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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比例

时间:2018-02-07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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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比例 第一篇_关于投标保证金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函的规定承担绝对付款责任。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文件。银行保函的当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银行开立保证书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证书并凭以向 银行索偿的一方)、担保人(保函的开立人)。

银行保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简称L/G)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它有以下两个特点:

1. 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2.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

银行保函业务中涉及到的主要当事人有三个:委托人(Principal)、受益人(Beneficiary)和担保人(Guarantor),此外,往往还有反担保人、通知行及保兑行等。这些当事人之间形成了一环扣一环的合同关系,它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下:

1、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基于彼此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权利义务关系。此合同是它们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相对于保函协议书和保函而言是主合同,他是其他两个合同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如果此合同的内容不全面,会给银行的担保义务带来风险。因而银行在接受担保申请时,应要求委托人提供他与受益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2、委托人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双方签订的《保函委托书》而产生的委托担保关系。《保函委托书》中应对担保债务的内容、数额、担保种类、保证金的交存、手续费的收取、银行开立保函的条件、时间、担保期间、双方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解除等内容予以详细约定,以明确委托人与银行的权利义务。《保函委托书》是银行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及履行保证责任后向其追偿的凭证。因此,银行在接到委托人的担保申请后,要对委托人的资信、债务及担保的内容和经营风险进行认真的评估审查,以最大限度降低自身风险。

3、担保银行和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保函而产生的保证关系。保函是一种单务合同,受益人可以以此享有要求银行偿付债务的权利。在大多数情况下,保函一经开立,银行就要直接承担保证责任。

依保函的性质不同,可分为从属性保函和见索即付保函。见索即付保函是指对由银行出具的,书面形式表示在受益人交来符合保函条款的索赔书或保函中规定的其它条件时,承担无条件的付款责任。

保兑支票也叫保付支票,实际操作中不是恒常用

付款银行应发票人或受款人的请求,在支票上记载“保付”或“照付”字样的支票。支票受款人取得支票后往往并不立即向付款银行提现,但为确定支票付款的真实性,或为增强支票的流通能力,就将支票转往付款银行,请求保付。支票一经付款银行保付,付款责任就由保付银行承担,发票人和背书人等均不再负责任。这种支票与银行本票性质基本相同。同时,银行保付的支票金额必须在存款余额或透支限额以内,如有超过,法院将对保付银行处以罚款。此外,银行在保付支票的同时,应将支票所载金额由存款帐户内划出,转入保付帐户,以保证能按约付款。

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

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具有如下特点:

1)适用范围广。 银行汇票是目前异地结算中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仅适用于在银行开户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而且适用于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凡是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在异地进行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活动及债权债务的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汇票。并且银行汇票既可以用于转帐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

2)票随人走,钱货两清。

实行银行汇票结算,购货单位交款,银行开票,票随人走;购货单位购货给票,销售单位验票发货,一手交票,一手交货;银行见票付款,这样可以减少结算环节,缩短结算资金在途时间,方便购销活动。

3)信用度高,安全可靠。

银行汇票是银行在收到汇款人款项后签发的支付凭证,因而具有较高的信誉,银行保证支付,收款人持有票据,可以安全及时地到银行支取款项。而且,银行内部有一套严密的处理程序和防范措施,只要汇款人和银行认真按照汇票结算的规定办理,汇款就能保证安全。一旦汇票丢失,如果确属现金汇票,汇款人可以向银行办理挂失,填明收款单位和个人,银行可以协助防止款项被他人冒领。

银行汇票

4)使用灵活,适应性强。

实行银行汇票结算,持票人可以将汇票背书转让给销货单位,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分次支取或转让,另外还可以使用信汇、电汇或重新办理汇票转汇款项,因而有利于购货单位在市场上灵活地采购物资。

5)结算准确,余款自动退回。

一般来讲,购货单位很难准确信定具体购货金额,因而出现汇多用少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在有些情况下,多余款项往往长时间得不到清算从而给购货单位带来不便和损失。而使用银行汇票结算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单位持银行汇票购货,凡在汇票的汇款金额之内的,可根据实际采购金额办理支付,多余款项将由银行自动退回。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交易尾欠的发生。

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临时存款帐户的客户,需要支用工资、差旅费、备用金等均可以使用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在银行开立可以使用现金收付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对符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现金支票,委托开户银行支付现金。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现金支票只能在出票人开户银行支取现金。现金支票是一种最基本的支付结算业务品种。

合理低价中标法适合哪类工程

是指在技术标评审通过的前提下,总报价最低为最终中标人。含义包括:①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投标中标的前提条件;②经过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这是评标定标的核心;③投标价格应处于不低于自身成本的范围之内,这是为了制止不正当竞争、垄断和倾销的作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目前我国采用这种评标方法。这种方法可以适用于任何工程,但必须是图纸资料等齐全

《招标投标法》第41条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从此条款,可以看出,主要的评标办法,是(1)综合评标法;(2)最低评标价法。

一、综合评标法:( 俗称“打分法” )

特点:把涉及到的招标人各种资格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条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数值,总分为100分。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给出分数值,最后,汇总比较,取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

评标时的各个评委独立打分,互相不商讨;最后汇总分数。

优点:

1,比较容易制定具体项目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评标时,评委容易对照标准“打分”;

要点:

1,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事先列出需要考评的具体项目和指标以及分数值;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来制定评标标准,不得擅自修改;比如,价格分占30--60%的比例,不能改变超出范围。

3,分数值的标准不宜太笼统。不可以制定“价格分”为40分,而没有细则;要说明个各投标人的具体分数值如何计算;还应细分每一项的指标,包括“技术分30分”包括那些考核指标,如何计算给分或者扣分的标准办法。

难点:

1,难于细致制定评分标准,精确到每一个分数值;

2,难于找出制定技术和价格等标准分值之间的平衡关系;

3,难于事先制定并且公布具体计算的“基准价格”等参数和计算办法;特别是在目前不正当竞争行为比较多的情况下,容易被个别的投标人或者评委人为地破坏;

投标保证金比例 第二篇_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几个问题和改进建议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几个问题和改进建议

目前,在我国,凡是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都借鉴了国际惯例,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如果投标人违规(主要指的是,开标后撤销投标;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不能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函这三种情况),投标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大量的实践表明,投标保证金制度的设立,不仅仅保护了招标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措施,保证了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投标人受到惩罚的情形很少见,比例很低。

我国现行的投标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在机电设备类别的国际或国内招标中,要求提交不少于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并且其有效期应该比投标有效期多30天;另一种是在土建工程类别的招标中,要求提交不超过2%(最多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设立体现了3个原则: 第一,是公平且对等。作为中介组织的招标公司,既要求招标人提交招标保证金(预计招标金额的2%),也要求投标人提交2%的投标保证金。如果发生违规导致罚款,则2%是这样分配的:1%给招标公司;1%给招标人(或者中标人)。第二,是经济措施保证,不仅仅限制了那些没有经济实力的潜在投标人,而且对违规行为明确了经济惩罚的措施;第三,是数量适当,既要起到保证作用,又不至于过多增加投标人的负担。原外经贸部国际招标范本中的前附表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为2%,最高不超过5%,实际上,现行招标文件按很少有要求提交超过2%的保证金。

本文主要探讨在机电设备的国际和国内招标中,如何进一步完善投标保证金涉及到的几个问题。

一、投标保证金究竟应该有哪几种形式?

在原外经贸部制定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范本》2002年版中,规定“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为银行保函、汇款、信用证和支票”。注意;这个规定适用于国外供应商和国内厂家两种情形。我们分析一下:

1、现金。由于现在国际流通货币和国内尚不能自由兑换的现实,收取现金仍只限于国内投标的人民币情形。

2、支票。国内供应商提交的本地支票或者有票据交换规定的支票,应视为可行;国外投标商如果提交美元支票(包括香港地区提交的港币支票),其兑现手续恐怕不简单,招标人最好不要接受这种方式。

3、汇款。国外汇款不仅仅占压投标人的资金,而且退还该保证金时,还要向外汇管理部门报告,手续比较繁琐,时间难免耽搁。国内汇款(或者汇票)方式,也是常见的,优点是比开具银行保函省事省时,缺点也是占压资金。

4、信用证。这里指的不是一般外贸交易中凭装运单据付款的信用证,而是一种“备用信用证”。这种信用证由开出行开出,通知行告知受益人。它与银行保函有相似之处,也有差别。

以上几种形式,都相当于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一定数量的投标押金。

5、银行保函。现在大多数投标采用的流行方式。一般是由国外投标方的开户行开出, 有的直接开给招标公司,原件交投标方,随着投标一览表密封递交;

有的通过中国银行(比如天津分行)或者其他在中国境内(比如天津地区)设立的其他外资银行转交。其到达时间往往比开标时间稍早1-2天。其优点:银行转交时候已经审查过对方的密押,保函肯定是真的,有效的。缺点:保函涉及金额知道的人增多,泄露的可能性加大,投标保证金不应该正好2%,应该多一些;此外,取保函时,通知行有少许费用,按理是投标方承担的。招标公司急着要取,就得先垫付。

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投标方的部分资金在开户行的帐面上冻结。银行担保,实际并不是担保承担投标方的违规罚款,而是担保“见索即付”―――一旦招标公司出具投标人违规的通知,银行保证从投标人的帐面上划出承诺的金额给招标公司。所以,这仍然是投标人担保的另一种形式。相当于投标押金有中间人―――银行保管。银行以自己的信誉担保,让双方都相信和放心。

因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最好这样要求:

国内投标的,除现金外,可以用支票、汇款或者银行保函;

国外投标的,可以用银行保函,汇款以及招标公司接受的其他方式。

二、投标保证金要不要规定与投标货币相同的币种。

现行的招标文件,往往只要求投标保证金不得少于投标总价的2%,而没有币种的要求。当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货币应为美元时,日本国别的投标方往往响应美元报价(可能注明美元与日元的对换率),而投标保函仍然是日元;欧洲国家采用保函的币种的是欧元。可以理解,他们当然习惯自己国别的流通货币。

因为我们计算保证金数值满足不满足要求时,统一采用中国银行公布的开标当日汇率,以其卖出价来计算。如果遇到欧元和日元在一个月内变化剧烈的情况,就可能影响到对投标保证金的评价。

笔者认为,最好不要限制投标币种。让投标方自由选择对自己最方便的本国本地区货币,充分发掘竞争潜力。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货币一致。尽量减少投标时过多考虑汇率风险问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考虑购买远期外汇来减少风险。

三、要不要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真实有效性。

这个问题主要针对那些招标项目较小,或者人们认为可以很快定标的招标活动中。对以汇票、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方,人们往往只注意那些可能中标的投标方,看其保证金是否有问题;对于可能落标的投标方 ,往往认为无关紧要,支票不去入帐,汇票不去办理,省了不少事,将来一退原件就万事大吉。笔者以为,这种态度和认识不正确。这就等于只要交了某种形式的投标保证,不管事实如何,都算成合格,把所有投标方放在同一水平比较,失去了招标评标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在我国各行各业中存在的问题那么多,你怎么能保证投标保证金没有人弄虚作假?几年前,笔者参加天津开发区一次招标,30多家单位投标。财务人员一一核对,发现有一家投标支票是假的,该投标人实际是一家北京公司天津办事处,没有财权。我们立即通知其废标。当然,已经开出的收据如何处理,也是个麻烦事,还有一些善后工作。而且,如果今天不严格要求,他们会以为招

标公司的工作马马虎虎,就那么回事。下次,也许轮到该公司中标希望很大,可是投标保证金方面有问题。他们会不会讲,上次也是这样的,没有人提出呀„„。

四、如何审查银行的投标保函

为了使银行保函真正起到保证作用,对保函的格式和内容的审查是十分重要的,是评标阶段的初步审查和商务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笔者多年的体会,审查15项要点如下,其中有▲的为重点,不可含糊:

1)开出保函银行的名称。注意:国内的保函不可以只是最后盖章。

2)▲银行的的保函号,开出日期。便于联系和查对。【投标保证金比例】

3)银行的地址、电话和传真。便于联系。国内的保函有时不提供,很难联系。

4)▲受益人(通过中国银行转)或者直接开给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注意:不是开给最终用户。

5)▲申请人的名称等等。

6)▲针对的招标编号、包号。注意:如果是一个招标编号,多个包同时招标开标,最好每个包开具一个保函,并于该包投标一览表一起单独密封的。否则,万一遇到某一个包投标不足三家,不能开标,就麻烦了。按包单独开保函,遇到某个包评标进度比其他包慢时,退回回保函比较方便,只影响某一个包。

7)▲承诺担保的金额币种和数值。注意:一般不写投标价的2% ,而写出具体数值,往往是最高数值。应该有大写和小写。至于符合不符合2%,由评标人员计算。

8)▲承诺“见索即付”,即见到招标公司书面通知,指出该投标人违规的事实,即将保证的金额支付给招标公司。除此之外,不能再要求其他。

9)▲指明违规的情况包括以下3种情况:

投标人开标后撤销投标;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予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签订合同后,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函;

注意:如果招标文件明确不要履约保函的,可以不写最后一条违规的内容要求。否则,减少承诺都意味着担保不完全。

10)保函自开标之日起生效。

注意:保函不是自开出之日起生效,那样的有效期缩短。

11)▲保函的总有效期是XXX天。

注意:保函的有效期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多30天。如招标文件有效期要求90天,则保函的有效期应当是自开标之日起120天。有的保函写明自x月x日(即开标日)至x月x日本保函有效。(日历日120天),也是符合要求的。 有时,个别保函指定的期满日期理解和计算错误,相当于有效期缩短成为30天。这种不合格现象应当避免。

12)如果招标方需要,投标方同意,告知银行后,本保函可以延长有效期。

13)保函不应该写上其他容易引起争议和纠纷的问题。如:“如发生争议,本保函受x国家或者x地区法院解释或者管辖”等等。招标人要的是对投标的保证和担保,不可能为一个保函去外地打官司,这样的写法,只能添加对投标人的诚意的怀疑。往往是银行个别人的画蛇添足。

14)▲出具银行保函的经办人姓名、职务(印刷体)和签字。

注意:如果只有签字,无论中外都难以辨认,还原姓名,难以联系。

15)▲盖章。

注意:国外银行保函的有效性取决于授权人的签字;国内保函有效性多取决于公章。比较完整的要求是签字加盖公章。此外,按照国家担保法规定,出具担保的应为法人。各地各银行如何规定,我们难以弄清楚。有的银行设有保函

专用章;有的是分行一级出具,比较可信。有的是储蓄所信用社出具,级别显然差了一些。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本人经历和听到的,有以下几种情况,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人们的看法也不一致,特此提出,抛砖引玉,希望引起讨论。

1)投标是否一定要保证金,有没有其他形式?

有的地区,对于那些短时间内可能重复招标的项目,如某些政府采购、某些建筑工程,试行在有形市场内缴纳注册费的办法,省去了已经列入投标商名录的投标人反复缴纳保证金又退还保证金的麻烦。万一投标商违规,可以扣除其注册费,还可以在相关的网站上曝光。

还有的公司(如中国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特别针对招标投标问题开展服务业务,认为,比单纯向招标方提交投标保证金有优势。

这些方法试行的效果怎样?是否得到招标人、投标人和政府监督部门的肯定?

什么情况下,类似的其他方式可行?要不要有统一规定?

2)投标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的审查是否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结论?有没有细微地方允许投标人解释和澄清的地方?

比如,银行保函的受益人没有写成招标公司,而是写成了最终用户――业主。有人认为,这种保函不合格。笔者以为,结论似乎有些武断。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招投标活动中,最终用户(业主)叫作“招标人”,招标公司叫作“招标代理机构”。言外之意,招标人是真正的主体,主人;招标公司为其代理,或者说雇员。现在,投标方直接向业主作了承诺,尽管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出入,能说无效吗?真要是遇到其违规情况,业主或招标公司一起发出通知,罚款之事也能办成。再好比,投标人某授权人来投标、中标后,对方的老板亲自来签合同,能说其不合法吗?如果认为,招标公司具体办理更好,可否让投标方澄清、说明、更正?

再如,保函写明最后有效期截至时间是某某日历日,总计120天,符合要求。但是,如果因为投标人不足3家,原定的日期没有开标。后延了2天开标。我们不好马上让对方重开保函,时间来不及。这种特殊情况,承认原保函,再要求对方补充说明延期,难道不可以吗?

保函澄清问题应该慎重。不可随意同意修改。该导致废标的,绝不含糊。但是,过分要求,没有一点灵活性,对引起竞争,注重真正的效益和节约并不利。【投标保证金比例】

3)国外投标商投标,由其国内代理商递交投标保证金,是否可以?

最近,有的国外投标方的国内代理询问,由于种种原因,国外投标商来不及出具投标保证金保函,可否由国内代理商递交汇款等顶替?

对此,人们的看法不一致。有些人认为,投标方没有出具保函,就是不合格。

笔者以为可以试行。原因如下:

第一,如果仅仅因为国外投标商保函时间来不及问题,投标失去了一个竞争对手,对招标方也是不合算的。

第二,笔者看过不少类似的投标文件。其中含有全套的代理商的业绩和授权等等资料,足以让代理商投标和签订合同。但是,为什么国外投标商要以自己的名义投标呢?现在,国际招标必须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进行。供应商必须在网站注册,投标才有效。注册后,得到自己专用密码,凭此密码可以浏览全部招标公报(一般浏览只可看到7天后的信息),中标结果公告,落标原因等等专门内容。注册时,国外供应商显然不会将密码扩散;国内代理商一般也不会为多个供应商重复注册。这也许就是现在中标方多为国外公司的原因。

第三,这种情况,国内代理多用汇款将资金直接汇到招标公司的帐号上,等于把现金作抵押,更加表明自身不会违规导致罚款;在这种情况下,招标公司也就更加主动,怕什么呢

投标保证金比例 第三篇_我国《招标投标法》对投标保证金占投标总价的比例、最高限额以及超出投标有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投标保证金比例 第四篇_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 )两种方式 A.绝对比例金额B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投标保证金比例 第五篇_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定

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投标保证金收退工作管理,维护中心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收款方式和办理程序。各投标人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缴款时间、数额、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缴到中心账户,并凭现金缴款单原件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到财务室开具到账收据。

第三条 退款方式和办理程序【投标保证金比例】

(一)正常情况

1、退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履约金不足部份由中标单位按规定补缴。

3、未中标单位持我中心开具的到账收据并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到我中心财务室办理退款手续。

4、中标单位确定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退付意见书》,报科长和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后送财务室。财务室对《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及所附收据和《投标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进行审核,于每周四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二)特殊情况

1、因退款单位人为原因如笔误等,导致款项无法退回,要求重新办理退款的,先由退款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心说明情况,待银行退回款项后按一般退款手续和程序办理。

2、交款单位名称与退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由原交款单位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或由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核实无误后按一般退款手续和程序办理。

【投标保证金比例】

3、其他特殊退款要求由投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中心主任审批后办理。

第四条 退款一律采用转账方式。

第五条 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以下账号(附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收款单

位:

银行账

号: 开户银行全

称:

项目编号: 退付金额(大写):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核: 出纳办理:

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退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确保保证金的及时收缴和退还,切实保障中标单位及业主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货物设备采购及工程监理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比例向中标单位收取。工程施工项目履约保证金,按照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政府投资工程施工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管[2008]70号)文精神,直接缴入采购(招标)人账户。

第三条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货物、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毕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

第四条 中标单位应按照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缴款账户、履约保证金金额、缴款时间缴足履约保证金,并凭现金缴款单原件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以及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原件到中心财务室开具履约保证金到账收据后才能办理合同签订手

续。

第五条 货物采购项目在合同签订的质保期满,由中标单位按要求填写《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可在南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送采购单位(业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合同复印件、验收合格表复印件、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各一份到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

第六条 2008年5月以前中标的工程、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在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由中标单位按要求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工程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可在南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送采购单位(业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工程项目协议书复印件、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各一份到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

第七条 退出网员,供应商填写《政府采购网员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可在南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协议供货到期,供应商填写《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可在南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一份,并加盖公章,到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

第八条 定点采购项目中定点维修、印刷、家具采购项目在协议期满三个月后;定点监理、施工项目在所有项目完工后,由中标单位按要求填写《政府定点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可在南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送到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

第九条 中标供应商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由会计审核后报中心主任审批,于每周四统一办理退付。

第十条 中标单位的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十一条 退款一律采用转账方式退回中标单位。 共1页 |< 首页 < 上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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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比例 第六篇_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一定比例,而且最高不得超过一定数额,这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投标保证金比例 第七篇_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一定比例,而且最高不得超过一定数额,这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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