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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表

时间:2018-02-03   来源:新秀美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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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表 第一篇_最新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备注:

1、以上各项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2012)以及北京市关于工伤的其他相关政策计算所得。

2、用人单位未为员工上保险的,员工发生工伤时,上述表格中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由用人单位承担。 3、北京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223元;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793元;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463元。 4、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北京市各区县。

工伤赔偿标准表 第二篇_2016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2016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2016.05.19 294491人阅读 来源:律师365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工伤赔偿标准表】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改为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的为17175元,2010年的为19109元,2011年的为21810元。)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赔偿标准表 第三篇_2015年工伤赔偿计算表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工伤赔偿标准表】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赔偿标准表 第四篇_2014完结版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总表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1、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交通费: 【单位支付】

3、食宿费: 【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工资、福利: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 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 【单位支付】

若不能确定工资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7、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 【单位支付】

以上共计:

二、造成残疾

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1、生活护理费 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活护理费/月: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平均工资×50%=1581.58元;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平均工资×40%=1265.27元;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平均工资×30%=948.95元

一级伤残待遇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27=85405.5元

【2】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90%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

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

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90%=2846.85元

二级伤残待遇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

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工伤赔偿标准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25=79079.17元

【2】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85%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

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85%=2688.69元

三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3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

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23=72752.83元

【2】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80%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

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80%=2530.53元

四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

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21=66426.5元

【2】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应补足差额 【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

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75%=2372.375元

五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本人月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

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18=56937元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单位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

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70%=2214.22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16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37958÷12×16=50610.67元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终止劳动关系的 ,56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56=177137.33元

六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月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

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16=50610.67元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 60% ,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单位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

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60%=1897.9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14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37958÷12×14= 44284.33元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46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46= 145505.667元

七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3个月本人月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一次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13=41121.17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12个月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7958÷12×12=37958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36个月

【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36=113874元

以上总计:192953.17元

八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月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11=34794.83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1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7958÷12×10=31631.67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26个月 【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26=82242.33元

以上八级总计:148668.83元

九级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月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9=28468.5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偿标准表 第五篇_2015年江苏省工伤赔偿计算方式最新最全标准(表格)

2015年江苏省工伤赔偿计算方式最新最全标准(表格)

第一部分 通用项目

第二部分 分级计算部分

1、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赔偿标准表】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才由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仍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4、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5、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6、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

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赔偿标准表 第六篇_2015年江苏省工伤赔偿计算方式最新最全标准(表格)

【工伤赔偿标准表】

2015年江苏省工伤赔偿计算方式最新最全标准(表格)

第一部分 通用项目

第二部分 分级计算部分

1、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才由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仍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4、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5、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6、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

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赔偿标准表 第七篇_2015年度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

2015年度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

一、2015年北京市职工因工死亡工伤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38778元(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6463元*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76880元(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01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28844元*20倍);

以上两项合计为:615658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详见《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微信公众号 flswjz

二、2015年北京市职工1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523503元、最低为104700.6元;

2、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最低不得低于3490.02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

三、2015年北京市职工2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

资,但最高为484725元、最低为96945元;

2、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最低不得低于3296.13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

四、2015年北京市职工3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445947元、最低为89189.4元;

2、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最低不得低于3102.24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

五、2015年北京市职工4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407169元、最低为81433.8元;

2、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最低不得低于2908.35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

六、2015年北京市职工5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49002元、最低为69800.4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的70%(最低不得低于2714.46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助金: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18个月,即116334元。

B、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18个月,即116334元。

以上A+B=232668元。微信公众号 flswjz

以上1、3两项合计为:最低赔偿额为302468.4元、最高赔偿额为581670元。

七、2015年北京市职工6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10224元、最低为62044.8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的60%(最低不得低于2326.68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为基数计发,六级15个月,即96945元。

B、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基数计发,六级15个月,即96945元。

以上A+B=193890元。

以上1、3两项合计为:最低赔偿额为255934.8元、最高赔偿额为504114元。微信公众号 flswjz

八、2015年北京市职工7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52057元、最低为50411.4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基数计发,七级12个月,即77556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七级12个月,即77556元。

以上三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205523.4元、最高赔偿额为407169元。

九、2015年北京市职工8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13279元、最低为42655.8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463元为基数计发,八级9个月,即58167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八级9个月,即58167元。

以上三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158989.8元、最高赔偿额为329613元。

十、2015年北京市职工9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74501元、最低为34900.2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九级6个月,即38778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九级6个月,即38778元。

以上三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112456.2元、最高赔偿额为252057元。

十一、2015年北京市职工10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35723元、最低为27144.6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3个月,即19389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3个月,即19389元。

以上三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65922.6元、最高赔偿额为174501元。微信公众号 flswjz

备注:

1、以上各项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及2011年北京市关于工伤的相关政策计算所得。微信公众号 flswjz

2、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c/416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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