,移交后原企业统筹项目外福利待遇等方面如何处理的协议。企业、企业工会、退休职工,三方协议盖章签名,无工会组织应当注明。协议书一式四份,市退管办、企业、退休职工、个人档案各一份)。

4、转制、关闭、破产单位须提供企业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复印件)。

企业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市退管办同意移交复函后,领取移交所需表格样板和退休职工管理手册。

(二)、办理移交手续

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区、县级市退管办办理移交手续(国外、市外定居的按单位所在区移交),并提交如下材料:

1、《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附件十一)一式五份(按户口所在地址分区、县级市街道做表及excel格式做3.5寸盘,备注栏注明属哪类特殊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伤残、孤寡、独居、精神病、伤残、80岁以上高龄、特困、重病、军转干部、退役军人、市外、境外定居地方、工种退休或病退)。【www.gzlss.gov.cn】

2、移交批文或复函(复印件一份)。

3、《广州市退休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附件十二)一式三份(单位意见栏注明房改时间、地点、面积、以及军转干部在原单位生活补贴发放起止时间,并加盖单位章,贴好相片)。

4、《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附件十三,一式两份,企业与区退管办签订)。

5、缴纳3000元/人退管活动资金(特殊人员每人加缴10.5万元的安置费)

6、移交人员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7、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的《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8、《关于原企业福利待遇问题的承诺书》(附件九,企业向市退管办作承诺,移交人员因原企业福利待遇方面引起纠纷由原企业负责解决)两份。

9、《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议书》(附件十,移交后原企业统筹项目外福利待遇等方面如何处理的协议。企业、企业工会、退休职工,三方协议盖章签名,无工会组织应当注明。协议书一式四份,区退管办、企业、退休职工、个人档案各一份)。

10、移交人员档案[档案袋规格:长34cm、宽24.5cm、厚(折叠部分)2.5cm],填写《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转移档案材料清单》(附件十四),《档案移交明细表》(附件十五)一式三份(分街道填写)。

11、为发放慰问金每个人准备养老存折复印件一份,姓名页,写上原单位名称。

12、特殊人员需填写《特殊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十六)一式二份,《特殊人员承诺书》(附件十

七)一式三份。【www.gzlss.gov.cn】

13、建国前老工人、军转干部、异地就医人员须将《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生活困难补贴审批表》、《广州市军转干部领取生活补贴资格确认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放入档案,并注明补贴在原企业发放起止时间。

14、退休职工管理手册(贴相片)盖印。(盖区、县级市退管办业务章)。

(三)、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凭区、县级市退管办盖章后的《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和市退管办复函的复印件,于当月到社保基金中心办理退休人员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所属街道党工委。

各区退管办联系电话:

越秀区退管办:83807386 海珠区退管办:89222621 荔湾区退管办:81034792

天河区退管办:87514071 白云区退管办:26091970 黄埔区退管办:82293992

开发区退管办:82111071 南沙区退管办:84985421 花都区退管办:86969335

番禺区退管办:84692958 增城市退管办:82652199 从化市退管办:87965460

退管表格下载网址:

五、退休死亡待遇申领

(一)、单位经办人员申办

1、《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两份(附件二)。

2、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死亡的,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死亡证明。外文证明须公证处公证出具中文版。

3、亲属申请一次性供养救济费的,按不同的供养对象提供如下资料:

(1)供养配偶

A、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证明。

B、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生活来源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社区居委会证明

(2)供养子女

A、未满16周岁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B、满16周岁后仍在读高中或职中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在读学校证明。

C、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证明。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1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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